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涂装行业 市委工业企业污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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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涂装行业 市委工业企业污泥处理方案
时间:2023-09-09 21:39:15     小编:文轩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业涂装行业 市委工业企业污泥处理方案篇一

为规范企业处置行为,杜绝污染环境事故的发生,保障环境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全市工业固废处置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污水处理污泥性质,特制定本方案。

1、有综合利用技术作支撑,并具备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原则上必须开展资源化利用工作。

2、经鉴定,可焚烧的一般工业企业污泥,原则上应当进行焚烧处置。

3、含重金属的污泥,由于对环境,特别是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大,原则上不提倡填埋(暂存),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4、不能综合利用,也不符合焚烧条件,且不含重金属的污泥,原则上应当委托填埋。

第一类:须开展污泥资源化利用的。主要为污泥年产生量大于1000吨的染料污水处理污泥,涉及企业共7家。

第二类:符合焚烧条件,应当委托焚烧的。主要为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以及印染企业污水处理污泥,涉及企业31家。

第三类:含重金属污泥,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涉及企业22家。

第四类:应当填埋处置的。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污水处理污泥,涉及企业101家。

1、对第一类须开展污泥资源化利用的企业,要求在2011年底前实现污泥资源化目标,不得再委托填埋。同时,对其他污泥产生量小于1000吨的染料生产企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逐步开展资源化利用研究工作,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资源化利用或者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企业代为处置,不得再委托填埋。

2、对第二类符合焚烧条件,应当委托焚烧的企业,必须在7月底前抓紧与具备焚烧处置能力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在焚烧处置设施投入运行后,不得再进行填埋处置或掺入煤中自行焚烧处置。

具备焚烧处置能力的单位是指《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中明确的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火电)、以及水泥熟料生产等单位,不包括砖瓦厂。

3、对第三类含重金属污泥,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企业,须按规范要求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并办理有关转移处置手续。

4、对第四类应填埋处置的企业。需抓紧与市友联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并按要求办理有关转移处置手续。

5、委托焚烧处置的污泥,含水率原则上须控制在60%以下。

6、污泥的运输,必须按照要求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以及控制废气等项措施,杜绝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污泥的收集运输,原则上由集中处置单位负责落实。

7、新、扩、改建产生污水处理污泥的项目,有关企业必须按照上述分类管理原则,妥善处置产生的污泥。

各有关企业必须按照上述分类管理要求及完成时限,切实做好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逾期未按要求落实,擅自违规处置的单位,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工业涂装行业 市委工业企业污泥处理方案篇二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全面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防控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化解存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处理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结合方式,利用3—5年时间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消除环境隐患。

(二)严控增量,规范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坚持源头治理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改造,提升全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重点企业万元工业产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下降,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最大限度降低填埋和处理量。到20xx年年底,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总量增速下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能力增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化提升。

(三)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防范环境风险。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形成“源头减量、过程严管、执法有力、后果严惩、风险可控”的环境监管体系。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产废单位申报登记率达到100%,每年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其他产废单位抽查率达到33.3%以上。到20xx年年底,企业产生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加快推进已排查固废堆场和废弃坑塘等问题点位整治进度。各镇办、经济开发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堆存问题点位环境整治的通知》(淄环委办函〔20xx〕33号)和废弃坑塘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推进已排查出的固废堆场和废弃坑塘问题点位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问题点位抓紧组织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对还未完成的问题点位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时间节点清理整治。

2、继续加强历史遗留问题排查。

(1)排查范围。一是继续对全区各类非法倾倒、填埋、露天堆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点位进行排查(附件1);二是对现运营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贮存、填埋场所问题进行排查(附件2);三是对因企业关停破产等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无主危险废物和疑似危险废物、废弃化工原料,以及责任主体存在但处理困难的危险废物、化学物料,开展全面排查(附件3)。

(2)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责任层层压实到镇办、村(社区)和企业,通过走访调查、群众举报等方式,逐一摸清辖区内固废问题点位底数,制定固废问题点位清单和图谱。排查工作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情况表(附件1—3)由各镇办、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

(3)非法倾倒、填埋、露天堆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点位整治要求。按照“开展现场调查、编制治理方案、专家论证方案、实施清理整治、组织效果评估、专家销号确认”六步法组织实施。一是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对每个固废填埋点位进行调查分析,确定问题点位属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制定整治方案计划,建立“一点一策”,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对整治难度较大的`问题点位,应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整治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向社会公开。以上工作原则上20xx年2月底完成,若未按期完成由各镇办、经济开发区明确完成时限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二是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推进。各镇办、经济开发区按照整治方案组织实施治理,整治完成后及时组织专家对治理成效进行评估论证,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隐患,各项工作完成后邀请专家进行销号验收。以上工作原则上20xx年11月底完成,若未按期完成由各镇办、经济开发区明确完成时限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总体完成期限为20xx年年底前。三是结合日常环境巡查、信访投诉,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填埋点位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4)现运营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贮存、填埋场所整治要求。各镇办、经济开发区组织专家根据各类贮存、填埋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施工方案和监理报告等资料对防渗设施、雨污分流、渗滤液收集、扬尘防治等环保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现状达不到环评批复标准要求的制定整治方案并进行整改,20xx年年底前完成。

(5)危险废物清零行动整治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长期贮存危险废物和物料的废弃厂房、院落、罐区、反应釜和贮存设施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20xx年年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1、强化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对危险废物数量、种类、属性、贮存设施阐述不清,无合理利用处置方案,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不予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涉及有副产品内容的,依据其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等进行鉴别,禁止将危险废物以副产品的名义逃避监管。须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的,在废物属性明确前应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对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核实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是否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符,对定性不明确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2、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环境管理。制定筛选原则,每年更新完善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督促产废单位严格落实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等制度,全面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且具备环评手续。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实施分类分区贮存并设置识别标志,对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严禁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贮存,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严禁非法转移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3、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物料平衡核查。组织专家对全区重点行业产废单位进行生产工艺物料平衡核算,摸清企业生产环节危险废物产生量理论值,并对实际产生量进行核查。(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4、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对危险废物运输企业、车辆、有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安装定位系统并联网联控。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纳入日常检查内容,严控非法转运。产废单位应主动对接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掌握危险废物运输、利用、处置情况,鼓励企业就近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5、建立危险废物动态实时监管系统。建设全区危险废物信息大数据监管平台,对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形成动态管控,通过对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关键节点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形成全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区大数据中心配合,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6、发挥科技手段作用。运用航拍、数字监控等数字化、自动化手段加强废物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闲置土地、坑塘、矿山等位置安装红外摄像头、ai摄像头等数字监控设施,实现异常情况自动报警功能,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积极开展废物减量工作,通过生产工艺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设备升级、无毒无害原材料使用和将有利用价值的工业固体废物降级梯度使用等方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工作。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市政污水处理厂,推广使用国家鼓励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转发工信部发布的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行政审批、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有关项目立项保障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科学评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严禁在水源地、湖库等生态保护红线以内区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按照《市20xx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严格控制建设危险废物处置类建设项目和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有机溶剂、焦油类危险废物利用类建设项目。鼓励企业自行建设或由政府引进第三方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设施,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各类填埋场所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防渗、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保留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及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理企业要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估。(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一)高度重视,扛起政治责任。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生态环境安全的高风险领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清理整治“六步法”,高标准扎实完成问题点位环境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固体废物环境执法检查。制定固体废物检查计划,将固体废物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环境执法检查,每年至少开展2次固体废物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公安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和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强危险废物专业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团队,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的技术支撑,对技术性较强的专项检查,邀请专家参加核查。

(三)加强社会监督,发动群众举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利用环保热线、新闻媒体、信访等渠道进行举报,特别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内部职工和属地村民举报。

(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责任制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五)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加强生态环境、发改、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综合执法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司法衔接,保障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立案、依法查处。

工业涂装行业 市委工业企业污泥处理方案篇三

从6月9日开始,全镇74个行政村、镇驻地和重点路域、重点部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所有存量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除,确保6月30日前顺利通过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验收,为下一步全镇环卫保洁工作托管交接打好基础。

(一)村庄及连村路卫生清理。

清理范围:各村庄、村外100米范围内、连村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垃圾。

整治标准:

(1)清理垃圾。彻底清理村内主干街道、房前屋后、街头巷尾、路边沟、绿化带及村外100米范围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

(2)清理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粪堆、废弃建筑材料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

(3)规范搭、建、放。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杂物乱放、房屋乱建、摊点乱设、车辆乱停现象,确保村内主干街道、胡同整洁通畅。

(二)镇驻地卫生清理。对驻地主次干道、辅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路面及两侧的.电线杆、灯箱、绿化带等附属公共设施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设广告牌等现象。

(三)公路沿线卫生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公路沿线两侧,河道、坑塘沟渠等重点部位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存量垃圾和杂草杂物。

(四)规范垃圾处理措施。采取集中焚烧或卫生填埋的方式,对各类垃圾进行处理,禁止采取简单覆盖、简单焚烧、转移位置等处理方式。

1、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让环卫一体化工作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来。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一次性清理到位。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通报清理情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

3、考核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村自检自验合格的,申请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各村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包社区领导、社区成员、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要明确责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迅速行动,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治,自觉爱护整治成果,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三)严格督导验收。将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村庄年度综合考核。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调度、日通报,对行动早、推进快的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按照早完成早验收、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全镇所有村验收合格。

工业涂装行业 市委工业企业污泥处理方案篇四

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要达到如下目标:

1、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规范有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大行动。社区将以孔景莲书记、汤中勋主任牵头成立检查小组,于8月12日起对社区范围内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治。

第一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8月18至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社区领导和检查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清除情况,指导完善企业安全工作。社区检查对方安全隐患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年底)巩固成果,长期整治。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一方长治久安。

(一)社区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按照本

方案

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本方案。对辖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此次整治,彻查隐患,消除隐患。

(二)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社区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社区内各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除各负其责外,还要配互相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工业涂装行业 市委工业企业污泥处理方案篇五

以峪道河镇“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为指导,坚持“班子强有力,全民总动员,重点求突破,整体上台阶”的原则,着力抓好垃圾填埋、庭院美化、街道整洁三个重点,全方位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工作,为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领导组

职 责:全面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决策和行动指挥。

(二)督查组

职 责:负责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

(三)宣传组

职 责:负责宣传报道,舆论造势,经验总结,典型推广。

(四)办公室

职 责:负责后勤保障,上传下达,资料汇整等日常事务。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6月25日—6月28日)

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制定出适合我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行动计划、主要措施、奖惩办法等内容,为我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29日—7月2日)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宣传组快速行动起来,大力宣传“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我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奖惩办法和长效机制,在全村形成人人高度重视、家家户户行动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3日—7月12日)

充分发动群众,大搞环境卫生,开展排查与自我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落实要言行必果、一步到位。

第四阶段:突出治理阶段(20xx年7月13日—8月1日)

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突出治理,对不达标的家庭、门店要宣传教育、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达标者,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的奖惩办法予以处理,绝不姑息。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2日—8月25日)

在前面各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要在在人员、经费和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要在加强管理、监督和考评上下功夫,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通过喇叭、板报、标语、传单、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活动深入人心、全民参与。

(二)秉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用到负责任、能吃苦、甘奉献、敢碰硬的保结员。

(三)加强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尽职尽责,对村主要街道的每日清扫,和督促村民自觉维护村容整洁。

(四)建成垃圾填埋固定点,并配备专门的清运工具、清运人员,切实做到垃圾的日清日运日埋。

(五)在村前后分别建起垃圾池,并在部分街巷安放垃圾桶,方便村民倒置垃圾。

(六)督促家家户户垃圾入池,粪便入厕,煤土、石料、柴草等杂物不得在街巷乱堆滥放,一律要在自家院内妥善安置。

(七)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如硬化街道、粉刷墙壁、修剪树木等,使村容村貌一年上一个台阶,两年打基础,三年达到五星标准。

(八)根据村情民意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需要,制定出符合我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公约,并配之以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惩治措施。

(一)督查组每月至少不定期检查一次,检查采取抽查、巡视、暗访等方式,并要把检查结果张榜公示,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

(二)在卫生检查中,对问题户要下达通知,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三)对在年度检查中累计三次排名前三名的户,和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年终都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四)在年度检查中累计三次排名倒数两名的户,在该户以及该户成员入党、评优、评模、吃低保、吃救济等实际利益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在上级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倾斜中也能少给的少给、能不给的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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