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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教师招聘教综笔试真题篇一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选择西安考区。
(二)现场信息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到所报考区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陕的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陕西户籍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驻陕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须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4、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各考区面试公告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网上缴费
时间:月10日8∶00至16日24∶00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费240元/人·次。
五、面试时间及科目
(一)面试时间:1月9日至10日
考生于201月4日至年1月10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科目: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六、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七、成绩查询与资格认定
(一)2021年3月3日后,考生可登陆()进行面试结果查询。
(二)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申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八、违规处理
在教师资格面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南沙区教师招聘教综笔试真题篇二
下半年南沙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月9—10日进行。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户籍在广州市南沙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必须为广州市南沙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广东省内考区(深圳、湛江考区除外)符合报考初中、高中或中职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面试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1号)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4.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
报考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的考生备课用书由我区考点提供,考生不需自备教材。
四、面试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年12月10—13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1.报考幼儿园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报考中职日语、俄语的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选择南沙区为报考考区,在校生请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3、广东省内考区(除深圳、湛江考区外)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含港澳台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在深圳考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选择“深圳考区”为报考考区;在湛江考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选择“湛江考区”为报考考区。
4、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网上审核。
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1—16日。
我区采用“零现场”方式审核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下载“穗好办”app,在“教师资格面试审核”栏目提交相关材料。各考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
需在“穗好办”app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
1.户籍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3)毕业证书。
(4)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居住地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需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2)和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当年注册信息)。
(3)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6日前。
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审核状态。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12月16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1月4日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年1月9—10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等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3月3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防疫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保留就诊结果备查,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须戴好口罩,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
七、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我区面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国家级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本次面试广州市将依据各考区实际承考力设置报考面试人数上限。广州市报考总人数达到全市最大面试承考力2.2万人的上限后将停止接纳考生报考。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面试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抽签、人脸识别,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帮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四)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参加2020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六)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七)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广州市每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gzsjyj/zgrz/)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
(八)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gzsjyj/zgrz/)、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官方网站(/gznsjy/gkmlpt/index)、微信公众号“南沙教育”(微信号:gznsjy)。南沙区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4683336。
南沙区教师招聘教综笔试真题篇三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9号)、《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7号),现将2020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参加面试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的考生应按照所选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现场确认和考试。
为防止考生大量聚集,西安、咸阳考区采取考生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一些考区按学段分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仔细阅读各考区时间安排,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到达确认现场,应服从管理,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保持间距,做好自我防护。
考前14天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口密集场所。考试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参加考试(核验身份信息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应摘下口罩)。
二、报考须知
1、认真阅读《2020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注意各考区学段确认时间安排和网上预约要求。西安、咸阳考区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接受未预约考生。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它考试发生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3、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陕西户籍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市(区)报考;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4、准确选择考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考生报考)。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6、考生必须本人填写、核准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不得交由第三方代为报名。考生必须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后果。
三、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流程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西安、咸阳考区考生)→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10日8∶00至13日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
南沙区教师招聘教综笔试真题篇四
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179号)要求,现将20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日16:30;
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0日—13日15:00;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2月10日—13日,每天8:30—11:30,14:00—16:30;其中13日截止到15: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00;
考试时间:1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如实填写《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
(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四、报名及审核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网上审核。
除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师范毕业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外,其他考生的报考信息均可通过网上审核完成。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陆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审核。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下列类别的考生须持规定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幼儿师范毕业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
3.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四)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
(五)准考证打印。
201月4日—10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执行。
六、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四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请携带规定的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年3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九、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十、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一、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本人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为确保报考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凡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四)20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五)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六)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
南沙区教师招聘教综笔试真题篇五
辽宁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辽宁省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辽教院发[2020]81号),现将我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10日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至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考生必须于准考证上时间前30分到达候等室候考,考生在候等室听到监考老师点名后及时到抽题室抽题,监考老师俩次点名时不在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二)面试地点。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地点为: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点为:渤海大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点为:沈阳市化工学校。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条件。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17:00。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注意事项:
1.参加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试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本人笔试考区(即考生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为所就读学校所在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渤海大学考区”;报考中职文化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文化课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专业课考区”;报考中职实习指导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实习指导课考区”。
3.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4.考生须本人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学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现场确认。本次面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1:00审核,11:00-11:30整理材料;下午:13:30-16:30审核,16:30-17:00整理材料)
确认地点:葫芦岛市教育局一楼。
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兴城户籍(居住在上述地区)的考生于12月11日-12月13日确认;
绥中户籍、建昌户籍(居住在上述地区)的考生于12月14日-15日确认;
逾期未办理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葫芦岛户籍考生
(1)户口簿原件;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
2.居住地在葫芦岛的考生
(1)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
3.葫芦岛市普通高校大三、大四在校学生
(1)学生证原件;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生本人到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就读学校学籍公章;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95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6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审核通过不能缴费的学生及时拨打0429-3112481电话咨询。
(五)准考证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自2021年1月4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段第一个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考点候考。
四、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打印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打印。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面试合格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件人员及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认定,通过认定领取教师资格证。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冢教育考试组考历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葫芦岛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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