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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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案例13篇)
时间:2023-10-28 07:09:06     小编:ZS文王

实践出真知,通过实际操作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问题。写总结时要对自己的成长和收获有清晰的认识,展现自己的思考能力。以下是环保专家总结的减少碳排放的措施和方法,请大家共同努力。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一

尊敬的xx集团领导:

您好!

本公司自20xx年xx月与北京xx园林绿化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至今,期间得到了贵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运营平台。我公司秉承“热情及时、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得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广泛赞誉。

现因本公司与贵集团下属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本公司向贵集团申请续签合同,理由如下:

理由三:在合同期内本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与贵公司相互配合,工作配合默契,事无俱细,有商有议,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及时协调双方提出的各项工作。

基于以上理由及本公司对彼此以后的合作有充分信心,特向贵公司提出申请续签十年的合同。望准为盼!

申请人:北京xxx汽车修理厂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大学学校领导:

您好!

我叫xxxxx,是xxxxxxxx专业xxxxxx班的一名学生。

从进入这个学校那天开始,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大学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做到全面发展,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现将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我来自xxxxxxxxx,属于单亲家庭,家里只有母亲,我。由于工厂效益不行,母亲在20xx年就此下岗,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家里所以负担都由母亲一人承担,家中一直过着清苦贫困的生活。但母亲为了让我有文化,有出息,十几年来一直默默地靠打点零工,给我创造上学的条件和机会。为了我的生活,我母亲都已耗尽了极大心力。我的学费成了压在母亲心头的大山。家中早已负债累累。从幼小的心灵开始,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

本人在生活上,朴素节俭,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尊敬师长,并在平时积极和同学交流沟通、融洽和睦地相处。大学的学习生活,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这期间,我不与同学比吃穿,只比在大学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多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另外由于家庭经济情况不好,所以自从在专科时期我就开始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勤工俭学,在校外做过发单员、促销。虽然很多大学生都看不起这类的工作,但我认为它们不仅帮我减轻了母亲的经济负担,也让我学习到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通过工作时与别人的互动、交流也使我的性格变得开朗多了,提高了我与人交往、为人处世的能力。在校期间品行良好,成绩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做事遵守承诺。在工作方面担任系班干部一直是尽职尽责,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接受过深刻的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的熏陶.能够获得减免学费落下我心口的大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投入更多精力,来努力完成学业,争取优秀毕业.为班级为学院争光.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不断汲取知识的'方法来为将来打好坚实基础,为今后的工作作好储备.我平时对同学们都很热情,无论家庭情况是怎样,但也一定要热心帮助同学,给人以微笑,再此同时也要热爱学习,因为无论在任何时候知识都是很重要的。为了顺利完成学业,我需要和希望得到学校经济上的帮助兹申请学校能减免我的学费。

大学,我人生中新的起点。今后的大学生活中,我会刻苦学习,奋力拼搏,争取做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将来成为一名国家的有用人才,回报国家,学校和父母。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__________集团领导:

您好!

本公司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与北京__________园林绿化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至今,期间得到了贵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运营平台。我公司秉承“热情及时、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得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广泛赞誉。现因本公司与贵集团下属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本公司向贵集团申请续签合同,理由如下:

理由三:在合同期内本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与贵公司相互配合,工作配合默契,事无俱细,有商有议,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及时协调双方提出的'各项工作。

基于以上理由及本公司对彼此以后的合作有充分信心,特向贵公司提出申请续签十年的合同。望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____,姓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务农,家住:____________。

____人民法院于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执字第114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徐小燕名下的玉山县东门花园农民安置地基陆直予以查封,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对查封该处陆直地基中的两直地基执行裁定提出异议。

申请人与徐小燕于____年9月30日就位于江西省玉山县三清东路农民安置区第十一栋从东到西第3、4直达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徐小燕名下的该处两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权已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于____年9月30日签订本协议的,当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权转让款,该处安置地基使用权系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也已在该处安置地基上建造了两直四层的房屋。故贵院对该处地基进行查封,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后,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今年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今年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六

房屋租赁管理所:

现有 区 路 号

房屋,房屋所有权属 所有,自愿出租

给。出租面积平方米,月租

金 元,用途。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违反法

律、法规的问题,由租赁当事人负责。现委托 前往你处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此申请书由租赁当事人填写。租赁当事人承诺:填写材料真实。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领备案表人(盖章):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七

出租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_市路号小区号房,面积为平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政府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1、

2、截止年月日,水表底度为度,电表底度为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

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租赁合同

第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发放《房屋租赁证》。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转租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八

承租方(乙方):

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本着资源再利用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将闲置多年的原吝家村吝家小学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学校坐落在官路镇吝家村,场地约占地15亩,校舍建筑面积约为800平方米。

二、租赁起付日期和期限

1.租期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租赁期20xx年。

2.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学校,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学校租金为肆仟元/年(4000元/年)。

2.付款方式:采取按年度付款方式。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个年度租金必须于上一个租赁年度期满一个月前交清。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四、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学校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甲方收取租金的使用情况与乙方无关,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小组或村民个人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代表应出面调停并且甲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及房屋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6.租赁期间,房屋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7.租赁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其它条款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3.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申请仲裁。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九

(一)调离:职工以优惠政策购买单位住房,在其调离单位时,单位要求职工返还以优惠房时,应首先尊重双方自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对单位之要求不应予以支持。

如某电器公司诉王某腾房一案。王某是该电器公司职员。1991年3月,该公司为解决本公司职工住房困难开始在职工集资建房。王某自同月25日至1992年8月20日分三次向公司支付了八千元住房集资款。1992年底王某入住争诉之房。1993年5月,公司所建住房参加住房制度改革。双方于同月25日签订职工购房协议书,其中约定:“如王某调离公司,需在三个月内完整无损交回住房,由公司另行处理。电器公司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退给王某房款,不付利息。”协议签订后,王某以标准价一万三千六百四十九点八元的'价格购得该房。同年6月28日,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向王某颁发了印有“优惠出售住宅”字样的房产所有证。4月,王某向电器公司申请调离。同年8月电器公司进行以标准价过渡成本价房改,王某未办理。2月王某正式调出电器公司。电器公司多次通知王某

腾房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立即腾退房屋,由公司退还王某购房款。此案,电器公司职工王某按优惠售房政策购买单位住房,依约交足房款,取得了房产所有证。王某依法对争议房享有“部分产权”.职工以标准价购买单位住房,取得了部分产权,虽然只有有限的处分权和收益权,但享有完全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单位不能随意侵犯职工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然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契约自由是合同的价值所在。双方签有购房合同的应从合同。房屋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了职工在调离该单位时,应腾退房屋。王某在购房后,未参加标准价过渡成本价的房改。购房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故王某正式提出调离电气公司时,应遵从合同,履行双方达成的协议,腾退争议房。

(二)离婚:职工取得产权后发生离婚的法律事实,引起优惠房分割,属合法民事行为。补贴单位不得以非本单位职工为借口,侵犯产权人利益。在诉讼中,审判机关不用征得补贴单位同意即可将优惠房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应本着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有残疾的一方,照顾无房方的原则处理。审判实践中有如下几种分房方案可供参考:

(1)一方得房、一方得钱:

由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单位将优惠房作价,按商品房市场价分割。得房一方给予对方市场价之百分之九十四的一半价格。如双方均愿出资的,可由法院主持对房屋进行竞价,出价高者得房。如双方均不愿出资的,可采取如下方案――(2)换房:一方得房,并为另一方提供一套住房。这套住房可以是私房,由双方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可以是承租房,在一定时期内由无房方享有居住权,并由得房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3)合居:在双方就住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且单位亦不能另解决住房的情况下,只能由双方合居争议房,维持共有状态,直至双方能够解决为止。

李某,男,六十四岁,汉族,退休干部。刘某,女,五十五岁,汉族,无业。李某与刘某再婚前,已在本单位取得一套优惠房。再婚后,李某单位进行标准价过渡成本价房改,刘某自愿使用自己的工龄与李某参加房改,使李某少花1150元取得房屋的全部产权。再婚四年后,李某起诉离婚。刘某同意离婚,但以居住房取得全部产权使用了自己的工龄,且自己无其他正式住房为由,要求取得房产权。有意见认为,李某购房使用了刘某的工龄优惠,应视争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又无其他正式住房,因此应将房屋所有权平均分割。也有意见认为,李某再婚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婚后只购买了单位享有的有限处分权及收益权,故应将争议房判归李某所有。法院认为,李某再婚前已取得部分房产权,即百分之九十四的房产权。再婚后,夫妻双方购买了剩余的百分之六的产权。使用了刘某的工龄后,李某购房虽只少付1150元房款,但却使刘某无法再次享受这部分工龄之优惠。故判决争议房归李某所有;刘某暂住该房二年;李某一次性给付刘某房屋补偿费5千元。胡某,女,四十二岁,汉族,某设计院工程师。解某,男,四十五岁,汉族,某金属材料公司工人。双方于1980年登记结婚,后生一女,现年十六岁。现住房由胡某单位分得。1995年,胡某花费12572.86元以标准价购得此房产权。初,胡某起诉离婚。解某同意离婚及子女由胡某抚养,但要求继续居住现住房。经多次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调解中,胡某曾表示愿出10万元房屋补偿费。法院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方便双方生活的目的出发,判处争议归胡某所有,胡某给付解某10万元房屋补偿费,解某搬出争议房居住。

(三)继承、析产案件参照上述情况办理。

这种优惠房产权分割之难点在于,评估房价无实际标准,竞价售房操作不便,有关工龄优惠难以作价衡量。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多以调解解决此类案件,或酌情给予经济补偿。我们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法律,使法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有法可依,使当事人的权益最大限度的得以保护。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十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 ,特委托乙方对 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 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 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 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20xx]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收费计算表档次房地产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20xx以下(含100)20xx1以上至以上至以上至以上至以上至以上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 万元, 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 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 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xx年 月 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十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__年12月8日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期限自20__年12月8日至20__年12月7日。由于乙方内部转移业务区域,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于20__年3月6日向甲方提交租赁解除申请书。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自20__年12月8日至20__年6月7日共计6个月的租金,由于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未到期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二、水电费:乙方在租赁期间水费共计**元;用电量1350kw.h,电费单价1元/kw.h,电费共计*元;水电费合计*元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金:依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第二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元。

四、退还乙方金额:乙方已支付给甲方6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元,扣除水电费*元及违约金*元,甲方应退还乙方人民币金额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于20__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交回房屋时,乙方应会同甲方验收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并签署验收记录,乙方应保证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六、依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第六条,承租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承租地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租赁合同解除,乙方应于5日内从承租房屋迁离并交回租赁房屋。乙方逾期未迁离,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关于承租方解除合同申请的解答。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十二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现有_____区号____________的房屋,其所有权属_______所有,房屋所有权证号,经协商愿出租给_______使用。房屋结构,出租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元,租赁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现委托_____前往你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优惠申请书篇十三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续签最新申请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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