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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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 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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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一

正文:随着现代社会生物技术的不断进步,转基因食品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也备受关注。同时由转基因食品引起的政治问题与安全性的关系,目前的争论从本质上讲不仅是纯粹科学的问题,而更多的是政治和贸易问题。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实际上已成为一种贸易壁垒,成为各国之间贸易的障碍。

什么是转基因食品?从转基因食品的定义来看,转基因食品就是指利用转基因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它们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这种以转基因生物为直接食品或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gmf),又称基因工程食品或基因修饰食品(简称gm食品)。转基因生物包括转基因植物、转基因动物和转基因微生物,由此而来的转基因食品也相应地分为转基因微生物源食品、转基因植物源食品、转基因动物源食品。[1]转基因技术在农作物上的应用,不但可以使农作物获得新的农艺特性而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并可改变食品的品质,同时不远的将来还可利用转基因植物或动物生产药物等。正是这些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它物种中去,改造它们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这才使得转基因技术又逐渐成熟,从而因此而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日渐凸显。1转基因食品的分类:

根据原料的来源可以把转基因食品分为:植物性转基因食品、动物性转基因食品、微生物性转基因食品和特殊转基因食品。

2转基因食品研制开发、现状及发展特点:

目前转基因食品发展的特点:首先转基因食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从 1983年世界首例转基因植物转基因烟草问世,到1986年首次批准抗虫和抗除草剂的转基因棉花进入田间试验以来。到如今科学家们利用转基因技术所培育出的转基因种类已大大增加,这主要包括粮食作物(如水稻、大豆、小麦等)、经济作物(如棉花、向日葵等)、蔬菜(如番茄、黄瓜、甘蓝、胡萝卜、茄子等)、瓜果(如苹果、核桃、草莓、香蕉等)。其次转基因食品的商品化速度明显加快,主要商品化转基因植物(如大豆、玉米、棉花、油菜、马铃薯、西葫芦和番木瓜),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等,其商品化的程度已占有我国非转基因大豆油,玉米等的绝大部分。再者也就是转基因食品可开发特殊营养品质和保健作用的“功能食品”,这将对食品加工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使其生产出更多的高附加值食品,扩大消费者的效益群体。如利用转基因技术提高蔬菜,水果中的维生素含量,利用转基因技术可培育无过敏原的植物食品。以及利用转基因技术培育的无籽果实,使得其具有良好的品质、口感、易加工等特点,总之,目前转基因食品已走进了寻常百姓家中,它可以为人们提供质量更高、营养成份搭配更合理的农作物品种、以及瓜果蔬菜。3.转基因食品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世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持有不同态度, 欧洲一些国家对转基因作物十分敏感,同时反对进口转基因食品,如,1998年欧洲一些国家拒绝进口美国的转基因玉米,就使美国减少玉米出口2亿美元。同年加拿大对欧洲出口的菜子油也因同样的原因减少3000万美元。[4]但是为了本国利益,各国都愿意发展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和食品业。这也就使得转基因技术的技术开发与垄断问题成为首要问题,但是人们一直在担心,引进转基因作物及其食品将会给本国农业带来巨大冲击,最终可能被几个拥有转基因技术的跨国公司所垄断,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其次,便是消费者的心理、利益和风险等问题。1997年和1999年分别在英国和比利时发生的疯牛病和二(口恶)英事件,使一些人对目前还没有完全解开奥秘的科学产生恐惧感,把转基因和瘟疫、病毒、有毒化学混为一谈。[4]此外,目前由于转基因作物的大多数品种只对种植者有利,对消费者并没有多大好处。一些人认为,消费者食用转基因食品有可能要承担有害健康的风险。这使得商人们从中获取了颇丰的收益,而消费者却在承担着风险,这显然不合理也不公平,还有,环境保护组织的担心,在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实验和转基因作物种植过程中,如果发生基因漂移等,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例如,抗除草剂的基因通过作物花粉被无意地转移到杂草上,或抗虫害基因被转移到另一种昆虫上,这种新的杂草和昆虫将会无法控制地蔓延和繁殖,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4.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

由转基因作物所引发了新的绿色革命,在给广大大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安全性问题不容忽视,专家预计:2l世纪,很可能美国的每一种食品中都含有一定量基因工程技术的成分。此外,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也迅速发展了转基因农业生产。我国的转基因研究也有较大的发展。转基因食品的关键问题是其安全性还没最后确定。转基因食品的生产是通过人为对基因的改造,而不是通过自然的途径,其基因组合不是自然形成的。人们把本属于不同品种的性质的基因结合在一起:如高产的和抗病的,好吃的和有营养的等等,生产出同时具有多种优良品质的作物和食品。我们现在食用的是人类经过千百年经验证明为安全可靠的食品,而转基因食品还没有经历时间的考验。我们吃了以后能保证不出问题吗?也许我们现在吃了没有事,会不会有潜伏性的危害?我们这一代人吃了没问题,能保证以后对后代没有影。这些经过改造的基因会不会通过转基因食品,将有害的基因传给人类?有不少人对此有所担心。5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规定,目前国内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食品实行标志制度,更多的是为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标注转基因不代表转基因食品就不安全。美国采取的就是自愿标志制度,即转基因食品可以不标注转基因,而欧盟采取的是强制性标志制度。这只是不同国家采取的管理手段不同而已。但因为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转基因食品的法规文件,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更为重要。对于转基因食品可能造成的遗传基因污染,导致不可预测的物种出现改变生态平衡,使人类食物营养结构改变,从而给人类生存和健康带来的危害,这些都是转基因食品的明显缺陷和值得慎重考虑的问题。[5] 因此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1)制定转基因食品安全法规:目前相关的管理法规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均尚缺乏可操作性, 急需制定专门的法规, 并确保法规随技术发展而不断修订。这是当前食品快速发展所必需的。2)建立完善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机构体系:目前, 我国新食品的管理归卫生部, 转基因生物种植和商业化生产的管理归农业部审批, 加工食品的管理归国家轻工业局, 而食品销售则涉及国内贸易部, 进出口由外经贸部、进出口检疫局等部门负责。迫切需要建立合理的机制。3)建立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支撑体系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涉及到农业、食品等多个领域, 目前任何一个科研单位都无法独立完成, 需要单独设立或授权有关机 构具体承担。同时, 应建立我国关于生物安全性评价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和维护。

4)大力加强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基础性研究工作:通过基础性研究的深入和发展, 推动我国转基因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二

【关键词】 基因转基因安全性可持续

内容摘要

虽然基因工程技术和转基因技术空前发展,应用在人们生活的很多方面,但是人们似乎对基因的相关概念比较陌生,缺乏全面的认识。尤其是对于转基因生物技术,一些人闻“转基因”而色变。他们盲目地认为转基因产品都是有害的,全盘否定,予以抵制。也有一些人,鼠目寸光,只片面地追求转基因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其本身具有的潜在风险和安全性问题,给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重大威胁。

基于此,最近我学习了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相关知识。我想把自己学习的成果以报告的形式展示出来,一方面消除一些消费者对转基因的畏惧和抵触心理,同时也要把转基因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告知大众,以引起更广泛的关注。从而能够对人们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和原理客观公正地认识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有所帮助。

1组成单位是四种脱氧核苷酸。生物界基因结构具有互通性,每个基因一般都储存着一种独特蛋白质序列的密码。基因所存储的某种遗传信息的展现过程,是遗传信息的流动,被称为基因的表达。基因通过dna的转录和翻译,控制合成不同的蛋白质,生物体才表现出不同的性状,从而构成了多样的生物界。

生命的现象绚丽多彩,生命的奥妙无穷无尽,生物高科技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人类试图改变自然的勃勃雄心从未间断过,现代生物技术迅速崛起。生物技术是生命科学于工程科学相结合的一种技术。它生物材料本身或生物反应过程进行加工和生产,新的生物技术不断取得了新的突破。对基因的探索一直是生命科学的热门领域。基因工程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主流。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兴起和发展,人们对基因的结构和功能的研究日益深入。对基因的认识已经从理论上的研究发展到可以人工分离、合成和重组基因,基因工程应运而生。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的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性状的可遗传修饰,这一技术被称为转基因技术。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常被称为“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

现代转基因植物技术和转基因动物技术尤为迅速,并形成了相关的产业群,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植物转基因技术开辟了植物改良的新时代。应用植物转基因技术把从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中分离到的目的基因,通过各种方法转移到植物的基因组中,使之稳定遗传并赋予植物新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高产、优质等。目前转基因成功的植物有120多种,40多种转基因植物进入商业化种植,4000多种转基因植物已被各国批准进入田间试验。迄今全球已累计种植了6亿多公顷转基因植物,主要为抗除草剂和抗虫的转基因作物。世界范围内的商品化和规模最大的田间转基因作物为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而我国主要的转基因作物为棉花、水稻和小麦。

源危机等全球性难题做出了重大贡献。研究表明,转基因食品可以使人们吃到更多的营养。美国转基因玉米含有的色氨酸比普通玉米多20%,转bt基因农作物能够从昆虫口中夺回粮食,转基因还能使水果“形状”更加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转基因植物在改善生态环境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转基因植物是一支新的能源大军,是解决目前能源问题的有效途径。

转基因动物技术是借助基因工程技术将体外重组的基因导入受精或早期胚胎,培育出转基因个体的技术。转基因动物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主要表现为:

1.用于基因功能的基础生物学研究

2.在医学领域的应用:建立诊断和治疗人类疾病的转基因模型;生产人类器官移植用途的转基因猪;应用转基因动物乳腺生物反应器生产药用蛋白;生产人类营养医疗用品。

3.在动物生产中的应用,培育动物优良新品种。

此外转基因微生物在各领域也应用广泛,效应显著。

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寄。利与弊从来都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正如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转基因技术给全球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也存在重大影响。生物安全问题被提出:转基因生物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存在潜在风险,具体表现为:某些转基因食品具有毒性、过敏性、抗药性和环境污染;一些转基因的蛋白产物本身对人体有毒,如除草剂分解酶类、抗生素分解酶类以及cry杀虫毒蛋白产生的一些酶抑制剂也是一种过敏原,具有过敏原性。nebraska大学证明,巴西坚果2s清蛋白大豆有过敏性。

转基因技术存在环境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和伦理道德的问题。目前还没有足够充分的科学依据能够排除人们对转基因安全问题的担忧,同时转基因生物的长期安全性评估也非常艰难。因此加强转基因技术的生物安全管理是十分迫切的。目前世界上已有35个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加强管理。生物安全国际法《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出台推动了国际生物安全的管理,各项标准和制度相继确立,有效降低了转基因技术的潜在风险。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人类要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处理好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人类要想最终受益于转基因技术,就必须对基因产品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做深入研究。对于转基因产品,我们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合理控制,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沈孝宙 编 《转基因之争》 化学工业出版社

2.张建 主编生命科学前沿丛书《转基因动物技术》科学出版社

3.许沈华 主编 《认识基因 探索生命奥秘》第二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4.薛达元 主编中央民族大学特色教材 《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科学出版社

5.吕选忠 于宙 编 《现代转基因技术》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三

我认为转基因粮食作物是安全的,可以大规模种植。

我觉得现在之所以很多人反对转基因粮食作物的种植,并非都是由于科学上的疑虑,有的是出于他们的个人信仰,认为人类不应该种植“不自然”的作物。但是人类今天种植的作物,没有一种不是人工改造过的。这个改造发生于大约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开始尝试种植粮食的时候。在种植过程中,人们发现有的植株有人们想要的性状(比如产量比较高、味道比较好),于是其种子被保留下来,继续种下去。在下一代中,又选择“品质”最好的往下种,这样一代代地选择下去,就能得到“优良”品种。

实际上遗传学中植物学家用杂交育种方法创造出的许多在农业生产上有巨大实用价值的新品种都是自然界原先没有的,也属于“非自然”的作物,但事实上我们人类经历了这么多年漫长的发展,食用了那么多看似“非自然”的粮食作物也没有出现过什么由此引发的健康、安全性问题。

后来遗传工程的发展让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大量进行,并且涌现出大量的转基因作物,有次并引发了大范围的争议。但是,科学界已经出示过大量的证据,表示只要遵循卫生院制定的规则,重组dna技术就是安全的,以重组dna技术为代表的遗传工程不仅能够帮助科学家们从事生物医学方面的基础研究,而且有着与公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应用前景。

目前,转基因作物已得到广泛的推广、栽培和使用。比如,通过转基因技术可以让水稻变成“金大米”,制造胡萝卜素(在人体内变成维生素a),有助于消灭在亚洲地区广泛存在的维生素a缺乏症。转基因技术可提高稻米中铁元素的含量,以减少以大米为主食的人群当中常见的贫血症,也可提高稻米的蛋白质含量。在研究、开发中的其他项目还包括用转基因技术让作物具有抗旱、固氮、抗病能力等。转基因作物的发展潜力是十分巨大的。

由于转基因作物的巨大优势,推广非常快。全球已有2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09年的1.34亿公顷,14年间增长了79倍。在此期间此推广趋势持续增长也正说明了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试想,如果不安全的话,肯定早就被取缔了。

由此,我觉得转基因粮食作物是安全的,可以大规模种植。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四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

【备注】

项目名称: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1、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2、植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3、其他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

4、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

5、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

办事条件:

办理程序:.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 全评价申报 书》 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委员会对申 报材料进行评审。.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 批后办理批件。

收费标准:

环境释放: 2500元/次(教学、科研单位800元/次)

生产性试验: 3000元/次(教学、科研单位1000元/次).《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的复函》(财综[2002]6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 [2003]131号)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五

我认为转基因粮食作物是安全的,可以大规模种植。

我觉得现在之所以很多人反对转基因粮食作物的种植,并非都是由于科学上的疑虑,有的是出于他们的个人信仰,认为人类不应该种植“不自然”的作物。但是人类今天种植的作物,没有一种不是人工改造过的。这个改造发生于大约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开始尝试种植粮食的时候。在种植过程中,人们发现有的植株有人们想要的性状(比如产量比较高、味道比较好),于是其种子被保留下来,继续种下去。在下一代中,又选择“品质”最好的往下种,这样一代代地选择下去,就能得到“优良”品种。

实际上遗传学中植物学家用杂交育种方法创造出的许多在农业生产上有巨大实用价值的新品种都是自然界原先没有的,也属于“非自然”的作物,但事实上我们人类经历了这么多年漫长的发展,食用了那么多看似“非自然”的粮食作物也没有出现过什么由此引发的健康、安全性问题。

后来遗传工程的发展让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大量进行,并且涌现出大量的转基因作物,有次并引发了大范围的争议。但是,科学界已经出示过大量的证据,表示只要遵循卫生院制定的规则,重组dna技术就是安全的,以重组dna技术为代表的遗传工程不仅能够帮助科学家们从事生物医学方面的基础研究,而且有着与公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应用前景。

目前,转基因作物已得到广泛的推广、栽培和使用。比如,通过转基因技术可以让水稻变成“金大米”,制造胡萝卜素(在人体内变成维生素a),有助于消灭在亚洲地区广泛存在的维生素a缺乏症。转基因技术可提高稻米中铁元素的含量,以减少以大米为主食的人群当中常见的贫血症,也可提高稻米的蛋白质含量。在研究、开发中的其他项目还包括用转基因技术让作物具有抗旱、固氮、抗病能力等。转基因作物的发展潜力是十分巨大的。

由于转基因作物的巨大优势,推广非常快。全球已有2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09年的1.34亿公顷,14年间增长了79倍。在此期间此推广趋势持续增长也正说明了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试想,如果不安全的话,肯定早就被取缔了。

由此,我觉得转基因粮食作物是安全的,可以大规模种植。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六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4-4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活动,确保转基因生物在装卸、运输、储存以及加工过程中的封闭式管理,防范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危险或潜在风险,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华农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用于农产品加工的具有活性的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具体指进口转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产品(包括豆油、豆粕、浓缩磷脂产品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是指以具有活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为原料生产农业转基因产品的活动。具体指以进口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生产豆油、豆粕、浓缩磷脂产品的活动。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成立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保进口转基因大豆在采购、运输、贮藏、加工及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性,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将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公司特成立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等工作。

组 长:陈汉宗 执 行组 长:卢德明 执行副组长:王海波

组 员: 王永强 赵淑颖 殷方玉 崔文学 黄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组长

1、职责

(1)负责公司进口转基因大豆各环节安全工作的总体策划。

(2)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及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资源(人力、物力,必要时财力等)的配备工作。

(3)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总指挥及突发事件后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4)对本公司采购加工的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性负整体责任。

2、权限

(1)有权调动公司内一切资源。

(2)有权组织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进口转基因大豆相关安全工作会议。(3)有权变更安全管理小组中所有人员及其职责和权限。(4)有权对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工作进行直接安排。(5)有权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直接处理。

(二)执行组长

1、职责

(1)配合总经理做好公司进口转基因大豆各环节的相关安全性工作。在总经理不在期间全权代表总经理履行相关职责。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执行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过程中及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资源(人力、物力,必要时财力等)的配备工作。

(3)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安排、管理。(4)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处理工作。(5)负责统一协调公司内各相关部门间的工作。

2、权限

(1)可行使总经理授权下的一切权限。

(2)总经理不在期间,可代表总经理行使一切权力。(3)紧急情况下,有直接调动一切资源的权力。(4)有权对作业现场进行直接指挥。

(5)代表总经理有权对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工作进行直接安排。(5)有权按相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人员直接进行处理。

(三)执行副组长

1、职责

(1)配合执行组长做好公司进口转基因大豆各环节的相关安全性工作及技术指导。(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转基因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负责转基因生物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5)负责进口转基因大豆相关标识的管理工作。

(9)含转基因产品标识的申报和审批手续办理、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办理等事宜。(10)具体负责与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有关转基因方面的事宜。

2、权限

(1)有权对出现的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执行组长汇报。(2)在执行组长的授权下,可直接对转基因安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3)有权对不按规定操作的部门或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和建议。

(四)组员

1、职责

(1)按工作范围,具体负责公司采购的进口转基因大豆在采购、运输、贮藏、加工及产品销售各环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向所辖范围内人员宣贯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对本工作范围内的有关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事项负第一责任。

(4)负责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小组布置的有关转基因安全方面的各项工作,确保各环节的安全措施有效可行。

(5)负责本管理范围内各环节/各道工序的有关转基因安全工作的具体布置和监督检查。

(6)负责所辖范围内有关转基因标识的具体制作和使用。

(7)在安全管理小组的安排下,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8)负责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及总结报告工作。注:各相关组员工作范围

a、物流经理:负责进口转基因大港仓装卸、存储及港内运输、厂内运 输、贮藏方面有关事宜。

d、品控经理:负责生产企业内有关转基因废弃物处理的监督检查及配合生产企业总经理做好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2、权限

(1)有权对工作范围内的有关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事项进行工作部署、检查和监督。(2)有权对出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执行组长、执行副组长进行详细的汇报。(3)有权对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大豆采购、装卸、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 目的

采购安全的进口转基因大豆,同时对进口转基因大豆在装卸、储存、发运各中转环节进行防疫控制,保证进口转基因大豆在各环节操作过程中无泄露现象发生,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在码头运输等过程中的传播。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不进入环境。

第七条 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在采购转基因原料时,必须取得外方提供的中国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后方能签定合同,同时应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档案,载明其来源、贮存、运输等内容,并取得与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八条 港口装卸管理规定

(一)装卸前的准备

卸货前我公司要提前与港方作好沟通,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大豆作业的泊位、作业线路及筒仓周围保持清洁,相对隔离,不得有污染源。

2、定期清理筒仓,保持仓内清洁干燥,无污染物、无虫害感染,有防鼠措施,必要时对筒仓实施熏蒸灭虫。

3、对装卸机械进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机容整洁。

4、装卸工具及铺、垫、盖必须干净,如已污染则不得使用。

(二)装卸过程控制

进口转基因大豆在整个装卸过程中,我公司进出口部应指派专人现场监督以下事项,对发生的任何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1、船舶按规定靠泊指定港口后,确保在检验检疫部门对表层进行抽样并合格后方可安排卸货。

2、卸船过程中使用港口专用卸粮机械,直接将大豆输送至港内筒仓储存或专用的封闭自卸车中。

3、专用卸粮器械及封闭自卸车要定期由专人维护、保养和检查,杜绝有任何漏洞。

4、卸船现场码头要安排清洁工人,及时清扫洒落地面的大豆并颗粒归仓。

5、在作业结束后,根据要求卸船用专用器械及场地要在检验检疫人员监督下喷洒甲醛或次氯酸钠溶液进行消毒灭菌。

第九条 港口粮仓储存管理规定

大豆在港方专用粮仓储存期间,我公司委托港方按以下几点要求严格管理,并派专人负责监督。

1、进口转基因大豆在粮仓储存期间要适时进行通风干燥,抑制粮仓内各种生命体的活动,防止潮湿发霉而造成大豆质量下降。

2、进口转基因大豆储存期间要定期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仓内温度、湿度、大豆水分及虫害发生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至相关部门。

第十条 运输(港口到加工厂内)管理措施

1、港仓存放的大豆用封闭自卸车运送至我公司的加工厂区,运输过程中要合理控制装货数量,防止装卸过量导致大豆溢出外泄。

1、进口转基因大豆进入生产企业后与国产大豆要分仓存放,并在显要位置挂牌标识。

2、在厂内储存期间,生产厂应对原料仓进行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原料仓温控设备并加强对原料仓的巡视力度,防止因管理失控大豆变质。

3、大豆储存期间生产厂应对其严格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出入库情况,做好大豆出入库重量等情况记录,尽量避免短量情况发生。

4、原料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污染源。

第四章 大豆加工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运达生产厂内的进口转基因大豆经封闭式输送设备(刮板机、提升机等)直接将大豆送至厂内指定的原料仓。

第十三条

原料仓内存储大豆经封闭式输送设备按生产工艺流程先后将大豆运送至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整个生产加工过程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

第十四条

大豆在加工过程中经各清理设备先后多次清理,清除的大小杂质(又称下脚料)必须用定好的杂质袋或封闭式手推车接装,接装的下脚料要封口放至指定区域,称重并做好记录,待集中处理。

第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各除尘系统的管理,严格控制风量,清除的灰尘收集到封口袋内并存放到指定区域,待集中处理。

第十六条

厂内杂质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并做详细记录。同时厂内应作好杂质处理有关事项的宣传工作,让所有员工引起足够重视。

第十七条

大豆生产加工后的各种产品经密封包装后(豆油由密封管线输送)输送至各成品储存区的指定罐/区域内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过磅称重并作好记录。

第十八条

存放在各存储区的待销售产品,均需做好明显标识,并由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储存区(库房)情况,确保储存期间质量。

第十九条

销售装车过程中,由专人进行严格监管,严防撒漏,因意外撒漏要及时清理回收。

第二十条

生产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有关输送、生产加工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避免大豆及其制成品撒漏现象的发生。因意外原因导致出现上述情况时,相关操作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生产主管,并同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撒漏大豆及其制成品及时回收至生产线内。

第二十一条

大豆加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国家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检疫对象应立即上报主管检疫部门及农业转基因生物主管部门,作好防范工作。

第五章 加工废弃物的灭活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下脚料运至焚烧间途中,不得发生洒落现象。

第二十四条

全部下脚料必须在焚烧间内焚烧处理,焚烧间管理人员应作好焚烧记录(包括下脚料的重量、焚烧时间、焚烧人员等),并给予保存。

第二十五条

加工进口转基因大豆期间,企业生产部门应及时同时企业门卫,把好杂质出厂关,不允许有任何未经焚烧处理的进口转基因大豆杂质出厂。

第六章 转基因生物产品标识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我公司列入转基因产品目录的各类产品(大豆、大豆油、豆粕、浓缩磷脂产品)均需实行强制性标识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标识方法

(一)标识要求

1、对原料的标识:在报检、报关单及在大豆垛区和堆放地点标注“转基因大豆”。

2、对产品的标识:在产品包装物、标签上标注“转基因大豆加工品”。

(二)标注要求

1、标识应当醒目且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汉字。

2、包装产品应在产品外包装上同其他内容一同设计和印刷。

3、散装油罐要用油漆喷写或制作标识牌。

4、销售窗口、垛区及产品堆放地标识牌要用不干胶贴制作。

5、无论何种标识形式必须保证其牢固、持久。第二十八条

标识工作管理措施

1、要提高对转基因标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提高到执行国家法规,关乎企业形象和效益的大事上来。

2、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一个《条例》、三个《办法》及本《规定》,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工作,绝不能因为工作疏忽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

3、加强转基因标识使用的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小组要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要求,并及时传达有关信息至各相关部门。

4、建立报告制度,公司各相关部门在国家有关部门检查前后以及市场抽查时都要及时向安全管理小组报告。在发生或预测可能发生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或存在潜在风险时,各相关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将情况详细报告安全管理小组。

5、安全管理小组相关人员要加强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七章 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目的

建立健全对转基因生物扩散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十条 适用范围

在进口转基因大豆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等环节中发生的隶属华农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及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紧急事件。

第三十一条 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协调应对、加强合作的原则。

有关部门/人员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第三十二条 成立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公司内设立转基因生物扩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组成,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公司转基因生物扩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他相关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查机制

公司建立统一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监查、报告网络体系,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信息管理和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规范的转基因生物安全信息预警体系,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1、公司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建立信息收集、分析系统,及时作出预警提示。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可能严重程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2、进口转基因大豆在采购、运输、加工、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相关负责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日常监控;发现可能或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后,应及时上报。同时关注事态发展,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 应急处理方案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公司内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及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紧急事件应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小组。

2、公司安全管理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及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应急事件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小组在接到报告并依照本预案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应急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要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执行组长、执行副组长要亲临事发现场,按总经理要求,指挥现场,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执行组长有权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动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及相关设施、资源,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任何部门/个人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和违抗。

3、对于先期处置得以控制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对于经先期处置但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来开展处置工作。

5、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公司内相关单位/个人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下列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及处以 元的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提供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人力、物力等资源的。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四)拒不服从指挥,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七

监控责任人(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安全评价阶段: 转基因生物: 批准试验规模: 监控责任人(申请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承担单位: 试验承担单位安全责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试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试验基本情况

1、试验材料来源:

2、试验材料存放地点(准确到房间号):

3、材料保管责任人:

4、材料标识情况:

5、试验地点:

6、试验地点经纬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隔离方式及距离:

9、周围环境描述:

二、自查主要内容

1、试验实际开始时间:

2、试验规模:

3、剩余材料的处理方式:回收保存 销毁(简单描述)

其它(请注明): 负责人(签名):

4、防止基因扩散的控制措施(具体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

7、试验实际终止时间:

8、描述试验品(收获物)的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试验结束跟踪监控时间及监控措施:

三、须提供的附件

1、农业部批复文件复印件

2、标明试验地点的示意图及经纬度

四、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申报单位:(公章)

承担试验单位(或负责人):(公章或签名)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八

携带农业转基因生物入境须有安全证书 作者: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2012年第11期

携带农业转基因生物入境须有安全证书

本刊讯(记者 卫士姣)为了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发布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进境转基因生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携带人还应当提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携带农业转基因生物入境,不能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的,或者携带物与证书、批准文件不符的,作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未按照规定标识的,重新标识后方可入境。

商务部对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期中复审

本刊讯(记者 申海鹏)获悉,商务部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10月29日)起开始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和原产于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的期中复审。

奶片含反式脂肪酸或致早衰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九

在遗传学上,把具有一对相同性状的纯种杂交一代所显现出来的亲本性状,称为显性性状,把未显现出来的那个亲本性状,称为隐性性状。

显性基因和隐性基因

控制显性性状的基因,称显性基因,通常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a)。控制隐性性状的基因,称隐性基因,通常用小写英文字母表示(如a)。

在遗传学上,把具有一对相对性状的纯种杂交一代所显现出来的亲本性状,称为显性性状,控制显性性状的基因,称为显性基因;把未显现出来的那个亲本性状,称为隐性性状,控制隐性性状的基因,称为隐性基因;显性基因通常用大写字母表示,隐性基因通常用小写字母表示。

隐性性状是具有相对性状的双亲杂所产生的子一代中未得到表现的亲本性状。

交定义为当两个具有相对性状的纯合亲本杂交时,子一代未出现的一个亲本性状。孟德尔把在f1中表现出来的亲本性状叫显性性状。孟德尔在杂交实验中,无论用白花作父本,红花作母本,还是用红花作父本,白花作母本,子一代植株全部开红花,没有白花或其它颜色的花。红花相对于白花来说,红花是个显性性状,因为红花在子一代中显现出来。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篇十

章桂明 研究员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委员谢道昕 教 授 清华大学 委员

张大兵 教 授 上海交通大学 委员

于嘉林 教 授 中国农业大学 委员

万建民 教 授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 委员

沈志成 教 授 浙江大学 委员

李新海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 委员

赖锦盛 教 授 中国农业大学 委员

朱玉贤 教 授 北京大学 委员

李付广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棉花所 委员

卢长明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油料所 委员

董英山 研究员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委员

刘 勇 研究员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委员

路兴波 研究员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委员

贾士荣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所 委员

彭于发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植保所 委员

卢宝荣 教 授 复旦大学 委员

喻大昭 研究员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委员

王志兴,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所 委员

徐海根 研究员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所 委员

薛勇彪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遗传发育所 委员

林 敏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所 委员

林祥梅 研究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 委员

刘 娣 教 授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委员

李 宁 院 士 中国农业大学 委员

常智杰 教 授 清华大学 委员

蒋思文 教 授 华中农业大学 委员

曹斌云 教 授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委员

刘 标 副研究员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所 委员

姜平教 授 南京农业大学 委员

孙效文 研究员 中国水科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委员

李 宁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员

徐海滨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员

魏雪涛 副教授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委员

陶爱林 教 授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委员

黄昆仑 副教授 中国农业大学 委员

王 静 研究员 天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委员

李 巍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遗传发育所 委员

姚 斌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饲料研究所 委员

薛长勇 主任医师 解放军总医院 委员

彭少杰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委员

王 熳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委员

王 硕 教 授 天津科技大学 委员

陈 功 高级工程师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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