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入股分红方案 员工年终分红激励方案(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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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入股分红方案 员工年终分红激励方案(汇总7篇)
时间:2023-09-14 11:58:09     小编:翰墨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员工入股分红方案篇一

1.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3%,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

2.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5168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3.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

4.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5.期限。

5.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6.终止。

6.1.计划终止: 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计划终止后,本计划第7条的规定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员工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自己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 如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 如员工违反本计划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计划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工入股分红方案篇二

1.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3%,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

2.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5168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3.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

4.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5.期限。

5.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6.终止。

6.1.计划终止: 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计划终止后,本计划第7条的规定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员工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自己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 如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 如员工违反本计划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计划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工入股分红方案篇三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小写 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甲方 ,开办 饭店,店面地址位于 ,主要经营 。

第二条 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月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向甲方直接提供现金 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 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 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两年,即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占有甲方 20% 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 支付本金回报 元整(小写 元),两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撤资方式

1、 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 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月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 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甲方财产。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 _________ 份,甲方、乙方各 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入股分红方案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背复印件)

一、入股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共计购得 大写 股;所有资金必须于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该股仅在现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份额下完成相应比例,后期如有股份变革,所持股份比例,也将按照变革后原有所有股东持股总额按原有比例重新分配!

三、分红:公司利润,在提取企业储备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后,按比例进行年度分红,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四、股份转让:

1、如果乙方转让所持股份,必须经过董事会超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做出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转让于第三者。

2、乙方希望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协议生效: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款项入账后生效,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解决:如果发生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提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协议修正:以上协议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八、本协议其他补充:_______________本协议在乙方被正式写入新的公司章程后,自动失效!

员工入股分红方案篇五

1定义,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3%,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

2.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5168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4.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5.期限。

5.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6.终止。

6.1.计划终止: 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计划终止后,本计划第7条的规定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员工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自己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员工违反本计划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计划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宗旨:

舞钢市天呈门窗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呈门窗公司”)创建于2015年11月20日,主要中高档经营节能门窗。2015年3月31日更名为舞钢市华晟门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基于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也为更好地调动公司关键岗位员工的积极性,使其与公司保持一致发展观与价值观,决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二、企业发展规划:

企业发展愿景:成为中高端节能门窗品牌

企业使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

企业价值观:诚实、勤劳、有爱心、不走捷径

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组建合格团队,生产、管理标准化,出精品、创品牌,创优质服务,成就行业标杆。

三、股权激励的目的:

1、建立长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质的、高层次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业型员工投身华晟发展事业 。让公司经营管理骨干转换角色,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与原始股东在公司长远利益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及个人价值的提升。

2、理顺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

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公司的自身情况,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以下方式进行:

3、各股东同股同权,利益同享,风险同担;

5、 获授股权期权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需满足的业绩考核条件:

2016 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2015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50万元。 2017 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2016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 80万元。 2018 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2017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100 万元。

6、此次期股授予对象限在华晟门窗公司内部。

五、公司股权处置:

3、在公司总股份10%的员工股权比例中拿出3%即6万股用作留存股票,作为公司将来每年业绩评定后有资格获得期股分配的员工授予期股的股票来源,留存帐户不足时可再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增加。

六、操作细则:

期股原始价格= 公司资产评估净值 / 公司总的股数

2、期股是天呈门窗公司的原股东与公司员工(指核心层和中层的员工)约定在一定的期限(5年)内按原始价格转让的股份。在按约定价格转让完毕后,期股即转就为实股,在此之前期股所有者享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期股收益权不能得到现金分红,其所得的红利只能购买期股。

3、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员工薪酬委员会”,具体执行操作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员工薪酬发放及员工股权运作。

4、公司设立留存股票帐户,作为期股奖励的来源。在员工期股未全部转为实股之前,统一由留存帐户管理。同时留存帐户中预留一部分股份作为员工持续性期股激励的来源。

5、员工薪酬委员会的运作及主要职责:

(1)薪酬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领导,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其日常事务;

(2)薪酬委员会负责期股的发行和各年度转换实股的工作;负责通过公司留存帐户回购离职员工的股权及向新股东出售公司股权等工作。

6、此次期股计划实施完毕后(5年后),天呈门窗公司将向有关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股权结构变更。

7、公司每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办法公司另行制定),对于符合公司激励要求的员工给予其分配公司期股的权利。具体操作可将其根据评定办法确定的年终奖金的30%不以现金的方式兑付,而是根据公司当年的净资产给 予相应数量的期股的方式兑现,而期股的运作办法参见本次期股办法。

8、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向持股员工公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每股盈利)。

9、对于公司上市后,企业员工股的处置,将按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如公司在期股计划期限内(5年内)上市,期股就是员工股,但在未完全转化为实股之前,持股职工对其无处置权,而如果期股已经全部兑现,则应当作发起人股。

八、行为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励资格:

1、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被判定刑事责任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受贿、挪用、贪污盗窃、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为虚报业绩、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的。

九、其他股权激励方式:

以上采取的为期股激励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也可采用现金购买实股、虚拟股权等方式对重要阶程员工进行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舞钢市天呈门窗销售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5月10日

员工入股分红方案篇六

3、持股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正式员工自愿购买;先购先得,满额即止。

4、持股方式:_______________员工按照1元/股的价格,以现金购买股份的形式参与持股并签订购股合同。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1、募集资金为专款,设立专款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现有流程办理。

3、项目发起团队对募集资金具有支配使用权,持股股东对资金的使用享有监督权。项目发起团队负责项目的运营,其他持股股东不参与运营,但享有利润分红。

三、分红

1、分红的计算方法;当年利润的50%用于股份分红,其余50%作为公司发展管理资金融入公司财务。

2、利润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该年度财务总收入一该年度财务总成本=该年度总利润(成本包括:_______________佣金、税收、经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其他开支)。

4、每年的1月1号至1月10号进行分红结算和发放,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四、 退股与中途退股

1、入股时间至少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不足一年的不能参与年底分红。

2、因其他原因确需提前退出者,要在退出前一月进行书面告知,一月后公司将按购股合同退回参与者的全额股本。

3、满一个周期后(一年)员工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参与下一周期(一年)或退出股金,退出者可以全额退回股本,并得到相应分红。

4、每上半年的1月1号至1月10号,下半年的7月1号至7月10号,公司可以决定下年度(或下半年度)是否继续接受员工入股或终止本业务,如终止本业务,公司将如期发放以前分红并退回员工入股本金。

员工入股分红方案篇七

第一条 为激励公司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最大利润并增加职工福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红激励原则上是管理激励,公司主管以上员工参与分红激励,其他员工参与年度特别奖励活动。

第二章 年度奖励计算办法

第三条 公司在财政年度终点时,从公司净利润中划拨一笔专门款项作为福利基金。福利基金全部用于支付员工年度特别奖和员工分红激励。

第四条 采用绩点方式核算奖励权益,每个人的绩点包括岗位职等绩点和绩效考核因子两部分。岗位职等绩点是享受福利的基数,由公司董事会确定;绩效考核因子是公司管理考核的结果,取值从0起,由公司考核小组考核确定。

算法是:     个人绩点数 = 岗位职等绩点基数 x (1 + 绩效考核因子)

第五条 参与分红激励的公司管理员工,个人年度奖励计算方式如下:

个人年度奖励 = (个人绩点数 / 参与分红奖励所有绩点数总和)x   (福利基金总额 – 特别奖总额)

第六条 参与年度特别奖评选的员工,按照个人绩点数排名,取前十名获得年度特别奖。一等奖二名,获海外双人7日游机会,或现金1.5万元;二等奖四名,获海外一人7日游机会,或现金8千元;三等奖四名,每名获现金5千元。

第三章 年度奖励的发放

第八条 参与分红激励的公司管理员工,其获得的个人年度奖励在评奖的当年发放40%,次年再发放当年获奖总额的30%,其余30%顺延到再下一年发放。

第九条 获得年度特别奖的员工,当年兑现。

第四章 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条 绩效考核原则:

1、 体现公司的愿景、宗旨与战略目标;

2、 将公司发展目标和个人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3、 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4、 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估组织和个人绩效。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周期:以公司财政年度为一个周期。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因子按不同岗位的关键绩效因子来测量,采取主观加客观的评价方式,主观部分由公司组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过程中所有“满意度”按百分比测算,100%为最满意,绩效考核因子最小值为0,最大值可能超过1。

第十三条 经理级别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 副经理级别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主管级别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因子 = 团队工作任务达成率 x 0.5 +团队建设与团队协作公司满意度x 0.3 + 客户满意度 x 0.2   第十六条 其他员工绩效考核,按个人绩点数进行排名,不参与管理分红。

绩效考核办法:

岗位职等绩点基数 = 100;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公司绩效考核小组的组成由公司决定,一般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人员、其他部门经理代表、各岗位职能直接主管组成。

第十八条 每年财政年度末启动绩效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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