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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一
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祝县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发生地震并对各养老福利机构造成影响时应对处置。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县,造成养老福利机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县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成立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处置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民政局地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彭祥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刘雄梅 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李桂林 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职责: 负责民政系统防震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措施制定、监督落实、汇报总结等。
(二)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李文斌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孙承梅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喜梅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王英生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司良善县区划边界事务中心干部
职责:指导和督促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疏散应急演练,地震发生后下沉养老福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民政养老福利机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进宝 岔口驿敬老院院长
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文斌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办负责人
陆婷婷社会救助办负责人
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杨广智 县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同舫 县养护福利中心负责人
张生荣 天祝县康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监督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俞树珍慈善协会秘书长
李国平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王英生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职责: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审查无募集资质的组织和个人非法开展社会捐助;做好社会捐助物资登记及相关政策宣传。
1、灾情收集与上报。办公室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安排服务机构专责组赶赴受灾养老福利机构。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养老福利机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局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地震发生后,立即安排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赴灾区养老福利机构。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人员,发动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各养老福利机构要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各机构第一时间就近联系医疗救援队伍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联络就近乡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养老福利机构或者在乡镇卫生院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立即带领养老福利机构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5、宣传报道。办公室负责宣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民政领域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
(1)做好民政领域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专业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养老福利机构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当民政领域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内养老机福利机构基本恢复正常秩序和生活秩序,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局地震应急结束。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二
为提高全县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干旱、台风、冰雹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应急工作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各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1、灾害发生前,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预防措施,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尽量消除灾害隐患,确保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2、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统一指挥抗灾救灾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核查灾情,参与灾情处置,做好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转移安置,妥善安排好受灾机构入住人员生活等事宜,收集汇总灾情,1小时内完成灾情初步报送,并做好灾情续报。
3、灾情稳定后,协助受灾养老机构积极争取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后恢复。鼓励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确保受灾养老机构生产生活忙恢复正常秩序。
1、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台风、汛期等灾害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及时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及时收集灾害信息,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深入受灾现场核查灾情,形成灾情报告。协助做好受灾养老机构的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3、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落实好查灾核灾等应急车辆保障。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物资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安全。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1、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保靖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助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乡(镇)民政助理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2、乡(镇)敬老院安全小组
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5名组成,由乡(镇)敬老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的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县(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3、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车辆及人员,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伤(亡)者亲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及时上报县民政局。
4、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件调查工作。
5、通知伤者的亲属。
6、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一)安全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安全信息报告时间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
(三)安全工作常用电话
1、县民政局值班电话:
2、乡(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
3、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
4、乡(镇)派出所联系电话:
5、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
6、报警:110
7、火警:119
8、交通事故处理:122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四
为确保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我局特建立乡镇敬老院重大人员伤亡、人员失踪、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处置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乡镇敬老院负责人以下简称院长,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安全员为成员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指挥调度、工作安排、决策处置等工作。
1、工作人员务必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能够闻讯即动。
2、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快速反应,临阵不乱,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预案处置工作。
3、严格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
乡镇敬老院内的宿舍区、食堂、活动室等范围。
1、要随时应对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2、乡镇敬老院一旦发生下述应急预案所指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得到消息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工作,使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4、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经常检查所辖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五
原则上拒绝接收感染传染病的老年人,本措施针对老年人住院期间突发感染传染病的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现及时转上有传染病病房的上级医院治疗。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建立以院长为首,护理主管、行政客服为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小组。
将传染病的老人或带有传染性病菌的老人在传染期间,安置在指定的隔离病室,与健康的老人分离开,防止病原体扩散。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蔓延、保护易感人群。
(一)、严密隔离
严密隔离适用于经飞沫、分泌物、排泄物直接或间接传播的烈性。传染病,如:霍乱、鼠疫等。凡传染性强、死亡率高的传染病均需采取严密隔离。非典型肺炎也须采取严密隔离。
隔离的主要措施有:
a、老年人应住单间病室,通向过道的门窗须关闭。室内用具力求简单、耐消毒,室外门上挂有明显隔离标志,禁止探视、陪护及老年人出病室。
b、接触老年人时必须戴帽子、口罩、穿隔离衣和隔离鞋,必要时戴手套,消毒措施必须严密。
c、老年人的分泌物、呕吐物及排泄物须严格消毒处理。
d、污染敷料装袋标记后进行焚烧处理。
e、病室内空气及地面用消毒液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每天1次。
(二)呼吸道隔离
呼吸道隔离适用于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传播的感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百日咳、流脑等。
隔离的主要措施有:
a、同一病原菌感染者可住同一病室,有条件时尽量使隔离病室远离其他病室。
b、通向过道的门窗须关闭,老年人离开病室时需戴口罩。
c、护理员进入病室时需戴口罩,并保持口罩干燥,必要时穿隔离衣。
d、为老年人准备专用的痰杯,口、鼻分泌物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丢弃。
e、病室内空气用消毒液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每天1次。
(三)肠道隔离
肠道隔离适用于由老年人的排泄物直接或间接污染了食物或水源而引起传播的疾病,如:伤寒、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隔离可切断粪—口传播途径。
隔离的主要措施有:
a、不同病种老年人最好分室居住,如同居一室,须做好床边隔离,每张病床应加隔离标记,老年人之间不可互换物品,以防交叉感染。
b、接触不同病种老年人时需分别穿隔离衣,接触污物时戴手套。
c、病室应有防蝇设备,并做到无蟑螂、无鼠。
d、老年人食具、便器各自专用,严格消毒,剩余食物及排泄物均应消毒处理后。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六
1.立即拨打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告乡政府及分管领导;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组织人员迅速疏散院民,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救治;
2.迅速向乡政府及分管领导汇报;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
5.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生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
5.查明事故原因并有记录。
4.管理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勿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管理人员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2.通知院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通知院民家属;
4.若情况危急,迅速拨打急救电话120;
6.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情况。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作好相关材料以备取证;
4.通知受伤者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七
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主动、协同配合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黄立庆
副指挥长:姜春仙
成员:姜洪助、刘日兴、郑小萍、徐洪兰、黄冬仙、朱史爱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相关工作。
(一)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住院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制度,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和报告时限。
1.凡造成1人以上人员伤亡、1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或造成3人以上健康危害的,都应在第一时间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
2.凡造成3人以上人员伤亡、5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或造成5人以上健康危害的,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在1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核实突发事件后4小时内上报衢州市民政局。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灭火后,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中毒人员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7.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造成人员伤亡的,同时报告市民政局。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保存监控记录,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市民政局。
1.最快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五保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自查养老机构自身管理原因,查漏补缺,并立即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6.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六)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向管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民政局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汇报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七)应急电话
急救中心:120
报警:110
火警:119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件报告,分别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和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八
为保障我镇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86322121。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乡镇人民政府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并及时报告。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发生火灾情形时,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并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xx镇人民政府报告。
(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xx镇人民政府报告。
1、xx镇中心镇敬老院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形严重的,要同时报告平度市市人民政府。
2、xx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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