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一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就业援助月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8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扶余县2011年就业援助活动月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重点援助对象
1、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2、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补贴政策的人员。
3、家庭贫困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5、本地区其他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
工作目标1、使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进行登记认定。
2、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向每一位就业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手册。使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了解到国家、省及本地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内容。
3、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的服务承诺。
4、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辖区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就业援助,切实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5、对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活动时间
2011年1月5日—2011年2月25日
五、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
王 满 道西社区劳动保障所所长
各工业园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局服务局
办公室主任:赵英华 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成员:姜淑文 就业科科长
于洪会 就业科统计员
六、活动内容
(一)摸清援助对象情况,以建立统一失业登记制度为基础,送政策上门。
1、就业局于2011年1月15日前组织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分片包干,全面摸清和掌握辖区内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尚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台帐。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待遇。
2、以提供精细化、长效化就业援助为目标,送服务。为每一位确定的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就业援助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工作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基本服务承诺。及时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进一步开展72小时就业的承诺。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送岗位上门。
2、就业局要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对接,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通过举办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主要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帮助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还应针大中专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3、对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将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并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必达目标。
(三)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送补贴上门。 各社区要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并落实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要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四)积极推行人本服务,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为重点,送温暖上门。
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要按照人本服务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实行零距离服务。为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重点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指定人负责,采取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的方式,落实具体服务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与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和高效服务。
(五)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送两法上门。
1、各社区要把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宣传等多重方式,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简报、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政策、公平就业原则、体面就业形式,并充分运用传单、咨询服务台等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编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册(单),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
2、就业服务机构以及社区要制作就业政策宣传栏,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自主创业典型事迹,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就业的政策内容和就业途径。要大力挖掘并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典型,帮助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更多的困难人员在适合自身技能素质的岗位上实现就业。
七、活动时间和安排
(一)2011年1月5日至1月15日,开展调查摸底、岗位开发和其他准备工作。即依托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对服务对象开展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岗位,收集一批岗位信息,做好为服务对象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就业再就业政策、各类宣传资料免费送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同时,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宣传资料送到援助对象手中。
(二)2011年1月16至1月20日,开展全县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一是举办针对援助对象的大型就业专场招聘会;二是开展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政策咨询活动、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三是组织援助对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四是我县将召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用工单位计划组织80家单位,预计10000多个岗位。
(三)2011年1月21日至2月24日召开就业援助月活动座谈会。各社区组织辖区内尚未就业的“4050”“4555”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身份、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在援助月中未能实现再就业的就业困难群体,根据每个人自身特点为“一对一”确定培训方案,并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四)2011年2月25日
总结
。将就业援助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及时上报就业服务局。八、活动要求
一、“结对子”、单位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部门上、落实到个人,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制度。活动结束后,要对援助效果进行评估。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调查组对各社区援助工作进行督查。
(二)发挥基层作用,依托社区,做到援助到人。各社区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就业服务,并记录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效果。要将就业援助活动与消除零就业家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就业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保证就业援助月活动涉及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各部门各类企业的新政策宣传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媒体,以及深入社区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设信息栏和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型式,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内容,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相关就业政策信息,动员企业和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岗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总结和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社区于2011年1月8日前上报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摸底情况调查表,于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统计表。
扶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29日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三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就业创业,帮助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多渠道获取就业创业信息,切实为诚信用工企业和求职群众搭建就业供需平台,确保全县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深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结合《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开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xx人社函〔20xx〕xx号)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创业就业,确保全县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20xx年xx月上旬至xx月底。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一)使农民工等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使农民工等服务对象都能得到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四)使农民工等求职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意识。
(五)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到南丹县xx扶贫产业园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一)开展主题宣传。各乡镇、有关单位在春风行动期间,以“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为主题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选树一批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典型,组织外出务工人员讲述务工经历和体会,示范引领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外出务工,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
(二)组织招聘活动。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多种形式招聘活动,现定于20xx年xx月xx日(农历xx月xx日)在县xx广场举办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根据需要适时地到各乡镇举办巡回式的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不断创新现场招聘模式,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和服务,特别是做好我县xx扶贫产业园区入驻企业、xx有色金属有限公司、xx酒业有限公司等诚信企业的宣传动员、招工服务工作,并做好招聘活动统筹安排和前期宣传工作,便于服务对象了解信息、参与招聘。
(三)加强就业服务。主动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同时积极引导市场机构参与,帮助农民工等服务对象知晓政策、接受服务。要组织就业服务人员深入乡村宣讲政策、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四)引导返乡创业。大力宣传支持返乡创业新政策,激发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热情。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用人等实际问题,扶持更多劳动者创新创业。
(五)推进就业扶贫。要聚焦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众,实施更有力的政策服务措施。开展更有针对性地招聘活动、因地制宜到村到户到人送岗上门。组织更多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切实帮扶一批贫困群众外出就业。
(六)强化权益维护。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多种方式提示招聘欺诈行为和有关求职陷阱,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用工指导和农民工权益维护,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具体举措,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要发挥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合力,广泛动员群众参与。要根据本地实际突出重点,便民便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二)加强形势监测。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农民工就业形势,结合实际开展用工需求和就业情况调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分析研判发展趋势,做好政策储备。
(三)加强信息宣传。春风行动期间的重要活动、重大举措要在本地或中央媒体广泛宣传,不断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参与就业的氛围,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前期铺垫。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四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的统一部署,定于20xx年一季度在全市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xx月底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
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有针对性地深入社区、乡村走访服务对象,送温暖、拉家常、摸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创业诉求清。全面走访辖区内用工较多的重点企业,调查了解用工需求。
组织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
广泛收集一批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制定公布全省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在线下招聘现场统一使用“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名称,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醒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举办互联网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精准匹配。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实施一轮政策宣传
活动期间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重点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宣传鼓励支持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
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
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就业创业项目,吸引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积极参与。推广本地区特色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专门培训和外出务工,以知名劳务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载体名单、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成功创业。
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
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援助服务力度,帮助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规划就业路径。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
举办一组典型事例报告会
活动期间组织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残疾人中的劳动致富典型人物,围绕求职工作经历、致富经验和心得体会等举办巡回报告会。深入街道社区、生产一线、田间地头,面向各类劳动者讲述劳动者的故事,树立“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理念。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徐劳就管〔xxxx〕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积极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各县(市)、区就业管理机构认定的,具有一定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人员掉队。
(一)组织摸底调查。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应夯实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这一基础性工作,转变服务理念,改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深入辖区开展走访和入户调查,确保调查摸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全面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六清”即:基本情况清、困难类别清、家庭状况清、援助需求清、参保情况清、政策享受清。
(二)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广泛搜集用工信息,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库。对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培训意愿、求职意向要重点摸清,为援助对象铺好路,架好桥。
(三)困难群体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掌握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要确保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要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愿望、求职意向、培训要求及家庭生活等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涉及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建立“一人(家)一策”就业援助台帐,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定期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帮助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对回访中发现的再失业人员纳入日常援助计划中,并重新调整援助方案,及时进行帮扶。对失业人员、困难人员按月进行跟踪走访,将走访内容记录完整,根据走访信息及时调整援助方案。
(四)技能培训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摸清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实际需求,根据困难人员的自身条件和培训意愿,积极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力争经过培训的人员都能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五)定期举办招聘活动。各街道要定期举办“就业超市”进社区活动,把最新的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推送给就业援助对象。要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各类专场招聘活动,让就业困难群体能在家门口享受就业援助服务,有效的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六)落实各项补贴。对已经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申报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岗位补贴。
(七)开展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公告栏、社区微信群、电子屏、入户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就业政策。
(八)认真总结上报。要重点总结在帮扶困难群体中的就业援助工作亮点方法,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区人社局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六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永xx
联系电话: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七
为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关系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省稳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xx〕75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本月起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20xx年8月—10月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四)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五)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通过开展走访服务对象,摸清就业现状底数,开展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就业服务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对象的稳定性。健全完善就业机制,巩固拓展援助成效,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让就业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摸清底数,建立帮扶清单
各县(市、区)要通过上门入户,全面掌握人员构成情况、就业意愿、专业技能等,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开展失业人员登记、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应认尽认”。制定帮扶清单,实施“一人一策”援助计划。
(二)挖掘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各县(市、区)要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开发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
(三)分门别类,实施精准服务
各县(市、区)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微信公众号、app等点对点渠道,推送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安排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二)广泛开展宣传,突出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三)及时总结报送,建立长效机制活动期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活动有关情况,做到随时开展、随时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市局每个月对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于8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20xx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联络信息表》上报市局就业促进科,并于每周五报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情况统计表(周调度)》。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效果、相关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八
第xx个全国助残日,以主题活动为契机,宣传省、市人民政府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的成绩,交流、展示各残疾人教育机构的工作成果。以“残疾孩子”、“特殊教育”为线索,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系列深度报道,推动社会形成关爱残疾儿童、重视特殊教育的舆论氛围。以“扶残助学”为重点,密切联系各职能部门,研究解决阻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高在校残疾学生资助标准。
(一)主办单位:省残联、市残联
(二)协办单位:省教育厅、市教育局
(三)邀请单位:省政府、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
(一)成立助残日活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省、市残联有关部门负责人
2、助残日活动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秘书组:
活动组:
宣传组:
会务组:
(二)“全国助残日”前夕
1.残疾人教育深度报道〔省、市残联宣文部(处)〕
2.“扶残助学”办法修订〔省、市残联教就部(处)〕
3.残疾人教育信息收集汇总〔省、市残联教就部(处)〕
4.特殊教育工作协调会(省、市教育部门)
5.联系热心扶助残疾儿童的单位(市残联基金会)
(三)“全国助残日”当天
1、时间:5月17日(星期天),9:30-11:30
2、地点(待定):英雄广场或天河体育中心会场(晴天),
少年宫蓓蕾剧院(雨天)。
3、会场联系及布置,演出活动由省、市残联宣文部(处)负责。
4、大会议程、主持词由市残联教就部(处)起草;省市领导讲话稿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起草,经省、市残联办公室审核后,送讲话领导审定。
5、邀请省、市及有关部门领导由省、市残联办公室负责。
6、联系参加活动的残疾儿童、家长、特殊教育工作者、普通学生、青年志愿者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组联部(处)负责。
7、艺术游戏节目由省、市残联宣文部负责。
8、现场展板、咨询台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协调安排。
9、进行捐助书刊、助学金等仪式及印发扶残助学政策文件由省市残联办公室、教就部(处)负责。
10、联系新闻单位采访由省、市残联宣文部负责。
11、会场组织由省市残联办公室统筹,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参加人员预计750人,其中:残疾学生及其家长200+200=400,残疾人教育机构代表100,省、市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20,省、市、区残联领导和工作人员80,新闻媒体50,青年志愿者50,司机50。
(一)会场租金和场地布置材料费
(二)演出单位补贴
(三)残疾学生纪念品、记者补贴、杂项开支
(四)残疾人教育机构展板、咨询台材料费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九
为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劳动保障所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2月1日,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制定援助计划、宣传帮扶政策、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各类活动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劳动保障所立即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关心辖区失业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二是成立了 “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保障所所长担任副组长,保障所全体人员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社区,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好“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1、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道多功能服务大厅的led电子屏幕,将援助月活动时间、内容、细则及收集汇总的就业岗位信息进行了公开播报,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此外,在街道大厅外侧和社区的室外宣传栏,悬挂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横幅,在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增添活动宣传信息。这些举措,都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2、认真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所利用春节走访慰问这一契机,认真组织社区专干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登记工作。着重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对于入户调查家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3、举办内容丰富的援助活动。
(1)1月21日,组织辖区20家用工企业参加了全区就业援助活动主题日大型用工浅谈会活动。为与会人员提供新收集就业岗位62个,现场进行了政策咨询、岗位介绍、用工洽谈、材料发放等服务。
(2)春节前夕,对辖区39户困难就业家庭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由保障所组成的慰问小组在入户了解他们实际困难的同时,为其送去了节日慰问金。
(3)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志愿者队伍,为15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春
节前的家庭大扫除活动。由29名失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帮扶队伍,分3个小队,帮助困难家庭打扫卫生、清洁门窗、整理家务。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
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
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20xx年1月12日―3月20日。
(一)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免费服务。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都要将农民工特别是因失去工作而返乡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纳入公益性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民工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职介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有利于扩大对农民工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的补贴发放机制。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春节后对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建立返乡农民工数据库和企业沟通机制,为就业服务做好准备工作。春节前,各地要设立返乡农民工监测调查点,对已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返乡原因、今后外出务工或返乡创业意向,建立动态基础数据库,为节后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和返乡创业提供基础数据。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建立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同时要在春节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摸清本地企业春节后一段时期的用工增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农民工就业意向数据库,集中采集一批合适他们的就业岗位,为春节后就业信息发布、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集中招聘洽谈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时要开展春季用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农民工提供信息引导。
(三)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农民工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检查评选活动。各地通过检查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工作较好、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确认无违规行为、群众较满意的民办职介机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标牌。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面向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以在黑板报或宣传栏上张贴的形式,公布出“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报省就业局备案。
(四)集中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在20xx年2月2日至3月25活动期间,各县、区要集中举办2至3次适合农民工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至少指定一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2月16日至2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4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周,请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服务机构,提前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送岗下乡等方式,集中帮助一批进城务工妇女、青年等各类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同时,要根据用工需求信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重点强化有组织的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活动期间,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以“技能帮我找工作”为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对有创业意向的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要积极对其开展创业培训和宣传创业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20xx年2月9日至2月14日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各县、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开展创业促就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各县、区要至少集中举行1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适合农民工的政策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印制一些方便农民工的各类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春风卡”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求职指南、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维权事项、举报电话等。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放心民办()中介服务机构、车站等地免费向农民工广泛散发。同时在进城求职务工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农民工到依法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各地要免费对初次外出务工农民工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
(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活动。20xx年3月2日至3月8日
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对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八)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区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12日-2月2日)
春节前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安排。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和当地企业节后用工情况、加强民办职介机构检查、推荐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日-3月25日)
春节后重点进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提供信息和服务、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召开专场职业供求交流会、针对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发放“春风卡”、加强创业促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和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统一活动阶段:(20xx年2月16日-2月20日)
依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的“春风送岗位”周活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全国范围的沟通平台,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四)总结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20日)
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上报统计报表和总结。
(一)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农民工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在春节后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在活动期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将本次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和《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统计报表》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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