安全环保措施及其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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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措施及其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活动方案
时间:2023-09-09 06:00:14     小编:碧墨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环保措施及其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活动方案篇一

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关心身边环境,关注地球生态,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科普社会实践活动之中,营造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环保自律氛围。

1、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

2、本校活动主题:争创省绿色学校,共建美丽家园

1、发动阶段:

活动一:悬挂标语,张贴环保宣传画。

活动二:6月x日晨会,由10财会(2)班学生代表作环境保护的演讲。

2、实施阶段:

活动三:开展11秋级、12春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

活动六:11级、12春级各班办一期“环保主题宣传专栏”,由总务科负责检查评比。

3、总结表彰阶段:

安全环保措施及其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活动方案篇二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4月20日向媒体通报20xx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低碳减排・绿色生活”,号召公众从我做起,推进污染减排,践行绿色生活,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低碳减排・绿色生活”

提倡环保,提高人们环保意识,减少对地球的污染。

20xx年6月5日早九点30分开始至十点30分。(义工九点整在防洪纪念塔集体集合,总指挥说明本次活动的相关事项后才开始活动)

义工分小组沿松花江及斯大林公园内进行减(捡)垃圾的活动,收集废品。整理好捡来的垃圾,分类回收,可回收的卖掉用来作为义工活动经费。不可回收的送到附近的垃圾箱。

1.做好宣传和报名

2.确认参加人数

3带好相机方便进行拍摄

4.义工联旗帜

5.义工自备装垃圾的塑料袋

总指挥1名,组长5名(每组xx人)

参加总人数53人

附注意事项:

1.每个义工要听从总指挥及组长的安排,有意外情况要上报在场的总指挥。在没有通知负责人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离开队伍。

2.注意沿江环境保护,不要向水里乱扔果皮纸屑。保护生态环境。

3.各自做好防晒,防中暑工作。

4..全体义工穿义工服。

5.注意安全问题,活动开始前要传达好安全意识,活动中出现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安全环保措施及其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活动方案篇三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工程公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特成立工程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作武 陈宪海 副组长:梁福成 王春喜

组 员:陈春虎 王明军 郑洪喜 王建富 李长义

张平张 强 孙睦人 马 言 武 志 赵明凯 胡雪峰 张云飞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

二、工作目标

(一)以2013年第42个“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在公司组织系列活动,宣传环保知识,提升全员环保意识,提倡健康环保行为。

(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意义,宣传贯彻中国石化环保白皮书以及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精神。

(三)结合工程公司发展目标和生产实际,贯彻落实局(分公司)年度hse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提工程公司环保工作重视程度,提升环保意识,规范环保行为。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5月21日-6月10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阶段。

5月21-31日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筹备阶段。6月1日召开工程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会议,并进行基层单位领导及安全员的环保知识培训,落实培训计划等。

6月2日-10日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制作环保宣传展板在公司进行展览;向职工发放宣传手册、卡片等;开展hse专刊约稿活动,要求各科室、基层单位提供环保类宣传或相关内容稿件,稿件题材不限,可以是散文、诗歌、

心得体会

,图片等。

(二)6月11日-8月31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实施阶段。

开展hse环保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知识竞赛内容包括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六.五”环境日主题、中石化绿色低碳战略、环保白皮书等,突出专业特点,并与生产实际结合。设立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并给予奖励。

开展全员献计献策活动。在全体职工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活动,群策群力、献计献策,解决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环保问题。调动全体员工开展环保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实现安全环保生产。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并给予奖励。

(三)9月1日-9月15日:

总结

阶段。

汇总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于9月10日前进行汇总整理。

四、保障措施

(一)工程公司将切实加强领导,召开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科室、基层单位要按实施方案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细则,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并由专人负责,保障活动效果。

(三)各类评比表彰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并接受全员监督,以通过此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达到提升环保意识,激发环保热情,切实提升公司环保意识。

安全环保措施及其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活动方案篇四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生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安全环保措施及其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活动方案篇五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水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在线监控稳定运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

(二)大气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燃煤小锅炉拆扒、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施工场地采取抑尘措施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情况;垃圾处理厂填埋作业、防风抑尘、控制异味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环境污染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

(四)违法违规项目清理。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越权审批和尚未建设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环保设施措施未落实擅自投产项目基本情况;检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

(五)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管理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排污口、违规建筑和违法活动及污染源情况,水源地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林业总站、药监局、畜牧局)

(六)园区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园区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匹配性与运行情况,入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七)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对我县发射源、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核实和检查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情况、审批手续执行情况、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废旧放射源处置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

(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石油石化行业输油管线老化泄漏、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情况,生产装置和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保持防护距离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可行性、应急和防护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九)政策清理排查。重点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减少征收排污费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财政局、经合办)

(十)历史积案检查。重点检查区域连片污染问题,大面积扰民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久拖未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信访局)

(一)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10日)。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二)摸排底数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1日)。结合环境统计名单和管理实际,对辖区内包括重点污染源在内的所有产污单位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摸清辖区内应检查单位数量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排放物质种类和数量等基础情况,为全面开展大检查做好准备。

(三)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工业园区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或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及时登记造册,完善“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完成污染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消除监管盲点,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一)明确职责分工。环保局负责抓好本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严防监管真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大检查相关工作。企业要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开展自查整改。

(二)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落实“四个不放过”要求,即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要停止建设并依法查处;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及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要依法处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关注率高、环境诉求集中等环境问题予以公开,强化环保“红黑榜”制度,特别是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突出法制宣传。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特别是企业单位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新环保法的司法实践,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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