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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一
为强化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规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业统计基层数据采集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xx万元及以上并已纳入名录库管理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数据采集。
第二条统一对纳入企业一套表围的调查单位进行数据采集,要求基层企业独立、自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和代报,严格执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统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种工业统计报表。
第三条基层企业根据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工业“企业一套表”联直报数据采集平台,按规定时间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报相关数据,每一个报表企业需要填报多种表式,进行集中采集。
第四条 要及时对没有报表的企业进行催报,并做催报记录,对不配合报表及屡次迟报的企业要通过重点执法检查予以理顺,在数据采集时排除人为干扰,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平台数据,要做到随报随审,对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确保基层数据上报质量。
第五条基层企业作为统计数据采集对象,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帐内相关指标数据必须合乎逻辑。
1、原始记录包括:产品(商品)生产(经营、销售)方面的记录;商品购进(成本、运费)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商品购进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
2、统计台帐包括:生产、销售总值统计台帐;产品产量或销售类值台帐;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台帐;工业增加值统计台帐;原材料、库存材料台帐;财务收支统计台帐等。企业应创造条件建立电子统计台帐。
第六条 企业报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脑、络知识和操作技术,能熟悉使用电脑设备登陆工业“企业一套表”系统,平台数据在国家局审定通过后,自行打印纸介质报表,由报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备案。
第七条基层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业统计电脑使用规章制度,安装防火墙,维护电脑设备和定期杀毒,保证报表期间电脑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上报工业统计数据的安全。
第八条 工业企业联直报要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填补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第九条在数据上报前,一般报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进行上报。重要报表、重要数据报由局长审核后上报。
第十条对上报的各期工业统计数据,在未经国家局审核认定前,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和使用,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单家的数据不得对外提供。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二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章和制度,加强信息安全观念,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二、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不外泄;移动载体不外借;涉密文件不过夜。
三、局设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队长、副局级巡视员担任,委员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担任。
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局党组和上级信息安全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形势、任务确定局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
(二)建立健全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局信息安全工作制度。
(三)对本局干部、职工进行信息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及时通报信息安全情况。
(四)提出对信息安全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意见。
(五)定期开展检查、自查工作,对未落实信息安全相关要求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各处(室)、单位设信息化联系人,一般由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同志兼任,并要保持信息安全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职能部门由办公室、数据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统计资料管理办公室组成。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三
2、医院统计人员必须保守医院数据信息机密。
3、定时采集门诊、疗区及其他工作数据。
4、准确、按时进行数据计算机录入,原始统计数据不允许擅自更改。
5、数据统计工作必须按:校对、校验、审核、报出及归档程序进行。
6、定时、定期按统计口径上报数据报表,不得延报、迟报。
7、如发现统计数据报表错误必须及时通报处理。
8、妥善保管原始统计数据资料。
9、统计室的原始票据废弃纸纸需销毁时按医院票据销毁程序、渠道办理。
10、统计数据备份必须按期进行,备份介质异地分存。
11、计算机统计数据库专人管理。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四
报表种类:销售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来访来电登记表、合同签定一览表、销售台账、销售部本月卫生及工作纪律情况。
填制内容:本周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填制时间:每周一下午12:00以前。
申报程序:由销售秘书填制,报给销售部经理。
填制内容:本月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填制时间:每月1日下午14:30以前。
填制程序:由销售经理填制,报营销中心经理。
填制内容:每天来访、来电的客户情况。
填制时间:每天下班前10分钟,下班后接待的客户在第二天的报表中体现。
审报程序:由置业顾问填制,主管监督录入。
填制内容:各销售楼盘的房号、价格、置业顾问姓名、付款方式等情况。
填制时间:及时更新。
审报程序:由客服部主管填制,每月1日下午5:00前报营销中心经理。
填制内容:认购房屋、合同房屋的销售明细。
填制时间:及时更新。
申报程序:由销售秘书填制,每周一下午10:00以前报销售部经理。
填制内容:销售部员工日常工作态度及卫生、纪律情况。
填制时间:每月1日下午14:30以前。
申报程序:由销售部主管制定,一份存档,一份送销售部经理,作为年终考核之一。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五
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八条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日以前。
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六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的统计工作,是对全校的工作从数量方面进行信息搜集、整理和分析,得出各项工作中的比例关系,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给领导制定规划、编制计划、检查工作执行情况以及进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信息来源。
我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科学地搜集、整理和分析我校教育和各职能部门的活动情况,通过教学、行政后勤、基建、财务、外事、学籍管理和人事等项工作的、统计资料,为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制定规划和编制计划以及检查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提供可靠依据,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和分析、改进工作提供真实统计资料。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在学院办公室设立一名兼职综合统计员;在部分重要职能部门,如财务、青年电影制片厂、影视中心、校产办等设立一名专职统计员;在人组办、教学办、研究生办、行政处、继教中心、基建处分别设立一名兼职统计员,形成以学院办公室为中心的统计工作网。
2、依照规定,我校各类统计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专科或中专学历。
3、统计队伍应保持相应的稳定,统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应当有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接管,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向学院办公室报告。
(一)学院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
2、负责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对综合人员进行考核与奖励,组织对统计人员的培训。
3、负责全校现代化统计环境的建设。
4、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
(二)学院综合统计员职责
1、组织和协调各系、处等有关单位的统计工作,并与各单位共同完成国家、部门、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
2、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3、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
4、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5、定期公布统计数字。
(三)各系、处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1、对本系统、本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实行监督管理。
2、对本系统、本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负责审核。
3、对本系统、本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负责本单位现代化统计环境的`建设。
(四)各系、处单位统计人员职责
1、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向学院以及主管上级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2、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3、建立健全单位原始记录及统计台帐。
(一)对学校综合统计的规定
1、学年初报表及其它对上级部门的报表,有些数字必须由几个部门共同核准,综合统计一定要做好协调工作。
2、在各类报表中,有些数据是几个部门的综合统计,必须做到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二)对各职能机构统计人员的规定
1、为做到数出一门,凡各职能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反映学校基本情况数据时,必须通过学院办公室的核准。
2、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种报表时,必须同时报学院办公室一份。
3、各职能机构的统计人员在向综合统计提供基础数据时,必须有本部门的领导签字。
4、上级主管业务机构直接下到学校的对口单位的报表,由各单位负责填报,需要其它单位提供数据时,其它单位应积极支持,做到及时、准确,协助填好报表。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反映公司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宣传工作包括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简报、相关培训、宣传栏、及各类会议宣讲等形式。外部宣传主要通过各种媒体对公司进行宣传。
第三条宣传工作宗旨:展示各项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点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条宣传工作的原则与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实事求是,亮点突出。
第五条各部门兼职宣传人员和文化宣传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文化宣传办公室负责日常文化宣传工作和公司文体活动的筹备组织。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重视,设置兼职的宣传工作专员,负责将部门内部稿件校稿、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3、对开展的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总结、提炼,及时写出主题鲜明的报道。
第七条公司目前宣传工作主要是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为主,内部宣传是指通过创办公司宣传栏及开展各种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主要反映的是公司内部动态、经营业绩、员工动态及安全生产知识等方面的信息。外部宣传是指通过有关媒体对外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业绩、人才理念、公司战略等方面的信息。
第八条员工投稿要求如实的反映公司的各种动态,能积极的反应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正面思想和意识,有上进心,能激发出部门工作的热情,鼓励员工之间互相学习,各部门员工要保证投稿的质量,禁止敷衍应付。
第九条宣传以为公司服务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员工在遵守基本行为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目标。
第十条充分利用宣传栏、大屏幕等及时宣传公司领导讲话、上级领导视察情况及本公司各项文体活动;及时宣传公司最新动态及相关政策,展现公司积极向上精神面貌。
第十一条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以及发展稳定和经济运行重要信息的宣传。
于塑造公司的形象;有利于鼓励和激励员工开拓进龋
第十三条宣传工作的真实性:宣传内容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禁止发布虚假不实报道。
第十四条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宣传内容应是近期发生的事实反映或状态描述。
第十五条宣传工作的激励性:广泛宣传职工为公司奉献和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打造公司形象,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宣传沟通。
第十六条内部宣传主要以宣传栏为主,主要登载事实简讯、公司动态,安全知识,也可登载各类员工原创散文、随笔等内容。内容由文化宣传办公室筛选后发表。同时还应在各类内部培训会中加强对公司制度、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宣传,加强员工的主人意识,促进职工之家的建设。
第十七条外部宣传是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做好公司对外宣传的平台作用。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公司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对公司进行宣传,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十八条公司宣传栏由文化宣传办公室及各部门整理相关资料,编辑审核后发表。公司动态和涉及到公司重大问题的报道由文化宣传办公室整理后,报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十九条文化宣传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将相关
信息报送给各类媒体。同时在公司重大活动、庆典或相关纪念日时,要及时报道,做好相关的宣传。
第二十条对涉及到公司经营、开发和市场方面的敏感信息,文化宣传办公室在审核稿件时要做好把关作用,不得将上述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登载在宣传栏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八
1、统计报表是医院的机密文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出院外。
2、统计报表生成后不得擅自修改。
3、统计报表必须按时间、口径、范围报送。
4、统计数据报表按期装订、分类、专人管理并归档。
5、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调阅必须登记。
6、禁止外单位调阅统计数据报表,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九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组织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4、做好校园网的普及和上网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的设置、配置、调整与系统管理,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
6、承担校园网络信息中心的各种服务器的安装、运行与管理维护(服务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应用服务器)。
7、承担校园网网络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状态检查、故障检测与排除,并记录操作日志。
8、承担分析日常网络运行状况,提出优化方案,动态调整网络结构。
9、负责各种服务器数据的备份与存档。负责各种用户访问日志的记录与备份。
10、负责校园网系统的定期检修,确保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承担协同网络外线维护人员进行故障检查与排除工作。
12、承担出口防火墙的安全管理。
13、负责网络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用户基本资料的存档。
14、协助网络规划建设人员完成拓扑结构资料的收集,及时提交拓扑结构的变更信息。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十
1、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班主任老师对班级电教设备使用和管理,并直接对班主任负责。
2、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任课教师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班级设备管理员是班级中唯一被授权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者,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班级电教设备。
3、班级设备管理员由班主任选拔,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任命并上岗,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任用,并定期参加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4、班级设备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簿》的管理工作并负责记录。
5、班级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异常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
6、监督并制止班级其它同学有损班级电教设备的行为,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班主任老师及时沟通。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十一
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第八条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 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第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
作文
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第六章 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1月1日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十二
2、医院统计人员必须保守医院数据信息机密。
3、定时采集门诊、疗区及其他工作数据。
4、准确、按时进行数据计算机录入,原始统计数据不允许擅自更改。
5、数据统计工作必须按:校对、校验、审核、报出及归档程序进行。
6、定时、定期按统计口径上报数据报表,不得延报、迟报。
7、如发现统计数据报表错误必须及时通报处理。
8、妥善保管原始统计数据资料。
9、统计室的原始票据废弃纸纸需销毁时按医院票据销毁程序、渠道办理。
10、统计数据备份必须按期进行,备份介质异地分存。
11、计算机统计数据库专人管理。
1、医院统计室是对院内、院外提供统计数据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医疗业务、综合效益等统计,并逐步实现综合统计的职能。2、统计室负责有关统计原始记录表格、报......
1、医院统计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2、医院统计人员必须保守医院数据信息机密。3、定时采集门诊、疗区及其他工作数据。4、准确、按时进行数据计算......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十三
1、爱护电教器材,操作规范。协助任课教师使用好器材,课后要及时整理上锁、盖好胶垫。使用时要先启动计算机检查桌面无不良内容后再启动投影机。关机时要留足机器散热时间。
2、电教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网络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仪器或更改设置。
3、不随意下载或上传与教学无关的资料,使用外部存储器要注意查杀病毒,保证系统、网络安全。
4、坚持原则,非上课时间任何人不得使用电教器材。特殊情况须由主管主任批准。
5、及时清洁、保养设备,保证操作台内清洁卫生无杂物、尘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清扫时要断电操作确保安全。
6、认真填写《电教器材使用登记表》并妥善保存按时上交。
7、不得将操作台钥匙转借他人或让他人复制。
8、负责电教课题申报,搞好电教优质课、电教论文的评选工作。
9、电教教材代收费的`管理、使用及电教教材的征订工作。
10、各种录像资料的录制、编辑及保存工作.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信息宣传工作,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撰写信息的积极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招商局信息宣传工作在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
第三条实行落实信息采集、报送责任制。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本科室宣传信息文稿的起草,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宣传第一责任人,其他同志也要积极采写信息稿件。实行定时信息采写制度,对于每人参加的各类活动,要于参加活动的次日完成信息撰写并及时报审。各科室每月至少完成2篇稿件。
第四条实行信息报送审批制。各科室形成宣传、信息稿件后,报分管领导审定,由分管负责人对其涉密及文字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第五条在宣传文稿中,不得涉及尚未对外公开发表的有关领导内部讲话、指示,局内文件、数字和其他内部资料等信息及正在研讨中的重要方针、政策问题和工作部署。
第六条实行重要动态信息反馈制度。上级招商部门重要会议召开或重大决策出台后,相关科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贯彻落实的动态信息;县委、县政府、县招商局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后,相关科室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工作的动态信息;对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相关科室要视情况随时报送动态信息;突发的重要信息要当日上报;综合类、调研类信息5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七条加强信息管理。对以县招商局名义向上级招商部门、同级政府和重要新闻媒体报送的宣传信息实行把关审核制。所报送的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第八条加强局机关政务网站建设,增大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全面反映全县招商工作情况。鼓励和支持信息宣传员向其他新闻媒体投稿。
第九条信息宣传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信息敏锐性,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工作。注重在信息综合、分析、提炼和加工上狠下功夫,从动态中把握规律,从苗头中发现倾向,开发出具有一定深度、服务于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信息。
第十条实行定期通报制。以科室为单位,分人员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的报送及采用情况(包括新闻媒体采用情况)。
第十一条评比奖励条件
(1)信息工作先进科室:科室分管领导重视信息工作;信息员相对稳定,信息灵敏快捷,信息采编、报送及时全面,积分居前列;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无迟报、漏报,上报信息无失实现象。
(2)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热爱宣传信息工作,对信息工作精益求精,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信息工作成绩突出,采编上报的信息数量多、质量高。
第十二条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局信息宣传工作的谋划、组织及检查指导。
第十三条加强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和通报信息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确保信息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篇十五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信息技术教育计划,制订学期上机实习计划。
2.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掌握常用的微机硬件、软件和网络知识,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微机设备的正常使用。
3.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教材及其要求的全部实习内容,对学生实习中提出的`问题应给于正确解答。
4.上机实习时应积极协助任课教师,保证实习课的正常进行。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微机使用记录册。
5.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上机实习习惯,要求学生认真遵守《学生上机实习守则》
6.注意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更新微机软硬件知识,以适应信息技术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
7.认真做好微机室设备的清点和账目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微机病毒的清除和重要文件备份工作。
8.积极开展实习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习方法,努力提高实习效果。积极向学校提出微机室建设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意见。
9.做好微机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调入调出微机室工作,应及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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