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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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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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篇一

乙:安丰镇安东xxx专业合作社

为加快土地流转规模化推进速度,加快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甲方将所属一、三组通榆河西侧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该地块面积及坐落:该地块位于通榆河西侧一、三组交界处,总面积56亩,具体四址为:东至通榆河,西至排沟,南至生产路,北至刘加成鱼棚。

二、按照国家补偿政策的具体规定,乙方对承包的土地实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其标准每年每亩补偿500元,计人民币8450元,在当年2月底前与甲方结清。

三、此协议暂订十年,即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遇国家,集镇建设征用,乙方需无条件服从。

四、甲方需做好承包户的思想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约定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安丰镇安东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安丰镇安东xxx专业合作社(盖章)

见证单位:东台市安丰镇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申请城镇(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合计______________公顷(合______________亩)。

为保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按照乙方民主决议,经双方协商并征求权利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地类面积本次征收土地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村(社区),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_____________公顷,其中农用地________________公顷(含耕地_____________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________________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及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_______________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共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________________元。

(1)、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___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__元/亩补偿。

(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_____元/亩补偿。

2、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合计为_____________元。

(具体详见征收土地调查确认表)3、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按照调查确认结果及补偿登记,依据区片地价测算,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化补偿,合计补偿总费用人民币元(综合补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______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用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及时交付土地。

五、上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支付情况,乙方应及时张榜公告,并报甲方备案,丙方监督乙方执行。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本次征收土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丙方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篇三

第一条订立本协议书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根据国家和武汉市的有关土地储备及交易的有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20xx年x月x日公开挂牌(挂牌编号为p(20xx)063号)成交的位于x口区额头湾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供应的储备开发补偿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储备地块位于x口区额头湾村(东吴大道南、北两侧),宗地总面积.27平方米,由规划净用地面积.84平方米(含绿化带面积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平方米及控制城市规划道路平方米组成。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18平方米,包含规划净用地面积及防护绿地面积,不包含控制城市规划道路面积。其位z、四至范围详见供地专用附图所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乙方已实地踏勘验明界址并认可。

第四条本协议书项下出让地块的规划用地条件以武规条字

[20xx]60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乙方应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全部内容。用地范围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最终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准,面积以实测为准。

如需改变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必须征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规划建筑面积增加的,应根据楼面地价相应调整土地出让价款;规划建筑面积减少的,土地出让价款不作调整。

第五条储备地块现状及瑕疵说明如下,乙方对表述如下的储备地块现状及瑕疵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一)a地块(位于东吴大道北侧)用地范围及b地块(位于东吴大道南侧)用地范围内西边为水塘,部分已由长丰乡额头湾村委会回填,保持现状交付。已发生的填塘等土地平整工程及补偿费用共计1500万元,该费用未计入出让价款,由乙方另行支付给长丰乡额头湾村委会。

(二)b地块用地范围内东边有一行政拘留所尚未拆除,按现状移交,由乙方自行与拘留所协商拆迁还建安z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该费用未计入出让价款中。经x口区人民政府前期调查,还建后的拘留所必须按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规模约5000平方米标准修建。经初步测算,上述工作所需要费用约1800万元。

如乙方无法与x口区行政拘留所达成协议,则由乙方向x口区人民政府一次性支付拆迁安z费用1800万元,由x口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收到拆迁安z费用后6个月内组织完成x口区行政拘留所腾退、还建安z及水电结清等相关工作(该工作与甲方无涉),并承担交地相关义务。

(三)该地块未作地质勘探调查及环境测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四)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地块在“限房价、限房型、限工期、限销售对象”的前提下挂牌供应,定向用于x口区范围内重点工程拆迁还建,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地块成交之日起计算)。该项目所建住宅由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拆迁主体回购,用于x口区范围内重点工程拆迁安z,住房销售价格上限为4280元/平方米。

(五)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负责完成防护绿地的建设,并另行承担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出让价款中。宗地范围内控制城市规划道路部分按现状移交乙方临时管理,乙方应服从规划要求,因道路建设需要,应无条件交由建设实施主体依法实施建设(该工作与甲方无涉)。

第六条本协议书项下储备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为亿仟佰万元整(小写为万元,折合约万元/亩),其中包括:储备土地开发补偿费用、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土地登记费。

第七条在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已提交的挂牌竞买保证金肆仟万元整(小写4000万元整)抵作本协议书的履约保证金,出让价款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自本协议书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不迟于20xx年12月3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出让价款,计亿仟佰万元整(小写为万元整,可用履约保证金冲抵)。

第八条本协议书生效,且乙方按约定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甲方应按如下范围、时间和条件向乙方交付本协议书项下出让地块:

(一)交地范围

宗地范围内全部土地。

(二)交地时间

20xx年x月x日前,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协议项下土地。

(三)交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储备土地应达到以下条件(甲方交付储备地块后即视同出让人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履行了交地义务):

1、交地范围内除行政拘留所外,其余房屋全部拆除。

2、交地范围内的行政拘留所保持现状交付,由乙方自行出资完成该拘留所的拆迁还建安z事宜。

3、交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上绿化、围墙、堆土、塘洼、架空电线和电杆以及各类市政设施、管网和地下人防等)保持现状交付,交地范围周边状况保持现状。乙方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可能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出让价款中。

4、交地范围内水、电费用(不含因地下管网陈旧引起的水耗、水损及办理断管手续所需费用,以及行政拘留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结清。

5、交地范围内权属不存在任何争议。

第九条自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持本协议书及《成交确认书》等有关资料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规定核缴其他税费。

在乙方付清地块全部应付价款的前提下,甲方方可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提供同意乙方办理变更登记的书面文件及甲方能够提供的相关资料,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储备土地变更登记及建设项目报建手续时涉及本协议书第六条已包含的各项费用的,乙方不再另行缴纳;涉及本协议书第六条未包含的各项税费的,除本协议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因本协议书第七条属履约保证金条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如未按照约定付清到期应付款项达到本协议书项下应付价款的`20%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或要求乙方付清全部应付价款款项;乙方超过90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如甲方解除本协议书的,乙方除每日按应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外,其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和保证金的,还应据实赔偿差额部分。

20%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适用本条第二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书第五条第(四)、(五)款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适用本条第二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解除本协议书时,甲方已经向乙方交付储备地块的,乙方还应交还已经交付的储备地块;乙方已经办理了土地登记,领取了土地使用证的,应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不履行或未能依约定履行出让合同而导致出让人解除出让合同的,本协议书亦应视同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还有违反本协议书的违约行为的,按照本协议书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因乙方违约而甲方解除本协议书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储备地块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应付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给付违约金,如因甲方逾期不能交付土地达6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相应的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如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约定的土地交付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出让方共同负责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对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乙方登记所需要的文件、单证的,视为甲方违约,应承担延误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期限内(包括逾期6个月)仍无法向乙方交付储备地块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书,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本协议书解除之日起5日内应如数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出让价款,不计息;若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储备地块的,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之日起5日内撤出储备地块,并将储备地块交付甲方。

本条的不可抗力包括: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因集会、游行等造成的社会异常事件。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结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项下的货币种类为xx人民币。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金额等项以大、小写表示的,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双方各执叁份,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留存贰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武汉市江岸区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四唯路6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篇四

乙方:__村村委会

因建设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土地管理局决定征用__村集体所有土地1000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与村委会协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被征用土地的方位:该地块位于__厂东边,东至__,西至__厂,南至__,北至__面积约1000亩〔以实测结果为准)。

2、土地补偿单价为人民币_万元/亩。

3、地上的种植物按庄稼___元/亩,果树__元/棵作价补偿。

4、以上两项由双方派人联合组成测量组进行实地测量统计,根据实际测量统计结果计算总价款。

5、补偿款计算出来后,甲方将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款项后一个月内分发给村民。

6、乙方应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协议签订后两月内将该土地上之所有的.集体、私人财物清理干净,将土地交与甲方处理。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以投标方式取得杭州市区丁桥大型居住区r21-16地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该项目经市国土资源局测绘核定为平方米,即亩,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杭州市丁桥大型居住区块内,东至规划河道,南至八号路,西至东风港,北至大农港。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用途为经济适用住房,具体建设以市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规定和以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为准。

第四条r21-16地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航空限高50米,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开发补偿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30元计,暂定土地开发补偿费人民币万元(柒仟叁佰伍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其他条件可参考《杭州市规划管理丁桥东单元(jg03)控制性详细规划》。最终地块规划指标以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为准。项目建设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建筑面积部分的超出部分,其土地开发补偿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65元补交。

第五条该项目土地补偿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为中标通知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土地开发补偿费的20%,计人民币万元(壹千肆佰柒拾壹万陆千叁佰贰拾元整);第二期在20xx年8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土地开发补偿费的40%,计人民币万元(贰千玖佰肆拾叁万贰千陆佰肆拾元整);第三期在正式开工前付清(开工时间以20xx年10月30日为准),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届时该地块仍不能开工的,乙方必须在20xx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付清剩余的土地开发补偿费,计人民币万元(贰千玖佰肆拾叁万贰千陆佰肆拾元整)。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土地开发补偿费在竣工验收时结清。

第六条该地块的立项、土地、规划、开发等有关手续在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后,由乙方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第七条该地块的.其它手续根据杭州市政府有关规定与程序办理。

第八条甲方在乙方付清所有土地开发补偿费后正式向乙方交地,甲方在地块正式移交前负责地块管理。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并支付第一期土地补偿费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测绘、勘探等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甲方确保正式交地前乙方办理各项开工审批手续不受因未交地原因而造成影响。

第九条本协议项下地块出让范围红线以内的土地由甲方拆成净地后,经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后交付乙方使用。交地标准为: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地表自然平整,围墙按四至范围砌筑,界址桩埋放齐全。甲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大市政配套建设,确保周边配套设施设备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地块施工用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接至r2116地块内。

上(包括30天)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支付的土地开发补偿费不予返还。由市建委对该地块重新招标确定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交地,甲方应按日赔偿乙方已付款的1‰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如单方面提出不能履行协议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土地开发补偿费不予返还,甲方可要求乙方违约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如单方面提出不能履行协议而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原因致使本地块不能开发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本协议,甲方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土地开发补偿费(不计息)。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误,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本协议由杭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所订立的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法人所在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乙方:

代表:

法人所在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篇六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征收位于汝湖镇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组余月平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南都画家村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土地面积为 亩。

二、土地征地补偿: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17]149号)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设施不另行补偿。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小写: )一次性付给乙方。

2、乙方与第三人之间对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乙方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已征土地与他人签订任何转让、出租、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原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出租、转让、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自然终止。

4、乙方应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3天内,清理被征收土地场,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甲方。如出现土地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现象,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报国土备案),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

法人签字: 签 字:

二o一二年 月 日于石坳村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 以南, 。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 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2017年10月日 2017年10月日

甲方:关口镇江北村委会(法人代表: ) 乙方:江北村一组 村民

因关口区域敬老院建设的需要,需征用乙方土地,在镇、村干部的主持参与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双方自愿同意的基础上土地征用补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征用土地的地点、面积、地类。

被征用土地位于关口镇江北村一组,小地名:吕家塘,面积 亩。其中旱平地 亩,旱坡地 亩,用材林 亩,退耕还林地 亩。

二、征用土地四至界畔

东齐:

南齐:

西齐:

北齐:

挂果 元/根,果树苗为元/根,成材树 元/根,未成材木 元/根,挂果经济树 元/根,经济幼树 元/根,宅基地 元/亩,水窖 元/口,砖瓦窖 元/口,干砌 元/立方。共计一次性补偿款: 元(大写) 。具体实物指标数量详见现场丈量原始登记表(附后),凡补偿过的实物指标,所有权一律归甲方所有。被征用土地由甲方负责支配,长期使用。

四、征地补偿款支付时间、方式: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仲证机关盖章五日内,乙方凭协议由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五、责任:甲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施工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干涉和阻挠,否则,依法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甲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占用、侵占、破坏乙方征用地块以外的土地 ,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签证机关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证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征用土地及土地征地范围内的青苗事项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村,征用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____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___亩)。征地补偿标准按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元。

二、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名称为___,数量为___,单价为___元,共计____元(若该征用土地上无青苗则不需补偿)。

三、经以上两项合计共____元。

四、甲方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完当天,一次付完补偿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土地,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使用该土地。

六、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征用土地及征用土地范围内青苗的补偿费。

七、本合同协议签订后,甲方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___年___月___日

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_________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镇卫生院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

村民:________________(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补偿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

村民:(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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