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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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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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一

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二、试行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绩效优先,重实绩,重贡献,重工作质量,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对象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在职教职工(非义务教育阶段单位在职教师除外)和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教师绩效考核方面建议按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1、师德奖;

2、全勤奖;

3、教育、教学奖;

5、安全责任奖;

各学校根据年初学校管理方案,结合上述五个方面制定考核细则,将教师的工作量细化成考核分数,对教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然后以考核分数×资金计算。

五、发放办法:

1、总量控制。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资教生)人数×(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元;离退休人员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离退休人数×(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元,上述两者之和计算到学校(核算单位)并予以公示。

2、突出绩效。离退休教师按月平均发放,在职教师按绩效工资的60%按月发放,40%部分在每学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至教师手中。

3、财政统发。首先由学校根据教师绩效得分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数额,并编造成绩效工资发放名册,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再送市财政局审定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教师工资代发银行,再由银行分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六、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员绩效工资问题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市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在职职工的绩效工资暂参照2006一般性部门预算单位规定津补贴标准执行。

七、监督管理

学校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津贴、补贴政策,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全额追缴,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八、上级政府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明确后,按上级政府规定执行。

绩效工资体制的激励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未能发挥出来,薪酬发放的平均主义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办教师与公务员之间以及公办教师群体内部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优质师资收入明显下降改革后学校的经费支配自主权普遍下降,教师收入的调节能力和激励机制的设计能力被削弱。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二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三

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总体目标。

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的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二、项目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1、强化领导、分级负责。县政府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统一领导工作,成立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安排、部署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县粮食局是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科学规划、公开透明。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制度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按照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标科学、数据准确、方法合理,并依法公开项目绩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绩效挂钩、激励约束。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将资金使用效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承担起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

三、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程序。

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法人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局下达的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绩效目标的保障措施纳入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在项目勘察、设计时,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编制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确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论证,确保绩效目标的科学性。

2、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建立项目绩效管理评审专家库,绩效评价机构实行财政、粮食局或委托中介机构任意一方组织绩效评审,对项目法人单位申报的项目标准文本及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绩效目标清晰、量化、符合实际的要求对项目设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并提出绩效目标评审意见。

3、项目法人单位根据绩效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报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审定后,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厅。

4、省级财政部门、粮食局部门对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标准文本评审并项目批复后,县财政、粮食局部门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将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采购制管理,县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的报账资料进行审核,项目资金支出实行绩效评价管理。

6、县财政部门和粮食局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跟踪问效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停止资金拨付,并责令项目主管和项目实施单位予以整改,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7、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的实行情况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县财政、粮食局部门,县财政、粮食局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绩效专家对照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建设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检查工程建设是否按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执行,建设内容是否完成,绩效目标是否实现,收益对象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绩效评审,提出绩效评价审核意见,存在的问题责令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后,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局厅。四、项目绩效的保障措施。

项目绩效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加强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县财政局制定项目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规范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各项管理流程,增强可操作性,确保项目绩效管理与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

3、实施绩效审计和监察。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对绩效管理工作审计和监督。审计、监察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对不能按要求履行绩效管理职责、项目支出绩效达不到预定目标的部门和建设单位实行绩效问责。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增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四

1、规范公司网店客服组日常销售工作,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2、使公司对客服组工作进行合理掌控并明确考核依据。

3、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网店客服组

采取月度考核为主的方法,对网店客服组人员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实施时间为2011年6月7日起。

四、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

1、服务类

旺旺沟通(咨询转化率、平均响应时间、客户流失率)

订单类(订单总金额、有效订单比重、付款比例、退款比例、平均客单价)

其他类(顾客投诉比重、异常订单比重)

2、管理类

公司报表上交及时性、报表数据真实性、报表整体质量。

考核指标数据来源

1、相关绩效软件实时监控。

2、对客服组进行抽访问。

考核指标

网店客服组人员绩效考核表见表二,总分为100分。

1、考核分为自评、店长考核两种,两类考核主体所占的权重及考核内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者权重考核重点

被考核人本人30%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店长70%"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协作性、服务性"

1、每月评比综合排名第一名,奖励100元;综合排名最后一名,提成中扣100元。

2、月考核评比综合排名后两名,仔细分析落后原因,针对落后原因,寻找改进措施,并在月绩效考核通报下发后的一周内,提交整改方案。

3、连续3个月(季度)评比综合排名最后一名,考虑调岗。绩效考核方案主要包含客户服务部各岗位kpi考核标准、客服部kpi绩效考核标准、奥迪客服专员绩效考核模板、客户服务主管绩效标准、客户经理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客户管理员绩效考核表、客户服务主管绩效标准、客户经理的考核与激励机制等等。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五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和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业务精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全面、公正的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提升。

3、为员工薪酬调整、年度评优、晋升或奖励、降职、辞退等提供人事评核的客观依据,以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目的。

三、考核原则

2、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考核适用范围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绩效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审计部、信息管理部、经营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物业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等部门主管组成。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六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 1时 30分至 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 5次者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200元。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本公司之奖惩有所依循,并使广大员工能全面遵守厂规,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赏罚分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考核方法

公告:奖惩之公布于每月一次

评级考核办法

1.部门工作专业能力。

2.对工作的计划推动能力。

3.对工作的组织能力。

4.对工作上团队运用之协调能力。

5.对工作问题上的改善能力。

6.对平日工作主动积极,负责尽职的责任感

7.自我开发能力

〈二〉一般从业人员考核其

1.作业效率。

2.作业品质。

3.作业配合性。

4.服从管理度。

5.出勤状态

6.行为状态

〈三〉考核等级通常分a.b.c.d.四等,原则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结果再并入出勤状况,作最后核定考核等级。

〈五〉考勤扣分:

1.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a等

a.旷工记录。b.除公假外有其他请假记录者 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a.b等

a.请假两日(含)以上的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b.记小过一次(含)

3.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a.b.c等

a.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内的,b.记小过三次者。

底分为50分

奖励种类区分如下:

评分项目及分数如下:

项目 嘉奖 小功 大功 工资上调 晋级

10分 20分 30分.

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10分:

a .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没有差错

b .良品率指标稳步达标以上

c .拾金不昧呈转交公司

d .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

e .爱护公司财物,并有具体事迹者。

f .积极主动维护公司制度并有具体事迹者

g .主动参与各项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20分:

a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绩效者

b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表现优秀者

c .检举重大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d .参与紧急救援工作,主动承担,并处置得宜者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 对主办业务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经采用后成绩卓越者

c. 遇意外事件或急变,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减少损 害者。

d. 研究改善工程制办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e. 对于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的确具有成效者

惩罚的种类

惩罚项目及惩处罚分如下:

项目 警告 小过 大过 降级 违纪辞退

扣10分 20分.30分.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给予警告并扣10分

a. 上班忘记带识别证或工作时间不按规定佩挂识别证,发现一次即以警告处分(识别证一律挂在左胸前)

b. 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c. 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d. 在车间吃东西者

e. 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f. 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g. 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h. 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i. 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j. 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k. 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七

二、基本原则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二)岗位津贴

1、班主任岗位津贴

2、课时津贴

教师序列:考核标准:依据周正课课时数量,分三挡考核,档差10元.

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分两档考核,档差10元。一档(4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师,二档(3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师。

(三)出勤奖

五、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上一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违法犯罪的;

6.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发放的其它未尽情形.

(六)绩效奖金以上规定发放9个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拨付标准发放.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八

第一条:本制度是对销售部门主管级别(含)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运用评价结果,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一项目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定期绩效评价,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认识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绩效考核采用绝对标准方式,既考评人按照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程序和内容、要素和标准等运用做了规定。

第五条:跟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下,销售人员和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岗人员。

第六条:绩效考核程序参考行政工作运行程序。

第七条:考核依据基准主要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方面。

(1)任务绩效是指个人和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本职工作质量:常规工作合格率、“客户”满意率,责任行为到位率。

本职工作数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总量(有效负荷、超额或提前。)

本职责任事故:一般性责任事故出现频率。(举例:丢失客户)

额外工作任务:上级领导领事交办的工作任务。

(2)管理绩效(管理人员角色行为到位制度)

纪律性:服从领导指挥、遵规守纪、有效管理控制。

组织意识:横向沟通、妥协、合作。

团队建设:部署团队和谐、进取。

忠诚性:维护(不非法侵占)企业利益,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

工作创新:为提高部门或组织未来绩效所做的工作贡献。

第九条:对绩效考核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采用四等级记分,记分含义如下:

4分:良好,明显超出岗位要求;

3分:较好,总体满足岗位要求;

2分:尚可,与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考核总评结果采用五级制,评价含义分为:

a,卓越

b,良好

c,达到要求

d,有待改进

e,不能胜任

第十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绩效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为其上级,人力资源部为其提供基础支持和服务。

第十二条:个人岗位描述要由上级提前制定,在工作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要不断修正,修正条款附在原件后,双方签字并抱人力资源部被案。

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应包括预算内容。

第十四条:考核对象按照《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根据不同时期加工重点和工作任务变化情况拟订《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应包括预算内容。

第十五条:在考核期内,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标变化,考核对象须及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计划书内。

第十六条: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级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定期对其进行简要的评估,并记录在案。考核者有义务将日常观察的评估印象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指导其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期末,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估依据由四方面构成。

(1)个人年度总结。被考核者预先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书》,并在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双边述职会议上进行述职。

(2)直接上级日常考核评估记录和年度综合评估意见。

(3)横向部门主管人员评估意见。

(4)隔级上级和企业外部客户评估意见。

第十八条:部门内各级主管人员绩效评估结果应与部门工作人员成效一致性。如出现太大偏差,部门主管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解释。

第十九条: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依据数据汇总的得出。直接上级评定、部门间接评定、隔级上级评定,数据的标准合成关系为4:3:3,具体权重系数依据部门绩效标准的清晰性、部门间工作关联性和部门工作环境条件的可控性进行确定。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总和使用。

(1)绩效考核数据应在考核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送达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规程对所考核数据的质量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形成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报告呈报总经理。

(3)考核数据和报告作为重要管理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4)主要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存用。

第二十一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由总经理在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会上通报最终绩效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九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村干部考核办法第五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七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八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九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条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区)干部“双述双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组【20xx】63号)要求,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合格)票数×0.8十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票数×0.6}/总票数× 100。

第十一条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由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二条考核等次确定。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三条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四条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十五条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照《建立健全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暂行办法》(x发【20xx】12号)规定的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十八条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乡镇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村改居的两委干部及其他村自聘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篇十

不同的岗位,其绩效考核制度的制作方法与考核内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保安绩效考核制度,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员或保安员参考。

1、卫生要求和处事能力考评标准:

1.1 每班上班都要打扫保安室卫生及管区卫生(如鱼池、大门口、门牌等)发现有垃圾、积水、积物、发现不达标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超过8小时未能改扣1/次。

1.2按公司制度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不按规定摆放物品,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如视而不见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1.3保安室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做好记录违者扣0.5分/次;物品用具以旧换新,违者扣0.5分/次;如发现物品掉失,找不到责任人扣当班人员扣1分/次。

1.4维护保安室器材、用具完好无缺无损无尘,如发现损坏或缺少及时上报找出责任人,未能及时汇报扣0.5分/次。

1.5遇到特发事情未能处理和及时上报(如外来车辆损坏公司财物、员工坐阳台、爬窗户、偷东西等一切违规行为),发现问题但未能处理或上报扣0.5分/次。

1.6未经领导批准同意,擅自放外来人员、员工(工伤除外)进入保安室者扣0.5分/次。

1.7禁止衣冠不整者(如穿拖鞋、背心等),醉汉、精神病患等人员进入厂区,违者扣0.5分/次。

1.8保安室内禁止严禁吸烟、听音乐、聊天,如发现违者扣1分/次。

2、工作态度纪律及考评标准:

2.1对来访客人主动问好有礼,有人查询时要站立起来回答,不得漫骂、扰乱同事和领导,如有发现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2.2同事之间和平共处,共同完成工作,如有发现愉懒,斤斤计较者、吵架闹事者扣0.5分/次。

2.3积极主动做事,发现被动者或被主管及员工投诉者扣1分/次。

2.4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领导者,带有个人情绪工作装模装样者扣1分/次。

2.5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到位(如未经登记、同意,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红外红异响乱报;员工爬窗等)扣1分/次。

2.6禁区内(宣传栏范围、正门口等阻塞通道)不准停车,如发现或收到投诉扣1分/次。

3、工作质量要求及考评标准:

3.1进出公司的车辆、人员都要经过登记、检查、通知确认允许后方能放行,如发现未经同意允许、检查放入者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2监督员工及外来人员车辆停放是否达标,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3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带出物品检查情况,不按要求执行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4保安员做好外来信函、公文报刊的收发登记工作并及时处理,当班必须清理完所有信件报刊才能交班,发现不达标或诉扣0.5分/次。

3.5做好晚上员工车辆出入、停放登记记录,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6做好监督检查消防器材我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汇报,未能及时汇报扣0.5分/次。

3.7按规定定时或不定时巡逻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汇报扣1分/次。

3.8值班时在查看监控和红外线有无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9检查宿舍公共设施作用情况(消防器材、灯管、水龙头、饮水机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出现事故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0监督好员工、公司车辆安全,不能让陌生人员靠近,发现异常及时作反应,并向领导汇报,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11保安管理范围公共财物受损或找不到责任人,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2做好《来访登记表》记录并通知被访人确认允许后才能放入,发现,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13做好《交接登记表》记录并交班旱清点保安公用物品,如发现损失,找不到责任人由交班和接班保安共同负责,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4做好《监控登记表》记录,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5做好《巡逻登记表》记录,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6保证公司门口车辆畅通,货车8:30分之前不能开到仓库后门等上货,外来人员(司机)不能开摩托车到仓库后门及车棚内,只能停放在大门口临时停放区。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7每个月定期对消防器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上交检查表格行政部,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8上班看报纸杂志,玩手机者扣1分/次。

3.19监督员工上娱乐室活动情况,发现不按制度的人员做出处理和作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视而不见及未能及时汇报者扣1分/次。

3.20检查监督住宿员工作息情况是否违反公司制度,视而不见及未能及时汇报者扣1分/次。

3.21上班期间睡觉、离岗者扣2分/次。

3.22做好相关表格登记,发现不按时记录和上交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23交班时,做好交接工作(物品交接、当班情况的交接等),发现没有交接清楚相关人员扣0.5分/次;因没有交接清楚而违反要求,相关人员扣1分/次。

3.24从公司外出的车辆都要经过检查摩托车后尾箱、司机室等)方能放行,没有检查扣0.5分/次,收到投诉扣1分/次。

3.25做好临时(即8小时内)停放在保安室的物品登记手续,没有登记清楚扣0.5分/次,没有经主管批复而乱放的扣1分/次,超过8小时或超过登记时间未通知经办人搬离物品当班人员扣0.5分/次。

3.26及时提交及领取《员工自评及主管考评表》,无正当理由超过8小时未领取扣1分/次。

3.27接到来访客人探访总经理时,保安人员登记好《来访登记单》及必须打电话通知到助理或行政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打总经理电话要先通过助理处理,探访工地陈生时先通知行政部探访对象或助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入内,伪者扣1分/次。

3.28 严禁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进入厂区或新厂区,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申请同意,违者扣1分/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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