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法律谈判心得体会(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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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法律谈判心得体会(案例17篇)
时间:2023-10-29 07:44:14     小编:QJ墨客

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有着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在写心得体会时,要善于发现细节和关键点,凸显自己对问题的独特理解。错误和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够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心得体会。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一

法律谈判是一项重要的技能,它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在商业、政治还是个人领域,法律谈判都是处理纠纷和达成协议的必要工具。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一直在不断学习和实践谈判技能,通过不懈的努力和经验积累,我已经积累了不少心得体会,在此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准备工作

良好的准备工作是谈判成功的关键。在谈判开始之前,我们应该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案例,了解谈判双方的需求和底线,并提前制定出谈判策略和计划。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协调好自己的团队,了解对方代表的背景和地位,并预估谈判时间和场景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

第三段:技巧与策略

在实际的谈判中,我们需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策略,以达成更好的谈判结果。例如,我们可以采取“以柔克刚”的策略,以缓和对方的敌意和压力;我们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交换来推进谈判进程;我们也可以采取“放弃小利以争大利”的策略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语言表达方式和身体语言,不仅要言简意赅,还要表现出自身的自信和专业素养,以增加信任和亲和力。

第四段:沟通与协商

谈判的过程中,沟通和协商是关键。首先,我们必须保持冷静,以避免情绪化的谈判破裂。其次,我们需要与对方代表建立起双向信任和尊重,以增加谈判的互动和合作性。此外,我们还应该尊重对方的观点和立场,理解对方的利益和压力,并寻找共同点和解决方案,以最大化谈判的价值和成果。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在我多年的法律职业生涯中,我参与了众多谈判案例,并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反思,总结出了一系列谈判心得和技能。这些经验和技能涵盖了谈判前的准备、谈判策略和技巧、沟通和协商等重要方面。但与此同时,我也意识到,法律谈判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学习和提高。我们应该持续关注谈判的新趋势和技术,不断完善自己的谈判技能,以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客户和社会。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二

法律谈判是解决法律纠纷的一种常见方式,也是法律从业人员必备的一项基本技能。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我在法律实习中有幸参与了多起谈判案件,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心得。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践,谈谈我对法律谈判学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合作的重要性

在法律谈判实践中,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会把谈判看作一场零和博弈,认为自己必须争取到尽可能多的利益。然而,在实际谈判过程中,对话双方并不一定会拥有相同的利益和权力,而且对话双方也不可能双方都牟取最大利益。因此,双方最终所达成的协议,常常是相互让步的结果。为了达成协议,对话双方必须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并积极合作,通过彼此之间的合作谈判,才能最终取得成功。

第三段,沟通的技巧

在法律谈判过程中,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很多时候,双方在谈判中会产生分歧,难以达成一致。这时,需要采取合适的沟通技巧,才能疏通双方的思路,促使谈判顺利进行。例如,正式谈判前,需要收集对方的信息;在谈判中,需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诉求;在沟通过程中,需要保持耐心和冷静,尽可能避免情绪化。

第四段,适当让步的策略

在法律谈判中,适当让步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策略。如果只考虑自身利益而不顾及对方的利益,通常会导致谈判失败。而适当让步,则可以打破僵局,缩小分歧。当然,适当让步并不代表全盘妥协。在让步时,需要注意把握度,不能放任对方过分索取自己的诉求,同时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底线。适当让步要建立在谈判双方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之上。

第五段,总结

法律谈判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谈判双方共同努力,通过相互合作、沟通和适当让步等策略,处理好双方的利益关系和合作关系,实现最终的谈判目标。在我的实践中,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谈判技巧和策略,这对我的法律专业学习以及今后的法律实践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这篇文章,希望能够与更多的人分享我的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谈判学。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三

法律谈判是指在法律案件中,双方律师通过交流、讨论和辩论等方式,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与对方进行对话的一种方式。在法律谈判中,合理的谈判技巧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对方的观点和需求,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积累了一些关于法律谈判与技巧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谈判中,理性和客观是最基本的原则。作为一名律师,我们应该尽可能客观地分析案件,摒弃主观情感对谈判的干扰。我们应该站在客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全面了解对方的立场和利益,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被对方的言语和态度所左右,保持灵活和敏捷的思维,以应对各种变化。只有真正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才能找到双方的共同利益点,达成更好的解决方案。

其次,在法律谈判中,善于沟通是非常关键的。律师作为代理人,必须能够清晰明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并且能够理解对方的观点和诉求。要注意使用准确的词汇和术语,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在谈判中,充分倾听对方的讲话,不能中断或干扰对方的陈述,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意愿。通过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利益,为达成协议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三,灵活性和创造力在法律谈判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每个案件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固定的解决方案。律师在谈判中要灵活应对各种情况和问题,时刻保持警觉和敏感。我们应该学会主动思考、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寻找新的观点和解决办法。只有不拘一格、富有创造力,才能在谈判中找到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第四,在法律谈判中,谈判技巧的灵活运用可以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比如,善于提问和借问对方的观点和意见,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还可以利用夸张法、反复强调法和模糊等技巧,来突出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影响对方的决策。当然,在使用这些技巧时,也要保持合理和道德,不得利用虚假的信息或伪造的证据欺骗对方。

最后,在法律谈判中,要保持耐心和恒心。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会经历一些挫折和困难。作为律师,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失败或困难而放弃努力,要保持信心和坚持。我们应该用耐心和恒心去分析问题、寻找解决办法,并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思考,不断尝试和调整,最终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总之,法律谈判与技巧的心得体会不仅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对方的观点和需求,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合理的谈判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双方的共同利益点,达成更好的解决方案。在谈判中,我们要坚持理性和客观、善于沟通、保持灵活性和创造力、灵活运用谈判技巧,同时保持耐心和恒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法律谈判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介绍法律谈判的重要性和主要目的(约120字)

在当今社会,法律谈判作为一种解决争议和达成共识的方式,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法律谈判的目的是通过各方的协商和妥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最佳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权益。

第二段:描述个人参与法律谈判的经历与心得(约320字)

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曾经参与一次关于商业合同纠纷的法律谈判。谈判的初期,我努力了解了双方的利益诉求和立场,并利用这些信息作为筹码来促使对方做出妥协。同时,我积极倾听对方的意见和建议,保持主动沟通的态度。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共享是谈判成功的关键。此外,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被情绪所左右,以达到谈判的真正目的。

第三段:探讨法律谈判中应考虑的因素(约320字)

在法律谈判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首先,了解双方的利益诉求和立场是很重要的。只有明确了对方的需求和底线,我们才能根据双方的共同利益来寻求解决方案。其次,情绪的控制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我们被情绪所左右,很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决策或做出过于僵硬的表态,这将会影响谈判的进程和结果。此外,要善于利用有效的沟通技巧,包括倾听、提问和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要具备耐心与恒心,因为法律谈判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达成最终的协议。

第四段:谈论法律谈判中的挑战与解决方法(约320字)

在法律谈判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挑战。比如,双方的意见可能存在分歧、谈判的目标可能不一致,或是遇到执拗的对手。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解决方法。首先,要善于寻找双赢的解决方案,尽可能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其次,要善于察言观色,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和表达方式,以取得更好的谈判结果。最后,要求助于专业的法律顾问或中立的调解人,他们有助于提供客观中肯的建议和指导。

第五段:总结法律谈判的重要性和个人的收获(约120字)

总的来说,法律谈判在解决争议和达成共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充分了解双方的立场和利益诉求,以及保持冷静和灵活的态度,我们能够取得更好的谈判结果。参与法律谈判的过程也让我获益良多,学会了更好地处理冲突、合作共赢,并提高了我的思考和谈判能力。因此,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实践,进一步提升自己在法律谈判中的能力。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段:

作为一名法律学生,我有幸参与了学校举办的法律诊所项目,这个项目旨在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让他们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真实的法律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参与诊所项目的过程中,我最深刻的体会是谈判的重要性。谈判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篇文章将分享我在法律诊所项目中的谈判体会。

第二段:

在诊所项目中,我有机会与当事人进行谈判。有一次,我代表一位租房者与房东进行谈判,租房者要求房东解决房屋问题,而房东则拒绝承担责任。在双方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后,我意识到要成功地进行谈判,双方都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于是,我采用了一些谈判技巧,如平等对待各方、善意沟通和明确目标。通过与房东的深入交流,最终我们达成了一份可以让双方满意的协议。

第三段:

在诊所项目中实践谈判的过程中,我发现了谈判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一方面,谈判是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可以避免诉讼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另一方面,谈判需要双方在理性和理智的基础上进行,这对于当事人和谈判代表都是一种挑战。在与当事人进行谈判时,作为代表,我需要兼顾当事人的利益,同时找到一种解决方案,以确保公正和公平。

第四段:

谈判中,双方的沟通与协商是至关重要的。作为谈判代表,我发现倾听和理解当事人的需求是成功谈判的关键。我会仔细倾听当事人的观点,积极提问,并寻找双方可以接受的共同点。由于每个案件的特点不同,我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技巧和策略,以帮助当事人达成最佳解决方案。在与房东进行谈判时,我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通过在双方之间进行妥协,最终使得双方达成了一致。

第五段:

总结起来,通过参与法律诊所项目,我对谈判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谈判是一种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它需要双方的理性和理智,并通过沟通和协商找到共同点。作为谈判代表,我需要兼顾当事人的利益,找到一个公正和公平的解决方案。通过实践谈判,我不仅增加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也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谈判技巧,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六

法律谈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需要专业的技能、谨慎的态度和深刻的洞察力。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能够在谈判中获得成功并达成良好的协议是至关重要的。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累积了丰富的谈判经验,接下来我将分享我在法律谈判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在开始任何一次谈判之前,准备工作非常重要。律师应该仔细研究案件和双方之间的立场,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规,评估案件的弱点和优势,准备一个良好的谈判策略,并与客户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只有经过充分准备,律师才能够与对方交锋并做出最佳的决策。

第三段:沟通和倾听的重要性

在谈判中,沟通和倾听是至关重要的。律师必须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评估对方的立场和需求。同时,律师也应该注意听取对方的建议和意见,推动双方达成共同的目标。只有通过开放的沟通和有效的倾听,律师才能够在谈判中获取更好的结果。

第四段:灵活应变的能力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需要具备灵活应变的能力。当遇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律师必须保持冷静,并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这需要律师有足够的经验和深入的思考,能够快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第五段:结论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积累了丰富的谈判经验。通过充分的准备工作、有效的沟通和倾听、以及灵活应变的能力,我能够与对方进行有效的谈判,并在达成协议时取得成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实力,为客户争取最佳的权益。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七

法律谈判技巧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法律从业者,我深知在法律谈判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经验积累,我得出了一些关于法律谈判技巧的体会和心得,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理解对手

在法律谈判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理解对手。只有了解对手的立场、利益和心理,才能更好地应对对方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让步和妥协来寻求最终的解决方案。另外,了解对手也能为我们赢得尊重和合作的机会,从而达到更好的谈判结果。

第三段:保持冷静

在复杂的法律谈判中,保持冷静是十分重要的。冷静的心态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压力,防止被情绪左右从而做出不理智的决策。冷静的思考和行动可以使我们在紧张的谈判中保持清晰的思路,不被对手牵制。此外,善于控制情绪还能向对手传递出我们的专业素养和决心。

第四段:善于倾听与沟通

谈判中,倾听对方的意见和诉求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倾听,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从而寻找到双赢的解决方案。在沟通过程中,我们要保持耐心,尊重对方的意见,用合适的语言和方式与对方进行交流。善于沟通能够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也为后续的谈判奠定了基础。

第五段:持久坚持与灵活变通

在法律谈判中,坚持自己的原则十分重要,但也要具备灵活变通的能力。通过持久的谈判坚持,我们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与利益。但有时,面对突发新情况,我们需要适时调整策略,做出灵活应对。持久坚持和灵活变通的结合,将使我们在复杂的法律谈判中更具优势。

总结:

通过对法律谈判技巧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理解对手、保持冷静、善于倾听与沟通以及持久坚持与灵活变通的重要性。这些心得体会已经在我的工作实践中得到了印证,并对我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谈判结果。当然,这些心得只是我的一些个人体会,法律谈判技巧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完善。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在法律谈判中取得的成果将更加卓越。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八

法律谈判是为了解决各种争议和纠纷而进行的一种非正式的协商活动。在承租人角色中参与法律谈判过程中,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体会。通过与房东的多次谈判,我意识到自身在法律谈判中的重要性和应该具备的技巧。以下将详细介绍我在法律谈判中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作为承租人,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租房合同的条款。在商议租房问题之前,我会先调查租房市场的行情,了解相似房屋的租金水平和合理价位。这样,我就能够有据可依地与房东进行谈判,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租房价格。同时,我还会仔细研读租房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涉及到租金、押金、使用权和损坏赔偿等方面的条款。只有全面了解合同内容,才能在谈判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作为承租人在法律谈判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谈判时,双方往往会出现立场不一致的情况,很容易引发情绪化的争执。但是,冲突只会加剧矛盾的升级,并进一步加剧对方的抵触心理。因此,我会始终保持冷静的心态,不被对方的情绪所左右,理性地分析问题和提出自己的观点。只有通过合理的论证和解释,才能推动谈判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此外,在法律谈判中,承租人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谈判的过程中,双方需要互相交流观点、表达需求,并逐步接受对方的观点和需求。作为承租人,我会充分利用语言表达的能力,清晰明确地向房东陈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以期房东能够更好地理解我的立场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我也会积极倾听房东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寻找双方的共同点,以达成一个互利共赢的谈判结果。

另外,在法律谈判中,承租人要善于寻找权力和资源的平衡。在与房东进行谈判时,双方处于不对等的地位。作为承租人,我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和立场,在谈判过程中不断寻找机会和方式来平衡实力悬殊的局面。在与房东谈判租金时,我会找到一些有力的支持材料,如市场租金调查报告、类似房屋的出租信息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还会寻找与房东合作的机会,通过合作达成一些对双方都有利的协议,以增加自己的议价能力。

最后,在法律谈判中,承租人要懂得灵活变通,处理争议和纠纷。谈判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和不可预测的纠纷。作为承租人,我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会善于变通,灵活应对。在解决争议时,我会尽量让步、妥协,以化解纠纷、维护良好的谈判氛围。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还会懂得寻求法律或相关机构的帮助,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解决纠纷。

总之,作为承租人在法律谈判中,需要具备充分的准备、冷静的心态、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平衡权力和资源以及灵活变通处理纠纷的能力。通过多次谈判的经历,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必将在以后的谈判中帮助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达成合理的协议。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九

谈判一般分为准备阶段、实质性谈判阶段和签约阶段。每一阶段,律师工作方法各有其侧重和不同。为以能够掌握谈判的技巧,我们将谈判的阶段进一步划细,分为六个步骤,并阐述每一个步骤的内容以及工作方法。

准备阶段

每一种谈判,都有一个准备阶段。准备越充分,越能为谈判成功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基础。准备工作一般有:

1、分析自己

首先,应明确自己谈判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才能根据目标列出一系列原则。其次,应理清自己的谈判思路,争取在谈判中条理清楚,逻辑严密。第三,正确估计自己各方面的条件和能力,高估自己或低估自己都不利于谈判的开展。

2、分析对手

分析对手,首先,应了解对方的实力,如了解对方的经济力量、经济效果、经济信誉、产品质量、社会影响、权力后台等,还要了解对方有些什么人才。其次,应了解对方的薄弱环节。第三,了解对方派来的谈判人员的能力,了解他是否富有经验,以及年龄、性别、性格、爱好等各个方面。

3、分析可行性

所谓可行性,即达成的协议是否可以施行、实现。它不同于可能性。如果不可行,则完全没有必要谈判。考虑可行性,一般要考虑实施的时间、地点、经济条件以及政治、法律、政策等各种因素。

4、列了原则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列出谈判原则。主要应掌握好以下几个原则:预先安排好谈判的顺序;选定所要咨询的专家;规定所使用的证据和文件;确定应向何人、在何时提出何问题,由谁提出合适;事先安排好打岔的机会;选定谈判的地点和时间,确定谈判的语言;对引起冲突的原因进行预测;预期目标的确定;策略的运用。

5、组织谈判队伍

首先要考虑人数问题,确定谁是首席代表或主谈人,其次要考虑人员的选择搭配。在组织谈判队伍时,注意双方出席的人员在层次上人数上要基本一致。

6、演习示范

在必要的话,还可以进行一次假设的谈判演习,从中获得更多的反馈信息,锻炼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完善组织,完善方案。

如果谈判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那么就可以确定谈判方案,并可以主动地向对方提出

(8) 随时注意纠正对谈判方案。向对方提出方案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书面提出,必要时可作口头补充;二是口头提出。

在谈判开始阶段,谈判各方的目的是试探对方,而不是承担义务,双方一般都希望在谈判开始时,能把本次谈判所要谈的内容都全部提示出来,同时使双方对所谈内容各自所持的意见也能彼此了解。但是,在这个阶段双方都不愿意一下子把话说死。特别是谈判者在这个阶段,一般是不愿意也有会作出任何单方面让步工妥协的。在谈判开始阶段究竟该怎样何做,情况不同,方法也不一样。下面就谈判开始阶段常见的三种不同谈判条件下,谈判者通常采取的艺术技巧阐述如下:

1、如果一开始是由对方提出一份书面的交易谈判条件,则应该:

(1)对每一个条件都认真询问,并请对方说明为什么要这样。

(2)表现出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让对方自己证明其意见的正确性。

(3)记下对方的回答,并保留自己的意见。

(4)务必要把每一条要点弄清楚,即使需要再三询问也不要紧。

(5)极力探出对方对每一条交易谈判条件所持的坚定性程度究竟如何,以便在以后的磋商中,有的放矢地进行讨价还价。

(6)注意这次谈判与以前几次谈判的内在联系,如果在这次谈判中能取得一定的胜利,那么要判断是否会对将来的谈判有所影响。

(7)表现出极为冷静与泰然自若的神态。方某些概念性错误,以求一致的理解;同时注意自己不要犯某些概念性错误或技术性错误。

2、如果一开始是由已方提出的一份书面交易谈判条件的,则应该:

(1)尽量不要多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让对方多发言。

(2)试探对方反对意见的坚定性程度如何,如果已方有作任何相应的让步,对方是否同意撤回其反对意见。此外,前述中6、7、8三点也适用本部分。

3、如果谈判开始前,双方都没有提交过书面形式的文件,则应该:

(1)在谈判时,明确所要谈的内容。

(2)把每一个问题都尽可能谈全面,以便彼此明确各自的立场。

(3)尽理使谈判留有余地,不要把条件说死。此外,前述中的6、7、8也适用于本部分。

回顾阶段

如果谈判双方都同意开始阶段提出的条件,当然就可以结束谈判了,但实际情况一般并非这样,往往需要多轮的会谈。回顾阶段应做的事情有:

1、抓住时机进行休息,或主动提出暂时体会,回顾总结一下。

2、假如在谈判开始阶段,已经把本次谈判所涉及的内容都摆了出来,也就是说,谈判开始阶段应做的事情都已完成,那么就可以回顾一下整个谈判的范围。

3、有回顾中要注意如何坚持自己的立场。从开始到达成协议的整个谈判过程中,双方在实质问题上的对立,其强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在谈判回顾总结阶段,谈判者有必要在原先谈判条件基础上,根据开始谈判时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重新考虑修正自己的各项条件,应该应该坚持的就必须坚持,有些条件中万不得已时,也可以变通或放弃。

4、如果在目前谈判者双方磋商现有的交易条件下,似乎无法达成交易,这时,可以采取以下三条措施:

(1)中止谈判,撤回自己的交易条件。

(2)继续谈判,但要设法修改原定的交易条件。

(3)继续谈判,但要设法使对方修改其交易条件。

实质阶段

在谈判的实质阶段,应考虑对方让步的形式及可能取得的成果;要取得这一成果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和代价,以及已方将采取怎样的战术方法等。在实质性的谈判阶段,其工作方法有:

1、善于持怀疑态度。

2、选择适当的策略。

3、必要的质询。采取多种委婉的策略,对有关谈判内容和谈判事项进行有效的咨询,会使问题更加明朗化。

4、实施有效的战术。

明确阶段

在谈判的明确阶段,要注意:

1、控制谈判局势

谈判到了这个阶段,或多或少的付出了代价。为了使谈判能取得圆满成功,要想方设法控制住谈判的局势。

2、审视对方的“最后代价”

在这个阶段如果对方表示“最后的代价”,你不要轻易地相信。必先试试对方的决心,从对方的话语中辨出这“最后的代价”是否真正到了最后的地步。

3、必要的说服

谈判虽然到了明确阶段,但在达成协议之前,在有些枝节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这点,必须施展说服艺术。例如,直接说明理由加以说服等。

协议阶段

1、最后的回顾

在谈判者认为即将达成交易的会谈之时,有必要进行最后一次回顾,明确哪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对自己所期望的交易结果的每一项条件进行最后的审定。

2、让步与要求并提

谈判者要作出一个让步的困难是“既要保持自己坚定的信誉,又要表示出愿意“迎合”对方,以取得对方的回报。而作出让步的顾虑之一就是怕这项让步的作出并不会导致对方也相应作出一个让步加以回报。这时,你必须让对方知道你让步的目的是要对方也作出相应的让步,或者在你让步的同时,就提出要求让对方相应让步,或者在一个问题上让步必须以换取对方另一个问题的让步为条件。

3、暗示对方作最后决定

如果彼此都认为对方的让步都已经到了极限,无法再有新的进展时,那就该做最后的决定,结束谈判了。

4、采取必要的最后通牒

在这个阶段,你可以推出“要么就接受这个条件,要么就算了”的策略。应用时应注意时机和对方的心理。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和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各类法律纠纷总量很大并呈上升态势,仅通过法院、仲裁等力量根本不能很好的解决纠纷。近年来,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律谈判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其独特性表现在:

第一、法律谈判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模式[2]。法律谈判不像诉讼,包括起诉、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模式,它是双方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它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把握节奏,不用拘泥于特定的程序和模式。所以,法律谈判的程序简洁,既节省双方解决争议的时间,又降低了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成本。

第二、只有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是法律谈判的参与人。与诉讼、仲裁和调节等纠纷解决方式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法律谈判没有法官、仲裁员和调解员等第三方。而且,律师所履行的也只是告知和谈判的义务。谈判双方能够高效的处理谈判中遇到的突发状况,避开诉讼中出现的互相推诿现象。

第三、与其他冲突化解方式比较,法律谈判是最有可能出现双赢局面的方式。相互信赖的双方,在法律框架内,以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方式化解冲突。通过谈判,双方当事人能够最大程度的在竞争与合作之间,找寻最符合双方利益和价值的共通点。

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少数冲突通过诉讼解决的。并且,在诉讼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争议是通过谈判磋商化解的。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地冲突化解方式,必定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理论基础。关于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本文从以下方面简要分析:

第一、法律谈判能够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观念

谈判律师利用了他的法律技能和技巧,并且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与对方谈判。所以,谈判律师在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同时,能够有效地灌输、强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一些纠纷中,还能使当事人了解并注意善良风俗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3]。

第二、法律谈判可以充分反映当事人意志

法律谈判以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它无疑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优选择。对于很多缺乏法律知识和谈判经验的当事人来说,谈判律师也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只要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真实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委托谈判律师为其争取利益。一名优秀的谈判律师,应当最大程度地做到让当事人的自由决策体现在谈判的每个环节和过程。所以,法律谈判的每个阶段,其实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反馈。

第三、法律谈判既能减轻当事人压力,又能有效地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法律谈判是在求同存异、实现双赢的最终目的下,考虑如何将时间、精力、费用等成本降至最低的同时,探索化解冲突的最适宜方式。正是因为法律谈判的这种优势所在,使得许多民事纠纷不经诉讼程序便得到妥善的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谈判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司法机关日益严重的案件负担。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十一

谈判这门课程不像民法、国际商法、公司法或者仲裁等课程那样,具有一套较为周密的理论体系,谈判是一门综合性课程,旨在培养大家综合性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培养大家充分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已有的生活经验来从事法律工作的能力。它不解释公司、公司章程的概念,也不解决bond/debenture/equity的异同,像公司法课程那样,它需要综合利用自己的各种智慧、才能、经验、知识具体解决某一个实际问题,是我们在学校学到的众多知识和能力的综合利用。

谈判往往不独立存在,而是其他法律方式的一部分,如可能存在于诉讼或仲裁工作中。通过谈判课程的学习,希望大家一方面能了解和掌握与谈判相关的基础知识,另一方面也要学会谈判的基本技能和技巧。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关于谈判的教材,其讲授者也很多,大多数人往往把谈判当做一门艺术、一种技巧性的东西来研究。我今天将给大家讲述一些我自己亲身经历的案例,我所举的事例都是根据我获得的直接经验总结而来的,其中可能会有少许片面性——研究生一定要学会辨别片面性,但我会尽量避免。通过我的这些亲身经历,希望大家都能得到相对真实、完整、原汁原味的知识,大家若是能把从这些真实的案例中体会和领悟到的东西运用到学业和今后的工作中,或者能在未来的实践中联想起些许我今天讲过的内容,这便是我的成功与安慰。

对一项谈判而言,技巧并非是最主要的。实际上,一个项目能否谈判成功、一个法律争端能否通过谈判加以解决,是由各种因素综合决定的。谈判课上最重要的是培养同学们一种影响别人的能力。我三十年前在北大上课时,曾拿出一张一美分的股票给学生们翻译,one cent share,并让他们从股票中得出自己的想法和结论,很多人在许多年后的今天还记得这张股票,我认为,谈判者就如同演员、教师,演员通过自己的演技去影响观众,老师通过自己的演讲、授课去影响学生。谈判是面对面的,大家在公平的条件下讨论一些问题,通过双方的影响力最终达成共识。根据我的实践经验,谈判实际上就是一种影响力作用下的活动,这种影响力到底从何而来呢?我认为,事实上所谓的影响力,就是说服别人和影响别人的力量。谈判的目的在于要最后达成协议,使原本有分歧或者有不同意见的地方能够达成一致。

谈判中起关键作用的有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实力,英文叫bargaining power。实力在谈判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任何谈判和对话都是以实力为后盾的。大到政府谈判,小到一个合同是否能谈成,或者仲裁程序中我们能否在仲裁庭的主持下通过谈判达成和解协议,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实力。在某种程度上,谁有实力,谁就有话语权,其他任何方面的谈判能力和技巧在实力面前往往要退居二线。如果一项谈判谈崩了,首先需要考察的就是实力是否足够。

但对谈判者而言,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具有能够调动各种因素的能力,而在这些诸多因素中,表达能力则必须十分重视。在谈判中,双方的接触、沟通与合作都是通过语言表达实现的,说话的方式不同,对方接受的信息、做出的反应也就不同。这就是说,虽然人人都会说话,但说话的效果却取决于表达的方式,如果一方实力很强,一上场便以势压人、恃强凌弱、以大压小,自身态度过于狂妄,就可能会激发对方的反抗心理,导致其得不到本来凭借其强大的实力后盾完全能够得到的利益。而对方尽管弱小或者实力不足,但他敢于对抗,不接受和平方法,坚持一定要将诉讼进行下去,一定要把仲裁继续下去,并且即使当事方赢了还有执行的问题,弱势方可能设置障碍让其无法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实现,让其每一步都重重受阻,每前进一步都付出沉重的代价。可见表达能力有多么重要。

表达能力又取决于人,取决于谈判人员各方面的素质,所以一定要重视谈判人员的选择。谈判一方的物质基础就是他的实力,谈判也就是实力在谈判桌桌面上的较量。在有一定实力的基础上,加上谈判人员调动各种因素的驾驭能力,就可以顺利地完成谈判工作。其中实力是最为重要的,谈判只起到一种辅助作用,但绝不能忽略谈判的这种辅助作用。

第三个因素是,谈判策略一定要正确。谈判策略是要办成一件事、解决一个问题的规划、设计和方法。大家的目的很明确,不是我战胜你或是你战胜我,而是怎样使大家都能成为胜利者,使大家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解决争议,从而达成协议。虽然实力大小对谈判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如果在谈判中以实力压人、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就会大大增加谈判的难度和成本。在谈判中,我们能共同解决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矛盾,解决一个争议,这就是我们谈判最终要达到的目的,这个目的一定要明确,一定要想办法让大家都成为赢家。

为了能实现这个目标,制定正确、有效的策略非常重要。我举个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案例。当时美国一家著名的加油机生产商吉尔巴克公司(gilbarco)与我国某公司共同出资一亿七千万元人民币,组建合资企业生产非常先进的加油机。在设立过程中,由于主要的技术都由外方提供,外方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比例,中方占百分之四十九;董事会成员中外方占四人,中方为三人。双方在选任总经理时产生了分歧,外方坚持说总经理的决定权应当由简单多数投票决定,中方认为应当由三分之二投票通过决定,双方谁也不肯让步,也说服不了对方,最后就僵持在这个问题上。后来美方的一个律师出了一个很巧妙的主意,顺利打破了这个僵局。他建议把该合资企业总经理人选决定权分成五个基本的权利——推荐权、聘任权、续聘权、解聘权和报酬决定权,这样一来,占股权比例百分之五十一的外方享有三个权利——推荐权、聘任权和续聘权,占百分之四十九股权比例的中方享有两个权利——解聘权和报酬决定权。这个办法也是好的。遇到难题的时候不要随便退让,谈判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第四个因素是,要有正确判断局势的能力,要在谈判过程中学会审时度势,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调整自己的战略。战略调整的核心就是要不断地、及时地分析当前的形势——要学习分析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究竟是怎样的,谈判需要多少时间,我们同对方相比较的优点和缺点各是什么,哪方面应当坚持,哪方面可以放弃——一切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学会随机应变,不可墨守成规。由此可见,谈判这门课是各种知识和各种能力的综合,它不是一门单纯的专业课,而是几门专业课和社会经验的综合。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150字)

法律谈判是解决纠纷和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涉及多方利益,需要权衡各方利益,并通过谈判达成共识。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参与了多起法律谈判案件,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在本文中,我将分享并总结我在法律谈判中所学到的关键要素和策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二段:目标明确(250字)

在进行法律谈判时,首先要确立明确的目标。明确的目标既可以是具体的要求,也可以是某个共同的利益。目标的设定不仅对于自身有指导意义,也对于与对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起到了推动作用。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用SMART(具体、可衡量、可实现、与现实相符、有时限)原则来设定目标十分有效。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双方能更投入谈判并以更积极的态度追求解决方案。

第三段:分析对手(300字)

在法律谈判中,了解和分析对手至关重要。对对方的背景、利益和需求进行调查和分析,能够更好地预测对方的行为和反应,并根据其思维方式和利益制定相应策略。在与不同类型的对手进行谈判时,例如个人或公司,了解其目标、动机和预期结果,有助于我们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谈判方案。此外,在分析对手的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和冷静的态度,不要被情绪和偏见所左右。

第四段:沟通与合作(300字)

法律谈判是一项复杂的合作过程,有效的沟通是其核心要素。在谈判中,要善于倾听,理解和尊重对方的观点和立场,以增加相互理解和信任。同时,也要能够清晰明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使对方明白你的利益和诉求。在进行沟通时,要注意非语言沟通的重要性,例如肢体语言、面部表情和声音的变化等。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合作,可以促进对话、减少误解,最终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五段:灵活应对(200字)

法律谈判往往是一个动态和复杂的过程,谈判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和变化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在特定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调整原定的目标和策略,采取一些妥协或灵活的举措。谈判中需要善于分析和评估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在面对困难时,保持冷静和灵活思维,寻找创新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处理矛盾和问题,并取得谈判的成功。

结尾(150字)

通过参与多个法律谈判案件,我意识到法律谈判既是技术活,也是一门艺术。在实践中,掌握目标明确、分析对手、沟通与合作以及灵活应对等关键要素,能够提升我们的谈判技巧和效果。然而,法律谈判并非一劳永逸的技能,它需要不断练习和实践以不断提高。我会继续深入研究和学习法律谈判,以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并将所学所得与更多人分享。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十三

1.聆听的技巧

谈判是双方为特定事宜达成最终一致而交换信息的一个交流的过程。有效交流,至关重要的就是要训练自己绝对认真地聆听对方的谈话。你所希望的,或你愿意对手所说的与他实际所说的经常是不一致的:仔细聆听对方所使用的词汇的实际用意。因此,“我有权提供的内容就是这些”这样的说法与“我想我此时最多只能提供这些”有着实质上的差别;同样,“我同意你的建议”与“这真是一个有趣的建议”有着天壤之别。

要时刻谨记在心,谈判中习惯使用的有些词汇有着特定的含义,需要非常认真的听取,因为它们的实际用意并不总是那么清楚。比如,对手说“我没被授权同意这个价格”,如果你认真听取这一句话,你就会发现它的意思是你所提出的价格没有问题;另外一种解释则是,尽管说话人没被授权谈判价格,但是其他人被授权了。

“我们不打算在这个阶段讨论”意味着谈判者可能打算在以后讨论;“这是我们的格式合同条款”则意味着,不管怎样,它们还是可以再商量的。同样,如果对手说他的委托人恐怕很难满足最后期限,则仅仅意味着尽管很难,但不管怎样,这不是不可能的。

很多律师都是极端糟糕的聆听者。研究显示,在谈判中当对手在谈话时,很多律师都没能积极地参与到谈话中来,因此丧失了收集有关对方所代理的案件的重要信息的机会。很多情况下,这是因为他们正在思考当下次该他们发言时自己该如何回答,或者因为他们认为对方说的是重复的,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或者因为他们很疲倦,或者不想再去听有关自己委托人缺点的信息。如果律师不认真聆听,可能就会误解对方的谈话从而失去达成妥协或者和解的机会。

此外,对方的谈判者表达的总是不够清楚也是事实。有时,他们的口头语言与肢体语言互相矛盾从而使聆听者不知所云。不管造成错误理解的原因是什么,确认所收到的信息就是其发出的信息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在谈判的每个阶段结束之时,重申或解释你认为对方所说的内容。你可以说:“好,请让我确认一下我是否理解了你方的观点。你说有证据表明我的委托人因为慌张没有履行职责,如果诉诸法庭因为他的混合过错,赔偿将会减少。因此你建议和解金额应比同类案件中一般的金额要低。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此处的要点是,如果你认为对方是在推卸责任,实际上他是在谈论你的委托人的混合过错时,你将不会处于反驳其主张的有力地位。只有获取对方谈话的内容,你才能用支持己方委托人的证据继续对此观点的反驳。

当听取对方谈话时,记录下来谈判的内容会非常有用。当决定记录时,切记不要沉浸于记录之中而不能成功地参与对方的讨论。有时,有一位助理专门记录将有所帮助,但是事后要及时确认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你对实际达成的内容以及仍需谈判的内容的理解。不同的人对于谈话的内容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取决于他们对事实的认识;如果你的助理对案件事实不熟悉,或者对相关法律不熟悉,那么他的记录将不会太有用。

2.发出和接收非言辞信息

非言辞的行为很明显会影响发出和接收到的信息。语言学权威阿伯克龙比 说过,“我们用语言器官说话,但是我们用我们的整个身体交谈。”因此非言辞信号在语言交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当你在说出某些词汇时,你说话时的语调、重音和时态,会传达它们的含义或强调,比如暗示着你是严肃地还是轻率地做出论断。当然,同样真实的是你的面部表情和手势也具有修正或强调你表达意思的作用。如果你有机会录制一盘自己在正式或非正式谈判时的录像带的话,仔细观察一下自己的非言辞习惯和信号吧。

不能过分强调在诸如谈判之类的情形中,如果不注意非言辞信号,谈判就不会富有成效。这要取决于双方的共识。这些消极的信号包括转移注视讲话者的视线、身体朝向背离讲话者、打哈欠、看表、叹气和沉默,应该尽量避免这些行为。总之,一旦你警觉到它们的后果,要尽最大可能起码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产生这种非言辞行为。

保持同他人视线接触的适当程度尤为重要。理想的是注视对方的眼睛,但不超过正常的社交交流的时间(比如一般不超过四秒或五秒)。不要将目光“锁定”在他人身上,因为这会被认为是怀有敌意的表现。如果你觉得很难保持视线接触,可以把目光聚焦在别人的鼻梁上;与对方的距离超过四五英寸,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千万不要将目光聚焦到别人下巴以下的任何位置,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与你谈判的团队中有数个成员,应该以适当间隔同该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保持视线接触。

快速的眨眼一般会被观察者认为眨眼者十分紧张。正常人在心情舒畅的情形下,眨眼的频率是每分钟4到10次,如果佩戴隐形眼镜则为每分钟8到10次。所以,如果与你谈判的人的眨眼频率大约为每分钟20次的话,就表明他很紧张;这种紧张也许是因为缺乏经验或准备不足,但是也有可能这意味着从他的委托人的角度考虑,他已经接近谈判的敏感部分。如果是当面谈判的话,这是让你变得机警的信号。另一方面,有意识的控制眨眼也是可能的,如果感觉紧张,最好控制自己的行为以便掩饰紧张的情绪。

假定很多人都能够并且实际解读非言辞信号,那么尽量避免摆弄双手,或摆弄桌上的笔或纸,因为这类行为也通常被观察者认为是紧张的表现。抓耳、揉眼、挠鼻、抖脚或握紧拳头也属这类行为。讲话者在说话时用手捂嘴则通常被认为是在撒谎或者起码是对自己所说的事实不确定。

另一方面,说话时身体略向前倾,手心向上或可见,当别人说话时轻轻点头或微笑,这些行为都是充满信心的表现。夸张的惊讶或惊慌,从眼镜上面看人或注视则被认为是冒犯的表现。

二、言辞技巧

1.询问的技巧

通常在与委托人(经常是不安或无知的人)会谈时会涉及这个话题,因为有技巧的询问对于获取必要的相关信息至关重要。参见本系列丛书中珍妮·查普曼所著的《会见与咨询》一书。

不过,在本书中也值得考虑询问的技巧。尽管在此背景下,你的问题针对的是老谋深算的谈判者,但是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还是可以使用不同的询问技巧。

传统上,询问模式可被分成“开放型询问”(open)和“封闭型询问”(closed)两个主要类型。封闭型的问题要求简短的回答,通常是“是”或“不是”,并假设特定事实与谈判者想要澄清的事实有关。比如,“你的委托人是否主张当时的路面很滑?”“上个月你的委托人探视了他的孩子几次?”一个有技巧的询问者便会利用对方对封闭型问题的回答来操控对方以确定自己想要的优势。在上述的例子中,你可以这样做出反应:“哦,我明白了,那么说没有人主张路况不好了”;或者“好,看来我的委托人最近被准许探视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上述的情形都是对方本不打算确认的。

另一方面 ,开放型问题的回答则不太容易预测,并且回答的范围不受限制。询问者可能只是试图建立和谐氛围或寻获信息。比如,“此处你的委托人想要什么样的解决方案?”或者“你对你的委托人的情况有何预测?”这里你允许对方引入新的事实、可行的替代方案以及有关责任和赔偿这些能够产生你计划将在谈判的以后阶段讨论的事项。此外,这类问题还能缩短谈判进程并带来对双方均有利的创新的解决方案。

一般而言,措辞良好、计划周密的相关问题将有助于积极地推动谈判的进程。这将证明你确实认真地聆听了谈话并且愿意达成令双方满意的和解方案。

2.回答对方的提问

通常出于职业道德,在谈判中回答对方的问题时不能披露某些信息(比如,委托人明确说明其不想披露的信息)。还有出于战略目的,一些信息在谈判的某个阶段之前也不宜被披露(比如,在有关住所或联系顺序的讨论中,你的委托人不愿在谈判的早期披露他准备在离婚后再婚)。当谈判过程中发生此类情况,你被问到如果回答将会有损于委托人利益的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拒绝直接回答,并解释原因(“目前我恐怕没有被授权去讨论那个问题”);然后提出自己的问题。

说你将在谈判的以后阶段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可能,我将在以后的谈判中处理该点。目前我想如果我们讨论……的问题将更为有用” )。

?仅回答部分问题,忽略其余部分。

?给出非常概括的回答(“是的,我手边确实有证人证言,不过我不知道它们将对我们有多大用处”)。

?要求明确问题(“你能解释的更详细一点吗?我不明白你所指的‘未交付的货物’是什么意思”)。

?允许对方打断你的回答,这样你就不必披露你不愿披露的信息了。

?忽略问题,换个话题。

?你可以做出更开放、更幽默的回答,这取决于你与对方谈判者的关系。比如,对“你的委托人授权你接受的底金是多少?”这个问题,你可以这样回答“噢,来吧,约翰,我知道你不是真的想让我在谈判的这个阶段回答这个问题。不过你做得不错”。

3.在谈判中与对手的对话同步

谈判中,两个或更多的人谈话时,必须按照一定的次序发言;一般而言,两个熟练的谈判者之间的谈话是非常顺畅同步的,没有间隔或长时间沉默。你可以通过非言辞“暗号”来达到上述目的,包括点头、眨眼、转移视线以及手势来允许对方继续谈话或者暗示他的听众希望打断他的谈话。所以,在语法的停顿,谈话者将会抬头去看他的听众是否还在注意他的谈话。如果他们希望他继续谈话,一般都会点头或眨眼;否则,他们会通过打断谈话,比如“玛丽,我只能就那点发表意见”来表明意愿。

当你在讲话时,如果你研究听众的表情,通常会从他们对你的提议的反应方式中得到有用的反馈。你会发现它们暗示着诸如惊奇、不同意或不相信你所说的等情绪。另一方面,如果你是聆听者,那么表现出你参与了正在进行的谈话非常重要。你可以通过与说话者适当的身体接近,以及代表同意的点头和经常的注视来做到这点。如果你是一名擅长交际的熟练的沟通者,那么你将能迅速和轻易地处理其他谈判者表现出来的各种反应模式。比如你可以应付滔滔不绝者,又能主导紧张而寡言的人。

也许你希望为同你谈判的人的言辞行为提供非言辞的强化。研究显示,点头、微笑、身体前倾、看起来很有兴趣和发出激励的声音都是强化说话人以同一模式继续的行为。相反的,如果你将脸转离对方、沉默或不提供激励的非言辞信号,将会使说话者感到尴尬和不自在,而且为了使你和他互动,他可能会更加夸夸其谈。

3、与委托人的交流

委托人和律师之间的误解和疑惑的潜在根源有很多,但主要都是交流不够引起的。大量的研究证据证明,这种误解不利于谈判最终的实际结果。 消息不够灵通的委托人往往会对他们的和解要求更不现实,而且对其律师希望过高。

显然,律师应该向委托人做详细的解释,使他们知道其案件所涉的法律问题,而且及早告知他们诸如应当保存的记录的种类以及他们的行为会影响到其诉求等事项。此外,还应当告知他们其案件的一些重要的非法律方面(比如,争端中的财政、情感、医疗以及雇佣问题)。而且还应当经常以信件、电话或会见的方式告知委托人谈判的进展情况。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十四

法律谈判的基本原则它体现了法律谈判的基本要求,指导法律谈判的进行,是法律谈判的依据。法律谈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谈判解决双方或多方的利益争议,实现双方各自利益的最大化。由此,法律谈判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1对客户负责的原则

对客户负责是律师职业的最高准则。律师一旦和客户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就要严格受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的约束,权利义务关系的约束。这不仅包括了客户的具体委托事项,也包括了法律、法规对律师行业以及律师行业的行规对律师执业的各种规范性规定的约束。

1.2坚持利益为本

谈判就是为了解决利益矛盾,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分配的方案。因此在谈判中要紧紧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因为常常在相反的立场背后。存在比现实利益更多的协调利益。

1.3坚持求大同存小异

谈判既然是作为谋求一致而进行的协商洽谈,本身意蕴着谈判各方在利益上的“同”、“异”,因此,为了实现成功的谈判,必须认准最终的目标,求大同,同时要发现对方利益要求上的合理成分,并根据对方的合理要求,在具体理由上采取灵活的态度、变通的办法,作出相应的让步举动,这样才能推动对手作出让步,从而促使谈判有一个公正的协议产生。

1.4平等协商、尊重对方的原则

谈判是智慧的较量,谈判桌上,唯有确凿的事实、准确的数据、严密的逻辑和艺术的手段,才能将谈判引向自己所期望的胜利。以理服人、不盛气凌人是谈判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上述原则作为法律谈判的指导依据,应当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必定性。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虽然可以适当的调整谈判策略,但也应遵循上述基本原则。

2.法律谈判的独特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和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各类法律纠纷总量很大并呈上升态势,仅通过法院、仲裁等力量根本不能很好的解决纠纷。近年来,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律谈判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其独特性表现在:

第一、法律谈判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模式[2]。法律谈判不像诉讼,包括起诉、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模式,它是双方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它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把握节奏,不用拘泥于特定的程序和模式。所以,法律谈判的程序简洁,既节省双方解决争议的时间,又降低了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成本。

第二、只有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是法律谈判的参与人。与诉讼、仲裁和调节等纠纷解决方式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法律谈判没有法官、仲裁员和调解员等第三方。而且,律师所履行的也只是告知和谈判的义务。谈判双方能够高效的处理谈判中遇到的突发状况,避开诉讼中出现的互相推诿现象。

第三、与其他冲突化解方式比较,法律谈判是最有可能出现双赢局面的方式。相互信赖的双方,在法律框架内,以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方式化解冲突。通过谈判,双方当事人能够最大程度的在竞争与合作之间,找寻最符合双方利益和价值的共通点。

3.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少数冲突通过诉讼解决的。并且,在诉讼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争议是通过谈判磋商化解的。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地冲突化解方式,必定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理论基础。关于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本文从以下方面简要分析:

第一、法律谈判能够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观念

谈判律师利用了他的法律技能和技巧,并且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与对方谈判。所以,谈判律师在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同时,能够有效地灌输、强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一些纠纷中,还能使当事人了解并注意善良风俗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3]。

第二、法律谈判可以充分反映当事人意志

法律谈判以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它无疑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优选择。对于很多缺乏法律知识和谈判经验的当事人来说,谈判律师也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只要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真实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委托谈判律师为其争取利益。一名优秀的谈判律师,应当最大程度地做到让当事人的自由决策体现在谈判的每个环节和过程。所以,法律谈判的每个阶段,其实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反馈。

第三、法律谈判既能减轻当事人压力,又能有效地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法律谈判是在求同存异、实现双赢的最终目的下,考虑如何将时间、精力、费用等成本降至最低的同时,探索化解冲突的最适宜方式。正是因为法律谈判的这种优势所在,使得许多民事纠纷不经诉讼程序便得到妥善的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谈判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司法机关日益严重的案件负担。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十五

(1)法律谈判就是一个将法律培训、法律技能和人际交往的能力融合在一起并最终达到预期目的的一个过程。

(2)用证据来谈,用法律来判。

法律谈判的重要性

谈判是影响律师生涯成功与否的关键。谈判是解决冲突和争端的最常用方法。维持商业秩序的唯一有效的途径。

超过95%的民事纠纷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而不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在诉诸法院的纠纷中,也有大部分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的。

法律谈判的利与弊

一般来说,通过谈判达成和解可以为涉及的当事方提供一定的潜在的好处。它可以避免审判带来的拖延、经济投入和不确定性。而且谈判减轻了出庭的压力,因此还有利于那些必须出庭的原告。

然而,当委托人为寻求新的进展或法律的澄清,或感到个人受到公开侮辱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获得心理慰藉,或对其提起的诉讼完全就是毫无价值的无稽之诉时,则不适合谈判。同样的,当责任或损害不确定希望由法院来评判时,或对方不愿妥协或接受协商的解决方案时,均应通过诉讼来解决。

法律谈判的主要类型

一般分为三种,目标不同。可将它们分别称之为“竞争型”(competitive)、“合作型”(cooperative)和“问题解决型”(problem?solving)。每一种都对应着相应的策略。

这些策略不是仅适用于特定的情形,而是可以交替使用的。

(1)竞争型法律谈判

有时称为对抗型或零和型。法庭诉讼就属于这种类型的谈判,所谓“零和”(zero?sum),就是指胜利一方所获得的正是失败一方所失去的;在该状态下,因为资源有限而且只能在两方之间分配,所以必然导致一输一赢。

“双方对于同一稀缺资源的分配产生分歧,谈判者必须提出利益分割的解决方案。”

门克尔—梅多(menkel?meadow),1984年

所以,竞争中的谈判者不愿做出让步,因为失去地位、失去形象将会削减自身优势。他希望一开始就提出较高的要求,很少做出让步。

采用这种谈判方式一般会使用一些特定策略,比如从不提出初始报价,总是试图隐藏委托人的真实目的,总是最后提出报价,并且经常使用夸张、威胁、欺诈给对手制造紧张与压力。

不过,这些竞争型策略也有其局限。它们会将对手逼向防守,反而不利于出现新的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如果对方以不履行最终达成的决议或在以后的谈判中心怀愤恨作为回应的话,它还会给谈判者及其委托人带来更为严重的弊端。

(2)合作型法律谈判

合作型谈判一般会要求谈判者做出让步,信任对手并鼓励谈判者随后做出更多让步。谈判一方做出让步,其对手自然会以礼相待也做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妥协方案。

在这种类型的谈判中,主要应用的策略有:做出让步、共享信息以及行事公正合理。因此典型的合作型谈判者会解释其让步或建议的理由,并会试图调解双方的利益冲突;他的建议是根据双方均认同的标准提出来的,比如案件的是非曲直和双方的公平。

但是合作型谈判也会遇到一些难题。当谈判双方的财富、地位不平等,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达成互利时,则谈判很难进行。

3.问题解决(或综合)型法律谈判

这不是寻求分配有限资源以让步为基础的模式,而是为扩大共同利益和拓展有限资源、使当事方问题解决的潜力最大化,以扩大其委托人的潜在的共同利益。

发掘双方潜在的利益目标可以产生更多潜在的解决方案,因为双方的需求并不是绝对相斥的。

举例:商业领域:一方因为缺乏资金而希望迟延付款,而另一方因为税收原因正好希望接受分期付款。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十六

(1)法律谈判就是一个将法律培训、法律技能和人际交往的能力融合在一起并最终达到预期目的的一个过程。

(2)用证据来谈,用法律来判。

3、谈判的重要性

谈判是影响律师生涯成功与否的关键。谈判是解决冲突和争端的最常用方法。维持商业秩序的唯一有效的途径。

超过95%的民事纠纷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而不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在诉诸法院的纠纷中,也有大部分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的。

4、法律谈判的利与弊

一般来说,通过谈判达成和解可以为涉及的当事方提供一定的潜在的好处。它可以避免审判带来的拖延、经济投入和不确定性。而且谈判减轻了出庭的压力,因此还有利于那些必须出庭的原告。

然而,当委托人为寻求新的进展或法律的澄清,或感到个人受到公开侮辱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获得心理慰藉,或对其提起的诉讼完全就是毫无价值的无稽之诉时,则不适合谈判。同样的,当责任或损害不确定希望由法院来评判时,或对方不愿妥协或接受协商的解决方案时,均应通过诉讼来解决。

法律谈判心得体会篇十七

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充分尊重并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并争取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法律谈判冲突诉讼

法律谈判,就是谈判双方或多方围绕同一话题,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共同提出一种解决理由最佳方案的过程。在法律谈判中,律师利用谈判技巧,再借助其职业技能,与对方进行磋商。法律谈判中,双方当事人合作与竞争并存,不仅有各自的利益取舍,还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一致的目的就是争取庭外和解[1]。

1.法律谈判的基本原则

法律谈判的基本原则它体现了法律谈判的基本要求,指导法律谈判的进行,是法律谈判的依据。法律谈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谈判解决双方或多方的利益争议,实现双方各自利益的最大化。由此,法律谈判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1对客户负责的原则

对客户负责是律师职业的最高准则。律师一旦和客户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就要严格受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的约束,权利义务关系的约束。这不仅包括了客户的具体委托事项,也包括了法律、法规对律师行业以及律师行业的行规对律师执业的各种规范性规定的约束。

1.2坚持利益为本

谈判就是为了解决利益矛盾,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分配的方案。因此在谈判中要紧紧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因为常常在相反的立场背后。存在比现实利益更多的协调利益。

1.3坚持求大同存小异

谈判既然是作为谋求一致而进行的协商洽谈,本身意蕴着谈判各方在利益上的“同”、“异”,因此,为了实现成功的谈判,必须认准最终的目标,求大同,同时要发现对方利益要求上的合理成分,并根据对方的合理要求,在具体理由上采取灵活的态度、变通的办法,作出相应的让步举动,这样才能推动对手作出让步,从而促使谈判有一个公正的协议产生。

1.4平等协商、尊重对方的原则

谈判是智慧的较量,谈判桌上,唯有确凿的事实、准确的数据、严密的逻辑和艺术的手段,才能将谈判引向自己所期望的胜利。以理服人、不盛气凌人是谈判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上述原则作为法律谈判的指导依据,应当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必定性。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虽然可以适当的调整谈判策略,但也应遵循上述基本原则。

2.法律谈判的独特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和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各类法律纠纷总量很大并呈上升态势,仅通过法院、仲裁等力量根本不能很好的解决纠纷。近年来,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律谈判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其独特性表现在:

第一、法律谈判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模式[2]。法律谈判不像诉讼,包括起诉、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模式,它是双方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它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把握节奏,不用拘泥于特定的程序和模式。所以,法律谈判的程序简洁,既节省双方解决争议的时间,又降低了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成本。

第二、只有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是法律谈判的参与人。与诉讼、仲裁和调节等纠纷解决方式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法律谈判没有法官、仲裁员和调解员等第三方。而且,律师所履行的也只是告知和谈判的义务。谈判双方能够高效的处理谈判中遇到的突发状况,避开诉讼中出现的互相推诿现象。

第三、与其他冲突化解方式比较,法律谈判是最有可能出现双赢局面的方式。相互信赖的双方,在法律框架内,以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方式化解冲突。通过谈判,双方当事人能够最大程度的在竞争与合作之间,找寻最符合双方利益和价值的共通点。

3.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少数冲突通过诉讼解决的。并且,在诉讼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争议是通过谈判磋商化解的。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地冲突化解方式,必定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理论基础。关于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本文从以下方面简要分析:

第一、法律谈判能够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观念

谈判律师利用了他的法律技能和技巧,并且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与对方谈判。所以,谈判律师在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同时,能够有效地灌输、强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一些纠纷中,还能使当事人了解并注意善良风俗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3]。

第二、法律谈判可以充分反映当事人意志

法律谈判以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它无疑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优选择。对于很多缺乏法律知识和谈判经验的当事人来说,谈判律师也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只要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真实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委托谈判律师为其争取利益。一名优秀的谈判律师,应当最大程度地做到让当事人的自由决策体现在谈判的每个环节和过程。所以,法律谈判的每个阶段,其实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反馈。

第三、法律谈判既能减轻当事人压力,又能有效地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法律谈判是在求同存异、实现双赢的最终目的下,考虑如何将时间、精力、费用等成本降至最低的同时,探索化解冲突的最适宜方式。正是因为法律谈判的这种优势所在,使得许多民事纠纷不经诉讼程序便得到妥善的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谈判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司法机关日益严重的案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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