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农村调研报告篇一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的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的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调研报告篇二
20xx年四季度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伴随着危机进一步蔓延,对我市农民外出务工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市农民工非正常返乡人员增加,务工收入下降,农民工外出就业形势严峻,给我市农民持续增收带来压力和困难,引起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关注。为了及时了解我市农民工非正常返乡情况,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提供决策依据,近日,市统计局采取全面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及农民工非正常返乡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几年来,我市农民外出务工从快速增长期转入到稳定发展期,全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不断扩大,劳务经济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截止20xx年底全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31.6万人,占全市农村乡村从业人员比重38.7%。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凤台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13.7万人,占全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比重43.4%),潘集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8.7万人,占全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比重27.5%),毛集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3.1万人,占全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比重9.8%),大通区、谢家集区、田家庵区、八公山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数及所占比重分别为:2.1万人、6.7%;1.9万人、6.0%;1.7万人、5.4%;0.4万人、1.3%。
我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地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和建筑业。
据调查,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市农村外出打工劳动力非正常返乡人数2.1万人,仅占我市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人数的6.7%,目前尽管从数量上来看还并未形成大批民工返乡潮,但综合多种因素分析,真正对我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影响将在春节后,应引起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据对全市5732名非正常返乡人员的问卷调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市2.1万非正常返乡人员中因为收入明显比金融危机发生前减少而返乡的占46.2%,所在的公司(单位)因订单减少而裁员或停产返乡的占37.1%,在外生活成本提高,继续外出打工不划算返乡的占7.6%,所在公司(单位)因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返乡的占4.5%,认为所处的打工环境明显不适应(包括:住宿不方便、孩子上学不方便、当地人岐视民工、工资不能足额及时兑现、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政策不配套、在当地受老板欺负等)返乡的占1.4%,认为其它原因返乡的占3.2%。
从年龄构成来看,全市非正常返乡回流农民工20岁及以下的占11.7%,21岁至44岁的青壮年却高达61.7%,45岁至54岁的占21.0%,55岁及以上者占5.6%。
从劳动力文化素质来看,受教育低的劳动力返乡的比重大,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包括文盲)以下返乡人员占全部非正常返乡人员的52.4%,初中文化程度占3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0.6%。
在调查中从长三角非正常返乡回流的占全部非正常返乡人员的30.0%,从珠三角非正常返乡占23.5%,从本省其它市非正常返乡回流的占14.3%,京津地区非正常返乡回流的占8.3%。
据调查外出务工时间的长短也是影响非正常返乡的主要原因,在调查中发现外出2-5年的劳动力返乡占到69.5%,20xx年当年外出当年返乡的占14.5%,外出6-10年的占12.3%,长年在外打工而非正常返乡回流的仅占3.7%。
据调查,在我市非正常返乡人员中从事服装加工行业的返乡人员占到22.3%,从事玩具加工行业的占到11.5%,从事电子行业的占到2.8%,从事其他工业的占到3.8%;从事建筑业行业的返乡人员占到26.8%,从事批发零售行业的回流人员占到19.8%,从事餐饮业的占到3.6%,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占到1.3%,其他行业占到7.4%。
据对返乡人员调查中发现,有81%的人员返乡后不能马上就业,仅有19%的人员在返乡后马上能够就业。
工资性收入一直是拉动我市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20xx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约450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244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54.1%。据对我市非正常返乡回流人员调查了解,有95.8%人认为返乡回流后收入明显减少,其中:有48.3%的人认为每月收入减少20xx元以上;有27.9%的人认为每月收入减少在1500-20xx元;有9.9%的人认为每月收入减少1000-1500元;只有13.9%的认为每月收入减少1000元以下。
由于金融危机还在蔓延,我市非正常返乡回流人员春节后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大大降低。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深,我市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形势愈发严峻,我市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压力加大。
调查显示非正常返乡回流人员中有71%的人员春节过后不准备外出务工,仅有29%的人员在春节过后继续外出务工,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对金融危机冲击下,外部打工形势不看好,对将来感到迷茫。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当前经济运行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宣传,坚定各级政府与广大农民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信心,困境之中困难之时,信心比黄金更加珍贵。同时进一步贯彻中央20xx年一号文件《关于20xx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的积极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切实解决当前农民工就业困难和工资下降等问题。中央在20xx年底追加的1000亿拉动内需的资金,我市积极争取了2.9亿元,主要用于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民生工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投资项目的带动功能,最大限度安置好农民工就地就业,努力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
“工欲其善必先利其器”,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农民工实用性、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帮助提高农民工业务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在调查全市非正常返乡回流农民工对政府的建议和希望中,首先选择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的高达64.8%,由此可见农民工对本身职业技能提高是多么急迫与渴望。
发展农村劳务经济是一项巨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目前实行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的力度弱,解决困难问题有些力不从心等,建议市政府对现有相关部门力量整合,建立起调度有力协调有序的长效运转专门机构,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与服务效率。我们仅以农民工外出组织化程度为例,据了解当前我市农民工以老乡亲戚介绍方式结伴自发外出务工占绝大多数,而通过政府职能部门或市场中介形式组织外出务工的尚微不足道,我市广大农民工对外地务工需求准确信息和行情迫切渴求,并希望有关部门搞好信息服务,以便减少外出盲目性及辛苦求职的旅途奔波,减少开支。
外省、市有许多扶持和帮助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先进经验,我市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帮助和支持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如:我市可否将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城镇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小额贷款扶持范围。是否对诚实守信企业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等。
注:1、由于目前国家关于农村外出劳动力及非正常返乡回流尚无统一的界定标准,为此我们结合农村经济工作特点及本地实际,确定我市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必须同时符合两条标准统一调查口径:一是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在空间上必须达到跨出乡镇及以上地域;不包括在本乡(镇)内由第一产业就地转入到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因为此方面难以界定统计数据难搞准确),二是外出打工20xx年全年累计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及以上,全年累计低于3个月,视为临时工,属未成功转移不在统计之列。
2、对于受金融危机影响造成的农村外出打工劳动力非正常返乡回流的统计标准我们规定是:20xx年10月至12月份因金融危机冲击引起外部经济环境变化而造成的非正常返乡回流,主要是考虑到了金融危机蔓延负作用于20xx年10月份方才显现明显,也考虑到新年返乡团聚,全国各地于20xx年元月中旬步入春运高峰的民俗传统等,不包括外出农村劳动力正常返乡过年,因家中私事或生病返回等。
农村调研报告篇三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中心任务。前些年,**县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20x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59元,比上年增加424元,增幅达21。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抓住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精心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力争农民人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特色就是生命力,就是竞争力。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自己的特色,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多”的独特优势,建好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一是扩大基地规模。按照“扩面积、攻单产、上品质”的要求,着力做强做优柑桔产业,重点抓好扩园、改品,培育高产示范园,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争取柑桔总产达到30万吨,产值达到3亿元;大力发展有机茶和良种茶,力争茶叶总产达到11万担,产值达到1.2亿元,建设全国有机茶生产大县和湖南茶叶第一县;稳定高山蔬菜面积,扩种城郊蔬菜,建好刘家坪、中渡口和南台山三个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力争蔬菜面积达到10万亩,产值达到1.2亿元;按照“科技兴烟、政策扶持、扩大面积、提高品质”的要求,合理布局烤烟生产基地,使烤烟扩种到2.5万亩,产量达到6万担,建设全国烤烟基地县;依托双佳农牧、九峰实业和北山牧业进一步发展家禽、生猪、马头羊三个亿元养殖产业,重点培植养殖小区,力争出笼家禽20xx万羽、出栏生猪75万头、马头羊产业有较大发展。二是建好种苗基地。采取“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方式,建好国家级柑桔无病毒苗圃、无性系良种茶繁育中心、草食动物良种繁育基地、生猪良种繁育基地、家禽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搞好良种牛羊的杂交繁育,推广二元母猪、三元杂交猪,加快全县种养业的品改进程。三是改善基地条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集中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投向产业基地,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地抗灾能力,保证农民旱涝保收。
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是农村经济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近年来,**县农业龙头企业有所发展,出现了2家省级、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67家年产值过百万的企业,带动了农民增收。但与先进地区比,差距仍然比较明显,要进一步把发展农业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抓技改,解决农业企业层次不高的问题。大力扶持主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大宗农产品由初加工为主向以精深加工为主转变,由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二是抓发展,解决农业企业规模不大的问题。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广泛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大企业、大老板投资兴办农业企业,积极为其提供政策优惠、税收优惠、用地优惠和贷款优惠,力争每年每个产业新发展或引进1家以上产值过千万元的农业企业,确保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升。重点要发挥柑桔加工企业的作用,推行“三分两扩”(分级采摘、分级销售、分级包装、扩大加工、扩大出口),力争柑桔商品化处理率达到40,出口由达到3万吨。三是抓机制,解决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不紧的问题。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民增收面临的难题,也是农民增收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服务与引导作用,积极推行“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协会 农户”等行之有效的模式,学习双佳模式,推介双佳经验,形成双佳效应。
农村调研报告篇四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乡党委、政府积极引导扶持和各有关部门具体帮助指导,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发展到目前的77家,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对全乡所有合作社进行了实地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全乡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按行业划分:种植业58家,畜牧业16家,其他3家,今年新增51家。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有7993户。经营形式主要有以下2种:一是“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主要通过作为骨干成员的专业大户开展生产示范和流通经营,为农户提供间接服务。二是“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通过组织、协调和规范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合作经济组织也不断状大。按照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型合作社占24%,松散型合作社占76%。
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培训。乡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以宣传发动、培训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为突破口,解除农民的种种顾虑,使之充分认识入社的好处,办社的意义。分类指导,制定规划,建立各类合作社培训班,指导农民办社、入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为了解决合作社合作水平低,内部运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乡坚持“自愿、民主、互助、平等”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重点做到四个方面:即有一个可行的示范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并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办社;坚持入社自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三是完善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财务制度,议事规则,发展规化,落实合作社的基地,明确合作社的责权利。建好一批规范的合作社。如修学花生购销合作社、新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沙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
(一)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种养品种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加快了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步伐。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后,从品种的引进、生产、管理、包装和销售所有环节都要求统一进行,既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又极大地降低了单个农户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其中,花生种植合作社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小户生产无法起到做大做强的效果,但农户组成合作社或协会后,通过示范引导,统一加工程序,极大的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乡特色优质产业。
(三)推动了农民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否顺利进入市场,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作为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农产品很难打通市场销路,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能在带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
(四)吸纳劳动力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减少了由无业人员引发的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社会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近年来,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分析和解决。
1、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会员与合作社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出现合作社建设急在乡上、冷在户里的被动局面。大部分合作社是发起人为获得政府扶植资金或地方政府为合作社建设任务而成立的,它们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意义。作为专业合作社,应该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切实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但是我乡的一些专业合作社,受信息闭塞、管理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给会员提供的支持少,增产增收效果不太明显。合作社本身由于没有带来较好的作用,其影响力、号召力越来越小,会员也相应减少,这样就导致不良循环,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制定章程和具体管理制度,有的合作社成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社员之间诚信度不高,还有一部份合作社只是挂名成立了实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3、发展资金不足。合作社唯一的资金来源便是入股农民自筹,但受农民保守思想的佐使,大都是见利后方愿出资,一个合作社全靠农民自发筹集实属很难。
4、成员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管理素质低,观望心理较强。
1、抓样板。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
2、抓规范。在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社一旦建立起来,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可以利用订单农业等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利益,在发展壮大以后,应逐步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3、要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动力。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给予扶持,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我们更有理由切实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建议积极推动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作用。
4、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促使相关部门、乡镇引起高度重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村调研报告篇五
自从一年前选择了农学作为自己的专业,就对“三农”事业情有独钟了。在刚刚过去的这一学期里,我到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喜良小学进行了支教。在这一过程中,我一直想对农民工子女在授课内容之外有一个更深入的沟通和认识。无奈受课时和其他条件的限制,我与孩子们的关系就只能一直停留在老师与学生的这一层了。这次团委组织的农民工子女调研活动恰恰提供了这样一个近距离接触和深入了解他们的机会,弥补了我心中的遗憾。
前期唐书记带我和尹付军、裴洛伟到沈阳药科大学进行志愿者培训,使我对这次活动更加信心十足,充满了期待。以前,我以为做志愿活动,需要的只是年轻人的激情和悲悯天下的爱心。但是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自己的理解实在太过片面。首先,志愿服务的对象不仅是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还包括一些大型活动(如大型赛事、博览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其次,志愿服务靠的不仅仅是一时的冲动,更需要长久的乐于奉献的内心;再次,志愿者不单是年轻人或者说大学生群体的专有名词,更多的是属于一个更大的群体,很多有爱心、不甘于只是索取的孩子、中年人,甚至是老同志也早已加入到了志愿者的行列;还有,一些间接进行的、对志愿服务有促进作用的间接志愿服务,也是志愿服务的一部分,从事这些工作的人也是志愿者,如安排进行直接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的食宿、进行前期活动的策划、安排等;最后,在进行志愿活动的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对待不同的服务对象要考虑到不同的问题,比如这次针对农民工子女,我们要注意调研前的破冰、注意说话时的语气和用词等细节。
带着信心和期待,我们如期到已定好的小学做调研,我去的是二零五小学。学校的在校学生中,农民工子女和非农民工子女都占有不小的比例,所以该校老师在我们到达后临时通知三到六年级的农民工子女到一楼的两个教室集合坐好。此言一出,我们几个志愿者面面相觑,原因是“农民工子女”这种比较敏感的词汇我们是坚决不能说的,没想到调研还没开始,学校的老师就毫不避讳的在广播里喊了出来。这会给我们下面的活动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的任务能顺利完成吗?我们心里谁都没底,大家手心里都捏了一把汗。好在在后来的交流和活动进展中,可以看出这个细节对此次调研并无实际影响。
给老师做问卷是在一个不大的办公室里进行的。该小学的大队辅导员为我们找来了几位有经验的班主任老师和一位校里的主任。由于之前的交流不充分、准备不到位,因此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调研一开始,研究生学长就把调查问卷拿了出来,有几位老师或是很顺其自然地,或是有防范心理地把问卷浏览了一遍,这对我们后面的工作产生了不小的阻力。但是经过后来充分的交流,老师们还是支持了我们的调研,最后较为圆满地完成了问卷。其中那位学校的主任是位年龄不小的女老师,个头不高,其貌不扬,可是说起话来实在是很有水平。很明显,她对我们的到来并不表示欢迎,可是从她说的话里又不太能够听出来。她跟我们说了很多,可就是没有一句是有实际意义的,这一度让我和两位研究生学长感觉尴尬极了。这真是语言的艺术啊!还有一位老班主任告诉我们,在他们学校,农民工子女可以享受很多照顾,不论是在各种费用的减免上,还是在各项荣誉的评比上都占有很大的优势,甚至有的家长和孩子都希望自己也是农民工或是农民工子女了。而且现在不少的农民工可以挣到很多钱,经济条件还不错。所以说现在的农民工子女缺少的并不是关爱,而是感恩教育、而是更深层次的心理引导。这确实是我们国家、教育者和我们志愿者应该深思的问题。
给孩子们做问卷就要顺利多了。按照之前讨论的步骤,在进入填写问卷的“趣味答卷”环节之前是大家精心准备的小游戏。两个小组(即两个教室)准备的游戏大同小异,但是他们的进展情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在小朋友的参与度和现场秩序的组织和维持方面都能体现出我们志愿者的个人能力和团队整体的合作水平。带孩子们游戏其实是个并不太困难的工作,但也能看出大家的态度和实力,当然其他工作也一样,所以说关注细节、努力提升自己是我们一生的课题。填写问卷,大部分孩子都是跟着我们的节奏,但也不乏填的飞快,一会儿就全部完成了的,看着他们,我心里竟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孩子们来自全国各地,黑龙江和山东算是比较近的了,他们平时都住在学校附近租来的房子里,有的和父母住在一起,有的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条件艰苦的很少。后来又和几个看起来年纪比较大的女生聊了几句,感觉她们确实很成熟,其中一个家里在保利花园买了房子,生活比较富裕。但是毕竟我了解到的.情况很片面,数据还是需进一步的搜集和整理才有说服力。
给孩子们合影时他们很开心,都表示希望哥哥姐姐们有时间再去陪他们游戏,我们心里都感到说不出的欣慰。此次调研活动意义重大,我为能成为其中的一名普通志愿者而感到自豪。希望“三农”问题早日解决,希望农民工子女茁壮成长!
农村调研报告篇六
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6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3家),其中,种植业112家、养殖业45家及农业服务10家,入社社员2564人,带动农户7520多户,20xx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产值约1.5亿元。合作社主要经营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其中威观三特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xx”商标、xx乌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xx乌鸡”商标、无公害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孝敬心”商标、xx生态金花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xx”金花茶商标及xx高原果蔬合作社注册“xx高原”商标等。几年来,为合作社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532万元。
(一)合作社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按照“以小农户形成大规模、建设产业链、扩大扶持覆盖面”的发展思路,推行合作社“七规范、五统一”的标准化建设,从而实现农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有效带动我县贫困户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
(二)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合作社通过流转贫困户的土地,可让贫困户获得流转土地收入,既增加了收入,又降低了经营土地的风险,充分利用了闲置土地,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
(三)在扶贫方式上,合作社致力于村脱困、户脱贫,把合作社纯收入的60%作为合作社成员分红,确保合作社成员收入增长。合作社的这一扶贫方式既为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又为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搭建了平台。
三、地方政府发挥合作社作用开展脱贫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20xx年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大行动,坚持把党组织建在合作社、党员聚在合作社、农民富在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带动、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合作社党员围绕中心任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气象。
(二)开展合作社评选表彰工作。近年来,我县农民合作社迅猛发展,主动适应“三特”农业发展新形式,开拓创新,转变方式,对促进和推动“三特”农业提质增效、上档进位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奖励先进,进一步发挥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三特”农业提档升级,我县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评选表彰活动。
(一)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值小,经营不成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续了过去农民“打伙求财”、“合股经营”的特点,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的现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社员为15人,入股会员100人以上的合作社仅7家,有的合作社成员挂名,不参与入股。
(二)管理水平不够高,带动能力不强。农民发起人的工作热情虽然很高,但普遍缺乏经营管理能力、获取信息的平台及资金,基地硬件设施不齐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同时,目前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生产、轻加工、轻销售,农产品附加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产品销路不畅,带动农民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增收的能力不强。
(三)制度不够健全,运作不规范。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对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往往习惯于听从政府指挥,缺乏必备的管理知识,缺乏决策能力。很多组织内部也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往往形同虚设;部分专业合作社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宗旨模糊,责任不清,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组织开展活动较少,导致会员联系不紧密,合作社改组、解体频繁,甚至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有其名。目前我县167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管理规范、能有序开展工作的只占1/3左右;勉强维持的占1/3;其余1/3基本上有名无实,既无办公室场所,也没有制定相关的章程和制度,更没有没有组织会员开展过任何活动。
四、发挥农民合作社优势带动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将试点农民合作社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着力点。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支持精准扶贫试点合作社发展的措施,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品。同时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设立程序、运行机制、民主管理、财务核算、利益分配“五个规范”,完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功能,使其成为引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逐步形成“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经营模式。
(二)赋予农民合作带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新的职责,建议选择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进行试点,实实在在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实现小康。
(三)“精准扶贫”注入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基地建设等环节资金短缺的问题。在合作形式上,根据投入的资金规模和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可以形式多样、类型各异。既可以是单个项目或某个环节、某个板块上的合作,也可以是整体项目上的合作。具体操作可以借鉴“红色股份”运作模式。
(四)为进一步带领、帮助精准扶贫贫困户脱贫致富,要统一思想改变以前送钱送物的做法,由输血变为造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以产业帮扶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合作社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将贫困户可以以享受扶贫政策的资金入股当地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合作社产业。这样,既可以帮助贫困户找到找准脱贫致富的产业,又可以使适合当地发展的合作社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双赢的目标。
(五)按照实现脱贫定导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注重衔接,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要认真完善,把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跟上级政策准确衔接,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带动精准扶贫开发新模式工作顺利推进。
农村调研报告篇七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中国最不缺的就是农民工。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供大家阅读!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以保障农民收入快速健康发展。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农民收入依然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加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严峻的挑战。作为一个农村人,我不禁要问:到底是哪些因素导致农民增收困难,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利用假期时间对自己所在县农民增收问题做了一次深入调查,以期为本地农民增收困难问题的解决提供合理化建议,帮助当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选取惠民县有代表性的部分村庄进行调查,采用入户走访、实地 调查等方式,同时,充分发挥同学、亲戚优势利用电话、短信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资料完成此报告。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困难。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根本条件。然而,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农民就业问题严峻,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并且,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农业科技水平的逐步推广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过剩程度必然会进一步增加,相应的需要更多的劳动岗位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然而,我县乡镇企业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较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2.农民素质偏低,与农业现代化不相适应。在农民素质方面,我主要调查了以下四点:一是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调查结果显示,我县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8年,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占90%以上,高中文化程度只占7.8%。二是农民的科技素质。调查结果显示,我县农民农业科技素质不高,进行农业活动大多依靠传统经验,接触过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不足15%。三是思想观念。我县农民思想观念保守,缺乏进取精神,很多农民表示只要能够吃饱穿暖就别无所求,因此,很多农民仅依靠传统的种植业维持生计。四是农民对农业政策的关注力度。调查结果显示,有70.13%的农民从未关注过三农政策,33.7%的农民不知道三农指哪几方面,63.64%的农民仅靠听说获取农业政策信息。从这四方面来看,我县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一大障碍。
3. 生产力低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矛盾凸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已有30多年的历史,在改革初期,它的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的消极作用已开始显现。精细的生产模式不能形成规模,农业机械化和先进生产技术推广缓慢,且农产品批量小、质量差,无力面对市场竞争。单家独户的生产模式不仅效率低下,还将大批劳动力禁锢在农业上,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障碍。
4.村官选举问题重重,村委服务不到位。在调查村官选举这个问题时,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经济发达、乡镇企业较多的村庄,村干部成了美差,有人为了当上村干部,花费巨额资金送礼,有的甚至打起了“选票价格战”,一张选票从100到1000不等,有的候选人一次竟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与此相反,在经济落后、没有乡镇企业的村庄,村干部选举却很少有人问津,当选者多为年龄较大、无力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不难想象,在这两种情况下组织起来的村委会其服务意识和带动能力是怎样的。素质偏低的村委会成员导致村委会发挥不了应有的职能,使其在引导种植结构、引导推进产业化经营、引导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引导加快劳动力转移等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这也是农民增收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5. 城乡教育差距继续扩大,留守儿童教育受制约。我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当地教育发展受限,突出表现在教师工资上,根据调查,我县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分别为17400元和14650元。较低的工资水平致使大量优秀教师流失,导致农村教育质量下降。同时,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由于其父母常年在外,对他们的辅导、教育乏力,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像心理发育不健全、学习成绩下降等。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是农民在“起步”方面就比城镇居民差。
6.社会保障措施不力,致贫因素增加。由于政府对农业和农村投入不足,农民生产和生活保障能力差,致使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民在住房、医疗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此外,国家出台的一些保障措施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在执行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农民实际收益不大,像农村合作医疗,仅从定点医疗机构的药价看,同一品牌和剂量的常用药,从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的,药价即使扣除报销部分,往往比从药店购买的还贵,因而其最大受益者并非农民,而是医院。
7.农民工地位低,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由于城乡差别,农民工在与城镇居民的岗位竞争中多处于弱势,因而农民工多从事脏、累、差且收入低的工作,无固定住房,子女教育无着落,个人生活不方便以及无权享有城市居民的医疗、养老保险等保障,而且工作很不稳定,甚至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基本的低收入工资。
三、对策与建议
从上述可以看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要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多管齐下,切实解决上述问题。
1. 立足农业特色,发展乡镇企业,推动城镇化进程。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困难这个问题,我认为应立足农业特色,靠发展农业和相关产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据各乡镇的农业特色,建立与其相关的乡镇企业,例如在大年陈乡建立水果加工企业,在何坊乡建立蔬菜加工企业,在石庙镇建立桑蚕加工企业。通过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快城镇化步伐,创造有效的就业岗位,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
2. 整合社会力量,从多方面提高农民素质。一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教育事业,积极开展农业知识的科普宣传,发放一些农业科普书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农业科技知识讲座,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二是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一大批大中专毕业生等高素质人才回乡任职,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知识的传播者。三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宣传文化阵地。
3. 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土地集中到种田能手手中进行规模经营,将解放出来的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农领域。同时,农业部门加强对集约化经营的技术、资金、信息、机械、市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广大规模机械化作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加收入。
4.推进乡村民主建设,切实提高村干部素质。对于村干部选举中出现的不同问题,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对于出现“贿选”现象的村庄,可以在村内设置观察员,监督村里的选举行为,同时加强乡(镇)政府的行政干预,严厉打击“贿选”行为。而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村庄,政府应加大对其民主建设的投入力度,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一批有知识、有才能的人参加选举。通过上述措施,切实选出高素质的村干部,使其真正发挥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
5.加大师资力度,提高农村教育水平。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改善农村的教学环境,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前来任教,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力度,使之健康成长。
6.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制度体系。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每年从财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农民生产和生活,减轻农民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压力,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规范制度体系,确保国家各项政策的严格执行,使农民真正从中受益。
7.多管齐下,切实提高农民工地位。政府应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拿出一定资金用于解决农民工的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帮助农民工解决后顾之忧。同时,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 施,切实选出高素质的村干部,使其真正发挥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
5.加大师资力度,提高农村教育水平。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改善农村的教学环境,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前来任教,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力度,使之健康成长。
6.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制度体系。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每年从财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农民生产和生活,减轻农民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压力,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规范制度体系,确保国家各项政策的严格执行,使农民真正从中受益。
7.多管齐下,切实提高农民工地位。政府应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拿出一定资金用于解决农民工的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帮助农民工解决后顾之忧。同时,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
国家统计局29日发布的《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去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分别增长1.3%和2.8%。
统计显示,xx年以来我国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5、1.5和0.5个百分点。
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农民工规模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 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三、农民工流向分布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
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长16.8%;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8%。
(四)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 “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比上年分别提高1.2、0.5、0.5、0.7、0.6和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均有提高。外出农民工在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和生育方面的参保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五)东部地区参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区参保率提高较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提高较快。
(六)制造业参保率最高,建筑业参保率最低
分行业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住房公积金5.9倍,从事不同行业农民工参保率差距明显。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 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并为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由中国工运研究所、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基层组织建设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门参加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今年3月至5月,课题组先后赴辽宁、广东、福建、山东、四川等省的10余个城市,就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广泛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此研究报告。
在本报告中,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本报告所用数据资料,大部分来自国家各部委公布的统计数据,另有一部分来自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调查数据。
一、新生代农民工概况与基本特征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产物,是与农民工现象相伴生并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群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环境相对传统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他们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总之,这个群体的出现对我们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1.据此推算,xx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2.3亿(xx年为2.25亿)职工中,已经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
根据当前三项规模相对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数据(一项为中国人民大学xx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95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一项为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另一项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xx年组织对千家已建工会企业的问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这要求我们在认识新生代农民工时,必须关注与其所处特定年龄阶段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和问题。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更低,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一项调查显示,在珠三角,传统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平均为18岁,90后平均只有16岁2.16岁、18岁的年龄,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初中或高门就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也意味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他们普遍缺少离开校门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经历。
3.近80%的人未婚。
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xx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国务院研究室xx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当时农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数据对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这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传统农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别,这是我们考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xx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 .而xx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xx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xx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5.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从成长经历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过父辈那样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过程,与城市同龄人更为趋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农村初中(高中)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因此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即使出生、成长在农村,他们在务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大多数时间在学校读书,不熟悉农业生产。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37.9%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据安徽阜阳市统计,该市无地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26.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势必将越来越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只有一、两个兄弟姊妹,“较之父辈,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这一点与城市同龄职工也颇为相似。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四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的新生群体,一方面,因其与传统农民工同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面临共同的社会境遇,自然潜移默化了这一群体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而明显带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时代烙印,同时,他们所处的特殊人口年龄阶段又使其身上呈现出同龄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四大群体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
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 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在观念上存在一些明显差异,概括起来,集中体现为“六个转变”。
(一)外出就业动机从“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转变 传统农民工外出就业的主要目的是“挣票子、盖房子、娶妻子、生孩子”,总之,是为了改善比较饥馑的生活状态。而正值青春年华、职业道路刚刚开始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动机带有明显的年龄阶段性特征,用实地调研中一个26岁新生代农民工的话说,就是“体验生活、实现梦想”。
一项调查也证明了上述观点。关于外出就业的目的,选择“出来挣钱”的,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占76.2%,70年代出生的占34.9%,80年代出生的只占18.2%.同时,在8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选择“刚毕业,出来锻炼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学一门技术”,以及“在家乡没意思”的人高达71.4%.
(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从单纯要求实现基本劳动权益向追求体面劳动和发展机会转变 上世纪80年代,农民工刚刚在我国大规模出现时,他们外出就业的目的相对单纯——挣钱,因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也相对较低,甚至认为只要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职业健康等其他劳动权益可有可无。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就业背景、家庭环境和个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为他们外出就业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他们对劳动权益的诉求向更高层次发展。用他们的话来说,那种工资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签、保险不上、发展(机会)不大的单位,只有傻瓜才去。他们就业选择不仅看重硬件——工资,更看中软件——福利待遇、工厂环境、企业声望乃至发展机会等。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相对较高的主观诉求,既体现为当所在单位与自己的诉求存在一定差距时“用脚投票”催发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现为对就业行业、就业岗位和单位正规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对职业角色的认同由农民向工人转变,对职业发展的定位由亦工亦农向非农就业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所走的从校门到厂门的短暂历程、从学生到工人的角色转换,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情感上疏离农村,从职业角色上认同实际职业身份而非户籍身份,从职业发展定位上倾向于非农职业。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职业身份,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只有32.3%,比传统农民工低22.5个百分点,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2.3%,高出传统农民工10.3个百分点;而在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认为自己是“农民”的仅占11.3%,这一比例几乎是传统农民工的五分之一,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4.5%,这一比例是传统农民工的2倍多。另据一项调查,关于“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回家乡务农”的,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1.4%,而在当前仍旧外出就业的传统农民工中这一比重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创办企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27%,几乎高出传统农民工10个百分点;打算“继续打工”的,新老两代农民工均占到一半以上。
(四)对务工城市的心态,从过客心理向期盼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转变 传统农民工近似于候鸟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农经历造就了他们城市过客心理。据1999年清华大学对农民工家庭的一项调查,89.7%的农民工表示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乡定居9.其他学者根据历年来农村外出流动人口数据估算的结果也大致如此,即在传统农民工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逐渐在城市沉淀了下来10.然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数据对比说明,相对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五)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 传统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不高,权利被侵犯时往往采取忍气吞声或被动恳求的方式解决。而新生代农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比父辈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现出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据一项调查,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新生代农民工中因为怕被报复而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只有6.5%,仅是传统农民工的一半;采取投诉行为时,以集体投诉方式进行的(几个人一起去投诉),新生代农民工为45.5%,高出传统农民工17.6个百分点11.
(六)对外出生活的追求,从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转变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传统农民工外出务工时年龄较大,大多已婚,他们为了实现挣钱的目标,大多不得不对情感精神生活采取忽略或无所谓的态度。而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初次务工的年龄不足18岁,正处于婚恋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赖期,他们更渴望在外出就业的同时,爱情能够有所收获,思想可以交流,困扰能够倾诉。据国家统计局的调研报告,xx年,在租赁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农民工只有20.1%;而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住在租赁房和自买房中的比例已经上升到37.7%,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对精神、情感和家庭归宿的更强需求。
三、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同时,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诉求,新生代面临的问题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期稳定就业、生活的最大障碍 据公安部xx年的调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农民工愿意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之间的单价,愿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据调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县市及以下城镇,在农民工集中流入的东部沿海地区,即便是小城镇的房价也远远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东莞市当前的房价已经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价相对较低的沙田镇和常平镇,房价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数建制镇的均价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对比农民工所能承受的房价与现在农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价,可以推断,如果按照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们的工资增速能够赶上房价的涨速(目前来看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价购房,新生代农民工中最终能够实现在务工地城市购房定居梦想的比例也不会超过10%。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其在城期稳定就业的关键性问题 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发布的信息,xx年城市劳动力市场对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需求占总需求的60.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需求仅占39.8%。然而,据当前已有的调查数据综合判断,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按照他们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约三成的人能够在城期稳定就业。
(三)受户籍制度制约,以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是影响其在城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基于自身阅历和切身体验,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正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选择在务工地就业和定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xx年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中,70.2%随同父母流动,只有29.8%留守农村。然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仍相当突出,据教育部xx年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比例,北京为63%,上海为49%,广州仅为34.6%。学龄儿童中未上学的比例,北京为3.81%,上海为3.56%,广州高达7.19%。农民工子女半数以上都有转学经历,在转学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办学校还存在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等行为,而大城市最突出。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年龄的增长,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将步入育龄阶段,与此相伴,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也必将越来越成为他们在务工地稳定就业、生活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农民实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非农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据调查,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1.3%、34.8%和8.5%,且不说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市户籍人口,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享受该项保障的权利。显然,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实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他们企盼在务工地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诉求之间,距离还相当悬殊。
(四)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迈出中学校门,他们带着对传媒中、社会上成功人士的羡慕和崇拜,期盼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但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稳定、身份认同尚不清晰,面对铺天盖地、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确定具体职业发展目标的能力仍旧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带来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们制定及实施职业规划的能力更低。同时,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据调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54.7%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但是,由于闲暇时间较少、下班时间较晚、学习培训机构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他们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严重匮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就业单位频繁变换,学习培训的专业技能缺少可持续性或者不适应市场需求。这既浪费了他们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用工的稳定。
(五)情感、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少得到关注的深层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xx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xx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四、对策与建议
党和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我国进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随着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并必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该群体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新诉求和新问题,这些诉求和问题的积累已经开始显露出对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家庭幸福及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这就使有针对性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性、城镇化的过程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社会利益结构的凝固性,使得农民工问题十分复杂。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既涉及农民工的共性问题,又有其群体特殊性。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全局和长远,着力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又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出发,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环节——就业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素质门槛、学历门槛、技能门槛、人力资本积累门槛、社会保险缴纳门槛和稳定居住门槛等为主要标准扩大户籍改革的口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尽快取得新进展。
(一)以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重点,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之中 要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以常住人口为基础,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阶段任务、保障资源和措施、落实领导和机构分工、完善人员配备。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重点就新生代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制定专项规划,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专项规划。力争到“xx”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两后生”(指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取大中专院校,又不愿意复读的学生)80%以上能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各地9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力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达到60%以上,养老保险达到50%以上。解决至少20%的外来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力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所有城镇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维权-传染病预防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预算等公共资源的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并逐渐加大对农民工公共预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确保用于农民工的预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学、合理地增长。将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落实以输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加快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落实。开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通过试行新生代农民工城镇落户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户籍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要求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这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各地应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取消准入门槛;在稳定就业前提下,农民工有条件进行投资或有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准许转入城镇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农民工人大代表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可考虑通过稳定居住、社会保险交纳、学历和职业技术、突出贡献、人力资本积累等标准,力争每年解决3%的外来农民工——即300万人进城落户问题,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转入当地城市户口,享有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待遇。当前的过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二是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聚集。通过不懈地努力,力争到“xx”期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0%.
(三)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管,加大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力度 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职业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制度、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培训制度,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性上岗技术培训;针对恶意欠薪行为,修改《刑法》,设立“恶意欠薪罪”;针对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方案;针对公共服务享有和传染病预防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等。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动农民工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督促企业改善管理,强化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以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为契机,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
(四)大力提高农民工的社会政治地位,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加大对农民工的舆论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民工所作的重大贡献,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营造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农民工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权利。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关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的规定,制定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逐步提高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各级党代会、人大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增加其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逐年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模范、高级技工技师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者中的比例。
积极组织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为解决婚姻问题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相关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体制,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尝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加强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完善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区之间农民工工作机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借鉴国外解决类似“农民工”和移民问题的有益经验,为创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提供参考。
(六)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加强农民工会籍管理,推广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联合会在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对农民工的覆盖率。进一步推行和探索会员优惠办法,拓宽优惠渠道,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
加强源头参与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劳务派遣规定》、《企业工资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积极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提出政策主张,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覆盖农民工的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民主权利、工资分配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实施,发挥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开展有工会特点、符合市场需求和新生代农民工要求的培训,着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推动落实企业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的信息交流和劳务对接。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现代产业工人。
农村调研报告篇八
美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导致这次是农民工返乡集中时段,从这次调查可以看出,当前重庆地区返乡农民外出务工意愿强,信心足,但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提供的服务与农民工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了解受金融危机影响,我村返乡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按照年初计划,继xx年12月21——23日第一次调研之后,我于xx年1月17日至24日对我村返乡农民工进行了第二次入户调查,随机调查农民工145人。
綦江县郭扶镇古松村xx年外出务工人员为921人,截止xx年1月24日已返乡的农民工为613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7%,xx古松村人均劳务收入为2350元,占xx年人均年收入的54.2%。
(一)学历情况
调查的145人中,文盲及小学学历为34人,占23%,初中学历为104人,占72%,高中及中职学历为7人,占5%。
(二)性别,年龄结构,拥有技能情况
调查的145人中,女性为46人,占32%,男性为99人,占68%,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的为41人,30周岁至40周岁的为72人,40岁以上的为32人,他们中85%的人都无一技之长,15%的人拥有机械加工、建筑、印刷等技能,但技能单一。
(三)务工地点普遍为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工地上干活的较多调查发现85%的人都在东南沿海一带打工,其中选择浙江、江苏、广东地区的人占75%,都是看重该地区工资报酬高,95%的人月收入在1000元至2500元之间,60%的人从事建筑,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返乡原因
因工厂或公司停产、倒闭、业务不好提前放假、无工作等原因返乡13人,占9%,其中2人是从事手套加工,3人从事机械加工,1人从事玩具生产,以上6人原公司或工厂的规模都很小,员工人数在20人至100人之间,另外7人是在务工点做临时工,未找到工作而返乡;回家过春节为118人,占81%;而回家照看子女、天气寒冷等原因返乡为14人,占10%。
通过对145名农民工的调查,发现他们在务工方面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作选择的意愿有差别
劳动密集型行业。调查中87%的女性都进入电子、制衣、制鞋、玩具加工等行业的公司;而75%的男性不愿选择进入公司、工厂工作,觉得在那工作会受到相应制度约束,感觉不自由,且收入较之工地或其他工作要低,另外由于自己的学历低、年龄大无法进入公司或工厂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二)自主创业意愿强烈,但普遍认为资金是最主要的问题
调查中80%的人希望能自主创业,比如搞养殖和种植业,但资金问题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其次是技术和经验。
(三)流动频繁
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即使在同一务工地点,换的工作也比较多,究其原因是有些公司、建筑工地等现在都在大量招临时工,工程做完后,这部分人就得重新找工作。另外,他们的务工地点变换也较多。
(四)举家外出呈上升趋势
夫妻双方因都在外面打工,为方便照管子女,将子女带到务工地点就近入学的不在少数,我村举家外出就有98户(此数据是xx年11月农村医保参合情况各社统计上来的),这一数据比xx年增加10户。此次调查中全家外出回来过年的'有15户,但春节后全家还会出去。
(五)找工作的途径不多
调查发现农民工在外打工,找工作的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途径:一是熟人或亲戚介绍,也有的随本村在外面包工程的包工头出去;二是自己找,自己在一些工地上去问是否要人,或者到一些工厂门口去看是否有招工信息。
(六)大部分人都有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
调查中70%的人都表示会返回原来的岗位继续打工,剩下21名因公司或工厂停产、倒闭等原因返乡的农民工有18人表示还要出去务工,有3人表示将过一段时间再看情况;有22%的人将重新找工作,只有8%的人暂不外出务工。
通过此次调查发现,古松村返乡农民工中,有部分人员是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返乡,但所占比例不大,大多数返乡农民工都只是回家过节,并且他们大部分人都有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预计部分农民选择务工地点会转向内陆城市。外出务工现在和将来都是农民生存的一种主要方式。调查还发现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提供的服务与农民工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农民外出务工搞好服务是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组织当前首要任务。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就业指导。调查中发现很多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和自己找工作,如果想换工作只有自己找,成本高,另外,有一部分人是看到别人在某一地方打工还可以,就随波逐流到那地方找工作,因此,农民外出务工存在一定盲目性和扎堆现象,发现现在所谓的劳务市场建设离大多数农民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建议相关部门深入实际,加强与用工方的联系与沟通,搜集相关用工信息,通过网络、职介机构等渠道向广大农民工提供用工信息,促进农民工合理流动,减少农民工找工作的成本,减小他们外出务工的盲目性。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能与用工单位联合培训最好,不搞那些完成任务式的培训。同时鼓励他们就近就业,尤其是国家的扩大内需计划,涉及许多基础设施建设,应大量使用农民工。
三是重视无地农民的生存发展。农村土地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下放,但是90年代后出生,或者婚嫁古松村并且户籍也迁入这个村的没有土地,这部分人一般靠耕种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生存,据了解,这种情况各地普遍存在。对于农村向来没有土地的这部分人,建议政府在土地流转和其它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减少摞荒地,妥善解决这部分农民的生存问题。
四是加强对自主创业农民工的信贷支持和帮扶引导,减小他们创业的困难、风险和盲目性。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工,政府可采取贴息、直接补贴、担保贷款等方式给予他们资金上的支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五是加强对农民工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必要时候能提供及时的服务
农村调研报告篇九
根据市政协今年工作安排,市政协组织提案委、研究室、市农业局及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于5月份深入我市部分乡镇(街道)、村庄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店下镇、硖门乡、点头镇、管阳镇的有关情况介绍,召开了12家合作社理事长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三友鹿业、前岐福昌蘑菇、天和茶叶、黄金鸡、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赴浙江洞头、文成等地进行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月15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305家,其中:茶叶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8家,食用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蔬菜瓜果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家禽养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农业综合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7家,渔业养殖类28家,以及花卉、经济林类21家,农机7家,累计注册资金达10.58万元,发起人2386人,涉及农民社员1.75万户,带动农户5.06万户。在2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2个,注册商标42个,确定为xx市的龙头企业1家。2015年12月22日我市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为促进我市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纵观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1、龙头企业依托型。如溪大洋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兴办的益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农户入股,牛、羊由合作社农户饲养,公司提供种苗、防疫、养殖技术指导、销售等全程服务,合作社成员经公司销售产品后获利。
2、农民合作创办型。如由6名农机大户自发组织成立的xx市绿野机耕专业合作社,每年有计划地开展跨区作业,与店下、秦屿周边农户及种植大户签订机耕作业订单,明确了服务项目与机耕时间,确保了农户及种植大户不误农时,因此,极大地调动了服务对象的积极性,达到了合作社与农户及种植大户双赢的目的。
3、两委牵头引领型。如2015年10月15日成立的xx市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由柏柳村两委牵头, 213位农户自发入股,村委会成员兼任理事长,合作社注册资金8万元,其中:农户入股7万元,村集体入股1万元。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打造品牌。
4、技术人员领办型。如xx市艺农花卉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并通过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向社员提供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很好作用。
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合作社引领农民闯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关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为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在生产园区内建立了20亩的示范园;投入10多万元建立新品种引进风险基金,采取种苗无偿提供、试验适当补助、减产酌情补偿等办法减轻农户的生产风险;合作社注册“一线天”等商标,申请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志使用权,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与普及。如前岐福昌蘑菇专业合作社编发《福鼎食用菌》会刊、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菇农的科技水平。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茶叶类合作社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茶叶加工企业规范整顿,推广无公害茶园专用肥和绿色植物杀虫剂,使全市茶叶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2015年茶叶抽检合格率达100%。目前,全市在有条件的合作社中建立各种“五新”技术示范片、生产基地、展示田等,示范效果显著,较好发挥农业“五新”技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3、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与发展。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借助市、镇、村三级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将各类蔬菜品种、价格、数量在网上发布,拓宽客户联系渠道,落实订单,开辟市场。店下天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等加强与北京、上海、广西等大中城市销区市场的横向联合,组织福鼎茶商在北京、天津等建立茶叶批发市场,开创了我市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名特优产品专业市场的先河。前岐蘑菇专业合作社,组织蘑菇营销队伍近1000人,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设立“福鼎蘑菇”营销窗口近100个,每年销售福鼎双孢蘑菇1万多吨。
4、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与提高。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品牌,制定了一系列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如:梅氏茶业专业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对外宣传、统一建立无公害基地、统一价格,打造福鼎白茶品牌;前岐蘑菇、秦川蔬菜等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基地和主导产品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和基地双认证。
从调查中发现,我市在引导和扶持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着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宣传普及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和多数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缺乏了解,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物,更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多数农民群众也不清楚组建和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给自己能带来什么利益,即便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怎么一回事,也因受传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影响,认同度不够高,参加的积极性也不高。
二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合作社的会员大多是农民,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导致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偏低。部分合作社虽然登记成立,但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二次分配”大部分没有实行;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多数合作社都是由公司在操作,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甚至“政社不分,村社不分,企社不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是发展水平和服务层次不高。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是处于起步的阶段,合作社规模小、档次低,总体经济实力不强,服务能力较弱。创办合作社的发起人少,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社员数不到全市农民总数的15%。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限于产前的农资服务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这些环节。多数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做到统购统销,农户基本上是各自为战,一些新的服务领域还未拓展。虽然我市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不断增加,达279家,注册商标只有42家和无公害认证2 家,有数量,没质量,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存在。有的纯粹打政策擦边球,或由少数人操作,缺乏带动性,甚至名存实亡,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发展水平和层次较低。
四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融资困难是调研中合作社反映最多的问题。2015年初,中国银监会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省银监局和农业厅联合下发了《转发银监会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农业部门积极与银监局和农村信用社联系,并多次组织合作社贷款,但由于缺乏扶持合作社融资的具体措施,而商业性贷款利息偏高,多数合作社望而却步。
为推动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快速发展,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在干部和群众中还普遍存在模糊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造势,通过组织宣讲队伍、开展农村干部专题培训、与群众座谈面商等方式,做到干部重视,群众欢迎。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的作用、意义及典型经验,用事实教育群众,激发他们的入社热情。有计划地对市、乡镇驻村干部和各乡镇主管农业领导进行严格培训,赋予他们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任务,组织精干有力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其服务指导能力,拓宽服务领域。同时做好办社带头人和农民骨干的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村能人、涉农企业、村干部办社的积极性。
关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各类报告
2、健全领导体系,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xx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规范管理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乡、村合作社领导体系和长效协作服务机制。建议市政府每年围绕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培育10家市级示范社,作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对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供销、经贸、财政、质监、金融、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统一调度,建议涉农部门每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与示范合作社结成帮扶对子,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更好地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4、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作为新的经济组织在起始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示范社的指导、培训、服务和扶持工作,同时,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进行适当干预非常有必要,对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中,是否损害社员和农户利益进行了解监管,对政府补助给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如发现违规经营的合作社,将列入“黑名单”,确保合作社建设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作用,成立服务中心,帮助合作社拓展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帮助合作社抓紧完善管理方式、财务制度、“二次返利”等制度。
5、明确思路目标,制定实施意见。最近,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若干意见》,结合福鼎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市级示范社评定的具体规定,积极开展示范社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包括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用地、电力供应、技术人才、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等方面政策措施。同时,财税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市财政预算中每年应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各乡镇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建设补贴和奖励基金等,形成一整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农村调研报告篇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5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农村调研报告篇十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农村调研报告篇十二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继2019年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2019年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 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2019年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
责任书
》,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二﹚强化工作督导。 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2019年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 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 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开设了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等三个基本账户,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2019年度累计结余基金303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的办法,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经办制度,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内控稽核等各项业务工作均实现了规范化运行;三是2019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全部录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2019年度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二)宣传工作不够广泛。 一是全县上下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把党和国家施行养老保险政策目的意义、现阶段经济基础与国家每年巨的大财政支出矛盾、农民参保后的好处等,给干部群众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仅在47%;二是县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专题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节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镇村没有形成有效的宣传机制,没有建立固定的宣传栏和公示栏,没有在集镇、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没有利用好养老金发放、集镇逢集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部分镇村没有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会议,仅靠打电话通知群众,宣传效果差。尤其对外出务工人员这一参保主体,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办法,将政策及时传达给他们。加之部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致使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部分镇没有按照县上的档案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内容,造成了档案内容不统一,材料收集不齐全,反映内容不完整,缴费数据不清的现象;二是部分镇经办机构没有固定的档案室,少数档案保存在经办人员手中;三是参保缴费证发放速度慢,群众意见较大。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实放在执政为民、和谐民生的高度,专题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镇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联户干部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个人缴费、集体帮助、政府补贴"政策,对参保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县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给予补助。
四要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各镇双重管理,确保在编人员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切实解决镇经办机构和村级代办人员的办公经费和劳动报酬问题。对经办人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推行县级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奖罚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镇要深入落实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结合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活动,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政策,及时解答问题,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广播、电视、网站要适时增加宣传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节目,相关部门要组织编排文艺节目到城乡演出。各镇要利用集镇逢集、养老金集中发放时间,向群众现场讲解政策,宣传典型事例,讲解办理程序。在镇村公路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向群众发放,消除农民参保疑虑,使群众放心投保。
一要加强档案管理。各镇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主管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快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参保人员档案始终保持安全、完整、真实、有效状态。
二要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银行的服务内容,简化相关手续,方便群众办事。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县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对基金收缴、管理、发放等过程定期自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养老金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挪用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农村调研报告篇十三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为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环境、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了解现阶段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笔者对苏州市区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份,回收份,回收率为%。通过对份调查问卷的分析,笔者得出了这样一些基本情况:
一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年龄。在本次调查中,中青年占了绝大多数,20岁至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占%,平均年龄为岁,最大的65岁,最小的只有18岁。
二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总数的79.0%,受教育的程度明显偏低;高中及中专占20.2%;大专以上的只占0.8%。
三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行业分布。被调查者涉及建筑、餐饮服务以及保洁、保安等多个行业,其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最多,占到64.8%;餐饮服务业其次,占到24.6%;10.6%的农民工从事保洁与保安工作。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笔者认为:从历史的眼光来看,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与多年以前相比,应该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相关方面也更加重视起农民工的精神生活质量;但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讲,农民工所享受的文化生活质量与城市工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涉及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的许多方面问题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完善。
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笔者认为现阶段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并不乐观,他们从自己的家乡带来了乡土文化,却难以将之融入到城市文化生活中。现将具体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1、农民工业余活动内容
从调查的情况看,区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在内容上比过去丰富了一些,但是农民工参与业余活动的频率却普遍很低。调查显示,农民工的业余活动主要涉及看电视、听收音机、外出聚会就餐、购物、看书看报、上网、看电影等等。从具体调查数据中笔者发现,即使是在城里人看来稀松平常的看电视这一娱乐活动,也有%的农民工选择极少观看;而像看电影这样的娱乐活动,则有高达%的农民工选择很少考虑去看。
电视、电脑、收音机以及书籍等是进行文化活动的必须物品,但这些物品却很少有农民工能轻易得到;另外,由于费用的原因,也很少有农民工愿意经常花钱上网、外出聚会和看电影。这些客观条件限制都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很少参与到文化活动之中,使得他们的文化生活匮乏。但是,从总体上看,有%的农民工对自己的闲暇生活感到基本满意,这个比例和他们单调的文化活动似乎不太协调,这当中也隐含了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接受与无奈。
2、农民工文化活动范围
从我们调查的结果分析,区农民工社会生活区域较小,大部分农民工的活动区域是工作地与住处呈两点一线,生活内容比较单调。这也导致了农民工的社会接触面较窄,文化活动范围受到影响。调查数据显示,有%的农民工日常接触对象是亲友、老乡和同事,其中,选择和同事接触最频繁的农民工占到%。%的农民工选择经常一起聊天,而经常一起喝酒饮茶、吃饭的农民工占到%,选择经常一起休闲、娱乐的农民工只有%。上述这组数据表明,更多的农民工与他人的日常交往限于口头上的简单交流,但是涉及具体娱乐活动的行为却很少有农民工积极组织参与。他们感觉没有城市他们的活动场所,城市是别人的城市。
3、农民工文化活动需求呈现的新趋势
由被动接受型向主动求知型转变。面对眼前处于时代新生事物吸收最快的城市文化、市井文化和商业文化,他们不再习惯于被动接受和强迫适应,而是激发出学习和创新的热情,努力形成属于自己农民工群体的文化特色。
由单一文化型向多元文化型转变。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由以往单一的娱乐休闲内容,比如打扑克看录像,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多元化文化内容,不光有娱乐休闲、文体健身,还有相关教育、学习培训和咨询援助等内容,变的丰富多彩。
由袖手旁观型向积极参与型转变。也就是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从以往的感受阶段逐步进入认知阶段和体验阶段,他们不再满足于旁观者的角色,而是主动靠近,积极参与,大胆表现。比如参加演讲、体育项目、文艺汇演等赛事,展示自己欲望增强。
由纯粹休闲型向思想思考型转变。应该说,比较高的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一点点在农民工群体中开始萌芽和渐渐生长。他们在传统休闲型的需求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文化型、思想型需求,其欣赏和参与文化的水平在逐步提高和优化,思想文化生活层次亟待进一步提升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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