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委托加工合同篇一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委托加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地 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地 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委托 有限公司加工 牌挂面(包括普通挂面、花色挂面),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品种规格
(1)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必须具备挂面检验能力、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
(2)合同签订之前,委托方必须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状况及执行委托方注册产品标准的能力进行详细考查。
(3)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派驻管理人员,对挂面生产质量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对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负责。
(4)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商标和标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定合法有效的。
(5)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有责任对委托加工的挂面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包装物等产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确定产品的质量和受托方是发否有资质。
(6)委托加工的挂面全部由委托方销售,委托方在接收委托加工的挂面后,
必须批批检验,不合格挂面不得销售,必须退回受托方。
(7)委托方负责按《食品标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等要求,设计、审核包装版面:挂面的最小销售包装必须在标签的同一展示版面上,并分别标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电话和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1)严格按照ls/t 3212 《挂面》、ls/t 3213《花色挂面》的标准要求进行加工。
(2)负责和委托方(甲方)一起查验辅料、包装物以及相关产品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以确定产品百分之百的合格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负责按照食品标准进行自检或者外检。
(3)合同履行履间,受托方(乙方)必持续保证具备挂面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应有的质量管理状况,以确保委托加工产品质量安全。
(1)小麦粉由受托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行生产供应
(2)辅料必须从合格供方购进,入厂时双方花共同批批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3)包装必须从合格供方购进,版面设计由委托方(乙方)负责审核。
本合同委托加工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 吨,由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受托方按生产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进行加工并按实际加工数量结算加工费。
加工费用按当时面粉价格/吨加工费用
1.受托方(乙方)应按标准的要求每批进行检验,并向委托方(甲方)提供检验报告。
2. 由委托方(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验、验收。
3. 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由受托方(乙方)负责退换。
4 当事人双方对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将有争议的产品向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送样检验并以检验报告作为仲裁依据。
受托方(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短少、破损、雨淋、污染等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交货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采用月结形式,每月5日之前,双方核对上月加工数量及相关费用,无异议后,10日之前将费用汇至受托方(乙方)帐号。
1、受托方(乙方)不能按照委托方(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产品,或者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受托方(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委托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费用的,受托方(乙方)可以要求委托方(甲方)及时履行。
3、受托方(乙方)生产的产品未达到委托方(甲方)所指定的产品质量要求而进入市场后,对其所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由受托方(乙方)自行承担。
1; 受托方(乙方)不能按照委托方(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产品,或者提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委托方(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1.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各执壹份,双方备案质检部门各壹份,公证处壹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
期间,除符合上述解除条件之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加工合同篇三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产品(以下称代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委托代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工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代工产品数量、工艺要求,品质标准等由甲方提供.
2.产品加工价格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或以本合同报价为准。
3.物料损耗:smt电阻、电容、二三极管、0805(含)以下电感损耗为0.3%,ic物料损耗为0.1%,其它物料无损耗,超出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出。
4.结款方式:_________。
第二条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本条款所称“物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种、数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发料单或双方确定的其它发料单为准。
2.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
3.乙方经检验发现物料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数。如果因甲方调换、补数不及时而导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导致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物品的保管及返还
1.本条款所称“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样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它们的零部件。
第1页共4页
2.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换或被毁损、灭失。否则,乙方须及时补齐被偷取、更换、毁损、灭失的部分以确保交期;因此延迟交货的,乙方须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按其违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4、合同终止、无效或被解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代工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样品、检验规范、图纸以及签署的订单中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代工完毕的产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且是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的产品。
4、甲方如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协助处理。
第六条交货的时间、地点
1、交货的时间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订单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货地点:。
第七条包装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及费用的承担
1、包装:由甲方提供。
2、运输:由乙方。
第八条质量保证与服务
作或赔偿经济损失。
协助处理,并出具处理办法,供双方协商解决。就批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
3、交给甲方的产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包装,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达到甲方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延迟交付委托代工产品的(包括正常送货、返修、更换、补交等),每延迟一天,应当按照延迟交付部分产品加工费的2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延迟交货的,乙方免除违约责任。
2、因甲方所出计划,订单错误或所提供物料所导致无法及时出货而导致的延误交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包括其产品、分支机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条款中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技术资料、外观设计、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篇四
委托加工合同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委托加工合同阅读参考。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篇五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一、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称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神曲酵力(酵益活菌制剂)
1kg
12
二、
1、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
2、甲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甲方。
1、甲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饲料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注明甲方系受乙方委托生产,附“临沂惠尔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专供”。
4、甲方按产品标准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如果需要可以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也可以根据已方需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1、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到达地点后由乙方自行提货。
2、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根据公司财务部回款的相关规定,所有产品为先打款后发货。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篇六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1、“__________”系甲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准和加工工艺要求,加工出合格的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利用自身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备、水、电、气、人力和生产技术等资源为对方加工该产品。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乙方对_________产品从投料、发酵(罐装)、内包装、外包装4个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该产品内包装标准量为/瓶)/件。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加工费_______元。
1、甲方按照样酒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工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向乙方提供原辅、包装材料合格的检验报告。
3、甲方提前15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15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适当的给与指导,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工艺技术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酒类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在产品加工之前,甲方应将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技术文件交与乙方,同时将相关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交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的生产工艺和配方保密,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2、甲方按产品正常收率接收成品量,如果超标(低于成品收率),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
(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另行确定收率)。
3、乙方只负责产品生产,各种原辅料和成品及运输等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如需其他外项事务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签署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总货款的50%,乙方即可安排生产,并遵循甲方市场经营需求状况发货(包括发货先后次序、市场紧急情况等,具体由甲方储运部决定)。
2、 按该批次订单全部产品生产完毕后3日内,甲方支付所下订单全部产品总货款的40%,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址发货,并保证15日内到货。
5、为避免乙方发货延误,甲方每次购货时,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及时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到货,影响甲方销售,本批次保证金不予支付。
1、对包装材料质量的约定
a) 甲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b) 乙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是否准确(与标准样张核对)负责。
c) 甲方由于国家和自身原因更改版本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不合格
包材,由乙方负责就地销毁,甲方不得作他用。
2、对加工该成品质量标准的控制责任做如下约定:
面形式交付甲方,作为甲方产品质量档案,备查。型式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c) 因甲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
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d) 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
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可向受委托方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委托加工合同篇七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023—6550800165508002
传真:023—65508003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篇八
委托人:(简称甲方)
加工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商标系列xx酒。
1、甲方按计划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xx酒,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合法手续,包括所使用的商标证。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原材料及包装物,原材料及包装物的运输、保管、入库均由甲方负责。
3、负责成品的验收、保管和发货。
4、每批订单要提前一个月把计划报给乙方。
5、有权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解决销售过程中引起的经济纠纷,要依法经营,合理销售。
7、合同到期终止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的,甲方要在一个月内把剩余的产品和原料、包装、办公用品及设备搬走,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2、产品配方按巴马大力神酒产品的配方,酒度按35%vol生产,产品质量执行qb/t1981标准。
3、免费提供给甲方30平方米的办公室一间和60平方米的仓库一间。
4、接到甲方订单后,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和甲方签订生产通知单。
5、负责酒基和中药的质量把关,不合格不能验收入库,因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损耗,人为损耗部分要按进货价赔付给甲方。
7、乙方承诺一年内不接受贵州省范围内及甲方所有客户的加工,若甲方年销量在(125ml×24)计18000件以上,乙方在合同期不能接受贵州范围及甲方所有客户的加工。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后,甲乙双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在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70%的预付款,乙方生产出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付清余下的30%加工费。
2、加工费(包括酒、药材和人工包装等费用)分两个档次,每年加工量低于(125ml×24)计18000件,按每吨壹万贰仟元结算,每年加工量超过(125ml×24)计18000件,乙方给予甲方每吨壹仟元的返利,该返利在该年度结束后一周内付清。
3、包装规格小于250ml/瓶(不含250ml)的,加工费每吨多加壹仟元。
4、加工的产品所需的税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按照生产通知单约定的日期交货,乙方未按时、按量、按质交货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2、甲方未按时交清加工费的,应该银行利息的三倍交纳滞纳金。
3、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单独终止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方20万元的违约金,如乙方产权变动或甲方不再经营类似产品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但双方都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甲方:
法人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篇九
甲方:上海x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酿酒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镇
委托加工合同篇十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委托加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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