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合同谈判案例篇一
日本一家著名汽车公司刚刚在美国“登陆”,急需找一个美国代理商来为其推销产品,以弥补他们不了解美国市场的缺陷。当日本公司准备同一家美国公司谈判时,谈判代表因为堵车迟到了,美国谈判代表抓住这件事紧紧不放,想以此为手段获取更多的优惠条件,日本代表发现无路可煺,于是站起来说:“我们十分抱歉耽误了您的时间,但是这绝非我们的本意,我们对美国的交通状况了解不足,导致了这个不愉快的结果,我希望我们不要再因为这个无所谓的问题耽误宝贵的时间了,如果因为这件事怀疑我们合作的诚意,那么我们只好结束这次谈判,我认为,我们所提出的优惠条件是不会在美国找不到合作伙伴的。”日本代表一席话让美国代表哑口无言,美国人也不想失去一次赚钱的机会,于是谈判顺利进行下去了。
提问:
1.美国公司的谈判代表在谈判开始时试图营造何种开局气氛?
答:美国公司谈判代表连续指责日本代表迟到,这是一种情感攻击,目的是让日本代表感到内疚,处于被动,美国代表就能从中获取有利条件,开局气氛属于低调气氛。
2.日本公司谈判代表采取了哪一种谈判开局策略?
答:日本公司谈判代表面对美国人的低调开局气氛,一针见血的指出:如果你方没有诚意,咱们就不要浪费时间,想和我方合作的公司很多,与你方不谈也罢!日本人用高调开局气氛进行反击,使谈判进入实质阶段。
3.如果你是美方谈判代表,应该如何扳回劣势?
答:日本公司的谈判代表暂时控制了谈判气氛,风头正劲,如果此时与日本代表正面交锋胜算不大,我方利益难以保证,所以应该避其锋芒,采用“疲劳战术”,先让日本代表慷慨激昂地介绍他们的产品和未来计划,然后我方礼貌的道歉,表示有些问题没听明白,请日本代表就某个问题或几个问题反复进行陈述,消磨几次之后,日本代表已是强弩之末,心理和生理上都产生疲劳,丧失了对谈判气氛的控制,这时我方突然提出几个尖锐的问题,再次冲击日方的心理防线,不但能逐渐掌握谈判气氛,谈判结果也将向着利于我方的方向发展。
合同谈判案例篇二
采购谈判目标有达到目标、中等目标和最高目标三个层次。对于项目采购来说,谈判是为获得物料,所以,谈判就以为满足企业对物料的需求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作为追求的目标。其次,项目采购谈判还要以价格水平、经济效益水平等作为谈判的中等目标;再次,采购谈判还应考虑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情况,如,供应商的送货、安装、质量保证、技术服务活动等,这是项目采购追求的最高目标。
2. 采购议程的安排
2.1 确定谈判主题。一般说来,凡是与本次谈判有关的、需要双方讨论的事项都可作为谈判的议题,可把它们罗列出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议题主要是采购品的品质、数量、价格和运输等问题,这些问题应重点加以讨论。
准备的充分程度。
要考虑供应商的情况,不要把谈判安排在供应商明显不利的时间进行。
避免在身体不适、情绪不佳时进行谈判。
2.3 谈判备选方案的确定。任何谈判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为预防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在接到一个谈判任务后应对整个谈判过程作出正确判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备选方案。项目采购部门在谈判过程中还应注意观察对手、分析判断可能出现的谈判形式并结合谈判进程进行修订,不断完善备选方案。
合同谈判案例篇三
1. 急事,慢慢地说。遇到急事,如果能沉下心思考,然后不急不躁地把事情说清楚,会给听者留下稳重、不冲动的印象,从而增加他人对你的信任度。
2. 小事,幽默地说。尤其是一些善意的提醒,用句玩笑话讲出来,就不会让听者感觉生硬,他们不但会欣然接受你的提醒,还会增强彼此的亲密感。
3. 没把握的事,谨慎地说。对那些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如果你不说,别人会觉得你虚伪;如果你能措辞严谨地说出来,会让人感到你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4. 没发生的事,不要胡说。人们最讨厌无事生非的人,如果你从来不随便臆测或胡说没有的事,会让人觉得你为人成熟、有修养,是个做事认真、有责任感的人。
5. 做不到的事,别乱说。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不轻易承诺自己做不到的事,会让听者觉得你是一个“言必信,行必果”的人,愿意相信你。
6. 伤害人的事,不能说。不轻易用言语伤害别人,尤其在较为亲近的人之间,不说伤害人的话。这会让他们觉得你是个善良的人,有助于维系和增进感情。
7, 伤心的事,不要见人就说。人在伤心时,都有倾诉的欲望,但如果见人就说,很容易使听者心理压力过大,对你产生怀疑和疏远。同时,你还会给人留下不为他人着想,想把痛苦转嫁给他人的印象。
8. 别人的事,小心地说。人与人之间都需要安全距离,不轻易评论和传播别人的事,会给人交往的安全感。
9. 自己的事,听别人怎么说。 自己的事情要多听听局外人的看法,一则可以给人以谦虚的印象;二则会让人觉得你是个明事理的人。
10. 尊长的事,多听少说。年长的人往往不喜欢年轻人对自己的事发表太多的评论,如果年轻人说得过多,他们就觉得你不是一个尊敬长辈、谦虚好学的人。
11. 夫妻的事,商量着说。夫妻之间,最怕的就是遇到事情相互指责,而相互商量会产生“共情”的效果,能增强夫妻感情。
12. 孩子们的事,开导着说。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非常叛逆,采用温和又坚定的态度进行开导,可以既让孩子对你有好感,愿意和你成为朋友,又能起到说服的作用。
合同谈判案例篇四
在阳光城商业中心闪耀着一家名叫demon的精品时尚外贸店。他出生于20xx年6月1日,合伙人有本校市场专业的sofia,阿梅以及统计系的李棵和胖子。他们亲切的称demon 为“自家的儿子”,他诞生前的孕育过程虽然短暂但是相当富有戏剧性。
盘店,指从前店主处接手店铺进行租用的行话,店铺转让的下家是必须向原店主交盘店费的,租金另算。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前任店家的租用期到了,无人向其租用,只能退出,新店主向房东直接租门面只准备房租即可。
demon店的前任店主秦鹏等人正面临房租到期的状况,铺面急于出手。买家于20xx年5月中旬向卖家提出盘店意向,双方谈判在即。
谈判开始:
20xx年5月18日,双方在现demon店铺中开始谈判。
卖。”买家明白,这是卖家打算把店铺卖给我们的同时,再让买家把货盘下来又是一项成本支出。卖家继续:“我在广东和成都等地都有货源,开店以后,可以帮你们拿货,渠道短保证最低价”。
“不,在做生意时我们要把一切考虑清楚,如果有那么长一段时间的萎靡期,我们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开店就能赢利的地理位置呢?”买家摆明态度,双方在认定铺面价值上陷入僵局。卖家坚持说买家疑虑过多,该铺面是个黄金口岸。买家有待做更多的考察。 “那这个店子,你打算卖多少钱?”买家成员试探性的询问。
卖家拿出早就拟好的价单说“渠道+现货+铺子5500;现货+铺子 4500;铺子3500”了解了价格之后,买家表示要再做商量。
买家看出卖家的软肋,毫不退让。卖家无奈只能说答应20xx块给我们空铺。
买家见形势不对,立即阻挠,表示要求留下货品,最好再把渠道给我们。卖家濒临崩溃的边缘,说“如果加货品和渠道,最低3500。”买家答应并表示,目前还是只有20xx元,1500元于1个月后支付。
双方签定协议,谈判告终。
案例分析:
首先,我们来分析下这场谈判是在怎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限制条件:如果前任店家的租用期到了,无人向其租用,只能退出,新店主向房东直接租门面只准备房租即可。
从整个谈判的大背景下我们就可以看出双方所处的优劣位置,那么接下来重要的就是双方如何从对话中获得对方的真实情况,以便决策。
谈判开始时,由于卖家开门见山式专业的讲解,给对方压力,似乎可以挽回自己的一些优势,而买家很有耐心,并为被卖家高屋建瓴的气势所影响,而是提出质疑,这样本来 就处于劣势的卖家的优势一下子消散很多。转而卖家开始改变策略,开始询问对方开店的想法,试图从中收集情报。得知对方的开店想法后,卖家马上抛出一连串的信息,来向买家说明自己的优势,但是过多的信息似乎在对买家透露出我很急于出手的信息,这样无形中将自己的真实信息透露给了对方。
陷入僵局:双方各说个话,无法达成共识。所以买家首先为了打破僵局,开始引入新一轮的博弈:价格。此时我们应该注意,是买家首先询问卖家价格,买家处于有利的地位,而卖家的反应是马上抛出自己已经计划好的价格,却没有预留给自己足够的空间以便对方压价。于是初次谈判就结束了,但是买家意识到真正的较量还在后面,盘店金额的谈判才是根本性的。
深入博弈:买家要求卖家重报价一次并对价格所含内容进行解释。买家再一次的抓住主动权,卖家在被买家牵着鼻子走。然后就是价格的妥协,当卖家询问买家能给出的价格时,买家不紧不慢的报出了一个与卖家提出价格相差甚多的价格,而且顺带了一个附加条件。这时买家已经收集足够多对方的信息,只是在不断的探视对方的价格底线,而自己只是从中做出判断和选择最优的价格。卖家继续挣扎,却被买家早已洞悉,并指出对方的软肋,逼迫卖家做出价格让步。卖家努力去试探,希望可以提高价格,而买家以静制动,毫不退让。在此时,卖家做出了非常不明智的决定,那就是完全向买家提出的条件进行妥协,而不懂得让步时一定要求对方回报。充分向买家昭示着自己的弱点,更加处于被动的局面。买家乘胜追击,最终大获全胜,而且还获得分期付款的好处。
合同谈判案例篇五
原告承诺于20xx年9月3日开业,且达到90%的开业率,没有为被告的经营提供条件与氛围,被告要求更换铺位也未能得到满足。故本案是原告违约在先,被告不同意解除合同。
被告未提供证据。
经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xx年5月15日,原、被告签订《##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479号上海##商业广场内二楼c237号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被告经营。用途为服装。租期为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8月29日止,共计两年三个月。该营业用房总承包金额为58000元整。承包方式为先付款后使用,承包金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原告。被告除向原告支付承包金外,还应另行向原告交付本合同的保证金1000元整,合同到期归还被告。合同并约定,承包期间,被告不得随意关门或停业,故无故拖延开业或关门停业一次/天,原告有权给予被告贰佰元处罚;被告连续或累计十五天不营业,原告有权收回承包摊位,终止合同,承包金不予退回。承包期满未能续包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的,被告应当在合同终止将承包的营业用房(摊位)及原告提供的配套设施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还原告并退还保证金,拒不交还的,原告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合同签订后,原告告向被告交付了铺位,但被告在经营了一个月后即未再经营。此外,被告向原告交付了58000元的承包金。
二、被告返还原告承租的c237号市场营业摊位;
三、被告支付给原告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只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谈判案例篇六
第一、法律谈判能够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观念
谈判律师利用了他的法律技能和技巧,并且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与对方谈判。所以,谈判律师在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同时,能够有效地灌输、强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一些纠纷中,还能使当事人了解并注意善良风俗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3]。
第二、法律谈判可以充分反映当事人意志
法律谈判以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它无疑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优选择。对于很多缺乏法律知识和谈判经验的当事人来说,谈判律师也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只要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真实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委托谈判律师为其争取利益。一名优秀的谈判律师,应当最大程度地做到让当事人的自由决策体现在谈判的每个环节和过程。所以,法律谈判的每个阶段,其实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反馈。
第三、法律谈判既能减轻当事人压力,又能有效地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法律谈判是在求同存异、实现双赢的最终目的下,考虑如何将时间、精力、费用等成本降至最低的同时,探索化解冲突的最适宜方式。正是因为法律谈判的这种优势所在,使得许多民事纠纷不经诉讼程序便得到妥善的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谈判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司法机关日益严重的案件负担。
合同谈判案例篇七
在一建筑工地,操作工王某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起初电工不肯,但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照办了。潜水泵再次启动后,王某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王某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1、事故原因
操作工王某由于不懂电气安全知识,在电工劝阻的情况下仍要求将潜水泵电源线直接接到电源上,同时,在明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电工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违章接线,明知故犯,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事故主要教训
(1)必须让职工知道工作过程及工作范围内有哪些有害因素和危险,其危险程度及安全防护措施。王某认为漏电开关动作,影响了工作,但显然不懂得漏电会危及人身安全,不知道在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会导致其丧命。
(2)必须明确规定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因为特种作业的危险因素多,危险程度大。本案电工虽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开始时不肯违章接线,但经不起同事的多次要求,明知故犯,违章作业,就是因为没有落实应有的安全责任。
(3)应该建立事故隐患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漏电开关动作,表明事故隐患存在,操作人应该报告电工,而不应要求电工将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到电源上。电工知道漏电,就应检查原因,消除隐患,而不能贪图方便,随意处理。
3防范措施
(1)同本案相似的违章操作很常见,如当保险丝烧断时用铜线代替、私自退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违章的种类很多,后果都很相似,常常导致重伤或者死亡事故。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好的基础,但违章操作仍然存在,且是目前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先进的设备和生产技术不能代替对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的要求。
(2)仅仅通过完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来预防事故是不够的。因为操作行为受很多因素影响,所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和预防为主的理念。如果职工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果职工不知道如何防止事故,再好的行为规范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只要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预防为主的理念和遵章守纪的行为规范作为重要的内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训练,使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职工的安全素质就会不断提高,事故就能不断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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