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务派遣自查报告(实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7 00:44:11
最新劳务派遣自查报告(实用10篇)
时间:2023-09-17 00:44:11     小编:FS文字使者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一

劳务派遣(人才租赁)特点(新型用工方式):

1、人事管理简捷:用人单位只需对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管理,复杂的劳资关系(劳动关系)则由派遣机构完成。(只管安排工作)

2、用人机动灵活:许多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下,业务变化很快,采用这种用人形式,可以在业务繁忙时增加人手,提高业绩,业务萎缩时减少人员,降低成本。

3、避免人才流失:在合同期内,派遣机构对派遣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可以保证派遣人员安心、尽心做好工作,用人单位不用担心人才流失和跳槽。

4、科学求才择业:通过派遣机构,能监督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条件,为派遣人员争取合法利益,从而使派遣人员有了一个可靠的娘家。

服务对象(太抽象)

3、为初次进入人才市场求职的人员提供试用、实习以及为他们解决相应条件的服务;

4、为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从事兼职、发挥余热提供中介和相关依托服务。

操作流程

1.单位提出用人需求;

2.派遣机构收集资料;

3.对个人资料进行筛选,对个人进行面试、测评;

4.合格人选送用人单位复试,确定录用名单;

5.对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必要的岗位培训;

6.签订合同;即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7.为派遣员工办理用工、参保手续,建立员工资料库;

8.派遣关系的维护;

9.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二

第一篇: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 一、自查背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2014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

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14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1 / 17

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关于新旧法的衔接,《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本文出自好范文.网)即现有2014年12月28日前订立的劳务协议调整满足“同工同酬”要求的,可不考虑岗位“三性”而继续执行至期限届满。2014年12月28日后订立的劳务协议,自2014年7月1日起则不得违反新劳动合同法任何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无谓的经济损失,特进行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

二、自查情况

受a公司委托,本人于2014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对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查明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详见附件):

2 / 17

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情况

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共26名,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a公司本部使用派遣人员共计8名:xx部7名、xx部1名。其子公司a1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7名,其中xx部6名、xx部1名;a2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11名,均为xx部人员。

2、用工期间及现有合同期限

以上派遣人员的用工期间(在公司累计工作期间)在3年以上的有2名;1—3年的有10名;1年以下的有14名。

现行劳务合同期限将从2014年7月19日至2014年6月30日陆续到期。

三、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务派遣中需改进的问题 1、原派遣机构资质未达标

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w万元,且截止目前,尚未增资并申请行政许可。在达标以前,不具备经营新劳务派遣业务资质。如果公司需要办理劳务派遣,应寻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但用工成本在同工同酬的规范操作下,可能不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或竞争力。

2、部分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定义,应进行调整

3 / 17

a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部人员为其所属常年工作团队,其成员亦全年在岗,因而该岗位对a1公司而言,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适用劳务派遣。

a公司经营具有淡旺季的特点,xx岗位随季节性增减比较明显,旺季集中在3月至9月期间(约六个月),且每年各商业网点也存在变动,具体岗位存续期限较短,可归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适用劳务派遣用工。而xx岗属于在冬天淡季仍持续存在的岗位,是长期岗位,不适用劳务派遣。

a2公司主营业务为……,但xx岗位并非专业人员,可以比照保安人员视为……主营业务的“辅助性岗位”,勉强适用劳务派遣用工。

3、劳务协议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必须调整

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一切因劳动而所得在内。现存问题一是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水平和提成比例与正式员工有差距,需要及时调整补足;二是“五险一金”缴纳不足,需要调整。

现有26份劳动合同中,有9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三险”,未缴纳生育险、失业险和公积金;其他17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五险”,未缴纳公积金。以上情况均需进行调整。

4、部分劳务协议效力存在瑕疵,需及时予以调整

4 / 17

按照签约时间的先后,公司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两类:

(1)按照“同工同酬”标准调整薪资待遇后,可继续履行的(共17份)

按照新旧法衔接之规定,调整后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2014年1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合同期限为3年,将于2014年7月19日到期。26份劳动合同中,2014年12月28日前签订的有6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均陆续于2014年7月下旬、8月底到期。劳务派遣协议及此6份劳动合同经调整,满足同工同酬后可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另一种是2014年12月29日至2014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且派遣岗位符合新法要求的。26份劳动合同中,仅从签订时间来统计,符合此期间要求的有15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xx岗9份。经分析,xx岗和xx岗因岗位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继续履行;xx岗和xx岗符合新法关于派遣岗位的要求,即此11份合同在满足“同工同酬”的前提下,可继续履行。

(2)因违反新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共9份)

5 / 17

此类合同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在2014年12月29日至2014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但派遣岗位不符合新法要求的。此情形的共4份合同,分别为xx岗3份、xx岗1份。另一种是2014年7月1日以后续订的。属于此种情形的合同共有5份,其中售货岗4份,导游岗1份。对于无效合同涉及的相关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及时予以妥善处置。

四、劳务派遣用工调整建议

调整原则:公司作为规范的用工企业,应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范派遣用工,从源头上一劳永逸地规避劳动纠纷和无谓的经济损失。考虑已经失去原合作劳务派遣机构作劳动纠纷防火墙以及劳务用工和劳动合同用人二者成本趋于一致的情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劳务派遣用工。

1、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在按新法要求调整“同工同酬”合同内容后,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共17份,自2014年7月下旬至2014年10月底将陆续到期)原则上继续履行,但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调整其薪资待遇。虽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工成本优势不复存在,但继续履行可较好地保持公司人员稳定,业务正常运行。合同到期后,再按以下方式处理(符合下列第2条情况的,可一并做外包处理)。

6 / 17

2、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可采取集体外包的方式处理。 说明:整建制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不满足继续派遣条件或增加正式编制受限的,可考虑转为业务外包(非第一选择)。即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签订商业合同,由对方提供相应有偿服务。公司与对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或派遣关系。这可能是许多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在政府明令禁止之前,可以试行。

操作:

(1)a2公司服务员整体均为劳务派遣人员,a1公司xx岗除一名正式员工外,其余也均为劳务派遣人员。若将仅有的一名正式员工调离该岗,则此两类岗位都可以整体进行外包。

(2)因a1和a2公司经营内容均以取得专业资质许可为前提,且相关行业法规对不具备资质擅自经营上述业务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大(除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设备、器材外,并处违法所得5—10倍或8—10倍的罚款),建议将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分别外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

(3)为保留来之不易的xx岗人员和避免遣散此两类人员的麻烦,在自愿基础上,可将现有劳务人员推荐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与此两类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不愿进入外包公司的或外包公司不同意聘用的劳务人员,退回b公司,由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补偿。

7 / 17

3、售货岗人员除特别优秀的可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外,其余人员建议退回b公司。旺季增加岗位,可使用实习人员。

(1)该岗位门槛比较低,普通人员稍加培训便可直接上岗。(2)该岗位人员需求季节性波动较大,旺季明显且比较集中。长期设岗将增加不必要的人工成本。

(3)公司有较为固定的实习合作单位,能较好地保证实习人员的输送。

操作:在有实习人员补充的前提下,解除相关人员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的,可履行到合同期满。

4、公司常设岗位且派遣人员表现良好的,可转为正式员工。(1)b公司已经丧失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无法继续劳务派遣服务。即使另寻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用工成本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且存在岗位限制的违法风险。

(2)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此类岗位既为公司必备岗位,配备较为固定的人员有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和工作热情。

(3)此次增加编制,属于法律调整的要求,公司有充分依据,上级公司理应批准。

操作:确定转正岗位和人员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批示。

8 / 17

刘俊杰律师 2014年7月5日

(附件及相关主体信息已略去)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

暨经验交流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权益维护工作,根据市总《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全面了解我县劳务派遣人员的总体规模及行业分布情况。近日,县总工会、县劳务办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缴纳以及福利待遇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县农民工、劳务派遣用工基本情况

9 / 17

率达率为98%,且无拖欠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2、我县劳务用工单位112家,主要是国有企业及机关,其它企业较少。由于国有企业改制使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致使劳务派遣人员大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截止目前,华池县共有农民工2.38万人,其中在县内工作的有0.32万人,在县外工作的2.06万人。他们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主要聚集在内蒙、陕西、甘肃等各省矿产资源型、开发型和轻工业集中型地区。

3、通过调查了解,我县长期务工人员相对比例小,文化程度低,大多无技术,多为18—30岁的年轻人,占我县务工人员的30%。目前,我县工业相对落后,企业不具规模,导致农民工就业结构简单,男性多从事于建筑行业,女性多从事于服务(餐饮、住宿、超市等)行业。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虽然签订劳动合同,但却在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实行用人和用工相分离的用工形式,易出现管理上的漏洞。

存在一些明显差异。

10 / 17

3、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一些单位部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混岗上班,派遣工的工资明显低于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的支付劳务派遣单位劳务费中支取,容易发生派遣单位拖延、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等劳动纠纷。

4、大部分劳务派遣公司由于员工少,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建立工会有困难。劳务派遣人员没有加入工会,在工作、生产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三、对策及建议1、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建会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

2、加大对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劳动合同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工资福利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

3、为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应由用工单位直接向派遣人员支付,减少劳动报酬支付的中间环节,消除或防止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防止用工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发生。

11 / 17

4、在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吸纳派遣人员入会。要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入会问题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相关文件。使派遣人员在在工作、生产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篇: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研的报告 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研的报告

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劳务派遣用工的基本情况我市现有劳务派遣人员5638人,分布于通信、电力、银行、石油石化、建筑及其他行业,占单位用工总量的32%。

其中通信行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1058人占单位用工总量的36%、银行行业395人占该单位用工总量的31%、电力行业697人占该单位用工总量的37%、建筑1346人占该单位用工总量的29%、石油石化行业490人占该单位用工总量的38%、其他行业1652人占其用工总量的29%。劳务派遣人员构成多样,有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农民工等。派遣员工占派遣用工单位职工总人数的比例超过30%。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主要集中在中省属企业和党政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

12 / 17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保障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备案,并为其按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参加了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和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如果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山东省社会平均工资70%的,则一律按省2社平工资的70%为缴纳社会保险基数。有部分效益较好的用工单位还为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有的还为职工参加了附加的商业保险,员工基本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的是企业的非管理岗位,如电信部门的营业员,银行系统的前台柜员等。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暴发蔓延,就业市场的不景气,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素质也越来越高,有的一个岗位就有几十名本科毕业生来竞聘。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在二年以上,劳动生酬相比管理岗位的正式员工有较大差距,但随着劳务派遣员工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用工单位,其工资水平也不断得到提高,有些用工单位的薪资水平已接近其所谓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支付一是由派遣单位发放,一是由用工单位代发,采取哪种方式一般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13 / 17

就业再就业为主要目的,不是以营利性为目的,所以向用工单位收取的服务费标准较低,一般为每月、每人25元左右。

四、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意见及建议2014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劳动合同3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劳务派遣单位鱼龙混杂的局面得到一些改善。建议对对派遣机?1?7?1?7更加严格的监管,维护提高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派遣机构的合法经营,引导派遣机构在促进就业再就业等方面起积极作用。虽然在当前形势下劳务派遣对促进就业再就业,保持劳动用工灵活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劳务派遣存在着不少弊端,建议应对其进行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若有可能建议逐步取消这种用工形式。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

14 / 17

工、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缴纳以及福利待遇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县农民工、劳务派遣用工基本情况

1、我县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登记的劳务派遣公司共1家,即富民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人员3人,派遣员工人23800人,主要从事建筑、采油、电焊、缝纫等行业。劳务派遣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单位全部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纳率达100%,养老保险缴纳1 率达率为98%,且无拖欠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2、我县劳务用工单位112家,主要是国有企业及机关,其它企业较少。由于国有企业改制使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致使劳务派遣人员大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截止目前,华池县共有农民工2.38万人,其中在县内工作的有0.32万人,在县外工作的2.06万人。他们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主要聚集在内蒙、陕西、甘肃等各省矿产资源型、开发型和轻工业集中型地区。

3、通过调查了解,我县长期务工人员相对比例小,文化程度低,大多无技术,多为18—30岁的年轻人,占我县务工人员的30%。目前,我县工业相对落后,企业不具规模,导致农民工就业结构简单,男性多从事于建筑行业,女性多从事于服务(餐饮、住宿、超市等)行业。

15 / 17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虽然签订劳动合同,但却在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实行用人和用工相分离的用工形式,易出现管理上的漏洞。

存在一些明显差异。

3、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一些单位部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混岗上班,派遣工的工资明显低于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的支付劳务派遣单位劳务费中支取,容易发生派遣单位拖延、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等劳动纠纷。

4、大部分劳务派遣公司由于员工少,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建立工会有困难。劳务派遣人员没有加入工会,在工作、生产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三、对策及建议1、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建会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

16 / 17

2、加大对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劳动合同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工资福利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

3、为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应由用工单位直接向派遣人员支付,减少劳动报酬支付的中间环节,消除或防止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防止用工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发生。

4、在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吸纳派遣人员入会。要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入会问题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相关文件。使派遣人员在在工作、生产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解决。

或(人事部门公章): 年月日

17 / 17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三

劳务外包(派遣)服务综述:

劳务外包(派遣)业务是一种可跨地区、跨行业新型的用工方式。用工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所需员工。并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员工的管理。其最大特点是劳动力的使用与管理相分离,人力资源公司雇佣工人但不使用工人,用人单位使用工人但不雇佣工人。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定《岗位协议》,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的优势:

2、有利于提高组织的适应性。使用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企业因业务量的突然增加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弥补暂时人才空缺、替代缺席的员工、满足季节性人才需求,避免在企业减产时解雇员工,提高员工满意度。

3、有利于降低企业用人风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承受多种类型经营风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体现为招人或用人失误的风险。使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用人而不管人”,员工退、换,轻松省事。

4、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减少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同时对企业用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企业的违法成本和风险显著增加。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企业不直接k与员工发生劳动关系,这样就大大的降低了法律风险。

5、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专业化分工会带来职能效率的提高,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职能交给专业公司,可以提高双方的效率,享受因各自规模经济而带来的好处,降低经营成本。

劳务派遣的分类:

1、转移派遣:用工单位将现有员工劳动关系转移至我公司。由我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履行雇主的责任与义务,再将员工反派至用工单位工作(此类派遣同时适用于企业减员)。

2、全程派遣:按派遣约定为用工单位组织招聘,参与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全程跟踪管 理。

3、试用派遣: 用工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工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降低了人事成本。

劳务外包(派遣)业务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

委托招聘: 根据企业需求,在最短时间内向企业推荐合适的专业人才;

员工体检: 组织员工做入职、离职和年度体检;

手续办理: 负责员工入职、退工手续及各种证件的办理;

员工培训: 负责员工的岗前公共培训及技能提高培训;

合同管理: 依法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订立、终止等;

社会保障: 负责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费用,办理社会保险及相

应商业保险、履行工伤理赔手续;

绩效管理: 协助客户对员工进行绩效管理。评选先进和优秀员工,并给予

奖励,对违规违纪员工进行处罚;

后勤管理: 协助客户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争议处理: 处理劳资纠纷,参与劳资仲裁和诉讼,为客户进行风险防范; 法规咨询: 为企业和员工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规咨询。

用工单位实施劳务派遣需做的工作及承担费用

2、向派遣公司提交派遣要求、计划;

3、建立健全派遣员工的奖惩机制,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协助派遣单位对员工进行管理。

4、承担派遣员工的各项费用:

a、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加班费、福利费、工会会费; b、支付用工单位应为派遣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 c、支付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税金和其他费用等。

劳务派遣服务与管理

派遣员工的招聘及入职

(一)通过以下渠道建立了人才储备库

1、通过人才市场、劳务市场、人才中介机构等途径寻找人才;

2、举办专场招聘会,定向吸引专门人才;

3、与周边各大高校、中职技校和就业机构搭建合作平台;

4、通过专业招聘、求职网站(西部人才交流网)、qq群等长期发布人员需求信息;

5、与市级、区县级劳动部门、民政部门、劳务办、街道、社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6、在员工中作好宣传工作,通过员工举荐同行业人才等。

(二)具体操作流程

1、用工单位提出用工需求,注明岗位(工种)、资格要求及人员数量、薪资福利待遇等;

2、公司从人才库里提取符合用工单位需求的人员,由我公司与用工单位共同面试;若人才库中无匹配人选,立即采取其他渠道招聘。

4、复试合格者(若有体检要求,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带上相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岗位资质证,社保接续卡、照片四张,体检证明等),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凭《劳务派遣通知书》,正式派往用工单位工作。

6、试用不合格者,用工单位按规定开具《退工通知书》将员工退回我公司,由我公司通知测试人员,并立即推荐新的员工进行试用。

(三)招聘周期

1、一般通用型工种及岗位:10—15天;

2、特殊、技术性工种及高端人才30天以上。

二、员工档案建立与管理

(一)按相关规定,我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建档、管理,并及时将其奖惩、考核和晋升情况入档。

(二)具体操作流程

1、用工单位对准备转移派遣的员工花名册进行收集、整理,注明员工基本情况、劳动期限、工作内容等相关信息;(用工单位老员工反派到我公司)

2、公司档案管理员接收员工档案,审核相关资料并予以补充和完善,进行立卷归档;

3、无档案的员工按规定新建立劳动档案;

三、员工离职管理

(一)用工单位退回员工流程

3、试用期合格后,在合同期未满前,由于用工单位自身原因的需要退还给我公司的,必须出具我公司提供的《员工退回通知书》,写明退回原因。

6、根据退回员工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理,是否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对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且需由员工承担经济损失的,由我公司向派遣员工出具《处理通知书》。

7、公司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结算保险和财务手续。

(二)员工辞职流程

4、派经审批相关手续无误,财务部与辞职员工进行工资结算,办理保险停、转手续;

(三)员工擅自离职流程

2、派遣事业部协助贵公司进行劳动岗位交接手续处理,与贵公司结算离职员工薪资;

5、通知员工本人到公司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和财务结算,由派遣事业部经理审查无误后,财务部及保险部与员工进行工资结算。

四、工资发放

派遣工工资标准以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制度为基准,参照当前地方、行业工资福利标准及用工单位现行工资等级实施同工同酬,并按照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劳动者三方派遣约定执行。为保证派遣员工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连续性,我公司将按照以下流程支付员工工资:

(四)在规定时间内为派遣员购买当月社会保险(以及商业保险)。

(五)我公司凭当月派遣员工工资发放表及社保缴费证明到地方税务局开具正式发票,用正式发票及换回现金财务收据。

(六)双方也可约定由用工单位代发工资。

五、突发性疾病和工伤工亡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用工单位应采取紧急措施救助伤员,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我公司:

(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亡的申报、工伤性质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四)我公司与受伤员工进行协商,处理理赔的有关事宜;

(五)若协商不成,产生仲裁或诉讼,由我公司出庭应诉;

(六)突发性疾病和工亡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七、非因工受伤处理

(三)针对特殊工种非因公受伤引发的各种纠纷,由劳务公司代为处理。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争议的涵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用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下列事项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操作流程

4、仲裁裁决一般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我公司将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

一、组织保障

(一)为保证劳务派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把提升项目专员的素质与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除严把入职关外,并注重对项目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加强绩效考核,针对客户反映不太满意的专员实施人员更换。

(二)合作过程中我公司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多渠道收集信息,按周期进行总结,由专人担任项目专员,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并根据贵公司要求及时调整管理方式。由公司法律事务部、人才推荐部、社会保险部、人才培训部、综合服务部等部门进行后台支持。

二、风险防范

劳务派遣业务存在着较大的用人风险,我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众多专家顾问的操作经验,制订了针对派遣员工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详细的服务流程和协议合同文本,包括劳务派遣、招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工伤处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等流程和表格,以及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手册等,从根本上降低了用人风险,保证了派遣服务的合法性。

如若出现劳动争议或其他法律诉讼事件,公司拥有相关方面专家和以市仲裁委、劳动保障部门、法律事务所等机构组成的顾问团做保障。

三、客户关系维护

(一)为规范服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我们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书面信息反馈,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完善。

(二)我司积极协助进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定,并开通咨询电话、电子邮箱,长期面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员工管理与服务

一、员工管理

(一)入职前的教育和动员,让派遣员工认同派遣的形式。

(二)了解派遣员工的文化背景并要求其主动学习和融入用人单位的文化。

(三)引导派遣员工理解和认识存在的差异,保持良好心态;

(四)与用工单位合作制订针对派遣员工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在相应的周期内进行修订,保持制度的合法性和实用性。如《员工手册》、《员工入职须知》等。

(五)在外派员工中组织成立工会小组或指定现场负责人,及时收集外派员工的信息,了解外派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沟通、协调与反馈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小组长或指定现场负责人在公司、客户、员工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员工服务与关怀

(一)由专人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外派员工,了解员工生产、生活状况,发生问题及时与客户联络人接洽,双方配合解决。

(二)为提升凝聚力,增进认同感,公司定期开展员工年度评优与评先、员工座谈等活动。

(三)针对时发的小工伤,定期购买、补充创口贴、消炎药、感冒药、红花油、纱布等;同时为尽量降低成本,公司出面协调、谈判,降低体检费用;为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四)公司出台了员工特殊情况慰问、募捐制度。

(六)重视对派遣员工职业和转业指导,帮助他们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不断促进派遣 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提升。

(七)发挥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优势,借助众多客户单位,做好转业、转岗人员的内部调配,有效提高派遣服务机构的在员工中的信任度。

(八)公司开通咨询电话、电子邮箱,长期面向员工提供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问题、流程的咨询、解释工作。

(九)协助办理职称、职业资格等,开具未婚、房屋按揭收入、职称申报等证明。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四

雇员: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单位(甲方)和临时用工人员(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劳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种补贴、津贴、住房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最低工资规定。

第四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需要,为乙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设施。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请他人代岗等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除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五

劳务派遣起源:这一用工方式最早起源于美国和日本,也可称作雇员关系,员工租赁等,是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的一种新生行业,它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劳务派遣定义:

1、派遣系指派遣单位根据相关约定,将与自己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派往用工单位指定场所工作的行为。

2、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用工单位按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劳务费用。

劳务派遣指员工与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客户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在该用工模式下,员工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用工关系在客户。派遣公司负责员工档案资料收集、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及资料的保管、社保缴纳、工资发放、退工处理、离职办理等相关工作。客户负责员工日常工作管理、考勤、工资薪酬计算基础数据收集等。

劳动事务代理,指员工与客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部分与员工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如员工社保缴纳、工资发放、档案管理等交派遣公司代为办理。

劳务派遣与劳动事务代理的优劣性:

与劳务派遣相比,劳动事务代理员工的劳动关系属性不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下,员工的劳动关系在仁本公司。客户用工灵活性大,对于不理想的员工退工简单,客户临时性、突发性增减员工较为简单,可异地派遣缴纳较低社保的方式降低成本。但劳务派遣员工,在不理解的情况下,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较弱。劳动事务代理用工模式下,也可以将合同、档案、工资计算发放等日常事务交仁本公司处理,还可以通过异地代为缴纳社保的方式降低成本,员工的归属感较强。但企业对于不理想的员工无法通过退工的方式解决,用工灵活性差。

劳务派遣意义:

降低hr成本降低hr风险提高hr工作效率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或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协商续签劳务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和业务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工作地点为:________。

四、劳务报酬

第五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元/天)。

第六条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七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

第八条甲方有权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第十一条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十四条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一份,指定受益人为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在劳务期间,应遵守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

第十七条乙方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因作原因受到伤害根据致害原因及双方的过错责任划分责任。如伤害因乙方自身原因或非因工作原因所致,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劳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派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七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八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聘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雇员)就聘请雇员赴国(地区)_______公司工作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聘方聘请雇员赴______国(地区)_____________公司从事_____________。

2、工资及支付方式

(1)薪金:聘方支付给雇员的基本月薪为_______美元(大写)雇员离开中国国境之日为起算日。离开_______国境(地区)之日为截止日,凡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全月工资计算。

(2)加班工资:聘方因工作需要,要雇员加班工作时,加班工资由双方面议。

3、聘用期限,工作时间和假期

(1)聘用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时间:按_______国(地区)劳工法规定,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时。

(3)休假日:雇员享受所在国的法定假日。

(4)病假:雇员每年可享受带薪病假15天。

(5)事假:雇员因家庭急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回国时,聘方应予以方便,准其请假,并协助雇员办理手续,事假期间,聘方视情况支付或停发工资,往返旅费由雇员自理。

4、住宿、膳食、医疗、保险和税金

(1)住宿:聘方免费提供雇员有水、电、卫生设施的住所,或支付租房费。

(2)膳食:聘方提供雇员全月膳食,或支付膳食费,其标准相当于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水平。

(3)医疗:聘方为雇员支付医疗费用,或向保险公司投保医疗保险。

(4)保险:聘方为雇员投保当地劳工法所规定的各种保险。

(5)税收:聘方为雇员交纳当地法定的一切税金。

5、雇员出入中国和_________国国境的手续和旅费

(1)聘方负责办理雇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地区)的签证、居住和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并支付其费用。

(2)聘方负担雇员从中国至工作点的往返旅费。

(3)雇员负担出入中国国境的各种手续费。

6、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由提出方支付给对方相当于雇员三个月工资的补偿费,并负担雇员返回中国的旅费。

7、雇员应遵守工作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遵守聘方的有关规定。

8、聘方应尊重雇员的生活和风俗习惯。

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聘方、雇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雇员受聘满后,聘方如需要续聘,应提前三个月通知雇员并征得雇员同意,续聘手续另定。

11、本合同以中文(英文)书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本合同由聘方和雇员签字后正式生效。

聘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篇十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xx-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走*倒卖、吸毒、贩毒、赌博、召妓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 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华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474050.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