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一
今天我读了《中国最美的散文世界最美的散文》中的《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写的,这篇文章结构紧凑,感情真挚,用语精炼,遣词含蓄。
《藤野先生》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原先读时并没有什么感触,只当是普通的回忆老师的文章来看而已。但我想鲁迅的作品是值得我们摘录在自己珍藏的小本子里,反复阅读的。在一遍遍的品味中,我似乎不断地从每个句子里都能发现新的瑰宝,对于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入些的体会。
恩师是让人怀念的,特别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老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鲁迅先生从他父亲的病中受到了影响,从而去东京留学。他从为父亲看病的中医身上,看到了那些人的自私自利,甚至为了钱财利益,不惜草菅人命!这让他觉得失望,从而踏上了东京留学之旅。
虽然鲁迅在他的指导下懂得了许多。但从后来的匿名信和看电影事件中,他选择了弃医从文这条道路!
从这课当中,我们不难知道,鲁迅他所表达的是要想真正的救国,就必须先改变人民的思想!
确实,一个人如果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那根本达不到国家的人才标准。相反的一个人如果勤奋好思,求知欲强,那必定会为祖国的建设增添光彩!把握现在,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二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
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三
读了国学经典《弟子规》,从这本书中我受到了许多启发。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这句话让我感到十分惭愧。记得有一次,妈妈在染头,不小心染膏进眼睛里了,喊我帮忙。我却只顾玩电脑,很久才慢吞吞地应答。害得妈妈的眼睛得了眼病,打了好多天的点滴。现在想起来,我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要知道,妈妈头上那一丝丝银发是因我而生的。
“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做哥哥的要爱护弟弟,做弟弟的要尊重哥哥。兄弟之间能够和睦相处,对父母的孝心也就包含在其中了。知道了这些以后,每次我有好吃的和好玩的东西,我都会惦记给我的小表弟留一部分的,从不一个人享用。家里人都我夸我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妈妈也一直以我为荣。在和表弟相处的时候,我还学会了宽容别人,学会了体谅父母。
“朝起早,夜眠迟,老易至,惜此时。”清晨要早起,晚上要迟睡。人的一生很短暂,转眼间从少年就到了老年,所以每个人都要珍惜此时的宝贵时光。我们所知道的鲁迅先生,一生都在与时间赛跑。他在课桌上刻的“早”字至今还印在我的脑海中。地球上最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经常对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要用极少的时间办更多的事情。”“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就是我的座右铭,所以我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做一个和时间赛跑的人。
“出必告,返必面。居有常,业无变。”出门要告诉父母一声,回来要通报一声,以免父母挂念。平时居住的地方要固定,选定的职业或志向要努力去完成,不要轻易改变。以前我去哪里玩,都不告诉父母,回来的时候也不声不响的。自从我知道了这句话后,决心改掉这个坏毛病,做一个让父母放心的好孩子。
还有一件事对我的触动也很大。和我一起学琴的邻居家的姐姐一开始对弹琴十分喜爱,而且她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一个曲子几天就能练完,有些曲子都不用老师指导,她就能自学弹下来,琴班老师非常喜欢她。可是在她妈妈给她买了一台价格不菲的电子琴之后,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再也没有往日那股学琴热情了,再后来她就干脆放弃了,无论老师家长怎样规劝,就是打动不了她的心思,老师也为她感到惋惜。我想:我一定要按照《弟子规》的要求去做,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决不轻易放弃!
“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对于食物,不要挑食,也不要偏食,偏食会营养不良。吃东西要适可而止,不要过量,过量会损伤脾胃。我有一个姐姐,她吃饭十分挑食,这个不吃,那个不吃,倒是天天小零食离不开她的嘴。每天不是吃可乐鸡翅,就是吃方便面或西红柿。从来没见她吃过一口青菜。一到冬天,感冒发烧天天伴她左右,身体也十分虚弱。虽然她是我的姐姐,比我大一岁,但是每当我们两个人走在街上,大家都认为我是姐姐,她是妹妹。因为我个子比她高,身体比她结实。我一定要把《弟子规》这本书推荐给姐姐看,让她和我一起健康成长。
我们班同学趁中午吃午饭时,总喜欢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结伴去买零食吃。尤其张悦同学特别喜欢吃油炸串,天天买炸串吃,常常吃得肚子溜溜圆,直打嗝。那天中午,我们又在有说有笑地吃饭。突然,只见张悦脸色苍白,眉头紧锁,捂着肚子,还不时发出呻吟声。同学们见状,赶紧问她怎么了。她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肚子疼,哎呦哎呦。”幸亏老师及时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她得的是急性胃肠炎,主要就是因为吃东西没有节制,胃受不了,才得了这种病。为此张悦同学休息了半个多月,耽误了很多课程。我们同学个个引以为戒,再也不敢暴饮暴食了。
对照《弟子规》,我每读一句都能找出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啊!《弟子规》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和它朝夕相处,我就会成为一个既懂事又快乐的好孩子。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四
在课本的多篇文章中,有朱先生的《背影》,汪增祺先生的《昆明的雨》,朱德总司令的《回忆我的母亲》……回忆学过的课文中,许多文章都只是在我脑海住一闪而过,能常驻在我心中的是鲁迅先生所写的《藤野先生》。
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我最钟情的是周先生的文章《藤野先生》。此文用词朴素简洁,却使人难以忘怀,用最简单的文字清楚了地写出鲁迅先生和藤野先生的所有事情。
我最爱此文的语言。看似简单普通,其实往往是这种简单的文字所表达出的道理是最明了最深刻的。如“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还有一个我。”明白地叙事,没多余的累赘,仅是一个分号和一个还有,就可以感受当时的场景是多么嘲讽,一群中国人以同胞之死而乐,多么麻木!可就是这样污浊昏暗的环境中却有了鲁迅先生这样一束光,他将用自己的光茫去照亮当时人们黑暗的心灵。就是这样一个平常的词语,用在这里却表现了鲁迅先生的坚定的信念以及用其一生所追随的民族使命。
我爱此文描绘的景象,特别是描写鲁迅先生自己伏案工作的场景,那种画面感爆棚,是一种身临其境的代入感。闭上眼睛凭借这些文字想象,已是夜深人静时,鲁迅先生伏案工作,昏黄的灯光,摆满各种文件的书桌,书桌对面墙上是挂着一张用精美相框镶着黑白照片。照片中的人面皮黑瘦,眼神却炯炯有神。鲁迅先生已经累了,可他看见了藤野先生的.照片,照片上的人似乎在警戒自己继续前行,先生点上一根烟,吐出白雾,继续工作。
我爱读此文,还是因为我很喜欢鲁迅这位作者,我所依恋的不只是先生的才华,更是先生的为人。鲁迅先生是一位好父亲,他尊重孩子的想法不扼杀孩子的天性;他是一位好老师,无私地资助学生;他还是一位优秀的学者,拥有刨根问底的探究精神;他更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凭一己之力在世界文学史和中国发展历史中是一座屹立不倒大山。
《藤野先生》,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五
爸爸曾说,感动不是觉得这个人太惨了,我想帮助他;而是,这个人原来和我一样啊!我或许还不能说自己和史铁生很像,既没有像他一样双腿瘫痪,也没有写出他那样的惊世篇章,但我确实曾和他一样想离开。
曾经,我被来自外界和内心的各种压力逼迫得身心俱疲,几近崩溃。我不止一次盯着天花板上一块块掉落的墙皮问自己:“我一辈子都要像这样熬不出头吗?”找不到人生的意义并不是一句玩笑话。没有目标和生之愿望的日子是最艰难的'黑暗之日。在某个想就此了断的夜晚,突然从半睡半醒中惊醒,反应过来自己在想什么,突然就泣不成声。
几百个夜晚,天幕转暗,我就戴上耳机,去附近的公园,听着很吵的音乐,发疯般地走上十几圈。其实我很明白史铁生为什么不愿待在家里,而想去地坛。家里太安静了,在一个内心已无希望的人耳中,寂静时刻会如针扎般刺进心脏。地坛有着自然又不聒噪的虫鸣,起码有些生气,“园子荒芜并不衰败”。
对一个抑郁的人来说:“人生很美好”,就好像冲一个窒息将死的人说:“周围空气很清新”。痛苦不发生在你身上,你永远不知道有多痛,有些事情只能自己去想明白。对这样的事,我妈妈和史铁生的母亲选择了一样的做法:小心翼翼的叮嘱与沉默。
我一直以为妈妈不知道我当时那么多消极的想法,而一年以后,妈妈说起当时她看见我写的一些东西,很害怕我晚上出去走路时会出事,我顿时回想起自己最后能走出来的原因。
在一个天色苍白的午后,我终于站上了窗台。当我伸出手,颤抖着握住把手时,却迟迟不敢拉开。窗外,雪花飘飘。我明白,如果我真的拉开窗户,我的自尊心和倔强就绝不会允许我回头了。我已经记不太清当时的心情,或许当时自己已经麻木了。
我想起了妈妈,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我走了,他们怎么办?亲情有时是一种累赘,我只想让自己的离开轻如鸿毛。我想起小时候的一些画面,在小公园的草地上,我穿着一件明黄色的小裙子,手里还攥着一朵未开的蒲公英,我们都笑得特别开心。有些往事就像一瓶汽水,我很久不敢想起它们了,害怕它们会整瓶炸掉。而现在,我才发现,这些汽水早已被我喝光,往事存在心中,至今隐隐回甘。我从未放下这世间的一切,我不能死,我想活下去,为那些美好的事物。
人生并不全然是痛苦,被逼到极点时,才会回忆起曾经那些如雪花般缥缈又美好的往事。我顿悟,之前的我总爱远望天边绯红的云彩。
看吧,人们总是喜欢遥望,好像望得越远就越能够忘记曾经的脆弱与天真。最后却发现,望而忘,不如不望,永不淡忘。
这之后,我才终于开始回想妈妈在我的不眠之夜里到底经历了什么。她说,每次我出去的时候,她就把家里其它地方的灯都关了,只留一盏客厅的灯,然后坐在沙发上,什么也不做,时不时看一眼挂钟。其它时间就翻看我写的文章,一遍遍地担心。她和我说的时候,我哽咽了,泪水蒙住了双眼。
她其实比我痛苦。那段时间我都不怎么愿意和她说话,一直很冷漠。她和爸爸说过,爸爸只是不断安慰她,没事的。她不敢和姥姥姥爷说,但她觉得他们看出来了,因为姥姥云淡风轻地对她说:“我已经给佛祖上过香了”。
我第一次觉得我的家很坚固。
我也觉得我们家很幸运,我和妈妈都熬过来了。
但史铁生的母亲没有,他比我悲哀。
从那以后,我一直非常乐观,不再把所有的顺逆看得非常重,我很愿意这样活下去。我曾把生活当做一个任务,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然而现在,对我而言,生活是一个机会。而且正因为我经历过真正的低谷,所以我知道自己要努力。我不能再掉进那个我拼尽全力才逃出来的漩涡中去,我要奋斗,用奋斗改变那些我不想接受的命运。
每个人的梦和苦只有自己懂,我没有体验过史铁生的苦,但最后的释然都是一样的。
有人觉得,生而为人,他(她)很抱歉。但更重要的,或许是,生而为人,结果已定,不必抱歉,尽力而为。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六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读完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在当时的苏联、俄罗斯有多少像阿廖沙这样的青年,历经重重困难,却没有上到大学,还经历了可怕的事实:外祖母去世了,多不好的消息,多无法让人接受,外祖母是阿廖沙生活中的伴侣,是最关心阿廖沙的,是本书里最光辉的人物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
这一段经历,也可以算是阿廖沙最伟大的、最让人受益的大学了。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七
很快的读完了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初步印象这本书“好简单”.再读这本书,感觉作者通过小寓言讲述了一个大道理,那就是“变则通,通则久”.世事变化本无常。只有起起落落,感同身受的经历过变化的人,也许会感慨万千。
谁动了我的奶酪,不可说。变化是正常,不变才是不正常。操纵者们变化的主要目的是利益最大化。老板和领导者们肯定喜欢思想简单的“嗅嗅”和“匆匆”,这样听话的“顺民”,才是领导政策的有力执行者。
谁动了我的奶酪,不敢说。我们都不想做“哼哼”.中国式的变化,无非是精炼朋友圈的变化。打工生涯,职场升迁中,情商的高低,展现在人际关系中。良好的人际关系,就是“唧唧”的运动衣和跑鞋。谁动了我的奶酪不可怕,可怕的是谁拿走了我的运动衣和跑鞋,束缚了我寻找新鲜奶酪的脚步。光脚行走的路,必将遍布荆棘,坎坷流离。更糟糕的是寻找新鲜奶酪的信念,时时动摇。如果找不回丢了的跑鞋,不必忧伤。老祖宗告诉我们还有另一种活法,“上善若水,处下不争”.领导让干嘛就干嘛,有一种失败叫“瞎忙”.
谁动了我的奶酪,不必说。变化是个未知数,要么全力以赴,要么早点滚蛋。不必矫情。“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当赖以生存,寻找奶酪的迷宫终有一天会倒塌的时候,嗅嗅匆匆也好,哼哼唧唧也罢,岂不是“树倒猢狲散”.猢狲们当中也许会有一个孙悟空,它会想“我动了谁的奶酪”.体制内,所有的违背法律法规,违背公众的基本价值观,不择手段的无赖变化,我认为都是耍流氓。我们不希望迷宫倒塌,所以要适应变化。
读完《谁动了我的奶酪》,我知道了要积极的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在相信与不相信之间,我相信了“居安思危”,相信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其实,面对变化,问题不在于迷宫中的你,而在于你心中的迷宫。
莫言老师说:“世事犹如书籍,一页页翻过去,人要向前看,少翻历史旧账;狗也要与时俱进,面对现实生活”.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早读到就好了。值得商榷,深思。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八
秦东魁老师把这包《精讲弟子规》送给我的时候,我特别激动。对秦老师,我始终仰视崇敬,因为他神奇,也因为他的言行,堪称楷模,让我感动。
我和东魁老师认识得很早,深入交往也有七月之余,他无私奉献、敢于担当,对社会那种深沉的热爱和强烈的责任感,在我认识的周围人群当中,无人能及。“菩萨心肠、雷锋精神”是秦老师在我心底的写照,我为拥有这样的良师益友感到骄傲,也为能够与秦老师深交而荣幸。
现今社会,各种丑陋现象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途径扑面而来,层出不穷,有些可称之谓奇闻。现今的人们到底怎么了?困惑迷茫、善恶界限模糊,我们不仅在听,有时也在随波逐流地跟着做。其实,人的良心都有,缺的是智者、一个有大智慧的贤达仁者去醍醐灌顶,去帮助这些迷糊颠倒的人们拂去思想当中的那层尘垢。
当我翻阅这本博大精深、集大思想、大智慧、大慈悲于一体的《精讲弟子规》时,我彻底被征服了。畅游之余,我特别欣喜,因为愚下曾有的一些粗浅想法,这本书中都有深刻的阐释,我深刻地感受到与秦老师在思想底蕴和水平上的差距,但也为能与秦老师思想趋同而异常振奋。秦老师总是勉励我说我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后学非常惭愧,我是想得多做得少,而秦老师是行胜于言。我幸运能够得到秦老师的言传亲教,我会努力做一个优秀的人。
《精讲弟子规》不单单是一本书,也是秦老师多年言行阅历的实录,是对人性最深处探寻的发现和总结,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叶绿芽,更是一种伟大的社会责任感使然,读后受益匪浅。
我是一个不太喜欢读书的人,以前曾迷恋过武侠小说,对其它类书籍耐不住性子。特别是说教性类的,你要怎么怎么做,我一向反感,不愿意看,认为一是枯燥乏味,二是理说不清、意释不透,三是对个人行为指导和规劝约束作用也不大。上述问题对《精讲弟子规》来说并不存在。
秦老师的书,引人入胜,发人深省,沁人心脾,催人泪下,其理其义为广大读者接受,我曾反复听到不少陌生人、长者、年轻人、普通人对这本书的赞叹,他们说,这本书是他们过上幸福生活最需要的。我是基层一名党政干部,认为这本书也是中国当今社会最需要的。
工作当中,我遇到的很多家庭矛盾、社会纠纷,法律解决不了,村委会也调解不了,但在这本书却可以找到解决方法和答案。在社会矛盾凸显、大力加强社会道德建设的今天,这本《精讲弟子规》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将起到重大作用,理应成为中国道德讲堂的必备教材。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九
在寒假的期间里,我读了高尔基的名著《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自传体三部曲。这部书在我国,从五十年代就是家喻户晓的读物,直到现在还拥有十分广泛的读者,我就是其中的一位。
《童年》写的特别的好,看完我非常感动,心情特别沉重,难过。故事的主人公阿廖莎三岁时,他的父亲不幸染病身亡,母亲得了肺结核。从小和他的外祖母、外祖父一起生活。而他的外祖父很凶悍,脾气暴躁,阿廖莎非常害怕他。当读到阿廖莎被外祖父打的时候,心里就替他难受,想想我和阿廖莎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他在黑暗狭小的房间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条件那么艰苦,但他却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吃苦。和阿廖莎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每天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有爸爸妈妈的陪伴。但我有的时侯,总是做不听话,惹家人生气,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好时光。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爱惜时间,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去做每一件事。
初中生读书感想篇十
鲁滨逊这个人,是个爱冒险的探险家,曾经有句俗语:爱冒险,就赶快来看看《鲁滨逊漂流记》吧!它会告诉你,鲁滨逊是怎样以顽强的毅力和聪明才智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的。
他出门过三次,第一次他沉船了,不过他与水手们都幸于免难;第二次,他的船顺利抵达了巴西,他在巴西开始经营起种植园;第三次,他沉了船,水手和船长皆葬身鱼腹,只有他在一个荒岛上。
我觉得鲁滨逊在劫后余生之后,把自己的幸运和不幸、好处和坏处公允地排列出来,而分为“借方”和“贷方”。经过一番比较之后,我觉得鲁滨逊写的“贷方金额”要远远高于“借方金额”。这样一来,从此处可以看出,鲁滨逊是一个极其乐观的人,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这“孩子”,这是不得了。后来,我觉得,鲁滨逊本来是一个无神论主,而在他拾到一本圣经后,什么都变了。他开始信仰上帝,活脱脱一个---徒。这种神奇的信仰的力量对于孤独的鲁滨逊来说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只有在物质艰难的情况下最需要抓住并坚守住精神的力量才不会被打败。有一个文学家叫林纾的说过:打破“中庸之道”等中国传统观念的新精神。这也是近代中国人所理解的“鲁滨逊精神”的核心。在圣经的文化熏陶下,鲁滨逊开始一心一意安排起自己的生活了。我觉得他十分幸运,如果他的.船沉在了非洲,那会怎样呢?幸好这是一个离美洲大陆很近的荒岛。作者并没有把他的沉船写在一些非洲雨林啊,百慕大三角啊什么地方,偏偏他的船沉在了荒岛,一个富饶的荒岛上。就在荒岛,作者把许多笔墨给了野人,这一定有他的用意。而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这二十多年来,鲁滨逊一个人生活着,有一个人陪他,那自然是极好不过的。文中,星期五对那些人肉垂涎欲滴,我越看越觉得恶心,一个人,吃着另一个人的肉,这不免让旁观者呕吐。我从“星期五对人肉垂涎欲滴”可以看出,他对吃人的习俗是习以为常的,没有认为这是可恶之事,还没有一点羞耻感,这让我对星期五有很大的偏见。
后来,我看到了星期五对鲁滨逊说:“拿斧头杀了星期五吧,不要赶他走。”我这才对星期五消除了偏见,认为星期五与其他野人不一样,他有着单纯质朴的性格。
不得不说,这本书蛮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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