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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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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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每个成员都应该对方案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制定和执行方案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和时间表,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减少出错的可能性。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在实施任何方案之前,我们必须仔细制定并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方案实施需要充足的资源和支持,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一

每个脱贫摘帽县建成x个农业科技园区,x家以上“星创天地”。选派“三区”科技特派员x名,本地科技特派员x名以上(其中脱贫摘帽县x名),开展培训x万人次以上,转化或示范x项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以科技助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和增收,提升科技在脱贫防贫工作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中的支撑能力,确保完成全市科技扶贫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因地制宜选派科技特派员。每个县组建至少x个科技服务团队,贫困村所在乡镇至少有x家科技服务站,年初签订服务协议。从市农业局、林业局、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选派专业技术人才组成2020年度“三区”科技科技特派员队伍。发挥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主动性,结合本县农业发展和扶贫脱贫任务,从本县农业科技园区、农林部门、职业学校、农技协会中选派本土专家,从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中选派技术能手,x个脱贫摘帽县共计选派x人以上(含每个县x名网络科技特派员)组成本地科技特派员队伍,保持贫困村全覆盖。积极扩大培训覆盖面和针对性,以对本地扶贫产业、特色产业中的企业、合作社、扶贫微工厂、扶贫车间培训为主,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培训和对口帮扶,推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致富,同时兼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和有关贫困人员的培训,每半年开展x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技术培训,实事求是开展贫困人员培训,对培训中包含贫困人口的要做好登记。

(二)开展法人特派员结对帮扶工作。以落实科技部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为抓手,鼓励从市重点农业科研院所、各县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星创天地等选派法人科技特派员,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或基层组织等结对帮扶,围绕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提供产业发展咨询、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指导及培训、贫困地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贫困地区脱贫需求等方面服务。

(三)实施重点人群帮扶工作。要结合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清单,及时分析掌握贫困户、边缘户等重点贫困群众需求,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开展科技培训,提升就业本领。对本县特色扶贫产业、工厂、车间等进行重点帮扶,采取主动上门与网络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协助产业扶贫。

(四)组织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培训市科技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培训,以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政策解读和乡村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能力和积极性。

(五)大力支持星创天地建设。组织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宣传政策、讲清条件,预先开展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摸底工作,由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提前审核把关,协助完善申报材料,并开展上门服务工作。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提高成功率,全市力争星创天地新增x家,总数达到x家以上。支持返乡农民工、毕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返乡人员到园区进行创新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争创省级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三农”领域重点任务,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力争新增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x家,总数达到x家。

(七)促进成熟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对接京津及我省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以提升我市玉米、小麦优势种质资源、设施蔬菜、特色果品以及农业智能设备等发展水平为重点,熟化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经济生态效益高的农业科技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支持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小巨人、科技特派员等,推广、展示一批适合扶贫特色产业应用的易操作、好转化、可复制、见效快的先进适用技术和农业科技成果,力争年转化各级各类适用技术或成果x项以上。

(八)实施“互联网+科技扶贫”行动。鼓励市县自媒体、电商、网站等互联网企业、个人等担任“网络科技特派员”,通过互联网途径宣传推广科技政策、生产技术,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科技培训,通过网络电商推广和销售扶贫产业生产产品。

(一)落实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要发挥市县两级科技扶贫协调指导小组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科技扶贫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分析脱贫攻坚形势,调度脱贫攻坚工作。非贫困县要根据需要选派一定数量的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发展星创天地、争创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转化或示范科技成果。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加强派出人员的跟踪督导,落实扶贫政策、做好服务保障。

(二)抓好本部门驻村工作队管理。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制定所派出驻村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对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x次本单位单位派出的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工作。驻村工作队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书面汇报工作。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二

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返贫致贫风险人口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扶贫办牵头,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全市工作实际,会同农业、统计、教育、医疗、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户收入不稳定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预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民政局牵头,重点对鳏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农户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台账备案,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3.生产经营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当地养殖业、种植业、小加工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当发生牲畜疫情、小加工业运行困难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发生风险问题及时预警。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对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及时预警。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监测预警。由市教育局牵头,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监测报告制度,将6-16周岁少年儿童全部纳入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流动、留守、残疾和家庭经济苦难适龄儿童少年。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发现疑似辍学失学、漏资助的及时预警。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预警。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进行监测,遏制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7.饮水安全监测预警。由市水务局牵头,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及时监测预警。

  8.住房安全监测预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充分发动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开展定期排查和实时监测,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及时预警。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托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民政等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农户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监测,及时预警。

  10.特殊农户监测预警。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门配合,对农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员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农村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治理的同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做好发生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预警。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农户申请或村名小组提名、行业部门预警监测、乡村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或由村“两委”每月组织村民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本村民小组初步名单上报村“两委”。

  2.行业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同时,市扶贫办依托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返贫预警监测功能,实时开展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将问题梳理汇总,反馈到乡、村和网格开展排查核实。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提名和行业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核实,发现问题上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共同研判,村级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村级不能解决的,上报镇级研究解决,镇级不能解决的,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部门整合资源给予解决落实。

  4.对象认定录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同时,利用“贵州省扶贫云”和黔南州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防贫监测对象数据库。

  5.实施动态管理。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调度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解除预警监测,并按程序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

  三、帮扶措施

  (一)强化产业发展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坝区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生产经营、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市农商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强化就业创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综合保障帮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措施,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对“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多渠道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扶志扶智帮扶。引导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社会力量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捐助资金,加大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实际防贫对象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责任赔付起付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专项扶助帮扶。用好用活“三户”专项扶助资金,对因残、因病等返贫致贫对象,进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资源帮扶后的再保障,重点采取对该类家庭所需生活、生产、教育等方式,织密兜底防线,确保不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二)加强协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随时组织召开),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相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等行业部门要明确专门的联络人员,强化横向沟通协调。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请涉及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福泉市防止返贫致贫信息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回执》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涉及单位详见附件3)。

  (三)鼓励创新。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四)转变作风。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国家、省、州级扶贫系统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抓具体、抓深入,确保监测对象认定、管理、帮扶精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会议关于“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现就我镇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认真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数据信息共享,组织扶贫工作队、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对照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参照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结果,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再次予以确认,并由镇扶贫工作站上报市级备案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驻村工作队、村居包片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

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农户分类定级成果,对一般农户进行再排查,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范围。

(一)

建立监测管理系统。依托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各村(社区)要按照系统设置的其他指标,客观真实地收集相关数据并及时汇报给镇扶贫工作站。

(二)开展监测预警。

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收集并上报镇扶贫工作站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门根据市扶贫办反馈的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镇审查、市县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申请在省办返贫预警监测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镇审查并汇总填报、市县审核后,申请在省办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并上报,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利用好政策补丁和镇慈善关爱基金库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镇扶贫工作站加强审查审核,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落实村居包片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定期走访,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帮助落实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和镇村救急难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

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加强工作推进。指导各村居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将严肃问责。

(三)改进工作作风。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

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三

实施帮扶工作措施,是为了提高贫困户的生活水平,能够尽快地脱离贫困,制定贫困户帮扶计划。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收集帮扶贫困户脱贫措施的例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结合龙山镇实际,紧紧围绕“六个到村到户”、“六项行动计划”“四个一批”具体内容,以实现龙山镇繁荣、稳定、和-谐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为更好实施贫困村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各项工作,实现20xx年贫困户全部脱贫,特制定贫困户脱贫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州委会议精神及陈敏尔在黔南州调研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体现大扶贫的要求。统筹规划,周密部暑,全力实施,为贫困村脱贫致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到20xx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xx年使贫困村人均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县的平均水平;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特色增收产业基本形成;农民健康生活水平,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三、xx年贫困户脱贫措施

1、大力发展种植业

20xx年,在“两高”沿线中坝村、鸡场村、场坝村、水场村等调整种植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精品蔬菜种植1000余亩。形成了以老莲花片区为主线的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示范带,西接水场片区的城郊农业精品蔬菜园。

2、发展高山冷凉蔬菜种植

以朝阳、草原村为龙头,大力发展现代高山冷凉型蔬菜种植,在朝阳阳光合作社种植点种植蔬菜200余亩,草原蔬鑫业农庄和种植大户在草原村、金谷村发展种植冷凉蔬菜300余亩,为烤烟种植户成功转型,调整为高效的高山冷凉蔬菜种植为农民群众增产致富的主打专业。同时以“万亩豌豆尖”示范带的打造为契机,在朝阳村发展豌豆尖种植200余亩。20xx年,我镇在农工局的指导下,在今年的基础上,大力增加1000亩;20xx年,再增加1500亩。将草原蔬菜(高山冷凉蔬菜)作为带动草原片区群众致富的产业。

3、加大荒山荒坡刺梨种植:以中坝村沙坡600余亩刺梨特色产业种植为样板,充分利用地处厦溶高速公路旁区位优势,成为从高速进入刺梨之镇的一张活名片,引领我镇优质刺梨产业发展。今年我镇已种植刺梨3500余亩。20xx-20xx年在我镇实施刺梨种植3500亩(红星村发展精品刺梨种植1500亩,金谷村种植1000亩,草原村种植500亩,高峰村500亩)。然后逐年递增,以林业、发改等项目为支撑,把刺梨种植打造为20xx0亩刺梨产业。

4、特色免养殖:今年,以扶贫项目为支撑,在草原发展了5家特色兔养殖场,规模达到7600只,利润达到300余万元。20xx至20xx年,通过争取扶贫养殖项目,在前进村、大谷村、高峰村、红星村、金谷村、朝阳村实施每村成立一个规模在20xx只以上的特种野兔养殖场,通过基地成功养殖的推动,政策的大力扶持,带动草原片区养殖大户,贫困户大力发展种兔养殖,作为草原片区群众增收致富、脱贫奔小康的重要产业。

5、竹鼠养殖:在鸡场村竹鼠养殖扶贫项目实施成功后,今年年在场坝村、高沟村实施竹鼠养殖扶贫项目,规模达到4000只,项目建成后我镇竹鼠养殖存栏将达到5000余只。20xx至20xx年,我镇充分利用好水场毗邻省会贵阳的区位优势,在红岩村、水场村、中坝村、三村村争取项目发展每村一个20xx只以上的竹鼠养殖场,同时带动种养殖大户、散户的参与,逐步扩大水场片区特色竹鼠养殖,将其发展为贵阳市乃至贵州省的竹鼠种、肉供应基地。

6、优质黑山羊养殖:主要是以原水场片区和草原片区原有的黑山羊养殖场为基础,逐步带动平山片区发展,建成我镇优质黑山羊养殖区,并依托草原的地理优势和旅游优势,以林业、发改、国土等项目支撑,大力发展种草、扩大圈舍、围栏,增加养殖机械,壮大优质黑山羊养殖规模。现我镇存栏优质黑山羊2500余只,20xx年,争取项目在水场、草原、平山片区各发展1000只黑山羊养殖场,通过引导成立合作社,进行统一销售,形成产业优势,分担风险。

7、20xx年我镇在前进村、金谷村、大谷村、高峰村、幸福村已种植海花草3000亩,20xx-20xx年在草原片区扩大种植面积,面积达10000亩,通过海花草种植项目带动,让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8、通过合作社、养殖场成功的案例,对现在还处于发展阶段的种养殖散户给予技术上、物资上、政策上的大力扶持,要在20xx至20xx年培育50家以上的种养殖家庭农场。

为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使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的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情、村情实际,特制定帮扶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解决贫困村难点热点问题、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以“定点帮扶”为契机,努力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扶贫,切实提高群众素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着力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为全镇达到小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以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村级组织“四个能力”为根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关键,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落脚点,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现实紧迫的困难问题,力争在三年内使帮扶的贫困村有变化,见成效。

(二)、工作措施

1、帮扶到村、定点到户。 进一步强化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和党员干部

“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子扶贫工作。帮扶到村,就是集中全镇有限的财力,将过去的1个机关单位定点帮扶1个村,调整为多个机关单位定点帮扶1个村,同时根据帮扶点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出具体的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定点到户,即把大安村245户贫困户分解给全镇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和上级帮扶单位,具体讲,科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帮扶1--5户,一般干部几人或一人一户,各负其责,同时将党员干部的扶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年终考核,一定3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人口发生变化后,再作适当调整。

2、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安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基础设施薄弱。xx至xx公路大安段双边水泥公路至今还未建成通车,严重制约了大安村的经济发展。因此,要以这次扶贫开发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公路硬底化建设和水利陂头的建设,切实解决该村生产生活条件。

局出发,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但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少,支出大,现负债累累,虽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却无力开发建设。希望能够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大力资助予以解决。

4、走产业化扶贫之路,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最佳途径。首先是引导支持农户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充分依托“信息直通车”网络服务平台,加大对葛茨、蜜柚、西蕃莲等农产品的宣传销售力度,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规模种植绿色食品“西蕃莲”,提高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增收。另外,积极加快招商力度,引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拟与骏丰农牧有限公司和海丰县农业银行共同合作进行订单养殖鸡鸭等畜牧产品,以产业化扶贫的方式,使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为进一步抓好抓实扶贫开发,加快全面小康步伐,根据荥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荥扶领办[20xx]4号)文件要求,以结对帮扶为重要抓手,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使全乡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结对帮扶目标

从20xx年起,根据上级安排,荥经县人民法院、县地税局、县残联等3个单位与我乡4个行政村开展结对帮扶,市、县、乡三级干部与我乡农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的贫困人口242户386人开展帮扶脱贫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目前为止,我乡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得到有效扶持,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20xx年底贫困人口已脱贫67人,预计20xx年将脱贫80人。

二、结对帮扶方式

1.实行县级领导挂乡镇、帮扶单位包村、党员干部结对贫困户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指导扶贫攻坚工作。

2.实行单位结对帮扶行政村全覆盖。每个行政村都安排单位结对帮扶,帮扶单位派出工作队驻村帮扶,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任队长,13名干部为工作队员。

3.实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一是根据上级安排,根据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情况,实行干部结对帮扶;二是县级单位按要求干部结对帮扶还剩余的贫困户,由乡干部包干帮扶。结对帮扶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帮扶干部变动后,新进干部自然接替。新纳入扶贫范围的贫困户要及时安排干部结对帮扶。

三、结对帮扶内容

(一)精准识别,掌握情况

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对所驻村基本情况、贫困原因、存在问题、群众意愿等进行调研。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要对已确定的结对扶贫对象认真开展再核查、再识别,进一步核实其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状况、技能技术等情况,逐一分析梳理出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以及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意愿不足等具体致贫原因,实事求是逐户登记在册。

(二)因户制宜,精准施策

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结合当地实际,帮助贫困村围绕改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制订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分析归类,制订分类脱贫措施。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要围绕脱贫成效可持续、不返贫的要求,根据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分户制订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帮扶措施要因村因户制宜,切实可行、持久生效。要综合施策、组合帮扶,做到一村一套帮扶措施、一户一套帮扶办法,把资金和具体帮扶措施整装精准“滴灌”到贫困村和贫困户身上。重点做好“六个着力帮扶”:

1.着力帮扶发展产业。帮助贫困村和扶贫对象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中药材种植、生猪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结合村情和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致贫原因、产业发展意愿,选择有利于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格局。紫炉村重点中药材种植,在提高中药材质量上下功夫,引导并帮扶贫困户自身种植中药材,或者参与中药材加工、运输等获取劳动报酬;和平村要重点引导贫困户积极发展生猪养殖及旅游产业;河林村、工业村要重点围绕山区面积大、适合种养等特点,引导贫困户种植中药材、养殖禽畜等。此外,要鼓励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以产权为纽带,在依法、自愿基础上将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产业帮扶资金入股,参与联户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发展新的产业,参与生产劳动,获取分红收入和劳务收入。

2.着力帮扶就业创业。加大培训力度,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等培训,让有条件的扶贫对象掌握12项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积极为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扶贫对象转移就业。

3.着力帮扶完善保障。加大教育扶助力度,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要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措施;加大卫生医疗扶持力度,大力实施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达标建设项目,对因病致贫的对象,要按规定实行大病救助、大病保险等医疗精准扶贫,确保看得起病,不因病加重负担。完善社会救助措施,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因病、因灾、因残等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加大物资、资金等扶助力度,帮助渡过难关。加大托底保障力度,对符合低保、五保的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4.着力帮扶改善条件。继续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探索信息扶贫新途径,推进农村信息通信和邮政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电信、广电、互联三网融合,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提供信息服务支撑。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入,提高电力供应质量。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小农水重点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灌溉条件。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治理垃圾和污水,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5.着力帮扶提升后劲。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村级党组织推进精准扶贫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好党员教育培训、“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三培两带两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文化活动室,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帮助建设或修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平安创建,强化城乡社会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6.着力帮扶法治扶贫。根据我乡涉及林地、邻里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要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化解重复访、非正常上访问题。特别是对因不懂法、不用法、不守法致贫的贫困群众,要大力实施法治扶贫。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以及发放宣传单、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巡回宣讲等形式,建立健全农村法宣队伍,常态化向广大群众,尤其是边远山区贫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制常识,引导贫困群众学法用法,遵规守法,勤劳致富。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平安新建”建设,严厉打击危害贫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个人极端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黄赌毒”和非法传销等社会丑恶行为。帮助排查调处贫困群众矛盾纠纷,依法规范信访秩序,集中整治缠访闹访、越级非访等突出问题,依法打击“以闹取利”、牵头组织或幕后策划非访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做好贫困家庭重点人员法律服务。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矫正,加强贫困家庭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鼓励企业吸纳刑释人员就业,并给予税收优惠或奖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监护工作,落实有奖监护机制及家庭贫困患者免费救治政策。加强贫困家庭重点青少年教育管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帮助,有效防止贫困家庭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主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建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乡精准扶贫工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扈蓉任组长,分管领导、乡人大副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干部及村两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建乡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直兼任。加强精准扶贫队伍建设,配备2名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并配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2.保障帮扶资金。积极筹措产业帮扶资金。帮扶单位采取向上争一点、单位自筹一点、向社会募捐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专项支持有产业发展意愿和一定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没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不享受资金补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多渠道募集帮扶资金。产业发展帮扶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3.加强舆-论引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等各种宣传载体,宣传好推进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的重大意义、扶持政策、结对帮扶举措等,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激发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上门入户宣传结对帮扶的各项政策,让每个村、每户贫困户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对接落实到位。

4.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建立乡对村、乡对驻村工作队、乡对帮扶责任人的督促检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做到“半年检查、年度考核”,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二是完善考核评比机制。把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资金落实、完成进度等进行细化分解,每年底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帮扶责任人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到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乡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和评先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培训、考核和奖惩力度,将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作为村级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三是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各村、各帮扶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与县、乡对接、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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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四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国乡振司法〔2022〕5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为做好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一)根据省乡村振兴局新调整的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6900元),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农户家庭成员情况,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集中排查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和一般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

(三)集中排查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农户的帮扶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帮扶措施,特别是参加医保等健康帮扶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

(四)集中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五)集中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重点:产业就业帮扶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资产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着重排查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各类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

(六)集中排查重点区域。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无脱贫人口但有农村人口的行政区域、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高于2%的行政村,开展重点排查。

(一)脱贫户。重点关注2020年当年标注脱贫和人均纯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30%的脱贫户。

(二)低收入农户。重点关注2021年度和2022年测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农户。

(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关注其中的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四)农村低保对象。重点关注2021年以来新纳入和申请未纳入低保的农户。

(五)农村残疾人家庭。重点关注重度残疾人家庭和2021年以来致残家庭。

(六)多子女家庭。重点关注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3人及以上),刚性支出较大家庭。

(七)危改家庭。重点关注2022年危房改造或维修的家庭。

(八)饮水安全问题家庭。重点关注分散式饮水工程饮用水农户。

(九)收入不稳家庭。重点关注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疫情等影响导致失业、就业不稳和产业发展失败的家庭。

(十)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重点关注一般农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脱贫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农户。

以上重点人群清单于4月30日,统一反馈至各村。

(一)乡收到重点人群清单分发到村,并汇总掌握各村摸排情况,成立督查小组进行督促指导村级排查,建立重点人群摸排台账及问题清单,全程跟踪指导。村级要通过集中排查,先摸清重点人群农户情况,其次是其他一般农户情况,按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马步乡xx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逐户登记,建立问题台账。

(二)对排查新发现的困难农户,要按照防返贫监测工作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分类进行处理。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纳入。

(三)对已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坚决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返贫致贫风险,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进行回退处理。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四)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和信息录入不准确等问题,要尽早发现、认真审核,及时补充完善。

(一)全面培训部署(5月5日前完成)。我乡将于5月5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各村专干要确保掌握集中排查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充分组织监测网格员、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干部、专职信息员等力量,采取上门入户、实地摸排等方式,逐户摸清情况,准确记录摸排信息。

(三)信息采集录入(5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及时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上报乡村振兴工作站,同时将集中排查主要数据按《马步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到乡村振兴工作站。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村要及时上报乡村振兴工作站。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强化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精密部署,集中精力扎实做好排查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为更好统计数据,各职能办按照规定格式提供数据并确保数据准确性。乡村振兴工作站加强与应急管理、医保、农业农村、民政、社保、住建、教育等相关职能办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要简化工作流程,各村对排查中发现的困难农户,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需即刻上报乡村振兴工作站,通过各职能办进行数据比对,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统筹做好集中排查发现问题、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举一反三,一体整改。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规模性返贫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强化调度指导。各职能办要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和解决排查中遇到的问题。乡村振兴工作站将根据实际汇总情况,对各村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我乡将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夯实工作作风。各村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到位,做到排查过程扎实、排查数据详实、排查结果真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纸面排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五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人口,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且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收入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xx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收入测算周期为纳入前一个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为参考,综合分析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因素,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确定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纳尽纳。过渡期内,每年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防止规模性返贫、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增收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监测。

1.规模性返贫风险。农村人口可能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以及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二是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一些种养殖型农户经营性收入骤减甚至入不敷出带来的影响;三是受低端企业转型关停、疫情等因素影响,农村劳动力回流,失业明显增多;四是受市场因素、经营管理模式等影响,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参与发展的农户收益链中断;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六是扶贫政策调整的影响,如健康扶贫工作机制由“四位一体”调整为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过渡;七是禁捕退捕、禁养野生动物等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2.“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农户因遭受重大灾害、突发事故等各类原因,存在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安全饮水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住房无保障(或维修加固支出费用较大);二是6-15岁适龄儿童厌学,辍学在家;三是季节性缺水导致安全饮水无保障;四是自然灾害导致水质不达标,或供水管网出现故障;五是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

3.脱贫户收入风险。脱贫户因遭受重大灾害、突发事故、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各类原因,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收入无法持续稳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脱贫户收入来源(途径)普遍减少;二是脱贫户收入总量普遍下降;三是脱贫户收入结构中普遍存在转移性收入占比过大。

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农户自主申报、镇村干部摸排等方式全时全域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分析新闻媒体、网络舆情、信访投诉等社会监督信息,拓展风险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实现监测对象的快速发现和响应。

(一)农户自主申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可实时向村(居)委会提出申报,也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直接申报。

(二)基层干部摸排。乡村干部、驻村干部、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分类别对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政策,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在农户全覆盖基础上,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按照“承诺授权、入户核査、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确定、录入系统”的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一)承诺授权。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获得预警信息后,村“两委”指导农户填写《承诺授权书》(见附件1),获得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的授权。

(二)入户核查。村“两委”组织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査,填写《防止返贫检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如实采集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信息。

(三)村级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逐户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意见,经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形成初审监测对象名单,并上报市乡村振兴部门审定。

(五)县级确定。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对初审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进行逐户比对,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公示公告应注意保护监测对象个人隐私,进行相应脱敏处理。

(六)录入系统。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信息员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将监测对象名单共享给市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帮扶。

对因疫、因灾、因突发事件采取边走程序边进行帮扶的监测对象,事后要及时补充完善认定程序和资料档案。

监测对象认定后,由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等作为监测联系人,做好跟踪回访,掌握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变化、帮扶措施、家庭成员变更等信息。做到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谁负责。

(一)风险消除标准。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帮扶措施可能出现风险反弹的监测对象,相关行业部门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确认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在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由村“两委”提出,经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并提交市乡村振兴部门复核并公告后(公告期不少于五天),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标注。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监测对象。同时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每一户监测对象的致贫返贫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施精准帮扶。

(一)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过渡期内,各村要坚持预防性措施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合理利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强化针对性帮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根据监测对象发展需求和能力,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1.因病风险。落实健康帮扶政策;争取各项救助和社会爱心帮扶;纳入综合保障;根据家庭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给予产业、就业等帮扶。

2.因学风险。落实教育帮扶政策;争取社会爱心帮扶;纳入综合保障;根据家庭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给予产业、就业等帮扶。

3.因残风险。落实残疾人补贴;纳入综合保障政策;争取社会爱心帮扶;根据家庭情况给予健康、产业、就业等帮扶。

4.因灾、因意外事故风险。及时申报“防贫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险,进行理赔;纳入综合保障;根据灾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形,针对性的开展帮扶。

5.因产业失败风险。加强生产经营、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引导申请小额信贷;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及时申报“防贫保”;积极对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消费助农等。

6.务工就业不稳风险。开展技能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资金扶持、落实优惠政策,支持自主创业;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职业介绍等形式,开辟就业渠道;提供公益性岗位等。

7.缺劳动力风险。做好兜底保障,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争取社会爱心帮扶。

(三)鼓励社会カ量参与。坚持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工作。动员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地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镇党委政府对本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过问,充实保障工作力量,切实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要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分类别、全覆盖做好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户农户都知晓政策;严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标准,认定监测对象,每个步骤都要留存佐证,防止工作过程随意,资料缺损丢失;扎实开展针对帮扶,帮扶措施要切实做到对症下药,增强风险消除有效性,避免头痛医脚、盲目帮扶;建立动态更新的帮扶档案,及时归整必要的帮扶资料。

(三)严明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追查追责制度,对工作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尽责、不落实,发生漏报、瞒报、迟报以及不履行帮扶责任,造成区域内规模性返贫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六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根据《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有效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基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

监测内容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监测对象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灾害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四、监测方式

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情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注:确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第二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

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帮扶内容

七、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州脱贫攻坚办备案。

(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馈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帮扶巩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及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某乡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某县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的汇报

防返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监测实施方案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七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一是 xx 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再进

行排查,自动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重点围绕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几类人员,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且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 5000 元的已脱贫户作为拟新增脱贫监测户,将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有致贫风险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户作为拟新增边缘户,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后上报 xx 镇脱贫办。

三是镇脱贫办汇总后上报区脱贫办,区、镇同步对拟新增监测对象的住房、经商、购车、社保、公职人员等信息开展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社区)。

(二)走访阶段(3 月 月 25 日-4 月 月 5 日)

镇脱贫办统筹力量、分组对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一并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三)评定阶段(4 月 月 6 日-4 月 月 10 日)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区脱贫办审定。

(四)录入阶段(4 月 月 11 日-4 月 月 15 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五)动态监测及补短帮扶阶段(4 月 16 日-6 月 月 30 日)

1 、动态监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 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各村(社区)初审后上传至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根据村(社区)上传的信息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3 、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

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成效巩固阶段(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7 至 12 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办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八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返贫致贫风险人口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扶贫办牵头,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全市工作实际,会同农业、统计、教育、医疗、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户收入不稳定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预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民政局牵头,重点对鳏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农户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台账备案,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3.生产经营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当地养殖业、种植业、小加工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当发生牲畜疫情、小加工业运行困难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发生风险问题及时预警。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对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及时预警。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监测预警。由市教育局牵头,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监测报告制度,将6-16周岁少年儿童全部纳入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流动、留守、残疾和家庭经济苦难适龄儿童少年。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发现疑似辍学失学、漏资助的及时预警。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预警。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进行监测,遏制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7.饮水安全监测预警。由市水务局牵头,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及时监测预警。

  8.住房安全监测预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充分发动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开展定期排查和实时监测,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及时预警。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托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民政等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农户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监测,及时预警。

  10.特殊农户监测预警。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门配合,对农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员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农村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治理的同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做好发生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预警。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农户申请或村名小组提名、行业部门预警监测、乡村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或由村“两委”每月组织村民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本村民小组初步名单上报村“两委”。

  2.行业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同时,市扶贫办依托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返贫预警监测功能,实时开展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将问题梳理汇总,反馈到乡、村和网格开展排查核实。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提名和行业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核实,发现问题上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共同研判,村级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村级不能解决的,上报镇级研究解决,镇级不能解决的,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部门整合资源给予解决落实。

  4.对象认定录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同时,利用“贵州省扶贫云”和黔南州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防贫监测对象数据库。

  5.实施动态管理。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调度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解除预警监测,并按程序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

  三、帮扶措施

  (一)强化产业发展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坝区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生产经营、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市农商行;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强化就业创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各乡镇)

(三)强化综合保障帮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措施,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对“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多渠道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统计局、各乡镇)

  (四)强化扶志扶智帮扶。引导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五)强化社会力量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捐助资金,加大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六)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实际防贫对象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责任赔付起付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强化专项扶助帮扶。用好用活“三户”专项扶助资金,对因残、因病等返贫致贫对象,进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资源帮扶后的再保障,重点采取对该类家庭所需生活、生产、教育等方式,织密兜底防线,确保不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二)加强协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随时组织召开),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相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等行业部门要明确专门的联络人员,强化横向沟通协调。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请涉及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于20xx年7月14日前将《福泉市防止返贫致贫信息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回执》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涉及单位详见附件3)。

  (三)鼓励创新。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四)转变作风

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国家、省、州级扶贫系统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抓具体、抓深入,确保监测对象认定、管理、帮扶精准。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返贫致贫监测,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的制度防线,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湘扶发〔2020〕6号)以及《益阳市赫山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益赫扶领办〔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精准帮扶,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就业帮扶实现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落实各项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构筑共同富裕、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原则。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加强监测对象扶志教育,强化勤劳致富导向,培养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街道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以2020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左右的户为主。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不稳定户

2.尚未脱贫户、返贫户。

3.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4.通过上半年脱贫质量“回头看”发现的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中有致贫风险的户。

5.因洪涝灾害、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监测程序。以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区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边缘户、监测户及时在系统标识已消除风险。

(三)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开展。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到最低监测标准;与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劳动技能缺失、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一)监测责任。由驻点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村(居)民小组长等人员进行监测,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协助参与。以“三走访三签字”、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各帮扶责任人按要求上门走访为契机,全面分析本村(社区)贫困户、档外重点监测对象农户的收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详细建立台账。

(二)帮扶责任。未脱贫户(含返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即监测户由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共同承担帮扶责任;对监测对象中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如边缘户或者其他档外特殊困难对象,由街道统筹帮扶力量进行帮扶。

(三)管理责任。对于群众个人自主申请的,进行数据比对发现的,各级通过督查、检查、暗访、信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统一转交街道、村(社区)两级进行重点监测。监测数据原则每季度一更新,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支持各单位结合实际自主建立动态帮扶机制,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止返贫致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产业发展能力以及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乡村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二)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吸纳更多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业。积极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大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选聘力度。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三)“三保障”与饮水安全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雨露计划、义务教育困难生活补助、职业教育和高中助学金各项免补政策落地落实。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档外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4类对象危房改造,年内完成边缘户危房改造;对其他监测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户开展住房危险性鉴定,通过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监测对象人不住危房。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所有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四)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引导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

(五)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监测对象,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扶贫办加强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防止返贫致贫责任。各村(社区)承担主体责任,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扶贫办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受理农户申请,严格认定程序,及时审核上报。村(社区)“两委”干部、各级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依据扶贫信息系统监测对象信息,及时开展到户帮扶。

(三)严格考核要求。年底对相关村(社区)的脱贫考核,除了看脱贫退出资料外,重点考核是否出台了本辖区切实可行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部署安排,是否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了监测对象的摸底,各项统计报表数据是否精准,监测对象落实的各项帮扶措施是否有台账资料、有据可循。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十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返贫致贫风险人口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扶贫办牵头,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全市工作实际,会同农业、统计、教育、医疗、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户收入不稳定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预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民政局牵头,重点对鳏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农户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台账备案,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3.生产经营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当地养殖业、种植业、小加工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当发生牲畜疫情、小加工业运行困难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发生风险问题及时预警。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对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及时预警。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监测预警。由市教育局牵头,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监测报告制度,将6-16周岁少年儿童全部纳入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流动、留守、残疾和家庭经济苦难适龄儿童少年。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发现疑似辍学失学、漏资助的及时预警。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预警。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进行监测,遏制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7.饮水安全监测预警。由市水务局牵头,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及时监测预警。

8.住房安全监测预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充分发动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开展定期排查和实时监测,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及时预警。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托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民政等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农户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监测,及时预警。

10.特殊农户监测预警。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门配合,对农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员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农村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治理的同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做好发生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预警。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农户申请或村名小组提名、行业部门预警监测、乡村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或由村“两委”每月组织村民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本村民小组初步名单上报村“两委”。

2.行业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同时,市扶贫办依托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返贫预警监测功能,实时开展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将问题梳理汇总,反馈到乡、村和网格开展排查核实。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提名和行业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核实,发现问题上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共同研判,村级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村级不能解决的,上报镇级研究解决,镇级不能解决的,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部门整合资源给予解决落实。

4.对象认定录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同时,利用“贵州省扶贫云”和黔南州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防贫监测对象数据库。

5.实施动态管理。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调度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解除预警监测,并按程序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

三、帮扶措施

(一)强化产业发展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坝区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生产经营、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市农商行;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强化就业创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各乡镇)

(三)强化综合保障帮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措施,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对“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多渠道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统计局、各乡镇)

(四)强化扶志扶智帮扶。引导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五)强化社会力量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捐助资金,加大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六)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实际防贫对象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责任赔付起付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强化专项扶助帮扶。用好用活“三户”专项扶助资金,对因残、因病等返贫致贫对象,进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资源帮扶后的再保障,重点采取对该类家庭所需生活、生产、教育等方式,织密兜底防线,确保不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州)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市级落实主体责任,乡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对返贫致贫监测工作组织领导,深刻认识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抓,推动监测预警工作落实、落细,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脱贫质量。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认定程序,每月至少组织开展走访摸排不少于一次(排查表见附件1),统筹抓好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抓好帮扶政策实施。各乡镇(街道)于每月10日前将《福泉市防止返贫致贫信息监测预警排查台账及帮扶措施台账》(附件2)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产业扶贫、就业保障、兜底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易地扶贫搬迁8个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还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报送每季度防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联系人:杨正楠,电话: 13638011971/2468420,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二)加强协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随时组织召开),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相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等行业部门要明确专门的联络人员,强化横向沟通协调。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请涉及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福泉市防止返贫致贫信息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回执》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涉及单位详见附件3)。

(三)鼓励创新。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四)转变作风。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国家、省、州级扶贫系统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抓具体、抓深入,确保监测对象认定、管理、帮扶精准。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十一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十二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返贫帮扶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xx〕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xx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镇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由“四大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拟监测对象,分析产生风险原因,进行专项帮扶。

四、监测方式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由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再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将此次“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发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销。6月底前,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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