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还可以为我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如何将科技创新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呢?下面是一些成功者的经历和感悟,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和借鉴。
乡镇文联章程篇一
第一条 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共xx县委领导的,由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和相关社团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xx县文联是xx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市文联指导。
第二条 xx县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和组织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研究会、学会和县级企业文联,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委员会批准后,可成为团体会员。
会员的权利: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参加县文联举办的活动,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负责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四条 xx县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通过组织团体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和调研工作,密切联系广大会员,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和要求,并承担所属协会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
第五条 xx县文联会同各团体会员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生活,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学术研讨、文艺批评和文化交流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文艺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扶持和培养,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和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素质。
积极争取党和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并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六条 本会设“天姥山文学艺术奖”,建立三年一次的评奖制度。“天姥山文学艺术奖”为xx县最高文学艺术奖,对优秀文艺成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 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坚持“二为”方向,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创作自由和在艺术方法、艺术风格上的大胆探索。
第八条 xx县文联根据需要和可能,本着积极、慎重、规范、求实的精神,创办必要的经济实体和开拓创收渠道,以增强自身活力,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 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和通过县文联工作报告;修改县文联章程;选举产生县文联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其它重要事项。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荐产生,县文联可邀请有关人士为代表大会代表。
县文联委员会成员按规定办法,经民主协商提名,并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决定具有代表性的人士为县文联委员会的候选人。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委员会履行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权,处理日常事务。
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经委员会通过后任命,副秘书长的名额和人选,由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并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设若干名誉职务,名誉职务由县文联委员会聘请。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担任本会领导职务的成员中不称职者,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条 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委员会召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必要时可多次召开。
第十一条 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国家拨款;(二)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所得收益;(三)社会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县文联代表大会,解释权属县文联委员会。
乡镇文联章程2
乡镇文联章程篇二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通过)
本会定名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
本会为全国各文学艺术协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的联合组织。中国文联对各全国性协会、研究会或学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负有协调、联络和指导的责任,并可代表各协会进行必要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凡全国性的文学艺术协会、研究会、学会和省、市、自治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凡本会会员有义务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提供情况。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本会的任务是团结全国文艺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实践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本会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加强艺术实践,交流创作经验,进行艺术观摩,不断地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水平。
本会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并推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批评活动,开展自由竞赛和自由讨论。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研究、教学或其他艺术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本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培养新的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特别要重视在群众业余文艺活动中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辅导工作。
本会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兄弟民族的作家、艺术家,促进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本会努力加强文艺界的团结,巩固党和非党作家、艺术家的亲密关系,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中爱国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和团结,结成社会主义的、爱国的和维护祖国统一的作家、艺术家的广泛联盟。
本会积极组织和推动各个协会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团结各国文学艺术工作者,增进友好往来,交流经验,以丰富和提高我国的文学艺术,争取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会维护宪法所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文学艺术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本会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直至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
本会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艺工作者的福利措施,以帮助文艺工作者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弱病残的文艺工作者予以救济。
本会一切活动应有利于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有利于发扬艺术民主,有利于加强文艺界的内部团结,加强文艺工作者同群众的联系和团结。
本会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而共同努力。
第十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各会员团体选举代表及本会特邀代表组成。由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设立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根据精简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进行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应力求精干,切忌衙门化。
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之。全国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乡镇文联章程篇三
第一条 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共xx县委领导的,由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和相关社团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xx县文联是xx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市文联指导。
第二条 xx县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和组织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研究会、学会和县级企业文联,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委员会批准后,可成为团体会员。
会员的权利: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参加县文联举办的活动,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负责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四条 xx县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通过组织团体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和调研工作,密切联系广大会员,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和要求,并承担所属协会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
第五条 xx县文联会同各团体会员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生活,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学术研讨、文艺批评和文化交流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文艺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扶持和培养,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和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素质。
积极争取党和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并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六条 本会设“天姥山文学艺术奖”,建立三年一次的评奖制度。“天姥山文学艺术奖”为xx县最高文学艺术奖,对优秀文艺成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 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坚持“二为”方向,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创作自由和在艺术方法、艺术风格上的大胆探索。
第八条 xx县文联根据需要和可能,本着积极、慎重、规范、求实的精神,创办必要的经济实体和开拓创收渠道,以增强自身活力,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 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和通过县文联工作报告;修改县文联章程;选举产生县文联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其它重要事项。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荐产生,县文联可邀请有关人士为代表大会代表。
县文联委员会成员按规定办法,经民主协商提名,并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决定具有代表性的人士为县文联委员会的候选人。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委员会履行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权,处理日常事务。
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经委员会通过后任命,副秘书长的名额和人选,由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并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设若干名誉职务,名誉职务由县文联委员会聘请。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担任本会领导职务的成员中不称职者,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条 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委员会召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必要时可多次召开。
第十一条 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国家拨款;(二)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所得收益;(三)社会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县文联代表大会,解释权属县文联委员会。
乡镇文联章程篇四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xx省汽车行业协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xx省各类汽车销售集团,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汽车4s店,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二手车有形市场,汽车、二手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及用品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汽车金融保险等相关汽车流通领域的企业自愿组成,并经xx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实行行业自律,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双向服务,为促进xx地区汽车流通行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受xx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xx省商务厅等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活动地域为xx省。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海口市内。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管理;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才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六)开展与相关团体的合作与交流,组织企业到国外进行学习考察;
(七)引导和促进国外、地区间汽车企业的合作,组织经贸洽谈;
(八)组织编写汽车流通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料和书籍;
(十)组织xx地区的汽车交易会;
(十一)创办实体;
(十二)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凡是经xx省汽车销售集团,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汽车4s店,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二手车有形市场,汽车、二手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及用品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汽车金融保险等相关汽车流通领域业务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给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二)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三)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五)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xx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出本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审议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六)改变或撤消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为会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入会的审核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在五十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以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项职权。常务理事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二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任期不限。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监事二名。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领导检查秘书处的工作;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副会长或秘书长行使其职权。
第三十一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 处理协会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及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它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回,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xx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赠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三十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五十条 本会章程经x年4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乡镇文联章程篇五
工作总结(文联)
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掀起两次学习热潮
20,全市文联系统认真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办法,掀起了两次学习热潮。五月份,我们组织文联系统部分文艺工作者和负责人,系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第七次文代会、第六次作代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就如何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如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增强文联和协会的凝聚力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下半年在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我们又迅速组织各市区文联和协会负责人及部分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中宣部长刘云山同志“高举先进文化的旗帜,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繁荣”的文章,联系随州文联工作的实际,就如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文联工作和产业发展,探索文联工作的新路子,怎样加强管理,把各文艺家协会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一系列文艺创新活动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座谈会开的生动活泼,讨论热烈。大家深感,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思想更明确,思路更宽阔。
二、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三深入”,开展丰富多采的文艺活动,繁荣文艺创作
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火热生活,是进行文艺创作和创新的有效途径,市文联各协会、各市区文联先后组织近百名文艺工作者深入我市的广水三潭、曾都区的封江、尚市、洛阳、大洪山等乡镇,湖南的张家界采风写生,并与襄铁分局、随州水电工区等企业举办笔会,据不完全统计,共组织“三深入”活动20余次,参加人次达800余人次。
在深入生活的基础上,各市区文联、市各协会文化活动频繁,市摄影家协会先后举办了首届少儿摄影比赛、市摄协副主席张耀奎“迎接党的十六大云南风情摄影展和随州摄影镜头锁交通违章”等摄影展赛,发行四期内部交流资料“随州摄影”,并开通了“随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站”,网站开通仅三个月时间,已点击3000余次,为宣传随州开辟了窗口。市书法家协会与襄樊铁路分局随州水电工区联合举行笔会,与广水市有关部门进行创作交流,发行四期内部交流资料《随州书法》,举办了“迎十六大书法展”,完成省级创作作品,正筹备《随州书法集》的'面世。市音乐家协会在3月份与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共同组建随州市“春之声”艺术团到封江乡进行慰问演出,并在封江乡进行摄影创作。
从五月份开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文联主办、市音乐家协会承办的“随州市迎十六大・庆国庆暨首届乐乡歌会”全面展开,历时6个月,共组织三个赛区、分预赛、决赛、共演出五场,演出形式以音乐类作品为主,有大合唱、小合唱、独唱、各种组合、歌舞、器乐合奏、独奏、舞蹈等十余种形式,多人参加演出,创作出60余首歌曲,尤其决赛紧张激烈,最后评选二十余首优秀创作歌曲汇编成《随州优秀创作歌曲逊。这次歌会推动了全市的音乐创作,检阅了我市音乐队伍,涌现了一批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为庆祝党的十六大召开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1月份,市音协作为省确定的随州市唯一承办音乐考级单位,顺利完成共8个门类200余人的音乐考级工作。
市美协、市作协今年处于筹备阶段,但仍然坚持开展了活动。市作协积极与武汉市作协及《芳草》杂志联系,在《芳草》第11期推出随州作家作品专页、发表10位随州作家的精短作品,并与武汉市文联、作协举行联谊活动。省作协会员、市作协筹备组成员张启涛的长篇小说《乐魂》出版发行,社会反响很好,市美协筹备组顺利完成送省展美术作品一百多幅,并于12月18日举行成立大会。市美协袁建楚深入北京、武汉等大中城市图书馆及有关帝王历史遗址,搜集绘画出历代帝王生平图集600余幅,正编篡出版《中国历代帝王生平图象集》,预计明年底可以出书。
曾都区、广水市文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在国庆节前后,配合党的十六大召开,除积极参加市举办的“乐乡歌会”活动外,还分别举办“颂党爱国”为主题的书法、美术、摄影、诗词楹联展赛,与各学校联合举办美育书画展赛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广水市文联还恢复出版了文联机关刊物《广水潮》,为促进了当地文学创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兄弟作家胡晓明、胡晓晖创作的长篇历史小说《天鉴・岳飞》正在紧锣密鼓的修改;该书分五部,共160万字,最近准备与省作协联合开研讨会,明年力争湖北拾五个一工程奖”,另外楚剧《走出贫困》的剧本创作改编正在进行之中。曾都区文联今年全面理顺与文体广电局的关系,投入文体大合唱。他们在今年“七一”举办党的生日大型歌咏会,社会反响很大,有声势、有气魄,热情讴歌了党的丰功伟绩。大型花鼓剧《心中的太阳》已完成剧本,正在修改之中。
三、建立健全文联机构管理,加强文联队伍建设
原定今年内组建成立市美协和市作协,由于市作协人选问题推迟外,市美协于12月18日正式成立,并在9月成立市老年书画研究会,机构健全逐步规范。
市直各协会加强了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他们分别根据各自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主席团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创作活动联谊制度等,把会员、理事松散型管理逐步转向以活动、创作为纽带的联心联事型管理。
乡镇文联章程篇六
第一条 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下的xx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xx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术事业,为推动xx文学艺术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构建开放xx、魅力xx、和谐xx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第三条 组织本会会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开创xx文学艺术事业新局面。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致力于繁荣和发展xx文学艺术事业;积极发现培养文艺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弘扬时代主旋律,不断推出文学艺术精品。
第四条 协同政府文化部门和各群众团体组织、学术部门,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的任务,积极开展以文学艺术为载体的传播活动;积极参与xx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xx人民的文学艺术素养和欣赏水平,为建设和谐xx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五条 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人才,挖掘民族文化,促进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 积极参加市内外的.有关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好往来,交流文艺成果,提高xx文艺水平,繁荣xx文艺事业。
第七条 xx县文联由xx县各文学艺术工作者协会组成。xx县境内各文学艺术者协会,凡自愿申请,经审查批准,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xx县境内已经参加了市级或市级以上文学艺术家协会的文学艺术社团或个体,经过履行必要手续,也可成为xx县文联的会员;加入本会的个体会员,由本会介绍到县内有关文艺团体参加活动。
第八条 中共xx县委宣传部代表县委主管xx县文联工作。
xx县文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
第九条 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并同时对获市级“攀枝花文学艺术奖”以上奖项的作家艺术家个人,由xx县委、政府设“xx文学艺术奖”给予奖励、表彰。代表大会选举文联委员若干人,组成xx县文联全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职权。全委会每年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文联工作。
第十条 xx县文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对于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可以罢免或撤销。
第十一条 xx县文联坚持“注重实绩、严审资格、扶持新人”的原则,对有文学作品在报刊发表,艺术作品获得成功,艺术追求执着,富有热情和实践精神,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修养较好,德才兼备的文艺新人和业余爱好者,将大力关注培养。违反本会章程,经教育仍然坚持错误不改的,经全委会研究同意可以取消本会会籍。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处罚的个体会员,本会将剥夺其会员资格。会员由于伤亡、疾病不能从事文艺活动者,视为自动脱离组织。
第十二条 xx县文联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有权参加xx县文联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有权取得xx县文联提供的学习资料和研讨资料。
第十五条 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利,保障文艺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的自由。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享有本会的保护和援助。
第十六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文艺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 自觉遵守xx县文联章程,维护xx县文联荣誉和利益。
第十八条 自觉缴纳会费。
第十九条 深入生活,关注社会,加强艺术实践,积极进行艺术实践,开展创作经验交流活动,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提高文艺创作水平。
第二十条 老一辈文艺工作者有责无旁贷的扶持文艺新人成长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自觉主动向文联组织汇报工作,上报会员作品。
第二十二条 由全委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艺研讨、鉴赏、争鸣以及笔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 召开创作经验交流会,社会时事分析报告会,文艺创作主题研讨会。
第二十四条 有组织的进行创作互评,交流创作得失。
第二十五条 收集整理本会成员优秀作品;向有关文艺刊物或文艺部门推荐、选送优秀作品。
第二十六条 组织采访活动及其它形式的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举行文艺理论知识专题讲座,让本会成员较熟练地把握文艺创作规律,提高创作技巧。
第二十八条 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因地制宜,为文艺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1)财政拨款。(2)开展与文学艺术有关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3)会员缴纳的会费。经费完全用于文联有关活动。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共六章三十条。解释权属xx县文联全委会。
乡镇文联章程篇七
乡镇是我国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的治理有序和有效对于保障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而乡镇章程则是乡镇治理规范的重要法规,旨在确保乡镇事务的管理规范、公平、透明的处理。乡镇章程规定了乡镇各部门职责的分工、公共服务的提供、集体经济的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是乡镇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段:乡镇章程的相关法规和制定依据
乡镇章程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乡镇组织法,同时也涉及到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与决策以及高层文件,同时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处理。目的在于通过制定规范的管理方法和标准,推动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工作、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跨越式发展和进步。
第三段:乡镇章程带来的好处
乡镇章程的制定对于乡镇的治理和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一方面,乡镇章程可以规范乡镇各项事务的管理,保障乡镇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乡镇章程还可以优化乡镇公共服务的提供,强化乡村的文化建设和乡村风貌建设,提高乡镇社区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第四段: 乡镇章程编制与落实的问题
具体到乡镇章程的编制和落实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制定过程中,可能存在于干部缺乏必要的技能和经验,乡镇居民参与不充分等问题。其次,在落实过程中,也可能因资金用途规划不全面、能力不足等问题无法落实。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加强培训管理相关工作,保证乡镇章程的编制和落实顺利进行。
第五段: 乡镇居民对于章程的重视与参与
最后,乡镇居民应该对于乡镇章程的制定和发展抱有积极的态度。引导居民参与乡镇章程的编制、实施,让居民了解并参与到乡镇治理及公共事务管理当中,更好的实现居民需求,更好地推动乡村的发展和建设。
综上所述,乡镇章程对于乡镇治理和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它为乡镇治理和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规范。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和促进乡镇章程的制定和实现,发挥我们的主人翁作用,共同推动乡镇的进步与发展。
乡镇文联章程篇八
2014年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月初安排,月末检查督办,确保我乡一年的安全生产无事故,建立健全乡、村联动机制。
二、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年初我乡组织召开了生产安全会议,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乡2014年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机制,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检查活动,不走过场,严密排查,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不出纰漏、不出事故。全乡各村及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成了以汛期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共整改安全隐患10个。针对各村排查出隐患,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逐村进行了实地勘察,根据隐患实际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为消除隐患奠定了基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全乡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压力非常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薄弱。
(2)自检自查工作力度不够。有些村及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说的多做的少,不能够认真的开展自检自查,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安全隐患的解决措施不到位。
(3)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村民、企业职工的专业技术和教育要进一步加强,要不断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
四、2014年的工作打算
我乡将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牢记在心里,抓紧在手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不断创新方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努力开创我乡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全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乡镇文联章程篇九
行业商会章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商会全称为“xxx市建材行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
第二条商会性质是由在xxx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材行业生产、加工、流通、研发、施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非盈利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在xxx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反映会员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与监督的职能,积极为政府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内外信息交流、资源分享与合作,推进本地建材行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天中建材行业的快速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会的法定地址为:xxx市润升建材城二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商会的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员之间团结互助、敬业诚信、守法自律,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建立会员的良好信誉。
(一)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统计,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企业税收、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二)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建议,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对行业工作进行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和配合区域性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整顿经济秩序、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
(八)开展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会员参加或举办建材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产品推广介绍会。
(九)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组织建材行业的产品展览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产品技术鉴定会;
(十一)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民间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
(十三)开展符合本商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允许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已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建材行业的企业、个人,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商会。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章程;
(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承担本会任务或义务的能力。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办公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商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二)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与商会的管理;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对商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六)对商会的工作、活动和经费开支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有要求商会帮助解决与政府间沟通协调、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商会的章程和行业规范;
(二)执行本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维护商会、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商会布置的工作;
(五)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如果未经秘书处批准,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商会的解散与清算;
(六)决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商会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商会秘书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商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为商会的分支机构,在商会的领导下为企业提供有关专业服务,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为“xxx市建材行业商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后,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专业委员会须执行本章程,接受商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督;专业委员会设秘书组,在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并定期向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和商会秘书长汇报工作。
第五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商会的经费来源为: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xxx市工商业联合会和xxx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xxx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四条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于xxxx年月日经xxx市建材行业商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乡镇文联章程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县xx镇中心小学英文名称:,简称。
学校地址:xx县xx镇xx村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学制六年办学规模15个教学班
第三条学校在xx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xx镇中心小学属镇所在地中心校。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六条办学方向:与时俱进,严谨治校;勤学好问,文明守纪;愉快学习,健康成长。
第七条培养目标:诚信做人、智慧成才,一切为了学生终身发展。
具体包括: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主义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爱美情趣。
第八条发展定位: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以汉语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通过教育教学活动,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
第九条办学宗旨:孩子向往的乐园,家长放心的学校,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达到县一级甲等学校的标准,通过市“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并在此基础上,丰富内涵,完善特色,与时俱进,到创建成为县品牌小学。
第十条办学特色:学校实施“依法治校,名师立校,科研兴校”战略,鼓励教师岗位成才,争做各级教学能手,突出“体育艺术教育”和“教科研”两大办学特色。
第十一条校训:用知识的力量,扬起希望之帆。
校风:尊师守纪,文明礼貌,团结友爱。
教风:为人师表,勇于创新,关心学生。
学风:勤学苦练,诚实虚心,持之以恒。
第十二条每年的9月18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学校设立校徽、校歌《xx中心小学在前进》。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十三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教研组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党支部,设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等,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第十五条党支部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十八大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做好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5.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方案、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讨论、参与决策,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6.对领导干部发挥管理、教育与监督作用。
7.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8.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第十六条党支部工作原则:
1.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上好党课。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
4.建立健全党务档案,做到规范有序。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育人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
3.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副校长任免提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权对中层干部、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4.财务权。对国家拨给学校的办学经费,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校长工作原则:
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请党组织提出意见,参与决策。
2.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处理看待,不得阻挠,打击报复。
3.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4.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八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
1.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主任(中层领导)、工会主席等人组成。
2.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每周周一第一节进行。
3.校务委员会的召开,由校长主持。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总务等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裁决提供依据。
4.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正确意见,作出决定。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作出最后裁决。
第十九条由工会组织负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组织制度如下:
1.教代会推选主席领导小组主持会议,主席团中教师代表不低于60%。
2.教代会每两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按校长意见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十条教师代表大会主要职能: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审议通过教职工制度和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及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4.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早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务处设主任1人,教研组长3名,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第二十二条教务处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年级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教学文件、意见等。
2.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3.定期召开教学科研工作会议,研究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为教学工作服务。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教师开展好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研实效。
4.负责各类课题的规划、申报、立项工作。
5.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及时定期做好教学分析与业务讲座,学期末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
6.负责学校活动课程落实工作,定好相关制度,做好活动课质量的评估工作。
8.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学生的考勤、奖惩、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9.做好招生、编班、转学和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订工作。
10.科学地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和教师办公时间符合上级规定。
11.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质量抽测。定期进行备课、作业抽查,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12.做好会议记录、《学校大事记》、《学校日志》的记载,负责信息宣传及校长文秘工作。
13.负责家长学校的工作。
14.负责学校微机房、课件制作、多媒体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实验室、体育室、音美室、办公室、少队活动室、各班级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添置。
15.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考核。
16.负责学校网页的制作、上传,学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二十三条德育处、少先队部负责学校的德育、安全、体育、卫生等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少先队部设辅导员一人,副辅导员一人,全面负责队部工作。
德育处、少先队部工作内容:
1.认真实施《小学德育纲要》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利用德育基地、图书、歌曲、影视、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5.培养和使用好少先队辅导员,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抓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活动。
6.抓好学生一日常规管理,深入开展争夺“流动红旗”、创建“文明班级”活动,使学生的养成教育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
7.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清洁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文化,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达到最优化。
8.及时妥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偶发纠纷,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9.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杜绝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10.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师生体检,定期组织召开学生运动会。
11.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文明班级、优秀中队等评选工作。
12.制定学校课外、校外教育发展规划,学年计划,以“突出重点,全面发展”为原则,组织安排、检查评比各小组活动情况,使课外、校外教育朝着健康有特色的方向发展,负责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
第二十四条、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处设主任1人,报帐员1名,全面负责总务后勤工作。
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工作内容:
1.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运输工作。
2.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3.定期对校舍、电路等进行检修和维护,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花化、文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不断改善教师的生活条件,努力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6.办好管好学校食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7.组织师生参加建校劳动和各种公益劳动。
第二十六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做到相互合作。
第二十七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年末写好全面工作总结上交主管部门,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三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招收施教区内年满7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开学,转学学生和不属本校服务范围内的借读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密切合作,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教学班级学生额以不超过45人为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修业年限6年,修业年限已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对有病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县医院),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
第三十一条学年末学科考试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评价。学校执行不留级制度。对学生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历程度的学生,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三十三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三十四条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至三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三十六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每学期开展论文评比活动。
第三十七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八条班主任要同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业等情况。学期末要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写出谈心式评语。评语要有个性,具有激励作用。
第三十九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注重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四十条坚持学校领导成员听课制度,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四十一条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最多不超过6小时。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安排学生假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原则上一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二、三年级作业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
第四十二条学校一律使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不得擅自购买各种学习辅导资料,积极组织校本课程。
第四十三条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他科目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校建立健全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
第四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认真抓好体育课、大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好秋季运动会和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十五条学校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渗透美育教育。注意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四十六条指导好学生课外、校外活动,与学生家庭、素质教育基地、图书馆等校外活动机构联系,开展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安排好课余生活,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评奖活动,严格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学校每年举行“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月、周”、“教学研讨开放周”、“我能行文体活动周”、“科技文化艺术周”等活动。
第五章财产与经费管理
第四十八条办学条件及经费,按照分级办学管理的原则,以国家财政(教育局等)、镇政府拨款为主,学校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措为辅,努力达到符合规定标准的校舍、场地、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第四十九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
学校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率。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花化、文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
第五十条学校依法保护学校的校舍、场地和设备,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依法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学校按有关规定,从学校实际出发,努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所创收入主要用于补充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等。
第五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资。
第五十三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全部免除一切费用;按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执行“补助”政策。
第五十四条学校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合理使用,认真履行经费支出审批手续,提高使用效益。每年的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或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有兼职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组织学生体检。
第五十六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第五十七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校医定期举办卫生常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五十八条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月月有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分管副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与相关班主任以及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假期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学校财产的保管。
第五十九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学校组织外出报请县教育局批准,并由一名校级干部带队。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三结合教育
第六十条学校与家庭、村组建立联系网,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第六十一条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以服务、宣传为主的文明活动,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建立社会素质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并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参观、实践、考察,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
第六十二条各教师在校长的带领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家教工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收集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1.成立家长学校,以教学班级为单位,成立家长班级,采取六年制方式,学生入学家长入学,学生升级家长升级,学生毕业家长毕业。每学期至少开两次课,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2.每学年开展一次家长教育经验交流会活动,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家长”。
3.教师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座谈会。
第八章教师和学生
第六十三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校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重视培养锻炼青年骨干教师队伍。
第六十四条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十五条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者,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异者;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斗争者;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者,学校给予奖励。每学期评选学校优秀教师并向上级推荐。
第六十六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呈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4.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荣誉的其他的行为者。
第六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教育的义务。
第六十八条对全面发展的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异,思想品德高尚,对集体有特殊贡献,个人有良好特长的典型人物,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
第六十九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条本章程经由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修改程序同制定程序。解释权归校长室。
乡镇文联章程篇十一
。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强文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着力于出作品、出人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全市文艺事业呈现出了队伍壮大、创作繁荣、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文学创作热情高涨,创作成果丰硕。去年以来,全市会员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870多篇(首),出版专著15部:其中王万然出版了杂文集《请手下留池》,并在各级报刊发表文章200多篇;石磊出版了中篇小说集《漫漫长夜话隐私》和长篇小说《高山下的女人》、《爱的投资》,黄汝英的中短篇小说选《不愿当月亮的女人》,雪克的诗集《指尖的恍惚》、刘文芬的评论集《请原谅我的简陋》、吴玉婵的诗集《一粒沙上的大海》、黄荣的品艺录《墨海探微》,彭大星的长篇小说《爱对人,表错情》,陈金财的《风华录》,陈泗伟出版了诗集《守望生命》,再版了长篇小说《血性男儿》等。举办了“仁荣杯”小说征文大赛等活动。
书法活动丰富多彩,成效突出。xxxx年,市书协以育新人、出佳作为中心,使我市的整体书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市书协和城区书协在马宫镇举行“和谐长沙文化村”写春联活动,为村民现场书写春联140余幅。举办了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书法艺术讲座活动,并开展了小型书法笔会,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作了30多幅书法作品。书协30多名会员参加了“送书法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创作了大量书法作品。市书协与市人民医院共同举办了书画笔会活动,现场创作反映医德医风、当代医药成就等方面内容的书画作品120余幅,丰富了医院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推进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精心组织参加省第三届青少年书法大赛,以讲座兴趣班、集中训练班等形式,现场指导,现场点评,帮助各地中小学校提高学生的作品质量,收到良好的效果。市书协与市老人书协举办“夕阳红”笔会,书协主席黄智雄带领主席团成员及省级以上会员与老人书协会员进行现场书法交流,彰显了书法家们的风彩和书法情结。为省新人新作书法作品展览评选出37幅作品,其中林比亚、陈杰生等5名会员作品选为优秀作品。
繁荣创作,加强交流,扩大汕尾书协的社会影响。xxxx年,市书协会员在全国各级书画大展、大赛中收获颇丰。与汕头、揭阳、潮州等五市联合举办“西凤杯”书法展,广泛征集、精心挑选、认真审稿,最后选出了25件精品,5件邀请作品,在汕头西凤村成功展出,作品效果受到了其他兄弟书协的好评。我市会员在全国各级书画大展、大赛中取得好成绩。其中,会员何世新、林景南书法作品入选“中国第六届书法新人新作展;会员黄丹、吴荣东书法作品入选“全国千人作品展”;在“砚都杯”书法大展中,黄丹书法作品获“三等奖”、余汉祚、林景南的书法作品入展;在“康有为奖书法作品展”中,江逍等5名会员获得了提名奖。现在我市省级书法家会员80多人,国家级书法家达10人,居全省中上水平。
市音协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奏响社会和谐之音。市音协与市移动公司共同策划创作歌颂汕尾家乡美的歌曲《家在真善美》,由汕尾移动公司总经理、市文联兼职副主席、音协顾问李先作词,特邀我国著名的作曲家赵季平谱曲,并请总政歌舞团青年女歌唱家雷佳主唱,歌曲制作成mtv发行。应广东省女市长联谊会之邀,由汕尾市市长郑雁雄作词、协会主席何晓雾作曲的《我们是新一代女公仆》,作为本届广东省女市长联谊会主题歌。由市音协会主席何晓雾作曲,协会顾问李先作词的《红段子情歌》,作为广东省红段子系列活动之主题歌,受到组委会的好评。认真协助做好市第三次文代会的筹备工作,并成功策划组织文代会的联欢晚会。策划制作多部地方音乐作品专辑。市音协理事成员多次应邀参与各地及单位的歌唱竞赛评选活动,从专业上给予了技术性的指导。
市音协为汶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在市区信利广场组织了《众志成城抗震救灾》大型赈灾义演晚会,演职人员达300多人,当晚筹得善款18万元。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反映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和变化,组织策划了汕尾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有500多人参加了文艺演出。继续组织策划“欢乐广场,唱响汕尾”群众文化活动,活跃和丰富了我市的群众文化生活。
美术创作再上新台阶。一年来,市美协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市文联和省美协有关工作精神,加强与会员的联系和指导,倾听会员的心声。努力办好《汕尾美术》,做为指导、交流、沟通及对外宣传和会员展示、创作、交流的平台。市美协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展览活动。组织作者创作近40幅作品参加了《庆祝汕尾市建市20周年书画作品展》,反映汕尾建市二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今年元旦期间与惠州市文联、美协联合举办了“红海风情---惠州、汕尾美术作品联展”。刘克武、刘振钊、罗惠娟国画作品入选“生活・第五届广东省中国画展”。刘克武国画作品《春天》入选“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在第32届国际藏书票双年展上,市文联副主席、市美协常务副主席邵明江荣获“提名奖”和“贡献奖”;市美协陈烈树等多名会员作品入选。在“南粤清风----纪念广东省纪检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书画展”上,我市有16幅作品入选,其中刘克武获银奖、许生全获铜奖。在参加全省统战系统美术作品展览上,邵明江获得二等奖,刘世倩获优秀奖。市美协在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向灾区人民捐款1万元。并组织“海陆08书画篆刻展”赈灾义卖活动,陈烈树、刘振钊等参展义卖的作品,共筹得资金2.7万元全部捐献给灾区,表达了我市美术家关爱灾区人民的深切情怀。画家余亦聪荣幸当选为中国书画研究院副院长,同时被聘为全国美术考级书画考官,被授予“中国书画名家”荣誉称号。作品人选“百花齐放迎奥运”、“世界华人迎奥运名家书画大展”,并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巡回展出。
树立精品意识,出力作、出人才,为汕尾争光。林永隆、彭小牛等10多位摄影家的63幅作品入选广东省改革开放30周年展览。余振龙的《日出而作》获上海第九届国际摄影艺术展优秀奖。罗兆安的《青梅之乡――陆河》、《层森尽染》入选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蝴蝶兰酒业杯”活力广东旅游摄影大赛。李赞集的《双喜临门》入选广东省第九届书法美术摄影赛并获优秀奖。李克辉的6幅摄影作品分别被收入《南粤华章》和《广东辉煌60年》大型珍藏集。
加强摄影艺术创作与交流活动,增进友谊。市摄协与中山市摄协组织90多名会员和爱好者参加了“第四届市城区中华妈祖文化节”采风活动,加强了两市摄影实践创作经验的交流。组织了20多名会员赴东莞参加省摄协成立五十周年庆典活动暨东莞长安第三届文化节摄影大赛、展览和专题讲座,融理论、观摩、实践于一体的大型活动使会员们受益非浅。
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开展采风活动,加强对基层摄影组织的联络和指导,共同繁荣我市摄影事业。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作者在各类展赛、报刊杂志网络等入选和发表摄影作品共有960多幅,其中获优秀作品奖45幅。
市舞协注重创作、演出、培训协调发展。xxxx年市舞协加强培训工作,邀请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王克芬教授、博士江东教授来汕尾讲学。在省舞协支持下,举办二期“汕尾市新农村少儿舞蹈美育教材师资培训班”,免费为我市培训了八十一位中小学幼儿园舞蹈骨干教师。认真做好调研工作,邀请省舞协领导来汕尾调研指导我市舞协工作,深入海丰、陆丰等地采风调研。创作演出取得可喜成绩,创作的渔歌舞《出海》、《捕鱼》,舞蹈《欢乐钱鼓》参加了我市民间艺术团赴深圳文化交流演出;少儿艺术团获奖节目《欢乐钱鼓》参加了省宣传xx大精神专场文艺演出;组织排练舞蹈节目参加我市“双拥”专场文艺晚会演出;由张艳云、王勇创作排练,吴伟敏等15名舞协会员表演的正字戏舞蹈《碧波红鲮》代表汕尾市参加了广东省第四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并获银奖。由张艳云辅导的《风俗渔歌联唱-娶新娘》代表汕尾市参加了广东省第二届民歌大赛并获金奖。少儿舞蹈《欢乐钱鼓》参加由省文化厅、教育厅、省妇联和省共青团举办的广东省第七届少儿艺术表演花会比赛获银奖,并制作成dvd在全国发行。客家山歌《陆河是个好地方》、《春满茶乡》被选入广东省客家山歌大典,同时制作成dvd在全国发行。
戏剧创作突出地方特色。戏剧界发挥地方特色,锐意创新,稀有剧种得到有力保护,优秀剧作频频登台。陆丰正字戏剧团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稀有剧种展演荣获文化部颁发的“文化遗产日奖”最高奖项。白字戏曲《擂茶小调》获广东省泛珠三角第五届戏剧花会金奖,《白罗衣》入选省五个一工程作品奖。严木田等同志,潜心戏曲研究,撰写出版稀有剧种专著,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文字资料。
民间文艺日益活跃。xxxx年,市民协积极做好省民协布置的有关工作,特别是在参加省第三届民间工艺精品展活动中,市民协克服各种困难,多次深入县市区落实展品,多方筹集经费,组织40多件展品参加展出,荣获2项银奖、2项铜奖、2项优秀奖,取得了历届最好成绩。在参加泛珠三角民间艺术节表演大赛中,我市《滚地金龙舞》、《英歌舞》、《麒麟舞》获得了金奖。陆丰博美飘色队在第七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暨“山花奖”中国民间飘色(抬阁)艺术展演中获“艺术展演金奖”;陆丰文联获组织工作奖。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卓有成效,正字戏、西秦戏、白字戏、皮影戏、滚地金龙、高景、麒麟舞七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13个项目入选省级名录;我市陆丰大安镇石寨村被省文联、省民协认定为“广东省古村落”,并举行了“广东省古村落石寨村”揭牌仪式。积极参与省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系列丛书《广东省民间故事全书》的编撰工作,陆河县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广东省民间故事全书》(陆河卷)的编撰工作,陆丰卷已基本完成,受到了省文联、省民协的好评。我市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之后,已有5个乡镇被评为广东省民间艺术之乡。市民协创办了刊物《丰采》杂志,为广大文艺爱好者提供了文艺创作的`平台。
市硬笔书法家协会工作呈现新局面。市硬协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开拓进取,在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培训活动、完善组织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注重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严格发展会员,扩大协会影响,将具有一定书法基础,理论知识,热爱书法艺术的爱好者,吸收到硬笔书法队伍中来。xxxx年下半年就开始筹备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按有关章程圆满地完成了换届工作,产生了新的一届领导班子。硬协是市文联第三次代表大会后第一个换届的协会。硬协结合会员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硬笔书法比赛活动。充分发挥会员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交流活动。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全国性的书法比赛及展览活动,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还积极做好会员权益保障工作。
市书画院开拓创新,取得新成绩。一年来,市书画院加强交流、积极开展活动,扩大影响,努力提高我市书画院的知名度。多次组织本院特聘书画家举办书画讲座、笔会等活动;邀请著名书画家张士增来我市讲学;请中山书画院同行前来交流;参加了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举办的相关活动。参加了全国国办画院院长高峰论坛,市书画院院长陈泗伟在会上交流了《奋发有为,把汕尾书画院做专做大》的论文。
市书画院把学术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为配合庆祝建市二十周年,出版了两期《汕尾书画》不断推出书画人才;认真组织书画家参与中央电视4台创作“万里神州海疆图”及广东画院举办的“改革开放30周年国画展”活动。积极参加《汕尾文化丛书》、《汕尾海陆丰文化系列丛书》的编纂工作。加强服务基层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市书画院与汕尾东涌民俗文化馆、汕尾美顿食品公司、海丰仁荣中学、海丰宜美公司、陆丰金松盛有限公司等合作,举办了“书法名家作品邀请展”,为庆祝“东涌民俗文化馆”开馆与香港德美集团出版了《东涌民俗馆书法名家作品邀请展作品集》,并通过送春联和送书画作品活动,提高企业的文化品位,受到大家的好评。多次组织书画家参加“迎接奥运、抗震救灾”义卖等活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市文联的工作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与新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的精品力作、艺术大家的数量和影响还与汕尾建设文化大市的要求不相适应;改革和创新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为广大文艺家服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动文联及协会体制机制创新、拓展职能、改进工作和服务方式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市文联办公条件简陋,各协会还处于“三无”状况;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发展不平衡,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经费短缺,资金投入不足,缺乏经济支撑力。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联事业的发展和文艺事业的繁荣,必须进一步取得共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乡镇文联章程篇十二
乡镇章程是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法规,是规范乡镇行政管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我于日前参加乡镇章程的培训,深切感受到了其对于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在此,我分享我对乡镇章程的体会和心得,希望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
首先,乡镇章程制定是乡镇改革创新的基础。乡镇章程从制定、修改、实施等全过程,都需要广泛地征询专家、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这有利于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此外,乡镇章程还需保持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实际行动推进乡镇治理和社区建设。
其次,在乡镇章程中突出法治思想,可以促进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乡镇章程将规定乡镇内各项制度和法规,如市场准入、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这有助于构建从上至下的管理体系,建立条例和常规,实现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三,乡镇章程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力支撑。在乡镇章程中,我们可以看到针对各类乡村问题的解决方案,促进措施和落实方法。通过制定章程,可以领导极大地激发社区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使乡村经济更好地实现转型升级,乡村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第四,乡镇章程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进行制定,因地制宜。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乡镇的情况不同,他们面对的问题和需求也会有所不同,只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乡镇章程,才能真正解决当地问题,并且得到社区人员的认同和支持。
最后,乡镇章程的执行和监督同样至关重要。在执行乡镇章程时,我们应该尽可能贴近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它们有效顺畅地推进。另外,监督和评估是章程实现的重要保障,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章程的贯彻执行。
总之,乡镇章程是乡镇行政管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它的制定的启示是因地制宜,务求顺畅,努力达成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这样就可以打造一个秩序井然和和谐的社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让社区居民享受到更好的生活。
乡镇文联章程篇十三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的由xx县各文艺家协会及全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定西市文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xx县文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繁荣和发展xx县文学艺术事业,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xx县各文艺家协会为县文联团体会员。同时,其他文学艺术工作者,以及各民政部门登记的文学艺术类民间组织,亦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四条会员应遵守县文联章程,执行县文联决议,积极缴纳会费,负责完成县文联交付的工作。会员有参加县文联活动并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任务
第五条xx县文联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并在业务上进行指导,与广大文艺工作者保持密切联系,反映他们的要求,并视需要对团体会员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各团体会员要向xx县文联经常报告工作,及时交流和提供信息。
第六条xx县文联通过本身的活动并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加强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增进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之间,专业与非专业之间,老、中、青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友谊和团结,加强各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与人们群众的密切关系。
第七条xx县文联组织、协调、支持和帮助各会员学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及各类文艺业务知识,开展各种创作,理论研究以及优秀作品推介和作品评论等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加强艺术实践,促进交流,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对全县各种优秀的文学艺术成果予以奖励。积极开展与各市县以及省外的文学艺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xx县文联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们团体的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九条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益。当团体会员与文艺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xx县文联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化产业,开展经营活动,努力为文学艺术工作者营造创作、研究和艺术实践的良好环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文联委员会。
第十二条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县文联特邀提名产生。各团体会员按规定办法和和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文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同时选举产生各协会主席、副主席。
全县文联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修改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章程;(三)选举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四)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县文联委员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县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协会主席、副主席;(三)听取和审查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应由全县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全县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主席团。
县文联委员会视必要可设名誉职务若干人,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三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由全县文联委员会召集,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因工作需要须增补的,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或不能在任文联委员会委员、各协会负责人,由文联主席团提名,按程序增补和递补。
第五章经费
第十四条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三)社会和个人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本章程解释权属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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