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某某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某某大”精神,以构建和谐校园为主线,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以大力开发教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核心,开拓创新,服务大局,突出维护职责,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为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报告”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完成教育工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教职工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师德建设,落实方针,切实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全面履行工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建设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三、主要工作:
(一)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理论,提高政治素质。
1、配合学校支部、行政,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党的某某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工会的“某某大”重要思想,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政治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工作的能力,提升德育工作水平,为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2、认真学习新时期我党对工会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不断提高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工作优势,确保学校的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抓好教代会提案收集,实行票决制,参与校务公开的监督,确保学校教师政治权利的落实。
(二)开展多项活动,促进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
1、配合学校行政积极引导教职工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发挥教师群体在学校建设中的的作用,通过学习反思,向书本学习,向社会学习,向身边的人学习,集思广益,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工会工作的效果。
(三)切实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全面落实“依靠方针”。
1、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拓宽教代会内容,健全教代会的有关组织和制度,探索和推广采用票决制方式通过教代会审议的办法,抓好教代会的提案工作,加强对提案落实工作的督查。
2、完善各项措施,不断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形式、时间、范围等方面严格按实施细则办,积极实行校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以及各工作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落实重大事项经教代会通过制度,及时更换校务公开栏。
(四)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切实履行维护职能。
1、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新《工会法》强调突出的工会职能,是教育工会服从和服务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职能,工会要从根本意义上做好维权工作。
2、继续实施“送温暖”活动,并加大力度,关心退休(养)老同志,关心生病教职工。积极为教职工谋利益、办实事、做好事。
3、切实关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增进健康,活跃身心,激发集体荣誉感和进取精神。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1、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使工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发挥委员一班人的作用,在委员分工职责范围内努力做好分管工作,工作中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协调配合。
2、重视工会宣传和工会台帐资料的建立健全工作,完善工会文档资料的管理,把争创“优秀教工之家”活动落在实处。
四、主要活动安排:
209月
1、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2、开展庆祝教师节活动。
年10月
1、组织教职工运动会。
2、开展迎国庆宣传
2020年11月
1、学习《工会法》和中国工会“某某大”精神
2020年12月至 1月
1、学校工会工作总结
2、各类先进评比
2020年3月
1、庆祝三八妇女节。
2、组织教职工做好体检工作。
2020年4月
1、学习《工会规程》。
2、筹建学校工会活动室。
2020年5月
1、配合学校做好“五四”青年节活动
2、创建学校工会活动室。
3、组织教职工运动会。
2020年6月
1、做好对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和宣传。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不服 _________________ 法院(__________)三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认为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偏差,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 _________________ 法院(__________)三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劳动关系依法解除并由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工伤待遇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关于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
1、一审法院对“__________已经为__________购买了社会保险的情况下,_______________中也不可能给__________再购买一份相关的社会保险,这与法律规定不符,陈__________更不可能获得两次赔偿,故陈__________与__________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是__________局与陈__________之间的同一劳动关系,而非建立了另一个劳动关系”的认定完全是主观臆断。
(1)__________局对上诉人因工受伤进行伤残待遇赔偿是一种行政性质的赔付措施,赔付的方法和措施往往不会考虑诸多的法律关系,只是按流程办理即可,一审法院不能认为其赔付了费用,就认可了劳动关系的性质。
(3)、如果__________局认可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及__________育局之间的同一劳动关系,那么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付标准就应该是_____元,而非1__________9元,因此,一审法院混淆了社保机构赔付和本案事实本质的关系。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与_____局(__________职中)之间属于人事关系。__________局针对上诉人等群体的留薪离岗政策是特定时期下对职_____工的安抚和改革措施。一审法院存在错误认识。
(1)__________局对上诉人的每月发放的待遇是一种补偿性的安抚性质的费用,即上诉人不须进行教育部门任何工作,就可领取该待遇(月__________4元),这种待遇应如何理解,简单的说就是上诉人的“公办教师”身份而享有的。
(2)20__年汶川地震以后,被上诉人因自身需要,多次邀请上诉人到该校工作,双方即建立劳动关系,约定月工资额为__________0元。被上诉人利用了上诉人因人事关系的特点另享受待遇的便利,以非常廉价的报酬享有了上诉人的劳动成果。
(3)一审法院认定“托管的工作单位要求上诉人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应属合情合理”这一事实认定是有意偏袒,与该判决中查明的事实也不符。上诉人享受“公办教师”离岗让位的政策后,完全的可以不用理睬被上诉人或托管单位的任何指派工作,重新到被上诉人处从事电工内工作完全是新的一种劳动关系的建立。
(4)一审法院认可了__________局作出的(201_____)14___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法律效力,那么同样的认可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新的劳动关系,被上诉人的用工主体适格。在此基础上再认定属于同__________局之间的同一劳动关系确属荒唐和前后矛盾。
二、关于一审法律适用的错误。
1、一审法院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上诉人因工受伤第二次住院前(__________年5月15日)达成的协议赔偿和补偿金额,纳入工伤待遇予以全额品迭违反法律“不告不理”的审判中立原则。
(1)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均认可双方就上诉人第二次住院前的相关赔偿和补偿费用(包含护理、伙食营养补助、交通费)等达成协议,这一协议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属民事自治的范畴,双方当事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行为和财产,应合法有效。
2、一审法院应当依法确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而置之不理,于法律规定不符。
(1)一审判决书中“陈__________在申请仲裁时要求解决的是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而不是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只是陈__________在庭审时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不符合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法律规定,也不是本案被告需要解决的问题,故陈__________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的认定和表述是有意的避重就轻,是为达到该判决书的最后判决结果的错误认知。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对受伤职工因工受伤评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后的待遇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上诉人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一般的司法处理惯例。一审法院应当确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也应当阐明上诉人是否应享受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待遇事项。然而遗憾的是一审法院对此没有明确,从而导致一审判决前后矛盾,不具备基本的说服力。
结合以上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错误,上诉人认为应当予以彻底纠正,依法撤销三台县人民法院(__________)三民初字第__________2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劳动关系依法解除并由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工伤待遇人民币__________元。
恳请具有更高法学造诣和认知的上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判决存在的错误予以纠正,维护受伤职工的基本权益,维护法治公平正义!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1.双方协商一致自xxx年xx月xx日起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除全额支付乙方x月份工资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x元,(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补偿费等各种补偿金)。
3.双方确认:双方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及债权债务关系。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在xx年x月x日全额支付乙方xx年x月份工资x元;
(2)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完毕时支付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x元。
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工资或补偿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加付未支付部分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在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办理离职手续。
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优先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或补偿金中扣除。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的除外。
(2)商业秘密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与文书资料、人事或财务数据,营业、采购等相关数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保密信息公开或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竞业限制:乙方在解除劳动关系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任职;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甲方经营的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x等)。
乙方违反本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6.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提起诉讼、仲裁或投诉。
7.本协议在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授权代表: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乙方:__________
经协商,乙方与甲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__________年9月1日,__________公司由国有改制成民营企业即甲方,根据乙方与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权协议,乙方在__________公司改制之日以前的工龄已由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买断,并作出补偿,补偿款已抵偿股权款。__________公司改制为甲方后,甲方继续聘用乙方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自__________年1月1日起,乙方与甲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即日起,乙方与甲方不再存在劳动关系。
三、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规定,自__________年9月1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甲方补偿乙方__________元,另外,甲方给乙方劳动法规范围内以及额外的经济补助共元。乙方领取以上款项后,不得向甲方或者甲方股东提出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要求。
四、自__________年2月1日起乙方的社保费及其他应缴费用自行缴交,与甲方无关。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须迁出人事档案,否则,造成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企业违法转包给无用工资格单位或个人的,该单位和个人受伤的,企业承担责任。
当前,一些建筑、矿山等危险性较高的行业中,存在不规范用工状态,即将建筑工程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来实际完成其所承包的工程。而这类工作由于其危险性较高,导致工伤事故案件频发。这种类型的非规范用工状态,往往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各种保险,造成劳动者维权难度增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中规定,企业违法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该单位或者个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上述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实践中,由于各地法院没有统一适用裁判依据标准,导致此类案件维权困难。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5]规定,建设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发包给承包人,该承包人又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招用的人请求确认与建设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不应予以支持。
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处理参考意见[6]中根据其第二条规定,真正的干活的劳动者虽然与发包单位不一定能被认定劳动关系,但是依据该项规定,发包单位,违法承包者或者说无相应资格的承包者也是要对该劳动者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说虽然不一定被认定劳动关系,但是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换言之,此种情况下有资质的用工单位和违法用工的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共同连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项规定来规避承担更重的工伤保险责任。
3)除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较大市也有地方性法规,比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内部指导文件[7]通知(2014年6月18日下发)中第二条中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用人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和用工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后,该单位和个人招的农民工等人与该单位之间不认可是劳动关系,该劳动者对其遭受的损害应通过民事赔偿途径予以解决。对于此项规定,笔者不予认同。此项规定只能依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规解决侵权问题,对于视同工伤的问题并不能予以解决。即劳动者如果发生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法院的适用法律不当而不予以确认劳动关系,则劳动者面临没有权利的救济途径来解决问题,其合法权利也无从保障。
一种观点认为应予以确认劳动关系,依据法律法规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8]规定,企业违法转包的,实际施工单位私自招聘的人与发包的企业之间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该单位或者个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上述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10]规定,具备资格的企业违法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无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的,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工人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具备资格的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某工程的承包人,但该六建公司将工程以承包的方式分包给李某,李某又将部分油漆工程转包给王某,王某雇了张某施工干活。李某和王某均无用工主体资格,也无承揽油漆工程的相应资质。后张某在进行油漆施工中不慎受伤。后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裁判结果为予以确认劳动关系,该机构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张某在该项目中进行油漆施工不慎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笔者认同第二种观点,这种情况下应予以确认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的制定指导原则是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并使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为最大目的。建筑、矿山等危险性行业的从业人员也是劳动者,亦应受到我国劳动法规的保护,应予以确认劳动关系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法保护此类行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是对于非法用工行为的一种有效管理、约束;只有让非法用工的主体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依法承担责任并接受相应制裁,才能规范此类非法用工行为。各级法院的内部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冲突的,应适用司法解释来判案的问题,属于法律法规的位阶问题,应适用高位法判案的规定已非常明确。法院内部的文件并不是我国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仅就本区域内法院内部裁判案件具有指导意义。但是在裁决此类案件过程中,依然会出现依据三级法院内部文件而不予确认劳动关系,从而使此类当事人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得不到相应的工伤赔偿而严重侵害到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此类问题也属于同案不同判的我国特有的司法现状。
关于此类案件中法律适用的问题,我们认为从立法的角度考量,应当由法律或者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阐述、规定此类情况该不该予以确认劳动关系,从而与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陈述相一致,否则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解决走两条路,最后还要归入行政程序来申请认定工伤、确认赔偿数额等,由于规定与执行依据的不一致性,导致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极易造成司法不公正和社会的不稳定。
[3]王林清.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10月第2版,第28页.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元/月,该费用由甲方负担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退休。
二、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四、乙方年满60周岁须办理退休手续,甲方尽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之后乙方所有退休待遇均由社保负责,与甲方无涉。鉴于乙方来沪不久,各地政策尚未统一等具体情况,对乙方能否实现享受上海的养老、医疗等退休待遇之目的,甲方并无保证义务。
五、乙方在沪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及手机:_________________。前述信息如有变化,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违反,甲方保留退工权利,乙方同时应返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社保费用。乙方系由某某某先生推荐,推荐人自愿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担保人。
七、本协议书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1、合同期满,期满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单位辞退,辞退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本人辞职,辞职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协议终止,终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单位兼并、破产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_________ 元人民币。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1、以上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涂改无效。
2、本人辞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3、单位兼并、破产的应附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4、本证明一式两份。
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付清年月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加班工资等。
三、乙方确认,甲方无需另行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确认,甲方付清本协议费用后,甲方已付清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乙方承诺不再对本协议内容及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事项提出任何仲裁、诉讼请求或者其它要求。
五、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甲方《离职交接清单》的要求办妥工作移交等离职交接手续,归还所有属于甲方(含甲方关联公司)的`文件(含任何载体)和财物,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乙方承诺,离开甲方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乙方违约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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