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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承诺书篇一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一、 优质服务。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到“一张微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相送”。
二、 规范基金筹措,维护群众权益。新型农村合作基金实行个人缴费20.00元,中央、省、市、县补助80.00元。做到收费有据,标准透明,以镇村组为单位编制花名册,做好台处方帐、参合表、医疗证等相关手续。参合群众享有在定点服务机构择优就医、医药费报销和知情、监督的权利。
三、 严格报销标准,加强基金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统筹,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使用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补大又补小,县镇村三级核实,不徇私舞弊。
四、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办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对各种审核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对新农合处方笺,发票,补偿登记表,报表等方面的审核实行当月上报、审核、决不拖欠。
五、 树好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六、 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和新农合相关制
度规定,认真履职尽责。
七、 接受监督。实行镇、村两级补偿登记表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二
自然村理事会:
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积极参与商讨新农村建设各项重大决策,对村民会和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坚决支持,并带头执行。
二、围绕本村的优势产业,积极参与到产业发展的有关环节,为本村发展的“一村一品”产业作出最大贡献。
三、
积极参与到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中,按照时间、按要求完成自家建设项目。3、接通自来水;
4、建好三格式化粪池卫生水冲厕;
5、入户路硬化;
6、房前屋后空地栽果树或阔叶树;
7、按理事会决议积极参与公益项目建设筹资投劳;
8、爱护公共设施,如果我家人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
四、带头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带头移风易俗,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活动,做一个讲文明、守信用、有道德的模范公民。
为体现诚意,本人自愿向理事会交纳保证金元,如本户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家改建项目,且理事会已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理事会有权没收保证金用于公益项目建设。
承诺人:
2012年月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三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进行诊疗和报销;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我院属二级甲等综合性民营医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院以来,认真履行新农合管理制度规定,以新农合病人为中心,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新农合患者的满意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新农合患者服务,我院作出如下承诺。
(一)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标准,积极配合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规范。
(三)严格执行补偿费用即时结报(直补)制度并直接向参合农民垫付应补偿款。
(四)满足承担定点医疗服务要求,配备符合省级新农合规范接口的信息管理系统(his)。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患者满意度。
(六)保证相应的医疗用房和诊疗设备。按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标准设置医院科室,配备合适人员与相应设备。
(七)我院自愿申请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坚决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抚州第五医院
2011年8月8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四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违诺责任: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新农合承诺书篇五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
其他
工作。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
学习
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1.
新农合服务承诺书
2.
医院新农合承诺书
3.
新农合管理承诺书
4.
新农合工作承诺书
5.
新农合讲话
6.
乡副院长新农合承诺书
7.
新农合规范经营承诺书
8.
卫生院新农合承诺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六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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