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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一
摘要:
本文从国际法专业研究生的双语教学实践现状出发,阐述了双语教学在研究生教育中的必要性,指出为顺应时代的发展以及考虑到国际法课堂教育的特殊性,应当提倡双语教学,并针对改革面临的问题从选用教材、师资力量、水生英语水平、课堂教学模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字:
双语教学;国际法教学;师资力量;课堂教学模式
1.什么是双语教学
双语教学在英语中称为“bilingual education”,世界语言学专家m.f.麦凯指出,“双语教学这个术语指的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系统,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目前国内外关于双语教学的定义林林总总,没有定论。鉴于我国双语教学实际情况,本文所探讨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是指采用英语和汉语进行的法学学科教学。
2.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2.1顺应时代的发展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显著增长,对外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发展迅猛,这就需要大量既有扎实法律专业基础又熟练掌握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在此时代背景下,教育部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并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这就明确要求各高校将双语教学纳入教学实践,使得双语教学成为必要。
2.2国际法学科的特殊性
首先,国际法作为法学的分支不同于自然学科的客观性与确定性,法学是一门具有浓厚主观色彩的学科,不同的国家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如美国属于英美法系而德国则属于大陆法系。再加上各国的文化差异、风俗习惯不同而形成的法律制度、规则等更是大相径庭。
其次,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不同于国内的民法、刑法等处理的是一国内部的法律关系,国际法更多涉及的是各国签订的条约、国际惯例等。又由于国家之间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尤其法律本身的专业性,术语众多,所以仅掌握一门语言是不够的。鉴于国际法本身的特点,运用双语教学方法进行国际法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3.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以及改善方法
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要想提高科研能力,写出一流的文章,必须对国外最新的专业资料进行研读,若不全面强化自身英语语言能力,就无法形成相对于其他专业的优势,也不能胜任相关实务工作,其专业实践能力就难以得到提升。因而,无论是从培养目标还是专业特点的角度看,都应引入双语教学,目的是在提高学生英语能力的基础上来全面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3.1选用教材
选择什么样的教材是进行双语教学非常关键的问题。目前,关于法学双语教材的选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关于法学双语教学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教材,国内存在有三种观点:一是引进原版教材,二是使用现有的统编法学教材,三是编写适合国内法学双语教程的教材。笔者认为,直接引进原版教材,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不利于教学的进行。外文原版教材多晦涩难懂,尽管原汁原味,但学生理解困难。笔者更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由中国学者编写适合国内使用的双语课程教材。世界上首本用英文写作的中国国际私法专著是霍政欣的《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a》。应当注意的是编写双语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且应当正确处理双语教材与统编教材的关系,两者应形成互补的关系,教材难度应当适中。
3.2师资力量
双语教学最核心的影响因素当然是教授课程的教师们英语水平的优劣。这不仅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一定程度的英语水平。但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具备扎实专业知识的老师大有人在,口语流利、通过专业八级的英语高级人才也不在少数,但真正能将两者结合,在教学实践中达到预期效果的人却少之又少。而高英语水平的人才,法学专业基础一般较薄弱,知识理论深度不够。
双语教学要求的教师应该是外语水平高,学科知识强的复合型教师,但是我们应当意识到要培养出数量相当可观的此类教师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当有一个长远的培养计划。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此类项目投入更多的资源,以刺激各高校有动力开展这样的工作,高校也应当创造条件对现有专业教师进行英语能力的培训。有条件的可以选派优秀教师去国外学习,利用国外丰富的教学资源;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国内外学者的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3.3学生英语水平
双语教学的开展,也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密切相关。但是与我国教学的投入相比,我国的外语教学效率并不高。缺乏语言环境、教材脱离实际生活等原因导致我国“哑巴英语”、“聋子英语”的现象比比皆是。
具有扎实的英语功底以及法学基础是学生参与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前提条件。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应当采取不同的方法。一部分研究生已经具备相当的英语水平,使其法律英语水平更快提高的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教师布置一定量的国际法相关的翻译作业。学校也应当为推进双语教学设计校园环境,如开设“英语角”,鼓励学生加强英语学习,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也可邀请外国法律专家开设讲座,形成良好的学习法律英语的氛围等。只有这样从校园环境出发,才能为双语教学的实施和推广铺平道路。
3.4课堂教学模式
研究生课堂不同于本科。本科大多进行的是基础的普及性教育,班级人数一般较多,以大课为主。一般采用灌输式教育,而研究生教育由于人数较少,多以小课为主专业性强,更注重开发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但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大部分研究生的课堂仍旧多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缺乏必要的沟通,尤其法律专业知识本身具有不小的难度,再用全英文的教材上课,学生本身也容易丧失兴趣,事先不预习功课更加大了授课的难度。
要使双语教学事半功倍的顺利开展,必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研究生课堂由于人数较少的缘故,课程设置可更加灵活。课堂除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可以采用学生分组讨论、老师最后总结的方式,这样学生掌握课堂的主动权,在上课前查找文献资料,形成自己的观点,围绕一个或若干个主题进行讨论,这样采用英语对话的形式,创造了说英文的环境同时又加强了师生之间的学术沟通。在这样的课堂上,应当尽量少纠结于英语句子本身如何翻译、语句结构、语法问题等,重点应当放在法律语言的语言特点分析上,以及采用法律专业课堂所用的教学方法,如法律条文的理解、司法实践操作以及法学著作的研读等。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双语教学仍旧处在摸索阶段,且存在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教师、学生和整个教育大环境的配合。但是更多人越来越意识到双语教学的重要性,随着大家更多的关注双语教学领域,相信双语教学的普及以及发展肯定会越来越好,也为日益国际化的中国培养更多的外语水平高、专业知识强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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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包括在韩国所有分支机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数据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确认合同,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并执行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所列的专业技术服务(以下简称专业服务)。
1.2一方未获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合同所述的权利、义务及/或责任转让予第三方。
1.3乙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的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分包其他方提供时,应在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启动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合同变更书,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视分包商提供的服务为无效服务。
1.4《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应确定乙方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专业技术范围、服务实施前提、工作项目、乙方及甲方责任、服务水准、专业技术服务完成标志以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时间。
1.5《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服务项目中每一项服务完成时,双方将依照双方共同约定的验收方式和标准进行验收后,签署《验收备忘录》。
二、定义
"专业服务"指《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管理、工程、计划、咨询、教育、培训、安装及维护、场地准备、设备管理或操作支持等服务。
"服务水平"指《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所列乙方须提供的服务水平。
"项目"指与《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相关的活动。
"获授权人员"由乙方指派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
"数据"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并与甲方客户相关的所有数据,以下所列均是数据的一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1.存储或者以其它方式固定于有形媒体、电子媒体或其他媒体上并且可提取为可察觉形式的所有资料、数据文档、图像、图表、影像;此类数据或者已经清晰注明保密,或者本身属性已是保密类型;2.在处理上述数据的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数据文档、图像、图表、影像。
"担保"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益,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期权、债权、优先购买权、优先权或其他类似的可产生上述权利或利益的类似安排或协议。
"设备"提供专业服务时所必需的设备、设施、硬件及/或操作系统软件;以及与专业服务、管理、指示或其编排相关的任何档案、文件、记录。
"操作手册"存储或者以其它方式固定在媒体上并且可提取为可察觉形式的关于系统的所有操作手册、参考资料和相关文件和信息。
"操作系统"指乙方在______________公司使用的硬件和操作系统软件组成之系统。
"工作日"指韩国______________行业对公众营业的任意日期。
"保密资料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或者在双方业务处理过程中可获得的双方交易和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的信息)
"灾难恢复计划"指经事先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表述并不断更新的,当专业服务中断情况下而采取的系统和数据恢复措施。
三、专业技术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3.1专业技术服务内容的具体细节见《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
3.2专业技术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持续有效到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前六个月发出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四、服务变更
4.1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对《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下的服务进行更改。任一更改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4.2根据更改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甲乙双方可对实现变更要求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磋商。
4.3就上述第4.1条,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变更备忘录后,变更生效。变更将修改或替取《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中或先前的任何变更备忘录中所有不一致的条款。
4.4提出变更请求的一方应提交书面申请,描述变更、变更的理由和变更将产生的影响,并提交另一方讨论,接收方须于接到申请后三周内向建议方知会其决定。
4.5如双方对该申请达成一致同意意见,双方授权代表将签署相应的《变更备忘录》。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的变更备忘录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执行变更的依据。变更将修改或替取《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中或先前的任何变更备忘录中所有不一致的条款。
五、灾难恢复
5.1双方须遵守灾难恢复计划和政策。
5.2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若因任何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或者预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48小时以上从而导致在这段时间内不能提供专业服务,乙方应该迅速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灾难恢复计划转移到灾难恢复中心。
5.3测试: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须至少每年2次在咨询甲方意见后审计及检测灾难恢复计划,并至少向甲方提供2次灾难恢复演练的服务。
六、义务
6.1乙方义务
6.1.1乙方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的要求提供所列明的每一项服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条款的要求。
(a)技术、硬件和软件处理的发展情况;及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韩国法律的变更。
6.1.3为了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专业服务,经双方同意后乙方同意执行由甲方、甲方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以及韩国金融管理机构推荐的现场安全审计以及韩国金融监管要求的信息系统维护的建议。
6.1.4根据本合同条款以及所有合法的由乙方发布的指令,乙方须事先彻底地咨询甲方后负责谨慎地以最正确和最有效的方式提供专业服务,同时乙方对安全性有关规定、手册、获授权人员和委员会组织等应及时维护并升级,同时向甲方通知。
6.1.5乙方在系统投产后6个月以内应进行安全性及系统缺点分析,向甲方提出分析报告。
6.1.6隔离和区分: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须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
(a)对数据进行清晰的隔离及/或区分,以确保乙方的任何其他客户或无权限人员不能够浏览、更改和访问数据。
(b)在乙方可运用的范围内必须对专业技术服务分工处理,只有获授权人员并且在必要情况下才能访问数据。
(c)必须有充分的阻止非获授权人员进入的物理控制程序。必须有必要的数据加密措施、逻辑控制和监控程序以确保甲方数据所在网络、系统及对甲方数据的计算机操作正确地与乙方的其他客户隔离及区分。
(d)乙方须检测隔离及区分标准之有效性。乙方须在甲方对隔离及区分进行检测和审计时提供协助。
(e)所有正确数据及文件的管理程序须制定于乙方的操作手册中,以确保甲方数据与其他数据之正确隔离及区分。
6.1.7监测报告: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日后各个历月的第一周内,按甲方事前书面同意的格式向甲方书面提交上一个月之服务履行结果的监测报告。
6.1.8内部检查报告:乙方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内部信息系统及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内部检查,并向甲方提供书面内部检查季度报告。在甲方书面要求下,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书面报告任何被甲方视为可能影响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的异常情况。
6.1.9员工安全意识: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向获授权甲方人员提供安全课程并确保每年每个员工至少参加8小时此类课程。
6.1.10保险: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所有设备和数据之丢失向具有良好信誉的保险公司购买及维持订有保险。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6.1.11乙方业务范围和组织结构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6.1.12乙方将服务做分包时,必须经过甲方的批准,并且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6.1.1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所提供服务的的技术文件,这里指的技术文件包括it流程和数据库结构等。
6.1.1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设备检查结果的第三方独立报告,报告范围指的是双方服务协议涉及的全部设备和费用(即包括购买设备的费用和维护设备所需要的费用,如果这部分费用需要分行承担的话)。
6.1.15乙方必须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提供合格的、有竞争力的人才来负责专业服务,以保证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行。且乙方必须制定人力资源培训计划,乙方制定的计划应该包括培训数量、培训类型、培训费用等方面。
6.1.16乙方应将本合同项下使用和操作的知识传授给甲方,以便甲方it部门的人员懂得如何运用,特别是乙方提供的应用系统的处理流程和数据库结构。
6.2甲方义务
6.2.1为了乙方能够及时并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责任,甲方须与乙方合作并为乙方提供其合理要求的资料和协助。
6.2.2甲方必须让乙方注意到依据韩国相关法律乙方必须履行的对外保密责任。
6.2.3甲方应乙方要求的技术配合,应认真负责。甲方技术部门应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在规定时间有响应。
6.2.4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版本升级、新业务投产等提供相关测试环境和配合。
6.2.5甲方需采用防火墙、ip加密机、数据备份等技术,保证全部业务数据安全可靠,介质、密码保管符合规定,病毒、恶意攻击、漏洞检测等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6.2.6严格按照乙方测试工作通知,及时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收集测试信息、确认测试结果、提交测试情况,确认结果的真实性。
6.2.7严格按照乙方投产、变更工作通知,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收集投产、变更信息,确认投产、变更结果,提交投产、变更情况,确认结果的真实性。
七、权利保证与权利归属
7.1乙方保证其在提供专业服务和形成资料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文件、资料、软件及其他物品均可合法地不受打扰地用于专业服务的执行。乙方保证其专业服务与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与此相关的争议。如甲方因接受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或资料引起与第三方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对于乙方所提供的房屋、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乙方应保证拥有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他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7.3如甲方不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软件及其他物品,从而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概不负责。
7.4源代码为乙方所有,即____________公司所有。
八、审计
8.1必须是甲方、甲方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以及他们的授权代表、韩国金融管理机构人员及其授权的审计机构,才能要求获得数据资料。
8.2乙方给予甲方、甲方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以及他们的授权代表、韩国金融管理机构人员及其授权的审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入_____________公司及访问甲方数据和甲方系统的相关权利。
8.3为了执行本合同规定的审计以及执行跟本合同规定相关的活动和审计,乙方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必要协助。
8.4甲方必须向_____________公司总行相关部门申请有关对乙方进行审核的一切手续,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九、数据保护
9.1数据所有权:乙方确认所有客户数据及与其相关权利应一直为甲方之独有财产,且甲方保留存在于此类数据中的一切权利。
9.2担保:乙方不得导致或允许在资料上设定任何担保或对资料进行任何处置。
9.3保护:乙方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按照当前公认商业惯例、中国______________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韩国金融管理机构和其他有裁决权管理机构所颁布的指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规定期间内保管数据,以保证所有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防止数据的毁损、修改和遗失。
9.4乙方须提供联线通讯介质,且乙方必须保证数据获取和数据传输的安全,包括数据在数据中心、灾难恢复中心,以及在it基础上的交易过程中的传输安全。
9.5乙方须明确安排备份,应急,记录保护等措施,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和数据档案,以保证it连续性的运作。
9.6数据恢复
乙方须:_____________________
(b)应甲方请求,若数据发生任何毁坏及遗失,在不违背根据本合同或其他规定可采取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恢复数据或促使数据恢复至上述毁坏和遗失发生前的状态。
9.7乙方必须一直对数据及与有关服务相关之一切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将数据作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责任以外之任何其他用途(中国/韩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9.8若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除获授权人员外,除非在本合同考虑及目的而言属必要或属于中国法律及/或韩国法律规定要求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数据(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
9.9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关于数据保密性的责任仍然具有全面效力。
十、保密
10.1任一方将视另一方业务相关的所有信息为商业秘密,并有义务予以保密,不将在本合同谈判时或合同期间所获知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中国/韩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条款的条文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生效,但不适用于任何已在公众知悉范围的资料。
10.2本合同属双方商业秘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十一、违约责任和赔偿
11.1对于乙方在执行合同中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对于利润上的损失、本可节省或避免的损失、附带损失或其他经济上的间接损失,以及因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终止
12.1如一方提出终止合同,该方可在任何时间向另一方提前六个月发出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12.2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则另一方可在知悉该重大违反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补救通知,要求违约方尽快就该重大违反事项作出补救措施。如在收到书面补救通知14日内,违约方未能补救该重大违反事项,则另一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于该终止通知指定之日期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
12.3在本合同期间,如接到韩国金融管理机构的书面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即刻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如中国金融监管机关要求的,乙方可向甲方即刻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12.4对于在服务的所有工作终止之前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甲方有责任支付费用。
十三、协助移交服务
(b)如果乙方在双方约定日期之前不能归还保密资料和数据以及甲方拥有的产权,甲方有权及于此获特许进入____________公司取回上述资料。
13.2责任:乙方须持续不断提供专业服务,直至所有数据、保密资料及有关服务已交还甲方或已移交至甲方指定之另一服务商。
十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韩国法律并依照其解释。
14.2有关本合同的任何疑异,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14.3如果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与本合同签订时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该条款无效。
十五、不可抗力
15.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受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内骚乱、恐怖行动、暴乱、禁运、任何官方或军事管制、或其它灾害影响等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任何一方都不须承担违约责任。
15.2受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
15.3倘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持续四周以上不能履行责任,则非违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订约各方毋须就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终止本合同而向另一方负责。
15.4如果因有关政府部门对本合同的实施的强制干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约会导致成本大幅度增长,与双方在签署合同之时所作的预测有很大差异,则应将此事件视为不可抗力,但合同一方对此进行操纵或促成的除外。
十六、杂项
16.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2合同条款与附件有抵触时,以合同条款为准。
16.3如果本合同的某些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此类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的认定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
16.4双方所有权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
16.5双方同意遵守韩国、中国以及此项业务所涉及的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有关法律和条例。
16.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三
20--年,全县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秩序,不断优化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20--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37.5%、25%、50%。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履职尽责的结果,是全体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同心同力、辛勤工作的结果。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个别乡镇、部门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坚决。二是基层基础仍然薄弱。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高,投入、制度、管理还不健全,没有建立起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监督执法力度还需强化。一些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部分企业安全“三同时”制度得不到落实。四是宣传教育还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还未全面形成。对于这些问题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对于今年的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优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目标考核力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积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和场所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担负起分管责任。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职责。要强化县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完善重点督查、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联席会议,及时督促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县委、政府当参谋、出思路、提建议。县委、政府将把安全生产列为督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年终全面考核奖惩。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重点行业(领域)精细化安全监管。去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已修定施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以贯彻《安全生产法》为抓手,以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为主攻方向,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监、公安、消防、交通、教育、建设、质监、农机、国土、环保、经信、旅游、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分管业务工作,加强密切配合,定期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检查,建立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机制,实行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部门要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落实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强制休息和重点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制度,严厉整治超速、超载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年内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公安交警要加强重点危险路段、不良天气因素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危旧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对未验收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企业一律禁止开工生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七个一律”管理原则,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规定,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住建、质监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特种设备检验等情况。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以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把队伍资质,杜绝建筑安全事故发生。要特别加强对转包、分包资质的管理,坚决处理无任何资质转包、分包工程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检查加气站、城市管网,燃气管道输送,建立起燃气入户使用安全教育、报警装置、燃气设施严格管理制度“三落实”政企共管机制。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抓校园安全,要配备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加大各级安全投入,定期开展防踩踏、防火、防震、防校园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督查活动。
(三)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加强源头监管和打非治违力度。严格执法、把住关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违反规定未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工业建设项目,一经发现,责令停止建设使用,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执法、集中整治以及群众举报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三是依法依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交通、建筑等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责任倒查”原则认真调查处理,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完善支撑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要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活动,在当前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新常态下,我们要以宣传培训为“软性”引导,以制度建设为“刚性”约束,扎实推进以“改善基础条件、规范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为主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奖惩、班组安全建设、全员安全教育等重点,尤其要抓好中小企业整顿工作。二要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煤矿山、冶金、电力、机械等重点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确保年内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三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扎实推进矿井、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着力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四
前言:
近几年,国际经济的发展形势越来越让人摸不透。不确定与不平衡增长,就是国际形势发展的主要特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让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美车、欧洲与新兴市场之间的竞争与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让世界经济出现不平衡的发展态势。2008年的一场经济危机,让更多的经济人士开始关注国际经济趋势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会对中国经济发展带来影响。在国际经济形势角度下对中国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有利于明晰中国经济发展趋势。
国际经济形势与中国经济发展形势有着密切的关系,要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现状,需要先对国际经济发展形势进行了解与分析,掌握国际信息,反思国内经济。就目前情况来看,国际经济的发展形态仍然不太乐观,经济增长的速度较低。但是,与世界经济危机后的经济发展情况相比,经济复苏状态相对稳定。在这样的国际经济发展情况下,美国经济发展速度有小幅度的提高。无论是美国的房地产还是人力资源市场,其紧张情况都得到了一定好转,这给国际经济的复苏带来了机会。然而,欧洲经济的发展情况还较为危险,低迷的经济发展速度,让欧元市场的缓和情况不佳,欧洲的失业率还在不断上升,其经济发展水平的下降已经成为必然的经济发展趋势。日本的经济发展形势与国际经济发展情况很像,处于缓慢增长的状态。日本的经济发展之所以进入氛围状态,是因为日本在货币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这就使得日元的贬值不会对日本经济的发展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与前几年相比,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已经趋于稳定,但仍然不能确定国际经济形式不会出现大的。国际经济形势显示,国际经济仍然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据相关部门的预测,世界经济今年的增长率为3.5个百分点,与去年相比,提出了0.3个百分点。这样国际经济发展现状,仍然让许多经济学人士担心。
从我国去年的经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经济一直在国际经济变动中稳定前进。国家所实施的稳步发展经济战略,让我国的市场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并且有效抵制了许多城市房产价格上升的问题。中国经济发展的稳定,并不意味着经济发展中没有问题。在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1.经济宏观调控方面问题。宏观调控工作质量,对于经济问题的解决以及经济的顺畅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近两年,我国的房地产价格出现过高问题,且cpi的增长速度过快,这对于我国宏观调控工作产生了消极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从中国国情出发,制定与出台了有效的信贷政策,从而让国民经济指数得到有效调整。但国民经济指数的下降速度过快,给企业内部运营资金产生了问题,运营资金的让企业之间进行业务相互担保,这对于经济发展来讲是不利的。
2.出口经济问题。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以来,进口与出口成为了国际经济交流的主要方式。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以来,美国、日本与欧洲等各方的出口态度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中国与日本在钓鱼岛事件的纠纷,让中国国民抵制日货的情绪高涨,这给日本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大负担。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国际市场扩展也受到限制。中国的出口受到国际市场需求量的影响,国际需求量的减少,使得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政策越来越多,我国出口经济一度出现困难,这对于我国进出额目标的实现较为不利。
3.房价问题。房价问题,是中国经济中的持续性问题。房价过高,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是,如果房价的快速得不到合理控制。特别是在最近十年,房价的快速上升让社会中房地产行业需求大大增多。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力资源与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我国的其它行业发展受到了影响。工业、制造业以及生产业发展过程中,人力、物力与财力不足问题产生。除此之外,金融体系的发展也逐渐受到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大大提高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危险指数。
4.企业资本问题。在国际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跨境企业的数量直线上升。跨境企业在中国的出现,让中国同行企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上升。国际经济的发展形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海外市场的扩展战备制定方向。目前,国际经济的复苏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企业跨境发展过程中,资金的流向无法得到有效明确。一旦国际经济出现反复动荡,这些资金就很难收回。国际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给我国许多跨境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挑战,也给国有资本管理工作提出了难题。
5.货币问题。针对目前的国际经济形势,许多发展中国家仍然利用宽松的货币政策对国内经济进行调节。对于中国来讲,货币政策的轻松化,使我国的进口经济、技术与资金的引入增多,在全球汇率不断变化的今天,我国面临着较大的通过膨胀压力。国际经济流动性增大,让中国经济出现了稳步回升的趋势,这就促使许多国际市场中的短期资本融入到我国市场内部,而这再一次提高了中国经济的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与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笔者对中国经济发展趋势进行了一定的推测与分析。对于世界人民来讲,经济发展的方向把握在自己手中。但是,对于国际环境下的多个国家来讲,经济的发展方向的掌握者很难确定。面对国际经济发展与中国经济发展关系不断密切的现状,经济学家需要对世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与把握,从而让国际经济形势服务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利用国际经济发展背景促进本国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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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振虎。世界经济形势、政策走势与中国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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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大川。国际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探讨[j].现代商业,2012(21).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五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安全生产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近期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和校车安全整治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吸取入冬以来省内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下面,就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配合密切,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得以落实,20xx年组织公安、建房、环保、供电、工商、经济发展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8次,开展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6次,共查处两处非法香精生产窝点,两处非法塑料颗粒加工点,一家非法酸洗点,一处非法加工化学品窝点,一家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五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点(其中拘留6人),切实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共下达文书78份,其中现场整改49份,限期整改29份,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较为平稳。
一是各地事故频发给我们带来深刻警示。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特别是省内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11月16日,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11月19日,蓬莱市境内发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12月2日,东营市垦利县一辆校车发生侧翻事故,造成4名学生重伤,其中3名抢救无效死亡。安全生产的教训是血的教训,代价十分高昂。认真分析近些年各地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很多隐患都是长期存在,每一起事故的背后,都很容易看到“人祸”的影子。11月16日寿光火灾事故中,龙源食品厂厂房使用了大量易燃材料,厂房建成后根本就没有进行消防审批,属于非法建筑。今年三四月份,当地派出所也曾来这家企业进行过排查,并提出了一些线路老化等问题,但是没有及时整改,这实际上还是执法部门为了检查而检查,检查后对整改落实情况没有跟踪督导。还有12月2日发生的东营校车侧翻事故,和近期发生的多起校车安全事故一样,当地监管部门对部分民办幼儿园非法运营校车现象监管不到位,整治不彻底,造成黑校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还有1月2日,发生在黑龙江哈尔滨陶瓷大市场的重大火灾事故,一个未经过任何验收的烂尾楼,竟然有1000多家商户长期入驻经营,由于建筑存在质量问题,火灾后先后两次发生坍塌,造成5名消防战士不幸牺牲。加上上海公众场所踩踏事故。目前,已经对相关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启动了问责程序。这些事故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要从这些教训中深刻反思,我们在安全监管中,是不是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走过场,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等问题。是不是真正能做到举一反三,吸取别人教训,整改自身不足。
二是各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加严格。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各级领导关注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近年来,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关注,多次召开政治局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在20xx年6月,习就提出“生命红线关”,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对“红线”,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绝不能踩踏。元旦前夜,上海外滩发生踩踏事故后,、先后作了重要批示。可以说,中央、省、市各级要求越来越严,问责力度越来越大。近期国务院、省政府和两级市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对冬季安全生产提出的新的部署和要求。11月23日和12月7日,省政府两周内连续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和全省校车安全整治电视会议,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参加并作了重要讲话。枣庄、滕州两级市也都先后召开落实会议,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加严格,措施更加严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对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有更加清醒的认识。枣庄市张术平市长在收听收看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后,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两级市安委会将对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导检查。在这一关键时期,谁不重视安全生产,谁就缺乏政治敏锐性;谁不紧抓安全生产,谁就是对工作不负责任,万一出现问题,将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严重影响。
三是冬季安全生产的任务非常艰巨。冬季是安全生产的高危时段。临近年终,各生产经营单位纷纷加大生产进度,加大市场供应,设备和人员满负荷运转,给安全生产造成了巨大压力;临近春节,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现象势必要抬头;各种喜庆活动集中,一些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经常发生,而且大雾、冰雪天气增加了交通事故的诱因,如果管理稍有松懈,事故就有可能发生,这些都为我们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是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基层基础依然薄弱。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较差。二是安全投入不足。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不舍得投入,存在严重的短期行为,造成该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没有配备,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整改。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一些部门村居和企业不重视隐患排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存在死角;在检查过程中,也多是应付工事,到现场转转拍个照片,指不出问题也不做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有的单位不主动整改,责任不明确,跟踪落实不到位,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根。四是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还较差。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宽、实效性不强,职工和群众防范化解事故的能力不足。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全镇安全生产大局,也埋下了安全事故的隐患。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要站在对自己负责的层面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立场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当前,要根据各级部署、季节特点和我镇安全生产形势,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从现在起到3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这期间,集中查摆安全隐患,明天开始, 号三天,我们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突击大排查活动。这两天,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沉下去,定点包片,分片负责,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和发现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办事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各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对那些平时认为最安全的地方,不可走马观花、掉以轻心。检查督促工作绝不能走过场,出现形式主义,要多采用暗访的手段,查到具体环节,把隐藏的问题暴露出来,把暴露的隐患整改到位。安监办、督查科要加强对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导调度,落实好通报制度,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要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就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这实质上也是我们在村开展“四位一体”的网格化监管的一个重要目的。对各村来说,打非治违的重点就是排查辖区内有没有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的小作坊、小企业,有没有违法占地建设的行为,各党总支、村要把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按照“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的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屋。镇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将组成打非排查小组,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对各村排查上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能现场打击取缔的要立即关停取缔,具有一定难度的,及时上报市直牵头打非部门。通过有力的打击,坚决杜绝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彻底杜绝安全隐患。三是要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整治专项行动。年末岁尾是最容易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时期,我市两个镇去年相继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年鲍沟、洪绪都加强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多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了关停取缔,我镇堌堆办事处曾发现过非法加工烟花爆竹的窝点,不少废弃的鸭棚、采石场塘坑、闲置的学校厂房等,在年末烟花爆竹需求旺盛的刺激下,不排除有群众把加工生产点转移到我镇,违法进行烟花爆竹生产加工。镇派出所、安监和各党总支、村要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的严峻形势。各党总支、村居特别是堌堆、千庄两个党总支,要加大摸排力度,对从事过烟花爆竹加工和以前在爆竹厂打工的户,相关村要拉出单子,采取包户、包人的方式,定期巡查掌握情况。同时,要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的方法,在主要道路张贴宣传标语和举报电话,引导群众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切实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近期,派出所、安监中队、工商所、交管所、交警中队、城管分局等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专项整治。要重点加强运输环节的检查,采取上路巡查、蹲点守候等措施,严查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彻底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四是要全面加强消防隐患治理。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人流、物流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深刻吸取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检查管理。要把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派出所要全面检查消防设施的配备、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对消防通道堵塞、有毒材料装修、窗户密闭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各村要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督促群众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同时,各村居要用广播喇叭告知群众,节日期间不要使用大型用电设备,避免因负荷过高出现停电断电或变压器烧毁情况。五是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安全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特别对责任的追究更加严格,明确提出该管的不管要问责,管理不到位、管不严的同样要问责,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现在都要追究责任。全镇各级各部门要把新安全法的宣传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抓手,特别是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认真梳理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文件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时进行更新调整,并在今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条款规定进行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要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和一线职工安全法制意识,避免过去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责任再明确,督导再强化,切实保障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好各级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帮包办事处的安全生产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亲历亲为,专注于工作中薄弱环节和问题的解决,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在全镇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领导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能监管责任。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定期排查、台帐管理、隐患整改等各环节工作,保证不留监管“死角”。各办事处、村要切实担负起辖区监管责任。要按照 “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加强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建立健全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对领导不力、监管不严、措施不实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镇安监办要充分发挥好协调监管职能,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冬季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情况要向全镇通报,并报告分管领导。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敷衍应付、动作迟缓、措施不到位的,要报告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强化安全稳定应急管理。各部门、村、企业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好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如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同志们,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事关东沙河的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我镇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各级干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大家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幸福东沙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六
摘要:世界一体化是国际经济的主要发展趋势,但在近些年的国际经济发展过程中,世界经济发展略显失衡,国际能源价格的多次变动,世界贸易隐患的增加以及货币变化的紧张化,都给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影响,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态与形势方面产生了影响,更影响了国家经济决策的制定。世界经济的变动与调整,让经济发展的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在国际经济形式不尽明确的环境中,中国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压与挑战。本文以试论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下的中国经济发展现状为题,对世界经济、中国经济形势进行分析。
关键词:国际;经济形势;中国;经济现状;前景
前言:
近几年,国际经济的发展形势越来越让人摸不透。不确定与不平衡增长,就是国际形势发展的主要特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让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美车、欧洲与新兴市场之间的竞争与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让世界经济出现不平衡的发展态势。2008年的一场经济危机,让更多的经济人士开始关注国际经济趋势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会对中国经济发展带来影响。在国际经济形势角度下对中国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有利于明晰中国经济发展趋势。
国际经济形势与中国经济发展形势有着密切的关系,要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现状,需要先对国际经济发展形势进行了解与分析,掌握国际信息,反思国内经济。就目前情况来看,国际经济的发展形态仍然不太乐观,经济增长的速度较低。但是,与世界经济危机后的经济发展情况相比,经济复苏状态相对稳定。在这样的国际经济发展情况下,美国经济发展速度有小幅度的提高。无论是美国的房地产还是人力资源市场,其紧张情况都得到了一定好转,这给国际经济的复苏带来了机会。然而,欧洲经济的发展情况还较为危险,低迷的经济发展速度,让欧元市场的缓和情况不佳,欧洲的失业率还在不断上升,其经济发展水平的下降已经成为必然的经济发展趋势。日本的经济发展形势与国际经济发展情况很像,处于缓慢增长的状态。日本的经济发展之所以进入氛围状态,是因为日本在货币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这就使得日元的贬值不会对日本经济的发展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与前几年相比,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已经趋于稳定,但仍然不能确定国际经济形式不会出现大的。国际经济形势显示,国际经济仍然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据相关部门的预测,世界经济今年的增长率为3.5个百分点,与去年相比,提出了0.3个百分点。这样国际经济发展现状,仍然让许多经济学人士担心。
从我国去年的经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经济一直在国际经济变动中稳定前进。国家所实施的稳步发展经济战略,让我国的市场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并且有效抵制了许多城市房产价格上升的问题。中国经济发展的稳定,并不意味着经济发展中没有问题。在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1.经济宏观调控方面问题。宏观调控工作质量,对于经济问题的解决以及经济的顺畅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近两年,我国的房地产价格出现过高问题,且cpi的增长速度过快,这对于我国宏观调控工作产生了消极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从中国国情出发,制定与出台了有效的信贷政策,从而让国民经济指数得到有效调整。但国民经济指数的下降速度过快,给企业内部运营资金产生了问题,运营资金的让企业之间进行业务相互担保,这对于经济发展来讲是不利的。
2.出口经济问题。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以来,进口与出口成为了国际经济交流的主要方式。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以来,美国、日本与欧洲等各方的出口态度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中国与日本在钓鱼岛事件的纠纷,让中国国民抵制日货的情绪高涨,这给日本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大负担。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国际市场扩展也受到限制。中国的出口受到国际市场需求量的影响,国际需求量的减少,使得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政策越来越多,我国出口经济一度出现困难,这对于我国进出额目标的实现较为不利。
3.房价问题。房价问题,是中国经济中的持续性问题。房价过高,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是,如果房价的快速得不到合理控制。特别是在最近十年,房价的快速上升让社会中房地产行业需求大大增多。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力资源与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我国的其它行业发展受到了影响。工业、制造业以及生产业发展过程中,人力、物力与财力不足问题产生。除此之外,金融体系的发展也逐渐受到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大大提高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危险指数。
4.企业资本问题。在国际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跨境企业的数量直线上升。跨境企业在中国的出现,让中国同行企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上升。国际经济的发展形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海外市场的扩展战备制定方向。目前,国际经济的复苏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企业跨境发展过程中,资金的流向无法得到有效明确。一旦国际经济出现反复动荡,这些资金就很难收回。国际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给我国许多跨境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挑战,也给国有资本管理工作提出了难题。
5.货币问题。针对目前的国际经济形势,许多发展中国家仍然利用宽松的货币政策对国内经济进行调节。对于中国来讲,货币政策的轻松化,使我国的进口经济、技术与资金的引入增多,在全球汇率不断变化的今天,我国面临着较大的通过膨胀压力。国际经济流动性增大,让中国经济出现了稳步回升的趋势,这就促使许多国际市场中的短期资本融入到我国市场内部,而这再一次提高了中国经济的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与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笔者对中国经济发展趋势进行了一定的推测与分析。对于世界人民来讲,经济发展的方向把握在自己手中。但是,对于国际环境下的多个国家来讲,经济的发展方向的掌握者很难确定。面对国际经济发展与中国经济发展关系不断密切的现状,经济学家需要对世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与把握,从而让国际经济形势服务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利用国际经济发展背景促进本国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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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七
摘要:国际法,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涉及国家间政治、经济、法律各个领域,是国家间进行交往的行为规范和维护国际社会正常秩序的法律标准。只有做好国际法的研究工作才能保证国家交往与合作的正常进行,更好地保护各国的自身权益和维护与发展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关键词:国际法 国内法 发展
1. 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国内外的学者们认为,国家主权作为当代国际关系的基石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能绝对化,主权的行使也要受到某些限制,这是为了解决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所必需的。但如何限制,限制多少,学者们见解各不相同。有学者指出,国家主权包括经济主权。对主权的限制是基于国家的认可,是主权权力行使的表现而不是剥夺。尽管主权在经济全球化中不会消亡,但主权的行使必定受到来自国际社会和国家内部的限制。有学者认为,主权与全球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矛盾,这也决定了主权行使的限制。还有的学者提出,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应把主权的功能界定为一种对话的实践,使国际法律体制由强制性模式向管理性模式转化。多数学者赞同从现实来看,主权不会消亡,将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但全球化带来的许多重大影响值得细化研究。
2. 国际法与国内法
法的内在特质的普遍性与形式特征的共同性以及法治社会对法律体系融合协调的基本要求,决定了国际法与国内法必须且只能在法律规范的统领下和谐共生、协调一致。从规范上看,既可以是单个规范之间的一致,也可以是由个体规范组成的规范群的调适,还可以是规范性法律文件间的妥协。从方式上讲,国际法律规范与国内法律的协调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不在于国内法与国际法孰先孰后或平行对待,关键在于法的本身是否为良法,而正义与秩序才是衡量法律之善的尺度。
有学者提出,传统法理以维护民族国家的主权为核心,因而国际法不能以限制缔约国的主权来对缔约国产生法律效力,而只能在缔约国主权限制下对缔约国产生一定程度的义务约束。但二战后及联合国成立以来,缔约国在履行国际法的义务时,其本国的主权不可能完全不受影响,国家主权学说不得不面对国际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作适应性的调整。影响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新问题有许多,独立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欧盟法院、世界贸易组织等在监督国际法实施中的影响、国际人权公约给传统法理带来的影响等。研究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不能抽象地、无针对性地议论,而要就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联系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区别论证。
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在国内如何适用的问题,由于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学者众说纷纭。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修改宪法或在宪法性法律如立法法、缔结条约程序法等中加入有关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规定,使国际条约具有高于一般国内法的地位,二者并用,在二者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前者。因为在我国批准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制定法律的两种议案要经过同样的审批程序,并且经同一立法机关审议进行,二者不会发生矛盾。
有学者认为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领域,国内法院直接适用国际条约不仅将导致国家主权对内职能的削弱,而且也不利于国家履行条约的国际义务。我国应修改原有的国内立法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使其符合我国所缔结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即要以执行国内法的方式适用国际条约。
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国内法的制定者和国际法的制定者都是国家,这两个体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彼此不得互相对立而是互相紧密联系的,互相渗透和互相补充的,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应考虑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不应违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国家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应考虑到国内法的立场不能干预国内法,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可以从各国的国内法得到补充和具体化,国内法可以从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得到充实和发展。两者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但不是互相干扰和排斥的:国际法不得干预国内法,国内法不得改变国际法,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协调一致的。
3. 国际法的未来发展与制约因素
首先,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为人类活动开辟新领域。世界的范围相对地缩小了,人类的关系空前地密切了。科学技术对国际关系的深刻影响,也必然会反映在国际法的发展上,从而使国际法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变化。近现代国际法是如此,当代国际法亦然。今天,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人和社会的深远影响尤为明显,它也深刻地影响国际关系的发展,推动了国际法各个分支的演进。
回顾国际法的演进,我们能够找到许多反映科学技术对国际法规则的产生和发展有影响的例证。然而,国际法的发展经常滞后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不能很好地适应国际社会的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展所带来的严重的利益冲突所导致的。这几乎体现在国际法的各个领域。例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国际海底开发制度、知识产权以及如何弥补南北经济发展的鸿沟等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科学技术本身当然不能为自己制定规则,人类也同样不能成为科学技术的奴隶。唯一的选择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制定新的国际法规范以适应国际社会的需要。
其次,国际法不可能是一种孤立的存在,它深受国际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国际政治的制约。事实证明,公正、合理的国际关系有助于国际法的发展,而国际强权政治会窒息国际法的生机,因为它为国际法划定了一个非常狭窄的天地。人们从国际法的历史演进中可以发现,国际法对国际政治有一种畸形的从属性。中世纪和近、现代国际法,都是如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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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八
【摘 要】国际法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而国际法是不是法律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从法律的基本特征看,国际法是一种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虽然它不是由凌驾于各国权力之上的公权力的立法机关立法,也没有这样一种权力来保障强制力,但国际法是法律的一种特殊体系,有特殊的强制实施方式,国家可以单独或集体的力量来制裁违法者,而且法律本身的强制性与对法律的强制执行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即使是国内法也会存在这种问题。
【关键词】国际法;法律性;强制性;国际性
国际法这一构想,最初是由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者们在一战结束后为构建世界和平秩序遏制未来可能的战争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中的一项。国际法的制定是出于希望能在无政府制度的国际体系中建立一个可能管辖各国的法律。同时期,同样的举措还有国际联盟(联合国的雏形)等。但是后来现实主义居上,且二战爆发,使得人们怀疑国际法的可行性。但无论如何,它还是保留至今了,而且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国际法是法律的一种特殊体系
国际社会的成员主要是国家,而国家在国际社会中都是独立的,平等的,在国家之上没有支配他们的权力,也不存在世界政府。国际法与一般法律一样,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并具有一般法律所具有的规范性和强制性的共性。有些学者为了在名称上对应国际私法,又称国际法为国际公法,但是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相互关系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认为,通常所说的.国际私法并不是直接用来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而是一国在其涉外关系中用来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的一种法律。
(一)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有主权的,因此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这是国际法的基本特点。
(二)国际法的制定者是国家本身,是国家在合作与斗争过程中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协议,直接制定或者认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
(三)国际法没有统一的,超越国家之上的强制机关,它是由国家本身单独或集体的强制为保障的。
(四)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五)国际法它不是某个或某类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直接反映,但也不是超阶级的,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极力按照自己的利益来主张、解释和利用国际法。
二、国际法的法律性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法普遍存在于国际社会,并以国家条约和国家习惯作为表现形式。它们为国家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规定了一整套调整其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二)国际法是由众多国家依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虽然不是由一国立法机关或一个超国家的国际立法机关制定,但今天的国际公约都是众多国家通过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的形式,依一定的程序制定的。
(三)国际法的法律效力为国际社会所承认。迄今为止,没有哪个国家声明否认或不遵守国际法,相反,各国政府都表明遵守国际法,有的国家还在宪法中规定,本国签订的国际条约是国内法的一部分。而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都明确规定了国际法的效力。如《联合国x章》序言宣布会员国应“尊重有条约和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在x章宗旨中,强调“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四)国际法具有强制性。虽然与国内法强制方式不同,但也是特殊的强制方式。《联合国x章》第7章规定了对侵略行为的制裁方法,实际上就是执行国际法的集体强制方式,战后《欧洲国际军事法庭x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x章》规定了对战争罪、违反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的惩处,许多国际公约规定了对国际犯罪的惩处。在国际实践中,国家采取单独、集体或通过国际组织的方式对某些侵略行为实施制裁的事例时有发生。
三、国际法的国际性
(一)社会基础的国际性。国际法的社会基础是国际社会,而国内法的社会基础是国内社会。
(二)调整对象的国际性。国际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关系,国际法是以国际关系为对象的法律,国际法律关系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
(三)形成方式的国际性。国际法是在国家之间交往中以习惯或条约等各国共同同意的方式形成的法律,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产物,不是一国单方的行为。
长期以来,人们在探讨国际法的国际性时主要关注国际法所调整的国际关系,关注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的确,自国际法形成以来,国际法一直以国家为中心,即使在今天,国际法也主要是关于国家之间的法律。但是,20世纪以来,国际法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早在1923年,国际常设法院在关于突尼斯和摩洛哥国籍法令案发表咨询意见时曾指出,某一事项是否纯属于一个国家的国内管辖事项,主要是一个相对的问题,它取决于国际关系的发展。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法,国际法的法律性与国际性是密不可分的,与传统国际法相比,国际法更注重下述追求的价值和目标。
1.国际正义。正义既是法律追求的目标,也是法律的内含要素。国际法也应以追求国际正义为目标,并以维护国际正义为己任。1945年《联合国x章》也表明了维持正义的决心。维持正义是联合国要实现的目标,《联合国x章》所规定的集中力量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等原则和措施是实现国际正义的重要手段。《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也明确宣布,决心保证永远尊重和执行国际正义。
2.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国际法不应只关注和考虑个别国家的特殊利益,而应反映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1945年《联合国x章》在强调不使用武力时,明确提出了“公共利益”的概念。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在确立有关为和平目的发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法原则时,明确提出了“全人类利益”的概念。进入21世纪后,国际社会又提出了建立和确保全球公益物的理论和措施。
3.国际法治。国际法治成为国际法追求的目标主要是20世纪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来。
我们看到国际法得到普遍遵守的客观事实,但我们也不否认国际社会确实存在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受害国和受害人没有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这表明国际法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法律体系。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九
摘要:
本文从国际法专业研究生的双语教学实践现状出发,阐述了双语教学在研究生教育中的必要性,指出为顺应时代的发展以及考虑到国际法课堂教育的特殊性,应当提倡双语教学,并针对改革面临的问题从选用教材、师资力量、水生英语水平、课堂教学模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字:
双语教学;国际法教学;师资力量;课堂教学模式
1.什么是双语教学
双语教学在英语中称为“bilingualeducation”,世界语言学专家m.f.麦凯指出,“双语教学这个术语指的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系统,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目前国内外关于双语教学的定义林林总总,没有定论。鉴于我国双语教学实际情况,本文所探讨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是指采用英语和汉语进行的法学学科教学。
2.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2.1顺应时代的发展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显著增长,对外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发展迅猛,这就需要大量既有扎实法律专业基础又熟练掌握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在此时代背景下,教育部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并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这就明确要求各高校将双语教学纳入教学实践,使得双语教学成为必要。
2.2国际法学科的特殊性
首先,国际法作为法学的分支不同于自然学科的客观性与确定性,法学是一门具有浓厚主观色彩的学科,不同的国家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如美国属于英美法系而德国则属于大陆法系。再加上各国的文化差异、风俗习惯不同而形成的法律制度、规则等更是大相径庭。
其次,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不同于国内的民法、刑法等处理的是一国内部的法律关系,国际法更多涉及的是各国签订的条约、国际惯例等。又由于国家之间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尤其法律本身的专业性,术语众多,所以仅掌握一门语言是不够的。鉴于国际法本身的特点,运用双语教学方法进行国际法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3.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以及改善方法
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要想提高科研能力,写出一流的文章,必须对国外最新的专业资料进行研读,若不全面强化自身英语语言能力,就无法形成相对于其他专业的优势,也不能胜任相关实务工作,其专业实践能力就难以得到提升。因而,无论是从培养目标还是专业特点的角度看,都应引入双语教学,目的是在提高学生英语能力的基础上来全面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3.1选用教材
选择什么样的教材是进行双语教学非常关键的问题。目前,关于法学双语教材的选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关于法学双语教学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教材,国内存在有三种观点:一是引进原版教材,二是使用现有的统编法学教材,三是编写适合国内法学双语教程的教材。笔者认为,直接引进原版教材,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不利于教学的进行。外文原版教材多晦涩难懂,尽管原汁原味,但学生理解困难。笔者更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由中国学者编写适合国内使用的双语课程教材。世界上首本用英文写作的中国国际私法专著是霍政欣的《privateinternationallawinchina》。应当注意的是编写双语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且应当正确处理双语教材与统编教材的关系,两者应形成互补的关系,教材难度应当适中。
3.2师资力量
双语教学最核心的'影响因素当然是教授课程的教师们英语水平的优劣。这不仅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一定程度的英语水平。但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具备扎实专业知识的老师大有人在,口语流利、通过专业八级的英语高级人才也不在少数,但真正能将两者结合,在教学实践中达到预期效果的人却少之又少。而高英语水平的人才,法学专业基础一般较薄弱,知识理论深度不够。
双语教学要求的教师应该是外语水平高,学科知识强的复合型教师,但是我们应当意识到要培养出数量相当可观的此类教师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当有一个长远的培养计划。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此类项目投入更多的资源,以刺激各高校有动力开展这样的工作,高校也应当创造条件对现有专业教师进行英语能力的培训。有条件的可以选派优秀教师去国外学习,利用国外丰富的教学资源;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国内外学者的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3.3学生英语水平
双语教学的开展,也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密切相关。但是与我国教学的投入相比,我国的外语教学效率并不高。缺乏语言环境、教材脱离实际生活等原因导致我国“哑巴英语”、“聋子英语”的现象比比皆是。
具有扎实的英语功底以及法学基础是学生参与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前提条件。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应当采取不同的方法。一部分研究生已经具备相当的英语水平,使其法律英语水平更快提高的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教师布置一定量的国际法相关的翻译作业。学校也应当为推进双语教学设计校园环境,如开设“英语角”,鼓励学生加强英语学习,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也可邀请外国法律专家开设讲座,形成良好的学习法律英语的氛围等。只有这样从校园环境出发,才能为双语教学的实施和推广铺平道路。
3.4课堂教学模式
研究生课堂不同于本科。本科大多进行的是基础的普及性教育,班级人数一般较多,以大课为主。一般采用灌输式教育,而研究生教育由于人数较少,多以小课为主专业性强,更注重开发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但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大部分研究生的课堂仍旧多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缺乏必要的沟通,尤其法律专业知识本身具有不小的难度,再用全英文的教材上课,学生本身也容易丧失兴趣,事先不预习功课更加大了授课的难度。
要使双语教学事半功倍的顺利开展,必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研究生课堂由于人数较少的缘故,课程设置可更加灵活。课堂除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可以采用学生分组讨论、老师最后总结的方式,这样学生掌握课堂的主动权,在上课前查找文献资料,形成自己的观点,围绕一个或若干个主题进行讨论,这样采用英语对话的形式,创造了说英文的环境同时又加强了师生之间的学术沟通。在这样的课堂上,应当尽量少纠结于英语句子本身如何翻译、语句结构、语法问题等,重点应当放在法律语言的语言特点分析上,以及采用法律专业课堂所用的教学方法,如法律条文的理解、司法实践操作以及法学著作的研读等。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双语教学仍旧处在摸索阶段,且存在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教师、学生和整个教育大环境的配合。但是更多人越来越意识到双语教学的重要性,随着大家更多的关注双语教学领域,相信双语教学的普及以及发展肯定会越来越好,也为日益国际化的中国培养更多的外语水平高、专业知识强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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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十
论文关键词:国际法,实践教学
随着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敏感而密切,整个国际社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国际法的作用也日益得成熟、重要。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国际法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和学时的安排只能完成国际法的启蒙教育,这种初级教育对于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要求来说差得很远。国际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兼顾到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特点而形成的。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实例很难,理论与实践脱节,严重影响了国际法的教学效果和本专业的发展。因此国际法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本人主要从国际法的实践教学改革方面谈一下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希望能为培养国际法专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重视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培养和教育
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道德品质也是衡量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现今世界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公民教育,并同时把它作为学校教育与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的之一。因此无论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环节德育教育都不应当被忽视。
在欧洲一些崇尚绅士风度的国家,民族的文明素养很高,但是在他们的学校教育课程中却很难找到专门的德育科目,德育一般就渗透在各门教学工作中并同步进行,也就是任何一门学科都兼有道德教育的任务。目前我国大学的课程,在各门科目上一般都设置有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就实践教学环节来说,我认为应当设置专门的德育教育部分。在对学生的实践学习环节进行考核打分时应增加具体的道德品质的考核成绩。比如在实践学习中是否注意环境保护、是否体现了人文关怀、是否从事了义工或志愿者的服务等等。总之,凡是能体现公平、正直、诚实、勇敢、仁爱、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追求民主、乐观向上、宽容团结的精神品质和行为都可以成为学生实践成绩中的一部分。
(二)案例教学是国际法教学实践改革的重要手段
案例教学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所学
摘要内容。但案例教学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
1、案例教学教材的选择要注意与当代的国际实践相联系
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根据教学目标进行。既要选择一些典型性、代表性、综合性的案例。将案例与与所讲授的重点内容有机结合,尽量涉及多个知识点或多个章节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调整,随时加入一些具体生动,较受社会关注的案例。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前瞻性和与时俱进。
目前各个高校教学用的案例教材虽然多,但观其内容,其中所编的案例却大多相同。其中案例也大部分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的,上世纪90年代的案例都属于年轻案例。当然这其中不乏一些十分典型的案例,所以经常被采用。另一方面也由于国际社会、国际法的特点所决定的。案例材料陈旧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知识论文开题报告中国。因此案例教学教材的选择既要注重科学系统性,也要注意与当代的国际实践相联系。在此一方面呼吁广大专家学者能够,即时对当前的教材进行修订与增补。或者多编纂一些新的、与国际法的发展、与当今社会的现状联系紧密的案例教材。一方面也要求广大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对案例的选择进行甄别、更新。随时关注本领域的最新动态,及时采集新案例。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在完成某一课程内容的学习后,就可以选取一些时事性、较有深度及广度的案例讨论。甚至直接制作、改编一些案例。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增强教学效果。因此改编、更新国际法教材,把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实践教学改革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案例教学的过程要把教师创新教学与学生主动学习结合在一起
案例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主体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教师加以适当的组织引导。具体操作中教师,可以先布置学生课前阅读相关资料,并设计几个有针对性的问题,让学生提前进行思考寻求解答。但注意不要给予过多的提示,以免限制了学生的思路。预习案例有助于学生将所学内容融会贯通,多角度解决问题。
具体由学生完成的部分主要应该有三个环节。首先案情介绍阶段,这部分比较简单,但需要学生事先预习。主要是学生对案例背景介绍,也可以对案例中的要点进行总结,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第二部分是重点部分,由同学们对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可以相互批评、反驳、辩论。这个过程要求学生们充分参与、发言。同学们可以反驳其他同学的发言,也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但不能重复其他同学的论点。随着辩论的进行,对案例的分析也会愈加深入,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也会愈加的透彻并且和有关法律事实密切的结合起来。此时老师只要对同学们遗漏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就可以。最后一个环节是学生点评。点评中强调学生对相关案例的点评,这样能够调动学生的思维,促进其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坚持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在学生点评的基础上,教师结合本次讨论内容作总结性的点评,指出学生的不足同时肯定其成绩。最后由教师对同学们之前的讨论进行评价打分。不论观点是否正确客观,充分参与就是得分标准的重要参考指标。
在整个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给学生充分空间,真正让学生自主的去分析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达到培养学生概括、归纳、分析推理能力;口头表达、辩论能力;提出方案、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也有利于养成学生关心、了解我国国情和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动态的习惯。
案例是教学法中的最优资源,也是实践教学的最常用手段。它为师生提供了一个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从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通过课前预习和课堂讨论为学生营造了一个生动、灵活、深刻的学习氛围。避免传统教学中只讲授空泛冗长的理论,却不能就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立论分析,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案例教学的重点不是寻找某一确定的答案,而更加注重认识问题和解答问题的过程。面对有挑战的问题和各种可能性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得到激发,为寻求答案,学生将会主动分析法律上的争议点,搜寻相关法规和类似案例,得出自己的判断,从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三)将国外的一些实践课程模式引入我国的国际法课堂
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创新,各院校都在探讨如何将国外的实践课程模式“诊所式法律课程”(clinicallegaleducation)和“法庭辩论课”(trialadvoca2cy)引入各自的法学课堂教学。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它包括两种形式:“模拟法庭”(mooting)和“辩论技巧”(advocacy)。模拟法庭一般是低年级学生的必修课,即所有法学院学生都要参加模拟法庭的训练。辩论技巧课,则是为那些有意成为出庭律师的法学院学生开设高级训练课程。
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法学高校都建立了专门的模拟法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把一些经典的案例依照严格的法庭程序进行重现和模拟。通过学生扮演具体的角色,即原告、被告、法官/仲裁员、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和有关证人,对案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对学生增强学习兴趣、加深理解、学以致用是十分有效的。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
但现在大多数的法学院校的“模拟法庭”还只是一种形式。利用效率低,有的学校甚至一学期都不能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案例的选择也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领域。国际法的相关案例十分少见。另外一些学校的模拟法庭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一些学校开展的“模拟法庭”过于注重形式,没有相关法学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这些都是急需改进的地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模拟法庭”,尤其是“模拟国际法庭”和“模拟国际仲裁法庭”活动对我们培养学生能力所起的作用,这种作用可能是隐性的,但却是长远的和巨大的。
另外,各法学院校对“辩论技巧”等专业素质的培养形式还在初级阶段。这也是我们应充分重视和积极探索的。
(四)通过分层教学法实现实践教学中对学生主体性和差异性的关注
这一改革措施主要是在实践教学中更好地根据学生的个体能力、已有基础及学习偏好等来进行有效的教学。“分层教学”的具体做法是,针对班级授课制下不同学生的学习风格和多样性的学习差异,如根据学生在学习时对视觉、听觉和动手操作等不同学习类型的偏好和实际能力,而将学生的课程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某一层次既和某一级的学习水平和深度有关,也和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有关论文开题报告中国。在这里我们要十分注意的是学生层次的划分不是由教师主观决定的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而是由教师提出划分方案,而由学生自己选择。
比如第一层的学生,在这一层的学生要培养他们对某一话题的基本理解能力。这一层的学生可能是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即操作型的学生。这一类的学生擅长通过操作实践的方法来学习。那么教师就可以分配这一组的学生就某一国际法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各种报告资料;为国际法的案例教学提供音像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或者进行“模拟国际法庭”“模拟冲裁法庭”活动的准备工作。
第二层的学生主要是培养他们比较复杂的思维能力,其首先要求学生熟练运用他们曾在第一层水平阶段已经学过的东西,懂得如何运用选择、引起或发现更多的体验、认识和结论,同时要求学生自己设计方案并找出答案。这一层次的学生往往是学习比较认真,理论基础扎实的学生。教师要注意拓展这部分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以“模拟国际法庭”为例,教师可以分配这部分学生在“模拟国际法庭”中充当当事人的角色,通过法庭辩论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在这里教师要注意给学生一个完全自由思考和创造的空间,不要过多的限制和说教。
第三层次主要是一些善于思考、见解独立的学生。对这一层次的学生应该着重培养他们更复杂和更具有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在这一层级中,学生要学习并运用所学知识,围绕一个现实世界中有争论的主题进行评议和分析。与此同时还要求学生进行批判性地思考并把研究与个人的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结合起来。以“模拟国际法庭”为例,教师可以分配这部分学生在“模拟国际法庭”中充当大法官的角色,分层教学法主要适用在实践教学模式中,在课堂教学和期末理论考试当中则不适用。国外教育界的一些专家和实验教师对上述模式的总体评价一般都很高。通过学生的个性化指导,充分发挥每名学生的特长,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了学生的信心,帮助每一位学生达到他们的理想目标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无疑,这对学生的发展和师生关系的融洽都是十分有益的。
(五)在实践教学中采用小组学习的方法
小组学习法就是让学生自主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学生们在课余时间可以进行集中学习。包括讨论、讲座和进行调研。
国际法的案例教学过程是一个充分锻炼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贯穿小组学习的方法。通过小组学习,学生们可以互相启发,弥补不足。一方面有利于在课堂讨论中更加有针对性,不遗漏要点;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中提出自己的观点。既有利于学生表达能力的提高,也有助于学生进行不受约束的思考。
对国际法的相关事件进行调查研究也是实践教学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调研能使学生掌握更加详实资料,培养学生严谨求真的学习态度,使学生更加深入的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快速反应的能力等多种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组成学习小组,学生们分工合作也可以促进实践活动的顺利完成。
总之,学习小组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都有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国际法的实践教学改革是一个长远的工作,学校在教学过程中要紧紧把握知识、素质和能力三要素,突出培养学生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动手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宋艳,《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研究》教育探索第4期
2、李学兰,《法学模拟教学方法之理论与实践》[j].中国成人教育,2003,(4).
4、张海凤,《法学案例教学法建构浅析》[j].行政与法.2005(9).
6、胡玉鸿,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模式的转轨[j].法学2001,(9).
7、朱立恒,《法治进程中的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法律出版社,08月
8、邵建东.《德国法学教育制度及其对我们的启示》[j].法学论坛,2002,(1)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十一
尊敬的各彩虹灯参展企业及参观观众:
您好!非常感谢贵司对“2005w市国际彩灯展览会”的大力支持。
由中国广告协会彩虹灯委员会与晴易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主办的“第二届w市国际彩虹灯展览会”已于11月16日在交易会展览馆隆重闭幕,并在展会期间还举办了“2005国际彩虹灯发展论坛”。
展会在各方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2006w市国际彩虹灯展览会(第三届)”将于2月20-27日在w市商品交易会展览馆继续举行,“让中国彩虹灯走向世界”是组委会办展宗旨,我们在总结本次展会的成功与不足基础上,将继续努力塑造成为展示当前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趋势、国际化的彩虹灯行业盛会。
并继续加大在国外宣传推广力度,在美国、欧洲、中东、韩国、日本、台湾设立联络机构,专门组织海外展商及买家参展参观,使“w市国际霓虹灯展览会”朝向名副其实的国际盛会阔步迈进。
各参展企业可以从即日起以老客户的优惠价格,预订最佳展位。
本届展会之所以能够成功举办,与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是密不可分的。
在此,我们对各参展企业、行业协会及业内媒体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诚挚希望与贵司再次合作,同时希望贵司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整个展会期间如有不周之处,还请贵司多多谅解。
再次感谢贵司的鼎力支持!
致礼!
晴易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二月二十九日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十二
不过,从国际法的历史发展来看,古代国际法(或国际法的遗迹)为近现代国际法提供了早期的实践、理念、术语及其概念等。在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中,基督教因素动态地影响了其发展。从起初《圣经》有关人权、战争的经文、教父神学对战争观的阐释,中世纪教廷有关战争、使节、仲裁等的实践,到近现代社会教廷参与国际条约、参加国际组织、基督教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影响国际法的实践。可以看出,基督教历史发展起伏对国际法产生了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历史特征的影响。
基督教对国际法的影响是以《圣经》为基础和核心,以神学为纽带和动力推动国家法发展,进而在国家法的实践和发展中影响国际法发展的。与国家法发展的同时,浸透着基督教因素的国际关系现实也需要相应的国际法。面对不同历史时代的世俗问题,实践中需要信仰通过神学予以有力回应。道德神学全面、系统阐述基督教对于国际关系、国际法的信仰主张,是影响国际法的基础性神学因素。基于神学基调,神学家建构并发展了神学主义法学律,其中有关国际关系、国际法的思想主张丰富了国际法的思想宝库。教廷和基督教非政府组织立足其信仰主张,作为非国家行为体,一方面增加了国际法主体的多元性,另一方面显出传统国际法的内部缺陷并为国际法的发展提供了场域和新资源。
国际法在历史演进中主要是欧洲基督教文明的产物。不过,从基督教的历史发展看,基督教在初期延续并发展了犹太教对国际法的影响。犹太教对国际法的影响是持续性的。
早期的国际法学者有很多受益于犹太教及其法律理念、制度。 国际法形成之后,基督教因世俗性的广泛进取对其的影响日渐式微,但延续了此前的基本范畴,并在全球宗教复兴的大背景下对国际法的影响呈现新景象。
从国际法史可以看出,最先有意识、系统化地阐释国际法理论的尝试由15-16世纪西班牙学派的天主教学者和神学家开启,这项工作接着被许多新教的学者,尤其是由荷兰、英国和德国的新教学者接续。法国大革命及其民族国家巩固后,在民族国家与世俗基础上对国际法的系统阐述才变得常见。自然而然地,欧洲基督教文明施与法律的印记使其发展为一般国际法——基于此可以认为,美洲是构成整体的欧洲文明之一部分。而这种智识的领导权现在正处在混乱和被瓦解的过程中。总体来看,这种影响表现为全面广泛、日渐衰减、宗教回归三种形态。从国际法史的角度看,基督教对于国际法的影响可分为1648年之前、1648-1945年、1945年至今三个阶段。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十三
一、国际法渊源研究
丰富、系统、综合为基本原则“国际法的各项研究首重资料”,不论是价值评判、实证分析,还是批判解构、政策定向,国际法的学术研究必建立在对国际法渊源的研究之上。国际法渊源的研究也需要确立一定的研究方法,因为研究方法不仅是研究的必要工具,也是研究的评价标准。国际法渊源的研究方法的研究,并不解决具体的国际法问题;它是对学者研究国际法渊源的方法进行总结、归纳、甄别,目的是为后续的研究、学术的发展提供轨道与评价标准。国际法的渊源通常被理解为寻找国际法的确定方法,是国际法法律体系在技术层面运作的规定。
虽然没有“渊源”的字样,但毫无疑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规定就是国际法渊源内容的权威表述。虽然条约、国际习惯还有一般法律原则都可以单独的作为确立国际法规则的渊源;但是不论是学者论著还是国际法院的判决,在确定一项法律规则的具体内容时都会全面地分析《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列举的渊源,包括补充资料。国际法研究总是在广泛搜集相关的渊源之后,将诸按照相互的关系进行系统化处理以得出结论。法律渊源的内容是否丰富,逻辑是否自洽,种类是否多样决定着结论是否具有说服力。可以说,国际法渊源的研究从来不是片面的:丰富、系统、综合是国际法渊源研究方法的大原则,不同类别的渊源的研究也有不同的要求。
二、不同类别国际法渊源的研究方法各有侧重
(一)条约的研究
须结合判例条约的解释是指对一个条约的具体规定的正确意义的剖析明白。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2条,条约的解释需要将相关术语的通常含义结合上下文与条约的目的宗旨进行善意的解释即可,如意义难解或解释结果荒谬不合理,还可以使用补充资料。可见条约的解释与案例没有必然关系。但是作为研究的方法,结合案例解释条约是一条捷径。案例不是条约解释的依据,但是案例材料会涉及到几乎全部的相关依据,包括术语的通常含义确定、对条约上下文的界定、条约的目的与宗旨。具体而言,如果某一条约曾经为某一案件的争议焦点,那么该案件的当事各方势必围绕该条款进行大量的论证工作,以试图将条约的含义解释的对己有利,审判机构要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也会对争议条款进行详细的阐述:该案件的相关书面材料就是研究这一条文的必读资料与重要索引。比如,在研究“原材料出口限制案”时,涉及到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g)款“可用尽的自然资源”。那么有关这一款的“美国汽油标准案”与“虾龟案”就可以说是必读材料了。从学者研究的实际情况来看,凡是讨论到如何解释“可用尽自然资源”的文章,无不援引“美国汽油标准案”与“虾龟案”。
(二)关注国家实践的相关度,慎重评价
法律确信国际习惯无疑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但是国际习惯内容确总是十分模糊。国际习惯如何确定,以及什么时候新的习惯代替旧的习惯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本文无异于纠缠国际习惯涉及到的诸多法律问题,本文的.目的是分析归纳国际习惯的研究方法。在此处需要注意的是,国际习惯的研究总是要落到国际习惯要素的研究上,也即法律确信的研究与国家实践的研究,正所谓习惯法的实质内容必须“在国家的实际行为和法律确信中寻找”。在研究中,国家实践的选择要注意实践是否依然存在、实践国在相关领域是否具有代表性。正如国际法院在“北海大陆架案”中所言,“所论及的国家实践必须包括了那些相关利益受到特别影响的国家”。法律确信的标准一般来说很高,在实践中也难于证明法律确信是否存在,目前研究的关注点在于联合国大会的决议以及决议通过时的情况。
故此,对与法律确信还是应当谨慎处理。以国际红十字委员会的“习惯国际人道法”研究为例,国际红十委员会列举习惯国际人道法的不同规则,在每一条习惯规则下列举国家实践,然后结合司法判例对国家实践做简要总结。通过丰富的国家实践材料与细致的论述,“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研究结论颇具权威。
三、国际法渊源研究的发展趋势
詹宁斯和瓦茨在第九版《奥本海国际法》的序言中说道,自1950年以来,国家行为的范围扩大,国际法发生了实质的变化。现在的国际法正处在一个“资料爆炸”的时代。国际法的发展呈现多元化,学者可研究的素材也相应增加。从数量上来看,习惯法的发展并未突飞猛进,但是条约和判例显著增加;遑论各国际组织的文件,各国国际法学者的论述。从类别来讲,诸多国际法的新领域出现,诸如国际水道法等,而旧有的领域内又因国家实践的丰富伴生新的素材。
以国际刑法为例,在40年代,因没有足够的材料,学者只能研究国际刑法的地位、性质,甚至质疑国际刑法的存在;时至今日,随着前南刑庭、卢旺达刑庭、国际刑事法庭、各个混合法庭的实践,国际刑法的法律问题也不断出现,学术研究也相对言之有物。在反复解读实证材料的过程中,国际刑法渊源的研究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方法。不难预测,国际法渊源的研究将走上更为具体、实证的道路;不同领域的国际法渊源的研究方法也会随着国际法实践的发展而形成自己独特的模式。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十四
1.设备物资管理内涵分析
从国际项目的角度上来说,在项目生产作业开展过程当中,与生产相关的设备、设备配件、生产工具、辅助材料、原材料、燃油动力原料等均属于设备物资的管理范畴。国际项目中物设备物资管理人员开展设备物资管理工作期间所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是:确保项目建设期间设备物资的充足供应,在降低消耗的同时节约成本,确保项目生产经营能够顺利且高效开展,以便获取更加理想的经济效益。
2.国际项目设备物资管理的特点分析
已有的工作经验证实,从国际项目的角度上来说,设备物资管理工作开展中由于受到了地域的限制,且往往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业贸易活动密切相关,因此除了具有国内设备物资管理种类繁多、规格复杂等方面的特点以外,还受到管理地点特殊性的影响,呈现出了大量的全新特点。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当前所负责建设的国际项目大多处于经济条件不发达或欠发达的地区,项目建设期间相关设备物资供应回旋余地较小。2)由于项目所处地区的经济条件较差,决定了项目施工期间大量设备都需要通过国内采购并运输的方式供应现场施工。在国内、国外物理距离的作用之下,管理难度明显增大。3)由于我方工作人员对于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条件缺乏系统的认识,因此导致设备运行期间的故障原因分析存在比较大的难度,容易发生故障的配件以及物资数量以及需求时间难以得到准确的预测。
3.提升国际项目设备物资管理的主要措施
3.1对设备物资的合理配置
在对设备型号进行选择以及设备配备的过程当中,需要充分遵循工程项目的工作性质不同,工作量以及施工条件,对各种品牌、不同型号设备在一般使用过程当中的性能优劣,以及可适用的工作条件进行全面审核,使设备的型号与品牌选择更加的切合实际。避免项目施工过程当中因所选择的设备型号不合理,数量不充足,或者结构配置不科学等问题,而造成施工期间的缺陷。例如,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具有点多面广、结构分散、以及战线较长的特点,为了遵循这一特点,就需要在现场施工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选择设备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满足现场工况,操作维修简便,且价格适中的设备,而不能一味的追求先进,智能,或者是价格低廉的设备,避免造成隐形浪费的问题。
3.2对设备物资配件的管理
国际项目开展过程当中,设备物资的完好率将直接对设备运行性能产生影响,设备完好率的提升决定了相关设备是否能够在性能理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投入到项目建设的过程当中。结合以往的实践工作经验来看,若项目建设所在国家对相关设备的配件购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则在设备采购的同时,除了需要做好对设备供应商所提供随机配件的登记与保管工作以外,还应当额外配置一定数量的配件(特别是项目所在地难以直接取得的设备)。除此以外,三滤和易损件也应当作为配件管理的重点内容,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基础之上,增加一定的采购配置比例。一般来说,建议按照8.0~12.0%×设备采购总价款的标准来制定设备配件的采购计划。同时,在二次采购工作当中,可以根据设备物资的现场使用情况做灵活的调节与补充。若易损件发生损耗或使用,则需要尽快采购相对应的易损件,补充库存。除此以外,在对项目设备以及关键配件进行维修管理的过程当中,为了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建议设备物资管理人员在国际项目的整体管理框架下,建立专门的管理数据库,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与设备配件相关的库存信息,对不同类别配件的使用范围,使用频率,以及使用寿命进行系统分析,量化各类设备追加库存的数量与时机。这些指标的选取与日常工作中所积累的工作数据密切相关,会对整个项目的设备管理工作以及成本控制工作开展质量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3.3对设备物资的保养记录
由于当前国际项目的建设市场当中,公司大多要求在职工选择上尽量遵循就近化工作原则。因此,项目设备物资管理中所涉及到的设备操作人员以及维修保养人员大多都是雇佣项目所在国的当地员工。这一规定下,当地员工难以培养其对机械设备操作、维修保养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致使相关工作的完成效果不够理想。针对此问题,为了能够更进一步的改善国际项目设备物资的管理水平,就需要我方设备维修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对机械设备的主动性维修,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机械维修工程师担任项目设备物资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岗位。除此以外,还需要建立一对一的维修工作档案,将维修档案与机械设备对应起来,记录该台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的保养信息以及维修信息。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要落实与设备运行工况相关的统计工作。若设备管理期间出现操作人员的更换现象,就需要完善相关的交接手续。同时,我方所派遣至项目施工地区的'设备管理人员还需要集中了解项目建设地区有关设备、配件、以及维修的资源,结合设备构成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综合比选,形成最优化的设备维修保养方案,确保设备性能达到理想状态。
3.4对设备物资出口退税的管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为了能够进一步鼓励我国国产品牌走出国门,通过外部销售的方式实现出口创汇,同时达到提高我国国产机电产品以及机电物资设备国际竞争力的目的,在国际项目物资设备管理中还需要重视对出口退税的管理工作。在现行规范性条款当中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当前对出口的国产机电产品以及相关物资可依法实施出口退税,遵循的出口退税税率在14%左右。同时,按照国内设备物资占项目总工程造价20%的比例来看,退税部分所占的比例达到了整体工程造价的近3%比例,由此可见,对于国际性的工程项目而言,在设备物资管理中重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重要价值。从设备物资出口退税管理的角度上来说,可以通过改变设备物资采购支付地的方式,在采购方退税以及销售方退税两个层面中进行选择。若项目建设方自身就具有对外经营的权利,可以在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当中,直接计算受到出口退税因素影响后的价格,并将其作为合同最终签订时的工程价款。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一方面能够利用退税时间与支付时间上的差异,节约财务费用,另一方面能够解决项目建设初期投资紧张的问题。
4.结束语
在国际工程设备物资保障管理中,要至始至终保持管理集中状态,落实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资金到位与资金运用的公开化。国际项目工程本身所承载巨大的工程量,设备物资在供应、需求、保障上都是极其关键的问题,而设备物资的保障工作的是否运转良好,关系到工程建设。立足于这一背景,本文系统分析了在提升国际项目设备物资管理方面所涉及到的工作要点与注意事项,希望以上问题能够在后续的实践工作中加以重视。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十五
在前文,我们已提到国际法渊源的外延非常广泛,至少包括:道德规范、正义观念、法理或国际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准条约(软法)、法律解释、司法判例、国际习惯等。这里将其中争议较大、易混淆的三种(司法判例、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国际法渊源挑选出来,做一简单说明。对于司法判例,《国际法院规约》第59条已明确规定:“法院裁判除对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这样的规定就排除了英美普通法的“依循判例”,法院判决只对案件当事国和本案有拘束力,而对于后来发生的案件没有拘束力,从而使法院没有在英美普通法中创设法律的功能,所以判例不是国际法的表现形式。但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庭在审理案件中适用国际法时,总会对国际法律原则、规则、原理进行论述,这些论述常常会被援引,并且在一般国际实践中也得到尊重,也有可能发展为一般法律原则、规则,因此判例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
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应为国际法渊源,但很多人持不同看法。《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没有提到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可以作为确立法律原则之补充资料,这可能与当时国际组织的作用还没有现在重要有关。但是,国际组织本身是独立的国际人格者,其做出的决议属于单方面的行为,一般无法律约束力,不是国际法的表现形式。虽然它们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们对国际法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不仅对国际习惯法的形成有贡献,有的还成为缔结条约的基础。因此,它们是重要的国际法渊源。
3国际法因素
国际法因素是指不能单独成为国际法渊源,但却对国际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直接或间接作用的成分或因素。它的特点在于:
(1)片面性和必要性。像公法家学说,法官内心确信等,它们虽然不能单独成为国际法渊源,但如果能与其它因素相结合就有可能转化为上述的国际法渊源。
(2)直接或间接影响国际法的产生和发展。国际法因素的最大贡献是它对国际法的推动作用。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于16出版,在当时便提出海洋自由或称为公海自由原则对推动海洋法公约等海洋法规范的产生和发展;纽伦堡和远东军事法庭通过对二战的主要战犯进行审判为之后的卢旺达军事法庭的审判、前南军事法庭审判,以及现在将要对前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的军事审判提供了相应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规范、原则、制度。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十六
不过,从国际法的历史发展来看,古代国际法(或国际法的遗迹)为近现代国际法提供了早期的实践、理念、术语及其概念等。在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中,基督教因素动态地影响了其发展。从起初《圣经》有关人权、战争的经文、教父神学对战争观的阐释,中世纪教廷有关战争、使节、仲裁等的实践,到近现代社会教廷参与国际条约、参加国际组织、基督教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影响国际法的实践。可以看出,基督教历史发展起伏对国际法产生了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历史特征的影响。
基督教对国际法的影响是以《圣经》为基础和核心,以神学为纽带和动力推动国家法发展,进而在国家法的实践和发展中影响国际法发展的。与国家法发展的同时,浸透着基督教因素的国际关系现实也需要相应的国际法。面对不同历史时代的世俗问题,实践中需要信仰通过神学予以有力回应。道德神学全面、系统阐述基督教对于国际关系、国际法的信仰主张,是影响国际法的基础性神学因素。基于神学基调,神学家建构并发展了神学主义法学律,其中有关国际关系、国际法的思想主张丰富了国际法的思想宝库。教廷和基督教非政府组织立足其信仰主张,作为非国家行为体,一方面增加了国际法主体的多元性,另一方面显出传统国际法的内部缺陷并为国际法的发展提供了场域和新资源。
国际法在历史演进中主要是欧洲基督教文明的产物。不过,从基督教的历史发展看,基督教在初期延续并发展了犹太教对国际法的影响。犹太教对国际法的影响是持续性的。
早期的国际法学者有很多受益于犹太教及其法律理念、制度。国际法形成之后,基督教因世俗性的广泛进取对其的影响日渐式微,但延续了此前的基本范畴,并在全球宗教复兴的大背景下对国际法的影响呈现新景象。
从国际法史可以看出,最先有意识、系统化地阐释国际法理论的尝试由15-16世纪西班牙学派的天主教学者和神学家开启,这项工作接着被许多新教的学者,尤其是由荷兰、英国和德国的新教学者接续。法国大革命及其民族国家巩固后,在民族国家与世俗基础上对国际法的系统阐述才变得常见。自然而然地,欧洲基督教文明施与法律的印记使其发展为一般国际法——基于此可以认为,美洲是构成整体的欧洲文明之一部分。而这种智识的领导权现在正处在混乱和被瓦解的过程中。总体来看,这种影响表现为全面广泛、日渐衰减、宗教回归三种形态。从国际法史的角度看,基督教对于国际法的影响可分为1648年之前、1648-1945年、1945年至今三个阶段。
1648年之前,欧洲历经中世纪、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历史时期。基督教进入法律领域是从罗马帝国定其为国教开始的。基督教对国际法的影响,起先是从罗马帝国的国内法开始的,最初表现为对当时国家政治、法律的影响,在法律观念和国家关系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因素,包括在罗马法中的对外法律规范,是国际法发展的最初渊源之一。
国际国内形势论文篇十七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儿童权利保护概述
第一节: 儿童的界定及与相关用语的辨析
第二节: 儿童权利的概念及其特征
第三节: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历史变迁与发展
第二章 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法架构与特征研究
第一节:儿童权利保护的全球性公约及其特征
第二节:儿童权利保护的区域性公约及其特征
第三节:儿童权利保护的其他相关国际文件
第四节:儿童权利国际法保护的小结和展望
第三章 儿童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研究
第一节: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平等保护原则的法律问题
第三节:尊重儿童原则的法律问题
第四节:多重责任原则的法律问题
第四章 国际法框架下的儿童基本权利研究
第一节:儿童生存权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儿童发展权的法律问题
第三节:特殊状态下的儿童权利问题
第五章 儿童权利保护国际条约的国内实施研究
第一节:国际条约国内实施概述
第二节:儿童权利保护条约的国内实施
第三节:儿童权利保护条约自身的实施机制
第六章 我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研究
第一节: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框架及其问题
第二节:司法程序中儿童权利保护及其问题
第三节:儿童权利的行政保护问题
第四节:完善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建议
尾论
参考文献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4246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