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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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11 08:56:13     小编:紫薇儿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主要扶持已获得20xx年进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进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和进入县级“星级”家庭农场名录,并同时还要符合以下八条的,从中择优选择。

1.2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

1.3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剩余期限在5年以上;

1.7能够及时缴纳土地租金,没有拖欠现象,家庭信用较好;

1.8经营状况良好。

收入10万元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4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成后,通过财政及农业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兑现财政奖补资金,获得省级示范的奖补10万元、其他的奖补8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农田设施建设;购置贮藏、烘干等设备;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商标等方面。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二.活动地点:东区仲景楼205教室

三.活动时间:20_年12月14日

四.主办单位:大学生美容协会

五.应到人数:协会会员近100人

六.实到人数:会员60人

七.活动目的:

为了让会员和有兴趣的同学更多的掌握美容养生知识,充分了解中医在美容方面的独特疗效和其背后的文化内涵,更为了丰富会员在协会内的活动生活,提升大学生美容协会在整个学校的影响力。

八.活动流程:

2、活动前三天,申请多媒体教室作为活动场地

3、活动前二天,宣传部出海报通知,会长发飞信通知各会员

4、20_年12月14日晚上18:00讲座开始,龚云教授为会员和同学讲解美容养生知识,活动结束前留出一段时间让同学们和教授互动交流,提出问题,请教授给予解其疑惑。

九.问题、不足及解决:

1、活动期间,宣传部的海报张贴时间未能清楚安排好,略显仓促,以后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会员这个方面的管理和要求。

2、活动开始前,宣传部应派一位同学在黑板上写下“美容养生讲座”的活动主题名称。

3、以后举办类似活动时,要求各部门部长及副部必须来参加,起到模范带头工作,并带动各所属部门的成员参与活动,让成员学习更多。

4、相关部门应掌握好多媒体的使用,在教授为我们讲课过程中,不能过分花时间用于调整多媒体关闭的问题上,耽误教授讲课进度。

5、活动当晚,与许多同学及会员的课程相碰撞,导致本次讲座有意愿参加的会员却不能够到场,相关部门以后应该多加关注。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一、工作目标

为了使全场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廉政文化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干部、党员拒腐防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企业环境和氛围得到改善;使企业经营者树立起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政经营的理念,建立以廉政理论为统领、廉政文化为载体、廉政制度为基础的企业廉政文化体系。

二、内容和形式:

1、建立和完善一套保障企业党员廉政自律规章制度;

2、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电化教育;

3、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教育课;

4、召开一次案例剖析会;

5、建立一支企业廉政文化宣传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

7、设立一批廉政警示牌。

三、步骤与职责分工

1、前期准备阶段(8月)

﹙1﹚建立廉政文化领导小组。

﹙2﹚召开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筹备会议,讨论活动内容、工作方法、步骤和目标,酝酿提出关于我场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案,同时统一思想,建立机构,健全网络,落实部门,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方案开展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

9、10月)

(1)召开一个动员会。深入发动,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充分认识廉政文化进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发放一批宣传资料。将廉政文化的有关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宣传品发给各部门。

(3)发出一份倡议书。向全场有关部门发出倡议,倡导企业领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政经营”,营造氛围。

3、工作推进阶段(11月-12月)

(1)举办一次大讨论。利用企业内部的宣传媒体、组织开展“诚信廉政、依法经营”大讨论,增强员工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意识。

(2)开展一次活动,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3、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月)

(1)认真总结公司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促进企业的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把反腐倡廉方面的规章制度纳入企业的规章制度。

(2)总结面上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召开总结会议,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四、成立市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一)表现形式

家庭暴力中,遭受侵害的90%为女性,在调查中,发现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2)因生育女孩,心怀不满而实施家庭暴力;(3)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4)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5)丈夫自私、多疑。

(二)家庭暴力现状

1、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

由于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遭受暴力的女性因种种原因,不愿为外人所知,因此,在实际上,家庭暴力发生率远远比调查要高。

2、家庭暴力情节日趋严重

根据对暴力典型案(事)例进行的调查看,受害者均为妇女,施暴形式多样,手段残忍,轻者语言伤害,拳打脚踢,重者则用棍棒、匕首、铁器、剪刀等残害妇女,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

3、施暴者的年龄、文化、职业构成(重点剖析20个家庭暴力典型案(事)件)

从年龄构成看,施暴者大多为28--50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57岁。从文化构成看,施暴者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但也有大学本科毕业的干部、科技人员和教师。从职业构成看,施暴者中农民居多,其次是工人和个体经营者,但是也有国家领导干部等。

(一)历史原因

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传统思想尤其是封建的婚姻道德观流敝甚远。

1、夫权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2、大男子主义。“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

3、重男轻女思想。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

(二)社会原因

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1、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在接访中,我们发现有80%的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直接报110或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有的妇女到司法部门寻求帮助,可是却被认为是一般家务事,不予过问和调解。即使处理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而使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

2、社会舆论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因此,把老婆作为发泄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势群体,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又有许多后顾之忧,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帮助。

3、我国现行法律不够完善,尚无配套措施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1)在立法上,由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

(2)根据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与轻伤伤害案件及虐待案均有“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因很多人都不去投诉,这就出现了施暴者即使在警察眼皮底下也敢为所欲为,而司法人员却不去制裁的状况。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反家庭暴力法从无到有,经历了近20年的历程,结束了“法不入家门”的历史。反家庭暴力法对我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接受了中国妇女报记者专访。

反家庭暴力法使受害人求助有门

夏吟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它是我国人权保障立法的重要成果,是法治中国进程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反家庭暴力法强调国家和政府责任,对受害的家庭成员,特别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弱势一方给予特殊照顾,提供各种的救助措施,彰显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文关怀。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通过强制报告、公安告诫、临时庇护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系列措施使受害人求助有门,让公权力介入有据,达到早期发现、及时制止、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目的。

性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行为类型

夏吟兰:家庭暴力的概念决定反家庭暴力法对受害者的保护范围及保护力度。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家庭暴力概念,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就主体范围而言,家庭成员是指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了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也视为家庭暴力的主体。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在附则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扩大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范围。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或非亲属的抚养寄养关系之间发生的暴力现象客观存在,且具有家庭暴力所特有的隐蔽性、频发性、周期性,以控制对方为目的等特点,通过参照执行的准用条款将他们纳入反家暴法中予以保护既不会扩大家庭成员的内涵,破坏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规定了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明文列举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属于身体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属于精神暴力,并以“等”字加以概括,性暴力可以纳入“等”的行为类型之中。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继续细化

夏吟兰:人身安全保护令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事后处罚的补救手段,通过事前和事中干预方式,增加了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方式和干预力度,是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最有效的措施。

凡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管辖、申请条件、保护令的形式、措施、期限、执行等。除当事人和近亲属之外,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救助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对于书面申请有困难的还允许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人身安全保护令分为一般保护令和紧急保护令。一般保护令在72小时内发出,紧急保护令在24小时内发出。紧急保护令对于受到严重威胁、严重家暴的人,可以起到及时隔离、制止暴力,避免暴力升级的作用。

一是保护令申请书的形式。为方便受害人及其代为申请人申请保护令,应当为申请人提供格式申请书,内容明确统一。由法院制定简明的申请表格及填表说明,通过简化程序,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实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二是保护令的措施。除禁止令、迁出令、远离令之外,还应当明确保护令其他措施的具体种类。反家庭暴力法对保护令的措施除有列举性规定外,还有兜底性规定:“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但是哪些属于其他措施,在具体规定中应当有进一步细化规定,通过细化具体措施,对司法实践有指引作用,可以确保执法统一。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调整创建标准,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组长:周志

副组长:黄佑国 包素芬

成员:张贵华 李文英 蒋成荣 刘明飞 姜丽美 吴涛 王光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办公室,由包素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xxx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生。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直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xxx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后养薄葬;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力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1、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妇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妇联提出的创建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和支持创建活动。重点宣传“文明家庭”创建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宣传各类先进家庭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激励更多家庭投身“文明家庭”的创评活动。

2、创新活动形式

要在传统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创建内容,丰富活动形式。

3、突出工作重点

坚持文明育民。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严格管理机制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评选活动实行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以家庭为基础,实行自我评估,群众评议,基础审核,坚持以社区为基础,以妇女群众为主体,建立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管理机制。

1、社区要高度重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我社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2、社区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会议等形式,立足家庭,面向妇女,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和深化家庭美德为主题,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国土资源培训讲座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依法行政、依法管地的新形势,围绕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以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为目标,改进培训方法,创新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区县、乡镇国土资源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执行力强的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干部队伍。

二、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新进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进一步梳理各股室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法,使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履职本领明显增强,国土资源管理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营造浓厚的国土资源学习宣传氛围,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培训内容

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廉政法律法规、国土资源专业技术知识。

四、培训对象

全体国土资源干部职工,重点是新考入和调入人员,适当增加乡镇村社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学生经准许也可参加部分课程的培训学习。

五、组织方式

为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效果,培训工作要充分结合实际,采取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座谈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组织教学,重点突出互动式、案例式、研讨式等教学方法,体现培训的科学化、多样化、个性化。

1、师资来源

(1)由各股室中心队所分管领导及负责人作为主讲人,根据自己负责分管的业务工作,选择明确主题作为每期讲座内容。讲座讲义教案内容需提前报办公室备案。

(2)邀请纪检监察、相关专业高校教师、省市领导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国土资源实际工作开展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讲座。

2、时间安排

(1)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每期讲座时间、主讲人员,原则每2周举办一次,确定每周五下午3点--5点。具体讲座安排至少提前一周在办公室公告通知。

(2)对每期的讲座组织参加人员予以打分评比,每季度作为一个活动周期评选出2--3名优秀主讲人予以适当奖励。

3、培训形式

4、组织保证

组 长:局 长 于・・

副组长:副局长 孔・・

副局长 王・・

成 员:・・・、・・・、王・・、韩・・・、任・・、李・・。

5、经费落实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学校以坚持育人为本,把思想品德教育放在首要位置。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和体现“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中心思想,引导家长正确认识智育与德育、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教育孩子学会做人放在第一位,并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融合渗透到教学全过程。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科学指导家庭教学,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转变陈旧落后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家庭教育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由片面注重书本知识向注重孩子品德培养转变,由简单命令向平等沟通转变,把学生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通过家长学校,使广大家长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的规律,了解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学会家庭教育的方法和艺术,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

(一)引导广大家长能动的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树立正确的育子观念,自觉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

(二)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沟通和配合,促进家长参与教育改革,争取家长对课程改革的理解与支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推动学习性家庭建设,提高家庭文明水平,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健全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组长:李泽荣

成员:全体教师

1、成立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2、设立家长委员会

3、组建班级家长委员会。

(二)制定相关的家长学校规章制度,规范家长学校的管理

1、加强教学工作管理,家长学校的授课内容,学校行政领导一人联系一个年级,突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2、加强管理,要为家长创造有利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实践,保证授课人员,保证教学内容做好家长学校学习过程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创设有效的多元化家长学校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

1、家长学校的授课内容以课程为载体,以教学为纽带,以管理为保障,不断增强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家长学校教育内容的系列化、教学管理的规范化、育人功能的效益化,形成学校、家庭教育互为补充,互相贯通,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

2、工作形式

(1)专题讲座

(2)设立家长开放日(家长可以随堂听课)

(3)组建家长支愿者队伍

(4)通过家长座谈,经验交流,问题研讨等形式,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家长学校教学的质量。

(5)家长会议。它是学校与家庭联系的重要形式,是对学生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教育的重要手段,由年级班主任主持,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班级学生管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有关事宜,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一)给家长传授基本的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为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帮助家长提高自身教育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使全校学生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92%以上。

(二)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确保家长参学参训。每学年家长的参学率达96%以上。

(三)重视和加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档案,通过信函、电话、家访等家庭教育形式,帮助留守儿童接受其父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监护人的沟通。

学校家庭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在教学中要摒弃空洞的说教和照本宣科,以现实生活中的生动故事来解读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用身边鲜活的实例启迪、引导、教育学生家长,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矛盾和问题。引导家长在关注子女智力因素开发的同时,开展对子女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使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到孩子在兴趣、情趣、情感、意志、性格等方面的发展和进步,对提高学习成绩,巩固知识成果具有重要作用,自觉地从小培养孩子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交往,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九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家庭为切入点,以家庭发展为主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婚育文明、健康向上、守法诚信、科学发展、幸福和谐”的“幸福家庭”为目标,以扎实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创建利益导向政策示范区三大活动为抓手,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评选范围

全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拟从各社评选产生4户镇级“幸福家庭”和2户县级“幸福家庭”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标准

(一)婚育文明,即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

(二)健康向上,即身心健康,精神饱满,热爱生活。

(三)守法诚信,即遵纪守法,明礼守信,热心公益。

(四)科学发展,即勤俭持家,科学生产,生活宽裕。

(五)幸福和谐,即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风民主。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20日)。

各社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并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幸福家庭”争创、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争创评选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自我申报阶段(3月21日——5月31日)。

各社为单位,组织广大计生家庭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参照评选标准,引导广大计生家庭自主申报,参与评选活动。

3.考评公示阶段(6月1日——6月10日)。

以村为单位组成村“幸福家庭”考评小组,对申报评选“幸福家庭”的农户进行实地考评,确定初步评选对象;村民代表对考评小组评定的结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7天,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

4.审核上报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组织专人进村入户,对照评选标准,对所辖各村推荐上报的“幸福家庭”认真组织考察审核,看是否达到标准,群众是否满意,推荐评选的过程是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完善。最终经村全面审核后,确定上报推荐人选,报县人口委复核。

5.总结表彰阶段(7月上旬)。

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简要 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篇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开展评选“平安家庭”活动为载体,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的,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整体文明程度,发挥家庭在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增强“六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男女平等意识,拒腐防变意识;使更多的家庭做到“六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渗透、防隐患、防犯罪,实现“六无”:即无xxx、无赌博、无暴力、无xxx、无传销、无事故。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家庭”的重要意义。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家庭平安是社会平安的基石和前提,“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是推动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曲靖”的重要举措。

(二)认真学习“平安家庭”十标准,切实开展创建活动。

1.学法用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知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歧视妇女,不虐待儿童,不违反计划生育。家庭成员讲诚实,守信用,无违法犯罪行为。

2.文明理家讲规范,创美德之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知荣辱,树正气,扬新风,做文明公民。

3.化解矛盾“零暴力”,创友善之家。家庭成员和睦相处,预防和化解家庭的各种矛盾,实现“零家庭暴力”,妥善处理邻里、亲朋之间的关系,善待他人,友好相处。

4.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交通事故等各类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

5.崇尚科学守公德,创文明之家。移风易俗,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崇尚科学,反对xxx和迷信,崇尚文明,遵守法规和公德,远离“黄赌毒”。

6.尊老爱幼重教子,创关爱之家。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注重身教,强化对子女的道德教育,培养良好家风,教育子女讲文明、懂礼貌、求上进、走正道,子女无辍学现象。照顾好家中的老弱病残成员,特别是要关爱曾失足的成员,感化使之重新做人,减少不安定因素。

7.富而思源讲奉献,创富足之家。学科学,用科学,坚持勤劳致富,守法经营,信守合同,照章纳税,奉献社会。

8.参与公益献爱心,创爱心之家。关心公益事业,互帮互助,见义勇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9.依法维权不缠访,创明理之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缠访;遇法律疑难,通过法律咨询和法律渠道,依法处理,不铤而走险,鲁莽从事。

10.讲究卫生抓保健,创保健之家。家庭成员积极参与饮水干净、街道干净、庭院干净、居宅干净的“四净”生态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加强体育锻炼,预防传染性疾病,增强保健知识。

(三)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推动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把创建“平安家庭”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从自身做起、以“五五”普法启始年和妇女“法制宣传年”为契机,从自己家庭做起,积极创建“平安家庭”。 通过普法活动教育家庭成员爱国守法,提升家庭成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2.把创建“平安家庭”与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教

3.把创建“平安家庭”与机关先进、文明评比工作相结合,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处室”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尊敬赡养老人、科学教育子女、夫妻相互忠诚,在全社会倡导人人遵纪守法讲文明、家家尊老爱幼传美德、户户友善互助倡和谐,在全局形成“人人关心治安、家家争创平安”的良好局面。

4.把创建“平安家庭”与开展“巾帼文明岗”活动有机结合,以“内强家庭成员素质,外树巾帼文明形象”为目标,以“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美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动员妇女干部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拓展城市妇女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5.精心培育一批“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户,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推动全局“平安家庭”创建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会大平安的意识。

(二)狠抓落实,注重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实效。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点,量力而行,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把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普法工作、“文明家庭”、“文明处室”、 “巾帼文明岗”评比活动结合起来,落到基层,抓出成效。

(三)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在全面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的基础上,注重培养选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

(四)年终进行评比表彰,把创建“平安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下去。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抓常新,发挥长效,确保每个家庭和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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