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一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租赁房屋位于 (门市)。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小写:)。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小写:)。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6.1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6.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气、采暖费等费用。
6.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7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追究乙方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有追究丙方民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8.1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
8.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8.2.6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2.7 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违约金
8.3.1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3.2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甲方: 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家具:
2、电器:
3、其他:
水表: 电表: 天然气:
4、钥匙: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确认日期: 确认日期: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 (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五、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三
【要点提示】我国《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肯定了保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口头保证可以视为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
被告:冯某李某
原告诉称:李某给被告冯某等人承房,赊购原告张某楼板,将其小轿车留置。被告冯某向原告说情要求放车,并口头承诺5日内向付清欠款。后又经被告李某从中说情,故原告将车放回。但被告冯某并未按约定如期支付原告楼板款,只将一辆小轿车交予原告作为其担保付清楼板款的抵押。但因该车非被告冯某合法所有,故车主诉至法院索要,原告将该车还给被告冯某。但两被告并未将其所担保的楼板款付清。
被告冯某辩称:不清楚赊购楼板款一事,打电话找李某从中说情放车一事,是因扣车行为违法,但被告冯刚并未为此事附带任何条件。原告应向欠款人主张还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李某辩称:原告起诉事实属实,被告冯某曾请我说情让其放车。但5天后,欠款未还。后原告多次找被告李某、冯某协商此事无果。
【法院审判】
被告冯某虽未与原告张某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但其承诺放车还款的行为,及其相关证人证言,均证明存在担保关系,应承担相应责任。被告李某由于事前对赊购楼板款及扣车之事不知情,无任何保证合同及行为,担保关系不成立。
【评析】
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为口头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第2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此外,根据《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要求当事人间的保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由此可见,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种观点认为,一味的抹杀口头保证的效力反而会体现出法律的不公,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使口头方式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二是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故此时口头保证合同应有效。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虽然采用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在个别情况下有效,但会使得发生合同纠纷时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举证困难,法院也难以进行取证、查明事实情况,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也很难进行认定。故当事人应依据《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避免口头形式所带来的诸多麻烦。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四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贷款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五
【要点提示】我国《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肯定了保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口头保证可以视为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
被告:冯某李某
原告诉称:李某给被告冯某等人承房,赊购原告张某楼板,将其小轿车留置。被告冯某向原告说情要求放车,并口头承诺5日内向付清欠款。后又经被告李某从中说情,故原告将车放回。但被告冯某并未按约定如期支付原告楼板款,只将一辆小轿车交予原告作为其担保付清楼板款的抵押。但因该车非被告冯某合法所有,故车主诉至法院索要,原告将该车还给被告冯某。但两被告并未将其所担保的楼板款付清。
被告冯某辩称:不清楚赊购楼板款一事,打电话找李某从中说情放车一事,是因扣车行为违法,但被告冯刚并未为此事附带任何条件。原告应向欠款人主张还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李某辩称:原告起诉事实属实,被告冯某曾请我说情让其放车。但5天后,欠款未还。后原告多次找被告李某、冯某协商此事无果。
【法院审判】
被告冯某虽未与原告张某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但其承诺放车还款的行为,及其相关证人证言,均证明存在担保关系,应承担相应责任。被告李某由于事前对赊购楼板款及扣车之事不知情,无任何保证合同及行为,担保关系不成立。
【评析】
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为口头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第2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此外,根据《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要求当事人间的保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由此可见,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种观点认为,一味的抹杀口头保证的效力反而会体现出法律的不公,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使口头方式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二是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故此时口头保证合同应有效。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虽然采用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在个别情况下有效,但会使得发生合同纠纷时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举证困难,法院也难以进行取证、查明事实情况,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也很难进行认定。故当事人应依据《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避免口头形式所带来的诸多麻烦。
关于保证合同
关于保证借款合同
关于保证担保合同汇编八篇
关于保证担保合同七篇
借款保证合同
保证借款合同
关于保证担保合同集锦十篇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六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________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总额的
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五、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三方各执一份。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上海xxxxxx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923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360奇虎私有化”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小写),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名:上海xx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35781xxxxx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环球金融中心支行
1.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项目的出资额。
(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参与芒果文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至甲方账户。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保证其签字或盖章符合法律、法规或章程等规定或授权。
7.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_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_期内向丙方借用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
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直至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
第三条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借款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五条乙方与丙方的义务如下:
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
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三)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
(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
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
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除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除其应付款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外,还有权通知丙方停发其未发放的贷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证责任。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规定的情形,甲方终止保证责任时;
三、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四、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委托_________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则可向_________-机关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_________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九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及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意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并为债务人提供连带保证,连带保证期限至年月日止,无论主债务是否有效,乙方均同意提供抵押物并提供连带保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房屋坐落于(房产证号)。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共有人(签字):,身份证号: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年日向借款币(大写金额),月利率为%,借款期限至于年月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由承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甲方应在债务人清偿之日起10日内解除抵押权。
第四条抵押物的出租收益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2、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前(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物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等)均由甲方收取并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乙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甲方代为收取相关收益。
第五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2)乙方未按第四条第2项约定,将抵押物产生的所有收益交收甲方。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情况作不实陈述与保证的;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抵押物经处置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乙方为债务人提供连带保证。
第七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违约致甲方起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院诉讼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十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能够任意选取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带给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带给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到达必须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状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带给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取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资料收货,确认产品贴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带给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贴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资料。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十一
(公章)(公章或贷款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编:邮编:邮编: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或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法定地址:传真:(1)(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法定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或授权代理人)
(2)(3)(公章)(公章)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嵊州市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保证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保证人:(1)保证人:(2)保证人:(3)
合同编号:()保第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1)(以下简称丙方)保证人:(2)(以下简称丙方)保证人:(3)(以下简称丙方)为确保编号为借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因甲方的请求,愿意为其向乙方所借贷款提供担保。经乙方审查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期限、利率丙方愿意为主合同中甲方向乙方取得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利率为月息‰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保证范围以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丙方同意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的本金、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加罚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保证期间丙方同意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保证方式本合同约定保证人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及加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需的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1、若主合同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作为丙方的,则丙方每一保证人都愿意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中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并可直接从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帐户中扣收。
2、若甲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虚盈实亏及停业、停产关闭或不能按约支付利息;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其他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或丧失商业信誉,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或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或恶意逃避债务等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丙方同时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如发生下列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保证合同继续有效,保证人愿意继续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1)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经乙方审查同意展期的。(2)乙方因国家金融政策调整而变更主合同项下部分条款的。(3)主合同被依法宣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的。(4)甲方或丙方变更其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的。(5)甲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行为的。
4、合同有效期内,丙方愿意及时、完整、如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一切资料,并接受乙方对上述资料涉及情况的调查与监督。
7、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规定办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生效、效力、解除和声明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时自动解除。4、本保证是丙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与乙方无串通、骗取丙方提供保证的行为;乙方无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本保证,丙方自愿签订本保证合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文本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份,乙方份,丙方份。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十二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业主)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4.1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十三
担保人:
债权人(合作社):
为确保 县 农民专业合作社(债权人)与河北国恒投资有限公司(债务人)于20xx年 月 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的履行,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河北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河北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订立合同。
一.保证人承诺
1.本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完全了解债务人的借款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处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
二.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人所担保的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三.担保的方式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四.担保的责任
1.保证期间,自国恒投资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至该《合作协议书》履行期满后两年为止。
2.《合作协议书》续签,担保人继续承担连带责任。
3.《合作协议书》经债权人、债务人修改和补充,只要是上述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合同等文件,无需告知担保人,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 的担保。保证人如果再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2.保证人有权过问《合作协议书》的执行情况,有权坚持在《合作协议书》范围内履行担保义务。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六.债权人的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应有认真履行协议条款的义务,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资金合作协议。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保人(章) 债权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十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923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360奇虎私有化”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小写),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 名: 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001357819000009666
开户行: 工商银行上海市环球金融中心支行
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项目的出资额。
(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参与芒果文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至甲方账户。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保证其签字或盖章符合法律、法规或章程等规定或授权。
7.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篇十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上海xxxxxx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923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360奇虎私有化”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小写 ),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名:上海xx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35781xxxxx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环球金融中心支行
1.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项目的出资额。
(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参与芒果文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至甲方账户。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保证其签字或盖章符合法律、法规或章程等规定或授权。
7.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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