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一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面临的挑战愈加复杂,发展模式、产业结构、生态环境、精神文明等方面的问题交织着、互相影响。为了应对复杂的形势,中国政府提出了“双减”工作计划,即去产能和去杠杆。在我的工作中,我有幸参与了双减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感受颇深。下面,我将分享我在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双减”工作的重要性
去产能和去杠杆是适应新常态、实现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环节,是解决经济矛盾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公务员,要更好地理解“双减”工作的意义,投身到工作实践中。在我们局内部的会议中,经过分析和研究,我们深刻认识到“双减”工作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减轻环保压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性。
第二段:深入调研,明确问题
“双减”工作从理论到实践都面临着巨大挑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更好地推进工作。在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展开了大量的调研,深入地了解了产能过剩、过度债务等问题的本质和影响。通过多方面的调研和梳理问题,我们终于确定了具体的“双减”实施方案。
第三段:协调各方利益
“双减”工作实施面临着很多阻力和困难,尤其是在协调各方利益方面,有很多不可预知的变化。在实践中,我们确实遇到了很多的协调问题。比如:企业和地方的利益矛盾、银行放贷难等。我们很清楚,仅凭单一方的努力,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需要做的是协调好各方关系,平衡好各方利益,维护好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段:制定科学计划,合理实施
“双减”工作不是简单的去产能和去杠杆,它需要一定的科学规划和有效的实施。我们要针对产能过剩和过度债务问题制定哪些企业退出、通过哪些方式退出、如何补偿受损方面的科学规划。并要在实施方面,注重时间的效率、效果的可持续性、政策的具体操作性等。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方案,并且及时对实施中的问题进行解决。
第五段:总结经验,持续推进
双减工作是一个繁琐和复杂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中我们学到的经验和教训是非常珍贵的。我们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双减”工作。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实践、推广双减工作的理念,为推动中国的供给侧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双减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协作,共同推进。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要深刻理解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调研和解决问题,协调各方利益,制定科学计划进行合理实施,并在工作中深入学习总结经验,为推动中国的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备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城市污水、废水、雨水的排水沟、管、河道、泵站、检查井、进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农业排灌设施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运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和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并重的原则。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持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排水户已建成的雨水、污水合流沟、管,应按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改造。
第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并及时清除沉淀物,不得将泥沙、灰浆及其他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拦污栅及清淤设施。
第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经市建设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纳入日常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或实施排水。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二条 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排水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办法按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市、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质量的管理。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专用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按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城市防洪的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完好、畅通。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设置公开电话,并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缺损的,应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排水许可管理。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排水户因超标排放污水或使用不当造成城市排水设施腐蚀、堵塞、坍塌等后果的,应承担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二)损害、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四)盗窃、损毁城市排水设施;
(五)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
(三)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人员,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向排水沟、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
(三)将污水、雨水答道混接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对非经营性单位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对经营性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二)项行为的还可依法予以拆除:
(一)损坏、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予以赔偿或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代为恢复,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拒绝、阻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措施,并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由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双创”工作,意义,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群众生活的迫切要求。发扬迎难而上、锲而不舍、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创卫”精神,按照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为师生创建的总体要求,全员参与,多措并举,确保我校“双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1、搞好发动动员。认真学习全县创建动员大会精神,召开学校“双创”动员大会,把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搞好创建的各项工作,使“双创”活动深入人心。
2、加强健康教育。通过集体学习、开辟专栏、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使教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大于9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和基本技能掌握率大于80%。每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做到疾病早发现、早医治。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落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3、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卫生管理有组织、有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每年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周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
4、加强办公场所的管理。办公室、会议室、楼道、卫生间、储藏室等场所内部物品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四壁清洁无积尘,无散落垃圾,无积水、无痰迹,下水道通畅。卫生间水冲式符合卫生要求,无异味,便池、洁具无积垢,地面无积水,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5、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双创”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优化校园环境和家庭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文明程度和文化品位。
6、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加强食品采购和储藏工作的管理,食品质量、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依法对食品采购、储存、运输活动卫生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7、积极开展植树活动,搞好校园绿化,保证每间教室室花卉植物不少于2盆,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创建,巩固绿化成果。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上旬)。充实创建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落实任务。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强势宣传,启动创建工作。
2、创建达标阶段(20xx年4月至10月)。按照有关标准和县、镇双创办下达我校的工作任务,集中时间、人力、财力进行建设和治理,完成目标任务。
3、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11月)。对我校“双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达标项目进行检查,查缺补漏,对县、镇双创办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
4、迎验阶段(20xx年12月)。通过县双创办的检查验收。
5、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开展查漏补缺工作,提高整体创建水平。
1、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上旬)。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落实任务,强势宣传,启动创建工作。
2、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对照国家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县、镇双创办验收。
3、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
4、冲刺达标、迎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迎接相关部门考核验收。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调整充实学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校长杨向东为组长的市学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周泽凡(副校长)、吴年宝(总务主任)、苟忠翠(教务主任)担任,各班主任、任课教师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幼儿园,由周泽凡负责“双创”日常工作。为夯实双创工作责任,双创工作由杨向东负总责,周泽凡具体负责,其他各副组长和成员分工协作。设立综合协调组、爱国卫生组、病媒防治组、健康教育组、督促指导组五个工作机构,每个组责一项单项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创建参与意识、文明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努力形成全员动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社会整体文明素质。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大庐城城市管理力度,强力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城管执法进社区”管理模式,结合庐城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总体目标,以“城管执法进社区”为载体,强化源头管理措施。通过城管执法进社区,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能,确定管理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控制和拆除违法建设纳入社区(村)常态化工作,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实现城管执法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执法管理质量,密切群众关系,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从而使庐城实现“净化、序化”和违法建设零增长的目标。
(一)工作体制。城管执法进社区,就是打破现有管理体制,以社区(村)为单位,城管队员全部入驻社区(村),根据社区(村)管辖面积、人口数量、管理任务轻重确定队员人数,实行城管队员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合署办公,组建综合管理执法中队(下称驻点执法中队),形成相互配合、联动管理的工作局面。驻点执法中队实行以镇区和相关部门为主、社区(村)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日常工作安排由社区(村)负责。建立条块联合考评考核机制,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一镇两区”)和县城管局共同对驻点执法中队进行考核,实行重奖严罚,充分调动驻点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队伍配置。庐城规划区内共有13个社区和7个行政村,每个社区驻点执法中队4至6名,每个行政村驻点执法中队2至4名,每个驻点执法中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一镇两区”安排在社区(村)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县城管局成立一支机动中队,机动中队由15至17人组成,专门负责对驻点执法中队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巡查、督查,调度力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详见附件《庐城规划区城管执法进社区人员名单》)
各驻点中队要以服务社区(村)为宗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违法建设零增长为目标,具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驻点执法中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必须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运输材料或开挖地基阶段。同时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
四、完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扎实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县政府成立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兼任组长, “一镇两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任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城管进社区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报县政府研究。
(二)确保经费投入。为保障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设立专项经费。驻点执法中队城管队员每人每月增资500元,另外每人每月浮动500元作为绩效工资;社区(村)每月根据绩效情况奖罚4000元,全年50000元。xx年5月23日《庐城控违拆违长效管理机制》(庐政办〔〕66号)下发前存量违法建筑,县城管局会同“一镇两区”及相关社区(村)组织力量拆除的,由县监察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后,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奖励,奖金使用由县城管局安排。县财政局负责另行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完善奖惩机制。一是联合考核。 “一镇两区”会同县城管局对社区(村)、驻点执法中队进行考核,实行重奖严罚,充分调动驻点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考核结果,由“一镇两区”会同相关部门对驻点队员进行不定期轮(换)岗和末位淘汰。二是分类考核。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制定驻点执法中队控违拆违考评办法;“一镇两区”负责制定所辖社区(村)控违拆违考评办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考核,由县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网格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四)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凡举报违法建设的,经查实后,根据面积和性质每起奖励200-500元,奖励办法由县城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五)建立 “零报告、周小结、月通报”制度。各驻点执法中队于当日下午5时将本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巡查、发现情况(不论有无情况),分别报送“一镇两区”、县城管局;次日上午9时前县城管局汇总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并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备案。每周一上午“一镇两区”向县城管局报送上周控违拆违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每周一下午县城管局向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报送上周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城管局根据各驻点执法中队每天“零报告”、“一镇两区”每周情况分析报告,每月对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进行一次形势分析研判,并于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分析研判通报,报送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并抄送“一镇两区”及各驻点执法中队。
(六)继续实行暗访督查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每月不定期对庐城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发生情况不少于3次暗访,并将暗访情况记录备案;通过查看控违拆违工作登记表,到各违建项目现场进行走访,利用照片、影像等取证手段,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突击检查,下发督查通报,确保督查实效。对新建违章建筑查处中存在的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及时、查处力度不够等情况,由县监察局按照干部(人员)管理权限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七)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对各驻点执法中队控违拆违工作每月进行考评兑现一次,凡经群众举报、执法机关或县暗访组发现,一个社区(村)内出现一起违法建设,在24小时内未被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的,扣减社区(村)财政保障补助经费4000元,扣减驻点执法中队直接(分片专管员)责任人绩效工资500元;同时对照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处理到位。凡当月发生的违法建设未被发现,次月经群众举报、执法机关、镇区或县暗访组发现的,双倍扣减社区(村)直接(网格)责任人保证金,双倍扣减社区(村)财政保障补助经费,双倍扣减驻点队员上月已发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二是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实行同奖同罚,严格按照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追究 “一镇两区” 、社区(村)及驻点执法中队有关责任人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城管执法进社区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和探索,是破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控违拆违难题的有效之举,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一镇两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确立全局观念,明确工作责任。城管进社区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县城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社区(村)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建立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保障“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县城管局派驻社区(村)驻点队员要立即明确到位与社区(村)网络责任人混合编组开展社区(村)综合执法工作,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协调。由县监察局牵头,在15日内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并上报督查结果。县城管局要尽快会同县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考评办法;县财政局牵头制定经费保障、资金使用办法。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责任主体仍按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执行。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五
20xx年我局保密工作将按照切实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促和谐”的职能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科学化、保密管理法制化、保密技术现代化、保密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以落实领导职责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密工作的领导。为此,将对局保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霖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廷友和杨勤英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透过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制,建立和构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的保密工作领导职责体系。自觉履行对保密工作的领导职责。进一步发挥决策议事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职责,在工作中务必坚持求真务实,使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保密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确保20xx年工作任务落实。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保密工作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保障的潜力和水平。以“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为目标,努力提高保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保密工作任务的需要。
作为主管全区法制宣传的职能部门,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认真完成20xx年新都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配合保密局在全区广泛开展《保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深入浅出、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按照区保密局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管理职责,健全内部防范体系,提高防窃密潜力。进一步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尤其是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杜绝和消除泄密隐患。
继续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重点保密岗位、涉密部位及涉密电脑保护措施,切实解决涉密信息系统内部防范薄弱问题。杜绝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等涉密问题。设立检查台帐,建立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部保密制度落实状况,确保把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六
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我市节能降耗攻坚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卫生局节能工作统一安排,结合医院实际,以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工作节能措施,强化责任考核为工作重点,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医院能源使用效率。
一、主要目标
(一)、2011年用电、用水、用气、用油指标要在2010年基础上人均能耗下降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4%,即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0.85千克标准平方米的目标。
(二)、重点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
二、医院节能降耗工作领导组
三、
重点工作(一)、节约用电:加强对工作间、走廊过道、地角、洗手间、楼梯口照明设备管理,防止“长明灯”现象发生。
(二)、节约办公开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完善领用制度,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倡双面用纸,信封、复印纸再利用,减少一次性笔的用量;控制压缩会议次数和规模。
放大水;严谨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
(四)、严格执行政府节能目录采购,优先选择节能产品,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
(五)、降低车辆油耗: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建立《车辆管理台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车辆的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提高使用效率,提倡节约燃油,减少不必要的消费。
(六)、降低锅炉油耗:加强锅炉的日常管理,在保证热能供应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燃油、燃煤的使用,杜绝外流。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以节能减排为主题,采取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板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职工节能意识。
(二)、按照《吉林市卫生系统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由医院节能降耗工作管理办公室成员按照职责范围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达到节约成本、节约能源的目标。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七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 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苟堂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 “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八
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在镇党委直接领导和教育局党委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理论学习、党员承诺、双向培养为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我校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共产党章程。;时事政治,形势报告;科学发展观理论等。学习形式和时间安排: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集中与分组相结合,通过看录像、理论辅导、专题研讨、外出参观学习、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答卷等多种形式进行。学后写出学习总结。通过学习,努力营造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良好的氛围,并配合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与发展。
(二)、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支部的活力。
(三)、加强党风廉正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校务,政务公开,加强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发挥党风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严格对干部的监督和考察;贯彻落实教育局党委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实行领导班子廉洁承诺制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2、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体察校情,了解师生的思想状况,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
3、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进一步查找自身不足,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的警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增强党员开拓进取,努力拚搏,积极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注重抓好思想理论建设,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理论,努力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学党章,找差距,争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活动。
2、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遵守道德、塑造良好一进校干部教师形象。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旗帜建设,要求每名党员要做到“觉悟高于群众,行动先于群众,能力优于群众,业绩好于群众”,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参加进修学历、校本培训、自学、函授等各种形式,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树立本校的先进典型任人物及事迹。宣传本校工作特色。使全校教师振奋精神,积极投身到我校继续教育工作中来,构筑良好的舆论环境。
5、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
(五)、做好团组织、工会工作
1、校工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工会工作精神,继续推进职代会工作,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校工会的职能作用。
2、加强党对共青团组织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共青团组织章程,发挥团组织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三、保证措施:
1、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理论修养、政治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2、加强党群联系,抓住党内作风、学风等问题,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3、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各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项党务工作制度。
4、培养树立典型,以典型带全面,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工作的水平。
5、加强信息宣传报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校的正面典型,提高学校整体知名度。
--------中学
2013年12月30日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九
中共子长县委 子长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1日)
子长县位于黄土高原中部、延安市北部,是民族英雄谢子长将军的故乡,中央红军万里长征的落脚点和抗日东征的出发地,著名的瓦窑堡会议就在这里召开,先后有9名子长籍军人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素有中国革命的“红都”和陕西“将军县”之美誉。全县总面积2405平方公里,设9镇1乡5个中心社区1个街道办事处,辖358个村委会、6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7.3万人,其中县城人口11万人。2012年实现生产总值74.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6.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8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57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亿元。全县现有公立医疗机构17个,其中,公立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5个、民营医院3个。
近年来,在部、省、市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这一基本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五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子长模式”的医改经验得到了中省市及世界卫生组织的充分肯定,成为全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本”,并荣获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最高奖—优胜奖和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进展情况
子长县既是革命老区,也是贫困山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较为突出。2008年,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县委、县政府本着“宁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把这件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办实办好”的决心,在县医院率先启动了“以确保医院公益性质为核心、以强化政府投入为抓手、以建立平价医疗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医院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随后,又在药品集中采购、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县镇一体化管理等方面全面跟进,主要采取了九项措施全面推进医改工作。
分。岗位工资占基础工资总量的40%,按岗位考勤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占基础工资总量的60%,按岗位工作数量、质量、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发放;把医院收支结余的30%和财政补贴收益作为效益工资,按绩效考核发放,使医务人员可变动工资占到工资总量的80%以上,有效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充分调动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医院同科室医务人员月绩效工资相差7000多元。设立了3—5万元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奖励基金,使乡镇卫生院院长年收入达到8—10万元以上。
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药品配送中心和患者之间的资源共享,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7、密切协作,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县医院与北医三院、西安交大二附院、省人民医院、中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技术帮扶和人才培训,与北医三院、解放军第二炮兵医院建立了免费“网上远程专家会诊”系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实行县镇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县级三家医疗机构托管6个乡镇卫生院,给予管理、技术、设备等全方位支持,双向转诊有效衔接。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机构、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有效带动和提升了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诊疗水平,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
8、分类管理,建立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制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内容分为个体项目和群体项目,分类核算人均成本,确定单位定额。按照政府出资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据实测算制定了《子长县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执行标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30元,资金分配按县级4.51%、乡级58.05%、村级37.44%的比例进行分配,使任务和经费下沉,发挥乡村两级作用。严格绩效考核,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兑现补助,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果。
9、扩面提标,建立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使15个乡镇卫生院也成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实行即时结算。二是提升了参保覆盖面和补偿水平。2013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率分别达到96%和98%。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65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00元,个人按65元、100元和150元三个标准筹资。省市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5%-60%,县乡分别提高到80%和9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住院费用报销最高封顶线达到17万元。三是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居民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超过1.5万元的,分段按50%—90%不同比例给予再次报销,且不设封顶线。截止9月底,共有530人次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500万元。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经过五年多的探索实践,我县医改工作的阶段性成效逐步显现,群众医疗负担明显减轻,总体呈现出“四升四降”的趋势,即:门诊住院人次、业务收入、职工收入、患者满意度上升,就诊次均费用、医院运行成本、患者转院转诊率、群众负担下降。
1、政府主导地位进一步凸显。药品购销、会计委派、绩效考核、院长招聘等一系列综合改革,使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进一步加强,人力、物力、财力调配更加顺畅,医改的政策落实更加有效,增强了公立医院综合实力,减少了医药市场无序竞争,回归了医院的公益性质。
2、群众就医负担明显下降。政府保障性全额投入,使医院不再为生存担忧,趋利性明显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显著下降。与改革前相比,住院病人平均费用下降44.8%,门诊平均费用下降45%。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较改革前下降了40%左右,药占比从2007年的61.3%降低到目前的33.1%。仅药品集中采购一项,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1000多万元。
3、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提高。绩效工资合理拉大了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充分调动了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了医院在市场竞争中活力不减、人才不外流。与改革前相比,县医院职工年平均收入由2.9万元提高到6.9万元,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职工年平均收入由2.4万元分别提高到6.1万元和5.7万元,医务人员的收入明显高于我县教师和公务员。
4、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得以提升。一是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新建成的县医院门诊住院大楼即将投入使用,新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8所、村卫生室259个、城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为15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心电图、血常规分析仪、x光机等医疗设备。二是服务模式整体转变。实现了从注重诊疗到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从与大医院无序竞争到分级诊疗、分工协作,从提供专科服务到全科诊疗,从坐堂行医到上门服务的“四个转变”。三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外转率下降。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外转率分别由2009年的67%、46.5%下降到目前的36%、25%,总的外转率下降到25.85%。今年1-9月份,县医院、中医院门诊人次分别达到12.4万、2.3万,同比增长24%、64%;住院人次分别达到1.17万、1395,同比增长14%、150%;业务收入分别为5436万元、617万元,同比增长24%、168%。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85%,45岁以上人群免费健康体检率65%,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率95%,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管理率94%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84%、健康行为形成率80%。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50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县乡医疗机构。二是高薪聘请医学类专家到县级医院坐诊,通过临床帮带,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协调对口支援的三甲医院每年派出1-2批3人以上的医疗队常驻子长,帮助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建设3-5个重点科室。四是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每年派出业务骨干和新进本科毕业生各5—10名,到三级医院进行1年以上的临床进修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我县培养领军人才和医疗卫生服务人才。
2、完善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解决优质资源下沉问题。针对目前县内优质资源下不去、基层人才留不住、群众看病不方便问题,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对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照人员、业务、财务“三个统一”,行政建制、功能定位、全额管理“三个不变”,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农民就近享受优质服务“三个加强”的原则,全面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实现把90%的病人留在县域内就医的目标。
3、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探索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三会”形式的管理模式,即:在县政府层面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医院设立院务会,公立医院外部设立监事会,建立公立医院的决策、执行、监督议事机构为基本框架的“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围绕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学科建设、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的继续深化、精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积极探索。
我县医改工作虽然起步较早、收效明显,但是一些改革的制度和措施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许多难题还有待不断探索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省、市各级部署和具体要求,继续巩固、完善、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把卫生事业办成人民满意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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