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语文学习的重要环节,通过写作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和表达能力。怎样撰写一份有深度的环保总结?有没有一些方法可以提高总结的可操作性?以下是一些专业人士的观点和建议,值得借鉴。
土地划拨协议篇一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__至x公路西侧x江旁。东至公路,x沟至x华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陆万陆仟元整(66000.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__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__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__村村委会签章:__村民小组签章:
土地划拨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
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________。面积________亩。四址:东西南北共有________块。
租赁用途。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________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家庭成员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公证人签字:________公证时间:________
土地划拨协议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
2、土地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3、该地的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
4、现该地块的用途为 用地。
5、因村委会确权时登记错误,导致原本属于甲方的土地,登记到乙方、丙方名下。
6、错误登记到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7、错误登记到丙方名下的土地界限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 _____平方米。
二、协议内容
1、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土地因村委会确权的时候权属登记错误,导致原本属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到乙方、丙方名下。甲方、乙方、丙方对上述内容均承认并认可。
2、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该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丙方不得以确权登记为由主张对该土地行使任何权益。
3、若日后因该土地征收、征用而产生的征地赔偿等其他补偿,补偿款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丙方对该款项不享有任何权益。
4、如该土地可以进行重新确权,乙方、丙方应当配合甲方将该土地确权到甲方名下。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若乙方、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不,甲方将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丙方的责任。
6、该地由甲方独立运作。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或本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四
乙方:___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十五组___(身体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由丈夫__代理)、___的责任田土地共计5.5亩承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
二、土地的性质及现状
该土地为甲方的个人责任田地,无抵押、无债权债务关系。
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十年,从20__年6月12日起至20__年6月11日止。四至界限:东至十七组土地,西至截岗沟,南至沟,北至___土地。
五、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支付小麦20__斤,大写贰仟斤;玉米500斤,大写伍佰斤。乙方以粮食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给粮时间为协议订立之日,以后每年在协议日到期前十天支付本年度一年粮食。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协议约定收取粮食;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粮食)。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宣传、应用。
5.在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种植和养殖,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协议约定兴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七、违约责任
1.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视为违约。
2.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粮食)。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x村,租用两块土地,一块用于建盖仓库,一块用于建盖农贸市场。
甲乙双方就上述两块土地开发经营一事,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xx村签订上述两块土地租用合同,第一块土地用于建盖仓库,一年租金人民币.约五万元;第二块土地用于建盖农贸市场,一年租金人民币约五万元。两块土地一年租金不能超过十二万元。超过十二万元由甲方支付。
第二条:在上述两块土地上建盖农贸市场和仓库预算投资人民币不能超过六十五元。
第三条:上述两块土地一年租金元加建盖农贸市场和仓库预算投资人民币元。共计总投资人民币元。该款全部由乙方投资。
第四条:财务管理:乙方把投资款打入双方约定的银行帐号,投资款专款专用支出必须有乙方签字。
财务分工:甲方指定一名出纳,乙方指定一名会计,乙方分管财务。
第五条:盈利分配:盈利甲乙双方各得50%,上述两块土地房屋如遇政府,补偿款甲乙双方各得50%。
第六条:甲方乙方的责任:
6.1甲方保证农贸市场及仓库出租前后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如果出现问题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乙方的经济损失。
6.2乙方保证在签定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投资款打入双方指定账户汇入或现金支付人民币五十万元整,如果投资款未能按时汇入或支付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损失。
6.3甲方乙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对外招商进入农贸市场经营、出租仓库,所收租金必须付清乙方投资款后,剩余利润甲乙双方各得50%,在此期间亏损各负责50%。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处理解决,与本投资联营合同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执行不得违约。双方特别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属,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9.3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共3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划拨土地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建设____________项目,划拨国有土地____公顷(____亩)。
二、划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详见附图)。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划拨土地包干费用____元,缴纳征地管理费____元,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缴付上述费用的方式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为。
五、甲方在该宗地经依法审批____天内将前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划拨的土地用途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八、本协议划拨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甲方有权按法律法规规定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察;乙方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九、本协议所列划拨土地费用中已(未)包括应由乙方缴纳的新
菜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开垦费。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税、租、费,其具体标准及缴纳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除以上条款外,双方同意分别承担下列义务,享有下列权利:
十一、本协议按土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建设____________项目,划拨国有土地____公顷(____亩)。
二、划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详见附图)。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划拨土地包干费用____元,缴纳征地管理费____元,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元。
四、甲方在该宗地经依法审批____天内将前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乙方。
五、乙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六、本协议划拨的土地用途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七、本协议划拨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甲方有权按法律法规规定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察;乙方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八、本协议所列划拨土地费用中已(未)包括应由乙方缴纳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开垦费。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税、租、费,其具体标准及缴纳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除以上条款外,双方同意分别承担下列义务,享有下列权利:
十、本协议按土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即生效。
土地划拨协议篇八
(文本格式)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备注
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其他约定:。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____村____组____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止,________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1997]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将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
(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途,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
(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则。
第六条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担规定劳务的;
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行小调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一
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师傅搞网站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亩。每亩___元。共计___元,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___棵,每棵___元,共计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___间,每间多少元共计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 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 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 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 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 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 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 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 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 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 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 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 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 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建设____________项目,划拨国有土地____公顷(____亩)。
二、划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详见附图)。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划拨土地包干费用____元,缴纳征地管理费____元,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缴付上述费用的方式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为。
五、甲方在该宗地经依法审批____天内将前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划拨的土地用途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八、本协议划拨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甲方有权按法律法规规定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察;乙方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九、本协议所列划拨土地费用中已(未)包括应由乙方缴纳的新
菜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开垦费。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税、租、费,其具体标准及缴纳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除以上条款外,双方同意分别承担下列义务,享有下列权利:
十一、本协议按土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三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平方米。
____或:____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平方米,为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年,自____起算。
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____房产后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账户号____。
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请续期,须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发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 )项解决:
(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e#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房产(或__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_____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 ,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__平方米。
或: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房产楼层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______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算。
第五条 _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___%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 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乙方同意从____ 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 _ 月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___ ____银行_____ __分行,账户号_____ __。
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__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自治区、直辖市)_ ___ __市(县)签订。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不以出售、出租、抵押房产而发生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依照规定也须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参照本合同或宗地出让合同格式拟定)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四
定义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法规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994年7月5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主要特征
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
行政行为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无偿性
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产生政府的批准行为,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无期限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申请划拨用地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可依法向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划拨用地申请。申请划拨城镇建设用地10亩以上(含10亩)2000亩以下的,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不足10亩的,向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须说明用地单位和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与联系电话。
二、收件
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申请后,地政处(科)通知用地单位提交有关文件。主要有:
(1)计委立项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
(3)市规划局核发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方案图;
(4)与规划用地红线图相同比例尺的图纸三份;
(5)用地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6)用地单位关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情况和其它情况的说明;
(7)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还须提交危改办的危改立项批复;
(9)其它文件。
三、填写《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
用地单位交齐文件后,填写《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
四、实地勘察
用地单位将《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返回地政处(科)后,地政处(科)与用地单位一起到建设用地现场实地勘察。
五、审核
地政处(科)对用地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对具备用地条件、符合用地手续,报局领导审核。
六、报批
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拟文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七、缴纳有关费用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地政处(科)通知用地单位按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4)第21号的规定缴纳防洪费。
属于危旧房改造和大面积开发的建设项目,还应通知用地单位按京房地字(1993)第524号和京计基字(1994)第0679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预定金。
八、核发《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市、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代市、区县人民政府拟文批复同意用地单位用地,并核发《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拨地红线图。
九、备案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后15日内,应将区、县政府划拨城镇建设用地批复、《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附件》及拨地红线图各一份,报送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
十、归档、统计
整理文件成册并归档。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按季统计并报送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6、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五
_县_镇_____第___组农业社社员 (以下简称甲方)
_县_镇_____第___组农业社社员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相对集中、有利于耕种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互换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县五申镇____第____组农业社的承包地_____块,面积______亩,折合面积____亩。与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县五申镇____第____组农业社的承包地_____块,面积____亩,折合面积______亩,进行互换。
甲方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合计面积___________(亩)
乙方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__合计面积_________(亩)
二、互换起止日期:自______年 月 日起到永远。
三、互换后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时,所得到的补偿,各自享受或承担互换前的土地。
四、粮食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面积不变,与农业社的承包地面积不变,与农业社的承包合同不变。各自享受自己原来该享受的`,各自承担自己原来该承担的。即各自享受或承担互换前的土地。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一份。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双方应尊重对方在使用土地(互换后)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互不干涉对方经营活动;各自利用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新主人。
甲方(户主): 乙方(户主):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间人:
村委会(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六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
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第十一条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过协商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后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材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材料。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出租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土地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土地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责令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第三十八条
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业务活动的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
划拨土地
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含义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能否给予划拨,首先看它是否具有营利性质。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七
_________土地管理局:
依法宣告_________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并指定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和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需要,特申请将该划拨地评估后,以评估值为拍卖起叫价连同房屋一同拍卖。
当否,请指示
(清算组印)
组长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业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向乙方划拨资产,并制订资产划拨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乙方的全资控股公司,同意向乙方划拨资产____万元;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同意接受甲方划拨的该等资产。
二、甲方应就拟划拨的资产向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立项后,由甲方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划拨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应得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
三、划拨资产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使用权及专利权等权利转让时,应由双方另行签署有关协议,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或变更登记手续。
四、乙方接受甲方划拨的资产后,应委托有资格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证明。
五、甲、乙双方在资产划拨完成后,应各自到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分别向原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动登记。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任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相对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
七、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原因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因上述原因不能或不必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但其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八、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履行批准等手续。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划拨协议篇十九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湖南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龚家湾村________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________亩达成如下协议:
共三十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甲方必须在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甲、乙双方及xx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土地划拨协议篇二十
国土资源部制
使用本项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决定书的规定。
本项土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登记后,受法律保护。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年 月 日
摘 要
批准机关____;
批准文号____;
土地使用权人____;
建设项目名称____;
土地位置____;
地块编号____;
宗地号____;
土地四至:东____、南____、西____、北____(详见附图);
批准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____公顷);
其中公共用地____平方米(____公顷)。
一般规定
一、本决定书项下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者只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本项土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三、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原批准划拨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需转让、出租、抵押该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或者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使用者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土地使用者组建或改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企业涉及本项划拨土地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六、土地界址和界桩,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用地范围和宗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坐标,指定专职机构实地勘测划定和埋设。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者支付。
七、土地使用者应妥善保护好该土地的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立即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八、政府根据需要,可要求划拨土地使用者承担部分公共道路或公共设施建设。
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划拨土地内进行检查,以确保土地用途和开发利用不违反本决定书的规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划拨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特别规定
一、本决定书项下的土地只限于作____用途,用于建设______项目(根据工程项目名称填写)。划拨土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性质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平方米;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平方米;
3.建筑容积率____;
4.建筑密度____;
5.建筑限高____;
6.绿化比例____;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或者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二、土地使用者应在划拨土地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共、公益工程,并在建成后交还政府:
1.____;
2.____;
3.____。
三、土地使用者应允许政府规划的下列工程在划拨土地范围内建造或者通过而无需作任何土地补偿:
1.____;
2.____;
3.____。
四、本决定书项下的建设项目应于__年__月之前开工建设,并于__年__月之前竣工;或者自开工之日起__天之内完成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取得费用)的__%,或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设计总面积__%的建筑工程量。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但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五、划拨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和本决定书一般规定第三条和特别规定第一、二、三、四条的规定进行建设。土地使用者应在开工前____天内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一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
六、本项划拨土地使用权存续期内,土地使用者如对地上建(构)筑物进行改建或重建,需要改变本决定书所规定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必须向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调整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七、土地使用者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时,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八、土地使用者应当无条件保证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铺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从本项划拨土地范围内进出、通过。
涉及绿化、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紧急救险以及设计、施工等方面,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九、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好所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者在本项划拨土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者他人遭受损失的,土地使用者应负责赔偿。
注:未尽事宜,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另行规定,作为本决定书的附件。
土地划拨协议篇二十一
l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l 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l 1994年7月5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一、划拨地转让的实质经济法律关系:
1、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市县政府-土地受让人
2、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政府
3、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人
4、政府-土地出让人
二、政策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三、办理原则:
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转让,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受让人办理协议出让,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
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6、公开交易。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四、注意事项
1、划拨地转让,可能存在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两种情况,权限在地方。
2、批准协议出让的,也要拟订出让方案并报政府审批。
3、划拨地转让,要在成交前核定政府应收取的出让金而有是成交后核定。
4、划拨地转让,要在土地市场公开交易,意向用地者未必是最终的竞得人。
5、划拨地转让中,受让方要签订两个合同--与政府签订出让合同,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转让合同。要缴两笔钱--向政府缴纳出让金,向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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