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事故反思总结 安全事故通报(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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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事故反思总结 安全事故通报(模板14篇)
时间:2023-10-18 13:16:02     小编:雁落霞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一

理工学院保卫处:

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yzh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jsw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j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j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ll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yzh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一食堂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二

通报批评是指某一主体将行为人的有关缺点和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行为人或其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一种措施,那么对于安全事故的通报批评该怎么写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通报批评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司所属各单位:

自20xx年x月x日公司“百事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都积极相应,认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公司的安全事故也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尽管如此,部分单位在活动开始以后还是发生了重大未遂安全事故和职工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简要通报如下:

1.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16:30分左右,炼铁厂机修工段员工岳现强在进行煤气裂缝焊接过程中,因本人安全意识差和煤防站监护不到位两方面原因造成煤气中毒,经紧急抢救现在已经恢复正常。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下:责任人岳现强100元,厂长李建山、生产副厂长姚红星、设备副厂长吴克旺各考核100元,维修负责人赵庆福50元,维修日班班长张晓林30元,煤防站现场监护人王连勇100元。

2. 炼钢厂天车小钩坠落事故:20xx年x月x日上午11点左右,炼钢厂3#天车在给转炉兑铁水过程中,发生小钩钢丝绳断裂、小钩坠落事故,属于重大未遂安全事故。经专业人员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为钢丝绳落槽后天车工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决定对当班天车司机刘海涛考核200元,天车车间主任李维利考核50元,当班天车班长李忠双考核30元,炼钢厂安全员朱树升考核10元。

3.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xx年x月x日下午4点左右,炼铁厂一车间2#布袋操作工叶茂盛(19岁)在进行煤气阀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叶茂盛仍然没有脱离危险,虽然已经没有危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能够完全康复的可能性较小,很可能造成植物人或间歇性痴呆,目前公司正在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全力抢救。事故原因分析:叶茂盛在没有听从班长的指挥、没有通知煤防站人员进行监护、没有佩戴任何煤气防护器材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到煤气布袋上开净煤气阀门,被净煤气熏倒。属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事故。具体考核事宜将根据叶茂盛的受伤恢复而定。

以上三起安全事故均属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因此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安全教育,彻底进行安全隐患查找、整改,认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和学习,坚决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以上安全事故,公司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既定日程,认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梳理、完善、学习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x日前务必完成,标志性成果是将经过修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由公司统一印发,未完成单位考核第一责任人100元,每托后一天增加考核20元(主要考核单位为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制氧厂)。

2. 在10月x日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标志性成果是30日前将职工上交的安全隐患以电子版形式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将根据隐患情况进行分类,对于公司采纳的建议,除了责成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外,将对建议提出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未按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单位,将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专、兼职安全员30元。

3. 公司生产技术部将组织煤煤防站人员对煤气作业区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煤气知识培训,对于组织不利的单位,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考核100元。(添附各单位上报的参加煤气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日程表)。

添附: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参加煤气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表。

学校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至24日集团本部发生2起轻伤事故,现将这二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棒材一厂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13点50分左右,棒材一厂一线丙班精轧调整工##在协助8#机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右手小拇指被导位压至骨折。当时,该班在实施检修换槽装导位,精轧调整工##被带班长安排在8#机协助安装。在安装导位的过程中,行车未能准确将导位起吊至安装位置正上方,需借助外力将导位推到位。在此情况下,##右手推导位,左手打手势,指挥行车工##1将吊钩微微下降。而行车工在收到指挥信号之后误理解为需微微向北移动,结果两人因沟通与操作失误致使导位翻身上翘,导致##右手小拇指被压至骨折。

2、事故原因:

(2)行车工##1在接收到不规范信号手势之后,不经确认即开动行车;

(3)将钢丝绳从导位孔中心穿过以实施导位起吊安装存在安全隐患。

3、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条规

定,对此起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2)行车工##1负次要责任,考核200元;

(3)轧机组长,负领导责任,考核200元;

(4)带班长,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5)责成棒材一厂立即组织所有指挥人员开展有关《起重指挥信号图》等行车指挥知识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

二、炼钢厂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18点40分左右,炼钢厂甲车间修磨组,修磨工##在与行车工##1配合装车的过程中左手食指与中指被圆管坯夹至骨折。当时,##在车上,车辆头朝正南停放,车内共需装5吊圆管坯,车厢内已装有三吊九根圆管坯(230*9000,平放)。在装第四吊圆管坯时,行车工把坯起放在了车厢中间而不便于继续装第五吊,##遂示意行车工重新起吊圆管坯向西放。当行车工重新起吊圆管坯向西移的时候,坯开始晃动,坯一头也移至了车厢外,无法放到位。见此情况,##便用手去扳坯,而就在这时,坯的另一头碰到了车厢插桩,致使3根圆管坯重叠起来夹到了赵伟俊的左手,导致##左手食指与中指骨折。

2、事故原因:

(2)修磨工##在与行车工配合装车时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遵守操作规程,

不该用手去扳坯,在坯重叠起来时也未能及时将手移开;

(4)双方配合作业时,没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3、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条规定,现对此起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2)修磨组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行车主管,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以上两起安全事故,虽然是轻伤,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集团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分厂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年月日

各车间(部)室:

20xx年x月x日11时左右,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在清理干燥塔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填料自燃事故,所幸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损失。

一、 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上午,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正常停车清理系统,副主任xxx安排带班班长xxx带两名操作工清理干燥塔,10时左右,干燥塔人孔盖被打开,当时干燥塔塔釜和塔头温度均为109℃,经检查塔釜内脱落的填料不多。因需要进入塔釜内检修,未将人孔盖关闭。11时左右,发现塔釜底部着火,经及时扑救,明火很快被扑灭。

二、 事故原因

1、 干燥塔保温蒸汽未关闭,塔内温度过高,达到塔釜内残余物料的着火点;人孔盖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为可燃物提供了足够的氧化剂。塔釜内的残余物料着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作业人员对干燥塔在清理、检修工作中的危险认识不足,为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

3、 对清理干燥塔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对干燥塔清理作业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车间对干燥塔清理工作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 纠正、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全车间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车间人员的自我防范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2、制定特种备检修规程及检、维修方案;加强设备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监护;针对车间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各工段,班组组织讨论,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危险做出明确的判断后,方可操作。

3、针对精制塔和干燥塔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在塔顶加水管和氮气管,在清理和检修之前对塔内进行降温和置换,确保安全。

四、 处理决定

1、 对此次事故责任人xxx、xxx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二胺精

制工段全体人员第二季度安全兑现奖。

2、 分管副主任xxx未及时关闭蒸汽阀门导致事故的扩大,对此次

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处罚500元。

3、 车间安全员xxx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但在事故处理时表

现积极,不予处罚。

4、 给予车间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1000元。

xx年x月二十九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三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发生安全事故时需要进行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通报格式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车间(部)室:

20xx年x月x日11时左右,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在清理干燥塔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填料自燃事故,所幸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损失。

一、 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上午,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正常停车清理系统,副主任xxx安排带班班长xxx带两名操作工清理干燥塔,10时左右,干燥塔人孔盖被打开,当时干燥塔塔釜和塔头温度均为109℃,经检查塔釜内脱落的填料不多。因需要进入塔釜内检修,未将人孔盖关闭。11时左右,发现塔釜底部着火,经及时扑救,明火很快被扑灭。

二、 事故原因

1、 干燥塔保温蒸汽未关闭,塔内温度过高,达到塔釜内残余物料的着火点;人孔盖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为可燃物提供了足够的氧化剂。塔釜内的残余物料着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作业人员对干燥塔在清理、检修工作中的危险认识不足,为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

3、 对清理干燥塔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对干燥塔清理作业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车间对干燥塔清理工作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 纠正、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全车间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车间人员的自我防范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2、制定特种备检修规程及检、维修方案;加强设备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监护;针对车间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各工段,班组组织讨论,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危险做出明确的判断后,方可操作。

3、针对精制塔和干燥塔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在塔顶加水管和氮气管,在清理和检修之前对塔内进行降温和置换,确保安全。

四、 处理决定

1、 对此次事故责任人xxx、xxx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二胺精

制工段全体人员第二季度安全兑现奖。

2、 分管副主任xxx未及时关闭蒸汽阀门导致事故的扩大,对此次

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处罚500元。

3、 车间安全员xxx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但在事故处理时表

现积极,不予处罚。

4、 给予车间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1000元。

20xx年x月二十九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1x年x月xx日,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投·长信蓝郡”(一期)公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xx日20时30分左右,2名施工工人在进行维修井架顶部轮轴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高空坠落,当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做出暂停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暂停期自201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止。同时我厅将把该事故抄送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本公司在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抽查。

今年我省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实施安全质量行为的履约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同时要加强台风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x年x月x日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深刻,给我市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等领域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1、8月13日,山东省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在曲阜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0月5日,中煤集团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裕隆圣都花园项目部20#楼,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10月8日,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施工组织不合理、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重。

2、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落实安全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

3、相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力。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一)8.13奥体中心体育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撤销柏卫如项目负责人职务;吊销项目部安全员乔辉安全员资格;责成该公司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10.5裕隆圣都花园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对项目经理王振会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吊销项目部安全员王树成安全员资格;对该公司在建项目实行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10.8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免去孔令斌安全环保设备科科长职务、俞桂成机修车间主任职务;吊销机修车间安全员杜保国安全员资格,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期发生事故的几家公司和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企业自身和施工现场开展一次严格的自查自纠,聘请专家,彻查隐患,铁腕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凡是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限处罚,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监控,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三)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凡是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采取停工停业措施,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一律退出曲阜建筑施工市场。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从快从严从紧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要依法进行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四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深刻,给我市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等领域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1、8月13日,山东省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在曲阜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0月5日,中煤集团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裕隆圣都花园项目部20#楼,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10月8日,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施工组织不合理、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重。

2、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相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力。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一)8.13奥体中心体育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撤销柏卫如项目负责人职务;吊销项目部安全员乔辉安全员资格;责成该公司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10.5裕隆圣都花园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对项目经理王振会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吊销项目部安全员王树成安全员资格;对该公司在建项目实行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10.8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免去孔令斌安全环保设备科科长职务、俞桂成机修车间主任职务;吊销机修车间安全员杜保国安全员资格,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期发生事故的几家公司和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企业自身和施工现场开展一次严格的自查自纠,聘请专家,彻查隐患,铁腕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凡是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限处罚,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监控,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三)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凡是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采取停工停业措施,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一律退出曲阜建筑施工市场。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从快从严从紧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要依法进行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五

安全事故可大可小,大可危机生命,安全事故处罚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处罚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近期,接连发生两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给通信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暴露出通信工程施工中存在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收到事故报告后,部领导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方针,查清原因,通报全行业,坚决把不按规程办事和层层转包的趋势遏制住,杜绝事故的重复发生”。目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已批复了对两起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

3月28日,施工单位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在安装湖北随州移动分公司的一座移动基站发射塔时,由于铁塔塔基底座12个螺栓和螺母有11个不配套,导致其中11个螺母安装不上,为赶工程进度,3名施工人员在铁塔底座没有固定、现场无监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上塔作业,当铁塔安装到25米左右,因铁塔的底座螺丝固定不到位、拉绳的拉力及作业人员的作用力等因素导致铁塔重心偏离,铁塔往拉绳方向倾倒,在塔上作业的3人随塔倾倒摔下被砸死,在塔下拉绳的1人也被倒下的铁塔砸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二)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

5月29日18时许,施工单位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1名施工人员在武汉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光谷长城坐标城”工地的一个信息网络人井内,进行光缆布放施工时发生晕倒,下井施救的3名工友因施救不当造成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性质认定

(一)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事故发生认定的直接原因为:铁塔安装严重违规操作。间接原因认定为:1.施工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登高架设作业中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2.监理单位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在施工方未按程序及时通知的情况下,也未及时派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工程监理。

事故性质认定:该事故是因铁塔安装严重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而造成的物体打击类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

湖北省武汉市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事故发生认定的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检测,未佩带防护用品,施救人员盲目下井施救,最终均因缺氧昏倒在井内污水里,造成事故伤亡扩大,酿成较大事故。间接原因:1.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2.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3.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4.河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井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5.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

事故性质认定:该事故是一起施工人员违章下井作业,井上人员盲目施救,企业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落实不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较大责任事故。

两起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得力;二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专职安全员不到岗,施工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行为严重;三是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未全覆盖,一线施工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和救援常识严重缺乏;四是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企业的习惯性违章作业没有采取制止措施;五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未按规定严格要求,未尽到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协调责任。

三、相关处理意见

(一)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是: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州建设项目停工整顿;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给予年收入40%的经济处罚;对该公司主管安全的综合部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降职处分;对该公司塔桅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塔桅部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撤销塔桅部经理职务的处分。对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州建设项目进行停工整顿,对作为该分公司湖北移动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副总经理依法给年收入40%的经济处罚,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作为该项目主要安全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降职处分。要求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整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写出自查整改报告。

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是:给予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经济处罚20万元;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议给予开除处分;对法人代表处以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河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员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我部处理意见

为深刻吸取两起事故的教训,我部决定对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事故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理意见,在企业内部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并将有关处理和整改情况于11月10日前上报我部(通信发展司)和所在省通信管理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行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防范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电信企业及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我部的相关规定,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建设速度、建设成本的关系,深刻反思本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排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二)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20xx]111号),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要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明确各环节、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与责任人的业绩考核挂钩,逐级负责、逐层落实;二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彻底消除薄弱环节、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的隐患,杜绝违反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三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工程的管理,防止因无资质参与工程建设、资质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造成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三)深入开展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施工现场人员培训

施工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费专款专用。必须配备安全生产工具用具和防护用品,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装备,降低安全风险;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企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应达到100%;对登高人员、井下作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要经过专门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加倍重视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流动性大的特点,保证施工人员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个人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这两起安全事故的教训,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紧盯不放。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事故个人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建设、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导致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警钟长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附件:1.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移动随州移动分公司“3.28”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略)

2.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的批复(略)

年十月二十一日

各车间、部门:

10月19日15:25分左右,二车间20组在揭窖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窖泥箱合页伤人事故,为警示公司广大职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公司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调查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现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20xx年10月19日14点30开班,2车间20组班长××安排操作工××负责揭窖作业。在15点25分左右揭满一箱窖皮泥后,由行驾人员××将泥箱吊运至泥坑上方,××打开泥箱合页卸出窖皮泥,卸完后进行关闭合页作业,由于合页关闭困难,××第一次向上推动合页,但并未关闭,又再一次进行关闭作业,在第二次进行关闭过程中该操作人员不慎将左手中指伸入合页及箱体内部,由于合页关闭困难需较大力度操作,故该操作人员在关闭操作时用力过猛造成左手中指受伤。随后该人员将事故报告车间相关负责人并送医治疗,经医学检查及鉴定该人员为左手中指前端末节毁损伤,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该人员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属轻伤。事故发生后2车间当即将情况报告至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随后安全办工作人员对此事故展开全面调查,除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及原因外,安全办还对该操作人员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解,但未发现该人员安全教育等相关记录并且还了解到二车间在9月中旬已发现该窖泥箱存在关闭困难的安全隐患并告知设备计量部××需安排维修,但由于该设备属于新购设备还在试用阶段,设备计量部××当即通知该设备厂商要求其维修,直至事故发生为止供货厂商仍未对该设备问题进行处理。

二、事故责任分析1、事故当事人××在关闭窖泥箱合页操作时未对作业环境及设备进行危险源辨识,操作过程中存在违章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故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2、2车间副主任××、班长××未对唐××进行相关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缺陷)且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停止使用(物的不安全状态),负该事故的管理责任;3、设备计量部××未及时安排设备厂商进行维修,存在协调不到位等情况(管理方面的缺陷),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1、事故主要责任人:伤势痊愈复工后,重新接受三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作业;2、事故管理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两名责任人各进行人民币100元处罚;3、事故次要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其进行人民币100元处罚;四、事故整改措施1、要求各车间、部门需加强对各班组、科室人员及设备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oa、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对反馈等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处理请立即报告安全办;2、要求各车间、部门需自查各自安全教育情况,对未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教育记录不完善等情况及时整改,安全办将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3、加强相关方的管理,设备计量部、采购部共同催促供货厂商加快设备维修;4、加强各车间、部门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还处于公司级层面,未能将安全文化及安全一票否决权深入基层和部门,且该次事故也反映出公司各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中协调、协作不到位以及相关方管理办法的缺失,望公司各部门及全体职工以安全为天职,牢记安全责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尽心尽职,为公司安全发展多做贡献。

特此通报

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

10月28日

各部门

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年九月二十三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六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需要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通报检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事故通报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7月12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相继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2月23日,贺村镇浙江江山虎球水泥有限公司(衢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3月3日,贺村镇郑建英(个体工商户)锯板厂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16日,峡口镇江山市韩丽装饰材料厂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这3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关单位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与保障,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做好道路交通、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有效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绿色保险”机制作用,通过第三方保险、服务机构的服务与帮助,推动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江安委办〔20xx〕4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竹木加工、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大对道路交通“三超一违”现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路面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督促道路客运、货运企业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驾乘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事故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要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三违”现象的整治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范火灾、高空坠落、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切实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现场施工规范。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着重抓好登高、动火、起重吊装、涂装、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及电焊等作业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范职工上岗操作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现象,确保生产安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易燃物品储存、使用,加强喷漆、电气焊等作业的现场管理,并保障防火间距和通道畅通,完善消防设施配备,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竹木加工、工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工商贸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规范作业行为,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同时,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1日

1、 事故经过:

x年xx月xx日上午点到点,生产部检查员在对入库钢管进行检查,对打包的钢管进行拆装,当用钢丝钳剪断捆绑物时,被散落的钢管砸伤脚部至左脚踝外伤。

2、 事故原因:

(1) 安全意识薄弱;

(2) 缺乏工作经验;

导致工作过程中站立位臵不对、工作方法不当,导致钢管滚落,砸伤左脚踝。

3、 事故性质:轻伤事故。 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安全、事故 报告书》调查核实,以及“安全奖”的定义范围,扣除事故员工当月的安全奖。

这次事故虽然是轻伤,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工作还存在不足。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公司员工通过这次事故应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公司为您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安全的现行法规,期望员工也遵守安全规则,在您工作或下班时,当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您有责任报告有关人员排除。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

x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七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4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4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有限公司“1.3”墙体坍塌事故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经审批、发包给无资质人员等违法行为,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两起事故都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反映出属地政府未按属地化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个企业发生事故要对其在全市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个工程发生事故要对其单位在全市承揽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退出青岛市场,真正体现行业监管的作用。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决策指挥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不走形式和过场,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做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年四月十三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八

电力是以电能作为动力的能源,对于所发生的的电力安全事故需要进行通报具体情况。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电力安全事故通报,供大家参考!

20xx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严细的作风,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保持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态势。20xx年,全国电力生产、电力建设没有发生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特大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

20xx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死亡事故48起,死亡1xx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电力建设人身死亡事故35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减少3人。20xx年重大人身死亡事故15起,死亡6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20xx年,全国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起数大幅度下降,其中,电网事故48起,同比减少26起;设备事故226起,同比减少201起。

一、重大电网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电网事故1起。

7月1日,华中(河南)电网因继电保护误动作、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等原因引发一起重大电网事故,导致华中(河南)电网5条500千伏线路和5条220千伏线路跳闸、32台发电机组退出运行。事故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省,河南省电网减供负荷276.5万千瓦,华中电网损失负荷379.4万千瓦,电量损失合计280.46万千瓦时,系统功率振荡期间频率最低为49.11赫兹,华中东部电网与川渝电网解列,华中电网与西北电网直流闭锁、与华北电网解列。

二、重大设备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设备事故2起,都发生在广西来宾b电厂:

1.3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江边水泵房设备的控制和通讯完全中断,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循环冷却水泵站48伏直流系统的整流充电器的投退控制开关没有防止误动的保护罩,被通风系统维护人员误碰断开,使蓄电池长时间放电造成循环冷却水泵站直流系统低电压故障,而直流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安全防护不足,故障信号没有传送到机组控制室报警,贻误了处理时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2.6月29日,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企业广西来宾b电厂(2台36万千瓦燃煤机组)因电厂循环冷却水泵房配电室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引起机组的4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造成两台机组停运,全厂对外停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dcs发出错误信号致使液压泵380伏交流电源接触器跳开,而循环冷却水泵液压站系统的设计存在缺陷,液压站380伏交流电源失电后四台循环冷却水泵跳闸动作,机组冷却水中断,导致两台机组被迫停运。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0xx年,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5起。其中,电力生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4人;电力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起,死亡64人。分别为:

1.3月2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的分包单位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地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机坑侧墙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2.4月11日,山东省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清理管沟基底时,发生局部塌方,将1名施工人员埋入,沟上的4名施工人员随即跳入沟内救人,此时管沟再次发生塌方,除1名后跳入的施工人员成功逃生外,其余4人死亡。事故认定为因违章施工和救援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

3.4月12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硗碛水电站调压井施工过程中,井壁岩石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4.5月6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省阿坝州柳坪水电站施工中,闸坝右岸边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5.5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在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西柏坡第二发电厂三期工程5号机组第二阶段吹管工作过程中,由于消音器端部挡板焊口开裂吹落,致使高温高压蒸汽吹至化学车间试验室和控制室,造成11名人员伤亡,其中7人死亡, 4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消音器在设计、制造上存在严重缺陷,同时也反映出租赁消音器时把关不严,采购、入场和安装检查均未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隐患,对安全措施会审不严,暴露了各有关单位在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6.5月30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三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阿坝州理县古城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引水隧洞顶拱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7.6月28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五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白市水电站施工过程中,布置在电站大坝消力池的门机倾覆,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门机超重超载,安全保护装置失效。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8.7月2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云南省戈兰滩水电站施工中,项目部拌和站营地后边坡发生滑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9.7月4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竹山电厂扩建工程中,在拆卸一台60吨龙门吊的准备阶段时,龙门吊倒塌,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提前拆除了龙门吊主梁与刚性腿连接螺栓,导致龙门吊失稳,支腿偏斜而坍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0.10月7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湖北十堰市房县三里坪水利枢纽工程中,左坝肩发生滑坡坍塌,造成6人死亡。该起事故的发生虽与现场地质结构复杂、降雨等自然因素有直接关系,但存在现场开挖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地质构造的复杂性,现场支护措施不到位,有关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等问题。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1.10月18日,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德州电厂二期3号机组脱硫装置试运行过程中,旁路门突然关闭,导致烟气阻塞,烟道压力增高,烟道脱硫系统烟气入口挡板对面侧墙向外侧倒塌,坍塌物将其下方脱硫现场临时工作间砸塌,致使工作间内7人被埋,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之中。

12. 11月3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九工程局的分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水电建设公司在湖南省铜湾水电站进行预制梁桅杆起重移动作业时,桅杆起重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的指挥操作不协调,底座向前移动过多,导致主杆后仰,重心失稳;起重机的揽风绳布置不合理,受力不均匀;现场突然断电使揽风绳卷扬机无法启动,导致发生后仰的起重机不能复位,发生倒塌。该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13. 11月16日凌晨1点左右,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局在贵州省中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双河口水电站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砂石运输车在料场斜坡段行驶时,汽车刹车和方向失控撞向路边2间工棚,致使工棚中熟睡的民工6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初步认定为交通运输意外事故。

.12月27日,甘肃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甘谷电厂扩建工程进行塔吊安装过程中,塔身连接部位断裂,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将在塔机平台上进行安装作业的10人摔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塔吊未定期检验,长期疲劳使用而造成坍塌。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15.12月28日,辽宁省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a侧原煤斗堵塞,该厂燃料部5名员工进行处理时,违章进入煤仓作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致使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违章作业,事故初步认定为责任事故。

通报的15起电力生产、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中除6起事故是自然灾害引起的非责任事故外,其余的9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44人,占总伤亡人数的65%。究其原因,主要存在现场安全监督不规范、安全监察人员不到位,违章现象严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不完善;对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原因。

这些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反映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安全责任制没有做到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出现缺位等问题。希望各电力企业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各级各类

应急预案

,并加强演练,做好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电力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属地关系应当立即向电监会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事故规律,采取切实措施,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年月日

某电厂火灾事故通报

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b、c 电动给水泵运行。调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机运行,a 磨煤机备用,a、b 电动给水泵运行。

(一)事故经过

20xx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20 分左右,安装单位人员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2 炉#1电缆竖井 8.7 米标高处有火情,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16 时 20 分左右,#2 机机组长相继接到#2 炉巡检员和#1 炉巡检员报告,汇报#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冒烟,机组长通知电建公司试运现场负责人派人检查。16 时 23 分,集控楼火灾报警系统发 8.7 米层火警(事故后核对设计图为发变组保护室),值长派#1 机组巡检员检查火警情况。巡检员首先检查机侧 8.7 米层#1 机 10kv 配电室和励磁小间无异常,然后返回集控楼 4.2 米层,检查发现锅炉 400v 配电室内有烟从东墙处穿墙电缆桥架进入,但没有明火,立即汇报值长。随后巡检员检查与锅炉 400v 配电室相邻的汽水取样间未见异常,又返回锅炉 400v 配电室,发现东侧穿墙电缆桥架处已经着火,随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长汇报。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发变组保护e柜“出口断路器全停”报警灯亮,同时发现东南角天花板处有烟雾冒出,保护室外走廊吊顶有烟雾冒出,汇报机组长,要求增派人员查找火源。

16:31:23,#2 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作,汽机跳闸、锅炉“mft”动作,10kv 厂用电切换不成功,#2 机交流润滑油泵未联启,直流润滑油泵联启,空、氢侧直流密封油泵联启。约 16 时 37 分,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轮机 ast 电磁阀直流电源因直流馈电屏(发变组保护室内)烧损失电,“ets”保护动作机组跳闸,厂用电切换成功,交流润滑油泵联启。16:58:00,#1 高备变跳闸,厂用电全部失去,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处置情况

1.#1、#2 机组跳闸后,运行人员立即破坏真空,切断空冷岛汽源,关闭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热器管道气动疏水门,关闭汽机本体疏水手动门,执行汽轮机闷缸措施,并进行发电机排氢,将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却水、开式水、闭式水放水。

2.事故发生后,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电厂、电建单位人员进行灭火及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调集救护队60 人现场救援。17 时 40 分,现场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时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厂区照明恢复;29 日 3 时 30 分,厂区换热站恢复运行。

三、事故原因及扩大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集控楼 0 米精处理#1 检修电源箱进线电缆,在#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存在缺陷,长时间电流热效应导致绝缘破坏,造成电缆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电缆型号为 zrc-yjy-1,规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扩大的原因

1.事故段电缆阻燃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现场燃烧试验,直观判断该段电缆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现场截取样段委托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检测院检测,电缆检测结果为阻燃试验 c 类不合格(检测报告有附件,通报略)。

2.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东北电力设计院对现场防火封堵检查情况结论有附件,通报略)。

3.16 时 27 分 50 秒,#2 炉 b4 等离子点火装置因控制电缆烧损短路,使绝缘已被烧损的直流输出电缆在起火区域拉弧放电 57 秒,进一步助推了火势的发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势蔓延走向

约 16 时 20 分,#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 电缆竖井结合部电缆着火,由此引燃周围电缆(该区域电缆密集,为多路电缆交汇处),火势沿电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路经#1 电缆竖井,在受限空间内加速燃烧,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快速上行;一路沿#2 炉 a 磨西侧 7.5 米标高电缆桥架向南蔓延到#2 锅炉侧;一路经#2 电缆竖井向上蔓延至#2 炉热一次风道上方电缆桥架。

火焰在#1 电缆竖井内向上蔓延,经与#1 电缆竖井相连的穿墙桥架相继进入 8.7 米层等离子配电室和 4.2 米层锅炉400v 配电室。火焰进入 4.2 米层锅炉 400v 配电室后,沿电缆穿层孔洞上行进入 8.7 米层发变组保护室。

在#1 电缆竖井中,烟气上行快于火焰的上行,烟气从通往 8.7 米层电缆桥架穿墙处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顶夹层内,充满整个吊顶夹层,经该夹层内墙上的四个照明线管穿墙孔洞直接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导致发变组保护室靠近孔洞的感烟测点在 16 时 23 分首先发出火灾报警。

四、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估算为580万元左右,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影响:#1 机组停止向电网供电。

五、事故暴露问题

1. 事故段电缆制造质量不良是本次电缆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势扩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电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质量检测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设备验收、现场检验各环节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

2.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严,擅自改变设计,电缆封堵质量不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3. 监理单位未能按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验收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得以实施和通过验收,暴露出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精力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

4.电厂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管控。电厂工程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素质不够,导致部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和质量不合格的电缆通过验收。

5.电厂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不合理,火灾发生时,报警信号只标明层高范围,不能准确报告火警具体位置,不便于运行人员准确判断。暴露出该厂消防管理重视不够,消防设计审查不严等问题;事故还暴露出电厂和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识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问题。

6.电厂部分员工缺少现场工作经验,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暴露出该厂员工培训工作开展不深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7.工程单位对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严,公司相关部门在历次监督检查中督导管理力度不够,整改监督不及时、不彻底,全过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为期 30 天的安全专项活动,总结事故教训,全面反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评估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问题,降低安全风险,切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到货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管理,尤其要加强抢修恢复期间电缆质量检查、电缆接头制作工艺检查和电缆桥架封堵施工质量检查,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3.电厂要举一反三,对全厂电缆防火封堵进行彻底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电缆防火封堵标准进行整改,确保电缆防火封堵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有效发挥作用。

4.电厂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

规章制度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电厂要强化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细化各部门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职责,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6.电厂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配齐应急抢险器材,加强与周边电厂、煤矿等单位的应急联动,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7.电厂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通过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员工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

8.电厂所属公司要加强基建管理,相关部门要真正落实责任,细化对基建项目设计、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基建项目高标准投产。

9.电厂所属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反思主题活动,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夯实安全基础。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电缆厂生产的型号为 zrc-jy-1 电缆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主要责任。

2.电建位施工的电缆桥架防火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不到位且对电缆防火封堵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得以验收通过,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4. 电厂所属公司及电厂对基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购电缆到货验收和电缆封堵施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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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九

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身份证:xx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调查组成员签字: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十

各有关部室、项目部:

现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2005年3月以来19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从所通报的十九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不难看出,高空坠落、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是多发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对此,各项目部要结合在监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有计划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控制工作。识别可能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2005年3月以来19起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通报》

八月二十二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十一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对于安全事故处理之后需要将情况进行通报,以便告诫人们不要犯同样错误。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近期安全事故通报,供大家参考!

11月21日2时30分,x省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发当时在井下作业的528名矿工中,有420人成功升井。最终确定该事故共造成108人死亡。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23日说,根据对x11〃21”瓦斯爆炸事故的现场初步分析,事发矿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

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通报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7月xx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月20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期以来,安全生产事故呈多发态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月11日,汽车城某汽车销售店内发生一起2人受伤的压伤事故。维修人员在维修车辆升降平台时,该平台突然下降,2名维修人员均被压在平台下,所幸平台下降到地面时不再下降,而平台地面下还有40公分操作空间,2人经送医院抢救,均无生命危险。经查,该店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运管部门已责令该店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

通知书

。目前该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1日,白沙路街道三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氨违规排放事故,造成疏散人员共计70余户。经查,该公司正在对冷库进行检修,大部分液氨已经按规定抽出收集完毕。21日夜晚,剩余液氨排入水箱,多余部分从公共下水道进入河道,强烈的刺激性液氨挥发,引起周边群众恐慌。目前,该案正在由市环保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5日,xx街道九易堂古典足道内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物体打击事故。经查,该店处于重新装修前,正将原装修设施拆除、清运。拆除施工过程中,拆除工人不慎被一大块青石(用于墙面装饰)砸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上述事故原因,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偶然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未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的体现;特别是春节过后,随着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恢复生产、建设工程相继恢复施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仓促上岗等原因所致。近期,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公安部门也将专门通报。为有效遏制当前事故多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务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上述事故为鉴,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侥幸和厌倦懈怠心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要认认真真找短板,扎扎实实补短板,严防各类事故。

二、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新职工上岗、转岗培训专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春节后新职工上岗、转岗前安全培训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同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所管辖生产经营单位及建筑工地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新职工上岗、转岗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员工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对未按规定组织新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以事故为导向,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事故发生;要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实际,全面分析风险隐患,对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年初就制定切实可行的

工作计划

、工作措施。同时,对之前发现、目前尚未确认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每个事故隐患都能按期、按要求得到彻底整改。未能按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等各种途径,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大力宣传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努力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14日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深刻,给我市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等领域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1、8月13日,山东省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在曲阜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0月5日,中煤集团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裕隆圣都花园项目部20#楼,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10月8日,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施工组织不合理、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重。

2、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落实安全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

3、相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力。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一)8.13奥体中心体育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撤销柏卫如项目负责人职务;吊销项目部安全员乔辉安全员资格;责成该公司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10.5裕隆圣都花园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对项目经理王振会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吊销项目部安全员王树成安全员资格;对该公司在建项目实行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10.8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免去孔令斌安全环保设备科科长职务、俞桂成机修车间主任职务;吊销机修车间安全员杜保国安全员资格,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期发生事故的几家公司和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企业自身和施工现场开展一次严格的自查自纠,聘请专家,彻查隐患,铁腕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凡是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限处罚,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监控,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三)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凡是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采取停工停业措施,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一律退出曲阜建筑施工市场。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从快从严从紧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要依法进行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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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十二

安全教育是一个永久的话题,安全牢牢的记在心中,平安将会伴随我们渡过美好的一生。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安全生产事故通报,供大家参考!

校园暴力安全:

11月14日凌晨3时44分,武汉某高校的学校报警中心接到17公寓413寝室学生齐某的报警电话,室友赵研身中数刀,遇害。学校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当时保卫人员到现场曾问:“谁用刀捅人了?”在413寝室靠近右手边床铺的郭力维立即举手说:“我捅的。”得知这种情况后保卫人员立即将郭力维控制住,并收缴作案凶器一把剔骨刀。由于郭力维睡觉打呼噜声音特别大,使得赵研经常无法入睡。赵研便将郭力维打响噜的情景拍下,并传到网上,郭知道此事后十分恼火,认为赵研在侮辱自己,并找到赵研理论,但结果并不理想,此后二人便不怎么说话了。郭力维13日特意买了一把剔骨刀,精心做了准备,就想杀死赵研。

xx年xx月xx日

致12死火灾原因查明 1名副镇长被立案

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日通报,据初步认定,广东省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据事故调查组初步查明,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3岁女儿用打火机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所致。 通报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作坊经营者擅自改变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质,将住宅楼改为内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筑火灾危险性。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条件差,内部仅有一条疏散楼梯,一楼楼梯口发生火灾后,海绵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员主要逃生通道;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不足,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三是起火建筑内堆放大量海绵等易燃物品,海绵被引燃后燃烧速度快、烟气温度高并且毒性大,导致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能力。

目前,除1名重伤人员外,其他受伤人员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属全部签订了赔偿协议,死者遗体已全部火化。事故后逃逸的5名责任人中,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缉拿归案,公安机关仍在全力缉捕其余2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身份证:xx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调查组成员签字:

20xx年6月18日公司发生叉车违规操作,将天然气电器控制柜损坏,现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6月18日晚11时15分左右,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床工柏晨在打扫卫生时,由于铁屑过多私自违规去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开叉车叉铁框,在转弯过程中碰到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的另一铁框,随即将天然气控制站的电器控制柜撞坏并移位,天然气附属管道轻微移位。

二、事故原因:

1、数控车床工柏晨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特种设备叉车;

2、数控车床工柏晨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与车间主管汇报,存有侥幸心理;

3、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存在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轻微事故

四、根据公司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对此次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工柏晨,负主要责任,考核200元。

2、机加工车间主任王炎,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责成各车车间立即组织叉车工开展安全操作培训,定人定车,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此次事故,虽然是轻微事故,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车间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十三

各县区质监局,市特检所: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今年1月,市局下发了《关于下达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眉质监办〔20xx〕9号),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局通过明查暗访和抽查企业的方式,对各县区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区质监局认真按照省局、市政府安委会和市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日常巡查和市特检所检验过程中发现的166个安全隐患(其中重大隐患47个)以目标任务形式下达给各区、县进行分区治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隐患整治情况,目前,全市已排查安全隐患118 个,现已完成整治 83个(其中重大隐患整治完成25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除东坡、彭山局外,其它县局在此次隐患排查工作中,对隐患整治工作不够重视,排查进度迟缓,未形成正式书面报告且报送不及时。

(二)仁寿、丹棱局在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整改时,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要求整改,同时,各县区局都不同程度存在“排查整治情况栏”中对隐患是否整治表述不准确。

(三)个别县区局在整改工作中,重处罚、轻整改,未真正落实专人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导致处罚后隐患仍然存在。

三、工作要求

下一阶段,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各县区质监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议事日程和本单位年度目标内容,并于4月15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特别强调,对已报送区、县政府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向市局报送跟踪整改情况。对隐患的整治,在整治结果中必须表述清楚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如:超期未检设备应注明是否经市特检所检验合格,设备是否办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等)。近期,市局将组成6个专项督查工作组深入各县区抽查3至5个隐患单位,现场核实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对隐患治理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具体的,市局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隐患整治不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徐仲义 黄 艳

附件:1.《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2.《各县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度表》

三月十五日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篇十四

20xx年,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持了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xx年,河南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一、事故基本情况20xx年,河南省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死亡4人,重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增加1人,重伤人数减少4人。

二、事故简况(一)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3.19”原煤仓原煤坍塌亡人事故20xx年3月19日22时,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8号原煤仓开展疏通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1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5.20”亡人事故20xx年5月20日时56分左右,山东三佳钢板仓开发有限公司在大唐安阳发电厂厂区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6号干灰库内清灰作业时,干灰坍塌埋人造成三人伤亡事故(其中吴德洪经安钢职工总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周华彬在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经过8天抢救无效,于20xx年5月28日8时左右死亡,还有胡朝友经医院检查无碍),直接经济损失约98.5万元。

(三)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6.24”高处坠落事故20xx年6月24日1时20分左右,由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炉a级检修炉膛内脚手架搭拆项目在施工时,发生一起作业人员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2万元。

三、事故分析20xx年电力事故呈现以下特点:因煤(灰)坍塌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因高空坠落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起。从近年来发生的电力事故情况看,煤(灰)坍塌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是导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存在的问题一是电力企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事故发生后未能严格执行1小时报告制,后续报告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电力事故(事件)月统计表未按要求报送。二是电力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这三起事故反映出个别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及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擅自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工作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问题。三是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不及时。个别事故单位未能及时落实事故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未及时向能源监管办报送整改情况。现已督促有关事故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

五、措施和要求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基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各种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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