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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论文篇一
正统教育中,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顺应理历史潮流的发展趋势。二.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办法。三.敢于同旧势力斗争。四.取信于民,得到百姓信任。五.国君的支持。
但仔细想想又不对。以上特点不只是商鞅变法才具备的,其他的变法也完全具备。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的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一、秦国旧有勋贵势力最弱。
在“战国七雄”中,秦的立国时间最晚。秦正式立国以前,秦的领地被称为“西戎之地”,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秦立国以后秦国也一直是“夷狄杂居”的状态。在商鞅变法以前秦是最贫弱的国家。因此,在秦国,旧有的勋贵势力是最弱的,变法的阻力最小。
二、君王支持力度大。
商鞅变法时得到了国君的全力支持,甚至可以说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就连太子的面子都不给。
三、变法施行时间。
商鞅自公元前356年开始变法,至公元前338年商鞅被秦惠王“车裂”于彤,灭商君之族,商鞅变法一共已经实施了十八年。
十八年啊,就是现生个孩子也已经成年了,在古代更可能已经作父亲了。这么长的时间已经足够在新法中受益的新兴利益阶层走上朝堂并站稳脚跟,至少也能获得与旧有利益阶层对抗的实力以保证新法不被废除。而且随着新法的继续实施新兴的利益阶层会越来越强大,旧有利益阶层则会日益衰弱,最终被新兴利益阶层取代。
当然,以上三点只是辅助原因。个人以为,以下两点才是商鞅变法成功的最根本原因。
四、政府公信力的确立。
对一个政府来说,最可怕的是什么?不是“政治危机”,不是“经济危机”,更加不是“军事危机”。能够从根本上毁灭一个政府的是“信任危机”。
商鞅“城门立木”的故事基本上大家都耳熟能详。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商鞅确立了自己所代表的变法派政府的公信力,使“商君变法,说一不二”的观点深入人心。而之后的“太子犯错,刑太子之师”更是震慑了所有官吏使之不敢不严格执行新法,才使得变法得以顺利实施。
而其他三个呢?
“张居正改革”本人不是很清楚,就不说了。
“王莽改制”几乎成了“朝令夕改”的代名词。
至于“王安石变法”就更不用说了,连王安石自己都在为了打击政敌而“变相执行”。
要知道,中国自古以来最有名的政治现象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变法者自身都不能做到毫无偏差的严格执行,那么当变法的政令最终执行到百姓身上的时候,只怕是这份政令已经被“对策”的面目全非了。
而更加严重的是,如果变法者和变法者自己所代表的变法派政府没有能够在广大民众中确立起自己政府的政府公信力的话,那么普通百姓是没有能力分辨这些法令到底是变法者的意思还是官员的“对策”。民众只会把这些被“对策”以后的法令当作是变法派的法令。
这种情况最终将导致变法者成为众矢之的。
五、旧有利益阶层的分化和新兴利益阶层的确立。
个人以为,这才是“商鞅变法”没有“人死政废”的最最重要的根本原因。
由于教科书和学者的粗疏,几乎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商鞅变法是分为两个先后相继的重要时段的。
商鞅变法,先后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奖励耕战。这一阶段一直执行了十年。这个阶段的主要作用,是积累了变法经验、培养了社会阶层、扶植了改革力量。这是一个打基础的阶段。十年后,在第一次改革的基础上,商鞅推动秦王迁都咸阳,推行第二次改革。第二次改革则极其有深度:破除井田制、实行军功爵。整个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同时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等第二次改革基本完成后,虽然商鞅在秦孝公死后被杀,但是那些老派人物也不可能复辟了:因为他们的社会基础基本消失,复辟就要得罪强大的社会新兴阶层,最终也会付出和商鞅一样沉重的代价。为了国家的稳定,杀死商鞅的秦惠王,拒绝了旧派人物疯狂反扑的意见,继续执行商鞅之法。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二
主要还是任何深刻彻底的变法无不是从积贫积弱之国开始。
一、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为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变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确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正确的变法指导思想,改革态度坚决,取信于民。
四、商鞅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同旧势力坚决斗争。
商鞅变法历史意义
秦灭六国商鞅的变法以统一度量衡、废除井田制、推行重农抑商、实行法制、奖励军功、建立郡县制等为主要内容,还制定了许多优惠激励措施,如减轻农业税,增产粟帛的农民可以免除徭役,有余粮上交者可以得到官爵,提高粮食的价格,官不得违法而害农,等等。与此同时,对其他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社会活动则给予抑制,如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买卖,提高酒肉的征税以使其价格上升从而限制经营商牟取厚利,加重商人的赋税负担,商人及其奴隶都要服徭役,至于奢侈品的生产和销售,更是遭到严令封杀。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三
战国初期,7个诸侯国中,秦国是比较落后的。有一天,在秦国京城的南门外,一根三丈长的木头竖立着,周围站满了人。担任左庶长(秦国官名,相当于中原各国的卿)的商鞅当众宣布,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他10金(秦以一镒为一金,一镒合24两)。人们听了,议论纷纷,都不相信有这样的便宜事,谁也没去动它。商鞅又下令说,谁要是搬了,增加到五倍,赏他50金。这时,一个男子从人群中走出来,说“我来扛”就不费力气地把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刻叫人赏他50金。围观的人都惊呆了,不由自主地说:“左庶长说话是算数的。”
商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得从头讲起。商勒(约公元前390~前338年),卫国人,原名公列鞅,后因他在秦国变法有功,封于商地(今陕西商县),后人叫他商鞅。当时的秦国,因远在西方,与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相比,比较落后,经常受到强国的欺负。比如秦国河西地区大片肥沃土地就被魏国强占了。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为使秦国强盛起来,便下令求贤,广聚“有能出奇计强秦者”。这时在魏国怀才不遇、有志难以施展的商鞅得到了这个消息后就来到秦国。他三次晋见秦孝公,对他说,“要使秦国富强起来,必须实行变法,一方面要奖励英勇善战的将士,同时还要制定新的法令,做到依法办事,赏罚分明”。秦孝公很赞成商鞅的主张。可是一些朝廷大臣却竭力反对。甘龙说:“圣人不改变民俗就可以统治,智者不变更制度就可以治国。”商鞅驳斥他说:“治国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必须因时因事而异。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必一味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没有恪守古制,却能使国家强盛;夏桀、殷纣倒是死守古法,没有变革,却灭国了。可见,反古法者,无可非议;因循守旧的人却不值得赞扬。”他劝说秦孝公不要犹豫,要下定决心,只要能使国家富强,就不必遵守旧习惯和老规矩。秦孝公很快颁布了新法。新法令规定:官职大小和爵位高低,一律以战功的大小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老百姓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因懒惰而贫穷的应入官府做奴婢。
新法实行后,效果十分显著,农业生产发展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秦国很快摘掉了落后帽子,并打败了曾欺负过它的魏国。秦孝公更加信任商鞅,在公元前362年提升他为大良造(相当于相兼将军)。两年后,商鞅又开始了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奖励垦荒;健全地方行政机构,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规定刑无等级,不管普通百姓还是王公贵族,凡是违法者,一律依法治罪。并建议迁都咸阳,以便向东发展。
商秧实行新法触犯了王公贵族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他们不敢公开抵制,便由太子驷的两个师傅唆使太子故意违犯新法。可是商鞅不畏权势,坚决维护新法。他狠狠地把太子批了一顿,又给两个教唆犯治了重罪。这样,其他王公贵族再也不敢触犯新法了。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四
1、商鞅变法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顺应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推翻奴隶主贵族统治,发展封建经济,适应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变法成功根本所在。
2、变法得到强有力的统治阶级秦孝公的支持,变法措施执行坚决,改革全面彻底。
3、法家思想的传播,商鞅个人对守旧势力的论战,奠定了变法的理论基础。
4、商鞅取信与民,厉行法治,赏罚分明,敢于同旧势力做斗争,得到人民的支持。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五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六
春秋以来,各国纷争不断,由于当时铁器品和牛耕的推广,很多曾经荒废的地表被开发出来,用于农耕,一些奴隶主们将这些开垦出来能够耕种的土体据为己有,变成私有财产出租,所以就诞生出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
战国年代,七国更是摩擦不断,打仗是常有的事情,而打仗最需要的军需是什么,那就是粮食。
所以农耕土地在这一时间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将更多的土地资源拿出来,让更多的人耕种,在国家富强中就有了很大的作用。
而秦果的变法比起其余几国相对较晚,所以推行变法尽快增强国力就尤为重要。
这个时候秦孝公引进人才商鞅,开始实行变法改革。
其中两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总结起来,不外乎三点:
1.废除了井田制,打破过去土地上的界限,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2.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以免除徭役。在战争中军功越大,授予的爵位越高,赐给的土地和房子也越多。旧贵族没有军功,就不能享受特权。
3.在全国设置31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
商鞅变法实行的直观意义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变法大大推动了秦国经济发展,是对旧体系的一种毁灭性打击,创立了适应当时经济发展的全新制度,也让秦国在短时内强势崛起,成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可以说为秦国统一六国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变法已近将旧制彻底打破,让无数世袭制下的贵族权利受到损害,所以就算是最后变法成功,商鞅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钉。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七
1、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曾经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为国家所有,现在可以地主、农民私有,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自己的土地上,愿意种辣子就辣子,愿意种茄子就茄子,给国家交纳赋税即可。在当时的条件下,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生活水平。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基本确定了中国数千年的男耕女织的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的格局,有利于整个社会稳定发展,有利于增加国家的收入。
3、统一度量衡。这项政策很有必要,如果尺子不一样,怎么去衡量?也是产生不公平的根源。
二、政治
1、建立严密的户籍制度,制定连坐法。户籍制度有一定的好处,便于统一管理,可如今据说办一个某某地的户口多少多少万,其中必有猫腻。连坐法会牵连无辜,最好自己承担责任。
2、推行县治。知道今天,国家政权的基层单位仍然以县为主,可见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县制的推行打破了之前分封制的局面,君主直接任命县级领导,便于中央集中权力。
三、军事
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夏、商、西周的官僚体制的继承制,新陈代谢很难,社会上都是“官二代”、“富二代”,这些人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商鞅规定,()爵位按照军功授予,共分为二十等爵,平民老百姓只要骁勇善战,战场上能够取得对方首级,便可授官。贵族没有立功者,要剥夺其贵族身份。如此一来,秦军战士在战场上各个都如狼似虎,不要命的向前冲。
四、思想
1、燔诗书以明法令。主要焚毁一些不合时宜的书籍,特别是提倡“克己复礼”的儒家书籍,遭到了近乎灭顶之灾。对于当时统一思想,推行新法极为有利,但却造成了中国古籍难以弥补的损失。
2、制定秦律。李悝是法家的始祖,制定了《法经》。商鞅结合秦国国情,根据李悝《法经》制定了一套具有秦国特色的法经,即秦律,用法律的形式固定改革的内容。
五、习俗
1、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户口多了,国家税收也就多了。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好吃懒做的现象。秦律严格,如若不然,加倍征收赋税。
2、推行一夫一妻制。这个制度好,现在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可就比古人高明多了,有了“二奶”、“小三”、“情人”什么的。无论怎么,秦国的法律还是主要针对人民群众的,对于上层精英阶层约束力就少之又少。一夫一妻制能够推动“牛郎织女”式的小农经济进一步发展。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八
1、顺应了历史潮流的发展趋势。商鞅变法,很大程度上是加强中央集权和有利于百姓的政策。
2、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办法。
3、敢于同旧势力斗争。
4、取信于民,得到百姓信任,商鞅徙木立信论:就是扛木头从城这头走到那头得千金的故事。
5、国君的支持。秦朝到秦孝公是已经是君主权力很大的时代了,不像清朝的光绪帝,有名无实。
6、长期遏制秦国的晋国分为韩,赵,魏三国.秦朝有了比较安定的外部环境。
7、中原贤士游说秦国,秦朝包括战国时期那个时代,民风国风都是比较开放的,特别是秦国的崛起离不开很多外国贤士的支持,像郑国他是韩国派去秦国的工程师,他修筑了郑国渠。商鞅是魏国人。以及后来的宰相李斯以及很多秦国名人。
二、商鞅变法的变法内容
(一)经济措施
1、废井田、开阡陌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3、统一度量衡
(二)政治措施
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2、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4、推行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6、迁都咸阳
三、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
商鞅的变法以统一度量衡、废除井田制、推行重农抑商、实行法制、奖励军功、建立郡县制等为主要内容,还制定了许多优惠激励措施,如减轻农业税,增产粟帛的农民可以免除徭役,有余粮上交者可以得到官爵,提高粮食的价格,官不得违法而害农,等等。与此同时,对其他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社会活动则给予抑制,如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买卖,提高酒肉的征税以使其价格上升从而限制经营商牟取厚利,加重商人的赋税负担,商人及其奴隶都要服徭役,至于奢侈品的生产和销售,更是遭到严令封杀。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九
一、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就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
二、奖励耕战,包括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方面的内容.奖励耕织就是奖励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以生产粮食布帛多少为标准,凡是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这就促进了小农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财源和兵源.奖励军功,规定军功以在前线斩得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贵族凡是没有立军功的就没有爵位,不能享受特权.这就严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鼓舞将士勇敢战斗,加强了秦军的战斗力。
三、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今陕西商洛一带)人,原名卫鞅或公孙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家主要代表人物。自幼喜好刑名之学,公元前361年去到秦国,深得秦孝公的信任,历任左庶长、大良造等职,执掌秦国军政大权达一、二十年之久。秦孝公曾以于(今河南内乡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十五邑封他,号为商君,故又称商鞅。
商鞅生活在诸侯分裂割据、兼并战争十分频繁的战国中期。他为了使秦国富国强兵,建立统一的`封建帝国,先后推行了两次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活动。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一场比较深刻的社会变革,有力地打击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和旧的生产关系,使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压倒山东六国的一等强国,并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口思想在商鞅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商君书·弱民》。本辞条以下引文,凡引自本书的,只注篇名)。他认为人口众多是赢 得兼并战争胜利、统一天下的重要前提。人口太少,出兵攻伐敌人,就没有多余的人力耕种土地,取得给养;如果把人力用于耕种,敌人也会得到休息,不能两全其 美。所以,要想富国强兵,彻底制限敌人,首先就应根本改变秦国“人不称土”(《徕民》)的局面,大力增加人口。根据当时秦国的国内外形势,他认为增加人口 最好是用经济办法,采取“徕民”政策。这样既可在短期内大量招徕其他诸侯国的移民,增加本国人口,又可使敌人兵源枯竭,迫使敌人完全臣服。反之,采用人口 自然增殖,不仅费时久,收效慢,也削弱不了敌人。在人少地多、生产工具和军事的装备都很落后的战国时期,商鞅主张用徕民办法增加人口,虽然有益于秦国的社会 生产发展和富国强兵,但是一种损人利己的政策。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十
一是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就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
二是奖励耕战,包括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方面的内容.奖励耕织就是奖励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以生产粮食布帛多少为标准,凡是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这就促进了小农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财源和兵源.奖励军功,规定军功以在前线斩得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贵族凡是没有立军功的就没有爵位,不能享受特权.这就严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鼓舞将士勇敢战斗,加强了秦军的战斗力.
三是普遍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治理,使县成为直属于国君的地方组织,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十一
我读了《商鞅变法》,有了很深的感受。
商鞅原名公孙鞅,卫国贵族,收秦孝公招募,在秦国当左庶长。秦国新法创始人。最后也死在自己的法中。
这件事使他的名声大振,因为说话算数才能使人们相信你,就算你的新法多么公正,人群不相信你,你也没有办法。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十二
一: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就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
二:奖励耕战,包括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方面的内容.奖励耕织就是奖励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以生产粮食布帛多少为标准,凡是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这就促进了小农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财源和兵源.奖励军功,规定军功以在前线斩得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贵族凡是没有立军功的就没有爵位,不能享受特权.这就严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鼓舞将士勇敢战斗,加强了秦军的战斗力。
三: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商鞅人物介绍:
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今陕西商洛一带)人,原名卫鞅或公孙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家主要代表人物。自幼喜好刑名之学,公元前361年去到秦国,深得秦孝公的信任,历任左庶长、大良造等职,执掌秦国军政大权达一、二十年之久。秦孝公曾以于(今河南内乡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十五邑封他,号为商君,故又称商鞅。
商鞅生活在诸侯分裂割据、兼并战争十分频繁的战国中期。他为了使秦国富国强兵,建立统一的封建帝国,先后推行了两次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变法活动。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一场比较深刻的社会变革,有力地打击了旧的世卿世禄制和旧的生产关系,使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压倒山东六国的一等强国,并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口思想在商鞅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商君书·弱民》。本辞条以下引文,凡引自本书的,只注篇名)。他认为人口众多是赢得兼并战争胜利、统一天下的重要前提。人口太少,出兵攻伐敌人,就没有多余的人力耕种土地,取得给养;如果把人力用于耕种,敌人也会得到休息,不能两全其美。所以,要想富国强兵,彻底制限敌人,首先就应根本改变秦国“人不称土”(《徕民》)的局面,大力增加人口。根据当时秦国的国内外形势,他认为增加人口最好是用经济办法,采取“徕民”政策。这样既可在短期内大量招徕其他诸侯国的移民,增加本国人口,又可使敌人兵源枯竭,迫使敌人完全臣服。反之,采用人口自然增殖,不仅费时久,收效慢,也削弱不了敌人。在人少地多、生产工具和军事装备都很落后的战国时期,商鞅主张用徕民办法增加人口,虽然有益于秦国的社会生产发展和富国强兵,但是一种损人利己的政策。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十三
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于是,便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十四
《史记》中有这样一件事,说在商鞅变法之初,曾受到了甘龙、杜挚两人的反对,此时商鞅反驳说:“论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智者作法,愚者制焉,”“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他认为,能干大事的人会高瞻远瞩,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常常遭到世俗的质疑与排挤,而两位大臣却主张法先王,守旧制,不可贸然变法。
这场辩论的最终结局大家自然知道,商鞅以他过人的口才赢下了这场舌战,得到孝公的肯定,他的变法也得以推行,尽管商鞅最后因失去秦孝公的庇护而被处以车裂极刑,但他制定的法却没有因为他本人的死而被废止,而是一直沿用至秦国灭亡的那一天,他的法,可以说对秦国乃至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发展,都非常有着深远的影响,可以算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成功变法了。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成功的法家代表人物,太史公评价说其“天资刻薄人也........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其评价的依据无非是他的生平经历,仔细想想,不难发现,他生平干的最大一件事不就是他的变法吗?换句话说,司马迁认为商鞅刻薄少恩,正是从他那不够人道的变法中得出结论的`,而变法正是商鞅在前述辩论中所坚持的东西。
这样说,并非是毫无根据,因为太史公说过:“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意思是读了商鞅的两篇大作之后,简直与他的为人处事一模一样,终于明白他在秦国人见人恨的原因了!《开塞》与《农战》(即太史公所说的耕战),都是《商君书》的篇目,而《商君书》就是商鞅对其变法中关键内容与核心理念的集中表达,太史公却说读过之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遭人憎恨的原因,自然他对商鞅变法的反对态度也就溢于言表了。
看来商鞅的这些道理本身似乎没有错误,商鞅,似乎也是这样一位智者,勇于创新,却遭到了世俗的质疑,当然应该坚持自我。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商鞅所谓的“勇于创新”,影响的不仅仅是他本人的命运,更是千千万万秦国普通黎民百姓的命运,以创新变法的名义,驱使千千万万人奔向未知的旅途,商鞅是否担得起这份责任?我们之前所讨论的人物,他们在人们的质疑之下,不走寻常路,最终影响的都只是他们自己,不会影响他人,所以也不会为别人所憎恶,换句话说,你乔布斯创新失败,把公司弄垮也不过是自己破产,与我们无关,顶多我们没有智能手机用而已,你伍子胥若是复仇失败,也不关旁人的事,顶多笑掉别人两颗大牙,可是与上面两位为自己命运做选择的人物不同,商鞅站在创新变法的道德制高点上,为别人选择,况且还带着强制力,其性质自然与前文所述人物不同,你不谋于众,不在乎别人的建议,这不是赤裸裸的强迫和阴谋吗?更可悲的是,商鞅的法还真不是什么便民的好法,现在的法治讲究的是捍卫人权,商鞅的法,更擅长的是剥夺人权。换句话说,乔布斯的创新是赌上了自己身家财富,商鞅的变法,是剥夺百姓选择的自由,在命运的天平上,强行赌上千万黎民百姓的头颅!这不能不令人怀疑了。
回到之前的辩论,虽然甘龙与杜挚没有提出有效的措施,显得保守,但是他们的出发点仍是“吏习而民安之”,使百姓安居乐业。可商鞅说的是:“便国不法古”,他出发点是便国,是有利国家,但国家又是谁的?是秦孝公的,而为了达到孝公富国强兵的目标,并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与荣华富贵,你商鞅就可以任意屠杀人们的肉体和灵魂,把千千万万的百姓变成趋利避害,行尸走肉的动物?一个人的选择,居然能自私到这种地步!
动物尚有情感,毕竟虎毒不食子,亲情尚在,而人们活在商鞅的法令里,居然逐渐在功利的侵蚀和酷刑的威胁中,变得六亲不认,被抹掉一切人类的美好情感,我想这才是商鞅创新成功之所在了,只是这种创新,我实在不敢苟同。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十五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改革实践,对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作为一名学生,通过学习商鞅变法的历史和背景,我不仅增长了知识,还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商鞅变法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商鞅变法的实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商鞅变法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状况,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商鞅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如分封制度、财政制度等,试图达到保证人民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这给了我一个深刻的启示:无论是现代社会还是古代社会,改革的出发点都应该是为了人民的福祉,尊重人民的权益,让人民参与其中。
其次,商鞅变法强调改革的适应性和前瞻性。商鞅不仅仅关注当下,更注重对未来的规划和布局。他大胆地推行科技进步,提倡农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这表明了一个道理:改革不能只看眼前,更要有长远的眼光。我们不能固步自封,只满足于现状,应该不断地创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为未来做好准备。
再次,商鞅变法的成功离不开坚决的执行力和公正的法治。商鞅变法虽然遭到了许多封建势力的反对,但商鞅并没有退缩,而是通过严格实施法治和加强行政管理,推动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商鞅的行动告诉我,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改革方案,不能被外部的干扰所左右。同时,必须以公正的法治为准绳,保证改革的公平和公正。
最后,商鞅变法给我敲响了改革的警钟。商鞅变法推动了秦国的崛起,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贫富差距的加剧和社会不稳定。这让我意识到,在推动改革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改革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改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真正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
总之,商鞅变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启示。通过学习商鞅变法的过程,我深刻领会到改革的重要性,也明白了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改革的适应性和前瞻性,注重执行力和法治,同时重视改革所可能带来的问题,我们才能在改革的道路上迈出坚实而稳健的步伐。商鞅变法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将永远指引着我们前行。
商鞅变法的论文篇十六
2、按军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
4、奖励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鼓励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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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之后由于商鞅作法自毙而遭到五马分尸,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其新法,为之后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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