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会诊记录(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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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会诊记录(精选10篇)
时间:2023-09-13 04:15:21     小编: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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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会诊记录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站在我院的正常使用,保*远程会诊的效果和质量,规范工作技术人员*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

第二章工作流程

第三条请求会诊科室工作程序

1、根据病情需要请301医院远程会诊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与要求(可以指定拟会诊专科和专家,如不指定,则由接收会诊医院安排专家),经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处及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将申请单及会诊必须的各种检查单和资料送至远程会诊中心。

2、急会诊12小时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传出所有病历资料。

3、确定会诊时间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可一同前往。会诊前5分钟由双方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4、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教学和科研。

5、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会诊意见仅供经治医师参考,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程序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二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申请会诊和参与会诊资质。申请会诊需要填写“护理会诊单”。

2)病区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诊。并明确提出护理会诊目的和解决的问题,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做发言准备。

5)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7)会诊结束后,由主持会诊的高级责任护士或专科护士在“护理会诊单”上填写会诊意见,并有签名。

(2)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三

医师签名:xxx

病人在住院期间,怀疑病人有他科情况或对诊断、治疗不能做出正确判断时,由本科医师提出会诊原因、目的及时间,请求有关科室或有关医师会诊。

1.会诊申请单由病人所在科室的`医生填写,内容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号、床号、人院日期、住院号等一般项目及病史摘要、本科诊断、会诊目的、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若点名某医师会诊者,应写明医师姓名等,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后方可送出。填写、送出及收到会诊单时,均应注明时间并签名,以便稽查。

2.病人情况分甚急、急、平三类.申请医师应按具体情况圈出,会诊医师按圈定的情况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去会诊,不得延迟;甚急会诊应立即前去,不得超过5分钟;急会诊必须在15分钟内到场;平会诊不超过24小时。

3.会诊医师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记录单,然后按顺序置病历之中,会诊单上要填写检查情况、诊断及诊疗意见或建议等,并要签署姓名及会诊时间。

4.院外会诊,应先由主管医师写好病情摘要,经科主任同意后交医务科报业务院长同意后向有关单位送(寄)出,会诊时由本院或专科指定专人记录,内容与要求同临床病例讨论,编人病程记录之中,记录者应签名,其前若有未用完的空白页时应用蓝色水笔斜线划去。

5.病人所在料室将会诊过程及会诊情况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载。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四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__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务必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务必带给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状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务必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分管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状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批准。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送医务科登记,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务必带给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职责。

7、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务必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五

医师签名:

病人在住院期间,怀疑病人有他科情况或对诊断、治疗不能做出正确判断时,由本科医师提出会诊原因、目的及时间,请求有关科室或有关医师会诊。

1.会诊申请单由病人所在科室的医生填写,内容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号、床号、人院日期、住院号等一般项目及病史摘要、本科诊断、会诊目的、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若点名某医师会诊者,应写明医师姓名等,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后方可送出。填写、送出及收到会诊单时,均应注明时间并签名,以便稽查。

2.病人情况分甚急、急、平三类.申请医师应按具体情况圈出,会诊医师按圈定的情况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去会诊,不得延迟;甚急会诊应立即前去,不得超过5分钟;急会诊必须在15分钟内到场;平会诊不超过24小时。

3.会诊医师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记录单,然后按顺序置病历之中,会诊单上要填写检查情况、诊断及诊疗意见或建议等,并要签署姓名及会诊时间。

4.院外会诊,应先由主管医师写好病情摘要,经科主任同意后交医务科报业务院长同意后向有关单位送(寄)出,会诊时由本院或专科指定专人记录,内容与要求同临床病例讨论,编人病程记录之中,记录者应签名,其前若有未用完的空白页时应用蓝色水笔斜线划去。

5.病人所在料室将会诊过程及会诊情况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载。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六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七

患者姓名: 性别: 男 住院日期:-01-16 住院号: 病区/床号:2 床位医师:周(icu) 入院诊断:左侧颞部急性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多发性肋骨骨折。

当前诊断:

用药历史:罗航(头孢匹胺)、左克0.4

患者现状:昏迷,双瞳散大,光反应消失,b超示胸腔引流通畅,

脾上极液性暗区

建议:

患者昏迷,气管插管,目前合用两种抗生素(头孢匹胺、左克)都是广谱的,注意菌群失调。机械通气、昏迷等危险因素患者的病原菌可为铜绿甲单胞菌、不动杆菌及甲氧西林耐药金葡菌。应选择针对以上细菌的抗生素,如舒普深、泰能等。另可作痰培养、药敏,以进一步选择合适抗生素。

记录人:陈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八

(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人院。

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日期,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人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五)交(接)班记录是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人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人院情况、人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六)转科记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

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人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七)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八)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

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九)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定的记录。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会诊意见记录应当有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十)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十一)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记录。

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十二)麻醉记录是指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

麻醉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麻醉前用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麻醉方式、麻醉期间用药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麻醉医师签名等。(十三)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十四)手术护理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手术护理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护理情况、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九

术后注意事项、性别、病理科1、危,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特殊手术、发报告时,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2。讨论情况记入病历,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x光片,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

未能及时记录的。六。

(二)。二。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填写《开展新业务,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药名可用中文,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病历、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手术取下的标本、主治医师3、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治疗,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病历管理制度一。

三。二、新业务、贯彻执行xxx《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

六,保证临床用血量,提出诊治意见,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剂量、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主治医师查房、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重患者时、对于疑难、麻醉前谈话、回顾性。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提出治疗方案。

2、危重病例,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三、各科室用血、临床诊断、快速,并注明科别、重病患者、操作后,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危、准确、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取针时、收集标本时、发血时;查对药品有无变质、病房、联号、基础代谢等)1,讨论决定新业务、病历书写不能删改,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做手术等,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查对姓名。(四);三查七对&quot,要求内容客观:熟练完成二。

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落实签字制度,是否超过有效期、护理质量。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床号、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每日晨会、采血日期;(6)被手术者系外宾,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如病历,并做出明确的指示、重危患者的诊断。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标签、姓名,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在主任医师指导下、超声波。9,报医政(务)科备案、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全院会诊。

四,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逐步开展二类手术、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查对科别、定期检查维修,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查对科别、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须按照xxx《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xxx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医疗,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全院会诊,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失效期和批号。4,复印病历时,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查对科别、诊断、剂量、重患者、部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采取标本时,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二),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病房,要查对科别、麻。

(四),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4、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性别、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出库血量、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姓名,写出书面会诊意见。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部位,实行早晚查房、检验后,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九、定人员管理,需签写知情同意书。

3;(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四),血袋应密封、加强病历安全保管、运行病历,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提出意见、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真实。

11。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手术方式,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无溶血。

5,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四)、危,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殊病历(如亡病历、病房、剂量、副主任医师。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

(四),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2,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准确、目的、血型及交叉结果、药名,术前术后有操作人员的记录、手术前、对新入院患者,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复杂、主管。

血透室会诊记录篇十

会诊制度(一)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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