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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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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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村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场:

二、建立并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三、配合县农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排查、检疫和监管工作;

五、不屠宰病死猪;

六、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年 月 日

村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镇各部门能够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我县春季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各镇工作开展情况

各镇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层级责任,深入一线督导,现场解决问题,强化疫情监测,集中力量开展泔水饲喂生猪专项整治行动。东南、温水整村推进,联片防疫;八渡、天成、固关、新集川为各村和检查点购置了防疫设施;城关、河北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了防疫责任;曹家湾采取“政府组织,单位出资,集中收集,定点填埋”的方法,全链条管控餐厨废弃物,消除了泔水引发疫情隐患。

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畜产局积极组织协调,严格落实生猪生产、调运和屠宰等各个环节监管,严防疫情由外传入;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了猪肉产品经营环节排查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安局协助省际高速公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开展工作,依法做好相关事件处置配合工作;交通运输局组织力量开展运输环节查验管控,派员到省际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开展工作;林业局开展县境内野猪调查观测和疫情排查,配合做好相关设卡封堵工作;工信局督促食品公司下属城西生猪屠宰场开展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监测工作;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住建局启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专用车辆,对城区各餐饮门店餐厨废弃物定时收集清运。

二、存在问题

(一)各镇存在问题:一是东南镇东兴村、曹家湾镇曹家湾村、新集川镇李家庄村春防包抓责任落得不实,防疫力量薄弱,防疫把关不严,随意扩大“四不防”范围,对新增畜禽补针不及时,部分畜种群体免疫密度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二是对非洲猪瘟防控存在麻痹思想,重视程度降低,新集川、东南镇泔水饲喂生猪宣传和监测排查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各部门存在问题:畜产局牵头抓总、协调督查工作力度不够;市场监管局对白条肉销售和肉制品经营环节监管频次较少;公安局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需加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交通运输局省际间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人员落实有空档,物流行业猪肉产品排查监管需加强;林业局野猪疫情排查监测工作存在疏漏;工信局对城西生猪屠宰场监管不力;邮政局对快递行业猪肉产品排查监管需加强;农业农村局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不经常;住建局尚未制定《陇县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无符合要求的固定场点;教体局对学校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置措施落实不规范。

三、工作要求

抓好当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我县百亿生态乳都建设成效。县政府要求,各镇各部门要清醒认识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做到守土尽责,细化措施,严防死守,全力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努力保障生猪、乳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县非洲猪瘟“零疫情”状态。

一要压实防控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坚决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防控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各项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要全面进行整改。各镇、各部门要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排查、全面整改,5月底前将整改结果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三要强化应急管理。畜产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开展防控技术培训,备好应急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在第一时间快速规范拔除疫点。财政局要全力保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及时处置各种谣传误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好疫情监测排查制度,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疫情发生。

村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作总结

一、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责任

为加强全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制定《上江乡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工作方案》,根据我乡实际情况,以领导包村、干部职工包组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宣传。由上江林场全体职工和乡政府全体干部职工每人负责一个村民小组,深入每个村民小组就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全面禁止泔水喂猪、全面禁止生猪放养、加强日常消毒和监测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全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当中。同时要求包组人员加强与小组的对接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截止5月16日,在全乡范围内张贴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彩报20份,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及非洲猪瘟防控十五禁令宣传单3100余份,发放宣传册50本,粘贴宣传通告100余份。到五个村委会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讲。并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短信、微信进行多次宣传。

二、设置非洲猪瘟检查点 4月2日开始我乡畜牧兽医技术部门联合派出所在木高村地界及格兰桥设立非洲猪瘟检查点,乡政府职工抽调12名,派出所抽调4名,卫生院抽调4名,村民4名,并派乡级副科以上干部一名轮流蹲守木高检查点,做到24小时轮流签到值班。对进入乡内车辆做到三消毒即车辆、脚垫、人员下车消毒。派出所人员开箱检查有无携带生猪产品。截止5月16日共消毒进入乡内车辆29832辆,查获猪肉84斤,猪油30斤,已做无害化处理。5月15日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优化非洲猪瘟防控卡点,决定暂时取消木高检查点,保留格兰检查点。

三、疫情排查工作

在前期工作中对全乡大型养殖场、合作社及2600多户散养户进行排查,坚持每天对14家大型养殖场、合作社及散养户进行反复排查,3月6日春防工作启动,在开展春防的同时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对全乡农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各村各户牲畜存栏、预出栏等情况进行了登记了解。同时,到各个大型养殖场、养殖户进行实地勘察,并签署承诺书。自4月5日开始又进行了新一轮的排查,排查养殖户2645户,生猪21346头,做到农户、排查人双签字。

四、发放消毒药品

截止5月16日全乡发放生石灰粉吨,发放消毒粉65件(6500)包,每家散养户发放2包,大型养殖场10-200包不等。共发放麻袋56袋。所有进村组路段设置消毒隔离带,并派专人值守。农户做到每天最少三次对圈舍消毒。

五、强化泔水管理

在上江乡垃圾场旁划定一处深约4米,占地10平方米左右的泔水处理场地并投入使用,在全乡张贴114份严禁泔水喂猪告知书,与乡内小学、幼儿园、医院、乡政府食堂、林工站食堂及全乡饭店等签订了禁止泔水喂猪的承诺书并告知泔水处理地点。

六、加强检疫制度

(一)产品检疫:兽医技术部门工作人员对农贸市场肉制品进行严格检疫,并根据上级要求采集好样本,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产地检疫:4月13日开始乡畜牧兽医技术部门采集健康生猪全血、棉拭子各116份,送往上级部门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截止5月16日,全乡共出售检疫合格肥猪1604头。

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乡畜牧兽医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所到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严防因非洲猪瘟疫情造成的市场波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八、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指挥体系有效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处理,及时上报。

七、下步工作计划(一)加强疫情防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根据疫病流行规律,始终坚持抓早、抓紧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采取各项积极的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病的发生,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三)认真做好宣传及排查工作。着重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疫意识,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使开展此项工作形成良好的共识。

村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疫情,规范应急处置,根据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文件,制定本指南,供现场处置人员参考。

一、疑似疫情处置程序

(一)限制移动

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病场(户)的动物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限制人员、车辆的出入,直到确诊。

(二)消毒

有关部门负责在该场所的出入口或路口设置临时检查消毒 站,对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具体操作见附件5)。

(三)流行病学调查

兽医部门负责收集有关场所和动物的相关信息,至少包含场所地址及地理信息;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存栏量、发病和死亡情况、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的简要描述;发病猪同群情况;猪场布局及周边环境是否饲喂泔水;免疫情况;近一个月调入和调出情况等。(可疑疫情信息采集信息表见附件 2)

(四)初步划定范围

兽医和有关部门初步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范围,统计疫

区和受威胁区内养殖场户数量、易感动物数量,村庄、屠宰场和交易市场的名称和地址。

(五)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参照 确诊疫情后的处置方法)。

二、确诊疫情处置程序

确诊疫情后,按照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机构—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封锁—扑杀—转运—无害化处理—监测—评估—解除封锁—恢复生产的流程进行应急处置(整个处置过程中都要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应先对疫点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一)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负责人及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其他相关部门派专人在总指挥的统一安排下,落实责任,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机构可设立材料信息组、封锁组、扑杀组、消毒组、无害化处理组、流行病学调查组、排查采样组、应急物资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必要时当地政府可成立督察组,并制定明确的现场工作方案。每组设一名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1.材料信息组。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报送、数字统计报送、舆情引导和应对、信息发布、会议组织等。

2.封锁组。负责疫点、疫区主要路口的封锁、消毒,负责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消毒。在受威胁区设立消毒检查站的,由封锁组负责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消毒。

3.扑杀组。负责与畜主沟通;动物的扑杀、销毁;死猪搬运、装载、入坑;有关饲料、垫料和其他物品以及其他废弃物销毁并搬运、装载、入坑。

4.消毒组。负责疫点、疫区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及无害化处理。指导受威胁区养殖场户、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消毒。

5.无害化处理组。负责掩埋点选址、掩埋坑挖掘;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无害化处理场封锁、消毒、巡查。

6.流行病学调查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

7.排查采样组。制定排查和采样方案,负责疫区、受威胁区动物疫病排查和采样。

8.应急物资组。负责应急处置物资的采购、调拨、发放、回收、管控,应急处置所需挖掘机、消毒车等大型设备的协调等。

9.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配、人员用餐等。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或者现场应急处置总指挥申请,上级部门委派有关人员协助和指导应急指挥机构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1.疫点

相对独立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以病猪所在的场(户)为疫点;

散养猪以病猪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放养猪以病猪活动场地为疫点;

在牲畜交易市场发生疫情的,以病猪所在市场为疫点;

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2.疫区。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 3 公里的区域。

域。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由县级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划定。划定时,应当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行政区划、野猪分布情况,以及疫情追溯追踪调查和风险分析结果,综合评估后划定。

在生猪运输、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当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划定疫区和受威胁区。

(三)封锁

1.组织领导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并实施封锁。封锁生效后,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兽医等有关部门负责确定交通运输路线、设立临时检查消毒站、指导扑杀工作、选择掩埋地点等;有关部门负责维护治安医疗救治、消毒通道搭建,协助消毒工作,舆论引导和宣传,市场肉品检查等。各地根据制定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适当调整职责分工。

2.发布封锁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行封锁。(封锁令模板见附件 3)

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行封锁。

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以运载工具为疫点的可不发布封锁令。

特殊情况:疫区范围涉及到两个以上行政区域,且跨省 界,由有关行政区域的本级人民政府共同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行封锁,后续处置工作由疫区所在各行政区域本级人民政府各自负责。

3.封锁措施

封锁令

疫情确诊后 2 小时内,当地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准确发布封锁令。封锁令内容包括封锁范围、封锁时间、封锁期间采取的措施、相关部门职责等。在疫点、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可采用蓝底白字。在疫点、疫区及临时检查消毒站等醒目位置张贴封锁令。

疫点

在疫点出入口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执行封锁检查任务,对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和消毒。(临时检查消毒站作业指导书见附件5)

疫区

在所有进出疫区的路口,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执行封锁检查任务,禁止生猪出入及生猪产品调出。对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和消毒。关闭疫区内的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临时检查消毒站作业指导书见附件 5)

受威胁区

在进出受威胁区的路口,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执行封锁检查任务,禁止生猪出入及生猪产品调出,对途径受威胁区的生猪及产品车辆劝返。对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和消毒。关闭受威胁区内的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临时检查消毒站作业指导书见附件 5)

(四)扑杀

1.制定扑杀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考虑养殖场(户)地理位置、布局,天气等因素,制定操作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分工、工作内容等。

2.扑杀范围

疫点:疫点内所有猪只。

疫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扑杀范围,高风险猪群一律扑杀。

3.扑杀方法

采用电击法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扑杀,避免血液污染环境。

4.扑杀步骤

扑杀前准备工作

扑杀人员培训。生物安全操作要求、扑杀工具(扑杀器)使用方法等。

统计需要扑杀的生猪数量。

扑杀所需物资准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毒物资、扑杀工具、包装用品、转运工具、清洗工具等。

挖掩埋坑。

必要时搭建临时消毒通道。

规划扑杀、生猪及死猪运输通道。

扑杀

扑杀人员穿戴防护服、口罩、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品进 入场地。

电击或其他适当方法。

工作完毕后,应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消毒处理。

5.记录

详细记录扑杀数量等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五)转运

1.选择车辆

可选择符合 gb19217 条件的车辆或专用封闭厢式运载车辆。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渗措施。

专用转运车辆应加施明显标识,并加装车载定位系统,记录转运时间和路径等信息。

2.规划转运路线

要尽量避开主要交通干道,避开人员密集区域,避开养殖场较多的路线。不得中途转运或做不必要的停歇。

3.转运

将扑杀猪及病死猪尽快装车,按照既定路线转运到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置。

若转运途中发生渗漏,应重新包装、消毒后运输。

4.车辆消毒

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 消毒。

每次卸载后,应对转运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六)无害化处理

1.病死猪、疑似染疫猪、扑杀的猪及其产品

根据疫点、疫区实际情况,可将疫点、疫区内病死猪、疑似染疫猪、扑杀的猪及其产品运输至专业无害化处理厂销毁或采取深埋进行处理。

采取深埋法进行处理的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掩埋地点选择

应选择地势较高,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应远离学校、居民住宅区、村庄等公共场所,远离动物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技术要求

掩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 以上,要防渗、防漏。

坑底洒一层厚度为 2-5cm 的生石灰。

投入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焚烧。

坑内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上铺撒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消毒。

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最上层距离地表 以上,覆盖厚度不少于 1m 的覆土,距地表 20-30cm。掩埋覆土不要压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在掩埋地点设置警示标识,拉警戒线。

掩埋后,当地政府安排专人值守至解除封锁;同时,建立巡查制度,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 1 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 1次,连续巡查 3 个月;掩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保持掩埋点始终距地表 20-30cm。

掩埋后,立即用氯制剂(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及转运道路进行 1 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 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 1 次,连续消毒 3 周以上。

2.其他相关物品

污水用氯制剂(次氯酸钠、三氯乙腈尿酸、二氧化氯、二氯乙腈尿酸)进行消毒处理。

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可采用堆积发酵、焚烧或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掩埋处理。堆积发酵可采用将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和秸杆等混合,堆高不少于 1 米,覆盖塑料薄膜利用高温堆肥发酵。

3.记录

详细记录无害化处理地点、数量等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七)消毒

1.消毒前准备

整理场地内的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垃圾等,并集中存放;所有物品消毒前不得移出场区。

选择合适的消毒药品;

备有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2.消毒剂的选择

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氯化物和酚化合物适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酒精和碘化物适用于人员消毒。

可选用 的氢氧化钠、 福尔马林、3% 邻苯基苯酚,10% 的苯及苯酚、次氯酸盐、戊二醛等。

3.人员及物品消毒

饲养管理人员及进出人员应先清洁,后消毒,可采取淋浴消毒。对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消毒。人员出场时,则应将衣、帽、鞋等一次性防护物品焚烧销毁。

4.灭蜱消毒

场内外和舍内外环境、缝隙、巢窝和洞穴等用 40% 辛硫磷浇泼溶液、氰戊菊酯溶液等喷洒除蜱。

疫点、疫区养殖场(户)消毒作业指导书见附件 4,临时检查消毒站作业指导书见附件 5,无害化处理场点消毒作业指导书见附件 6,生猪屠宰场消毒作业指导书见附件 7,生猪交易市场消毒作业指导书见附件 8。

(八)监测(检测)

员的去向进行追溯调查,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屠宰加工场所进行采样检测,分析评估疫情扩散风险。

2.对掩埋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3.对受威胁区内生猪、野猪进行监测。

4.对疫点、疫区的环境样品进行监测。

5.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行环境样品和 /或猪肉产品检测。

6.对受威胁区的生猪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开展全面排查。

7.对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野猪分布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

8.对疫情发生所在县的经营性冷库中的环境样品、猪肉及产品进行检测。

(九)评估

1.发生疫情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对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向相关县、市、省发出风险提示。

2.发生疫情的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对疫情处置情况评估,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措施。

3.发生疫情县的上级兽医主管部门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暂停屠宰活动的生猪屠宰企业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

(十)解除封锁

1.申请

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提出解除封锁申请。

2.解除封锁条件

疫点和疫区应扑杀猪全部死亡或扑杀完毕,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42 天后,经疫情发生地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疫点、疫区解除封锁评估验收程序见附件 9)

3.发布解除封锁令

由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十一)恢复生产

解除封锁后,对疫点、疫区进行持续监测,没有新的疫情发生;养殖场空栏 6 个月以上,评估后方可重新恢复生产。屠宰场恢复生产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处理。(生猪屠宰场恢复生产评估验收程序见附件 10)

三、附则

若政策出现调整,以^v^及农业农村部新发文件为准。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印发

村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20xx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东区林业局20xx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金额为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金额为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总收入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万)。

20xx年总支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包括:人员经费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万元),项目支出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金已财返在20xx年支付。

20xx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灭火宣传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20xx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20xx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xx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20xx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20xx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该资金在20xx年支付。

20xx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xx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及时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万。到位资金合计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所有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xx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xx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自评结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区林业局20xx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财返在20xx年进行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本周内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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