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考核细则和方案范文(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8 09:13:16
热门考核细则和方案范文(17篇)
时间:2023-10-28 09:13:16     小编:念青松

一个好的方案是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并能够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充分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景,以便制定出更准确的解决方案。方案的评估和总结是为了不断提高,以下是一些总结方案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一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张家界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保持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市综治委组织对区县和市直及驻张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情况已经市“五部委局”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度考核结果

(一)区县

先进区县:武陵源区、桑植县。

合格区县:永定区、慈利县。

先进区县单位(17个):

(二)市直及驻张单位

平安单位(16个):

先进单位(37个):

合格单位(90个):

不合格单位(3个,黄牌警告):

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共96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王德光等96名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武陵源区、桑植县2个区县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70个先进(平安)单位给予表扬。责令被黄牌警告的市园林处等3个单位要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半年内整改到位。

xxxx年xx月xx日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二

(一)班级常规(10分)

1、教育与督促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制订班级管理公约,有良好的训练措施,班级管理工作扎实。(3分)

2、教室卫生整洁,公物摆放保管有序,无人为损坏现象。(2分)

3、流动红旗检查评比得分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学生的文明习惯基本养成。(5分)

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数量高于或者达到校平均数:得5分

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数量达到校平均数1/2以上:得4分

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数量低于校平均数1/2:得分:3分

一学期没有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不得分。

(二)班级特色(12分)

1、认真开展班队活动和晨会课,并作好记录。在班级中科学合理地设计小岗位,注意培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2分)

2、每月组织并指导学生完成班级文化布置工作。(5分)

每月班级文化布置评比星级对应分数,五星为5分,以此类推。学期结束此项评比取平均分。

3、班级特色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认真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5分)

如果无故不参加学校活动的班级,一次扣除2分;

【加分】

班主任组织并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每1人次加1分。

(三)班风建设(10分)

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能配合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习方法;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能收到任课教师的肯定。

本条有各班任课教师为班级打分,最后取平均分。

(四)安全教育(10分)

1、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班级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及时报告,积极处理。(5分)

2、认真组织本班学生排好队出操和集会,放学护送至指定的地点。活动、集会、大扫除等亲临现场指导。(5分)

如发现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由值日组长做好记录,年终审核。

如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大项不得分。

(五)常规工作(10分)

1、班主任工作细致、认真,支持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及时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各项表册认真及时完成,不拖拉。(5分)

本项由各部门审核

2、认真评价学生并填写素质报告手册,学生满意度测评达到优秀。(5分)

(六)家校联系(10分)

1、认真做好家访工作或与家长及时联系,有效果,有记录。(4分)

2、积极配合学校召开家长会,家长会认真备课,家长会形式新颖,具有实效性。(3分)

3、严禁无理指责、训斥家长,无与家长发生争吵现象,没有家长投诉现象。(3分)

如有家长投诉或者意见较大,一经查实第六项不得分。

(七)专业发展(8分)

1、重视专业发展,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培训能做有质量的发言。(3分)

2、能联系实际,撰写德育论文或案例,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并将文章及时发到校园网的班主任论坛中。

(5分)

及时上传,有一定的数量和质量:得分5分。

上传数量少,内容真实:得分4分。

不上传或有抄袭现象:不得分

【加分】

班主任对学校管理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的,加1分/次;

备注:

如发生以下情况,则是一票否决制,年终班主任考核为0分。

1、对学生实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

3、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事故者。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三

1.1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开发员工的职业能力,提高员工在工作执行中的主动性、有效性及工作质量,从而改善公司整体绩效,达到企业的管理目标。

1.2考核的结果主要为员工转正、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奖励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2、种类和适用范围

备注:1、当月休假时间较长的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参见:4.6.2。

3、月度考核职责

3.1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餐厅经理/主管进行考核。

3.2餐厅经理/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进行考核,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员工进行考核。

3.3全部考评中,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培训和监督实施;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均衡调整和分析;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报批绩效工资;负责考核资料的存档。

3.4考评表一式两份,员工所在分店存档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

3.5营运部经理、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和员工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3.6副总裁、营运部经理负责餐厅经理/主管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4、管理规定

4.1实施原则

4.1.1客观性:考核内容和结果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考核人应避免由于亲近性、主观性等偏见所带来的误差。

4.1.2公平性:对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1.3公开性:考核结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对考评结果将采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奖励、(培养)提升及淘汰员工。

如图所示:

1~34~9~904~61~2

注:每月aaa员工为1~3

aa员工为4~9;

a员工为80~90;

b员工为4~6;

c员工为1~2。

4.2考核内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如可靠性、主动性、协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计划性、创造性、解决问题、有效沟通、培训指导、激励下属等能力)和成本意识等;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考核内容各有侧重。

4.2.2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可结合不同岗位要求,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侧重于工作质量和工作过程(即行为主导型),餐厅经理/主管侧重于工作结果(即效果主导型)。

4.2.3分值:

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

考核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成本意识、总分、附加项、月度考核

10、40、30、20、100、±10

备注:“附加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4.2.4。

餐厅经理/主管:

10、40、20、20、10、100、±10

备注:“附加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4.2.4。

4.2.4“附加项”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表彰加分:受到营运部书面公开表扬的个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书面公开表扬的个人,可得10分/次。

处理扣分:受口头警告者,得-4分/次;受书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权限

4.3.1各管理人员负责对直接下属实施考核,具体见附表一。

4.3.2第二考核人对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产生异议时,应与第一考核人沟通、达成共识,但第二考核人拥有最后决策权。

4.3.3第一考核人对第二考核人的最后决策无法接受时,可以越级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4.4考核结果的计算

4.4.1各单项内容考核均采取得分法,各单项得分之和为该员工的考核成绩。

4.4.2考核成绩分aaa、aa、a、b、c五个等级:

aaa:工作表现一贯卓越。对公司及餐厅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并维持持续的高标准工作质量。该员工是餐厅中最出色的工作表现者。

aa:工作表现经常超出其工作目标所期望的要求。员工对目标能有效地作出反应,并根据情况予以调整,对公司及餐厅作出贡献,是餐厅中比较出色的工作表现者。

a:工作表现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圆满地完成任务。是餐厅中稳定表现的成员。

b:工作表现不能达到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为需要改进的成员。

c:工作表现无法令人满意,员工很大程度上不能达到工作要求。

各等级对应分值见评估表格。

4.5考核结果的应用

4.5.1试用期员工的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试用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

4.5.2所有员工的月度考核成绩分别与当月工资中的浮动奖金支付比率挂钩;详见附表二。

4.5.3考核成绩与公司其它奖励的评定挂钩。

4.5.4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依据之一;年度内,月度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评估为b的,不得评为年度优秀员工。

4.5.5月度考核成绩为“b”时,第一次发出《工作表现警告书》,为期30天,再次评估,结果为a,警告结束;当年度出现第二次“b”时,再次发出《工作表现警告书》,为期30天,再次评估,结果为a,警告结束;当年度出现第三次“b”时,发出《离职通知书》,立即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4.5.6月度考核成绩为“c”时,发出《离职通知书》,立即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4.6浮动奖金的发放标准

4.6.1正常出勤的员工,当月的绩效工资按4.5规定的标准发放。

4.6.2当月休假时间较长的员工,按如下规定发放浮动奖金:

l在一个月内累计休年假、补休假或其它有薪假达到或超过5天以上者,当月评估级别不得超过a。

l休工伤假者,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7考核结果的分析

4.7.1绩效考核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应于1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归档、整理,并编写《考核统计和分析报告》,内容包括:

l各项结果占总人数的比例;各分店的考核结果是否均衡。

l统计(aaa、aa、a、b、c)的员工比率。

l是否有明显的考评误差出现,及采取何种措施预防。

4.7.2考核分析结果将作为制定和实施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如招聘、选拔、培训等的依据。

4.8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投诉

4.8.1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意见,可直接找部门负责人申诉;如对部门负责人的解释不服,可找人力资源部申诉。

5.附表

6.操作流程

6.1月度考评流程:

6.2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考评执行日期:

每月26日至下月3日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与被评估人的考评,当月5号内由区域经理/主管上交营运部,8号内由营运部经理交人力资源部。15日按考评结果发放考评月薪金及浮动奖金。

6.3餐厅经理/主管考评执行日期:

每月15号前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与被评估人的考评,当月16号内由区域经理/主管上交营运部,18号内由营运部经理交人力资源部。15号发放考评月基本薪金,20号发放考评月浮动奖金。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四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县政府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努力构筑全员参与、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有效工作机制,使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做到管理制度体系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师生守法自觉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有序化。

1、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从公安、司法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同志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聘任法制副校长率达到100%。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教育形式多样化,采取法制课、主题团队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2、举办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活动。邀请公检法专业人员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作报告,普及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常识,剖析当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家校联合,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召开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家长会或座谈会,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如何在中小学生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客观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

4、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普及师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安全用电、防火等安全知识。要加强溺水、触电、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药物中毒及体育运动损伤、火灾、地震的避险救护等基本急救常识教育。要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通过举办以“我为家人讲平安”为主题的征文或演讲比赛,组织学生人人参与,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人,逐步确立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建立校园报警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

2、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建立完善校园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和实效,形成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于一体的安全防护网络。

3、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和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必要时实行验证检查。要经常对校园的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建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防火墙”,把校园网建成健康安全的绿色网络。

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公安、城建、工商、文化等有关执法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对周边各类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小摊点、流动商贩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学校和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与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统一领导,主管领导要承担具体责任,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班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科学安排,强化落实。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县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统一规划,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和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创建活动期间,要大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意义,要充分利用主题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团队会、主题班会、手抄报、校园广播站、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本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0日——4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创建“平安校园”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平安学校”、“平安班级”、“平安宿舍”、“平安食堂”等活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第二阶段:(5月1日——11月30)为组织实施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围绕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排查学校内外各种不安全隐患,要针对存在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各项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教育局将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出“平安校园”示范校,评选结果将作为申报上一级“平安校园”和单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抓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五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完善教学激励及约束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师工作业绩,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素质,促进思政课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思政部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小组由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组成,平时由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和教学秘书抽查与督查,考核结果和工作量审定由考核工作小组在全面审核相关统计表、原始材料基础上做出。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二)坚持质与量结合的原则,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

(三)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

(一)师德师风考核

(二)教学工作考核

(三)科研工作考核

(一)师德考核重点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及所受党内或行政奖惩情况,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考核评价教师。

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思政课教师不得有七种师德禁行行为: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二)考核等级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此外,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政治纪律和师德要求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停课,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合格教师考核要求:

3.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参加学校和思政部安排的学习培训、教学科研等活动。

4.没有事故,即全年未发生一次或相当于一次以上教学事故。

一票否决情况(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教育方针,随意散播谣言的;(2)触犯国家法律或违犯学校纪律并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3)有意向学生泄露考试内容、降低评分标准或纵容学生舞弊;(4)与学生谈恋爱或有不正当关系;(5)侮辱学生人格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6)不承担或无故不完成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7)发生一次或相当于一次以上严重教学事故的。

优秀教师考核要求:

1.坚定信念、遵纪守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占领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学术规范,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为人师表、品行端正。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师德为上,为人师表,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敬业为本,奉献为荣,廉洁从教。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言传身教,以身立教,尊重学生个性,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勇于探索,精益求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团结合作,协同创新。

5.勇于担当,服务社会。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

6.优质高效地完成学校和思政部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任务。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奖。

4.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政治纪律和师德要求的教师,先予以停课,再视其情况,批评教育,并按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考核评价原则

遵循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和可操作性原则,以教师完成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教师工作量的主要依据,力求对教师工作进行全过程评价,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教师教学活动质量。

(二)考核评价内容

1.教学检查:每学期开学前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件等)的准备情况;检查考试试卷命题及阅卷等。

2.同行评教:思政部专兼职教师听课评教。

3.专家评教: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听课评课。

4.学生评教:学校教务处每学期统一安排进行,思政部根据自身建设情况在每个学期随机进行,采用学生座谈、发放调查表、学生信息员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教研活动:思政部组织和学校安排的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活动。

6.教学竞赛:参加思政部组织和学校的教学竞赛,获奖情况。

7.教学团队:参加思政部教学团队活动。

8.教学改革:参加教学改革活动及获奖情况(加分项目)。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教学工作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2.教学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聘任、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评选工作的参考指标。教学工作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奖。

4.对评估成绩较差的教师,由教务处连同思政部领导协助相关任课教师进行问题诊断,并提出整改方案。对于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考评结果为末位的教师,将先行停课,安排学习培训,经同行评课合格后,再安排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是指在编在岗教师参与编撰或翻译学术专著、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发表期刊论文、交流会议论文、成果获奖、授权专利等工作。健全学院科研管理制度,完善科研工作考核,促进学科建设,为教师考核、奖励、晋升提供依据。

(一)科研工作考核内容

科研工作考核包括五项: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教学成果奖加入教学加分类,此处不再加算)、学术会议、学术讲座。

科研工作考核从教师完成基本科研任务、承担课题、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课题级别、成果级别以及所起作用来衡量贡献大小。

科研工作考核由教师自己填报并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再由办公室主任协助分管科研的系领导审核后向部考核小组汇报。

(二)科研工作考核和评分标准

科研工作标准以“分”为统计单位。根据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原则,对教师的科研立项和已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与公示。每年年底对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年度科研工作统计考核。

科研工作考核依照学校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规定执行。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科研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聘任、职称晋升、专业技术年度考核的参考指标。

2.对科研工作考核成绩较差的教师,由思政部协助相关教师进行问题诊断,并提出整改方案。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考核办由xxx负责。负责全院绩效考核管理日常工作,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

1)、医疗、医技: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考核细则:

1、临床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2、医技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3、手术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4、供应室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5、体检科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6、门诊医生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7、临床科医生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8、医技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9、急诊医生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2)、护理: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考核细则

10、护理岗位量化考核标准

11、病区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2、门诊部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3、供应室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4、手术室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5、病区护士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6、供应室护士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7、导医护士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3)、药事: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考核细则:

18、药剂科绩效考核办法

4)、行政: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考核细则:

19、党办绩效考核办法

20、纪委绩效考核办法

21、团委绩效考核办法

22、工会绩效考核办法

23、人事科绩效考核办法

24、医务科绩效考核办法

25、护理部绩效考核办法

26、感控办绩效考核办法

27、财务科绩效考核办法

28、审计科绩效考核办法

29、科教科绩效考核办法

30、保卫科绩效考核办法

31、总务科绩效考核办法

32、病案室绩效考核办法

33、设备科绩效考核办法

34、信息科绩效考核办法

35、医保办绩效考核办法

36、门诊部绩效考核办法

行政管理:由分管院长、办公室等部门科室考核,由办公室组织;

科室管理:主要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绩效办考核,由医务科组织;

患者满意度:主要由医务科、护理部、绩效办考核,由院办组织。

继续教育:主要由院办、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等部门科室考核,由科教科组织。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七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副职,教导主任,副主任,大队辅导员,总务人员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量化指标考核占80%,学期末民主测评考核占20%。

(一)、领导素质与职业道德(3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

1、 团结协作(5分)

团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办事说话注意方式,主动帮助其他成员,得到其他成员支持与肯定。

2、作风正派(5分)

领导作风,工作作风要正派,按原则办事,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和舞弊,遵纪守法,对下属要关心爱护,有事要沟通,要光明磊落,办事公道,公平。

3、领导才能(5分)

具备领导能力,敏锐的洞察力,一定的号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学科指导能力。

4、职业道德(5分)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尊严,严格按照师德标准要求自己,不带头有偿补课。有违纪行为受到组织处理的,一票否决,评为“不称职”。

5、出勤情况(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工作(50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1、计划、总结(5分)

按时完成并及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2、任课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学科课程任务,无缺课。

3、党建工作(6分)

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4、指导、服务教学(8分)

按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和反馈。开展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课程改革等活动。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班队活动。总务人员要为班级、大队部、教导处、学校做好一切服务性工作。

5、档案管理与督导评估(8分)

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按《回民区教育局城区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及细则的各项b级指标和《糖厂路小学工作细化分工表》的具体要求,努力完成目标考核。按照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率=各项实得分/各项应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况(6分)

按照学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尽职尽责。

7、领导交办工作(5分)

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能找借口推诿,看表现得分。

8、个人获奖(4分)

9、集体获奖(4分)

(四),民主测评(20分)

1,个别谈话(6分)

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办公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指定一名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2、期末述职(6分)

学期末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民主测评(8分)

学校将在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按满意率得高低排队给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实行领导打分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与期末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分别高分到低分排队。

优秀(占15%):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占70%):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占15%):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出勤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不称职: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出勤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分别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支部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基本称职以上等次的教师,学校要发给不同档次的绩效奖励工资,根据本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分别测算出均数作为基数。

绩效奖励:

优秀: 基数+基数的4%

称职: 基数

基本称职: 基数-基数的4%

不称职: 不发绩效奖励工资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教师,学校校长书记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七、学校成立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

组员;各教研组长、民主产生群众代表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书记、校长负责。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糖厂路小学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糖厂路小学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绩效考核表》

回民区糖厂路小学

二o--v年三月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不断健全和完善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以益职院发﹝2017﹞39号、益职院办发﹝2019﹞3号以及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部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1.考核内容由学生评教、教研室同行和专家评教、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综合情况四个项目和一个奖励项目组成。
2.考核对象为我部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聘请的校外兼课教师。

成立部门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部门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由部门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

(一)考核指标体系
1.学生评教。
2.同行评教。
3.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
4.综合情况;
5.奖励。
(二)评分细则
1.学生评教。30分,期初10分,期末20分,按任教班级的平均分折算。
2.同行评教。10分,各教研室组织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进行排名,第1-10名分值分别9.80,9.60,9.40,9.20,9.00,8.80,8.60,8.40,8.20,8.00。
3.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40分,共6项。
(1)期初教学检查4分。主要检查授课计划和教案,授课计划编制合理,教案规范认真并有符合要求的超前量;
(2)期中教学检查4分。主要检查教案和作业,教案规范认真并有符合要求的超前量,作业学期总数为5次的批改2次及以上,作业学期总数为8次的批改3次及以上,且批改规范。
(3)期末教学检查,13分。主要检查教案、作业、听评课记录、教师业务档案、成绩册、试卷、监控表、评学表,教案内容完整且已装订,作业达到学期总数并且批改规范,听评课记录达到规定次数且记录规范,教师业务档案填写真实、规范,成绩册、试卷、监控表、评学表按时交到教学系部且没有问题反馈。
(4)调(停)课,4分。无因私调(停)课的得4分,因私调(停)课2-4课时,得3.2分,因私调(停)课6-8课时,得2.4分,因私调(停)课10-12课时,得1.6分,因私调(停)课14-16课时,得0.8分,因私调(停)课18课时及以上得0分。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期间内调课,不扣分。
(5)资料上交,5分。按规定及时上交各种教学资料,合乎学院、系部的要求。期初教学资料1分,期中教学资料1分,期末教学资料3分,在规定上交时间内,缺交一项,扣1分,迟交一项扣0.5,扣完为止。
(6)教研教改,10分。按时参加教研活动,4分,教研活动因私请假一次,扣0.5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工作,积极承担课程建设工作,6分,基本分为3分,其中主持一项教改或课改工作加2分,参与一项加1分。
4、综合情况,20分,共3项。
(1)教学工作量,10分。基本分为8分,以专任教师每学期教学工作量180课时、教研室主任每学期教学工作量126课时(均为折算前)为基准,每超过10课时加0.5分,加到2分即满分10分为止,每减少10课时扣0.5分,最多扣2分即扣到6分为止。因系部或教研室工作安排导致教学工作量不足的,不扣分。
(2)服从工作安排,5分。未出现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情况,得5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相应扣分。
(3)会议考勤,5分。学院和系部的各类会议,缺勤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奖励,20分,共3项。每项加到满分为止。
(1)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8分。教师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省级一等奖1项加6分,获省级二等奖1项加4分,获省级三等奖1项加2分,参加但未获奖1项加1分;其他按50%折算。另外,体育类比赛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其他赛项所取的有效名次(必须为8名以内)为三等奖。
(2)课题、论文,8分。主持国家级课题加1项加6分,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加4分,主持市级(含院级)1项加2分;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1篇加4分,普通期刊论文第一作者1篇加1分,市级(院级)论文第一作者1篇加0.5分。
(3)参加学习、业务培训,4分。教师参加各类学习、业务培训,时间1-2天的一次加0.3分,3-5天的一次加0.5分,6-7天的一次加0.7分,8天及以上的一次加1分。
本考核细则自2019年下学期开始执行。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九

办公室、产业科教科、法制科、经营管理科、农技110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粮棉站、蔬菜办、农机管理总站、特产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

二、考核内容

执行纪律、廉政建设、服务企业、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三、计分办法

执行纪律30分,廉政建设20分、服务企业20分、行风建设10,效能建设20分,总分为100分。各单位考核实际得分乘以15%后计入综合考核分。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特色,获得区级以先进单位或被上级、领导批示推广的,按照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法规定直接加分。

四、考核程序

1、自评申报。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考评,并填写《衢江区农业局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细则(考核评分表)》,向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申报。

2、组织核查。由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3、结果应用。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结果计入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相应分值。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十

为规范班级学生学习行为、日常行为等,以小组为评价单位,通过小组成员互相学习监督,展开合作,发挥群体的积极功能,提高个体的学习动力和能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达到完成的教学任务的目的。

此小组合作学习评价方案以小组为单位记分,个人表现同小组成绩挂钩,每小组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课堂学习

1、早课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最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每个小组加1分。值周小组负责评选记录。

2、课前按任课老师要求,预习学案任务完成和学案整理情况,按人次加减分,1分/人。

3、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成员积极参与,会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并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有团队合作意识。小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小组展示前达到全组全会,回答无误。回答完问题不管对错要说:“x组x号回答完毕”,上黑板展示先在最上面写下“x组x号+姓名”。

4、课上根据表现加减分,正确回答老师问题的,按组内号数或答题情况相应加分。

5、各科课代表根据课上老师的得分评价将得分写到《课堂量化评价表》中,并详细记录下当堂课中各小组详细得分情况。学习委员每天将各小组当天成绩统计汇总,然后记录到一周小组课堂得分表中。

二、作业

1、以小组为单位收交作业,每一成员都担任组内学科小代表,明确分工,按要求及时收交作业,凡交上的作业先检查完成情况,不做或未完退回,做好统计交于课代表。

2、课代表每天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反映给任课老师。按时收齐的小组,加5分,每少一人小组扣1分,写不完交的扣2分/人。一星期一汇总。周末汇总给学习委员。

3、若任课老师有详细规定的,按任课老师规定执行。

三、测试

期中、平时各科正式测试、期末考试成绩,前10名同学给相应小组加10分/人。小组平均成绩按排名高低加10、8、6、4、2、1分。成绩进步班内5名以上给小组加2分/人。

四、纪律

遵守班规规定中的八项要求,无论是课间、课上、午休等都按“静”的标准要求自己,若出现违反班规现象,按人次给小组扣1分/人。

五、卫生

1、平时卫生注意保持,小组范围内小组负责,有垃圾纸屑按数量给相应小组扣1分/个。

2、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不耽误上课老师上课,耽误者扣1分/次。

3、不做值日,不倒垃圾,按人次扣分,1分/人次。

以上由卫生委员注意观察,做好统计。

六、其他

好人好事、参加文体活动等,加1分/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七、奖评

1、每周末将上述各项小组成绩累加汇总,按成绩评出一个明星小组,颁发奖状并在展板上公布。

2、每2周评出各组明星组员:学习之星、进步之星、纪律之星各1人,组内不重复,在展板上公布表扬。

3、每周小组成绩相加,学期末评出冠军、亚军小组。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乡镇建设,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根据《太平镇20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组织建设、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基础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灭火器管理。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等八大块,共计100分。

(一)组织建设(8分)

各有关单位应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确定1名领导

分管消防工作;村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8分)

各单位制度完善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村及相关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村委会应与辖区职权管辖企业、个体工商户、出租房业主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应加强本区域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出租房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使现有“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出租房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消防基础设施

已有总体规划的单位必须制定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方面的相关内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单位要装消防栓,确实困难的要充分利用河道增设消防用水的取水口,配备消防器材。出租房、“九小”场所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10分)

各单位应设志愿消防队与义务消防队。

(六)灭火器管理(15分)

各单位应加大对村的灭火器的管理工作,做到物在、好用、严禁私借、外用现象发生。

(七)消防演练工作(15分)

各单位是否举行消防演练工作

(八)消防宣传教育(9分)

各单位应加强消防宣传,每个基地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或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每个平安村设置一块村民防火公约牌、一个固定的宣传栏和二块固定的宣传牌。

三、其他附加分

(三)“三合一”等场所发生一般火灾的,扣10分。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十二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司和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卫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建队、班子带队、从严治队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保驾护航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护卫队员动态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从而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动工资200元,以100分为基数,逐月进行考核。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第三条 大队成立动态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和各中队长组成,中队逐月按规定考核队员,大队逐月按规定考核中队长及中队,并对中队考核进行核查,形成考核结果,报科领导审批。

第四条 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开,接受队员监督,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 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保卫工作纪律,当月发现违规现象一次,扣5分,违规两次,扣10分。

第二条 树立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应该主动,无敬业精神,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挑三拣四,扣5分,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扣1―3个月的浮动工资。

第三条 上岗执勤巡逻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顶撞领导,违反一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全月浮动工资。

第四条 发现当月工作时间迟到,半小时之内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时至4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分,超过4小时的则按旷工处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条 在工作时间内,看小说,吃早餐,发现一次扣5分,在当班中喝酒、辞职报告范文打牌、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一次扣25分。

第六条 请病假、事假一天,从浮动工资中扣5分,并依次类推,超过15天,扣全月浮动工资,无故旷工一天,扣全月浮动工资。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待岗6个月。

第七条 班中请假,半小时以下扣2分,半小时至1小时扣4分,依次类推,4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严禁带信请假、口头告假、电话告假、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经中队长批准的,4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未经中队长同意,队员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25分。

第八条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岗位当面交接班,严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后方可洗澡,以上现象违规一次,扣交接当事人各5分。

第九条 不按规定考勤或弄虚作假的,考勤员扣25分,主管人员扣10分。伪造、骗取、涂改病假条,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各中队队员加班必须报大队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条 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待岗1―6个月,受到治安处罚的,待岗3个月。

第十一条 班中拉帮结派、搞分裂,影响小队团结,与组织闹矛盾,无理取闹,在队里发生争吵、漫骂、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发现一次待岗1―3个月。

第十二条 立足本职,积极协作他人工作,协作精神不主动,扣5分。

第十三条 遇到突发事件,接到指令必须到岗,无故不到岗,扣本人10分。

队容风纪

第一条 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队容风纪的规定,保持队容严整,第3条 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好作风。严格执行“四项标 准”,未做到的扣当事人10-20分。

第二条 队员执勤时,第7条 应按要求着制式护卫服,第8条 未做到扣5分。着制服出厂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不得有着装不整影响护卫队声誉的行为,未做到扣当事人20―40分。

第三条 护卫队员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节、由武保科下达通知换装装季节单、棉警服可以混穿, 呢、布料护卫队服不得混穿,违反者扣5分。

第四条 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应着较新的制式队服,鞋袜要整洁,未做到扣5分。

第五条 队员上岗执勤巡逻时,着装不标准、上岗不扎腰带、打赤膊、穿拖鞋、涂口红,描眉、染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 、项链等违反队容风纪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第六条 着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搭肩、挽臂、敞怀、袖手、卷裤腿、插兜、嬉笑打闹,违反一次扣5分。

第七条 护卫队员必须精神振奋,姿态良好,遵守护卫队员职业道德,讲究文明礼貌,做好窗口示范作用,不得有违反精神文明的举止,随时维护护卫队声誉,未做到者扣10分。

思想学习

第一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中队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民主管理会、民主生活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会,中队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不按时组织召开的各扣10分,队员不参加的扣5分,开会和学习时间迟到的扣2分。

第二条 会议和学习无记录,参会人员无发言记录,组织者,参会者各扣2分,会议、学习记录弄虚作假,伪造记录,填补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各扣5分。

积极参加科、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第四条 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时举办黑板报、上交宣传稿件,当月未按时完成的,扣中队长、宣传员各10分。

第五条 各队认真开展每月的安全活动,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当月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中队长、安全员、当事人按厂规定处理。并视情节扣10-100分。

第六条 做好环境卫生和定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排班室及卫生区卫生,未清扫或不清洁,扣当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乱,扣当班人、责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许晾晒内衣、内裤,发现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扣当事人10分。上级机关检查扣款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章 劳动技能(业务素质)

第一条 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条 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月未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两次扣20分。

第三条 积极努力工作,做到“当班一日保安全”,杜绝、减少发案率,如当班发生盗窃案件,看守的物资被盗,扣当事人25分,当月发生看守物资被盗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动工资,三起扣全月岗位工资。

第四条 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时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条 日常勤务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记录,台帐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乱涂乱画乱撕,每发现一次扣5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扣20分。

第六条 严格依法办事,对被抓获的违规违纪及违法人员和关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打骂、虐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看守关押的违法人员逃脱,扣当事人20分,视案件性质轻重的,给予当事人1―3个月待岗。

第七条 组织开展军事业务技能训练,提高队员军事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各中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军事业务训练活动,未组织训练扣中队长20分,队员无故不参加扣5分。

第八条 因保管、使用不当,损坏通讯设备、技防器材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35分,损坏的设备按价值赔偿。各队严格控制电话费用,超出部分一律从各中队浮动工资总额中扣除。

奖励

第一条 在同犯罪分子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无畏艰险、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奖50―100分。

第二条 抢险救灾,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厂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三条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值勤,严格“四标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突出事迹的,奖50―100分。

第四条 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本职业务,在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大队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奖50―100分。

第五条 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在执行政策、管理队伍、维护团结、完成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六条 认真履行职责,辞职信范文维护警队声誉,受到领导、职工表扬者奖当事人20分。

第七条 凡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一次,奖2分。

第八条 在文明执勤、队容风纪、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环境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20分。

附则

第一条 当月考核其中分值为零时,如仍然违规,则按同等分值续扣。

第二条 本考核细则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考核细则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考核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十三

1、根据我市开展“建设平安无锡、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活动三年规划,本办法主要考评全市各乡镇(街道)20xx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政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驾驭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创建活动的整体绩效。

2、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所在乡镇(街道)考评范围。

4、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安全村(社区居委)考评暂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对小区、单位按照原“创三安”的标准,继续抓好创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评和命名办法。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3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分)。无规划扣2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创建活动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3分)。村、社区居委、辖区单位以及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创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责任查究,按规定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未对创建活动建立专项奖惩激励办法的扣1分;抽查中发现有职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该实施责任查究、一票否决而未实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队伍建设(15分)

4、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5分)。乡镇(街道)按照规定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司法所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3人以上,落实待遇,未按规定配备、落实的扣1分;社区100%设立警务室,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备1名社区民警,警务室运作正常,未达标准的扣2分;村(社区居委、单位)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运作正常,未达要求的扣2分。

5、专职保安辅警力量建设(8分)。城市(镇)社区配备党委、政府筹资组建的专职保安标准: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的标准;农村地区专职保安联防配备标准:平均每个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的标准。专职保安联防力量配备有一个社区或村不达标准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地区按400:1,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未达标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组织建设(2分)。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群众治安防范参与率达80%以上。有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3分)

7、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4分)。发生邪教人员3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人员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全市有政治性影响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的扣1分;“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数在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年平均发案数以上的扣2分;发生进京集访,或在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去省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分。

9、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及时,处置得当(3分)。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础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层安全文明创建(6分)。安全文明小区和村达标率低于80%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已创成市(县)、区以上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长效机制不落实的,有1个扣2分,扣完为止。

11、城镇新建住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务(2分)。未实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务的分别扣1分。

12、巡逻守护(6分)。城市(镇)社区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街头路面夜间有保安联防人员巡逻;农村地区夜间有专人巡逻,各班次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有专职门卫值班。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3分)。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发现有一处未落实扣1分,发生1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户,帮教率达95%以上,不达标的各扣1分;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消防车或机动泵及相应器材设备,未建立或未配备的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死3人或伤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乱在全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扣2分;封闭管理小区围墙、大门完好,楼宇式电控门完好率达98%以上,不达标的扣2分。

16、治安重点混乱地区(行业、场所)以及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不及时的扣1分;未认真组织专项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严重混乱地区并长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项不得分。

17、意识防范(3分)。社区(村)未设立治安警示栏的扣1分;无专门的宣传橱窗,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击犯罪绩效(17分)

18、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高于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2分。八大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型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3分。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坐大成势的,本项不得分。

19、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场所无明显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上述现象而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1分。有活动窝点,本项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和历年在逃人员追回率分别达到70%和30%(2分)。每项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项扣1分。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4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创建活动的保障(10分)

23、乡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6分)。有一项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

24、专职保安、户口协管员、村(居委)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4分)。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

(七)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视科技防范建设,高标准建成技防镇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区,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别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获省以上通辑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市综治委(办)总结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2分、1分。

28、建成无毒社区(村)每个加1分,建成无刑案社区(村)每个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八)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分:

29、提供考评的情况和数据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和信息,情节一般的扣2分。

30、党委、政府给政法综治组织下达职责之外的经济指标和任务的扣1分。

31、发生凶杀案件,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窝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未及时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分。

以上四项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

33、发生“六个不发生”之一的。

34、考核数据和情况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要情况,情节严重的。

35、年内被上级综治委实施综治一票否决的。

36、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取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评方法

1、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2、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的考评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自评,市(县)、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市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3、各市(县)、区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需要复核审定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报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组织人员复核审定。

4、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乡镇(街道)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

5、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不搞照顾平衡,不按地区分配名额。

6、本办法中有关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在内。考评中,某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7、本办法由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选派干部到村(社区)包抓贫困户的部署要求,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如期完成精准扶贫任务。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习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围绕“扶真贫、真扶贫”的思路,不断开创精准扶贫新局面,为实现“两个吴堡”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考评对象

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

三、考评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

2 、坚持全面考评和重点工作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组织考评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3、力求全面、科学、准确、实效。

4、考评等次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5、考评等次分值范围。

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分至90分),基本称职(60分至70分),不称职(60分以下)。

6、考评分值比例:考核采取百分制,履职情况占50%,遵守纪律情况占30%,民主评议占20%。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分季度和年终四次考核(第四季度与年终合并考核),第一季度考核时间3月份,第二季度考核时间为6月份,第三季度考核时间为9月份,年终考核时间为12月份。

2、考核方式:由镇党委、政府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打分考核。打分根据履职情况、遵守纪律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分值,并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履职情况(50%)

1、惠农政策宣传(5分)

能够积极参与惠农政策宣传的,记5分;未能积极参与惠农政策宣传的,记0分。

2、协调干部帮扶(5分)

3、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5分)

能积极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记5分;未能积极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记2分。

4、制定脱贫计划(10分)

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协助村两委,根据本村实际,科学制订村级三年发展规划,并能按规划实施,记10分;有规划,未实施,记5分;无规划未实施,记0分。

5、组织实施扶贫项目(10分)

能够积极组织实施扶贫项目,且被验收达标,记10分;实施扶贫项目验收率达到90%,记6分;实施项目验收率达到80%,记4分;产业项目验收率低于80%,记0分。

6、协助综合治理(5分)

协助完成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目标,加1分;成功解决矛盾纠纷并有记录,加2分;全年无越级上访、信访案件,加 2分。

7、争取设施项目(5分)

积极为本村争取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5分;未能争取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记0分。

8、完成其他任务(5分)

如期完成镇党委、政府、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记5分;未能如期完成,记0分。

(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30%)

1、驻村工作时间情况(20分)

在村工作时间全年达到220天,记20分;达到190天,记15分;低于190天,记10分。

2、履行请销假制度情况(10分)

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每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会议,每次扣1分。

(二)民主测评(20%)

对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考核实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测评。

1、根据个人包抓的村,由村两委负责人、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分别进行测评打分(10分)。

2、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根据第一书记在镇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10分)。

六、考评结果运用

镇党委依据全年四次考核测评的结果,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的考核测评结果进行整理,对考核优秀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十五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2、量化考核奖励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反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十六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良增

副主任委员:刘新涛 孙步策

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对象

(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个人论文发表、科研立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执业医师要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一)集中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业务水平的测评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具体实施时间

9月10日前,医务科应将考核医师的基本信息表(连同excel电子版)汇总、建档。

10月10日前,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

11月10日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评。

11月20日前,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将医师考核结果录入考核管理系统,将《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对有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列举情形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12月5日前,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

12月20日前,卫生局医政科应当将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完成医师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的记录工作。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医院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对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最后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以下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2、简易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5)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七、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1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八、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师考核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考核细则和方案篇十七

为优化枫香岗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辅导员队伍,加快推进少年宫建设,促进少年宫活动正常、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枫香岗乡中心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小组(辅导员)考核评估细则》。

一、 组织管理(20分)

1、小组活动计划、总结(6分)

每学期写好本活动小组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按时上交存档,缺一样扣3分,迟交一样扣1分。

2、学生考勤(4分)

做好学生考勤记录,并按时上交,对学生的出勤由督查处抽查,查看学生出勤记录,缺一次记录扣1分,学生出勤率低于95%扣0.5分,扣完为止。

3、活动过程记录(8分)

认真填写好活动记录表,拍摄好活动图片,美术、书法、湘绣、经典吟诵、趣味数学组保存好相关实物。活动记录表缺一次扣1分,活动图片占活动总次数的60%以上,实物占总次数的三分之一,没有的扣3分,未达标准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4、辅导员培训(2分)

积极参加市、县、校的少年宫辅导员培训,缺席一次扣2分。

二、教学活动(25分)

1、教学预案(10分)

认真设计活动教学辅导预案,每学期不少于12次,每少一次扣2分。

2、活动教学(10分)

精心组织活动教学,在培养学生兴趣的基础上提高其技能和素养,教学秩序混乱酌情扣1—3分。

3、教学展示(5分)

每学期至少向全校展示教学活动一次,未展示的此项不记分。

三、工作责任(25分)

1、出勤(10分)

个人请假一次扣3分,小组2人不到扣3分。

2、安全(5分)

无特殊情况,学生出现一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扣1分,随意到他处走动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项不计分。

3、活动辅导(5分)

认真辅导学生,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教师未到活动现场的扣2分,在活动现场玩手机、聊天、会客等发现一次扣1分。

4、器材、资料管理(5分)

器材无故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另酌情扣1—3分,教学资料、学生作品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扣1—3分。

四、辅导成果(15分)

1、参加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相关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2、成果展(5分)

每学期能获得县级以上的辅导奖项或者举办一次成果展或者相关活动,未完成者此项不计分。

五、竞赛活动(15分)

1、参加竞赛(10分)

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的每次扣5分。

2、获奖(5分)

所辅导学生获县级以上奖励记5分。

被评为校级优秀活动小组,该小组辅导教师每人记5分。

六、其他奖励加分(10分)

1、优秀计划、总结(2分)

2、优秀器材管理员(2分)

3、优秀教案(2分)

4、优秀教学活动展示(2分)

5、优秀资料(3分)

6、优秀成果奖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的,其他每上升一个等次加2分。

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4230978.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