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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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
时间:2023-09-09 11:15:15     小编:紫衣梦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篇一

物业管理服务可以说是一门专业学问,本公司以本着小心计算成本及为客户创造最理想的环境为原则,并通过长期的工作改进和提升,努力创造条件使每一座大楼的收益利投资潜质都能得以达致极限。而这种“投资管理”的哲学,能使业主充分保障其不动产的投资权益,不但使其保值,而且更能使不动产增值。

**物业为高级工贸建筑物。其物业管理重点兹分析如下:

一、工贸大厦管理

工贸大厦需要极为周全的服务,特别是现代的新型高级发展计划,还要照顾相当复杂的电动和机械装备的操作和保养,这些都需要有专门知识和技术。而这些装备不单只包括升降机和停车场电梯,还包括灵敏的装备,如电脑控制的大楼自动化系统、中央空气调节设备和通风装备、保安监察和控制系统、自动滤水器、火警和其他消防装置以及后备电力供应设备等。租用户对这类大楼,特别是出入口大堂、洗手间和公共通道等地方的管理水准期望相当高。大楼的外墙也必须定期清洁,以保持大楼的外貌美观。清洁一座大楼例如香港新中国银行大厦的幕墙,其难度和这项工程所涉及的庞大费用,实非一般人所能想象。一幢工贸大厦是否得到完善管理,这对该物业的租金及售价水平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其资本价值也会因而受到影响。

二、停车塌管理

现今停车塌的设备的管理多采用先进的自动管理系统来满足日益繁重的日常运作需要。采用自动管理,可以减少人为舞弊,节省人力资源,增快车辆流量,从而使物业管理运作更为畅顺,租用户及访客充分利用停车场设备也更加方便快捷。此外,停车场上的停车程序也必须作出周详安排,以确保用户能获得所需服务。停车场必须有闭路电视作监控,保障访客安全。大楼后备电源发电机需与停车场自动化系统及照明系统相接通,以备在紧急时段时仍能操作提供必要服务。停车场内必须装有足够通风系统,供应新鲜空气,以符合卫生安全。停车场经营管理策略应按照自给自足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以降低管理费,而无须从管理费内补贴,这对整幢大楼出租及出售营运,都有着正面积极作用。

服务内容

依据**物业现时的工程进度及运作安排,本公司建议首先向物业提供管理顾问服务,待大楼完工后再提供管理运作服务。

一、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建筑期间管理顾问服务

提供大楼图则专业意见

提供大楼设施专业意见

提供大楼建材专业意见

预估大楼管理运作成本

大楼竣工验收证核发前的管理服务工作

建议制定租约条款

订定管理守则

员工培训计划

财务预算

用户搬进及装修期间的管理服务工作

移交大楼单位与租户程序

装修工程及物料运送控制程序

保安控制

进入控制

安全控制

(一)、建筑期管理顾问服务

1、这项服务将于大楼建筑施工期内提供给业主参照,其主要功能为:

节省日后管理设施修改或增加的费用,并可避免影响物业管理运作;

在租用户入住前可订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分摊原则,使日后管理运作能畅顺。

2、服务内容

1)提供大楼图则专业意见

就本大楼的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基地现况作出与日后管理相关的专业意见及分析。这项工作主要是针对大楼设计在落成后对管理操作的实际运行是否产生积极作用及其可行性而制定进行的。本公司将建议业主对部份设备的增添留出空间,如预留中央监控室及相关设施的预定位置、垃圾处理室的适当地方、停车场的设备需求、车辆日常进出运作的安排、电梯系统运作规划、大楼自动化系统及其他各类设施的预留等。

2)提供大楼设施专业意见

就业主已决定或需要提供意见的各项设施作出对将来管理运作有利的顾问意见,主要从使用者角度出发选择种类设施及配备,并提供是否适合日后使用者需要的意见。

大楼设施包括:

电梯

消防设备

电气设备

照明设备

给/排水系统大楼自动化系统

垃圾处理设备洗窗机设备

后备发电机设备大楼广播系统

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3)提供大楼建材专业意见

就业主己选定或预定的建树资料作出对日后管理工作有影响的专业意见,例如对建材的耐用性、清洁性、优劣的'区别,判断有关材料是否能对使用者达到预期效果,以及对管理工作能否妥善处理等加以分析。

4)预估大楼管理运作成本

就业主预定的各项大楼设施及配备,提供初步管理运作收支及人力资源费用预算与业主参考。

5)大楼管理进度检讨

本公司将针对建筑期内的不同情况提供意见,内容包括:

分析及评估大楼施工期间的图则是否配合先前提出的专业意见:

就各厂商的设施及配备,向业主提供专业意见,例如该设施日后保养程序、零件配备是否足够。

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篇二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车资源,促进机动车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创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亳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停车场运营秩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为目标,立足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本方案适用于市区范围内除客运、货运站场外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和面向社会开放的配建停车场。

由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本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一)平台功能

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集停车场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务、辅助城市管理等功能为一体,通过停车场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架构设计

2.新能源充电系统:具备充电桩管理、导航查询、实时情况展示等功能;

6.数据分析系统:具备停车时段分布、易拥堵时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车场经营情况等数据分析功能,为城市停车场规划、交通环境治理、停车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智慧出行服务

基于平台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发布功能,定制开发手机app、公众号和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引导、新能源充电桩查询、订单查询、线上支付、便民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

(一)平台运营管理

平台运营管理主要包括综合协调、数据管理、平台接入、平台维护、制度规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5.服务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违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拓展服务功能。

(二)停车场运营管理

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遵循相关标准规定,综合考虑区域停车需求,规范开展运营管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运营管理方式:

(3)配建停车场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可参照公共停车场自主开展运营管理。

2.停车场接入: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应提供标准协议端口,国有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应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由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与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运营单位协商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管理运营单位(个人)按照协议端口,通过软件升级、硬件改造等技术手段打通平台与停车场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保障停车场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务功能: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停车场实际,合理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便民配套设施。

4.规范管理秩序:各停车场运营单位依法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和收费备案等手续,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经营管理者名称、营业执照、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5.规范现场管理:停车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规范文明用语,熟练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设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技能培训,提升停车服务保障能力。

6.收费服务管理: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根据泊位分布、停车需求、交通拥堵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

7.电子化支付:通过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即扫即走、无感支付、通行后付费等电子支付手段。

8.经营秩序维护: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协助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违规停车和损坏公共停车设施等行为的教育引导和追责工作。针对违规情节严重且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管理。

(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停车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的设置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住房发展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区内停车管理机制。

(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

(五)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

(六)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中心宣传停车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停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机动车停车场接入信息服务平台。

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篇三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2015年6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6月2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或室外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二)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的非经营性场所。

(三)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主体)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价格、财政、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逐步建立机动车停车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配建为主,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投资)

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智能化建设)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智能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应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应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会同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会同交通、规划、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交通管理的需要,编制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并向社会公告。

第九条(方案审查)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涉及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方案的,应将审核意见抄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第十条(配套建设)

新建项目应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设置标准,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公共或专用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公共或专用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区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在改(扩)建时补建。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

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由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登记备案)

经验收合格或因故歇业的公共停车场,应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收费管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停车场类别,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交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区别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按照差别收费的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

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机动车停车场应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申办收费核准书后,方可按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第十四条(稳定使用性质)

已经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十五条(临时泊位设置)

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总量控制,布局合理,规范有序,逐步减少的原则。

下列区域不得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一)市区主干道;

(二)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内;

(三)已建成能提供充足停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500米内;

(四)消防通道、盲人专用通道和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第十六条(临时泊位审批)

临时停车泊位应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位置、时间设置。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内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十七条(文明交通劝导员)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文明交通劝导员,负责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临时泊位收费)

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由文明交通劝导队执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汇总后解交同级财政。

第十九条(经营、管理者规范)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和临时停车泊位管理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应佩戴服务证;

(二)使用由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收取停车费;

(三)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四)按照核定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超额停车;

(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六)在醒目位置设置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收费标价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公共停车场补充规范)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除遵守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经营证照核定的范围、地点经营;

(二)使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和车辆停放凭证;

(三)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准确、及时报送经营统计资料;

(四)建立经营、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五)设置安全、消防设施、设备;

(六)公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行为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损坏机动车停车场的设施设备;

(二)服从机动车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停泊车辆;

(三)关闭车辆电路、拉紧手制动器、关闭车窗、锁上车门;

(五)按规定支付停车服务费。

第二十二条(专用停车场对外服务)

专用停车场和住宅区的停车库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应遵守本办法对公共停车场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共停车场法律责任)

(四)标志、标线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停放秩序混乱,超额停放车辆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改变使用性质责任)

擅自改变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临时泊位违法责任)

临时停车泊位管理者违反本办法有关道路交通秩序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责任追究)

交通、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篇四

停车场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使车辆有序进入、安全停放,减少事故、减少纠纷,杜绝车辆丢失,控制非业主/住户人员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以及车辆在停车场发生火灾、碰撞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问题,我公司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对于私家车位泊车和租赁车位泊车,项目管理中心都与车主分别签定《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和《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篇五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汽车越来越多的进入了寻常百姓人家。加上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汽车产业,频繁出台各种鼓励家庭拥有汽车的消费政策,使得汽车保有量逐年提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5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2.44%和32.37%,产销量双双突破1800万辆,不仅蝉联世界第一,且创全球历史新高。

在这种形势下,作为人流集中的购物中心,驱车前往购物的顾客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车辆管理也日益突出。传统停车场的管理往往依靠人工方式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 车辆收费管理混乱,停车时间和费用完全由人工计算或使用老旧的纸质打卡方式,工作量大,错误率高,还常常发生错账、漏帐、私帐、人情帐等情况。

· 缺乏完善可靠地进出管理机制,车辆进出没有准确可靠地进出记录,无法核查车辆进出的一致性,出现问题后无法及时有效的提供车辆进出信息供公安机关分析情况。

· 车主进入地下停车场后,不知道到底哪里有空余的停车位,只能浪费大量的时间盲目无序的在场内低速流动寻找车位,即容易造成停车场通道的拥堵,又增加车辆的油耗,污染空气。

· 管理者不能实时获得地下停车场内的车位占用情况,只能不断的派遣人员进行人工勘察,即浪费人力物力,又无法保证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导致停车场的.利用率低下。

· 购物中心地下停车场内面积大,空间复杂,结构类似,顾客停车后,往往记不住自己车辆的停放位置。购物完成后需话大量的时间寻找自己的车辆,费时耗神。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汽车越来越多的进入了寻常百姓人家。加上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汽车产业,频繁出台各种鼓励家庭拥有汽车的消费政策,使得汽车保有量逐年提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5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2.44%和32.37%,产销量双双突破1800万辆,不仅蝉联世界第一,且创全球历史新高。

在这种形势下,作为人流集中的购物中心,驱车前往购物的顾客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车辆管理也日益突出。传统停车场的管理往往依靠人工方式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车辆收费管理混乱,停车时间和费用完全由人工计算或使用老旧的纸质打卡方式,工作量大,错误率高,还常常发生错账、漏帐、私帐、人情帐等情况。

车主进入地下停车场后,不知道到底哪里有空余的停车位,只能浪费大量的时间盲目无序的在场内低速流动寻找车位,即容易造成停车场通道的拥堵,又增加车辆的油耗,污染空气。

管理者不能实时获得地下停车场内的车位占用情况,只能不断的派遣人员进行人工勘察,即浪费人力物力,又无法保证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导致停车场的利用率低下。

购物中心地下停车场内面积大,空间复杂,结构类似,顾客停车后,往往记不住自己车辆的停放位置。购物完成后需话大量的时间寻找自己的车辆,费时耗神。

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篇六

小区车辆管理一直以来都被物业管理方所重视,因为小区的交通秩序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体形象,尤其是对大型高端的别墅小区来说更是如此。因此,选择一套完善的适用的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非常重要,性价比是其中重要的衡量指标,大手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就是一套性价比非常高的稳定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主要是面向于中小型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内部车管理停车场而设计的,功能包括最基本的车辆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费经营管理等,并且该系统的外观精简大方、操作简单快捷,完全足够满足别墅小区停车场的管理需求,是一款实用性和通用性极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别墅小区目前普遍存在的停车场管理难题主要表现在出入口处拥堵、车辆混杂、车辆和业主财产安全无法保障等,而一套简单的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便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该系统只用于内部车辆的管理,即所有外来车辆都无法进入,要进入别墅小区需要登记,这个就避免了车辆混杂,外来潜在犯罪车辆进入小区给业主财产和安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只需要自助地进行读卡便可以实现快速进出,无需如传统管理模式一样进行人工登记,节约了车辆在出入口处的逗留时间,由此根除了出入口处拥堵的现象,给业主车辆带来了便捷。

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是一套性价比极高的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能够解决停车场出入口处拥堵问题,有效规范停车场管理,还能保障车辆和业主的财产安全,别墅小区停车场管理的首选。

物业车辆停车管理方案篇七

东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一、停车收费遇到如下困难,导致无法继续实施

1、部分标段集体不准收费,僵尸车、摩托车、三轮车以及拒绝交费者;

4、经济萧条,驾驶员节省停车费的心理未转变,发生多起殴打收费员的事件。

二、承包商的申请

双方解除承包合同,退还承包管理保证金,停车泊位归还国资委,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请求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批示!

申请人:

2018年7月15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390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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