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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一
为巩固和深化近年来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果,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的反弹势头,建立健全“打、防、管、控”长效机制,以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共建和谐社会。我镇按照上级的要求开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
(一)集中整治我镇范围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比较频繁区域,全面打击以“资本运作”、“自贸区零关税”、“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商会商务运作”、“行业加油站”、等为名“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一日游”传销以及涉台、涉藏、涉疆、涉外传销。依法惩戒传销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遣散深受蒙蔽参与人员,循线深挖传销组织上级网络,从源头将传销组织彻底捣毁。
(二)以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校园”为契机,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加大舆论宣传。利用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与成效,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起到更好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一)突出重点,侦破大要案件。坚持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打大、打深、打精,严厉查处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要案。要强化线索摸排、深度经营,准确锁定窝点和网络,准确锁定首要分子、骨干人员和涉案资金账户,重点侦破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危害面广的案件。
(二)打防结合,强化整治。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切实加强管理和防范工作。以出租房屋等传销人员聚集区域、“一日游”和茶馆、体验馆、产品推介会等传销场所为重点开展清查整治。加大对外来人口聚集区、城乡结合部的清查力度,及时发现聚集型传销活动,认真梳理查处的传销人员,协同行动,一举捣毁违法传销组织。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宣传与打击整治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资源,以案释法,提醒警示,让群众认清传销本质,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整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要做好刑事打击,组织力量查处传销犯罪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工商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社会面清理、行政执法、教育遣散等工作;综治办要强化综合考核评价,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督查。在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对构成犯罪的传销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传销人员,工商部门要用足行政处罚手段。
(三)加大力度,密切协作。各成员单位在整治传销行动中要克服厌倦情绪,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要把打击传销和社会综合治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联防联打的工作态势。
在这半年打击传销工作中,在辖区内的圩镇和7个行政村张贴了22张宣传标语,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排查摸底中工作,密切做好辖区内处来人员和市场经营信息动态监测。在排查监测工作中,共出动了30人次,通过对辖区出租屋等商业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组织、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了48户(家)单位、经营户等,没有发现传销人员和从事传销、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
通过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的宣传了传销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有力的杜绝了传销现象的蔓延,进一步树立了政府共信力,为有效地建设和谐社会打下浓浓的一笔。
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二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三
附城乡20xx年构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了维护好我乡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乡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附城乡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兰斌同志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乡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村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乡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城区旧家属楼、村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我乡分别与辖区内3个行政村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起乡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乡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乡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乡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期间我乡共悬挂了2条横幅,17块小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600余份,并在学校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各村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县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乡在加强本乡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今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我乡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为推进我乡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一是以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加强与房主的签订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并印制《致租房主的一封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四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根据《民权县创建无传销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民权县程庄镇申集小学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基础,建立学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为统一指挥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基层化,学校设立包含学校办公室、教导处等职能部门的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中心校;协同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式多样的反传销主题教育。
学校与每位教职员工要签订“拒绝传销,净化校园”承诺书。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不参加传销组织,不从事传销活动。
学校将反传销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对反传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的有序开展。
学校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的资料登记,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和提出工作建议。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并召开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动员大会。
要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采取一些行之有效地措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学校领导组将组织人员对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创建工作将列入学校教职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之一。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决定成立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全校教职工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
每位教职工要按照边开展、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切实把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落到实处。
建活动开展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无传销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昊伟
成员:张贵明
江洪彤
戴树立
杨庆堂
程庄镇中心校年11月20日 2013
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五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xxxx年,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200 7年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2000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2000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3、出动宣传车1辆,到各社区及街道、市场、学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使禁止传销概念家喻户晓。
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六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彻底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社区出现,保证我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综治办文件,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不法分子通过传销和变相传销,用欺骗甚至暴力威胁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人误入其中,强制扣押证件和钱财并实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经济邪教“的性质,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着力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切断传销链条,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派出所包居民警为副组长,其他居干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要和老城办事处、派出所、工商局等单位统一思想,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各部门联系方式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使群众能及时反映。
通过掌握的传销资料,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黑名单,协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做好保证。
工作领导成员要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课讲座的方式;二是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让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社区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拟订居民举报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举报涉嫌传销人员的居民进行奖励,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想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货源、仓库的,进行严厉惩处。
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与派出所积极配合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生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使传销在社区彻底绝迹。
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作好记录。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调动基层组织及广大群众防范和打击传销的积极性,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区、镇、处、场为单位,构建防范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夯实打击传销工作基础,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xx年底实现我市所有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全面查禁传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等条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
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为。
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潜江市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协助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组织体系。
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负责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确定为传销或涉嫌传销的行为;负责打击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电信部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等媒体的监管,发现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再就业工程的监督管理,发现以介绍工作等为名,诱骗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加强传销进校园的防范;交通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传销人员的遣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经费。
全面推行”六个一“措施,即发放”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建立”一个宣传栏“、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的”三无“目标。
各地要发放”一张联系卡“,由社区(村)负责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上要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举报电话、打击传销的相关法规政策,方便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村)、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实行群防群治群管,确保信息准确、反应及时,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区、镇、处、场要利用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社区(村)已有的”劳动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出租屋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库,登记造册;市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管理员和举报投诉站的作用,及时获取传销信息;市公安机关要加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发挥监控作用。相关执法部门要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出租房主。
各区、镇、处、场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房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建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和公开信、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抵制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政府与区镇处场、区镇处场与社区(村)及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与所属基层单位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责任书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重大责任事件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取得实效。
各区、镇、处、场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印制宣传标语、一封公开信等宣传品进行发放;要注重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全面展开打击传销宣传发动工作,做到有序、有力、有度,营造良好的打击传销声势及环境。
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具体要求,以实施”六个一“为主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结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无传销社区(村)“称号。
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打传“情况,总结经验,建章建制,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打击成果,确保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继续深入开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边创办、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准备,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六个一“工作落到实处。全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序开展。
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构建平安习水、和谐习水,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xx〕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习水、平安习水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继续抓好我县传销重点部位的综合防范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
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方案(试行)》(市打传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东皇镇天生社区为我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工作,最终在全县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联动机制;在社区(村)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中心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
进一步加强由工商、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和治安队员组成的打传专业队伍建设。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基本内容,让每户居民掌握派出所、工商所、社区(村民) 委员会联系方式,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各基层执法单位、居(村)委之间建立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做到一有情况,随时出击。
各乡镇(区)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商所长、派出所长担任,司法所长、社区(村)主任等为成员;各社区(村)要成立打传专业队。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情况,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要率先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社区(村)基本情况特别是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建立书式档案,掌握详细情况,使执法人员能够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有条件的社区(村)要逐步推进该项工作。各地工商所、派出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违规房屋出租户黑名单,加强监控。
一是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做好”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四封公开信的派发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四是各社区(村)要设立宣传栏宣传打击传销工作。五是城镇小区要有打击传销的宣传横幅(标语)。
各乡镇(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严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
各级各地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定,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工商所通过市场巡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多种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联动工作网络。对于已经摸清的传销组织及传销头目,立即上报县打传办,由公安局、工商局和乡镇打传办成立专案组,坚决把传销组织彻底铲除。
各乡镇(区)要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联谊会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尤其是工商服务维权社区联络员、志愿者、党员、公务员、离退休老同志等,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监控。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小区保洁员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村)内的可疑人员的监控。尽可能多地动员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建立立体监控传销网络,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监控预警。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我县出现。
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落到实处。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工商局和公安局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试点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区)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创建活动出实效、出战果,在社区实现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切实发挥”两委两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工商所)作用,进一步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流动和暂住人口管理,密切注视传销活动的动向,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巩固一户。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各乡镇(区)要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与创建”平安社区(村)“、创建”无毒社区(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布置、统一安排。各级打传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能,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
考核细则由工商局根据工作情况据实制定。
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监管及打击机制,严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加大创建力度,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在开展”迎xx、禁传销“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推行”四个一“ ,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构建”一个监管网“,在椒江区海门街道建设社区、白云街道云健社区、加止街道中山社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活动,在章安街道、前所街道、三甲街道、下陈街道、洪家街道酌情推广,最终实现社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把工商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管理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动态,使职能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各社区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把社区内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要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四知“ ,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让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在各社区派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宣传小册子及宣传纪念品等,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按楼、按梯、按户加强对传销的监管预警;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有关职能部门;使有关部门要根据”信息平台“ ,制订完善的行动方案,迅速出击,将传销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一阶段为发动阶段(8月)。制定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方案,确定目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9月-10月)。在确定的三个社区全面铺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要完成好联系卡、信息台、公开信、联络人等工作,形成打传联动工作网络。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11月)。结合打击传销治理巩固工作要求,迎接台州市工商局对我局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的考核验收。
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工商部门要积极与打传工作协作单位公安、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采取清理与防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核心是加强出租屋管理。因此要重点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通过开辟宣传栏、警示牌,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构建宣传教育阵地,将打传联系卡、公开信送进各家各户,加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力度,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为充分发挥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精神文明社区、社区、社区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通知》(吉市综治办[20xx]第13号)文件精神,我社区将创建为”无传销社区“,现制定创建方案如下。
以党的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禁止传销条例》为法律依据,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努力形成职能部门互相负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能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由社区主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委主任担任,成员为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为认直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职责,各职能机构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责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签订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通过发入联系卡、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箱、发挥联防员、治安巡查员等方式公开投诉举报途径,24小时无间断的接受投诉举报。同时在社区办公室专门设立咨询受理台,由工商、公安局负责对社区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每周由公安、工商部门派一名工作人员专职一天进行接待、受理、咨询、服务工作。
发放”一张联系卡“,在开通投诉、举报通道的同时,也传递和构建共筑联防的信息平台,使之人人打传,草木皆兵。
在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同时,指定社区、委、村、屯、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一名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形成通迅畅通的网状基层”连线员“,负责宣传和下达相关的打传法律法规知识,并收集、整理各种可疑行为、讯息,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绘制和统计以组、单元为单位的社区人口、及以独立的经营业户为单位的场所情况分布图。对重点区域、重要监管对象、易发区等特殊标注。
a、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
在区域情况分布的基础上,逐面到点,对一些公共场所如饭店、宾馆等加强宣传教育,并发放流动(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对疑似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行为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b、社区外出人口登记
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外出人口逐户进行登记核实,对其外出流向、工作性质等时时、详细的进行登记备案。
c、社区出租房屋人口登记
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变动情况及时记录。
d、社区下岗人员登记
基层组织要对下岗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统计,要对其新就业的情况予以备案。
组织社区群众开展各种文化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节目宣传非法传销行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在村内设置公开栏打传专题,进行法律法规、案情再现、陷井曝光、惯用手段展示等方式揭露传销的违法行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扩大宣传面,提高震摄力。
在村公众地点张贴公开信,揭示传销违法性的同时提升政府公信力,筑成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与论监督、群众参与一体的牢固防线。
把日常监管、重要案情、新法律法规等梳集整理成单、册,认真发放到群众、业户手中,不留死角,面面俱到,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
要形成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把以举报、投诉为主要来源、以打传基层组织自觉监督为主要方式的群众自律性约束机制与职能部门的强化监管结合起来,整个网络横到边,纵到底,使非法传销行为人人喊打,无处盾形。
要树立无传销社区,既而彻底根除我村的传销活动,首先要实现村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以点代面。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乱情绪,切忌做表面功夫,扎扎实实的开展此次创建活动,决不让传销活动在社区死灰复燃。
做好相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突出闪光点,不规避灰暗点,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创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派出所、工商分局、金融银行等部门形成合力,并积极取得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创建工作长期、持续工展。
对于创建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要与各部门一并在联席会议上进行汇报和总结,并对其成果进行公布和揭示。活动领导小组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结果及时反馈。
创建工作于9月末结束,依据《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则》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综合治理小组的年底考核。
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七
打击网络传销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今天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打击网络传销
工作总结
,希望对您有帮助!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对工商部门查处网络传销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市工商局统一部署,竹溪县工商局将从今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打击行动。
一是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此次行动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分局长、各所所长、网络交易管理股股长任副组长,稽查分局牵头组织,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重点,精准执法。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以全力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联动,共同打击。此次行动县工商局将配合公安机关认真梳理排查案件线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开展打击行动。
四是高度重视,扩大宣传。在开展打击工作的同时,办案人员将高度重视新型网络传销的敏感性、复杂性和涉稳隐患性,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积极预防、妥善处置涉稳事件。同时注意积累、收集素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揭露新型网络传销手法和害人本质,帮助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活动。
x年,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非法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截止11月底,我局共受理涉嫌传销举报8起,出动执法车辆29车次、执法人员195人次,捣毁取缔传销窝点5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32人次,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活动5次,向市民发放印有打击传销内容宣传资料350余份,张贴宣传画30份,录入涉嫌传销人员身份证123人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个。
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责任机制。x年,我市和我局相继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传销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目标措施,同时作为辖区“打传”联席会议办公室,我局主动加强与综治委、公安、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仅互通各打传人员联系方式,而且相互提供“传销人员信息库”和“传销黑名单数据库”等有关信息,做到资源共享,形成了更快速、更透明打击传销工作的互通互联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部门联动、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深入推进打击传销活动,我局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长期抓的工作思路,划定责任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和监管网络,一是打击传销内部信息网络。根据市局、分局二级执法信息网络和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内部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快速通道,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便于及时组织查处。二是全方位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发挥其群众工作的优势,在各分局和部分社区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点”,将市监部门打击传销的举报电话和联络方式,张贴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市监、社区、群众纵向联动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积极发挥工商所片区网格 化监管的作用,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有分局、派出所专管员、社区联络员联合巡查相结合,对各地段的宾馆、会议中心、出租房屋等传销易聚集的场所进行拉网式不间断的巡查,使传销分子无处藏身。同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在各小区显要位置都张贴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发现问题,积极举报。
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采取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现场设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今年分两次在华地百货、大润发等户外广场设立宣传点(台),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重视校园无传销创建,年年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教育和引导在校学生及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今年寒暑假期间,利用学生返家之机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自20xx年开始,我市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溧城镇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知》,通过在城区社区(村)推行“五个一”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对“打传”工作起到了较好效果。真正形成一套“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人人参与”打传工作体制,切实把打传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发动基层社区村组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已创建1个,有3个社区村正在创建中。
一年来,我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当前我市传销活动体现出“三性”,一是流动性更大,住所、培训点经常转移,甚至由室内转移到室外,使其很难跟踪;二是隐蔽性更强,由原来上百人集中变为十人左右集中,使其更难发现;三是欺骗性更强,文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其在组织、培训中更具有煽动性、迷惑性,使其很难识破。因此,下一步打击传销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我市及周边地区仍有传销活动存在,一些不法组织打着直销经营旗号,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现在还出现向青少年人群特别是在校学生蔓延,打击传销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我们要加倍提高警惕,克服厌战情绪、松懈情绪,严防死守,决不能让传销活动回流反弹。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在巩固和深化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2、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克服短期行为,切实建立完善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保证领导力量不减,专业队伍力量不减,整治力度不减,宣传声势不减,工作格局不变,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
3、进一步完善长效联防机制。实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落实打传的责任制,实行辖区管理和业主管理相结合,实行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社区打击传销长期的宣传教育阵地,对传销活动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控。
4、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继续进行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和欺骗性,使传销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稳妥的方法,有效的措施,把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建设高水平小康溧阳。
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八
20xx年,我街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按照区打传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建立健全责任制,把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以及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彻底铲除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在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有力,处置得当,仓前街道辖区内未发生一起传销或变相传销案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街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街道成立了仓前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组织委员、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仓前司法所所长、仓前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宣传部、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经济科、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同时,建立健全打传工作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和个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了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和重点区域,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街道与区政府、街道与各社区居委会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形成了合力。
我街不断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创办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打击传销良好社会氛围。11月18日,街道在学生街城市广场举行了“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的大型打击传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发展打传志愿者,阐明直销及传销的定义及销售模式、揭露传销的特征、手法和危害性,并以活生生的传销实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使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9月初,街道专门印发了7000份致居民、经营户、出租房主的一封公开信,由各社区指定专人入户送到相关人员手中,进一步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城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来,全街道共发放以打击传销活动为内容的宣传资料7000多份,悬挂横幅3条,宣传栏3个,摆放展板8副,led展示屏19条,接受咨询500余人(次)。
街道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深入各社区,加强沟通学习,指导社区开展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一是指导各社区按照仓山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考评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全面推行打击传销工作: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发放“三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以派发“联系卡”、“公开信”、“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等方式,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社区居民,提高群众认识,加强社区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发挥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信息上报作用。二是指导社区开展打传宣传工作。设立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宣传栏,向社区提供宣传资料,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将创建工作宣传到户,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争取居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三是指导各社区建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联络员制度,指导他们熟悉相关业务法规知识,建立各部门与联络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不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人员聚集场所等进行突击检查和定期复查,配合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清查行动和做好情况上报,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并对辖区居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拒绝传销,积极举报传销。积极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中的作用。我街与工商局、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沟通机制,共同构建打击传销网络,及时互相报送打传信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和良性联动层面,从而最终实现全辖区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和无传销活动的目标。
通过以上举措,我辖区打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未出现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现象,“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意识也逐步深入人心。我街道将继续保持对打传工作的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在辖区立足。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结合实际,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在辖区形成“远离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共同打击”的良好氛围。一是推进“无传销”长效机制。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严防松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我街道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使传销活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三是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将流动人口列入管理范围,与所属人员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意识,防止出现上当受骗现象,并对出租房屋严格管理,防止传销人员聚集或储存、销售传销物品等活动;四是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组织配合好全区的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把打传工作抓到底,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街将一如既往地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查处清理传销活动,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而不懈努力!
无传销村工作开展简要篇九
今年以来,高新区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打传办的工作指示,继续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现将我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管委会年初成立了高新区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工商局,并组织召开了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学习上级下发的打击传销文件精神,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区管委会领导强调,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都要周密部署,研究出具体行动方案。
二、整合多部门资源形成打传合力,加强防范力度。区打传领导小组针对多个职能部门的特点,整合资源,严格分工,提高效率。1、区财政局按照区管委会统一规划部署,划拨专项资金作为打传经费;2、工商机关依法查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上述规定的传销信息的行为;为上述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为上述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3、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4、关于传销案件中的案件移送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明确:工商机关在查处传销行为中对于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中对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工商机关查处。5、同时重视获取信息的多样性,充分利用工商信息化平台,一方面保持12315投诉热线的畅通和办事高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深入辖区,与市场物业和村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构筑信息平台交流机制,做到共享打传资源。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打传氛围。我区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在城乡结合部采取张贴打传海报、拉宣传条幅等方式,积极宣传传销的社会危害性,使高新区广大人民群众深刻意识到传销误人误己、误国误民;在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吕蒙乡政府门口宣传栏上,出了10期打传的黑板报,在5个自然村村委会门口出了50余期黑板报,并在区工商局、公安分局等注册大厅窗口印发了1000余份打传手册,散发给前来办事的经营户,宣传打传的重要意义。
四、加强监管,消灭传销的生存空间。我区从源头抓起,针对传销分子一般是租房进行不法传销活动的特点,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房屋租赁备案制度,有效地消灭了传销分子的生存空间。今年以来,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执法车辆78台次,深入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历尧、古城、官庄、二亭下、石岭五个自然村巡查60余次,有效地震慑了传销分子的不法活动。
由于我区采取了上述有效措施,全年在高新区范围内没有接到一起传销举报,巡查中也没有发现一起传销窝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为景德镇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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