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场旅程,总结是我们在旅途中的里程碑,记录下我们经历的点滴。写总结时要注意用具体的数据和事实加以支撑,提高论述的可信度和说服力。这是一些实用的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任务。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项目选址应当依据城乡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
第四条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向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州(市)、地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向州(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所称重点监管区域,是指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为保护生态资源需要严格控制建设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等区域。
第五条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选址申请报告;
(三)建设项目选址拟选方案;
(五)由自治区或州、市(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需提交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建设项目选址拟选方案和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一)与城乡规划布局以及土地使用性质的合法性、协调性依据;
(二)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对一定范围内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直接影响;
(三)与交通、通信、能源、市政、防灾规划和用地条件现状的衔接;
(四)与配套生活设施、居住区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五)与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的协调;
(六)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在城镇体系规划或者城市、镇总体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所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和建设项目选址蓝线图(准确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现状地形图)。
第八条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收到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四)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在受理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或者确定建设项目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书面决定,其中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实地勘察或者组织专家论证、委托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所需时间,另行计算。
第九条建设项目选址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明确选址地址、规划要求、选址审查意见等,并以附图和附件表明区域位置、用地范围、有关控制线的地形图等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的样式,由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加印维文,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选址的,应当由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选址论证报告应当包括工程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与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镇规划的关系、选址方案场地条件与外部条件分析、对城镇发展和环境影响度分析、选址方案的比较及结论等主要内容。
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机构对选址论证报告进行评审,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和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报送规划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手续。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准的条件组织项目建设,需要变更选址意见书核准条件的,应当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可以撤回已经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建设项目批准、核准部门明确不予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确不予划拨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撤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其他情形。
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适用前款第(三)项规定作出撤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十四条核发、变更或者撤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必须作出书面决定并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出具受理凭证,填发补正、特别程序告知等格式文书的,可以使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专用章。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予以批准、核准的,批准、核准文件无效,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备案的,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在审批、核准、备案前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出具规划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年6月1日起实施。《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的批复》(新政函[**]8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新建规字[**]25号)同时废止。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二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发。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人需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文件。
五、申请材料
业务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所需资料名称: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文件;
2、建设单位向省建设厅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
5、大型建设项目应附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选址规划;
6、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见;
8、项目选址相关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图纸,项目所在地县(市)、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
六、申请表格(格式文本)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无电子文档)
七、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贵州省建设厅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第一步:备齐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第二步:规划处处长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
第四步:工作人员提出选址意见,经处领导初审同意后,报总规划师及分管厅长审定;
第五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非行政许可时限
申报材料收齐后30个工作日。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该项目最终未经审批或核准,即自行失效。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支撑性文件。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三
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选址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四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审批权限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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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城乡规划法》36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32条。
(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请书示范文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五)提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3、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选址申请书;
5、有关部门同意申请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准文件;
6、用铅笔标绘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1份。地形图比例应当为1/500、1/1000、1/2000或1/10000,地形图上需加盖测绘单位印章。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不能提交第4、5项材料的,可以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告知内容
1、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件除外)
1、岗位责任部门:市规划委机关、市规划委区(县)规划分局或市规划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受理部门。
2、岗位职责: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需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1)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第一联加盖收件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委有关管理部门。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受理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即被视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立案表”。
三、审查与决定
(一)审查标准
1、实体审查
(1)申请单位是否与有关部门同意建设主体的文件相符;
(3)有关文件是否确认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4)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布局是否符合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5)确定建设用地及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范围和面积;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审查的'内容。
2、形式审查所有申报材料。
3、根据项目情况,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1)规划土地使用要求(用地性质、用地规模、用地位置、建筑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
(2)居住建筑(含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3)建设项目退让用地边界、城市道路、铁路干线、河道、高压电力线等距离要求。
(4)建设项目交通出入口方位及停车指标等规划要求。
(5)建筑风貌的要求。
4、告知内容
(1)下阶段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
(2)位于自然疫源地或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建设工程,应取得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及结论(可选)。
(3)7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10层以上建筑和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须有人防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可选)。
(5)需要使用项目名称的,应取得地名命名行政许可文件(固定格式)。
(6)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重大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提交经过审查的建设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方案,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以提前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方案或者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查。
(二)审查依据
1、《城乡规划法》第36条。
2、《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23、26、27、28、29、30、32、33、34条。
3、《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全部条款。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第1、2、3条。
5、《北京市绿化条例》第20、56、57、60条。
6、《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第1、2、3条。
7、《关于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内现有村镇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第2、3、4、5、6、7条。
8、《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2、3、4、5、6条。
9、《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
10、《关于划定市区河道两侧隔离带的规定》第1、2、3、4条。
11、《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第5、6、7条。
1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第10、11条。
13、《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第11条。
14、《关于加强规划管理保护机场净空的通知》第3、4条。
1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涉外建设项目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通知》第1、2条。
16、《文物保护法》第18条。
17、《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11、12、18、19条。
18、《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24、25条。
19、《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第2、3、4、5、6、7条。
20、《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第12条。
2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规定》第2、3、4、5、6条。
2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颐和园、圆明园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定》第2、3、4、5、6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第30条。
24、《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8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2条。
26、《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18、19条。
27、《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5、9条。
28、《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17条。
(三)审查、决定岗位
审查:市规划委机关相关管理处经办人员或副处长;市规划委区(县)规划分局或市规划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受理部门相关管理科经办人员或副科长、科长。
决定:委机关相关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或委主管副主任;规划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相关管理科科长、主管副局长或局长。
(四)岗位职责
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做出许可决定。
2、对经审查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稿)(包括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审查、决定时限:受理之日内20个工作日。
四、制证和送达
(一)岗位责任部门
市规划委机关、市规划委区(县)规划分局或市规划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受理部门的受理部门。
(二)岗位职责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
2、制作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三)工作程序和送达时限
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做出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和送达申请人的工作,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五、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一)变更许可内容
选址意见书核发后,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对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变更,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城乡规划要求,做出相应的准予或不予规划许可变更决定。
(二)受理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2、《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含附图)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3、变更规划许可内容涉及的相关文件和图纸。
(三)审查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49条。
(四)审核与决定同规划许可审核阶段
审查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六、本项许可不收费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五
公司园区用地总面积780亩。目前已绿化亩,绿化覆盖率为20.57%。公司园绿化的主要特征为基本形成了乔灌草、果竹花结合的立体生态系统,工业园区和区绿化已具一定规模,建成区绿化初具规模。
公司园区整体绿化设计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原则,要求林相整齐,绿化色彩配置合理,体现现代化工厂的特色,形成花园式工业园区。同时通过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工厂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公司成为整个经济开发园区的一颗明珠。
3.0、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建设状况、人文景观、经济能力等各个条件,将自然、人文景观组织成一个有机体,科学地规划、合理布局,改善植物的空间分布状况,形成多层次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完整的绿地系统。
3.1优化绿地结构,丰富植物材料、种类与配置
3.2景观与功能的结合
在景观塑造的同时考虑到环境建设的适用功能,一方面在树种上选择一些能够改善工厂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使厂区内的空气质量提高;另一方面,在适当的位置布置园路、小广场和花架,为工作人员提供休憩的场所和设施。
3.3普遍绿化重点突出
整体设计的重点体现在办公楼周围的行政区、厂区内各大块绿地形成的景点,在这些重点部位更加强调景观的效果,运用不同的植物搭配形成多变的`景观。
4.1植物种类规划
骨干树种:广玉兰、柿子树、湿地松。
重点观赏植物
1、木本:广玉兰、柿子树、湿地松、桂竹、红叶李、白玉兰、红玉兰、紫玉兰
2、草本:金叶玉贞、红叶石楠、瓜米黄洋、红桎木球、以及地被草坪、草种。
4.2绿化区域规划
1、食堂南侧:靠近园区主干道的土地种植金叶玉贞、红叶石楠、瓜米黄洋等植物,通过按一定规律的种植和修剪形成指定的图案或造型。后排种植一排数量为3棵的香樟树,每棵树间距5米,香樟树离墙间距1~2米,其余部分以草皮为主。
2、xx厂房南侧:在靠近厂房一侧按规律种植白玉兰、红玉兰、紫玉兰等植物,每棵树间距4米;靠近食堂的一侧移栽棵桂花树,每棵树间距2—3米,两行植物错落种植,其余部分以草皮为主。
3、xx厂房北侧:在靠近厂房一侧种植白玉兰、红玉兰、紫玉兰等植物,每棵树间距4米,其余部分以草皮为主。
4、xx厂房东、西两侧:在靠近厂房一侧种植一排香樟树或湿地松(湿地松较适合该处的土质),香樟树离墙间距1~2米,在香樟树前再种植杜鹃、茶花等植物,其余部分以草皮为主。
5、xx厂房北侧的剩余空地可以栽种一批中等的树苗,如广玉兰、香樟、乐昌含笑、柿子树等,数量约300棵。
6、园区主干道两侧:以金叶玉贞、红叶石楠、瓜米黄洋及茶花为主的植物要定期修剪及造型.杜鹃要喷洒硫酸亚铁。(1年最少3次)
7、2#厂房车棚前的绿化区域:以樱花、桂花为主的植物,以2列树为1单元,在每个单元之间挖积水沟,并要施肥。
目前,xx厂房南侧的土地的平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土地上还有一些水泥块需要清理,在水泥块清除完毕,就可以移植草皮,但要预留移栽树木的土地。xx厂房除南侧外的土地的绿化工作要等到道路施工完毕才能进行。预计道路施工还要10左右才能完成。
植物介绍:
香樟树为樟科常绿乔木,树势高大,树冠广圆形,枝叶茂密,叶薄革质,卵形或椭圆状卵形。花期为5月,花黄绿色,圆锥花序腋出,又小又多。9~11月果熟,果球形,熟时紫黑色。全株具樟脑香气,能吸烟滞尘、净化有毒空气,生长速度中等,树形巨大如伞,能遮阴避凉,是城市绿化的优良树种,喜温暖湿润气候,耐寒性不强,对土壤要求不严,较耐水湿,但不耐干旱、瘠薄和盐碱土,主根发达,深根性,能抗风。萌芽力强,耐修剪。
乐昌含笑为常绿乔木,高15~30米。树皮灰色至深褐色。叶薄革质,倒卵形或长圆状倒卵形,长6.5~16厘米,宽3.5~7厘米,有光泽。3~4月开花,花淡黄色,具芳香。聚合果长圆形或卵圆形,8~9月果熟。种子卵形或长圆状卵形。树干挺拔,树荫浓郁,花香醉人,可孤植或丛植于园林中,亦可作行道树。喜温暖湿润的气候,亦能耐寒,喜土壤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酸性至微碱性土壤。能耐地下水位较高的环境,在过于干燥的土壤中生长不良。
本设计立足于通过环境绿化美化,以植物造景为主,把武汉xx新xx电子有限公司建设成为花园式现代化工业园区,使之在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发挥更强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六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七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意见书内容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选址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申办材料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所属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向所在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
5、土地意见函;
6、所属区立项批复;
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
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
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八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所属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向所在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
5、土地意见函;
6、所属区立项批复;
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
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
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九
项目规划通告
停车位以及地面停车率。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1)取消16号楼地下室,16号楼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由14个调整为38个机动车停车位。
(2)16号楼外轮廓增大,内部设置中庭。(3)项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由396个调整至420个,总机动车停车位保持不变。(4)项目地下建筑面积由83050㎡调整为81375m2;总建筑面积由368086.m2调整为366411.m2。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市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调整的“华柳佳苑花园”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提交书面反馈或申请参加听证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xx年5月19日前送至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2817040,0772-2808110)。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xx年5月19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
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华柳佳苑花园”售房部内柳州市规划局大门两侧公示栏市规划局网站
公示时间:20xx年4月19日至20xx年5月19日。
听证时间:20xx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三点三十分听证地点:柳州市规划局一楼西会议室(中山东路24号)听证会主持人:周祎(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听证员:曾昭杰(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记录员:秦泉凯(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特此通告!
柳州市规划局
20xx年4月19日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
客户名称:
经办部门: 报送日期: 部门负责人: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二 申请担保项目情况
三 近两年和当期主要财务与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最近财务状况
四 主要资产状况
五 主要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应付帐款 截止日期:
六 负债、或有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七、主办业务部门意见
八、评审部门意见
九、董事会意见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一
活动简介:
201x,想唱就唱 清凉一夏 多彩扎啤狂欢节大型公益活动——是中国的城市时尚名片,是现化时尚潮流的弄潮儿,是社会大众自娱自乐、放纵自我的第一大舞台,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此次大型公益活动将结合夏日经济发展的要求,把夏日夜经济生活带延伸至城市效外,不扰民、不受限,联合国内知名商家共同为省会市民打造一个休闲娱乐的夜生活平台。同时,这也是一场慈善爱心活动,活动组委会将从最终营业额中提出部分费用作为阳光工程慈善助学金,捐献希望工程,呼吁社会大众奉献一点爱心,共建美好城市。
活动目标:
1、打造一张属于华北“时尚爱心名片”。
2、构建城市人们“自娱如乐第一展示舞台”。
3、创建河北最具规模、最具特色的“夏日经济多彩扎啤休闲广场”
活动主题:
唱出新声音 欢乐无极限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委宣传部 石家庄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北xx投资集团 xx湾温泉城
协办单位:
支持单位:中国联通 中国移动 青岛扎啤 雪花扎啤 嘉禾扎啤
媒体支持: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新浪微
活动流程:
1、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日------2013年10月1日
地点:石家庄龙滹湾生态广场
2、人员招募方式:
才艺展示者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现场报名参加。
3、启动仪式
时间:20xx年4月30日
地点:多彩扎啤生态广场
参与人群:省市相关领导、东垣集团领导、支持企业单位、媒体记者
4、活动环节:
主持人主持(歌唱、故事、趣事、表演)开幕
疯狂歌手(有奖)音乐会
欢乐对对碰, 现场歌唱、才艺
疯狂的扎啤
才艺表演助兴
扎啤转转中奖活动
人气影视片(露天电影)
5、颁奖盛宴
时间:20xx年10月1日
内容:举行大型庆典仪式,由组委会领导向相关机构捐款,给支持活动的爱心人士代表颁发奖项,表彰优秀企业,歌舞活动演出。
地点:石家庄
备注:以上每一项需要都细化执行。
功能区划分:
演艺区
多彩扎啤专区(按品牌分区)
vip啤酒屋(6人屋、10人屋)
特色美食区
全羊篝火烧烤区(鸡、羊、鱼)
一.实践活动资料
1.活动主题
抗击金融危机,寻农业发展新道路
-------探寻金融危机中的云南农业
2.活动背景
当下,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也在不断显现。日前,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公布,这是自xx以来中央一号文件第六次聚焦农业发展与农村改革。文件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目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退的大背景下,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仅事关“三农”事业,更关乎整个国民经济能否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云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在其经济份额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那么到目前为止,云南省农业受到了多大伤害?哪些重点农业支撑项目受到冲击?这对以后的农业发展有哪些影响?危机当下当地政府部门又有哪些对农业的优惠措施出台?这些措施的效果发挥的如何呢?这些疑问都需要经过实地的调查取证才能得出结论。所以,此次实践我们以当下金融危机为契机,探究云南在此背景下的农业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之路。
3.活动目的
2)通过探寻当地农民面对金融危机的反应和措施,了解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危机的实施农业政策,学习解决危机的方法,坚定大学生战胜金融危机的信心。
4)通过对实际调查资料的整理和相关社会科学文献的阅读借鉴,写出一篇以金融危机为背景的,以云南农业的产业调整政策和发展道路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科学论文。
4.内容及主要形式
(注:农业突破点先暂定为水果业,经过接下来实际调查了解,也许所选点会有微小修改,但大方向不变)
内容:
(1)金融危机对农业的冲击
1)金融危机对成本的影响
a.农机价格的影响;
b.种子、化肥、农药成本影响;
c.雇工工资的影响.
2)金融危机对销售的影响
a.对农产品价格(通过上网以及在市场中询问的方法调查农场品的价格);
c.农产品销售方式(具体调查一些相关的销售渠道以及这些销售渠道的变化).
(2)面对对金融危机的应对措施
1)农民自身的措施
a.生产方式的改变(对栽种作物品种的选择)
b.技术的改变(使用新的科学生产理念、高科技农业机器的运用等)
c.销售渠道的改变(在销售量减少的影响下努力去寻求新的销售渠道)
2)政府的政策
a.生产指导(政府部门配备农技师下乡为农民做专门的相关的技术指导)
b.为农民提供的市场情形的咨询(通过采访相关的.农民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以了解个中详情)
c.为农民能够安然渡过金融危机提供的一些有利政策(通过采访相关的农民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以了解个中详情)
(3)分析实际数据,提出农业发展建议
a.结合实际情况和理论知识,对农业发展提出建议;
b.通过已学过的有关经济学的知识、阅读相关文献,做出一些与经济相关的结论;
c.通过实际调查所得资料和社科文报刊文献查阅学习,反应云南农业的产业调整政策和发展道路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科学问题。
主要形式简介:
(1)走访部分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农村农户,加以问卷调查;
(2)走访部分大耕户和农业企业,加以问卷调查;
(3)采访政府部门(当地农业局、乡镇政府及粮管所),搜集借阅相关资料数据。
5.活动意义
1)对我们象牙塔内的大学生而言,此次活动让我们走近农村,贴近农民、走近社会、走近真实的金融危机,了解实际操作中的国家农业政策。并从中提高了我们的实践能力,培养我们关心农民问题的悲悯之心。
4)结合实际调查资料和社科文资料,撰写以金融危机为背景的,云南农业的产业调整政策和发展道路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科学论文。
6.前期准备工作
(1)与当地团委与政府部门取得联系;
(3) 与当地报刊、电视台宣传我们的活动。
(4)为团队定下具体行动准则和安全规定,具体如下:
安全准则 总则
1.本准则适用于包括队长在内的所有8名支队成员。
2.准则由张浩负责制定,例会上大家讨论并进行必要的修改,最终版本必须是例会上讨论通过的。
3.准则的有效期从正式发布之日起,至实践行程全部结束,全体队员返回家中或学校止。
团队安全
1.由于本次实践活动的地点为云南农村,我们不是很熟悉那里的环境和文化,所以存在安全隐患。为尽可能保证安全,队员的行动不能违背本准则,特殊情况必须由队长陈泽川批准。
2.队员一切行动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大学生守则和华中科技大学大学学生守则。
3.分组行动时,由队长指定每组的负责人,并行使一部分决定权。
4.队员随时可以发表意见,并拥有参与决策的权利。重大决策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队员在讨论时有建议和意见要及时提出,千万不要憋着不说(尤其是反对意见)。因为重大决策一旦形成,就应无条件执行。
5.全体讨论的决议须由队长批准方能生效,分组讨论的决议由组长批准方可生效。
6.由于安排紧张,队员要严格遵守时间,如无特殊情况,迟到不得超过2分钟,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的必须事先说明。
7.在任何公共场所及与任何当地人接触时不得使用任何侮辱性语言及做出侮辱性动作,不允许与陌生人吵架和顶嘴,尽量不要和陌生人有身体接触。这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患于未然的最重要的一条!
8.一般一天的调查结束后队员回到住所整理资料讨论或者休息,临时外出需要经过队长同意。
9.除非队长批准,否则不允许单独行动。
人身安全
1.队员应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的安全观念。随时随地把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并要学会照顾他人。男生有义务保护女生。
2.每天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什么不适尽快通知安全负责人梁剑锋,他会立即想出解决措施,如果没有解决措施立即送至最近的市级医院。
3.尽量统一行动,如需要分组,见团队纪律
3,但未经批准单独行动,分组也尽量为3人或以上,每组必须包含一名男生。
4.不允许瞎吃东西,最好找卫生的饭馆吃饭,实在找不到就去买些东西吃。
5.坐车时大家不能都睡觉,一定要保证有1-2个人处于以防万一。
6.在任何公共场所不得张扬,注意控制情绪,不允许大声喧哗。
7.分组行动时,各组每2小时必须与指定联系人联系一次以确认安全。万一手机没有信号就用最近的公用电话联系。
8.夜间行动必须经过队长同意,队员尽量保证不在夜间行动。 10.遇到突发情况,首先应视情况拨打110、120、119、122等紧话,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行动,及时与队长联系。
9.每人每天至少向家里报一次平安,以免让家人着急。
财产安全
1.不允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分散携带,不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在寄存处寄存。尽量不在公共场合拿出任何贵重物品。
2.大宗消费要发票。看清楚盖的章是否就是他们的章,如果不是,你有权利要求其更换,这样便于之后的维权。
3.旅途中不要轻信陌生人,并随时留意自己和其他队员的包,谨防被盗。
4.取钱时必须有陪同,取完钱后做人要低调。
5.行程中身份证最好不要放在兜里,并要与其它卡分开放置。
其他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二
1.招标条件:
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05-1
2.3项目地点:中牟县
2.4招标范围: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部分
2.5规划周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单位需提供地市级城市旅游规划设计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5月10日至20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证书、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前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9:00分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
20xx年5月10日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三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系工程的业主,受托人是一家具有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公司,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承担该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的委托管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
目前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概况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建设阶段的不同情况进行填写)
二、委托工作范围和内容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
二、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总额大写:。
小写:。
该项目管理费总额为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所收取的管理费,受托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5.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件。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实现本合同确定的管理目标,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确定的项目管理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日终止。
九、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四
1、概念性规划和总规,控规和详规等有何区别,概念性规划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概念性规划是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新的规划,它强调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是属于一种对旅游宏观发展思路的探讨和研究。作为一种规划设计的思维方法,它淡化了设计的表象,使规划成为纲领性、战略性的文件,指导和协调旅游区的发展与建设。概念性规划的内容,一般来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规划区域的资源和客源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规划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明确旅游产品的开发方向、特色和主要内容;提出规划区旅游发展的重点项目,强调策划的创新、个性和特色;提出相关要素发展的原则和方法等。从而在宏观层面上对规划区的旅游发展勾勒理想蓝图。
2、旅游规划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等。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概念性规划是属于一种对旅游宏观发展思路的探讨和研究,作为一种规划设计的思维方法,它淡化了设计的表象,使规划成为纲领性、战略性的文件,指导和协调旅游区的发展与建设。概念性规划并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更在乎理念的创新和前瞻性,是一种思维方法在规划上的应用,渗透于规划的各个环节之中,脚踏实地、立足现实、展望未来的工作。
概念性规划是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新的提法,它更不受现实条件的约束,而比较倾向于勾勒在最佳状态下能达到的理想蓝图。他强调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3、旅游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有什么不同?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然后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是由宏观到微观、由浅到深、由粗到细、由抽象到具体、由概念到表象的过程。
以景区大门为例:
在总体规划中,只是用文字简要描述大门的风格、大概位置等,没有大门的图纸;
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大门的细节如材料、花纹、文字等都涉及到了,并会制作大门的标准图纸,图纸上看到的大门与以后造好的大门几乎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修建性详细规划上的大门图纸再经过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后就会出现真实的大门!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五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单位的选址申请后,必须慎重、仔细地审理建设项目选址要求,并应在法定工作日之内完成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审核不同意的,也予以书面答复。
审批权限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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