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货应急预案(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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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供货应急预案(优秀6篇)
时间:2023-09-12 09:27:13     小编: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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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供货应急预案篇一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院暂定20xx-20xx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20xx年2月17日延迟至20xx年3月2日,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29日-3月1日。非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24日,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28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琼字[20xx]4号文件要求,学院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除大部分在教师家中及宿舍自我隔离外,学院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返校师生专门隔离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延期开学时段学院行政与党团工学等“组织系统”及“教学系统”有序运行,各部门、各系部应充分利用“线上办公”,保证随时随地“干部不断线”、“师生有联系”、“干群有联络”、“工作有着落”,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开学延期但教学不延期”,“停课但不停教、不停学”;确保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不因延期开学而缩水,并切实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全院学生(特别是湖北武汉籍学生)的学业安排工作;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师生虽“不进校园但学校就在我身边”,学院各项组织系统运行通畅。

(三)各系部暂停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等活动,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防护教育。

(五)针对湖北籍疫区学生开展学业指导;

(六)20xx-20xx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时间将顺延至本学期正式开学后2周内完成。

(具体教学组织管理方案另行通知)

(一)分类做好统计和跟踪排查工作,建好学生出入数据库;

(三)组织开展线上活动,如线上班会、线上青年学堂等活动。

(四)已列入防疫常规工作和默认程序的工作按要求正常执行。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疫情发展需要延期开学时段的工作应急部署。本预案自学院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另有新规,学院将相机调整预案,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产品供货应急预案篇二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效地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平稳开学创造安全的医疗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1、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卫生防疫要求及学校工作部署,对医务室内部、外部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2、准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特需药品及日常医用药品,备足n95及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测温枪等物品。

3、要求医务室配备精干力量医护人员并为学校教职员工做好卫生防疫知识培训工作。

1、学生分批次开学后,医务室全力协助学校各系部做好学生卫生防疫常识培训、学生健康日常检查等工作。

2、医务室内部日常工作:用含氯消毒剂对地面进行全方位的无死角消毒,每天2次;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天2次;校医每天早晚测体温,并记录在册;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避免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的距离)。

3、如有发热师生,及时进行诊疗,第一时间联系安全处并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4、如有发热学生就诊,立即将学生带到临时发热隔离室并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园区医院发热门诊车辆,不允许患者随意走动,接触其他人员。

5、任何教师、学生购买发热退烧药品立即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产品供货应急预案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聚焦应急供应,着力提升蔬菜综合产能。稳定设施蔬菜生产,引导扩大蔬菜面积,增加蔬菜品种。加强田间管理,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蔬菜稳产、灾害预防、病虫害防护等指导服务,使用良种良技良机良法,提高蔬菜产量。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开展关键农情监测、预报和处置,有效防范、积极应对农业自然灾害。(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聚焦科学调控,着力稳定生猪稳产规模。落实育肥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扶持政策,巩固扩大生猪稳产规模。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排查制度,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指导养殖场完善防疫设施,建立隔离、消毒、封闭管理等制度,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聚焦依法监管,着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聚焦突发事件,着力保障农产品应急供给。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稳产规模、产量、上市周期,加强精准调控、及时供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稳定市场预期。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下、运得出、供得上。(责任部门: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全体成员,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一)建立种植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50个农资保障小组,确保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其中16个农机合作社保障小组(本溪县10家、桓仁县5家、高新区1家),14个农资生产保障小组(本溪县5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1家、高新区3家),20个农资销售保障小组(本溪县6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2家、溪湖区1家、明山区3家、南芬区2家、高新区1家),确保春播期间封控区农资供得上、农机能下地,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生产指标播种面积75.75万亩(其中大豆2.1万亩)、产量达到6.5亿斤的任务指标。(责任部门: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建立畜牧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9家饲料企业保障小组,并与外市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包括饲料企业5家、兽药企业3家、疫苗企业9家,与交通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对生产物资实行绿色通道,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饲料、兽药、疫苗等生产物资运输畅通。(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建立屠宰应急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16个屠宰场保障小组(猪9家、牛羊5家、禽2家),对需要屠宰的畜禽协调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建立销售保障体系。全市规模设施农业小区13家(20亩以上),主要生产草莓、西红柿。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22家,其中生猪58家、奶牛1家、肉牛13家、绒山羊13家、蛋鸡23家、肉鸡14家。与商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在生产的蔬菜、畜产品等农副产品出现滞销时帮助农民解决销售问题。(责任部门: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局长胡勇任组长,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士平任常务副组长,市局、中心、执法队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部门有局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畜牧渔业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以及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部门。

专班主要职责:负责农产品生产保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决定农产品生产保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产品生产保障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做好联络协调、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中心疫控部: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监测。

农机(农垦)科:负责农机作业机械化生产。

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管理科:负责做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负责行业疫苗报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负责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广使用卫生厕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应急供应秩序;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输入监督工作。

产品供货应急预案篇四

为保障蔬菜批发市场快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因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极端气象条件蔬菜供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xx〕26号)、《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xx〕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金叶蔬菜批发市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市本级城区发生突发事件及台风、暴雨、冰雪、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市场蔬菜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的紧急事态,按照政府指示精神,需要蔬菜批发市场组织应急调运和储备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领导、协同配合;

(二)保障供应、维护稳定;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四)加强检测,确保安全。

(一)执行落实市政府保障蔬菜应急供应指示;

(二)制定完善保障蔬菜供应的应急措施;

(三)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五)向市政府汇报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或建议启动本预案:

1、政府指示;

3、蔬菜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其他紧急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实施蔬菜应急调运储备的建议。

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调运、储备的蔬菜品种、日调运储备的数量、储备时间、应急储备量的检查和管理以及调运和储备期间损耗估算等。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按步骤落实以下工作:

1、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根据应急调运储备的蔬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有关经营户,使其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2、批发市场及时与上游蔬菜批发市场取得联系和沟通,确保菜源优质供应,优先发货装载。必要时,金叶公司派员前往宁波、杭州等上游批发市场协助调运菜源,确保批发市场菜源不断档、不缺货、不脱销。

3、金叶市场批发市场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下达的调运和储备任务进行检查,确保足量蔬菜供应。

(2)要求有储备任务经营户切实做好菜源的储备管理,做好前、后期蔬菜出入库的调换替代工作,以减少不必要损耗。

(3)安排市场职工加班加点,延长营业时间,确保安全有序供应。

4、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确保绿色通道同行:

(1)及时通知相关经营户尽量避开在恶劣气候时间段内调运。

(2)积极和舟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联系,要求开道护行。

如遇恶劣气候时间延长,及时向政府提出放宽应急调运和储备时间。

5、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菜”,增加蔬菜农残日抽检批次,确保蔬菜食用安全。

6、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以保证市场蔬菜的平稳供应。

(三)应急结束

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要认真汇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产品供货应急预案篇五

为有效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我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的异常波动,提高对菜篮子“产品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芜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预案》(试行),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用于“菜篮子”产品供应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产品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菜篮子”产品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成立芜湖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协调机构,并及时将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菜篮子”产品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负责所辖地“菜篮子”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菜篮子”基地建设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养殖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

2.负责摸清辖区内在田蔬果种类、面积、产量,畜禽养殖存栏量,水产在养品种、面积、产量,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

3.负责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加强生产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负责指导“菜篮子”基地对成熟的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及时采摘、出栏、捕捞,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4.负责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绝不能出现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的管理。

5.负责组织协调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与指定的批发机构对接。

6.负责建立密切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当出现“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2.协调工作组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实施当地“菜篮子”产品保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需求计划牵头实施“菜篮子”产品定向调运计划、定向应急加工、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菜篮子”产品货源。

3.实行货源临时管制。经批准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部分“菜篮子”产品实行调控,组织现有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4.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按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应急“菜篮子”产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5.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县(市、区)根据应急“菜篮子”产品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生产,增加订单农业种植、养殖面积,调整种植、养殖结构,保障市场“菜篮子”产品供应。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菜篮子”产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产品供货应急预案篇六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蔬菜的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设区市20xx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扣)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xx〕31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3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北海实际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蔬菜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县(区)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蔬菜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成立北海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新闻办、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为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构。

(一)应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市场供销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工程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蔬菜货源组织调配;经市政府批准后,负责蔬菜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

2.市物价局。负责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每月定期对蔬菜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召开),会商结果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报告;负责蔬菜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负责发布蔬菜市场价格情况,公告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采取的稳定物价具体举措,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依法查处造谣惑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适时向协调小组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3.市农业局。负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用地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蔬菜产业,以逐步满足市场供给。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工程应急蔬菜“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发改委在编制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收支预算时预留蔬菜市场应急准备资金,专项用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

6.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蔬菜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处置因蔬菜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8.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负责流通环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市政府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10.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负责蔬菜的价格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并抄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县(区)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出现“菜篮子”蔬菜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2.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汇总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协调小组报告。

3.应急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4.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加强实时监测。市农业局及时启动蔬菜价格监测应急工作预案,实施蔬菜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一日一报或一日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预测研判蔬菜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3.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市农业局根据蔬菜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替代农产品品种。

4.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5.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6.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菜篮子”工程蔬菜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蔬菜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7.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公路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菜篮子”应急蔬菜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8.实行价格干预。市发改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蔬菜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9.维持社会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10.加强舆论引导。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11.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蔬菜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时,经报请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对当月登记在册的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菜篮子”工程蔬菜供应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应急协调小组。

(一)本预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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