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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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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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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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党建统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我中心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中心党委——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三级社区党组织管理网络,不断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凝聚群众,使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服务“神经末梢”更具温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坚持全方位、高标准、多层次,构建区域化大党建新格局

一是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构建三级党建架构

一级为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二级为社区党总支。由经验丰富的居委会负责人担任总支部书记,负责辖区内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居民小区文化、体育、休闲、志愿等活动。三级为小区(网格)党支部。原则上每个小区设立一个党支部,党员数量少于五人的小区,就近并入其他小区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本小区内热心党的事业,热心居民服务,思想积极上进的同志或优秀的党员网格员担任。

二是完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构建网格化治理新模式

一级是城市社区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社区治理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社区活动策划与实施、社区党建统筹与组织。

二级是物业办、网格办、各居委会。物业办主要负责传达、解释有关物业管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法规和政策;做好全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网格办负责网格员和楼长的日常管理工作。居委会主要负责宣传政策法规;办理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区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三级是网格。网格员主要承担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心理服务、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代办等任务,履行信息收集上报、服务管理事项首接初办职责。

四级是微网格(楼长)。楼长主要承担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配合开展小区的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等;随时了解和掌握本楼居民的基本情况,做到上情传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配合小区搞好防火防盗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居委会和网格员做好邻里纠纷、矛盾调解化解等工作。

三是构建多方参与的小区共治机制,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

由小区党支部牵头,建立与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网格员、楼长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方参与的联动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小区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大对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网格员的监督力度,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由小区党支部牵头组建。要建立“交叉任职”新机制,让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并吸纳党员网格员、楼长任职,同向发力解决问题,促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网格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注重强素质、当先锋、做表率,打造富有战斗力的社区服务新群体

一是以“双报到”活动为抓手,推动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党员“双报到”(单位党组织到驻地社区党总支、在职党员到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活动。小区(网格)党支部要组织辖区党员和所有符合志愿服务条件的在本小区居住但组织关系不隶属于本小区的党员,根据个人专长定岗定责,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形成“小区党支部吹哨、党员报道”的管理机制。大力推动以党员先锋队伍为骨干,带动小区热心居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是以“党建带群建”机制为抓手,推动群团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党建群建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相宜,同研究、同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积极发掘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妇女居民,在上级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小区(网格)团支部、妇委会、青工委等组织,鼓励他们在小区(网格)治理过程中发挥青年力量、巾帼力量。

三是以推行“积分制”为抓手,推动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围绕守初心、担使命,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盯宗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小区居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塑造成为具有强烈主人翁意识的“大院人”,在各小区组建“上善莱西”志愿服务队伍,设立志愿者服务活动日,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环境卫生监督、文化体育活动、矛盾纠纷调处、小区治安巡逻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推行道德积分制,建立由居委会、小区党支部考评,网格员采集,邻里推荐等多种形式赋分的道德积分评价体系,每个居委会设立积分超市,通过财政投入、社会募捐等方式筹集“道德资金”,以消费打折、满减优惠等形式让志愿者的道德积分兑换“变现”,激发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实现好人好报、德者有得。

四是以“干部一线办实事”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干部参与社区治理。实行机关各部门、居委会干部包联小区制度,包联部门和所属居委会各明确一名负责人,公开24小时服务电话,按照首接负责制的原则倾听居民诉求,受理解决社区居民所需、所盼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严真细实快”的作风建设,坚持有解思维解决矛盾、问题和困难,推动机关干部在下沉一线办实事过程中锤炼作风、提高能力、树立形象,让“崇尚实干、注重实绩、不误虚功”蔚然成风。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月形成 “事已解决”工作清单,督查室对各部门包联办实事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以督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机关干部深度参与社区治理。

(三)着眼提品质、强服务、增活力,打造富有影响力的城市社区服务品牌

一是打造区域化特色服务品牌。要立足社会发展新形势、城市管理新要求、居民需求新变化,以“幸福龙水” 服务品牌为统领,按照“一社区一特色一品牌”的思路,突出特色鲜明、区域领先、成效显著、居民满意的要求,开展特色服务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充分体现居民服务需求,展现社区服务优势特色,具有较强的示范、导向和推广作用的社区服务项目。

二是打造“红色物业”服务品牌。按照党建引领、民生导向、共建共治和依法依规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党建引领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打造更加熟悉居民情况,服务更加精准,与居民联系更加紧密的优质物业企业。

在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实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物业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党员加入小区(网格)党支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识别物业优秀分子,及时吸收进党组织,对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予以政策倾斜,提供发展党员专项指标。

三是打造“携手圆梦”行动服务品牌。充分调动各小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通过专业优势发挥特有的作用,充分凝聚力量,建立一对一帮扶包联弱势群体工作机制。通过“两代表一委员”带头上门走访慰问、张贴征集公告、设立征集信箱等方式,在小区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及病残人家庭等弱势群体中广泛征集居民诉求,“两代表一委员”根据特长和能力,按照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包联帮扶,开展“圆梦”行动,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着力强队伍、建阵地、重投入,夯实城市社区管理基层基础

一是配强两支队伍。

1、网格员。提升网格员待遇,全职聘用,在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安排的日常工作的同时,承担居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统一两类人员(原计生协管员、网格员)待遇标准,特别优秀的可再提高待遇,视情参与居委会日常工作。

2、楼长。按照个人自荐、居民推选、网格员推荐、居委会审查、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审批、楼栋公示的程序,每50-100户配备一名楼长的标准,招募一批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熟悉民情、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社区楼长。通过推行“楼长”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辖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社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建好两处场所。

1、小区党支部办公场所。要在本小区内建设党支部活动服务阵地,按照“精简节约、规模适中、功能完善、科学实用”的原则,采取共用社区用房和物业办公场所或租用专门场所等方式配好党支部办公场所。

2、网格员工作站。每个居委会建设一处网格员工作站,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制度等要求,配齐相关设施,作为网格员办公的固定场所和楼长报到的临时场所,成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

三是落实两项经费保障。

1、落实居委会活动经费。由中心财政为居委会每月拨付一定的办公经费,用于日常办公、硬件设施维护和各种活动的开展等。

2、落实小区党支部运转经费。通过党费列支和社会募捐等方式,筹措资金,为小区网格党支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实现支部工作正常运转。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居委会、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保障社区治理、引领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带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

(二)加大探索实践,创新推动工作。分管班子成员要统筹规划、合理实施,指导各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党组织组建、社区服务群体和品牌打造、站室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发现解决问题,摆脱固有模式和经验,开拓思维方式,创新工作理念,推动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注重宣传总结,务求工作实效。要及时总结提炼关于工作中创新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我中心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浓厚氛围,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xx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组织发动阶段。x至x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布置实施阶段。x至x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检查落实阶段。x至xx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xxx%,重点人员达xxx%,家属子女达xx%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xx%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xxx%,调处成功率达到xx%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x事件。

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xx%以上,成功率xx%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xxx%,家属子女xx%,重点人口xxx%,党团员。xxx%。

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扫黑、除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扫黑、除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扫黑、除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抓好20xx年“综治宣传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切实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综治宣传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平社综[20xx]1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做好20xx年“综治宣传月”宣传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经局支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胡海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改善民生、化解“民怨”等。

2、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新典型和新经验。

3、推进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1、宣传画册和宣传资料宣传。利用赶集期间发放劳动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宣传标语宣传。制作悬挂2幅以上“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3、宣传栏宣传。综治宣传月期间,在政务公开栏张贴综治宣传相关宣传资料。

4、集中宣传。由局办公室安排,利用周二周五例行学习时间,大全局职工大会上学习县综治办、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精神。

5、手机短信宣传。充分利用局办公室拥有的短信群发平台,编发“平安建设”宣传短信3条以上,对象为全县人社系统职工和部分服务对象。

20xx年5月

1、各股(室)、必须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宣传工作,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和上街集中宣传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否则将视同旷工处理。

2、加强督促检查。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在全局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到,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启动阶段(7月—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切实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经常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加快推进xx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为打造“实力xx”“魅力xx”“活力xx”“幸福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机结合,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

(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社区综合治理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党组织领导的社区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多元共治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社区准入制度全面建立,公共服务高效规范;便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社区综合保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互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责任感、荣誉感得到增强。到20xx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综合治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改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落实。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调整优化街道内设工作机构和功能设置,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城乡社区担任第一书记,持续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载体,大力推行“互联网+社区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党建服务“项目化”,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共建互补,完善联建共建机制,整合各类党建资源,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园区、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推进农村社区区域党建联建,以强带弱促进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应对农村社区老龄化问题。推动建立市互联网业联合会,并同步成立联合会党委,抓好全市互联网企业、网络社会组织、新媒体人士党建工作。依托物业公司、产权企业和辖区管理单位建立商圈、市场和楼宇党组织,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积极选派派驻党支部。健全完善xx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构,明确x名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重点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县(市、区)和xx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大对基层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网信办、市工商局、市经合局、市公安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

各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在城乡社区开展治理工作的权责清单,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清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直接交办城乡社区,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区分法定职权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属于政府或者行政机关行使的法定职权,要收归政府或者行政机关行使,属于事务性或者辅助性的工作,需通过购买岗位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建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着力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

加快工矿企业所在地、国有农(林)场、城市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xx%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此之前应成立居民小组并选配居民小组长,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保障和促进居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

(四)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

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在城乡社区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力争到20xx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xx个社区社会组织(至少有x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x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x个社区社会组织,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至少配备x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各县(市、区)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有效联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纳入购买对象,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起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专业社会工作团队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社区老年协会全覆盖,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在提供社区服务、关心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倡导移风易俗等方面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建立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面向城乡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积极引导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地税局。

(一)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

(二)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

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社区居民需求,引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动电子商务进入城乡社区,继续打造“城市社区xx分钟服务圈”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区外围和农村延伸,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只跑一次”工作。提升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等自助服务设施。加强商业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城乡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布局,提升物流配送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xxx个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为居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综合服务。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供销联社。

(三)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

依托城乡社区“新时代传习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社区地域文化特质,深入推进“一社一品”特色品牌创建。以村史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展示、社区口述史、社区义演、社区报、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在全市社区广泛开展“xx好人、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好人、楼栋好人、好邻居、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身边好人评选,宣传好人事迹,大力褒奖善行义举。发挥“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建立帮扶关爱机制,帮助好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现代家庭理念,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促进每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开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行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注册。力争到20xx年,社区志愿者注册数量达到社区居民人口总数的xx%。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举办“xx社区风采秀”“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等系列主题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和打造城乡社区文化活动品牌。利用现有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示活动,有条件的社区(村)可设立与本地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配建室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民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

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研究制定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性法规。推进法治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引导居民群众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形成规则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五)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

完善利益表达机制,落实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在物业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排查调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作,实现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全覆盖。进一步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城乡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拓展社区警务功能,推动社区民警专职化。深入开展治安防范群防群治工作和“排矛盾、化纠纷、除隐患”等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遏制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六)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

以数字xx建设为引领,加快数字信息技术与城乡社区治理广泛深度结合,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创新治理模式,努力打造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社区,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力争到20xx年,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xx%、xx%。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发挥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作用,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通过政府的财政投资、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自建等方式,加快基层重要部位、复杂场所、公共区域、铁路沿线和农村薄弱地区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继续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推进各类视频资源联网整合,共享共用。整合城乡社区电商资源,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强化数据信息技术在城乡社区商业中的运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线下资源整合和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集网订店取、线下体验、终端配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基层供销社联合村级组织参与益农服务站建设,加快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供销联社。

(一)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合理确定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人口规模、居住条件、交通状况、居民意愿和历史传统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一般在xxxx-xxxx户居民的范围内设定。城市社区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决定。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规模适度、人员配备比例合理、服务管理便捷高效的工作目标。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x至x人,即按照每xxx-xxx户居民(xxxx-xxxx人左右)配备一名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原则进行配置,辖区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一般配置x至x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引导优秀人才向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流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通过“两推一选”、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拔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村能力强的“三高三强”标准选拔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联动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报酬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其他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报酬按照规定标准执行。积极申请省财政按现行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中非行政、事业编制的专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给予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建立市县分层分级培训体系,依托大中专院校、党校和党建培训中心等机构,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每年至少对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x年至少培训一次,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

(三)改善社区人居环境。

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建立由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牵头单位,基层环保局(办)、文明办、环卫处(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绿色社区联席会,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绿色志愿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每个社区内建立不少于x处、有较高标准的永久性环保宣传栏(或橱窗)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牌,并定期更新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加快社区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等硬件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督员作用,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办。推行绿色消费,选用清洁能源,自觉养成节约能源资源、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加快社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强社区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有序推进“花园式社区”建设。坚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以社区为单位,积极推进水资源再生利用,加强城市社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社区避难场所服务半径应以避难人员步行xx—xx分钟能到达避难场所入口为原则确定,且宜不超过xxxx米),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现有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消防体验室、社区消防科普教育馆等,发挥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功能。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由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将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爱委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xx年,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xx平方米。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率先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五)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各县(市、区)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在社区居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或由业主委托专业服务人员落实环卫、绿化及房屋维修等基本服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面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和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推进幸福社区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积极申请省财政按现行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各县(市、区)要统筹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做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和激励宣传机制。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做好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积极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培树典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和批复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就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村工作,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将推进乡村治理建设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建设大美长子相结合,鼓励引导全乡上下结合实际,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通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激活乡村治理活力,调动全乡上下各级力量,到20xx年,创建1个示范村,到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努力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努力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方法、创造新模式,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

1、选派直派书记,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继续推进直派党组织书记选派工作,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任职时间为两年,要求吃住在村,负责该村全面工作,任职期间,实行“一诺二考三不撒离”管理模式,“一诺”即到岗后一周内做出任期承诺,“二考”即日常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三个不撤离”即农村整顿提升工作未完成不撤离、任期承诺事项未完成不撤离、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解决不撤离。为支持直派书记开展工作,县委组织部在工作经费、下乡补助、帮助指导等方面给予相关支持。同时,乡党委班子成员空缺时,优先从工作实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真正建立起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链。(牵头部门:乡党政办)

2、推行“二三四”工作法,提升党员服务能力。推行“双项积分、三色预警、四方督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一是推行“双项积分”。对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农村党员两个主体对象,结合组织建设、重点任务和日常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从基本制度坚持、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群众评议评价、一票否决四个方面量化积分;农村党员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先锋模范作用、一票否决三个方面量化积分。二是推行“三色预警”,实行季度小结和年度总评,合理运用积分结果。每季度根据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积分情况,由低到高对应划出“红色提醒线”、“黄色提质线”、“蓝色提升线”进行预警,作出提醒、提质、提升的相应安排。年底进行年度积分总评,并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行“四方督评”。实行“县督县评、乡督乡评、村督村评、民督民评”,推进双项积分、三色预警机制落实到位。乡党委每月进行现场督查评定;农村党员进行互督互评;群众对村党组织、党员积分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牵头部门:乡党政办)

3、推行“三步四循环”工作法,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内容为:一月一步骤、月月有主题,三步一周期、一年四循环。其中的“三步”即,第一步是行政村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本村重要事务;第二步是每季度第二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村党支都向乡镇党委汇报工作;第三步为每季度第三个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民主评议村“两委”工作。会议与每个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同日召开,要按照先召开会议,再开展活动的顺序进行。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通过“三步”的严格落实,实现党的组织生活“量变积累”;通过“四循环”的巩固提升,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变升级”。(牵头单位:乡党办)

(二)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

4、推进乡村自治建设。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制定婚丧嫁娶简办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主动接受监督,加快推进乡村移风易俗。一是制定丧事简办规定。在丧葬活动中,不准搭台雇请演艺人员表演节目,禁止雇请僧人诵经,提倡戴白花祭奠;限制抬灵柩人数不超10人,每人不超100元标准,尽量减轻村民负担;办事当天,户主不准在家大摆酒宴,左邻右舍帮办人员便饭即可;出殡后,户主不准支大锅、炒烩菜,帮办人员简单招待;严禁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二是制定喜事简办规定。在举办婚礼活动时,婚车数量不得超过8辆;不准户主搭台雇请演艺人员,提倡乐曲播放;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办事前一天不准在家支大锅炒炒饼,不准大摆酒宴宴请宾客;办事当天,户主不得支大锅,左邻右舍随礼后发放便民卡即可;严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三是其他事宜简办规定。在清明节等祭祖活动中,文明祭祀,禁止焚烧纸钱等不文明行为;在进行生日、满月、圆锁、祝寿活动中,不得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反对在举办活动中酣酒、抢饭等不文明行为。(牵头部门:乡民政)

5、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一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 5—8 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普法宣传队伍。二是加强乡村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推进“一村一顾问制度”,建立结对法律服务体系,三是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降低农民诉讼成本,增加对农民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牵头部门:综治办,配合部门:乡司法所)

6、推进乡村德治建设。全面建设乡、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按照有固定场所、有常设机构、有统一标识、有稳定队伍、有活动计划、有服务菜单、有制度机制、有规范教材、有课程安排、有完整资料的“十有标准”,搭建理论宣讲平台、教育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健身体育服务平台等“五大服务平台”,建设科学理论宣讲、形势政策宣传、主流价值宣教、文体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农业科技辅导、健康生活指导、农村环境整治、文明礼仪普及、便民利民服务等“十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传播科学理论,践行“两个维护”;传播党的政策,践行大政方针:传播主流价值,践行时代新风;传播法律知识,践行法治精神;传播优秀文化,践行惠民宗旨;传播致富技能,践行共同富裕;传播文明理念,践行移风易俗;传播模范事迹,践行传统美德等“八个传播、八个践行”实践活动,着力建设阵地覆盖城乡、队伍组建广泛、活动丰富多彩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使之成为思想武装新载体、凝心聚力新阵地、致富兴业新课堂、文明引领新平台、文化娱乐新家园、乡村德治新方式。(牵头领导:张媛媛)

7、开展“五治融合”创建工作。继续巩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试点工作,成立“五治融合”建设领导组,下设政治建设、自治建设、法治建设、德治建设、智治建设五个专项小组,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力争20xx年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乡党办、乡综治办、乡民政站、乡司法所)

(三)创新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和治理手段

8、创新乡村治理组织体系。采用“1+5+n” 模式,高标准打造具有实战功能的乡村综治中心,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1”即一个综治中心,“5”即便民服务大厅 (窗口)、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心理咨询室和法律服务室,“n”即在此基础上可以结合本乡实际再开发 n个与治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功能室。 (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9、推行“互联网+乡村治理”。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以更高标准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社区单位智能安防建设,形成巡逻防控、情报研判、应急处置等相结合的实战应用机制,加大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建设、联网、管护和应用力度,提高视频图像在实战领域的智能化应用。加快推进综治视联网建设,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接入各级综治中心,并与乡村各级综治视联网平台实现对接,实现与县综治中心的互联互通,20xx年底前村对接完成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10、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就地化解决纠纷的能力,推动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完善诉调、检调、警调、正调、访调对接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着力建设预警中心,研判中心、联调中心、专家调解中心、特邀调解中心、智慧调解中心六个中心与一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平台,预警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社会预警信息,研判中心负责对受理案件认真分析、准确研判,联调中心负责联调联动相关工作,专家调解中心负责调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邀调解中心重点负责调处具有行业特点案件,智慧调解中心主要依托网络和视联网等先进手段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牵头单位:乡综治办、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四)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推进垃圾治理有机结合

11、强化农村垃圾治理机制体制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垂直管理、多元筹资、综合施治”的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机构,做到有人管事,所有行政村都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站,形成乡村二级环卫管理网络。二是建队伍,做到有人干事。农村根据人口多少,每300—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每村配备垃圾收运员1—2名,县财政出资购买垃圾清运车。三是建制度,做到有章理事。实行绩效考核挂钩制,对环卫人员实行“abc动态” 管理办法,评出 abc三个档次,按档次下拨乡环卫经费和保洁员工资;乡级实行周督查、月考核、季总评,村级实行日巡查、周小结、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媒体通报。四是保经费,做到有钱办事。采取财政投入为主、农村转移支付为辅、群众义务缴费为补充的筹资办法解决环卫经费。财政投入部分由省、市、县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县财政每年按全县总预算支出的 1%作为农村环境卫生专项经费,乡每年从转移支付中拿出20%用于环卫投入,农户义务缴费由各村统筹管理,弥补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不足。五是建设施,做到有力成事,建立健全 “卢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牵头单位乡环卫中心)

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2月)。召开全乡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创建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0月)。全面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坚持边创建、边总结、边推广,努力把我乡村治理体系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其中,20xx年11月底前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委农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2月)。全面完成实施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接受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并于20xx年11月底前上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全面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政法、组织、宣传、农业农村、民政、司法等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资源统筹、设施整合、共建共享。

(二)加强支持保障。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文章,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纳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纳入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标准,特别是考核结果作为培养、选拔、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干部在推进乡村治理过程中建功立业、历练成长,确保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待遇有保障、出路有奔头、干好有激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综合运用环境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汇聚全社会力量和智慧,形成人人关心、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一)要对照全县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出台本乡的创建方案。

(二)要坚持边创建、边总结,充分挖掘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创建模式。

(三)每年6月15日前,要及时对前半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20xx年11 月底前,要及时对一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中期评估报告;20xx年11月底前,要对两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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