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帮教工作计划篇一
为切实做好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东贡社区,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东贡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9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
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和农村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9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东贡社区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奥林花园社区工作站
2012年2月1日
帮教工作计划篇二
各社区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作用,将安置帮教与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将安置帮教做为精神文明单位、综合治理优秀单位考核依据,动员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要对本辖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的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人员明,衔接达100%、建档100%、帮教100%,安置达到85%。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清查,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清查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满释放人员的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安置帮教办公室。
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定期走访谈话制度,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组织在岗职工、退休人员、党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将安置帮教与综合治理、社区共筑共建、扶贫帮困等工作相结合,动员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社区至少确定2名重点帮扶对象与辖区单位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同时,为没有生活来源的困难人员解决低保金。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再就业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困难。
帮教工作计划篇三
为了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环境,努力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感化、教育、挽救、温暖”的基本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实行综合治理,为刑释解教人员安心生产、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见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刘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按照“三帮一”、“五帮一”成立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使刑释解教人员回乡安心、就业顺心、不受歧视,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8%以上,使刑释解教人员逐渐走上依法经营、勤劳致富的道路,实现无一人重新犯罪的喜人局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工作,将定期举办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学习班,并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由司法所组织的面对面的谈话及考察回访活动,全面掌握其思想及现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帮教措施,落实帮教对象,把安置帮教工作当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全乡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刑释解教人员回乡后遇到的困难和要求,各级党委要尽力给予帮助解决,总体是贷款优先、承包优先、招工就业优先、帮扶优先、服务优先,以超常规的措施,精心组织,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司法所及各村、各单位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要做好建档工作,落实帮教措施,档案要清楚规范,必须要有谈话笔录、帮教协议、帮教人员职责、考察回访记录,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形成不脱管、不漏管,温暖与关爱送到每个刑释解教人员心中,促使他们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3、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单位负责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将纳入年终综治考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4、要充分发挥典型作用。以点促面,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加大对典型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帮教工作计划篇四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突出抓好预防和控制重新犯罪,实行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抓示范,树典型,加强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现制订年度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的职能作用,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重点,以为全镇的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抓好安置帮教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帮教工作志愿队伍的职能作用,力争在管理和服务上有新的认识。
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基础台帐,每个对象都落实有帮教人员,注重教育,关心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时走访,做到情况及时掌握,措施及时采取,努力使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不重新犯罪,工作安心,组织放心。
1、实行分类管理,遏制重新犯罪,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个清”即: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思想动态清,生活来源清,去向情况清,现实表现清。逐一排查xxxxx—xxxxx年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中的重点对象,并建立台帐,重新落实帮教人员, 制定帮教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将重点人员以及xxxxx年回归的人员列为一类管理对象,xxxxx年回归的人员列为二类管理对象,其余列为三类管理对象。并按时间分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每月与派出所等部门核对一次,确保底数一致。
2、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作用。镇安置帮教工作站要与工、青、妇、民政、工商、税务、个体劳协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帮教作用。共青团要认真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和“下岗青少年再创业行动”活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团结青年为刑释解教人员办实事、献爱心;妇联要把提高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爱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管理目标和“ 五五”普法规划,将她们列入重点教育人群,配合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生活、住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认真做好“两不四自”工作,及时总结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例,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法治化的途径。
帮教工作计划篇五
一、首先找家长谈话,与家长沟通。让他们懂的父母的爱对于孩子有多么重要。然后找学生谈话,从思想上引导,让他知道初中学生该做些什么,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二、对他们的行为严格管理,要做到有耐心而且要有细心。三、让班级的学生去接触这些身上有缺点的学生,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四、要努力挖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让他们知道自身的价值。树立自信心。五、多次邀请派出所的同志来校作法制教育讲座,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青少年犯罪是当前犯罪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其起因多因鸡毛蒜皮的小事,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一时头脑发热,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结合身边的案例教育学生,起到了明显的教育效果。
六、邀请艺术团来我校进行每年一次的文艺演出,以生动感人的艺术形式给学生以直观的认识,教育学生树立基本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帮教工作计划篇六
为切实做好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降低恶性案件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增强做好安置帮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想到支持,发挥整体效能,达到综合治理。
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查清,通过排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压滤机滤布建立地区间的通报、协查制度。
要继续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敖山派出所、场综治办要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住处报告制度和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
我们创造条件,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础,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选好,滤布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以此加强管控,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人员给社会治安的危害。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将其与青少保持创建文明家庭“四进社区”基层安委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中,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道德、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
帮教工作计划篇七
2018年,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宜昌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办发〔〕5号文件、鄂办发〔〕4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为重点,加强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2018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做到零脱管、零漏管、零重新犯罪,就业安置率90%,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办理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今年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
(一)全面推行风险评估和心理矫正。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规范各类评估指标的运用,严格风险评估程序,并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在管理中要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务工经商、迁居、请销假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今后对未经批准的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活动区域的应视同脱管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重点对象名册,对重点对象要一月一次走访、一月一次谈话教育、一月一次心里咨询。通过管理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的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坚决杜绝、制止非监禁刑罚执行的随意性。积极运用心理矫正方法,强化帮教效果,提高矫治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认真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明确和规范分阶段教育内容,深化个案矫正。在入矫教育阶段,要结合判决书引用《刑法》条文的内容开展在刑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其认罪服法。在常规教育阶段,要侧重进行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培养健康人格。各镇(街道)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集中常规教育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签到记录、有教案、有记载。在解矫教育阶段,重点围绕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教育,帮助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纠纷和困难,巩固矫正成果。
(三)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办法》的规定,加大行政考核奖惩和推进司法奖惩的力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组织、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认真落实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行政考核和司法奖惩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奖惩程序,提高奖惩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充分激发、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主动性。
(四)认真落实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各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要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调查的常态运行机制,明确调查范围、细化调查环节、规范调查文书,严格调查时限,努力提高审前调查结果在法院审判环节的实际运用。
(五)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和手段。各镇(街道)要按照《宜昌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队伍。年内力争在每个镇(街道)聘请1至2个专职社工,每个村(社区)聘请3至5个“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加强村(社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搭建基层一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平台。凡有社区矫正或安置帮教对象的村(社区)都应建立工作站。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加强社区矫正司法e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要深入开展“增强执法意识,促进规范执法”活动,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全方位、全程性地规范运行。要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数据化传输。要按照《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业务台帐和档案》要求,全面启用和统一规范基础业务档案。
(一)深入开展摸排登记工作。6月底前开展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做到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5年内刑释人员和3年内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档案齐备。对刑释解教人员中去向不明人员、三假人员(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流动人员、人户分离人员要查找核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要相互通报配合,以确保摸排登记工作的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衔接工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制度,建档率100%。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报到时“三个一”的个人档案(一次谈话记录、一份帮教责任书、一份就业计划书)。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预防和减少因脱管失控引起的重新犯罪。各司法所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要求,认真执行安置帮教工作季报制度,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和数据信息的准确无误。
(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创业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及符合低保、“五保”和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要给予社会救助,落实有关社会保障措施。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加强与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动员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子女参与“志能关爱工程”,实现志能激发、技能培训、就业到岗、全程关爱。认真落实鄂办发〔〕45号文件要求,将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四)积极做好帮教工作。落实帮教责任,建立“一帮一”、“多帮一”帮教制度,建立跟踪回访、定期谈话、信息报告制度等,做到去向明、底数清、信息准、不失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帮教工作。积极探索把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向家庭延伸,增强服刑在教人员自我改造的勇气和信心,帮助解决服刑在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增强工作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至少要召开1至2次工作会议。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拟在4月召开第一次全会,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并抓好督办落实。
(二)加强目标考核。各镇(街道)要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把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安置、帮教情况及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和工作经费保障等情况纳入考核重要内容。要建立重大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成员单位每年要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办1—2件实事,从今年起对成员单位实行年度述职和年终工作考核,述职、考核结果纳入综合治理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镇(街道)要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领导机构工作经费,两类人员监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专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社区矫正改造积极分子和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代表,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从多方面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努力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改造积极分子和刑释解教“三好”。
帮教工作计划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清水铺镇社会稳定,根据有关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清水铺镇实际,拟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大、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要切实加强衔接工作,严防重点人员漏管失控。安置帮教工作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巩固改造成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环节,也是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并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坚持“各负其责、超前落实、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刑释解教衔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衔接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对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人建立档案,落实帮教责任人,落实一人一档一卷,坚决杜绝脱管、漏管。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认真查找核实,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二)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实现帮教率100%,安置率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三、工作方法和要求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村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吸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帮教,每月帮教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继续实行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进入低保之前签订承诺书,村留存一份、报送一份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络化管理,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要争取工商、税务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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