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方案可以随时改变吗 股票期货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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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方案可以随时改变吗 股票期货运营方案
时间:2023-09-09 17:50:14     小编: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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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方案可以随时改变吗 股票期货运营方案篇一

2、k线图:开盘,收盘,最高,最低、k线图组合的意义,

图上有无跳空

黄金分割线;、0、382位置、0、5位置、

均线;短期均线,中期均线,甩头与掉头、

kd摆动指标、超买区,超卖区

布林线:下轨线,中轨线,上轨线,

宝塔线

macd

当前重要的支撑和阻力位置!

交易量和持仓量

百分比回调率价位、

有无反转形态、持续形态、形态的价格目标在何处

有无三浪,五浪形态

2、当前的趋势、我将决定在市场中是买进,还是卖出?合约的数量是多少!

入场点(黄金分割线0、382位置),数字3的位置、

4、我是否使用金字塔交易法、

5、市场收市前,我是否要做做入市准备、

限制性股票方案可以随时改变吗 股票期货运营方案篇二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参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_____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公司引进该制度旨在激励并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自我价值,留住关键人才,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同步进行,确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合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个人价值与公司实力同提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预留存量激励原则。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作为期权及行权资金的来源,期权来源于公司创立之初所预留的激励股权。

4、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原则。未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期权。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期权的,持有人转让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相关规定。

股东会是制定该制度的唯一合法机关。该制度被制定后,由股东会交董事会执行。在董事会的召集下,组建由董事、监事、人力资源主管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键人才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参与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奖励基金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

3、定期对该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1、期权

该制度中的股权期权特指发起人股东割让股份的收益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有权以所割让的股份为基数享受分红。

2、持有人

即满足该制度所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由股东会决定授予期权的人,故又称为“受益人”。

3、行权

期权转化为股权,持有人转化为股东的过程,即行权。

1、关键岗位、人员限定、股东会决议,避免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变化,经股东会决定,可增减激励对象的数量。

该制度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其他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__年。

2、年龄在______周岁以下。

3、______级别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一致同意。

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排除本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的适用。

期权来源于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股东割让的部分股权。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期权可以转让、继承。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记载于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之中。

预备期为一年,自持有人与公司签订激励股权协议之日起算。预备期内,持有人有权选择分红或放弃分红。持有人选择分红的,该分红收益作为其行权资金由公司代为管理。

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除特殊情形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外,行权期原则上为三年。行权期内,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不具备股东资格。行权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持有人可以转让、放弃期权,期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行权价格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之间、股东和持有人之间不得私自约定行权价格。

除股东会决议外,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持有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申请行权,三年行权完毕。

行权资金来源于期权持有人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额。行权完毕,全部期权转为股权,经工商登记变更后,期权持有人转变为股东。

受益人在预备期或行权期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丧失行权资格:

1、因主动辞职、被公司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过错履行职务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8、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

9、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权后,受益人(股东)对其所持有股权进行转让时,受到如下限制:

1、受益人转让其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第一顺位是创始人股东;创始人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2、同顺位的股东购买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受益人不得将公司股权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得用于交换、还债或赠与他人。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行权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赎回激励对象的股权。

股权激励制度由以下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构成:

1、《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2、《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3、《股权期权激励协议》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5、其他公司制度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股东会。

本方案条款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相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内部条款相冲突之处,由股东会负责修改、解释。

本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其他条款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超过”不包含本数。

限制性股票方案可以随时改变吗 股票期货运营方案篇三

基金定投也有风险 长期投资技术很重要

有懒人理财之称的基金定投,因为操作简单和可平摊风险享受复利效应,且所化的研究时间少,已经成为不少投资者的理财选择。不过,理财专家指出,基金定投时机和产品选择都十分关键,并非只要长期持有就稳赚不赔。目前已有不少选择基金定投的人发现自己投资了好几年的资金,有部分“人间蒸发”。

基金定投也有风险

据统计,在有5年定投收益数据的358只基金当中,有52只基金是亏损的,且整体的平均收益不足15%。而在盈利的306只基金中,也仅有126只5年定投收益率超过了15%。这无疑显示了定投基金收益的现状—普遍收益不高、存在亏损风险。

其实,基金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更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由于基金定投本身只是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因此投资者在投资运作过程中还是必须注意各种风险。“任何一种投资方式本身都不能赚钱,投资者的收益基于市场的涨跌。”业内人士对此分析道。

应该说,基金定投是基于“看多”市场的基础上的,股市和债市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定投股票基金和定投债券基金的盈亏。这种投资方法本身对市场的预期就是上涨,但市场并非一定会上涨。比如股票市场出现类似2008年那样的大幅度下跌,即使是采用基金定投的方法,仍然不可避免账户市值出现大幅度的下跌。

定投基金也要看市场

所谓的定投(长期投资)胜利论,其实逃不开时间和区间的影响,区间的选取直接决定了定投的收益。

当下,不少基金经理都回避了一些基本问题,诸如基金的分类、各类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包括这个基础市场究竟是怎么样的?股市如何在波动?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怎么样?这些由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的市场波动对不同类型的基金都有很大的影响。

另外,除了市场,投资者个人和基金公司都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对于长期定投都会有影响。

对于投资者而言,定投基金不是投资一个基金就永远持有它,而是要根据市场的情况来选。一些基金公司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时间,向所有的投资者推荐所有的基金都可以做定投。

因此,基金定投也需要更灵活应对方式。如最简单的采用定期定额的方法投资基金,可以在市场下跌过程中开始定投基金,并且在市场上扬、定投的收益率达到20%左右赎回,然后再从下跌时开始定投。

选公司选产品选时间

基金定投是一种长期投资,因而做定投也要选公司、选产品品种、选时间等等。对于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判断能力都较差的投资者来说,选定投对象的时候首先要以债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这些低风险产品为主。进一步说,还要保持对自己这笔投资的关注度,注意整体投资规划和后续调整,注意永远存在的风险。

总体来看,基金定投首先要随时确保你定投的基金的确值得长期投资;其次,要降低长期投资的收益预期,牛市里动辄翻番的回报率不能用作今后的参考;最后,也要合理规划自身资金的投资期限和投入资金的比例,并根据市场行情及时做出调整。

(泉州晚报)

限制性股票方案可以随时改变吗 股票期货运营方案篇四

概要提示·························································(03)

一、策划目的·····················································(03)

二、营销环境分析·················································(03)

(一)、宏观环境分析·············································(03)

(二)、基金优势分析············································(04)

三、营销策略····················································(11)

(一)、产品策略··················································(11)

(二)、渠道策略·················································(14)

(三)、价格策略··················································(15)

(四)促销策略··················································(16)

四、具体营销方案················································(17)(一)、针对不同投资者···········································(17)

(二)、针对企业自身·············································(18)结束语···························································(19)

概要提示:

为了发展我们证券公司购买基金的客户,争取达到每个在我们公司开户的人都同时开立基金的帐户,扩大基金市场中客户占有份额,发展潜在客户。我们公司将通过一系列的营销策略,整合产品营销和关系营销,将基金推上我们公司的主打发展力量,同时给我们公司树立起品牌文化形象,打造稳健的、专业的、诚信的、有远见的、负责的、智慧的、伙伴关系的企业形象。

一、策划目的:

本次策划主要针对基金产品展开营销,其主要目的在于增加我们公司的经济效益,扩大基金市场中客户占有份额,同时建立企业内部文化及品牌形象,发展潜在客户。

我们将对自身基金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同时,对公司内部专业人员的专业性水平,服务性水平进行提高,你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二、营销环境分析:

(一)、宏观环境分析:

1、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告别了暴利与投机时代,即将进入健康的投资时代;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力量的加强,为证券公司的运作创造出良好 的外部环境,并推动基金业的迅速发展。

2、随着基金规模日益扩大,对市场的影响也日益重要,逐渐成为证券市场 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稳定器,发展机构投 资者正是我国目前的政策选择。数据显示,目前受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证券投资基 金市值总和已接近800亿元,相当于沪、深两市流通市值的7%左右。

3、证券投资基金是理想的个人理财工具,收益率较高,而个人投资者在收 集信息、把握行情及资金实力等方面有先天劣势,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这决定了 他们的投资结果必然是亏多赢少,这是多年来的实践所证明了的。所以,越来越 多的人选择在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

4、基金品种的日益多样化,投资风格的逐渐凸现,为证券公司带来了越来 越大的代销空间。从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为主的基金发展至今,已出现成长 型、价值型、复合型等不同风格类型的基金,尤其是随着开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风格类型更为鲜明,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资选择。

5、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竞争格局,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广泛的对外合作,学习先进的管理与技术经验,推动基金产品与运营的创新为中国加入国际金融市 场竞争奠定了基础。作为基金代销机构的证券公司,选择证券投资基金已是大势 所趋。

(二)、基金产品分析:

1、优势:(1)、基金自身的投资优势

限制性股票方案可以随时改变吗 股票期货运营方案篇五

园林工程系

绿芽公募基金会策划书

张俊峰

2012年2月27日

活动意义

为此,我国推出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在一定的程度上大大减轻了学生们的负担。但是奖、助的名额有限,只能帮助一部分学生,使得另一部分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没有得到救助,依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为此,在这迫在眉睫之际我系(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园林工程系)号召成立公募基金会,帮助并救助贫困学生。

活动目的以我系为单位,通过建立基金会向社会、学校内招揽资金,为我系贫困学生进行救助,解决贫困学生在生活上的一定的困难,减轻家庭负担。使其感受温暖,对生活充满希望,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步入社会,从而救助他人,使公益活动生生不止。

活动主办方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园林工程系(园林与建工学院)

活动承办方

园林工程系学生会团总支

活动类型

以创建公募基金会形式的公益事业活动

活动方式

通过公募基金会筹备的资金救助我系贫困学生

基金会管理机构: 会

长: 胡先祥 顾

问: 毛义成副会长: 谢 晖、张文颖

基金会成员: 尹

茜、谢昌兵、孙 华、王 晓、吕

昕、付翠玲、黎玉娟等。

基金会助手: 园林工程系学生会、团总支。

建设基金会流程:

第一章

基金会管理机构性质明确 第二章

基金会会员成立

第三章

基金会开展工作要求纪律确立 第四章

基金会工作职能责任分布确立 第五章

基金会筹备资金工作完成 第六章

基金会救助目标方向准则明确 第七章

基金会第一批救助名单确立 第八章

基金会开幕剪彩仪式

第九章

基金会进行巩固、完善、创新性建设稳定发展 第十章

我国基金会相关条例

第一章

基金会管理机构性质明确

具有一定组织性的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无偿的为弱势群体如残疾人等通过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成立的组织通称慈善机构。公募基金会由我系自主建立开展,在社会上筹备集合资金,同样是以慈善为目的慈善机构组织。社会上的基金种类众多,目的不同,面向群体也不相同,而我系自主创建的基金机构的目的性、意义性、面向群体均符合慈善机构的标准,将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慈善机构面世。本机构不属于利益机构,投资者无利益回报,拒绝股份制,不得以任何目的进行买卖、转让。始终贯彻以救助我系贫困学生为目的,不面向任何社会其他群体,不具有商业性目的及性质,是一个以在资金上救助我系学生为目的慈善组织及机构。

第二章

基金会会员成立

基金会管理机构由园林工程系办公室为基地,老师领导班子学生代表组成,分为会长、副会长、成员。

1、会长制度

会长为本机构的最高核心,具有领导、管理、开展,维护正常运转等责任。会长一名,由园林工程系主任担任,无任职期,无偿担任。会长可决定本机构各项措施、方案,以及成员的管理。会长不得已任何缘由推脱责任,应无偿履行其管理,组织,建设维护该机构正常运行等工作职能。除其身体原因或调离以及主动放弃该职位,否则不得更换。

2、基金会顾问

顾问,是具有对本机构的监督,检查,管理等职能的重要职位。顾问要求一名,由园林工程系党支部书记担任,无任职期,无偿任职。其应认真履行对本机构的监督职责,深入了解各部门工作状况,决定方案,是否符合我国法律。了解每项资金的去向及被救助人的相关信息是否属实,监督本机构成员是否认真履行其职能遵守本机构自身的规章制度,发现违反者应秉公处理,开除或追究其法律责任。顾问不得已任何缘由推脱责任,应无偿履行其管理,维护该机构正常运行等工作职能。除其身体原因或调离以及主动放弃该职位,否则不得更换。

3、副会长制度

副会长由园林工程系副主任组成,无任职期,无偿任职。具有协助会长,开展、辅助管理等责任。认真管理本会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协调,反应工作状况,及时并合理的安排工作计划。若其不能履行该职责,在调查明确后给予更换,并追其责任。若其身体原因或调离以及主动放弃该职位,得到会长及顾问批准后方可卸任,否则应继续履行其职能和职责。未经批准而耽误工作,擅自离岗,应追究其责任。

4、会员制度

在职会员指园林工程系辅导员或直属老师,应无偿无条件的加入到本机构当中。履行并安排工作的组织及开展,认真贯彻本机构的慈善宗旨,听从委员会的计划安排,像其提供所需的真实信息,反应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在职会员无任期,无偿任职。

第三章

基金会开展工作纪律要求确立

1、遵纪守法,按章程办事 2、不监守自盗,清白做事

6、严格保护本机构财产,维护本机构的正常运行 三、资金要求

1、积极联系筹备所需资金 2、明确账目,妥善管理

7、若由于发展关系本机构解散,应按相关条例将本筹款

遗交给社会其他慈善机构。不得归个人或某集体所有

第四章

基金会工作职能责任分布确立

八、慈善机构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对外宣传本机构的意义及工作成绩,并建立微博等相关宣传设施,对外增强本机构的良好形象等宣传工作。

第五章

但集资数额偏少,短时间内不能满足机构正常运行的保障资金。对于社会集资与校内集资或其他集资方案由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在委员会的指导方针下,机构的各个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为筹备资金做准备。明确资金来源后,应开展相应工作筹得资金。筹得金额应需保障机构的正常远行及工作需求。资金筹备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项工作。

第六章

基金会救助目标方向准则明确

1、有贫困证明为先,家庭每月总收入少于或等于1500元; 2、生活简朴节约,无名牌衣装服饰或电子产品(他人赠送出示有效凭证)

5、学生在校月消费低于600元(学校抽取或其它正常机构收取出示有效凭证)

6、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援助及其它机构或某人善款援助

7、行为道德规范,无违反校纪校规及国家法律相关条例记

录者。

系助学金

第七章

基金会第一批救助名单确立

通过以上方案,公募基金会机制确定成立,储备资金到位,贫困条件准则明确后,可以拟定第一批我系即将被救助的贫困学生名单;可以班级推荐,自己报名,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到委员会,再由本机构相关部门对上报的贫困生名单进行调查走访,确定符合本机构相关要求后在移交其他部门进行评定选定等工作,最后核查无误后经委员会集体批准方可生成最终实施救助名单。该名单必须真是可靠,在调查评核过程中必须做到公正、公平、按章则办事,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条例及我国法律。最后将名单公布准备救助计划。

第八章

基金会开幕剪彩仪式

如果要求本次剪彩仪式,方案如下:

活动流程: a)由副会长宣读基金会的重要性,成立

原因,工作的基本概况

b)由顾问讲明该机构的合法性可行性等

c)由院长或会长批准并宣布基金会正式

第九章

基金会进行巩固完善、创新性建设稳定发展

慈善基金会的正常运行应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条例的约束,基金会的初级建设已经完成。在日后的发展中应还将会遵守以帮助救助我系贫困生为目的的工作心,不动摇不放弃,力求完善该组织,合理化调整内部结构。

仔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加以整改,例如部门安排,人员配置等加以完善,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可以不断改进,多像其它机构学习探讨,进一步的完善本机构不足之处。

虚心谨慎的做事,应多召开会议,探讨对本机构的发展决策及发展方向。安排管理机制,时刻关注其它机构的发展状况,联系自身发展情况进一步调整等策略。

第十章

我国基金会相关条例

2.《条例》确立了分类管理的原则,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公益事业。《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即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目前我国已登记的基金会大都是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即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两类,增设了非公募基金会这个新种类。允许以企业和个人的名义命名非公募基金会;对于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允许捐赠人的亲属可以在限定的比例内在理事会担任职务。根据国外的经验,非公募基金会是一种引导个人和组织的财产流向社会,特别是流向弱势人群的有效形式,也是社会财富实现再分配的一种途径,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个人的捐赠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从事公益事业,使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多渠道。对于非公募基金会,《条例》规定,国家应当采取扶持鼓励的政策,在基金会的名称、登记条件、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宽松。为了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募捐活动,保护爱心资源,减轻公众负担,维护社会平稳安定,对公募基金会的行为管理则相对严格。

3.《条例》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将涉外基金会纳入基金会法律规定的管理范围。《条例》适应涉外民间组织管理的新形势,将涉外基金会纳入国内民间组织管理法律框架,依法进行登记管理。《条例》对基金会的设立主体没有做国别、境内外限制。允许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在华设立基金会,允许境外基金会在我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鼓励境外资金进入境内开展公益活动。这些规定,既解决了涉外基金会的设立和管理问题,为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争取更多的外部支持,也为今后进一步修改出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确定涉外民间组织的设立和管理以及法律地位等问题,作了有益的政策和实践探索。《条例》将境外基金会在华活动的管理纳入国内民间组织的管理框架,规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我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我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我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考虑到我国是发展我国家,公益负担重,募捐资源有限,《条例》还要求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4.《条例》对基金保值、增值的方式做了开放性规定。基金会的保值增值,是基金会运作的重点。规定得过严,基金会缺乏活力;规定得过松,基金会保值增值风险增大,这是一个很难把握的政策两难问题。基金会的情况千差万别,具体保值增值规定很难适应每个基金会。因此,《条例》按国际惯例制定规则,不对基金会的保值增值行为做具体要求,只做了原则的、开放性规定,力图通过社会监督、内部监督来解决对基金会投资行为的约束,同时增加了“失误赔偿”的条款。规定因决策不当致使基金会财产损失的,参加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保障基金会对投资行为慎重行事。

5.《条例》鼓励基金会募集资金,从事公益活动,形成自身资金运行的良性循环机制。基金会募集资金、运作资金的能力是保证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基金会只有募集大量的资金,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章程所要追求的公益目的。目前,不少基金会不擅募捐,很少开展有影响的公益活动,因缺乏活力而逐渐萎缩。而一些成功的基金会往往是通过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来形成自身的良性循环机制。为了逐步实现这个目标,《条例》从制度上作了保障性的规定,将基金会每年的公益支出作为衡量基金会是否完成了公益任务的重要标准,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不按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将被处罚直至予以撤销。由此可见,只徒有虚名、不从事实际的公益活动的基金会今后很难再有法律上生存的依据和条件。

6.《条例》确立了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条例》第5条明确“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条例》还对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做了相应的规定。例如,《条例》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在登记、日常监督和年检等方面各自的职责,规定了各类非法活动的详细情形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条例》还规定,基金会要接受年度检查,要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基金会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之后,要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基金会处理剩余财产应当向社会公示等。

7.《条例》强调要在基金会内部建立规范的内部自律和约束机制。针对目前一些基金会内部规范不够、自律机制不健全的状况,《条例》要求基金会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自律制度,并从公益法人组织机构的特点出发,专门设立了基金会“组织机构”一章,明确规定了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规范了理事会的组成和议事决策程序、监事的设置和职能,制定了防止基金会内部人员与基金会公益宗旨发生利益冲突行为的规则,通过限制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数量,规定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等,引导基金会建立自律和自身约束机制,规范基金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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