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改进自己的行为和态度。在总结时,我们应该积极提出问题和建议,推动自己的进步和成长。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的总结都有其各自的特点,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一
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止。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检察院或法院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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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二
人类作为思考动物,思考是我们与其他生物最大的区别之一。通过思考,我们可以探索世界的奥秘,解决问题,创造新的事物。然而,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生活的快节奏和信息的爆炸,我们的思考能力似乎逐渐下降。经验告诉我,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反思,才能提高我们的思考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我发现了一些有效的方法来提高思考能力。首先,个人的思考必须建立在学习和积累知识的基础上。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我们的思考就会变得肤浅和空洞。通过不断学习和阅读,我们可以开拓自己的视野,积累更多的知识,为日后的思考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思考需要不断地练习和实践。就像一项技能一样,思考也需要时间和努力来培养。我们可以通过观察、思考和总结的方法来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观察周围的事物,思考它们的原因和影响,然后进行总结和反思。通过这样的过程,我们可以加深对问题的理解,提出更为深入的见解。
此外,与他人的交流也是提高思考能力的一种重要途径。通过与他人的讨论和交流,我们可以听取不同的观点和意见,拓宽自己的思维方式。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可以帮助我们看待问题的多个角度,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我曾参与过一个小组讨论的活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想法。通过交流,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和观点,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思考方式。
此外,我还发现,思考过程中的自省和反思非常重要。自省是指对自己的思考和行为进行反思和评估。通过自省,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反思是指对过去的经历和事件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通过反思,我们可以汲取经验教训,不断进步。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我经常会在每天结束的时候进行自省和反思,总结一天的经验和教训,并设想未来的改进之处。
最后,为了提高思考能力,我们还需要培养一种积极的思维方式。消极的思维方式会束缚我们的思考,而积极的思维方式则会激发我们的思考潜力。我相信,只有积极主动地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解决问题和创造价值。
综上所述,提高思考能力是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必备的能力。通过学习、实践、交流、反思和培养积极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不断提高我们的思考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希望每个人都能重视思考,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为自己的人生增添更多的色彩和价值。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三
第一段:引言(200字)
思考是人类最高级的智慧体现,也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通过不断思考,我们才能理清头绪、明晰目标,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思考不仅能提升个人能力,也能推动社会进步。然而,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信息爆炸给人们的思考带来了挑战,使得我们更需要进行深入思考,领悟并运用其中的智慧。以下是我在思考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积极思考(250字)
作为一个积极的思考者,拥有积极的心态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做出悲观和消极的思考往往只会让我们一蹶不振。当我们面临挫折和困难时,我们应该将其视为锻炼和成长的机会。积极思考有助于我们寻找问题的解决办法,将困境转变为机遇。通过积极思考,我们会发现自己更有动力和勇气去面对生活的种种挑战。
第三段:多角度思考(250字)
在解决问题或者做出决策时,我们应该多角度思考。只有从多个角度审视问题,我们才能较全面地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后的原因。通过多角度思考,我们可以更客观地分析问题,并找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多角度思考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观点和立场,增进与他人的沟通和合作。
第四段:深入思考(250字)
深入思考是思考的一种高级形式,它要求我们对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索和思考。所谓深入思考,并不仅仅是对问题表面的现象进行思考,更要追问问题背后的原因和逻辑。通过深入思考,我们能找到更深刻的理解,发现问题的根源并寻求根本解决办法。深入思考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分析能力,也能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第五段:有实践和反思的循环(250字)
思考不应该只局限于理论层面,最重要的是将思考与实践相结合。只有将思考付诸行动,我们才能真正感受到思考的价值和力量。与此同时,我们应当养成定期反思的习惯,总结和归纳出自己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从而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实践与反思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让我们的思考更加深入、准确和有力。
结尾:总结(100字)
通过积极思考、多角度思考、深入思考和将思考与实践相结合,我深深意识到思考的重要性和价值。思考不仅是解决问题的桥梁,更是我们提升自己的关键。只有通过思考,我们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发展自己,做出明智的决策,为自己和他人创造更好的未来。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四
近几年来,涉村、镇执行案件不断上升。就六合法院而言,目前涉村、镇执行案件已占全院执行案件的25%左右。这类案件是法院“执行难”案件中的主要构成部分。这些案件处理不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一、涉村、镇案件难以执行的原因1、部分村、镇欠债较多,债务关系复杂。近几年来,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影响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农民收入增长的减缓,直接影响到了村提留和镇财政的收入,从而影响到了村、镇组织的正常运转。有的乡镇的工作人员工资都难以维持,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相对于镇而言,村组织运转的维持更加困难,因为镇毕竟还有国家财政的背后支持,而村组织除村提留(或村办企业支撑)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每到年底,为搞好村组织人员的分配,村委会只能靠借钱来度过。开始时村委会还能从银行或村民处借到钱,但因村委会没有按期偿还,也就无法再借到钱了。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只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或村民借钱。这种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年终分配,但又为新的纠纷埋下了隐患。这些钱虽然是村主任或书记以个人名义所借,但这些村官认为钱并非自己所用就不应承担偿还的义务。等债权人起诉时,他们仍显得振振有词,并出示村组织的有关证明。法院判决后,村官们也没有积极偿还的意愿。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就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软抵抗”。有的村主任、书记免职或调动后,他们就反过来起诉村委会,要求法院对原所任职的村组织进行强制执行,并强调只有在他们的债权得到实现后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有的村组织在人员变动后就根本不承认前任所欠的债务。通过诉讼的转移,这些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到了法院,给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2、部分村、镇区划调整操作不规范。基层政权为精减人员所采取的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区划调整,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乡镇合并成一个镇。村也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村、镇本来就不想偿还原村、镇负担的债务,再加上有的村、镇在合并时操作极不规范,给债务的履行带来更大的隐患。如原六合县泉水乡政府在被撤销合并到竹镇镇政府之前向老百姓打了很多欠条,并加盖了泉水乡政府的印章。对于这些欠条所反映的债务,竹镇镇政府拒绝承认。竹镇镇政府认为,这些欠条或没有注明发生事务,或在原泉水乡政府的帐目中也没有记载。3、一些村、镇政府对所属企业管理不规范。这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企不分,一种是监督不力。在前者中,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村镇对所属企业的认识存在误区,将企业作为一个职能部门,随意抽取企业的资金和利润。有的村镇为解决资金困难,甚至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资直接分摊到企业。这种不尊重企业市场主体的行为,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模糊了村镇与企业的关系,村镇随意为企业担保,甚至直接承担了企业的债务,从而又加重了村镇的负担。在后者当中,因盲目引资,村镇与企业承包人约定不明,或约定中存在严重缺陷,村镇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采用短期行为甚至掠夺式经营,获取非法利润或经营失败后都会销声匿迹,将烂摊子丢给了村镇。对于这些债务,村镇自己也感到委屈,对偿还这些债务就采取能拖就拖的态度,从而严重影响法院的执行。4、少数村镇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本单位所欠的债务,这些领导人不但不想办法积极偿还,反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支持,甚至设置各种障碍阻挠法院的执行。只要是法院执行人员来执行,他们能躲就躲,或者是态度冷淡甚至生硬。当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们一方面向上级行政部门求助,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围攻执行人员,阻挠执行。更有甚者,这些领导人认为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让他们很没面子,于是对起诉者的债务就是不还,而对没起诉的则积极给予偿还。二、解决办法虽然法院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法律严肃性的要求,也是搞好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法院的职责所在。笔者分管执行工作多年,就如何解决这类案件的执行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以期抛砖引玉。1、建立风险告知制度。所谓风险告知制度,是指审查立案过程中,对涉及负债较多、履行困难的村、镇的案件,法院将该村、镇的情况告知起诉人,并明确告知该案即使胜诉,起诉人实现其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也不大。建立风险告知制度虽不能直接解决该类案件的执行问题,但对缓和执行期间申请人的对立情绪起着有效的作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都有风险,利润越大,其风险也就越大,这也是权利义务规则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交易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其交易目的甚至因情事变更可能得不到实现。而诉讼只是对权利的一种救济,而非对交易风险的救济。所以,当事人通过诉讼将交易风险转由法院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其风险责任最终还是只能由当事人来承担。2、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在所有的救济途径中,司法救济是最后一种途径。很多矛盾本来在诉讼之前就可以得以解决,之所以要起诉至法院一部分是人为的原因使矛盾激化。为解决这种情况,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钝化双方矛盾,争取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主动进行协调。在立案之前,法院就可以开展协调工作,如让村、镇在税费征收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还款,将所有债务统计,按债务标的的一定比例(10%―15%)进行偿还,以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以中断,从而保证债权人的司法救济权利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保障。这样,债权人便不会轻易诉讼,从而减缓双方的矛盾。同时,对已经诉讼的案件,做好村、镇的相关工作,村、镇要一样对待起诉的和没起诉的债权人,不能搞歧视。3、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在金钱债务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执行方法,如债权变股权、实行债权凭证等。在涉村、镇执行案件中,其中绝大部分案件仍是金钱债务案件。在现金给付不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办法来解决。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村、镇尤其是村除了办公房产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是办公房产,其中绝大部分也是破旧,变买的意义不大。但我们发现这些村里存有大量的荒山荒地,甚至水田、林木。这些闲置的资产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后,认为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产来抵冲债务具有可操作性。在做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将这些闲置资产租赁给申请人使用,用租金来偿还债务。我院已经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执行了多件很棘手的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4、依靠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地方社会的稳定,维护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法院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资产、办公场所或冻结银行存款等。但这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如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法,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商讨,不躲避,不漠视法律。地方政府应尽最大的努力,如压缩办公支出和招待等费用以及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开支,善意地履行债务。5、说服教育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如上所述,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法院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但有些不懂法的村、镇负责人不但不积极偿还债务,反而以为法院软弱,不敢对“公家”财产及其人员采取相关措施,从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屑一顾,对法院执行人员更是恶语相加、人身攻击,威胁执行人员,召集人员阻挠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这些情况在实际过程中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在对其说服教育无效后应当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应当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6、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在目前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情况下,法院的执法环境不够完善,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对地方保护主义这一顽疾,各地方法院虽然深恶痛绝但却无可奈何。在涉村、镇案件执行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针对这一客观现实,目前最佳办法便是将阻力较大的案件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我院提请了20件阻力较大的案件,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交叉执行使地方政府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五
(单位名称或姓名):
我方与你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订立________________合同,我方已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此,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决定将你方在我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予以留置。请你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我方将变卖所留置的财产。
特此通知。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债权人签名或盖章)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六
[关键词]留置盘问准强制措施羁押折抵刑期
[摘要]留置盘问虽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在司法实践中,留置盘问被大量地运用,作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一种手段,为查处各类刑事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留置盘问应当予以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的人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笔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由此我们知道,留置盘问是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留置盘问不是刑事诉讼活动,从立法本意来看,刑事诉讼法律对公安机关实施的留置盘问行为并无约束力。
留置盘问虽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在司法实践中,留置盘问被大量地运用,作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一种手段,为查处各类刑事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许多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者作案后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在潜逃中因暴露出种种破绽而被公安机关依法留置盘问。大量的案犯在被盘问的过程中交待了犯罪事实,随即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以刑事拘留为主)。因此,留置盘问与一部分刑事案件是有密切联系的。
可以说,留置盘问是一种比拘传更具有强制力的、比拘留条件低、期限短的运用灵活的“准强制措施”。理由如下:(一)实践中留置盘问通常表现为将被盘问人关押在留置盘问室(俗称小黑屋)限制其人身自由。相当多的派出所和巡警值班室都设有留置盘问室。留置的时间一般为一至两天,而拘传只有十二小时,不得关押,也不能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留置盘问的审批权限比拘传和拘留宽泛,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出示相应的证件之后就可以进行,24小时之后,需要继续留置盘问的才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而拘传和拘留都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三)留置盘问的主观随意性大,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只要认为被盘问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就可以报请对其留置盘问乃至继续盘问,对证据的要求相当低,程序方面也比较简单。(四)留置盘问的次数未作具体规定,实践中难以避免连续使用留置盘问的现象。
我们在办案中,时常遇到有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前有过被留置盘问的经历,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均未加以注明,只注明了刑事拘留、逮捕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时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起诉书样式也规定起诉书中要载明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所以,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也对留置盘问时间不加以表述。这种做法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似乎并无不妥之处,理由是留置盘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未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在计算刑期时,是从罪犯被拘留或者逮捕之日起计算的。
[1][2]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七
思考是人类高级智能的体现,是人类与其他生物区别开来的重要特点之一。人类之所以能够独立思考,是因为我们具备了高度发达的大脑和丰富的生活经验。而思考不仅仅是为了解决问题,更是为了拓宽我们的视野,提高我们的认知水平。而通过思考,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思考的重要性及其带来的收获
思考是人类发展进步的源泉之一,它让我们能够深入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生活中,我常常通过思考来找到问题的根源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思考帮助我提高了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我更加主动地面对困难和挑战。同时,思考也让我对世界有了更加准确的认知,拓宽了自己的视野。通过思考,我认识到每个人的看法可能都是片面和主观的,只有通过建立全面客观的认知,我们才能有正确的判断。
第三段:思考中的难点及其克服方法
虽然思考的收获是巨大的,但思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思考的过程中,我经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碍。其中最常见的困扰是对事物的过度理性分析,导致思维僵化和无法做出决策。要克服这个困扰,我经常会采取放松思维的方法,例如听音乐、放空大脑等。还有一种困扰是对事物的过度主观看待,这时我会通过多方面的信息搜集和广泛的讨论来加深认识。另外,思考过程中的自我怀疑也是个难点,为了克服这个问题,我会尽量保持冷静,理性对待问题,同时注重对自己的认可和鼓励。
第四段:培养和提高思考能力的途径
思考是一种能力,它可以通过不断的培养和提高来变得更加出色。我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首先,阅读是培养思考的重要途径,通过读书可以了解到各种观点和思想,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其次,与他人的交流和讨论也是提高思考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与他人的互动,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思考方式,吸取他人的经验,从而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最后,思考的能力需要通过实践来得到强化,只有通过真正动手解决问题,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
第五段:思考对个人成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
思考不仅对个人成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对社会进步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在个人层面上,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认知世界,从而找到适应和发展自己的方向。在社会层面上,思考可以促进知识的创新和科技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通过思考,我们能够更好地洞察社会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总结:思考是人类独有的能力,是我们与其他生物区别的重要特点之一。思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够拓宽我们的视野,提升我们的认知水平。在思考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障碍,但只要坚持不懈,我们就能够克服这些困难,获得更大的收获。通过阅读、交流和实践,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思考不仅对个人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对社会进步起到了推动的作用。让我们始终保持思考的习惯,积极拓展自己的思维,为自己和社会谋求更大的发展。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八
案件思考是指对于一起案件进行系统细致的思考分析,通过梳理案情、分析证据、评估法律问题等步骤,以便更准确地得出结论。在参与案件思考过程中,我受益匪浅,深感案件思考对于法律人的重要性。本文将从案件思考的重要性、思考中的困惑与挑战、解决困惑的方法、案件思考对个人成长的意义以及今后在案件思考中需要努力提升的方面展开论述。
第二段:案件思考的重要性
案件思考是法律实践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只有通过深入细致地分析案情,全面梳理证据,理性评估法律问题,才能准确得出结论并做出正确的判断。案件思考不仅能让我们对案件有更全面的了解,也有助于我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法律素养。在案件思考中,我发现只有认真地思考问题才能勾勒出案件的轮廓,并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第三段:思考中的困惑与挑战
在案件思考的过程中,我也面临了一些困惑与挑战。首先,不同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需要我们在吸收大量案件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对于刚开始接触的人来说难免感到有些迷茫。其次,案件思考需要我们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同时要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此外,案件思考还需要批判性思维,即能够客观分析、独立思考和审视问题的能力。这些都要求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第四段:解决困惑的方法
为了更好地进行案件思考,我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困惑的方法。首先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与法律研讨会以及与其他专业人士的交流,我能够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提升对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其次是培养批判性思维。通过多角度思考问题,与其他同事和专业人士讨论案件,我逐渐培养了批判性思维能力,更能够客观地看待案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向。再次是强化技能训练。案件思考需要严密的逻辑推理和分析能力,我通过针对性的训练和实践,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第五段:案件思考对个人成长的意义
案件思考对个人的成长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案件思考,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了解其实际应用,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其次,案件思考能够培养我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判断问题和处理复杂情况时更加得心应手。再次,案件思考能够提高我们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通过与他人讨论案件,我们可以共同提高对案件的理解,针对性地分析问题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案件思考,我们将逐渐形成自己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对于今后的法律工作和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影响。
总结:
案件思考是一项需要经验与技巧相结合的任务,也是一项对法律人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的机会。通过案件思考,我们能够不断深化对法律问题的理解,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为法律实践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尽管案件思考过程中会面临困惑与挑战,但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有能力解决这些困惑,并积极应对挑战。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我们能够在案件思考中不断成长,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九
在现代社会中,案件思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力。它要求我们追求真相,分析问题,做出公正的判断。通过案件思考,我们可以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培养我们的思辨能力。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案件思考方面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案件思考的核心是分析问题。在面对一个案件时,我们需要仔细思考案件的始末,搜集所有相关的信息和细节。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我们可以找出可能出现的矛盾和漏洞,从而推理出真相。在我参与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将问题拆解成更小的部分并分别分析,可以帮助我更好地理清思路,找出关键因素。
第三段:锻炼逻辑思维的能力
案件思考也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运用逻辑学原理,推理出推断和结论。通过锻炼逻辑思维,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做出合理的判断。在我参与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逻辑推理的能力不仅帮助我在案件中找出真相,还对我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帮助。比如,在家庭和工作中,我能更好地分析问题,并且给出解决方案。
第四段:培养公正的判断能力
案件思考强调公正和客观。在评判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不能被情感所影响,而是要基于事实和证据做出判断。通过培养公正的判断能力,我们可以更好地看清事实,做出正确的判断。在我参与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有时会被个人情感所影响,导致判断产生偏见。因此,我学会了冷静思考,客观评估案件,并且不受个人情感的影响。
第五段:总结
通过案件思考,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公正的判断能力。这些能力不仅在我们的个人生活中有帮助,而且在工作和社会交往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不断地练习和学习,我们可以在案件思考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更好地面对和解决问题。因此,案件思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能力,值得我们不断学习和提高。让我们共同努力,培养自己的案件思考能力,成为一个善于思考和公正判断的人。
总结:通过思考案件,我们可以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运用逻辑推理从而更好地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矛盾,并追求真相。在案件中,我们应首先冷静分析,然后做出正当的判断。案件思考不仅在个人生活中有用,而且在工作和社会交往中也是很重要的。希望大家不断提高自己的案件思考能力,成为一个善于分析和公正判断的人。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
第一段:引言
思考是人类最基本的认知能力之一,它是人类与众生的重要区别之一。通过思考,人们能够理解世界,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思考是一种思维活动,具有指导行为的功能。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思考的重要性,思考让我心得颇丰。
第二段:问题导向的思考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思考是至关重要的。思考能够帮助人们将问题分解,找出问题的根源,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例如,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会深思熟虑问题产生的原因,然后采取合适的措施去解决。思考帮助我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了效率,并取得了更好的成绩。
第三段: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
批判性思维是一种评估、判断和推理的能力。它能够帮助人们以客观和理性的方式思考问题,不轻易接受别人的观点,而是通过分析和辩证的思考来形成自己的观点。在日常生活中,我经常运用批判性思维来评估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以及广告中的各种宣传手法。这种思考方式使我能够更好地理解世界,提高我的判断能力。
第四段:开放性思考的益处
开放性思考是指在接受多样性观点的基础上进行的思考。通过开放性思考,我们能够更好地接受他人的观点,增强自己的见识和思维深度。在团体合作中,开放性思考能够促进良好的团队氛围,避免因个人观点的差异而导致的冲突。同时,开放性思考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有更多的选择和更灵活的思维方式。
第五段:反思的重要性
反思是思考的一种形式,它让我们从过去的经验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改进自己。通过反思,我们能够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不足,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在实际生活中,我经常通过反思来分析自己的行为和决策的结果,从而得出对未来更好的指导。反思的过程让我更加成熟,在不断的反思和改进中成长。
结论:
思考是人类认知能力的核心,它引导人们解决问题,评估事实,并拓展自己的认知范围。问题导向的思考帮助我们解决困难,批判性思维提高我们的判断能力,开放性思考使我们更加宽容和包容,反思使我们不断进步。因此,我们要重视思考的力量,积极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从而在各个方面不断取得进步。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一
案件是法律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见证。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犯罪率明显下降。然而,案件本身所包含的各种因素却使得人们对于司法系统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了疑虑。本文将从自身参与案件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对案件的心得体会,探讨案件在司法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
第一段:案件是社会进步的见证
案件是社会进步的见证。它们通过揭示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方式,使人们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同时也奠定了社会变革的基础。案件关系到人民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社会运行的调节器。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不能只关注案件的结果,更应该关注案件的过程和背后的问题。只有通过了解案件,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司法、法治和社会进步的关系。
第二段:案件揭示司法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司法系统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却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我自身参与的案件中,我发现诉讼成本高、程序繁琐、审判时间过长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案件的胜败往往取决于当事人的财力和资源,无助于贫困和弱势群体的维护。此外,司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权力滥用和不公正的情况。这些问题表明司法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以保证人民的权益能够得到公正保护。
第三段:案件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案件对司法机关具有重要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作为案件的参与者,我们有责任对司法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只有通过公开审判、媒体报道、社会舆论等方式,揭示司法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推动司法改革的进行。另外,案件也对法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公正、勤勉、廉洁的法官,应当以案件为导向,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合法和快速的审判。
第四段:案件对社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案件还具有对社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案件的处理,人们对于法律和社会规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于违法犯罪有了更强烈的警惕。案件中所揭示的罪恶行为,使人们认识到犯罪的后果和社会的危害,这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案件还能引发社会大众对于社会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促进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建设和谐的社会。
第五段:案件对当事人的震慑和警戒
案件对当事人具有强大的震慑和警戒作用。作为当事人,我们应当认识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案件中的教训应当引起我们的警觉,切实加强自律和法律意识。只有在健康的法治环境下,个人权益才能得到保护,社会才能实现长期稳定,国家才能实现富强和民主法治。
总结:通过案件,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司法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能够认识到案件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以及案件对社会和当事人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在案件中,我们应该关注案件的过程和背后的问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提高司法系统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二
在刚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领导职务时,杨淑华一度有着很强的事业心,对自身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曾作出过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淑华未能做到善始善终。
杨淑华在担任局长的最后几年中,自感升迁无望且面临退休。恰逢这个时候,她看到别人腰缠万贯、挥金如土时,心理逐渐失去了平衡。慢慢地,在杨淑华的眼中,官场成为了一个市场,权力变成了交易的资本,官位当做换取金钱的商品,她开始或明或暗甚至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杨淑华开始琢磨着为自己找“后路”,将精力放在对金钱的疯狂攫取上,最终把自己推进了违法犯罪的泥沼。2014年,洪雅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三宝镇河滩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拨付上的“关照”,送给杨淑华35万元,后者欣然接受。
从在单位报销丈夫出国的费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补助;从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帮助亲友承建工程自己从中分钱,杨淑华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疯狂敛财,甚至达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
铤而走险大搞“权力寻租”
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并迫使其签订合同
土地是典型的稀缺资源,一些利益主体总想从中分一杯羹,土地领域“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中,对土地征用的条件、征用租用的价格、补偿费用的标准等仅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如在处理具体的土地事务中,各级政府有很大的决策权,有关决策人员、经办人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给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杨淑华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要求,并迫使其签订合同,以掩盖索取巨额贿赂的事实。
眉山市某房地产公司在洪雅县从事项目开发时,杨淑华在土地拆迁及征地手续的办理中为该公司提供过帮助。2014年5月,杨淑华在该公司所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中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向该公司总经理易某索要100万元。同年6月至8月间,杨淑华收受易某给予的所谓“分红”款50万元并退得所谓“本金”50万元。
2014年初,杨淑华为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办理了33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并与该公司约定在某房地产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收取“投资分红”600万元,后因案发未能得逞。
在土地收储、土地拆迁、土地平整、土地测量、土地规划等由国土部门管理的事项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权。300万的工程,好处费要拿70万,杨淑华正是在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不断地铤而走险,最终轰然倒下。
手段隐蔽多样用心良苦
从以“借用”为名索贿,到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在大肆收受、索取贿赂的过程中,杨淑华采取多种隐蔽手段,可谓用心良苦。
2014年,杨淑华为洪雅某电力公司水电站工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提供帮助,后将该公司一辆小轿车长期“借用”,直至案发。
除以“借用”为名外,杨淑华还多次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2014年12月,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江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给予的帮助,按杨淑华授意将其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价值26万余元的公寓送给其妹妹杨淑珍。2014年至2014年期间,杨淑华为侄儿杨勇等人承建洪雅县中保、中山、止戈镇河滩地整理,以及东岳镇多个土地整理工程及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帮助。2014年11月,为感谢杨淑华的“关照”,杨勇按照与杨淑华的事先约定,将付给杨淑华的200万元“好处费”折算成杨勇名下某企业的60%股份送给杨淑华。
大权独揽缺乏有效监督
管理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杨淑华担任县国土资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时间,有不少反映其在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征地办理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材料,但都因种种原因没有进入相关监管部门的视线,使得其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作案。
本案中,权力失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是杨淑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监督体制不合理。众多监督主体发挥作用不到位,在本案中,杨淑华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其担任部门“一把手”期间,很多问题的出现就是因为她往往一个人决定许多重大工作事项,即使研究也是走走过场,或者是先确定后补办手续,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看“一把手”的眼色行事。
家长意识强,民主作风差,独断专行,唯利是图,杨淑华将公众赋予的权力完全私有化。在土地整理、办理征地、工程招标、款项拨付和经费管理等方面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造成了监督真空,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国土资源局是垂直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监管上衔接不够有效,存在空当。
在查处杨淑华这样的典型案件的同时,我们还应强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更要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制度,从源头上堵住官商勾结的制度和监督漏洞。
一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对权力集中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大交流力度。严厉打击官商勾结、违规投资入股、权力“期权化”等问题。严格落实重要岗位上的“一把手”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二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及其他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都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结果公示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市场配置资源的行为。
三要在“治官”的同时加大“治商”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各领域建立“行贿人资料库”,将行贿人划入“黑名单”,在法定期限内或永久性禁止其进入市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严格的行业管理制度,运用行规、行约、行业标准约束行业行为。
杨淑华案涉案金额较大、发案环节典型、作案手段隐蔽,是发生在基层国土资源领域中的一个典型案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和矿产作为稀缺资源,社会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着土地和矿产两类稀缺资源,集行政审核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大额资金预算分配权于一身,权力运行的环境复杂、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牵涉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多个方面,一些个人和单位借助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这个平台进行权力寻租,导致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目前深入推进的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正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在目前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是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在杨淑华担任国土资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时间里,虽然有不少反映其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但都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使其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这说明有些单位对举报案件不予重视的现实情况,要么不查,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此,要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对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认真了解,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决不姑息迁就。与此同时,应认真剖析研究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强化办案的治本功能,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切需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应加快制定和推出涉及国土资源领域关键环节的相关法规,对自由裁量度过大的权力明确行使标准,规范运行程序。如在国土资源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较为集中的招标投标环节,现有的《招标投标法》的有些规定较为原则化,对招投标的一些具体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缺少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导致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时有发生,需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条例,对上述问题予以有效治理。
三要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权力与监督是对立统一的共同体。杨淑华的违纪违法事实再次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防治国土资源领域腐败行为,不仅需要国土资源部门自身加强监督,如在管理方面更多地采用集体会审制、专家论证制等,更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群众的监督作用,将监督渗透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杨淑华案中,其手中握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为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从而使其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铤而走险,最终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国土资源领域之所以腐败行为易发多发,有其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只有推进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合理分解国土资源领域过于集中的权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才能从源头上铲除这一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大力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全国规则统一、程序科学、公开透明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应深化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能够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权,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三
经过一星期紧张的学习,能促使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平时的小事上在心中筑起“防火墙”。
沉重的代价是强烈的警示。发生案件不但会给银行造成重大资金风险和损失,还会严重损害银行的形象;发生案件,不但要严惩银行内部的涉案人员,还要追究相关经办岗位,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人员的责任;发生案件,还会对一部分员工的家庭亲情造成伤害。无论案件对银行造成的损失,还是对员工造成的伤害,都令人为之惋惜。
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这与平时的思想意识、工作习惯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是分不开的,老在一种工作状态下,思想一旦麻痹就让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我们的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全面,很细致,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实际执行中就打了折扣,没有了风险防范意识,法制意识更是淡薄,在具体细节上处事的原则性不强,臵制度于脑后,违章操作才付出了如此代价。
俗话说“苍蝇不叮五缝的蛋”。不法分子虽然功于心计,惊心谋划,蓄意欺骗。从内部看,是银行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许多漏洞,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书中的每一个案件,在作案的每一个细节中,如果能把规章制度放在首位,在某个细节上就能把漏洞堵上,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代价”。
十案十违章,而每个案件的发生都堪称违章大全,一是违规混岗、串岗、会计岗位分工不明,职责不清。严重的混岗、串岗使每个作案人都能浑水摸鱼,使防范严密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对内部人员作案起不到最后把关的作用。虽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都有,并且印成了本子,也上了墙,但严格执行还不够,更多的时候是学制度、“找制度”、“补”制度,实际上执行时又是另一套,导致制定规章制度和实际操作执行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因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更重要,要从操作和管理环节,一个制度一个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学习,切实保障每一位员工都能做到有规必依,按章办事,合规操作。
特别是在平时的学习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抵御不良思想的侵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以积极心态投身改革,珍惜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职业前途,奉公守法,安心本职,勤奋工作。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四
看到《关于支队“”事件的情况通报》中的描述:“死者肋骨7根断裂,头骨骨裂……”,我不由得一身冷汗,不得不感叹行凶者的残忍和暴戾。那血淋淋的场面,行为人人性的泯灭、良知的丧失,让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他们与警-察的身份联系起来。我在想,如果程等人在举起板凳砸向被害人时,能有一个简短的瞬间凭着一般人应有的思维,拷问一下自己接下来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和良心的话,那估计事情不会继续恶化。没有牢固的心理防线,是导致他们灭绝人性行为的原因之一。
“”案件发生了,它是公安队伍里违法违纪案件相当严重的一个。作为同样是工作在基层边防派出所的普通一员,我同样会面对许多复杂的情景,如果我没有构建其心里防线、不会自我防范的话,也许我会和程一样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为我们每一个人敲响了警钟,自我防范,是到了必须引起每个人高度重视的时候了。
杨震的故事中似乎与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细细品味,我们可以体会出古人的良苦用心:祖先早已为防范作奸犯科者,构筑了一道又一道的防线。一是心理防线,即“我知”,二谓法律防线,即“尔知”,三为鬼神防线,即“神知”,四为老天爷防线,即“天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古人给我们构建的“鬼神防线”和“老天爷防线”,已经土崩瓦解失去了威慑力;而当个人欲望在极度膨胀并缺乏监督时,大多数头脑不冷静者总会心存侥幸试图规避法律防线;但是,经过千年的沉淀,心理,成为了个人内因最强有力的防线。
心理防线,也可以说是遵守道德底线,人之所以为人,并不是因为长二足而无毛,而是因为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禽兽有父子关系而无父子亲情,有男女关系而无男女共处的规则,所以说为人之道,重要的是懂得节制。无论做人、做事必须坚持住最低的道德底线--恪守良知。良知就是公平、正义、仁爱、勇敢、守法、尊重生命。
如果程们有起码的良知,他不会高举板凳砸向被害人;如果每个人在违法违纪的边缘能够驻步扪心自问是否合乎良知,那么相信违法违纪的案件在萌芽状态就能更好的消除。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五
这次全行“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防范案件工作指引》、《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主管内控操作手册》《关于加强会计内控管理的若干意见》、《四个一律》、《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等制度资料。透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好处。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永恒的主题。真正把“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到实处,是一项长期的综合工程。
一、加强员工教育,营造内控管理的良好氛围。制度最终靠、人来执行,管理的核心是人的管理。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真正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1、坚持常规培训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员工教育。为让全行每一位员工了解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构成风险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坚持提示在前、预警在先,提高全员对会计内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牢固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3、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相结合,营造和谐氛围,基层营业一线工作,条件相对较差、工作压力和劳动强度相对较大,深入基层,与员工谈心交流,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经常交流沟通,营造心齐气顺的良好发展环境,征求员工对全行经营管理的意见,了解员工思想状态和工作生活惰况,解决基层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一线人员应对面地共同查找内管工作的难点和问题,与柜员谈心了解在职责履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密切干群关系,稳定一线员工队伍,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基础管理,握高全员内控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1、管理务必从管理层抓起、从基层基础抓起。在风险控制上出现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缺乏常抓不懈的机制,造成管理力度层层递减、风险控制措施层层减弱。
2、提高精细化管理,提高对风险的控制力。应对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压力,按照工作求细、措施求实、手段求新、执纪求严的要求,狠抓制度落实,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加强会计内控管理体系建设,构成齐抓共管的内控管理格局。
3、强化突击检查,突出检查的随机性,以不打招呼突击检查为主要形式,在资料上,突出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等容易发生问题和案件的风险点的检查。完善制约机制,防范对账风险,明确职责义务,加快对帐进度,强化对账管理,切实防范对账风险。关注细节,持续改善,提高管理效果,扎实开展创“三铁”活动,全面提高会计内捏管理水平,强化全行创“三铁’活动的氛围,有效推动活动的开展。
三、稳步推进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向纵深发展,还需要强化对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协调、督导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治理,认真履行案件专项治理的职责,指导、督促本条线做好对重点业务环节的治理。强化整章建制,按照边检查、边整改和建立预防案件长效机制的要求,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开展对规章制度的专项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构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内控机制,对无章可循的,要抓紧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对不适应发展变化要求的现有规章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持续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强化基础管理工作,要把基础管理摆在与业务拓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内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回顾基础管理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集中时光、人员和精力,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制度是规范人的行为的保证,是相互控制的基础,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要相互控制监督,建立一种制度防范长效机制。强化职责意识教育,抓住时机,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从本单位抓起,从自我做起,树立服务意识、合规意识、品牌意识,做到科学发展、规范发展,透过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到达全行员工合规经营理念,遵章守纪意识和防控案件意识明显增强,实现案件专项治理的任务目标。
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根本,迸一步强化会计内控管理,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全面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努力实现“两个控制”目标,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安全稳健运行。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六
通过对《全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发言材料汇编》的学习,使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他们的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这些政法干警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必然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最后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抵御一切诱-惑,因此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政法干警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政法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七
近期,观看了处党委组织的警示教育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以韩桂芝、马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了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受不住考验,走上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犯罪道路上,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的形象,而且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 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观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持、法律支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 导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这一系列典型案件,严重违法违纪,与他们本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滥用手中权力,不接受监督有直接关系。韩桂芝在任黑龙江省委主要领导期间,在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等问题上,常常个人说了算,把正常的不同意见视为“杂音”。而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滥用手中权力买官卖官,大肆非法敛财,并且涉及的数额巨大,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韩桂芝、马德等案件的发生,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把我党的各种廉政制度坚持下去,就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规矩”,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规矩”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因此,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总之,韩桂芝、马德等系列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到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八
思考,是人类思维活动中的基本能力,是我们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思考是帮助我们理解世界、解决问题、提升能力的利器。然而,人们在忙碌的生活中常常忽视思考的重要性,对思考缺乏认识和重视。近日,我对思考这个话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思考是一种身心合一的活动。思考需要我们用心去观察、去分析、去比较、去推理,需要我们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只有当我们全身心地沉浸在思考活动中,才能发现问题的关键,找到解决的方法。例如,我曾遇到过一个复杂的数学问题,当我在冷静思考中逐渐理清思路,答案就如同自然而然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这使我深信,思考是一种身心合一的活动,只有全情投入其中,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其次,我认识到思考是一种需要培养和锻炼的能力。好的思考能力并非天生具备,而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来培养和锻炼的。近年来,我积极参与各种思辩活动和讨论,通过与他人交流和辩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思考水平。我发现,思考能力的提升不仅仅是对知识的积累,更需要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只有不断锻炼思考能力,我们才能在复杂的问题中迅速、准确地找到解决的办法。
然后,我认识到思考是一种多方位的能力。思考是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技巧的过程,需要我们兼顾逻辑思维、创造思维和情感思维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例如,在考虑一个问题时,我们需要运用逻辑思维进行分析,同时还需要发挥创造思维寻找新的解决方法,还需要情感思维去考虑问题的影响与后果。只有将各种思维融合贯通,才能做到全面思考,做出最佳决策。
再者,我认识到思考是一种对自我的反思和审视。思考不仅是对外界事物的思考,更是对自己内心的思考。通过思考,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发现和解决自己的困惑和难题。例如,当我遭遇挫折和困境时,通过反思和思考,我能够找到自己的短板和不足,并采取积极的行动加以改进。思考让我更加了解自己,提升了内在的自省和成长能力。
最后,我认识到思考是一种传承与创新的过程。思考不仅仅是对以往知识和经验的整合与运用,更是对未来的展望和创新。在思考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历史经验,同时也要不断创新,打破定式,发现新的解决之道。只有勇于思考,并通过思考不断突破,才能跨越思维的瓶颈,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和成就。
综上所述,思考是一种身心合一的活动,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思考是一种需要培养和锻炼的能力,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思考是一种多方位的能力,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式;思考是一种对自我的反思和审视,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成长;思考是一种传承与创新的过程,需要不断打破定势,追求创新。通过对思考的深入思考,我相信我将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做出更好的决策,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十九
今年,信用社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银监有关案件防控的文件精神,结合联社下发的典型案例的通报,用心开展了讨论与学习,参照制度认真查找问题,深入挖掘残留在自身的陈规陋习。透过近段时光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年度对案件防控学习的体会通报如下。
近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应对案件事件形势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强,疏于管理。
近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职责意识,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二、员工法纪意识差,疏于教育。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好处,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潜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稽核检查过于形式,监督不足。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职责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状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经过学习与思考,本人觉得能够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提高案件防控的实效性。
一、树立“以人为本”,提高思想教育水平。
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案件防控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就应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个性是案件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就应是有很强的震憾,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就应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
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状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透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能够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
四、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情绪、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透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切实加强自身的素质学习
个性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潜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强化职责意识,要求自我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我的职业,忠于自我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职责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违规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使遵纪守法意识在思想深处牢牢扎根,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8小时以内要管好自我,8小时以外也要管好,坚决抵制种种违规违法不良行为的发生,做一名优秀的实实在在的农信人。
案件的思考与体会篇二十
12月7日晚,区科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警示录》。影片讲述了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孔繁森、任长霞等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该片也从“以权谋官”、“以权卖官”、“以权谋利”、“以权谋色”等不同方面,剖析了多个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教育党员干部要时时慎重用权,警惕金钱、权力和美色等糖衣炮弹的侵蚀。
通过观看,我的内心深处又一次受到深深的震憾。为什么同为党的领导干部,有的能始终如一地为党和人民兢兢业业的工作,始终恪守着为人民服务的座右铭,无论在任何艰难困苦危险的环境下,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和赞誉,人民永远敬佩他们,怀念他们。有的却走上犯罪道路,沦为阶下囚,为人民所不耻。究其根本是因为他们都没有管好和用好自已手中的权力,他们手中的权力不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是受着金钱利欲驱使,为了满足自已的私欲膨胀,而一步步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从而走向了坠落和毁灭。
因此,我们要从警示教育片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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