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所经历和完成的事情进行总结和概括。总结要注意全局性,不仅仅要总结自己的经验,还要关注团队的成果和发展。希望大家可以从这些总结范文中找到一些启发和灵感,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切入点,以建立专职、加强保障为重点,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联动为主要内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注重实效,强化宣传教育,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及联系村寨无一起矛盾纠纷现象出现。现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兼职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行政调解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员2人。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一)狠抓队伍,重视调解室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调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公务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专业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虽然县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二
村级纠纷调解工作总结今年,我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纠纷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化了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既促进了全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又发展壮大了我村的经济,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2、排查机制。对村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纠纷调解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由村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会议督查,按实际情况召开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纠纷调解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等,大大增强了我村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五、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我村的“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虽然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我办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我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为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2、预防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纠纷事件。我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在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个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立即组织调解员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种证据,并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充分了解诉求和案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继续对当事人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约。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对象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完全了解,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针锋相对,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及时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另外,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三送”村、扶贫重点村召开座谈会,宣传政策法规。由于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对行政调解尚不认识。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由于我办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中心办公室只好设在综合秘书股办公,不利于开展工作。
我办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四
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市————年度职工平均工资:__元。
——市————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分项列举,略)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院乙方:————
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五
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一年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下,经过全县各级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作出了贡献。
xx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1501件,调处1501件,调处成功1472件,调处成功率为98.07,与xx年度相比,人民调解案件总数下降69件,调处成功率上升4.07。
今年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256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7.1,与上年度相比下降54件;邻里矛盾纠纷342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22.8,与上年度相比下降14件;赔偿纠纷共调处144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9.6,与上年度相比下降29件;土地承包纠纷共调处182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2.1,与上年度相比上升3件;房屋和宅基地纠纷共调处157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0.5,与上年度相比上升59件;其它纠纷出现的诸如合同、劳动争议、征地拆迁、水事、施工、山林等其它纠纷共420起,调处420件,占全部矛盾纠纷的28,与上年度相比下降34件。
从全县矛盾纠纷发生的种类及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邻里之间、赔偿、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方面,这五类纠纷占纠纷总数的72。其中邻里纠纷的发生原因较多,有的是由历史性的原因引发,有的是属于偶然引起,在当前,尤其是农村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婚姻家庭纠纷主要表现在继承、赡养、扶养、婚姻等方面较为突出。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单元,由传统的大家庭向小家庭化发展,表现在现实中的自我利益保护现象更为明显,因此带来的因给付、继承等利益矛盾也变得更为现实和具体。二是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更新,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以情感、物质为基础的婚姻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得不稳固,由此引发的婚姻纠纷日渐增多。三是在赡养、扶养等方面的成本增加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表现在经济发展落后山区较为突出;土地承包纠纷是由于人地矛盾突出和以前国家对土地承包地征收农业税等费用,有的承包户将其应耕作农田赠送给别的农户种植或将田地抛荒,给有能力耕作的农户提供了耕作的条件。自国家出台农业直补新政后,耕作承包地收益增加,就土地承包权属问题上发生的纠纷有所抬头,从而引发因承包经营权属的矛盾纠纷增多。
一是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各级调委会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对辖区矛盾纠纷的综合防范,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要注重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矛盾纠纷隐患的摸排,对摸排出的纠纷苗头,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做到纠纷摸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尽可能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注意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对热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和总结。
三是加大对调委会的管理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程序,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乡党委、zf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乡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问题、新特点,乡党委、zf非常重视,建立了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的参与主体更为广泛,人员组成更加科学。
一是在组织网络上,全乡构建了镇调处中心、村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乡8个村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0名,义务调解员21名,信息员32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责,先后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了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
在纵向上,由乡、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尤其是在重点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摸排,达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要求。调处中心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主动介入,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在横向上,通过实行统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改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实现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化解能力。
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乡成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大调解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时间、精力难以保障。
二是调解员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不够稳定,结构不够理想,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台帐制度,督促各村、单位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结合大接访实行包案制度,限时限地限人调解。建立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抓好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化解、衔接联动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今年,全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5件,调处成功132件,调解率100%,成功率为97.8%,其中镇调解中心和调委会受理12件,调处了12件,转村(社区)和部门解决8件。全镇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镇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问题、新特点,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的参与主体更为广泛,人员组成更加科学。
二、网络健全、机制完善一是在组织网络上,全镇构建了镇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镇11个村(社区)、15个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4名,义务调解员28名,信息员26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责,先后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了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
三、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在纵向上,由镇、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尤其是在重点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摸排,达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要求。调处中心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主动介入,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横向上,通过实行统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改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实现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化解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镇成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大调解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时间、精力难以保障。
二是调解员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不够稳定,结构不够理想,素质参差不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台帐制度,督促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结合大接访实行包案制度,限时限地限人调解。建立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抓好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化解、衔接联动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八
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xx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做出新的贡献。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九
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今年以来,各乡镇认真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集中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县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974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加强乡村民调组织和队伍建设
今年各乡镇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我局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2期,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印发了《乡(镇)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作规程》,在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完善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
三、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
20__年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了法律顾问团队,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与乡村干部引导对接,与村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指导各村调委会依法调解疑难矛盾纠纷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村规民俗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50场,指导村委会修订村规民约80余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60起。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十
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一
我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以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效投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作用,确保医患纠纷定性、定责以及调解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权威,积极化解医患纠纷,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更好的维护,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为百姓创造了和谐的就医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组建机构,建章立制。
根据市卫生局和市律师协会的推荐,组建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亲自为105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公道正派的主任医师、主任律师颁发聘书。为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制定涵盖调解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包括《来访接待制度》、《来信回函制度》、《调解指南》、《当事人须知》、《调解纪律》、《调解原则》、《回避制度》、《回访制度》等,初步形成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此外,医调委还实现了来访登记、受理、调解、结案等环节的动态管理和信息自动化。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医患纠纷调解既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对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时期的医患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挂牌成立仪式上,我们邀请了xx日报、法制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商报、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电视台《司法行政视点》就医患纠纷调解适时制作了两期专题节目。医调委在办公场所全文公布了《人民调解法》和《厦门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还不定期编发医患纠纷调解简报,在人流多的地方解答咨询、发放《医患纠纷调解法律法规汇编》和《医患纠纷调解指南》等材料。通过广泛宣传,市医调委运作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特别是患者和患者家属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扬,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有医患纠纷通过正常的调解渠道解决的新途径,“医闹”现象大幅度减少。
三、发挥优势,初见成效。
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是完全独立于医患双方的中立性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以往患方对医方的解释和医学鉴定的怀疑和不信任。我们在接待和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始终站在中间立场,靠辛勒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想方设法通过法、理、情来做各方的说服工作,赢得各方认可和赞许,虽然没有公权力,但逐渐形成了较强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xx年,共接待医患纠纷来访咨询xxx起,受理医患纠纷调解申请xx起,市医调委实际组织调解xx起。达成调解协议的有xx起,调解成功率达70%。共索赔7859452元,由于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确保了100%的履行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从目前全市的工作情况看,虽然是刚刚起步,但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一些历史遗留的,老上访的疑难性医患纠纷也有寻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和调解的意向。我们认为,如果能让所有的医患纠纷都引入到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来调解,而不再使医患纠纷双方发生直接的矛盾冲突,那我们成立这一机构的目的就达到了,影响全市稳定的一大难题就破解了。下步的工作重点,一是建议尽快成立各区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司法部和省综治办、省卫生厅、省司法厅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明确规定县(区)都要成立医患纠纷调委会。我市现有1500余家合法医疗机构,每年发生重大医患纠纷均超过300起。全市各区各镇街均相当重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介入,积极调解。现迫切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成立各区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便民利民”的.综治原则。二是建议尽快修订《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二
郯城县人民调解员协会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郯城县人民调解员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与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这条主线,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泛发动会员积极参与司法部部署的“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化解一批社会难点热点纠纷,树立一批善于攻坚克难、能打硬仗的调解能手。20xx年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161件,化解2132件,成功率为98.7%,李庄调委会调解员季荣昌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协会利用会刊和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开展活动的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将收集典型案例选编,以彰显人民调解的风采,树立人民调解员的时代楷模。
类行业协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使有条件的社会团体都能从实际出发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司法局和卫生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正稳步开展。
(三)加强人民调解理论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制度创新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探讨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范围和效力。协会抓住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的有利契机,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的新发展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研究课题,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理论研讨会,重点探讨如何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认识和理解人民调解不违法原则、何为民间纠纷、如何依法拓展人民调解范围、如何认识人民调解员的选举与聘任等等以及影响和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的理念、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人民调解制度依法规范发展。
(一)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协会于20xx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了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采取理论辅导与业务交流相结合,聘请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授课,重点讲解法律政策、职业道德和调解技巧。并结合培训进一步建全了人民调解通讯员队伍。
(二)进一步办好协会网站。提高专业技能,加强维护更新,改进采编方式,扩大信息交流,优化咨询服务,及时宣传报道司法部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基层工作指导司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动态、各地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反映会员需求、意见及建议,努力把协会网站办成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平台、服务会员的重要窗口、联系会员的重要渠道。
(三)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调解能手的评选表彰工作。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考核等有关工作,切实把法律政策水平高、调解技能强、调解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人民调解员评选为“调解能手”。
(一)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理顺协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规范协会领导班子建设及内设机构建设。按照规定程序调整补选协会常务理事,聘请人员担任专职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调整协会工作机构,设立会员、宣传、财务部,明确各部门职责,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协会依照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切实改变政社不分、兼职过多的现象,充分体现社团组织的工作模式和特点,促使协会的职能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例会、换届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健全和完善人员聘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议纪要、请示报告、学习、考勤、办公会议等制度体系,使协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办公环境井然有序。
(三)进一步落实协会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协会通过的11项管理制度,按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规定,坚持和完善工作流程,日常工作秘书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坚持周例会、月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日志,进一步规范协会工作秩序和运行机制,确保协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开展。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三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这份年终总结,深感荣幸。
不知不觉,xx年度即将过去。经过这一年度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把工作做好的艰辛与不易。其间,我有过困惑、有过疑问、有过自我否定、有过茫然,但在责任的推动及同事们的帮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问题与感慨同在。
xx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xx年1月至xx年5月、xx年5月至xx年12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从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剂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订、调解员聘用流程、调解员培训资料的修订等,期间为xx年1月至xx年5月。在白总、张主任的指导、邓律师、金律师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协助邓律师、金律师进行日常工作中问题的解答、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烟"虹之彩"汤大辉工亡事件的后续处理。期间是xx年1月至xx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xx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调解员。主要从事调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调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间为xx年4月至xx年12月。截止xx年12月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件,其中调解结案案件或撤回结案案件13件、转仲裁结案案件7件。在戴律师、付华等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完成对调解工作的一无所知到日渐娴熟的蜕变。同时,也逐步接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电子杂志劳动争议案件案例的编写及劳动争议问题解答的选编。
第四部分工作为接受公司指派到xx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从事调解工作。只要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咨询、接待当事人、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期间为xx年5月至xx年12月。
本年度还参加了劳动关系管理师的培训、xx区"国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暨人才选拔大赛的开幕工作、华夏才艺宝宝选拔的接待工作。
以上的种种经历都是在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这个大家庭的帮助下度过的。可以说没有大家的帮助,就没有我本年度一点一滴的进步。感谢华夏这个平台,感谢各位同事。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也一定会更加努力,为公司,也为自己。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四
20__年上半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矛盾纠纷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时排查和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矛盾当作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明显。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2、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20__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兴县油市镇高冲村3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爱尚的摩托车来到__镇罗祥华开办的“新世纪”发廊店要求嫖娼,在发生性行为时,林文兵突发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镇干部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对该死亡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2月14日,由__镇政府、苏仙区公安局刑侦大队、__镇派出所组织林文兵家属、罗祥华家属在刑侦大队就林文兵死亡补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赔偿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具有较强的时效要求,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一是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组三级调委会、治保会班子成员,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虽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五
时光飞逝,回顾这半年多的调解工作,自己从最初心中满怀忐忑和喜悦,到现在不断地学习和熟练,心中不免充满许多感慨。我心中有太多的感谢:感谢上级领导给了我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感谢村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也感谢自己的踏实工作和努力进取。确实工作岗位的转换,我需要学习的太多、太多。这半年多的工作使我收获很多,成长很多。因此我将见习心得体会作如下汇报:
我从小在农村的生活,虽未干过农活,但父母的严格要求,培养了我骨子里的韧劲儿。我的工作经历虽简单、但社会这所最好的大学也使我得到了很多的锻炼。我在村委会工作了二十多年,我的工作教会了我怎样融洽地融入对方,怎样走进对方的心。有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当时我内心矛盾,喜忧参半。喜的是调解工作就是我平时的工作内容,都是要学会与人沟通、走进对方的心。这个对自己来说就驾轻就熟了。忧的是,平时自己对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多,运用起来难免生疏。
也不是最初想的那么简单。我一共调解了6起案子,3起口头调解、3起形成了书面的调解。成功了6起。
同时在日常的的工作中也感到自己专业知识的匮乏。所以我积极认真地参加镇组织的例会学习、交流;积极地在网络法庭上学习案例调解。
为了进一步普及村民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在村务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人口相对稠密的地方发放普法资料,为群众做点实实在在的事。对于来村寻求法律援助的村民,我及时做好交流,沟通。为村民及时解决一些法律问题。在闲暇时,我喜欢翻看一些法律书籍,不断充实自己,我希望踏踏实实做好每一天。
与此同时,关于信访、、维稳一系列工作,我都积极地与村治保主任沟通,交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的汇总归档。争取把工作细化。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地协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流动人口的调查、人口普查的入户、选举工作的进行等。
通过自己半年多的努力,我深知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和需要提升的地方。希望自己踏实工作、积极地迎接工作中的挑战,齐心协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六
镇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设在综治办,镇党委书记为主任,副镇长同志、司法所长为副主任,配备专职人员5名,在辖区内共配备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调解专门办公室14个,人民调解员52人,办公设施全部配备齐全。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公示。同时,镇党委政府把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了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大调解中心。对排查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对矛盾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社安排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调解。
(三)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办法,规定各调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四)健全检查考评机制。“大调解”中心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考评,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五)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大调解”协调中心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统一制度建设。大调解”中心统一制定了全镇调委会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
(三)统一队伍建设标准。镇综治办定期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并对基层调解员进考核、严格按规范化调解文书。
(四)统一调解室建设标准。各村均按规范华要求配备了调解室、档案室,并有明显标志,从而使镇、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
村级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七
20xx年以来,宜春市工商局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发挥工商机关的行政调节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在开展行政调解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物质保障,调解机构不够完善,调解结果没有法律效力等问题,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扎实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以来,根据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市局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调解的组织领导工作,完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市局在20xx年成立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门工作调解小组的基础上,对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门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各县市区工商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并落实保障措施,配备调解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始终坚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坚持深入基层,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避免和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一是按照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和《打造“工商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的工作要求,市局专门印发了《工商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工商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等五个文件,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调解工作一般流程,规范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和程序,完善了行政调解有关文书格式,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文书文本,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要求,建立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选配了6名政治合格、熟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行政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行政调解工作,在法规科下设专门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一套行政调解设施,确保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经费实报实销,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人员、组织、场所、制度和经费“五到位”,没有出现因没有履行职责而上访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在全市工商系统营造了良好的行政调解氛围。三是建立了行政调解报告制度,落实了工作考评,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了综治目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加强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县市区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各地积极出台有关文件,协调法院和司法部门,建立工商行政调解与司法对接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了行政调解宣传教育。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涉及工商机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切实加强行政调解队伍素质。如今年6月,铜鼓县工商局举办了行政调解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发放行政调解工作汇编材料,方便调解人员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二、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
今年,我局行政调解工作虽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分布不平衡。从调解类别来看,以消费争议调解居多,合同争议调解、行政许可调解、执法监管调解和行政复议调解很少,20xx年年初至今,共开展行政调解823次,其中消费争议822次,执法监督调解0次,合同争议调解1次,行政许可调解0次,行政复议调解0次,综治信访纠纷0次。从主动参与调解的主体来看,主动申请行政调解的大多数是普通消费者,法人和其它组织很少主动提出调解申请。
(二)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低,群众对其信服力不够。调解结束后,要求制作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但工商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中没有确定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可以理解为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效力。相比法院调解的较强约束力,当事人难免形成调解是多此一举的认识。一旦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则无权请求行政机关或法院强制执行,也不能依据调解协议作判决,当事人反悔后只能就原纠纷重新提起诉讼。
(三)基层工商人员行政调解积极性不高,缺乏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一是行政调解工作缺乏物质保障。虽然有关文件对行政调解工作办案经费有若干规定,但囿于部分单位经费实际,很难保证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和兑现工作奖励,有的部门甚至无力拨付相关工作经费。这给工作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调解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繁琐的事项。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足够的耐心,对工作中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容易受到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辱骂、威胁等,这也使得部分工作人员不愿采取调解方式处理纠纷。三是行政调解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若操作不当,极有可能被当事人起诉。这也使得有些部门和经办人员不愿“掺和”到纠纷当中。四是工商行政调解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杂,没有统一的工作指导。五是绝大多数县市区局在与法院建立司法衔接制度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障碍,部分地方法院要求提供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对与工商部门建立对接制度兴趣不高,导致各县市区工商局的该项工作无法开展。
(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性不强。一是行政调解工作量大且缺乏相应规范指导,一些基层工商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对调解工作无时限意识,草率从事,执法随意性较大,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二是部分单位面临纠纷数量增多、纠纷种类日趋繁杂,调解工作的压力不断增大但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不明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直接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局文件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让平等、自愿、依法履约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鼓励、提倡和保护双方当事人就各种争议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知道并愿意选择工商部门作为中间人调解合同纠纷,培养公众对工商行政调解的信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及时总结、推广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这是搞好工商行政调解的保障。可以考虑设立专门职位或采取资格考试的方法,挑选有一定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并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来担任调解人,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树立调解人员公正、专业、灵活、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一是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调解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打牢调解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的素质基础,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丰富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作风。
三是明确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行政调解工作目前是由法制牵头,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现状,因此法制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由于工商系统开展的行政调解大多集中在消费申诉争议领域,因此今后法制机构应当加强与消保部门的沟通,对简易程序和口头电话调解的案件一并录入台账,对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调解案件立卷归档。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和奖惩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工作的督促力度,兑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互相推诿,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久调不解,进行责任倒查,使各单位和人员都能做到尽忠尽责,真正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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