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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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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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中,我们可以记录下自己的感受、收获和教训,使得经验更加深入和有意义。总结应该包括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内容、成果和取得的经验与教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可以借鉴其中的写作思路和结构。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一

xx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507宗,涉及当事人37861人,其中成功调解14238宗,调解成功率为98%。人民调解定纷止争成效显著,“xx模式”焕发持久活力。

人民调解“xx模式”国家级科研成果发布。4月5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人民调解“xx模式”研究》成果发布会暨人民调解“xx模式”十周年学术研讨会隆重举行。会议充分肯定了“xx模式”制度创新价值,明确了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提出了人民调解专业化建设的方向,探索出政府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供给模式和成功范例。

全市首家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率先揭牌。10月19日,xx区全面启动人民调解协议远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首家工作室正式揭牌。目前全区已有15个人民调解室实现与区法院远程视频对接,简便、快速地为当事人完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区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决网络。

调解网络向行业性专业性领域深度延伸。司法局专门研究制定人民调解“xx模式”深化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指导并协助各基层单位筹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目前xx区成立了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建筑活动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中央商务区等1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内深圳市司法局专业性行业性调研组多次莅临考察,对xx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果表示满意,做出了“保障有力、运行规范、成效显著”的十二字评价。

人民调解员专业队伍过硬素质日渐养成。xx区注重从具备专业知识的高学历人才中选拔人民调解员,打造了一支由1984名专兼职人才组成的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发挥律师在预防、调解纠纷方面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引入专业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创新经验,获司法部部长张军点赞。年初如期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并连续举办xx区第三届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竞赛,以“作风硬、素质硬、技能硬”形塑xx区人民调解印象。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二

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司法局党总支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精神,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各支部书记分批到区委党校培训,确保学习传达十九大精神覆盖至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员;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走访革命老区、红色拓展培训等形式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队伍;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反腐专题纪录片,提升党员拒腐防变能力等。精准开展和平县楼镇村扶贫工作成为全区亮点。

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围绕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贯彻区委区政府新型智慧城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区司法局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统领,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及四项智慧项目。调解协议远程司法确认项目全市领先、“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及矫治系统”项目顺利研发、“云上公证”项目正式发布运行、“馨援计划”率先探索法律援助新模式。司法局还成立了网络法律服务小组,组织专人研究推广法律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目前,主要开发运用“xx普法”和“法润xx”两个微信公众平台,传导法治知识与信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其中,“法润xx”正朝着界面更友好、功能更强大、操作更便捷的方向升级改造中。

加强合作共建法治城区。年中加强与区法院合作,紧密抓《关于加强推进辖区法治建设的备忘录》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政府购买社会专业化服务的形式增强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力量,全面深化人民调解“xx模式”;建立“分阶段、分层级、全覆盖”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普法合作,依托“法官进校园”活动平台与“新雨计划”项目对接,让法治深入校园。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三

2018年全乡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名,截止目前,共解矫5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每月5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八小时,每月20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汇报及开展八小时学法。截止今年,我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人。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乡社区矫正由坦洪乡司法所姜峰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曹领寅同志任司法助理员。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坦洪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驻村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明确各村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6个村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村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4、坦洪乡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5、建立义务劳动制度。为加强全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坦洪乡司法所组织我乡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义务劳动场所进行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6、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7、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坦洪乡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月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8、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018年四季度坦洪乡共排查矛盾纠纷59件(邻里纠纷55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工伤纠纷2件,其他纠纷1件),调处成功59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100%,履行率100%。其中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件11件,村调委会调解案件48件。成功防止和避免集体上访,制止和避免了群体性械斗。

1、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2、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3、针对疑难案件,我们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公安、综治、司法、交通、卫生等调解资源和力量,专门在坦洪乡政府内设立调解室,并积极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织密了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统一受理、梳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

4、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5、组织开展各村调解员培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提高各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6、坦洪乡司法所成立了以乡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坦洪乡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司法所作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普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管理工作。坦洪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全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于普法工作整体推进,着力于普法工作平衡发展。

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乡自身实际,坦洪乡党委政府制订出台了《坦洪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了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指导,活动有主题,年终有检查,工作善始善终。

为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坦洪乡开设了乡村规范化法制宣传栏,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为全乡老百姓征订干部读本、群众读本、企业读本、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普法书籍2000余册。

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坦洪乡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其中乡、村级法制宣传员队伍30人,普法讲师团18人,村法制文艺宣传队20个,宣传队员50余名。

(二)突出重点对象,促进普法宣传。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使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学法情况登记、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决策咨询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学法。为进一步督促工作人员学法,坦洪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每个周一学习日举办1次集中学法活动,每位学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学习过程中要有专门记录本。三是加大青少年学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根据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讲座、法制漫画、演讲比赛、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六五普法以来,坦洪乡开展进校讲法6场次,直接受教育学生达500多人。四是大力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为促进坦洪乡农民进一步知法懂法,坦洪乡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2次以上,并向农民赠送法律图书1000余册。

(三)切实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坦洪乡制定了“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农村、学校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坦洪乡以宪法为核心,以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适时的开展机关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全体机关人员100%参加受训。二是开展法律进村两委活动。坦洪乡广泛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两委”干部的涉农、维稳基本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邀请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宣讲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进村活动。坦洪乡将法律进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与惠民便民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社区法律图书角等形式,构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坦洪乡的行政村法制文化,并充分利用这些阵地,围绕社区居民关注的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社会就业保险、入学就医、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经常性地开展行政村法制宣传30余次。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配强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利用现场说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形式活动10余次,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寓教于乐。

同时,坦洪乡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5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关爱。一方面对经济困难、农村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调处纠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的政策、法律教育及安置帮教,通过走访、解答咨询、培训帮扶等活动,积极帮助他们增强就业技能,拓宽就业途径,坦洪乡无重新犯罪人员。通过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促进全乡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大力开展法治大讲堂计划活动。

一是坦洪乡要求各村搜集汇总相关工作数据、信息等资料,建立普法工作台账。二是成立法治大讲堂队伍。坦洪乡在16个村均建立完善了 “法制宣传志愿员”和“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等两支队伍,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坦洪乡为16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到村的自治管理当中,参加村组的村民议事会议,用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为村组建言建策,引导干部和村民在法律框架内科学决策。2011年以来,坦洪乡16个村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制培训5场次,义务咨询265人次,发送宣传资料2000多份。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生态移民、环境污染、土地管理、道路建设、生活保障等热难点问题,坦洪乡组织乡综治办、司法所、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适时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广播、电视、墙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等工作当中,在“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广发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广泛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011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80次,共接受群众咨询2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7000余人次,极大地推动了全乡群众学法、知法、守法风尚的形成。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四

xx辖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规模继续发展壮大,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318家,律师7381名,分别占全市的41.9%、62.8%。全年xx公证处办理国内公证43782件,涉外公证1995件。

规范开展律师行业管理。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研究律师投诉的协调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省厅规定验收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并建卡立档;全面开展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年度考核培训;受理律师投诉案件22宗,其中提请市局行政处罚4宗,调解结案1宗,撤诉3宗;参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全区律师工作保持良好态势。

全面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召集律所党支部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省党代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全力建设“信仰工程”、“先锋工程”、“培养工程”,以党建促所建,以所建促党建;发挥律所党支部书记联系会议平台作用,打造“百场微党课”品牌;成功举办“党系民众情谊深,传播法治好声音”党建文艺汇演,加强xx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党员队伍建设。

多措并举开展律师行业服务。成功举办“xx律师之夜”文艺演出专场,特邀辖区律师共赏芭蕾舞剧《天鹅湖》,表达区委区政府对律师及律师业的高度重视;成功举办xx区首届“律师杯”乒乓球赛,吸引了xx区律师与政法系统干部130余人积极参与,建立起法律职业共同体平等交流的新连接点;成功举办法律服务业发展资源共享论坛,提高xx区对高端专业法律人才的吸引力,提高xx区法律品牌知名度。切实调研律师需求,精准实施支持政策。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为xx区律所配租30套人才租赁住房;出台《xx英才荟律师奖励办法》,为首次取得执业证书并在xx区律所执业的律师提供执业补助,帮助青年律师的职业成长;研讨《关于促进xx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抢占法律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呈现新亮点。6月xx区“云上公证”项目正式发布上线,创新推出“公证浏览器”和互联网“固证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打造出安全可信的互联网环境,叠加使用最新、最全的固证技术和数据加密技术,使群众随时随地保全固定互联网数据。年内免费为7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遗嘱公证服务,免费为群众提供公证咨询;进驻黄木岗华富村住宅区为房产所有权人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服务等。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五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17年和2017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六

全年接收社区矫正371人,解除社区矫正280人,现在矫人员共315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安置帮教813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100%、97%。

严格落实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规定。完善并认真落实矫正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入矫教育和集中教育,宽严相济开展日常监管。定期组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政治、人文、修养及心理健康等,全年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36次,各街道司法所进行动态教育60次,受教育8800人次,教育覆盖率高达98%。同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清洁、环保、口岸服务等社区服务活动共100次,参加人员达12550人次。社矫人员“以矫带矫”微课堂的创新实践获省厅好评并在全省推广。

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心理矫治工作。与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三级机制”,聘请经验丰富的心理导师长期驻点开展心理咨询、个别辅导、团体辅导和上门辅导,通过心理干预带动服刑人员行为的改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放松身心,回归自然”的心理户外拓展活动,对370名矫正人员进行心理测试,组织6场心理健康讲座,开展10期团体心理辅导及4期小团体辅导,“一对一”个案心理咨询315人次。

提高社区矫正电子手环监控覆盖率。扩大电子监管范围,分批次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电子手环的佩戴工作,佩戴率已达60%。同时要求各街道司法所每天至少两次实时精准定位,防范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推动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化、科技化、规范化。

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与矫治系统研究。初步建成“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及矫治系统”,并投入使用。通过系统神经网络及自我学习算法,动态展示在矫人员的危险数值,同时引入诺和心理测评系统进行心理筛查,科学判断在矫人员心理状况,依据两个评估体系数据对在矫人员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帮扶。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社区、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为辖区平安稳定做出了努力,具体工作如下:

1、抓好“两会”和“抗战胜利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在今年“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司法所首先召开社区调委会工作会议,传达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同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劳动所等科室工作人员分组到社区排查纠纷苗头,及时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司法所和综治办等部门尽全力劝阻辖区重点信访人员进京上访,确保“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辖区平安稳定。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化解辖区各种矛盾纠纷。今年1-10月份,在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和警民联调的共同努力下共调处各类纠纷1653宗,其中社区调委会107宗,东门步行街区调委会36宗,警民联调室1350宗,地铁老街站人民调解室160宗,继续筑守维稳第一道防线。

3、利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区司法局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通知精神,我所制定《东门街道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专门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展板,印刷一批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和宣传标语横幅。司法所、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妇联等科室一起在东门步行街文化广场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挂图展板,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 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取得较好普法宣传效果。

4、按照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东门街道7个工作站xx个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召开了居委会调委会成立大会,并对调解员进行了有关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放了相关的调解宣传资料,各社区居委会的调委会工作有序开展。

5、抓好居委会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今年8月,我街道举办了居委会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驻点律师给xx个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以及东门步行街区域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讲课,专家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深受基层调解员的欢迎。

1、继续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抓好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按照市、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底,东门街道7个社区xx个居委会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共xx个专职律师分别挂点到xx个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纠纷调解,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真正做到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基层。二是做好全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迎检准备工作。司法所派专人对辖区xx个居委会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制定了东门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月查记录”簿,逐项对照认真查找问题,对不合要求的及时纠正和指导。从9月14日起,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街道xx个居委会“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为全区迎检工作做好准备。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在“3.8”、“”、“5.1” 、“5.4”这些传统纪念日子,司法所和街道妇联、团委、工会、综治等科室以及挂点律师事务所联合举行相应主题活动,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1—10月份,街道开展大型普法活动4场,现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约5万余份。

3、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我们把法制宣传栏做为普法宣传的阵地,及时把市、区司法局制做的“人民调解”、实施“六条例”罗湖更美丽等宣传挂图发放给社区调委会进行张贴,并做好宣传栏的维护和宣传图片的更新工作。20xx年1—10月份,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共张贴三期约300张。

1、按照《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教工作,严格执行报到、书面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每月家访等制度,重点落实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两个“八小时”的具体要求,采取多元化、人性化管理模式。在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及国庆等重大节日前,专门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与矫正人员谈心,督促矫正对象遵守相关规定。今年截止到10月底,我所共接收矫正人员11名,解除矫正人员13名,目前共14名。在矫正工作中,针对个别情况比较特殊的矫正人员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

2、20xx年1-10月份,我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共13名,根据个别化原则,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环境开展不同的帮教活动。通过电话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或谈心等方式,掌握每个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从而引导其融入社会,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出现。目前13名安置帮教人员目前思想情况稳定,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一是进一步规范街道合同管理,对各科室、工作站草拟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今年1-10月份,我所为街道其他部门提供了法律审查意见书23份。二是对xx市、xx区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函认真阅读并积极进行回复。1-10月份共回复征求意见函9份。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八

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司法行政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强化“五区”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大局。着力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依法治监(所)、从严治警,强化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我州实现率先发展,率先脱贫提供保障,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为总体要求。突出普法依法治理,促进法治湘西建设;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突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突出强化监所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有力促进法治湘西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第二年,我局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湖南”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巩固去年“六五”普法成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狠抓州人大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实施,以多种形式为载体,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广泛宣传普法知识,首先在全州科级干部轮训中讲授法律知识,共140堂法律课。其次,各县市利用赶集等相对人口集中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共289场次。再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张贴普法宣传挂图800余副。另一方面,坚持突出普法主题和重点,创新普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会同宣传、农办、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充分调动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了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了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州委6月28日以州发[2012]2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法治湘西建设的决定》,吉首、泸溪、花垣、凤凰等县全面深化创建法治县市,各基层乡镇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严格依法行政;州司法局与吉首飞扬101电台合办专栏法制宣传节目,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全州1320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州12个村(社区)呈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拟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州已构建了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指导、协调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如xx县要求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常排查、勤了结”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排调网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其次是抓人员素质提升。年初,各县市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的业务培训,全州共有170余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参训。根据省厅要求积极组织全州 8县市9名司法所长参加全省的司法所长培训班。如xx县司法局对24个乡镇调委会业务骨干举办了2期培训。该县各乡镇对379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及调委会主任进行了12期业务培训。再次是抓重点时期专项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春节及“两会”时期、“清明”、“五一”假期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特防期值班值守制度,动员12270余名人民调解和司法行政干警在全州开展了“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为“两会”、春耕生产、五一节庆等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截止6月底,全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59件,调解成功6562件,成功率97%;防止非正常死亡27件,45人;防止“民转刑”145件,756人;防止群访215件,3819人;防止群械59件,2731人。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信访管理要求,3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面化解。。

(三)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出社会管理创新。首先是全面摸清和掌握矫正与安帮对象情况,狠抓管理到位。上半年,全州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7人,解除社区矫正368人,现有909名矫正对象。各县市安帮办对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假”、“三无”刑释解教人员。逐个进行核实,实现分类管理、登记造册、一一落实“三帮一”管控措施。全州 8县市先后进行了28次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州安置帮教对象情况清、底子明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如xx县毛沟镇安帮办在全镇32名刑释解教人员中实行 “四表一卡”的管控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控机制 ,该镇实现了连续3年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3月份xx县与该县法院举行缓刑等犯罪人的无缝管理对接仪式,常态管理,无缝对接,创新了社会管理手段。其次是以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州各县市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建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帮教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全州各县市先后28次组织干部深入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走访慰问,截止目前共为安置帮教对象联系解决就业54人次,解决困难救济 54800元、大米43000斤、棉衣棉被320件(床)。

(四)监所安全持续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提升。一是积极维护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从思想上、硬件上、制度落实、犯情掌控、狱情研判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促进监所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对监狱减刑假释呈报工作的监督,完成了对监狱第一批、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审查。开展了违禁物品整治和场所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积极防范于未然,吉首监狱投入670万元的二监院综合服务楼验收合格。近600余名罪犯于6月中旬迁入新监舍。州劳教所投入60余万元,在劳教大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探头11个,在习艺楼各楼层间安装了防护铁门和铁窗。监管设施条件得到改善,有力保证监所安全稳定。二是切实注重教育改造(矫治)质量的提升。吉首监狱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为罪犯上传统文化课程,凸显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关注诉求、疏导心理”专项活动,广泛摸排罪犯的诉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排除心理隐患。州劳教所重视社会帮教,5月,州关工委到所进行帮教助困活动。先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基层基层建设年”活动,吉首监狱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跟班带班制度。半年来,在州局、监所的共同努力下,吉首监狱连续8年实现“四无”目标,州劳教(戒毒)所连续7年实现“六无”目标。

(五)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提升社会公信力。目前,我州共有18个律师事务所182名社会执业律师,24名法律援助律师;24个法律服务所126名法律工作者,8个公证处21名公证员。4月,组织开展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并组织律师举行“新刑诉法”辩论赛,5月对23名新执业律师举行宣誓仪式,并组织律师进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两中心、两窗口、一基地”(即州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窗口、党员律师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窗口、高校与律师事务所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为平台,着力推进法律服务便民行动。在州妇联和州司法局、律协的支持下,4月6日,湘西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湘西自治州首个妇女维权中心;5月在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挂牌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上半年,全州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 868件(其中刑事 313件,民事 421件,行政诉讼15件,非诉讼事务119件),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64家,业务收费 374.6万元。1-6月,全州共办理各类公证1403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915件,国内经济公证262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226件;收费 322100元。截至6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6件,民事非诉讼调解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1件,仲裁案件59件,接待法律咨询1021人次。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以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98万余元。注重司法鉴定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准入、监管、推出和淘汰机制,全州12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726件。

(六)做好证书发放和备案,积极筹备2012年司法考试。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及时完成了167名湘西考区2011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含在校大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年度备案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完成网上考生的报名服务工作。2012年湘西考区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截止7月6日已确认200余名考生。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州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在局机关和律师队伍中大力推行党员“三制一卡”、公开承诺和挂牌上岗;州律协党总支还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与企业、与顾问单位结对服务活动。6月组织参加了全州政法系统第六届篮球运动会。xx县司法局毛沟司法所长龙先进在全州政法系统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掀起学习先进,超越先进的热潮。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新发展3名新党员,举行局机关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暨新党员宣誓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深化机关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评、和谐文明社区共建、“两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推进年活动和“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作风、行风。上半年,走访州市共建单位新桥社区,实施法制共建、综治共管,协助完善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后5批次深入扶贫联系村xx县雅酉镇夯杜村,开展调研和扶贫帮困,并投入资金2万元支持扶贫点烤烟生产;开展党内扶助基金捐款,共捐款13600元。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300人,选送50名同志到上级学习,局机关科级干部在州委党校分期分批轮训,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讲座2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讨论3次。

三是推行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初,认真修改和完善了局机关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意见和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教育片《杨善洲》、《忠诚与背叛》等。开展了对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建设。湖南金垣律师务所被州直工委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四是强化执法公开和制度化建设,机关运转高效。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办法,配合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完成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领工作,配合州政府办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督查调研。按要求完成党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任务,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编制和及时公开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年度报告,累计公开信息150多条次。根据州政务公开办安排,完成州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政务公开资料编撰和指南编辑工作并上报州政府办。按要求全面完成州志司法行政篇26500余字的初稿撰写工作,并上交州志书编辑部。234个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202个,在建4个,待建17个,完成总投资1547.3万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下半年,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绩效考核,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法治湖南建设等开展工作并力求新的突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六五”普法计划的落实,推动全面建设法治湘西。组织普法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工作,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同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重点是专项活动的开展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继续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化积案专项活动。加强督查和调度,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完善和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的拓展,服务法治建设。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的职能优势,在服务武陵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服务法治湖南、法治湘西建设、服务社会稳定中求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拓展法律援助网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律软环境。

四是抓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综治考评。以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为突破,狠抓社会管理的创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的起色。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典型,推动工作。

五是强化监管改造和戒毒劳教。落实监狱和劳教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安全巡查,推进吉首监狱监舍改造和州劳教所监管设施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公开,确保监所实现全面安全稳定。

六是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九

打造“济困扶弱”司法救助品牌。司法局主动将法援工作纳入全区“1+6+2”社会救助帮扶体系。全年组织法援律师参加值班960人次,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和在线法律咨询6233个;经审批提供民事类法律援助554件,刑事类法律援助722件、刑事案件法律帮助1052件,惠及受援人2778名。

铺开“驻点施援”法律援助网络。完善街道司法所、区看守所、信访大厅等法律援助工作室运作机制,继续在区法院、检察院设立法援工作站,使法援成为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身边随时的帮助。

实现“应援尽援”刑事法律援助。在“分阶段、分层次、全覆盖”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体系下,xx区全年安排执业律师为582名刑事速裁案件、刑事简易程序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为524名普通程序案件被告人指派律师参与庭审辩护。

开展“认罪认罚”全面法律援助。6月正式启动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在刑事认罪认罚案件的各阶段及时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见证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等法律帮助,全年惠及受援人346人。

启动“馨援计划”加强服务监督。司法局主动加强内外部监督。2020年“馨援计划”启动,一是最大限度扩大法援律师范围,符合条件的律师都有机会参与法律援助,避免“小圈子办案”;二是改变法援案件人工分案传统,案件分配交由信息系统自动分配,并实行“主动抢单+大轮候”的公平机制,避免“因人分案”和多寡难易不均;三是引入“签约律所”和“同行评估”概念,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督,避免敷衍办案。发挥内外合力杜绝法援工作的廉政风险。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

上半年,我科在州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安排的审计工作计划,根据省、州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奋力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上半年,我科实施审计项目4个,已完成审计项目3个(其中:2013年跨年项目1个),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882.1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9条。

(一)圆满完成了上年度的《2013年xx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项目,指出了xx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财政安排资金不足、挤占挪用保障房资金、保障房分配不合理等问题。通过审计,纠正了xx县保障性住房违规资金102.54万元,维护了财政资金的严肃性;对改变用途的24套保障性住房,进行了重新分配,取消了25户不符合保障房条件家庭的领取租赁补贴资格和实物配租资格,较为有效的维护了保障房分配的公平;促进了xx县制定完善了《保障房性住房分配轮候制度》等4项保障性住房制度,审计成效较为显著。

(二)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州住建局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财务收支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州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情况审计》2个项目,并延伸审计了下属单位,通过审计,查出预算编制不规范、隐瞒应当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等问题,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财务机制,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参与由经责室牵头的xx市财政决算审计,目前正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在序的进行当中。

(四)抽派人员参与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

根据局里工作安排,我科抽派人员参与了州人民医院乾州新区整体搬迁项目工程跟踪审计,该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送审大小工程76个,送审总金额7.11亿元。已审结工程项目72个,送审金额6.99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52亿元。目前尚还有4个项目正在进行中。

我科室注重以制度为切入点,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点,充分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和方法,尤其是计算机审计得到全面应用。在审计项目实施中,我科室审计人员充分利用了ao软件和sql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从问题不同角度的多维分析提高计算机数据分析的深度,发现了重要的审计疑点,如xx县保障房审计中,通过采集分析计生部门的家庭成员信息,发现了不符合条件人员以其他家庭成员姓名享受保障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违规现象,并撰写了计算机审计方法《如何利用计生部门信息构建基本户籍信息库》,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审计过程中,我科室注重从制度制定、政策执行和监管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提炼审计成果,并及时撰写审计信息,分享审计成果。上半年,我科室先后撰写了《xx县审计组关注四个环节、把握四个重点扎实开展保障房跟踪审计 》、《资料核实三步走 “晒”出保障对象家底》等3篇审计信息。其中《xx县审计组关注四个环节、把握四个重点扎实开展保障房跟踪审计 》并湖南省审计厅所采用。

廉政建设工作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科里一切工作的首位,时刻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将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科室全体同志严格执行审计署“八不准”和州审计局“三条严禁”规定,不准任何人有触碰审计廉政纪律的红线,确保审计任务圆满完成,上半年,我科室人员多次拒收红包礼金,拒绝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报销交通费、伙食费的提议,未发现任何违反审计纪律的行为和反映。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科室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时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反对,坚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艰苦奋斗、勇于开拓、自强不息,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上半年,我科室积极参与了局党组组织的xx县白羊溪周家寨扶贫帮困慰问活动,把慰问金送到了一对一帮扶对象的手中,也送去了一份温暖和关怀。积极参与了州直工委、州教育局组织《‘再苦莫苦孩子’面对面爱心捐助活动》,我科室人员积极响应,踊跃捐款,给孩子们送去了自己的爱心。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4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为重心,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民商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约占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70%左右,尤其近三年,收案数、结案数、结案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内司委3-4月采取听取市、县区法院汇报、分别召开法官、案件当事人座谈会、查阅案件卷宗等形式,认真研究我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法院提高民商事审判水平,推进司法公开,拓展便民渠道,规范审判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和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建议。9-10月,内司委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贯彻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工作,提出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检察机关与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公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知程度等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6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走访了3个县区的15个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与居(村)民代表开展座谈,并听取了市综治办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的相关情况汇报。通过常委会审议,对夯实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综治责任制,提高社会管控能力,提升治安防控水平等方面提出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对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视程度。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对部分国有大企业、县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场所,共计22家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分别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代表开展座谈,查看了卷宗,进行了暗访,针对现存大量占压油田管线隐患、安全第一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深入排查各类油气管网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等意见,有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12月,内司委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调研,针对“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人治”观念仍然较重;县区承接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法制机构趋于弱化,配备与职责不相适应;执法行为亟待规范,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常委会经过审议,提出推动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和强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等建议意见,为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一是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内司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法院执行工作和监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相关调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阅。二是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通过专委会审议形式,对2013年常委会做出的五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全部进行了督办。其中法院基层建设方面,已建立完善审判管理制度11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司法公开平台正在积极建设中;检察机关基层建设方面,2013年末增加了40名政法专项编,2014年通过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公开选调等形式,充实了54人,有效缓解了检察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目前我市流动人口增至38.8万人,公安机关为33.8万人办理了居住证,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数量较2011年下降了30.7%。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年初以来共取缔交通违法行为729678例,建设信号灯岗11座,安装安全岛41个,施划街路时段性停车泊位2000个,驾驶人考试场11月正式投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新建、改建包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在内的社区服务综合体45个,目前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98个,其中14个能够提供就餐服务。我们还对完善我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39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三是积极推进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上级人大转办、领导交办和群众申诉案件18件,重点监督1件,目前正在走再审程序。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全年接待省人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执法检查、调研4次,主动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委员的联系,组织委员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代表建议15条。

3月-10月,按照市人大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内司委全体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全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支部安排的集体学习,个人也抽出时间开展自学;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座谈会、信函征询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处级党员领导深入查摆个人问题;民主评议阶段,处级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深入查摆自身“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冷静接受他人批评意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委内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强化了宗旨意识,坚定了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大家都感到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洗礼和触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一年来,内务司法工作方面注重同联系部门的沟通配合,着力发挥专委会委员的集体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研,强化与兄弟委办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常委会交付的任务。与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调研的深度广度、方法措施创新、提出建议的科学准确性以及对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督办方面还有不足等等,需要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xx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xx年—20xx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三

厅长司法行政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为全省“两个加快”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20xx年,是新世纪以来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维护稳定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推进“五大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立足解决现实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发挥职能作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显著成效

服务“保增长”取得新成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服务发展,促进“两个加快”作为首要任务,立足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一是为企业应对经济危机提供有效法律服务。进一步创新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探索依法治企新对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5万家,办理各类案件8.7万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3万件,办理仲裁业务3385件;基层法律服务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9.54万件,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31亿元;受理外来企业投诉事项18件,接受法律政策咨询200余人次,帮助投资者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二是为省内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加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制氛围。研究制定了《关于为西部交通综合枢纽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全省律师行业参与重点工程建设1200多个。引导公证机构积极服务川渝高速公路沿线工程、宜宾向家坝水电站移民搬迁工程、达州市天然气能源化工项目等省内重点工程建设。三是为城乡统筹和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推广“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与乡村接对,广泛参与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经济活动,保护群众权益;及时建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配合防范与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服务“保民生”取得新进展。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一是积极服务灾区人民。将邛崃监狱南宝山基地空置土地和房屋等资产整体移交当地政府,安置受灾群众1202人。监狱劳教系统克服困难,坚持向灾区提供平价砖,极大地支持了地方灾后重建工作。二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公证机构全年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40余万件,为灾区群众减免公证收费1000万元;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案件5.3万件。对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4000余人颁发资格证书,为社会选拔和储备了大批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成功组织了1.4万余人参加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创历史之最。完成了在藏区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考试试点任务,解决人才断档问题。三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全年接待法律援助咨询40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万件,受援近5万人,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涌现出“农民工的保护神”于超等一批优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是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送法进灾区、进藏区、进监所”活动。加强了对企业、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创建工作,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已全面启动,全省已有25%的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创建活动,泸县法治创建经验在全国推广。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标志着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法制化管理轨道迈了一大步。五是省厅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部分待遇得到妥善解决。民警生活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监狱劳教系统就业老残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到落实;老残人员待遇、监狱民警津补贴、退休工人养老金标准有了提高;政策性破产的监狱企业2204名工人享受提前退休政策;实现3284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对全系统9000余名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实行每月变动审核。去年,警院完成招生1258名,毕业生就业率达95.3%,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厅直属单位离退休工作有了加强。

服务“保稳定”取得新突破。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两个主动融入,将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各项业务工作纳入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格局,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监狱劳教所安全稳定创历史最好记录。全省监狱系统历史性实现罪犯脱逃、重特大案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群体哄监闹事事件为零,安全稳定工作创历史最好成绩;狱内卫生疾病防控防治成效显著,实现重大疫情和中毒事件为零。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来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坚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实施来推进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全面落实“首要标准”,落实宽严相济方针,罪犯离监探亲、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比率同创历史最好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社会化,成功组织“千名服刑人员社会帮教日”活动和“情系高墙,共建和谐”文艺巡演,受众面达110余万人,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大力推进改造差别化,分押分管分教的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建立,教育改造质量大幅提升。劳教系统连续4年实现“四无”目标。深入开展“双专”、“双执”等活动,积极开展教育矫治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对“涉藏”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创新了“集中管理、分类处遇”的教转工作模式。狠抓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强戒人数比年初增加800%。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和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开放日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禁毒、戒毒工作。进一步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接受矫正对象1万余人,至今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为维护藏区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大力开展“送法进藏区”活动,在我省藏区“9+3”免费教育83所中职学校全面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切实加强对藏区重点寺庙广大僧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藏族学生的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有效指导律师开展涉藏案件辩护,加强对涉藏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开展了对200多名甘孜籍危安犯和在教人员监所表现评估和帮教活动。在“3.10”、“3.14”、“7.5”敏感时期,超前部署、主动防范,全力维护了藏区和民族犯关押监狱的稳定。广泛开展藏区民间纠纷和季节性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大对涉藏信访的处置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藏区稳定。三是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灾区、藏区大力开展矛盾纠纷专项化解工作,在全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20xx年,全省主动排查矛盾纠纷13.58万件,受理并调处43.87万件,成功率达97.52%,防止纠纷激化1.75万件。法律服务力量维护稳定作用更加突出。律师、司法鉴定人参与妥善处理“孙伟铭案”、成都“6.5”公交车燃烧等敏感性案件,消除了涉稳隐患。积极做好建国60周年的国庆安保工作。四是司法行政系统自身稳定得到加强。积极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采取领导包案、专案攻坚等措施,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办结率100%,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着眼长远发展,基层基础和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

司法行政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监狱布局调整整体推进,监狱基础设施和关押能力得到一定改善。灾后重建投资总额达8.7亿元。司法所建设全年投资1.62亿元,建成1715个,占历年建设总数的77%。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争取对口支援单位援助款物2500多万元。制定全省统一的《司法所办公用房外观及室内规范化样式》,加强了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取得新成就。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按照规范化、正规化要求,抢抓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优化了监狱系统体制改革、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职能配备和人员编制职数。监狱系统大力推行“四项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化建设和罪犯心理矫治两个规定,打造6个标准化示范单位,执法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初步建立监狱系统工人收入动态增长机制,工人管理中心日益成熟,基本形成工人自主管理格局;劳教系统大力开展警察队伍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执法“依法、科学、公正、文明”。继续推进劳教人员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社会反映良好;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服务得到加强。全省731家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功承办全国第八届律师论坛。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关问题的规定》,改善了律师的执业环境。完善了监督惩戒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律师行政处罚委员会,加强对违纪违法律师的查处力度,保障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开展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特别突出对公证机构法人地位的确立,取得明显实效。加强公证员助理的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公证员助理考试准入制度。在全省4家合作制公证处中开展规范整顿教育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合作制公证处内部管理的暂行规定》,有力促进合作制公证处的规范化建设。严厉惩处违规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提升了公证社会公信力。加大司法鉴定人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执法检查,服务的规范化、正规化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调研工作,面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外征集司改调研课题61个。与省高院、省检察院、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对减刑假释的刑事立法问题进行调研。适应政法人才招录培训体制改革方向,警院成功纳入全国政法人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院校。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监所管理“藏汉双语班”人才培养方案,获得了司法部的肯定。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继续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编制司法鉴定名册,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协会两结合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点。从全省监狱劳教系统选派200名干警到县(市、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逐步推广完善郫县判前先做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制度、武侯区社区矫正(治)工作评估体系等有益做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厅在绵阳市开展扶持青年刑释解教人员创业试点工作,探索了新形势下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创业的新机制。

三、提供根本保证,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着眼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认真组织厅直单位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监狱劳教单位、司法局第二、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学习,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加强指导,培训骨干,推动了学习贯彻活动不断深入。

学习型机关和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着眼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倡导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严格厅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加强厅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党校,打造系统培训教育、政治教育和科研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1861人次。制定了领导干部20xx年—培训规划。奖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学历和职业技能教育。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单位各级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特别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全系统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涌现出一批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

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着眼建设一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干部遴选、后备干部、年轻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加强干部协管工作,全面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全年考察调整任命处级领导干部11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26名,配备了33个监狱劳教单位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协助考察、调整和任免司法局领导班子14个、县(处)级干部33人。积极争取中编办、司法部为我省增加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798名。会同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司法发[20xx]42号),培训司法助理员2.2万人次,促进了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警察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和警力资源。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保障体系,落实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勤津贴,建立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医疗保险、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线干警定期休假等制度。加强文化育警,成功举办首届书画摄影评选活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律师、公证行业“两结合”管理进一步完善。全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合格率100%。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监狱劳教、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制度创新,深化源头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教育。厅党委成员率先垂范,将《党章》及相关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作为厅党委会议的重要内容;对系统内工程建设项目,集体慎重承诺不插手、不授意、不打招呼,阳光作业,杜绝腐败。推动机关厉行节约,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开展“小金库”治理。加大在灾后重建、布局调整、资产处置等方面以及减刑(期)、假释、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等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力度。省厅查处了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所属福通公司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为单位挽回债权损失1500多万元,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开展了对凉山州司法局和凉山、盐源、荞窝、攀西四所监狱领导班子巡视工作。妥善处理凉山、眉山监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加强政策纪律执行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20xx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碰硬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推进司法行政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确立,律师党建、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公证工作、监管改造工作等在司法部作经验交流。司法行政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环境进一步优化,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同时,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看到我省社会稳定大局平稳,但“多条战线作战、多种矛盾叠加、多重困难聚集”的严峻形势仍没有根本改变,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经济率先企稳回升,但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改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基层基础工作有较大改善,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十分薄弱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改变,加快司法所和监狱、劳教所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但队伍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激励机制不完善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改变,加快队伍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四、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系统动员,全面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信息化”三项重点建设,不断完善“抓基层、抓改革、抓管理”三大机制,创新发展,为服务“两个加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经济发展加速期往往是矛盾纠纷的易发、多发期。当前,我省各种矛盾量大面宽,连锁反应增强,处置难度加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些矛盾大多是因利益诉求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司法行政工作可以更多地用教育疏导方法,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优势,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要重点排查当前难点、热点等突出问题和边界矛盾纠纷等重大涉稳因素,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要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拓展矛盾纠纷调解领域。在涉及企业改制、土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领域,建立调解队伍,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疑难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要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社会化建设。完善调解人员的选拔机制,采用民主选举、聘任、竞争上岗等方法,拓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渠道,广泛动员律师、法学教师、退休法官、检察官担任调解员。实行调解员的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调解人员人才库,培训调解员,积极开展首席调解员评比和以调解能手命名的调解室、星级调解室评选活动。要建立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动力机制。全面落实以奖代补机制,争取将人民调解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化解矛盾纠纷的科学考核机制。按省上的统一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大调解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考核考评。要完善考核指标,既要统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数、化解数、化解率,又要参考信访数量及同比变化和人民法院民事经济诉讼案件受理数、刑事案件立案数等综合指标。

二是合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注重发挥和提升法律服务制度在防范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通过推动和规范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预防矛盾纠纷;组织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公共决策调研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通过法律援助工作,把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最大限度地导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建设,把法律服务过程变为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群众合法权益诉求,疏导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加强公证工作,提高公证质量,用正确确权减少民事纠纷。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解民忧、化民怨,促和谐。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援会议精神,抓住省委省政府把法律援助列入十大民生工程的契机,将法律援助纳入各地民生工程,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适当增加,将法律援助业务用房、办案设施和法律援助专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投资建设规划。尽快研究提高经济困难援助标准,拓展援助事项,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把普法宣传有机地融入到具体法律事务之中,大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既要增强人们的维权意识,又要增强履行义务的意识,逐步形成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加大清理、排查、化解力度,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多措并举,推动“事要解决”,充分发挥信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努力构建化解社会矛盾的预警机制。要赋予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社情民意调查员和维稳信息情报员”的职责,强化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维稳意识,加强对律师代理群体性案件的指导,建立完善民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掌握全面客观的纠纷信息,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立足本职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深入推进监管改造体系建设。监狱劳教场所是特殊社会,服刑在教人员是特殊群体,创新管理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一要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狱劳教所防控、排查、研判、应急处置和领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推进“四防一体化”建设,构建三防并举、联防维稳、联动处突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监狱关押能力。加强监管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围墙、电网不达标,监控警戒门禁设施更新等问题。二要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全面落实“首要标准”,创新教育改造手段,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探索监管改造社会化,强化心理矫治,全面提升教育改造质量。重点突出对藏族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定期分析藏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情况,落实管控措施;编写双语教材,调动藏犯、劳教人员学汉语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管理民警素质能力,使相关民警具备与教育改造工作相适应的民族、宗教、历史和语言知识。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教育,建立民族犯、重刑犯、危顽犯、职务犯、犯、精神病犯的分类管理办法,调整适合各类罪犯劳动改造的岗位和项目,降低监管危险性,发挥改造功能。加强出监监区建设和科监区管理。按照“小型化、专业化、均衡化”要求,加快劳教场所布局调整步伐。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探索专业化整所强制隔离戒毒的管理、治疗和康复模式,实现100%的所内戒断率。提高艾滋病人员的集中管理水平,总结推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工作经验,严防甲流等各种传染流行疾病蔓延。

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问题是健全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为做好安置帮教打好基础。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护其合法权利,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点做好“三无”人员、“老、病、残、少”人员的协调安置工作。对于那些生活确实极度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除甘孜、阿坝、凉山州外,其余18个市的133个县(市、区)要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推广法院审前社区矫正评估机制,慎重确定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监狱与地方的无缝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监管安全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应急管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着力推进分类管理、分类教育、分级处遇,注重心理矫正、个案矫正等工作,完善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排查核查、考核奖惩和教育矫正等工作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坚持并落实监狱、劳教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源参与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改造。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文化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把思想行为矫正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和巩固矫正成果。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服务。解决好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服务问题是完善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按照“规范有序、布局合理、统筹发展”的原则,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要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分类指导,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空间和层次。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省外、境外、国外法律服务机构来川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提高法律服务对外开放水平。优先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贸易、金融证券、公司事务等高精尖法律服务领域,促进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培育和完善法律服务市场。要重视培育法律服务消费意识,树立“政府购买服务”理念,鼓励政府和企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提升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水平,尽快形成统一、高效、有序、平等、开放的法律服务市场。各市州司法局要依法依规代省厅行使核准权,规范和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和完善司法行政与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行使“准入、导向、协调、监管”等宏观管理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行业协会要积极在业务监督、纪律惩戒和行业规范等方面拓展管理空间,更多地在行业发展、权益维护、会员福利、专业研究、职业培训、对外交流和宣传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一要着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确定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使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配合经济发展,切实加强城乡统筹、农村土地产权、土地承包和林权改革等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配合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配合社会维稳,加强灾区、藏区普法工作。继续抓好对藏区“9+3”免费教育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指导。二要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法创新。要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治城市创建。今年,要力争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市(州)达到8个,21个市州要至少有60个县(市、区)启动法治县创建活动。要结合实际,着手研究编制四川省法治考核评价指数体系,为实施法治建设及社会评价提供公正规范的依据。要将创建活动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活动的实惠。三要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加大专职普治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发挥我省首创的法制新闻协会的积极作用,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稳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强化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新闻和法制文艺工作。加强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特别要建好灾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要做好全省“五五”普法总结验收、100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表彰以及“六五”普法的准备工作。

(三)着眼机制体制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公正廉洁的执法执业,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永恒主题。一要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公正廉洁。执法不规范极易导致执法的不廉洁。要细化执法标准、理顺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廉洁公正、理性文明。监狱、劳教场所要深入推进“四个标准化”建设,要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所外执行、罪犯工作分工等关键环节细化标准,阳光操作,确保廉洁。二要大力推行法律服务承诺制,确保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公正廉洁。落实“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公开法律服务范围、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公开监督电话)。继续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法律服务质量投诉制度。三要深入开展大培训,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执业能力。要在监狱劳教所等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大培训活动,尽快提高一线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要在法律服务行业,依托党建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培训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思想道德,确保执业廉洁公正。四要大力推动执法执业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监狱劳教单位要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执法”,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四)大力加强“三项重点建设”,构建司法行政支撑平台

一是继续深化“大调解”格局下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新型的矛盾纠纷领域拓展。继续开展“三联两进”,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的全面有效对接。按照“邀请调解、委托调解、指定调解、联合调解”的原则,在各级大调解中心的指导下,深化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建立诉前告知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鼓励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参与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委托调解;深化与行政调解的衔接。继续探索治安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托人民调解的有效经验;深化与社会调解的衔接。主动联系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要加强调研,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和成功范例,指导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xx]23号)和省委政法委即将出台的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三项制度。一要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建立完善“党建促队建,队建促执法”的工作机制。今年,要高质量完成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努力建设推动发展强、服务群众强、凝聚人心强、促进和谐强的“四强”基层党组织。继续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党组织建设。律师行业的党务活动要全面启动。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党组织要基本全覆盖。要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适时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制度。二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选准配强“一把手”,加强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配工作力度。按照监狱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狱企业领导班子。三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队伍素质建设年”计划,大力开展“读书、演讲、实践”活动。继续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省司法厅将在今明两年内对司法所长、监区(分监区)长、劳教所大(中)队长和县级司法局、监狱劳教所科室负责人全面轮训一遍。加大系统内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力度。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有力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特别要加大对灾后重建、监狱布局调整和资产处置工作、在建工程超概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以信息化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今年,要以监狱劳教信息化为龙头,加快建成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用两年时间,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违纪执业网上监督、执法执业质量网上考核等,在监管场所重点部位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省厅要实现网上办公,并与监狱局、劳教局和各市州司法局实现信息网上传送。各地要建立网上舆情监控、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加强网络宣传和引导。

(五)着眼全局抓统筹,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薄弱,改革步伐不快,管理效率不高是制约事业长远发展的瓶颈。面对事业发展中问题和差距,要坚定发展信心,按照司法行政一体化思路,提高统筹能力、加大协调力度、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

一是着眼基层打基础。全力推进司法所建设。20xx年,要全部建成列入灾后重建计划的司法所,实现一个乡镇一个司法所的建设目标。探索在矛盾积聚的园区建立司法所。切实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动态管理、等级化管理和分类管理,努力实现“五化”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与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司法发[20xx]42号),重点抓好司法助理员配备和培训、优秀司法所长评比和落实职级待遇、经费保障。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积极落实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加强经费和装备管理。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切实加强监狱、劳教所建设,监狱就地改扩建工程要完成80%以上。今年,要基本完成全系统灾后重建任务。大力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当前,受政策和资金等因素制约,全系统灾后重建和监狱布局调整进度较为滞后。要创新工作理念,大力探索项目代建制、bt模式、建设项目打捆合作制等新型投融资管理体制,突破瓶颈制约,促进又快又好地推进。加快资产处置,重点攻坚会东铅锌矿、芙蓉煤矿和石洞沟煤矿的资产处置。加速退出高危行业,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培育室内加工,加强外向合作,做大做强加工业。

二是着眼创新抓改革。不断完善监狱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努力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加大监狱体制改革经费保障。进一步推进监企分开改革,完成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组建工作。切实实现收支分开,严格执行监狱和监狱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整合内生资源和资产,统筹全系统资金、岗位和人员,采取整体劳务派遣或输出、门面农田厂房限期免租、物业管理岗位统配、文职协助岗位竞聘、外协技术岗位替代等多种方式,切实安置、解决监狱工人问题,确保工人队伍稳定。监狱劳教所要依托区域优势,建立区域性的内部劳务市场,优先安置内部工人,在未基本解决全系统工人安置问题前,各监狱劳教所不能聘用任何社会工人。继续探索劳教人员社区矫治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试点工作。积极发挥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作用,努力为诉讼活动和司法鉴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行业管理与技术管理的结合。推动协调解决司法行政与法院系统两个名册问题。组织好今年司法考试工作,对在职试点考试总结评估,对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进行调研。继续探索“入校入警、入校入公”培养模式。今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要全力争取进入省级示范校行列,争取司法部西南片区干警培训中心挂牌。继续大力开展理论调研工作,为改革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完成省厅20xx年公开招标和申报的课题调研任务,制定实施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调研方案。

三是着眼发展抓管理。全面落实省政府绩效管理规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行绩效管理。要加强绩效管理的配套制度机制建设。改进厅机关对市州司法局、“两局一学院”、内设机构目标考核办法,体现绩效考核内容,激励各单位争创一流业绩,建设一流机关,使机关作风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较大提高,行政成本大幅降低。要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细化工作步骤,明确工作标准,加强工作考核,提高工作质量。要把加强管理作为监狱劳教所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掌握监狱劳教工作普遍规律的同时,结合个性特征,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手段,向管理要警力,向管理要效率,努力提高教育改好率和企业经济效率。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科学设置管理机构,合理确立管理层级,完善管理制度,畅通管理流程,形成强改造促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管理的成本意识、效率意识,大力推进管理的人性化、规范化、流程化。要重视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使每个基层单位都有一个称职的领导班子、一批高素质人才、一套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基层的战斗力、公信力。完成今年的繁重任务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因此,全系统要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即: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感情在一线深化,干部在一线培养,形象在一线树立。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学习,转变作风,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两个加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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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四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部、省、市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xx年工作简要回顾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稳中求新”总基调,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忠诚履职,砥砺奋进,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多项工作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和好评。年内,全系统共有39个集体297名个人获得市以上荣誉称号。

(一)坚持保稳定、促发展,在推进平安沈阳建设上实现了新突破。监狱戒毒工作,坚持以确保场所持续安全为前提,不断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优化细化安防措施,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强化狱所情分析研判,突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全力做好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的安保工作;以提高教育改造和矫治质量为中心,深入贯彻执行《监狱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和《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实施细则》,不断探索创新教育理念和模式,强化个别教育;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狠抓减、假、保等执法环节的管控。康家山、东陵监狱已分别连续、,沈新、张士强戒所分别连续、实现“四无”目标,我市监所安全稳定工作继续位居全省前列。特别是康家山监狱连续20年实现“四无”,创造了全省监狱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新纪录,受到了省厅表彰。社区矫正工作,以市两办名义出台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重要时段专项排查,实现了两类特殊人员无脱管漏管、无上访闹访、无参与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等现象发生的“四无”目标;依法依规完成了报请特赦工作,达到了“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的工作要求。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了信息核查工作,严格落实了必接必控制度,会同14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了阳光基地建设。

(二)坚持抓拓展、提效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创造了新业绩。加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了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了服务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振兴”、服务我市“创新改革”等系列举措。律师工作,召开了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沈阳市律师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方向;抓实了法律顾问工作,建立了律师人才库,成立了政府顾问法律委员会,共为385家政府、1928家企业、349家事业单位和122家社会团体担任法律顾问;加强了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了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强化了诚信考评、年度考核、执业规范和律师入职的监督管理;推进了依法介入信访工作;加强了律师队伍和行业协会建设,成功召开了全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组建了新一届市律协。全市264家律师事务所3261名律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提高。公证工作,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服务新兴行业和领域;加强质量建设,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22565件,提供上门服务1246件,办理公益性法律服务案件5340件,减免公证费222万余元。市第一公证处获全国优秀公证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门槛,开展了对驻沈部队、老年人、少数民族公民和残障人士开展法律援助,扩大了援助范围;开通微信平台,提高了信息化水平;探索实践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发挥了“12348”热线功能。司法鉴定工作,严格落实鉴定人初审制度,扎实开展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活动,加强岗前培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鉴定程序专项活动,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坚持履职责、谋作为,在推进法治沈阳建设上实现了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了“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发《检查验收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制作普法宣传片,对照标准严格自查。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得到了省厅验收组的高度评价;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和“依法治市宣传月”活动,提升了宪法宣传效果;开通“沈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沈阳普法”微信和微官网,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宽。市局门户网站质量效能得到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评价;不断深化法治创建工作,有力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平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大东、辽中各有一个社区(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称号;创新普法理念和思路,努力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已有6家单位被省厅命名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开展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实现突破,医疗、物业纠纷调委会的社会影响力日益突出,多家媒体予以报道;不断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我局的经验做法在“平安沈阳建设工作会议”上做了交流;推进了规范化建设,省级规范化调委会达83.5%,远超出省厅60%的标准。20xx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大东区长安所、沈河区风雨坛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圆满完成了第14次国家司法考试沈阳考区的考务工作。

(四)坚持抓重点、推整体,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上取得了新进展。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狱务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环节的条件和程序;强化戒毒工作职能,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制度,细化教育矫治措施,严格依法收治和办理解除,未发生任何监管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完善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了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和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了律师执业评价体系。

(五)坚持严要求、实作风,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树立了新形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整改,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不严不实”专项整改,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两级班子抓工作带队伍更加坚强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从严落实了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从严管理监督,三支队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未出现干警违规违纪行为;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有关廉洁自律、纪律处分等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抓廉与自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

各综合保障部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财务运行更加规范,审计工作求真务实,行政管理井然有序,后勤保障优质高效,政务事务服务及时有力,信访工作扎实严谨,党务工作蓬勃开展,法制建设成效显著,信息调研务实创新,老干部服务周到热情,都为全局工作顺利推进做出了应有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仍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监管场所内部管理有待加强,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性因素依然存在;法律服务的创新举措有待进一步落实;基层基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抓实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中央、省、市各级会议,对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研判,对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具体的安排部署。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提振精神、坚定信心,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不断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以“不出大事、少出小事、出事能及时处置”为总目标,以“防风险、控危机、处事件”为总要求,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承担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加快推进沈阳新一轮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基于上述要求,重点要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着力确保场所安全。监狱戒毒场所是司法行政机关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务必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确保安全稳定。监狱工作,一要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中心任务,加强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二要确保场所持续安全。严格落实警察直接管理制度,规范对罪犯的日常考核工作;完善“清单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监狱清单式排查制度;加强狱情研判,严把重要时段、重要环节、重要部位和重点人员的安全防控。三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重点管控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环节。四要加强防暴恐工作。进一步加强危安犯、邪教类罪犯的监管,完善处突预案,强化针对性演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要健全完善排查、防控、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四项机制”;突出矫治职能,探索创新教育矫治方式方法,夯实戒毒教育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各类制度、规范和规程、标准,细化岗位职责和要求;积极构建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并举的教育戒治工作体系。力争上半年,完成龙山强戒所的收治任务。适时启动尹家所收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重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一要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以强化管理、防控风险为主题的“监管安全年”活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执行监管规定,有效防控监管风险,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教育矫正的治本作用,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创新科技监管手段,强化安全分析研判,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活动。二要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监所与社会无缝对接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核查和释放衔接等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就业安置和帮困扶助工作,进一步推进阳光基地建设。三要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大力开展“筑防线、控风险、促发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化“三调联动”机制,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继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四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坚持“五化”标准,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编制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政法专项编;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确保法律服务市场有序发展。

(三)着力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沈阳经济社会新常态,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一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发挥优势,不断健全符合市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公共服务网络。二要抓实律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律师事业改革发展;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法律顾问团的作用,进一步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帮助,特别要聚焦我市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聚焦我市“创新改革”试验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主动介入,彰显优势,建言献策;加强执业监管,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优化公证工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公证质量;推出优惠举措,全力服务沈阳改革发展;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四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援助范围,认真办理民生领域的援助案件,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工作;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刑事速裁法律援助。五要强化司法鉴定工作。以质量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程序专项活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四)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责任。我们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经验,全力做好“七五”普法开局之年的相关工作。要全面落实中央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推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行大学生法治辅导员工作,探索成立我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之路》刊物、局门户网站和沈阳普法微信平台、微官网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营造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五)着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要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委改革办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沈阳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监狱制度改革。严格刑罚执行,严控贪污受贿等罪犯减刑次数和幅度,严格执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深化狱务公开,依法公开监狱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狱执法办案责任制,充分保障罪犯人权,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融入社区、回归社会;按照省厅部署,积极推动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及队建制建设;探索建立社矫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司法鉴定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衔接协调机制,统一鉴定程序、标准。实行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进一步深化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做好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准备工作,组织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沈阳考区各项工作。

(六)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打造过硬队伍,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关键。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开展忠诚教育,教育引导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看齐意识,对党绝对忠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建设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执行纪律一寸不让,敢向难题短板发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推动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严格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失职渎职、出现重大问题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坚决不搞亡羊补牢、下不为例。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落实各项福利待遇,切实关心干警职工疾苦,帮助他们解决现实问题,让大家有归属感和获得感。

同志们,新的一年已经开始,目标任务已然明确。让我们在上级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畏滚石上山,无惧爬坡过坎,以司法行政工作的骄人成绩,在推进和谐沈阳、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建设的道路上书写新的篇章。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任务,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过去的一年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斗,无私奉献,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建设幸福德州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表示亲切慰问!刚才,绍省同志对去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就今年工作做了具体部署,重点突出,要求明确,措施有力,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全市总的形势很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受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等因素叠加影响,加之我国社会发展中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和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凸显,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加。从总的趋势看,现阶段社会矛盾“触点”增多、“燃点”降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化解纠纷、维护稳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从执法环境看,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和全社会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差距拉大,加之下半年将要召开党的,司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坚持维护稳定为要,服务大局为本,开拓创新为重,教育预防为先,舆论宣传为基的理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献策、做好保障。

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维稳的重要力量,一定要按照市党代会和人代会的要求,立足本职、发挥优势,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承担着特殊人群管理、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重要职能。只有司法所建设加强了,司法行政在基层的阵地巩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目前,我市司法所管理体制已经基本理顺,下一步要把工作重点放到规范化建设上来。要按照司法部“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制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建设标准化”的“五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平均每所达到3人以上,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达70%以上。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不少于150平方米、城区司法所办公用房不少于120平方米,规范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档案管理等业务用房设置,配置适合工作需要的办公、通讯、交通工具,为司法所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若不能及时有效化解,极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人民调解工作至关重要。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作为切入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立足点,坚持预防在前、发现在先、化解在早,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靠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收集研判矛盾纠纷信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进社区、进村户、进企业,第一时间、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社会矛盾。要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完善大调解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化解医患、劳资、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和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发挥好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独特优势。

三是狠抓特殊人群管理。要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巩固现有成果,推广建设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建立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电子围墙”,始终把他们纳入视野、随时掌控。要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力度,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打消顾虑,促其积极改造。要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衔接管控,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司法所、派出所、基层帮教组织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的衔接配合,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落实必送必接措施,减少脱管漏管。要强化安置措施,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在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方面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综合服务,千方百计拓宽安置渠道,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要发挥政府部门、群众团体、慈善组织、社会志愿者、服刑在教人员亲属等各方力量的作用,推动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向社会延伸、向家庭延伸,提升帮教效能,减少重新犯罪。社会特殊人群还包括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这些人员成分复杂,管理难度很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牵头部门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区分不同群体,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管理服务救治措施,切实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将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服务经济发展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发展任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主基调,积极作为,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一是优化法律服务。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和引导,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创新平台、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实施产业强市、文化立市、生态美市、惠民安市四大战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围绕实现综合实力、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改革开放、生态文明、民生改善六大突破,组建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团,为建设幸福德州、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法律支持。要围绕领导接访和涉法信访工作,组织精干力量,为党委、政府有效化解涉法信访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提出法律建议,消除纠纷隐患。

二是创造法治环境。经济要想获得长远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营造理性有序、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至关重要。今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工作,贴近群众、创新手段,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充分利用各类传媒手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围绕“法治德州”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各项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扩大援助覆盖面,降低援助门槛,简化援助程序,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围绕就业、养老、医疗、教育、劳动权益保障等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充分发挥网络、手机、远程教育和政务热线、维权热线、法律服务热线等载体和平台的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制讲座等活动,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谐,服务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根本性、战略性任务来抓,不断提高干警思想素质、党性修养和廉政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认真部署,对照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查摆不足、剖析原因、认真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使干警学有方向、赶有目标,让核心价值观融入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之中,化之于心、践之于行,确保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力,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司法行政干部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以干克难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精力用在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不断提高工作的集中度和执行力。要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注重理论学习,研究规律,了解上情,吃透下情,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创新,开创局面。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

三是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支持。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中的任务越来越重、作用越来越大。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以作为求地位,充分发挥职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经费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为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提供保障。要按照既讲政治又懂法治、既干事创业又清正廉洁的标准配好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为做大做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

同志们,今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非常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为工作目标,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狠抓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六

在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际,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刚才,帮华局长做了很好的工作报告,对去年工作总结的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对今年的工作安排部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我完全赞同。特别是省厅刘厅长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明确重点,理清思路,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会议还表彰奖励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职能,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通过省上检查验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社区矫正试行试点稳妥推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安康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少数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还不能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干部“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意识还不够强,创新力度还不够大,措施还不够有力,成效还不够显著;基层司法所建设还存在不足,基层调解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一定的漏洞等。特别是今年2月4日,也就是农历新年初二,旬阳县公馆乡发生的“2.4”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因财产纠纷而屡受人欺负,最终因矛盾没有及时化解而杀人,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或者前期两家矛盾能得到有效化解,惨案均不会发生。这充分说明我市司法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不足,因此,做好新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十二五”规划顺利起步、全面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由突破发展向跨越发展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类社会矛盾高发的时期,这些都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围绕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和世园会即将在我省开园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科学谋划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切实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为全市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着力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力度;着力开展“化解社会矛盾、法制宣传先行”、“援助困难群众、共建和谐社会”、“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和“迎世园、调矛盾、促和谐”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实现防范于未发、化解于萌芽、治理于基层、稳控在当地,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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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扎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发展目标,按照中、省、市政法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促发展保民生提供优质服务。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改善,始终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至上的理念,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积极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行业管理,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方面主动服务,在促进工业总量扩张和产业结构升级方面积极作为。要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围绕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切实加强对金融、房地产、服务业、旅游等相关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城乡商贸中心法律服务团、双创法律顾问团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三)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防线。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司法行政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始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坚持关口前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动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更加注重机制建设,努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情报信息、防范预警、疏导化解、案件分流等制度,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大力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要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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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任务,预防和避免这两类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工作,既光荣又神圣,既艰巨又复杂,需要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心血和汗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切实抓好这些人员的衔接管控,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收的好、管的住。对于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帮教活动,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安置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对于社区矫正人员,要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提高矫正效果。同时,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对有危害社会倾向的人员要重点管理,坚决防止他们重新对社会产生危害。

(五)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高点启动“六五”普法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总结“五五”普法成功经验,研究分析法制宣传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的理念,着力创新法制宣传方法,着力提升普法工作成效。要组织力量抓紧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六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召开“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尽快出台《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大讲堂”活动。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司法网、“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先导作用,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法规资讯检索服务。要继续坚持法制宣传“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版、广播上有声、网络上有页、12.4活动有势”的媒体宣传大格局,确保通过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都在基层,最近几年,国家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相继出台了一批“抓基础、管长远”政策举措。随着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等政策的推进,全市司法所的硬件建设和经费保障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管理机制等“软件”建设,还没有及时跟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以示范所、标兵所创建为载体,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业务、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真正使基层司法所面貌一新,工作活跃,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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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要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解决机构编制、经费投入、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今年特别是要重点解决县区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和业务经费保障等影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要不断增强大局观念、服务意识,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量。要牢固树立有为有位的思想,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多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多为维护和谐稳定排忧解难,不断把司法行政工作推向前进。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今后五年,既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期,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尤其重要。因此,要切实抓好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廉洁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效能。要下大力气抓好岗位培训,尽快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要认真抓好司法所的垂直管理及副科级司法所长的配备工作,真正把政治上靠的住、作风上过得硬、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真诚爱护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汇聚起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要转变作风。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以干克难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宗旨意识不强、创新力度不大、工作措施不力和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问题。各级司法行政领导干部要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到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树立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真抓实干,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发展。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政法会议精神为指导,振奋精神,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七

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下午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部署会议,我讲三个问题。

一、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工作大局,按照厅党委年初提出的总的工作目标和《20xx年厅党委委员分解立项抓工作任务落实的计划》的安排,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回顾上半年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省部领导更加重视支持。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司法部领导对福建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莅临检查指导,并帮助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困难问题。2月6日,省委会专门听取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汇报,研究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措施,并下发了《会议纪要》,明确要求:我省所有乡镇(街道)都要挂牌成立司法所,每个司法所争取配2人,司法所可配副科级所长,有关经费问题请省政府研究确定。省委省政府将建设“平安福建”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并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包括司法所在内的政法单位基层基础建设。省委王三运副书记、省委、政法委鲍绍坤书记、省政府陈芸副省长先后莅临监狱和劳教所检查指导、慰问民警。省委、政法委鲍绍坤书记先后出席我省2个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2个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揭牌表彰仪式、作重要讲话,并深入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收押中心、省女劳教所视察指导,调研监所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在闽西监狱“521”案件发生后,司法部吴爱英部长、陈训秋副部长,省委王三运副书记,省委、政法委鲍绍坤书记都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为我们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妥善处理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二)工作部署更加周密细致。在年初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暨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的部署之后,省厅又先后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律师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法律服务“三进”、法律援助、公证岗位训练等专题工作会议、现场会、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立项分妥督促落实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狱劳教单位五个重大事项进行直接监督的规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监狱劳教系统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实施意见》等十几个文件,对各项重大工作任务进行具体部署。厅党委制定出台了《20xx年厅党委委员分解立项抓工作任务落实的计划》,对全年109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承办时限等。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厅直机关各处室单位也制定出台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分解立项计划,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实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出色完成。各设区市司法局也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意见和方案,对贯彻落实好年度工作任务作出具体的部署安排。

(三)工作措施更加具体有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着眼工作落实见成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一是组织了4个检查。先后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安置帮教工作、“148”机构队伍装备建设、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等专项检查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举办了9期培训班。省厅先后举办了2期全系统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共110名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同时举办了司法鉴定人培训班2期,司法助理员示范培训班、国家司法考试软件操作培训班、《公证法》培训班、厅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律师参与信访业务培训班各1期。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和各设区市司法局也举办了相应的业务培训班。三是开展了3个排查活动。先后开展了全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监狱劳教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和全省律师办理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专门排查活动。四是组织了3个考察调研活动。省厅组织人员随省委政法委领导赴北京、内蒙进行专题考察,并赴成都、大连、乌鲁木齐参加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组织人员赴江苏考察国家司法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组织人员到河北专题调研“监所单位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工作。

(四)工作成效更加突出。一是今年上半年,厅党委分解立项抓工作落实计划各项任务都已基本完成,既定的28项任务已完成26项,剩余2项正在进行。二是安置帮教工作自评情况通过了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核,并取得了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全省已建各类调委会18347个,达到规范化的调委会有14471个,占79%。组织开展了全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今年1至4月全省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1348件,已调处48295件,调处成功率达95.9%。各地还对336件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并已办结253件,办结率达75.3%。四是全省各级普法办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上半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印发宣传材料42多万份,开展送法下乡889次,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93期。3月15日,省法宣办正式开通“福建普法网”,进一步拓展了法制宣传的新途径。五是今年1—5月,全省各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3108件,公证收费达3530.57万元。六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截止5月30日,全省共有1038名律师注册登记。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督促各地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1-5月份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0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69件,比增10.58%。

我们在肯定上半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着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设区市之间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有的对省厅的一些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传达不够及时,贯彻不够到位;有的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针对性不够强,联系实际不紧,效果不明显;有的没有把年初厅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也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二是有些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尤其是在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工作上,个别单位措施不够有力,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厅直机关有的处室单位工作抓得不够紧、不够实。比如对厅党委今年分解立项工作研究不够细、措施不够有力、抓得不够实;厅机关有些部门主动、积极与省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进展不够快;对确定的工作试点指导不够,情况了解掌握的也不够。对上述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扎实深入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包括司法行政在内的政法战线确立了工作指导方针。6月13日,省委政法委举办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省委王三运副书记、省委、政法委鲍绍坤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司法部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厅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具体工作安排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广度、深度、力度,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司法行政干警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回去后,要通过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各种方式,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明确四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逐个阶段制定出细化的工作计划表,把每个阶段的学习教育、查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省厅将成立专门的检查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重点单位、联系点开展检查,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将责令其进行补课。

(二)要继续组织专题学习辅导。集中学习培训阶段安排在5、6月份,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通读一遍中政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组织收看中政委录制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讲座》。要采取各种方式,举办集中研讨班,对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训。集中学习培训阶段时间可延伸到7月中旬,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时间进度及时安排补课。要组织司法行政各级领导、专家学者、一线执法岗位上的优秀干警,组成宣讲团,深入各地巡回宣讲。

(三)要深入查摆存在问题。7、8月份,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不同形式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各部门、各单位执法工作的意见。每个单位、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深入查摆问题,清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思想倾向,特别是要紧密结合教育活动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力的问题、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等六个方面,认真查摆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每个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清理思想,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每个单位、每个干部职工都要结中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写出一篇思想心得体会。

(四)要认真抓好整改提高。9、10月份,各级各单位和每位干部职工都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落实具体责任人,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果。特别是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的实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机关公务员队伍要着力解决对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认识模糊,执政为民、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作风散漫,缺乏责任心、事业心的问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要着力解决业务指导思想不端正、“双超”问题、关系犯问题、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问题;法律服务队伍要着力解决执业理念淡化、私自收案收费、收费不办案等问题。

三、下半年要切实抓紧抓好的业务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厅党委年初制定的分解立项抓工作落实计划和年初有关会议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八项业务工作。

(一)认真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主要抓好四件事。一是向省委会汇报全国“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我省贯彻意见,研究起草我省“五五”普法规划,提请省人大审议出台我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决议,并抓好全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的筹备工作,争取于7、8月份召开会议。各设区市司法局也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研究制定当地“五五”普法规划,争取尽快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二是广泛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五五”普法规划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等,为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与省委宣传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的意见,组织各地各部门用3年的时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掀起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热潮。四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在下半年召开全省“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同时,结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二)抓好省委会《会议纪要》的落实。主要抓好四件事。一是厅政治部、基层处要积极协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尽快制定并实施《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二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收编建所工作力度,力争年内全省司法所全部挂牌建所、工作条件有明显改善。三是继续抓好示范司法所建设工作,各设区市司法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用好专项资金,确保示范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要强化司法所的作用,对已收编的司法所要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落实职责和量化考评,使其更好地发挥参与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年内全省各司法所必须平均直接受理矛盾纠纷案件50起以上、直接调处30起以上。要按照“凡进必考、省级统考”的原则,配好配强司法所人员,并抓好司法助理员的教育培训,继续选派机关工作人员到司法所帮助工作。

(三)抓好平安单位、平安监所创建工作。全省监狱劳教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监所活动,结合监所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司法部提出的“四个机制”建设和前阶段查摆出的17个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扎实落实好防火、防盗、防失泄密、防安全事故措施,确保机关单位、宿舍区安全稳定。省厅将建立应急防暴指挥中心,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也要建立指挥中心,全省各监所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和特警队,形成全省上下贯通、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应急防暴指挥系统。

(四)抓好全省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主要抓好三件事。一是进一步强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矛盾纠纷特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抓好预防、排查、调处等十项机制的落实。二是在下半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三是强化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力度,完善调解工作规则,抓好调解人员分级培训、推广福州市鼓楼区专门调解工作室、泉州市劳动争议调委会等经验,确保年内全省各调委会平均调解纠纷10件以上,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全省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70%以上。

(五)要全面推进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省厅在下半年将召开一次全省法律服务“三进”活动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去年试点的典型经验,推动“三进”活动全面开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健全完善“三进”活动的机制和模式,全面落实活动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年内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148”指挥中心要100%进社区,50%以上要与1个或1个以上的乡镇或行政村及当地的1所中小学校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六)抓好公证处改制工作。要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司法部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要求,继续推进公证处改制工作。省厅将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明确公证处改制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各设区市司法局也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推进公证处改制进程。

(七)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下半年,省厅将协助省委政法委向省委会汇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准备情况;举办培训班,对省直有关单位及试点市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厦门市思明区、泉州市丰泽区和三明市梅列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

(八)抓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各设区市司法局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20xx年度司法考试的报名、考务工作,确保考务工作万无一失,确保达到司法部提出的“四最四严”要求。

此外,省厅将继续抓好人民调解信息网和视频电话会议系统建设,各设区市司法局也要加快人民调解信息网和视频电话会议系统的接入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虽然时间很短,但内容很多、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希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上下一定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平安福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八

司法行政工作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xx’’、“法治xx”建设。当前,全市总体形势是好的,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同时也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频发、社会情况复杂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

1.进一步履行好法制宣传职能,培养全民法治信仰。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高标准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法治xx建设纲要实施。在普法宣传上,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贴近生活、便于学习的方法,开展多方位、多角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今年省市要开展“六五”普法终期督查考核,司法局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能作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体系和奖励机制,深入开展法治xx和法治基层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提升全社会法治建设水平。

2.进一步履行好法律保障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法治xx’’建设实践中,要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完善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继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巩固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优势,推动其它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规范化运作。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要继续推进“无矛盾纠纷积案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研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与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处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社会化协同运作机制,继续推进“社区矫正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矫正质量。要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3.进一步履行好法律服务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顺应新常态,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完善法律顾问长效机制,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为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投融资活动等提供高效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和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制度,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宣传和弘扬法治正能量。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探索律师、公证服务等进乡村、进社区的长效机制,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要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让更多的法律服务成果惠及于民。

三、忠于职守,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司法行政队伍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影响着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维护,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进程。要正确认识队伍和作风纪律建设的紧迫性、长效性和艰巨性,坚持常抓不懈,努力营造司法行政队伍团结一心、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1.弘扬为民服务的作风,做到一心为民。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首位,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败的最高标准,做到群众不支持的措施不实施,群众不满意的干部不任用,让司法行政队伍真正成为社会矛盾纠纷的“消防队”、群众利益的“守护神”、民主法治理念的“播种机”和弱势群体的“贴心人”。

2.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到一切唯实。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落实机关与基层定点挂钩联系制度,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提倡讲实话,讲新话,讲短话,讲解决问题的话,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抓落实上,解决实际问题上。

3.弘扬恪尽职守的作风,做到一马当先。要对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四个全覆盖”工程和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弘扬埋头苦干的精神和奋勇拼搏的作风,找差距、学先进、创特色、争一流,不断提高履职尽职的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本领,不断树立赶超先进、勇争一流的信心和勇气,实现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进入省、市前列。

4.弘扬清正廉洁的作风,做到一身正气。要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公与私的“警戒线”、个人与家庭的“情感线”,扎紧制度的笼子,以克已奉公、勤政廉政的态度对待工作,以敬畏之心、淡泊之心、知足之心对待名利,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工作中讲原则,服务中讲奉献,不拿群众一份礼,不欠群众一份情,全力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开创xx发展新局面、塑造xx新形象的关键一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更艰巨、更繁重。希望全市司法行政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清新形势、明确新目标,坚持以保障发展、维护稳定为己任,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平安xx、法治xx,推动xx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副市长司法行政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新年伊始,我们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目的就是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适应新形势,谋划新发展,制定新目标,落实新举措,实现新突破,劳教场所教育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五五”普法任务圆满完成,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高。特别是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总结提炼出“七字调解法”和“双延伸”等鲜活的经验,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系统的一大亮点。可以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凸显,亮点纷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市政府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张波同志的工作报告,会前我已审阅,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按照这次会议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中所肩负的重要职责

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年政法工作的主线,也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转变对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出新要求。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增长格局发生的新变化,运用法律服务手段调节经济关系、服务经济发展的任务将更加繁重;随着我市一批大项目、新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天保二期工程实施,可能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引发新的矛盾,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这就要求我们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调、防、访相结合的工作新机制,深化社会矛盾化解,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社会转型进程不断加快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新要求。随着我市社区矫正试点的逐步推开,社区服刑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一些深层次、潜在性的问题正在逐渐显现,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监管风险也在不断累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见微知著,在试点探索中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防止出现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当前,社会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的现象短期内还难以改观,有相当数量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对实现以就业促进安置帮教的目标带来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不断增多对公正廉洁执法提出新的要求。当前,加快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政策环境十分有利。去年以来,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司法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法规,随着这些政策法规的实施,一方面,将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影响和制约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也给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和新任务。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实现司法行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必须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执法文明、公正廉洁的队伍作保证。

二、发挥优势,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三项重点工作为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优化提供了广阔舞台,抓住了三项重点工作,就抓住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要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更加注重组织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加注重拓展工作领域,积极开展征地拆迁、场(所)合并、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等领域纠纷的调解;更加注重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二)要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扩大社区矫正试点,提高矫正质量,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促进社区矫正规范运行。要大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衔接措施,确保不脱管、不失控。完善和落实帮教责任制,教育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三)要着力优化法律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专业优势,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做好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鼓励和引导律师为各级政府担任法律顾问,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预防化解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四)要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与三项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依法办事和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五)要着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牢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思想基础。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执业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切实加强执法执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执法”,确保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廉洁执法执业。

三、加强领导,打牢基础,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提供保障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落实要靠基层。所以,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把司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具有高度政治责任心和熟悉业务的干部推荐到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岗位,按相应职级配齐配强司法局长、司法所长。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想方设法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专项经费,不断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各项规定。关心爱护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改善执法执业环境。(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去年,国家启动了建设县(市)司法业务用房工作,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借助这一东风,推动基层基础建设跃上新台阶。一方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帮助解决建设项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建设、土地及环保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项目用地、建设性收费、配套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做到县(市)司法办公和业务用房项目选址科学、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标识统一,尽早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

(三)强化责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各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加强领导责任机制建设,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重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的落实机制,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保障。

同志们,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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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十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全市“作风转变年”动员大会、纪检监察会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作风,振奋精神,为持续“六加一”、提升“六加一”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为建设中原经济区、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增强信心,昂扬奋发向上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群众满意为统揽,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把提升和创新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五项重点工作,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新的提升,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一)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监狱劳教管理的首要任务和第一责任来强化。市局及局属监狱劳教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和“百日排查整治活动”为抓手,加大“四项投入”,加强“四防一体化”建设和“四类重点管理”,确保了监所安全稳定。坚持落实监管改造工作“首要标准”,大力加强罪犯劳教人员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监所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高。积极推动戒毒康复工作,市劳教所在全省15家地市劳教所中率先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目前,已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60名,其他戒毒康复人员86名。20xx年我市监狱、劳教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市局被省劳教局评为“全省劳教工作管理先进单位”;市监狱、市劳教所分别被省司法厅评为“20xx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完成责任目标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二)把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作为福民强市的基础来重视。积极整合全市法制宣传资源,突出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市;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全国先进普法办”,偃师市、涧西区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经过认真调研、精心筹备,于8月12日成功召开了全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县(市、区)也分别于9月底前启动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六五”规划开局良好。

(三)把人民调解作为平安建设的第一道防线来巩固。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依法指导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了《行业专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南》,指导并帮助21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市场、大型建筑工地建立了规范的人民调解组织。以“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选、人民调解业务技能竞赛、卷宗质量评查、精品案例评选等活动,全市民调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年来,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6385起,调成34683起,调成率95.3%,较好发挥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xx年,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斐然。3月29日全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经验交流暨“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我市的大调解工作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洛阳经验”;11月份,由14家中央媒体组成的“走基层见证社会管理创新”采风团,对我市民调工作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我局就人民调解工作作了经验交流;12月份,栾川县白土司法所所长智成锁同志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四)把法律服务作为福民强市的重要内容来担当。着力加强法律服务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建设,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行业集中教育整顿,张满珠成为我省荣获“全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荣誉称号的唯一一名律师。全面推进律师党建工作,成立了律协党委,实现了律师党建工作全覆盖。先后成立了6个专项律师服务团,较好地服务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当事人优先服务,并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公证。进一步扩大司法鉴定惠民范围,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费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着力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便捷的法律援助。一年来,全年律师共代理案件9152起,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29186件,鉴定机构办理各类鉴定6159件,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49件。在去年8月份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我局就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创新作了典型发言;去年我市的律师管理、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律协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先后3次在全省有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律师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五)把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来推进。提请市政府、市综治委出台了一系列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文件,全市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各级安置帮教组织通过多渠道着力解决释解人员生活就业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偃师、汝阳、涧西等3个县(市、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初步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为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以政务环境创优活动为抓手,建机制,抓队伍,推动机关效能全面提升。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出台了《关于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意见》,围绕强化责任意识、业务技能、道德修养、大局意识等4个专题,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并通过书面考试、目标考核、督查检查等措施,增强干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了学习效果。二是认真确立标杆。按照“全国一流、全省最优”的标准树立学习标杆,认真制定了办事最快、最好的行政服务措施,对各单位责任目标落实及环境创优情况进行季度考评,进一步强化了全系统干警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三是扎实查摆整改。市局党组结合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围绕“七个方面”,多形式、多渠道认真查找了全系统作风和效能建设上存在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并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为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市局机关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同志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正确领导、悉心关怀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关心关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无私奉献、用心工作的结果,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持续提升、昂扬奋发向上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拼搏进取的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二、正视问题,深刻反思,保持清醒忧患

我们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工作薄弱、作风不硬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基层司法所人员、经费严重匮乏。特别是在去年第四季度全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中,我局的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指标,分别名列全市第36和第40名,均处于中下游水平。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在我们的干警队伍中,“庸、懒、散、软、浮、躁、怨、疲”的问题依然相当突出,我们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机关效能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庸”的主要表现是: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遇事讲条件、论待遇,工作多年不出成果。“懒”的主要表现是:沾沾自满,精神懈怠,总认为自己能力比别人强、办法比别人多,不服气、不虚心,其结果是工作没亮点、先进没缘分。“散”的主要表现是:遵章守纪意识淡薄,自由散漫,松松垮垮,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缺乏集体观念、纪律观念。“软”的主要表现是:回避矛盾,不敢担责,对下属不抓不管,怕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浮”的主要表现是: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愿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工作质量不高。“躁”的主要表现是: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只顾眼前利益,不做长远打算,遇事拍脑袋、想当然。“怨”的主要表现是:缺乏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对小团体和个人利益患得患失,对上级及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发牢骚、说是非。“疲”的主要表现是:落实上级部署不紧不忙,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能推就推,不能推就拖。

以上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个别单位和少数干警身上,但如果不及时遏制、任其蔓延,势必涣散人心、损害形象。对此,我们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要居安思危,居危思危,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抓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实求效,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中赢民心、促发展,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

三、明确目标,持续求进,力争更大作为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胜利召开为目标,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目标,坚持立足中原经济区建设,按照持续“六加一”、提升“六加一”的具体要求,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把提升和创新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忠诚履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形象,奋力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做好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是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转变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持续好、提升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上持续提升。要全面落实“六五”规划,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认真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大力加强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抓好法治文化示范区、示范点及宣传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影响,提升法治文化渗透力和辐射力。重点抓好县、乡、村三级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工作实效。探索在“两新”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创建活动,努力在企业依法治理上取得新突破。省政府已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体系,由省司法厅牵头对各省辖市政府进行考核。治市办要按照省厅考核评估体系和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我市的考核评估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领导小组议事工作、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常态化及考核评估常态化。广泛深入开展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办事机构人员、待遇、能力和装备设施等软硬件建设,着力提高办事机构的谋划力、运作力和执行力。

(二)在监所安全稳定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上持续提升。要全面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顽危犯、“三类”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控和教育转化力度,全面提升转化效果。认真落实“5+1+1”制度(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教育、1天休息),把好入、出监所教育两个关口,着力提升罪犯劳教人员的谋生技能和融入社会能力。全面总结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经验,充分发挥警务督察职能作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领导不带班、带班不在岗和值班干警在岗不尽责等现象。扎实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监区、大队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切实充实基层警力,确保一线警力达到75%以上。进一步加强监所管理,全面构建维护安全稳定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管理体系,落实狱所情分析工作制度,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的直接管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增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戒毒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持续提升。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巩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向县区延伸。要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十星调委会”创建活动,推动全市乡镇、村居调委会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培养一批人民调解能手。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活动,努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服务企业发展”主题活动,探索在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调委会,主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效率。持续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创一批“五好”司法所,扎实开展“司法所长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基层队伍综合素质。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司法业务用房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力度,已通过审批的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确保专款专用和工程质量、进度。

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同时,还要在系统内认真落实决策信访风险评估、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督查督办、复查、统计报告等制度。对历史遗留信访难题和新发信访案件,实施领导包案处理、责任人负责监控、限期办结等措施,扎实做好系统内信访稳定工作。

(四)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上持续提升。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律师工作职能优势,进一步组建多层次、多行业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采取上门、预约、跟踪、配套服务等方式,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广泛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积极帮助企业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加强律师代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经济纠纷案件的指导力度,努力实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律师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以党建聚合力、增活力、促发展。要切实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公证执业活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预防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诉讼。要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鉴定机构分布格局,严格鉴定机构审核登记,提升鉴定人队伍素质和鉴定质量,发挥好鉴定机构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积极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争创群众满意单位和岗位,争当优秀服务标兵。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简化、规范案件受理、办理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试点)的意见》,为全面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积累经验。加快“12348”服务热线升级改造,全部实行律师值守,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机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加强经费使用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有效使用。要进一步加强、提升国家司法考试基础性工作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成效。

(五)在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上持续提升。要强化中办发〔20xx〕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真正做到必接必送和有效安置。要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查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深化“雨霁”志愿者专项活动,着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提升其融入社会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尽快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和动态增长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工作开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探索方式方法,促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积极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管信息科学化水平。

(六)在文明创建工作上持续提升。去年底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市创建工作上了一个大台阶,但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的要求并没有丝毫放松。因此,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做好创建工作,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今年市局创建工作的重点是重新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这是今年全局工作重点中的重点,也是我们每个人实实在在的大事、实事。近期我们还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今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形势非常严峻,竞争相当激烈。如果我们不付出加倍的努力,不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创建目标就很可能落空。局机关广大干警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与“作风转变年”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汗水,全力以赴投入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去,为实现创建目标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四、转变作风,忠诚履职,强化根本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的持续提升,队伍是关键,是保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五项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执业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要靠作风建设实现持续提升。要牢牢把握作风转变这一关键,始终展示务实、高效、为民的良好形象。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作风,队伍形象好坏的关键在作风,群众满意度的关键也在作风。司法行政系统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较多的政府部门,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作风是否过硬,组织纪律是否严明,不仅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也直接影响着服务群众的质量和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司法行政机关乃至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作风硬,司法兴”的理念,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硬”就是要求我们的干警在工作开展中,时刻保持紧张、认真、尽责的工作状态,能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高效率、高质量的落实。市委、市政府把20xx年确定为“作风转变年”,这是对去年“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再巩固、再完善、再提升。在全市“作风转变年”活动动员大会上,市委书记毛万春明确指出,要将“作风转变年”活动实实在在地进行到底,直到彻底解决问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足见市委、市政府抓作风转变的决心。当前,党委政府对我们的工作要求很高,群众的期盼也很强烈,我们稍有疏忽就可能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刚才,韩军组长已就“作风转变年”活动作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把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带队伍、转作风、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严抓狠管,务求实效。市局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暗访力度,重点整治干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庸、懒、散、软、浮、躁、怨、疲等消极腐败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追究,决不袒护迁就,确保“作风转变年”活动大抓一年、大见成效。

(二)要靠学习型机关建设实现持续提升。要牢牢把握学习这一基础,始终着力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特殊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也更加复杂。我们只有加强学习、善于学习,掌握更多的理论和知识,想问题、作决策时才能胸有成竹,面对复杂局面才能运筹帷幄,处理突发事件才能从容不迫。今年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风转变年”活动及政工干部“讲责任、讲作为、讲正气,提升素质、提升水平、提升形象”活动为载体,把学习情况纳入到目标考评体系中,严格学习制度,积极探索学习的新方法、新形式,进一步激发干警学习的热情。要通过深学政治理论,精学本职业务,勤学修身知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增强干警科学发展意识,提高全系统干警综合素质,形成人人谋发展、促发展、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近期要集中精力学好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作风转变年”动员大会精神;二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会上印发交流的各地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三是向市局党组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递交的承诺书;四是市纪委(监察局)及市局制定的干部作风建设责任追究相关规定。

(三)要靠道德建设实现持续提升。要牢牢把握道德这一底线,始终保持健全高尚的人格。万事德为先,思想道德素质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基石。我们每一名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诚立身、以信谋事,才会有人格魅力,才能树立威望、赢得支持。国家公职人员的本职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这也是我们加强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担当责任,忠诚履职。只有具备责任意识的人,才有一种昂扬向上、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才有一种干不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敬业精神。“不患无策,只怕无心”。缺乏责任意识的人,永远不可能把事做实、做好。因此,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肩负的职责,把工作和岗位作为责任,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全心全意把事做好。二要胸怀宽广,团结聚力。胸怀宽广是一种涵养的体现,也是团结聚力的前提。我们每名干警,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这个大集体中的一员,只有做到胸怀宽阔,能容人、容言、容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才能搞好团结,凝心聚力。在这一点上,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要识大体,顾大局,自觉维护班子和队伍团结,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去感染、教育自己的部属,在全系统营造干实事、求实效,抓落实、出业绩的浓厚氛围。

(四)要靠机制(制度)建设实现持续提升。要牢牢把握机制(制度)这一保障,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机制(制度)是职责规范履行的有效约束,是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今年我们要继续把机制(制度)建设贯穿于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以制度转作风、促发展。重点是进一步健全奖惩机制,切实加大工作考评、暗访督查、奖励惩处力度,做到奖罚分明、人尽其才、促进工作。对于勤奋敬业、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干警,要大力褒奖;对于庸、懒、散、软、浮、躁、怨、疲等消极腐败问题表现突出的干警,要依规、依纪坚决进行惩处。逐步破除队伍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干多出错、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等不良导向,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人撑腰壮胆,使不干事、干不成事、甚至乱说事的人没有市场,形成“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工作格局和朝气蓬勃、争先创优的新气象。

(五)要靠廉政勤政建设实现持续提升。要牢牢把握廉政勤政这一根本,始终正确履行权力和职责。廉政勤政是为官从政第一位的要求,不廉政容易坏事,不勤政无以成事。只有做到廉政才能发扬优良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正确使用权力;只有做到勤政,才能提振精神士气,提高机关效能,提升工作执行力。在廉政建设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始终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努力以务实作风体现党的纯洁性,以务实发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要继续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执业。在勤政建设方面,要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抓手,按照勤政为民、从严治警、务实高效的要求,从提升机关效能、克服庸、懒、散、软、浮、躁、怨、疲等消极腐败问题入手,通过强化内外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扫除各种消极腐败行为,发生一起,处理一起,切实把从严治警、从严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广大干警一定要珍惜我们的岗位,珍惜我们的荣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按照党纪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以遵章守纪、尽职有为为荣,以违章蛮干、失职庸碌为耻,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树立个人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市局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更要做勤政廉政的表率,谨记廉洁奉公不当贪官,秉公办事不当昏官,勤奋务实不当懒官,拼搏进取不当庸官,敢抓敢管不当软官。

同志们,风劲扬帆正当时,当前,全市“作风转变年”和持续“六加一”、提升“六加一”的号角正响彻河洛大地,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民满意为统揽,进一步增强忧患、化危为机,积极作为、持续求进,提振信心、求实求效,通过过硬的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赢得群众、企业、服务对象满意,赢得上级机关和舆论媒体满意,赢得家人和朋友满意,奋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为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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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二十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以及中共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动员全系统上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奋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下面,我代表司法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勇于担当,务实创新,不断完善“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共获得了17项集体荣誉和24项个人荣誉。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授予全市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市“十里法治文化长廊”被命名为第三批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社区服刑人员个别教育提级谈话制度创出模式,被省厅推广。汤水娣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蔡今菁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公证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律师管理、司法鉴定、新闻信息等其他各项业务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在提升普法成效上实现新跨越

20xx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六五”普法终期验收为主线,以有效普及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的全覆盖,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以开展“法律八进”为抓手,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全覆盖。一是在党员干部中实施普法教育“龙头工程”。组织印制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简明读本》、编写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题库》。配合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市领导干部集中考法。12月份,为全市公务员网上依法行政考试做好保障工作。全市共有2948名公务员参加考试,参考人数居县市区之首。二是在基层群众中实施法律意识“培育工程”。20xx年以来,深入村居、社区,开展“沙地普法名嘴东疆行”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宪法进万家”、“农民工学法周”、“12·4”系列宣传等活动。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500多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多万份,送书下乡4000多册。三是在青少年中实施学校法治“护苗工程”。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法治情景剧、法治小报创作、法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进社区”等系列活动。

(二)以推进“专业普法与草根普法互补”为抓手,实现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的全覆盖。一是建立“法治”讲师团。20xx年初,组织成立了法治“金钥匙”普法讲师团,确立“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理念。讲师团成员已宣讲60多场次,极大地提高了各专业法的公众知晓率。二是组建“普法名嘴”微联盟。20xx年7月,“沙地普法名嘴”微联盟正式成立,汇龙镇光荣村黄建荣、自来水厂方金妹、公安局朱雨生等市十佳“普法名嘴”成为首批会员,实现了普法资源共享、普法平台共享、普法途径共享,进一步发挥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及群众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三是发挥“家庭普法站”的作用。全力推进家庭普法站建设,有效地延伸了法治宣传的终端,打通了群众普法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已建有家庭普法站256家。《法制日报》和《法制报》均在头版刊登我市家庭普法站建设的经验。

(三)以培育“省法治文化示范点”为抓手,努力实现法治文化阵地的全覆盖。为形成“市县有场馆、镇区有中心、村居有站点”的层级式法治文化阵地网络,以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我们配合市委政法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法治文化阵地”的评比,命名了3个“镇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和7个“村级法治文化示范点”。通过被命名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均衡发展。在我局主导下,神通阀门法治广场改造升级、东南中学法治教育阵地提档升级,作为迎接“六五”普法时的重要参观阵地。十里法治文化长廊”被命名为第三批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北城区法治文化园和新建的宪法主题公园被命名为第四批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在夯实基层基础上实现新跨越

20xx年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及“一对一”法律服务实现覆盖;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刑释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

(一)加强基层基础保障。一是改善司法所装备。20xx年为全市镇区司法所统一增配了执法记录仪、矫务通、警用电瓶车、笔记本电脑、身份证读卡器、考勤仪等装备,为基层实施高效执法提供了技术保障和物质保障。二是工作经费向基层倾斜。从有限的行政经费中划拨资金支持各镇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特殊人群管控。20xx年,社区矫正办理报到登记340人,组织集中入矫宣告53场。调查评估290例,目前在册355人。定位监控335人,提级谈话200余次,其中市级谈话19例,警告惩处186人次,治安处罚5起,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7人,抓捕脱逃人员2名。一是积极开展全市社矫安帮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引导基层司法行政在社矫安帮工作中养成良好的执法思维、执法素养和执法习惯,促进执法制度化、程式化、规范化开展。加强信息技术和工作技能的培训,增强信息收集的覆盖面和管理服务的透明度,推进社矫工作的程序化和标准化建设。参加省厅“法网杯”社区矫正和市矫正执法技能竞赛。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稳步提高手机定位监控率,努力构建一体化技防体系。二是加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评估工作,实现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行为教育惩处和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技术监控百分百。三是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个别教育提级谈话制度。此项工作获得省司法厅的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四是深化刑释人员分类管理。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加强帮扶,不断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20xx年在册的五年内刑释人员共2237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9.5%,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通过个人信息卡管理、危险性评估、重点人员个案管理以及重新违法犯罪预警分析制度,对全市五年内的刑释人员实施分类管理,突出建立重点人员帮教管控个案,落实重点帮教,不断提升帮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化特殊人群帮扶。一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工程。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时,我们即时开展需求调查,并指派镇区司法所调查核实。局和镇司法所将需求定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20xx年,共为3人落实责任田,落实临时救助35人次,心理疏导72人次,指导、推介就业35人次,临时救助慰问1万余元,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二是推动帮扶多元化发展。主动进监所开展延伸帮教,向服刑人员讲政策、讲社情、传亲情、送温暖,送法治文艺节目、送去家乡的关爱,促进罪犯改造。开展五年内刑释人员帮扶需求调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赦人员困难情况排查,并将排查的情况通报各成员单位联合落实帮扶。20xx年共为50多名刑释人员落实了各类帮扶措施,促进刑释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三、在公共法律服务上实现新跨越

不断强化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在全市297个村居,统一设置了司法行政服务站。服务站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标牌标识,统一上墙资料,统一台帐记录。二是细化了村居“一对一”法律服务的流程、内容、要求,做到“三明确”,即: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补贴明确。20xx年10月,专门召开了由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各司法所所长参加的村居“一对一”法律服务总结推进会,进一步鼓劲加压,推动村居法律服务“提档升级”。20xx年,全市共有30名律师和50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全市297个村(居)法律顾问,结合“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共开展社区法治授课32次,提供法律咨询多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63条,参与纠纷化解215件,开展法律讲座125场。

(二)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20xx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89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3619人次(来访11776人次,来电咨询1843次)。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推送的、刘娟、朱红亚律师承办的《逃逸免责保险条款遭受挑战--薛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入选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这是我市获得该项荣誉的第三个法律援助案例。20xx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争创“人民满意”示范窗口为抓手,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活动。围绕“法润东疆、法援惠民”这一主题,通过组织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现场知识问答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二是开展了法援关爱农民工暖冬行动。为农民工开设维权绿色通道。20xx年我们对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904名农民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并利用各个普法节点时点,开展农民工专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开展法援守护夕阳红活动。建立和培育以“五老”为骨干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20xx年7月,对永阳社区80多位首批“五老”法援志愿者进行了系统培训,使他们成为法律援助队伍的有效补充,为群众提供更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9月22日,与市老龄会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和为老维权工作现场推进会。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的老年人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快速办理。活动至今,共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0场次,接待老年人咨询600多人次,办理老年人案件58件。

(三)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质量。20xx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986件,同比增幅达32%,未发现错假证。在和全省公证卷宗质量检查中,合格率达100%。一是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搞好公证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城市拆迁证据保全公证150多份。二是规范办证程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坚持“六统一”制度,认真办理每一件公证事项,重大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严格执行调查核实、出证审批、复杂案件集体讨论、防止错假证的发生。三是加强公证惠民服务。开展了公证进村(居)、“公证助残月”等系列活动,实现了让行动不便当事人在家门口办公证。深入农户家中,送上公证宣传资料,解答咨询,向农民宣传有关涉农方面的公证事项。简化办证手续,为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公证提供方便。

(四)推进律师工作有序发展。20xx年以来,全市律师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努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建功立业。一是建立机制,动员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健全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机制,在法院设立律师工作室,参与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20xx年10月28日,禾东所陆海荣律师参加了检察院举行的徐某不服市公安局不立案一案的公开答复会,并向当事人就此案作了合情、合理、合法的评析,当事人当即表示相信律师的释法,不再进行上访。二是强化监管,塑造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20xx年初就专题召开了“全市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大会”。与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诚信建设责任书,并与全市律师签订了诚信公约。在全市律师行业中开展了党组织和党员“双挂双亮”行动。统一为全市四个建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制作悬挂红色标牌、标识,为所有党员律师制作有党徽标志、亮明党员身份的桌牌,亮牌上岗执业,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价。三是扎实开展律师队伍“依法治国教育”。制定了详实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时间、步骤,编印了学习提纲,组织了测试。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市律师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全市发展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四是建立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制度。律师办理的所有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服务质量反馈。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和投诉查处工作,做到来访必登,投诉必查,查必有果,违规必处。

四、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跨越

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一把手”讲党课,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打造实战型司法行政队伍。

(一)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在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切实解决当前作风建设以及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不够严、不够实、不够深、不够细”等问题,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制定、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编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序时进度表》,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的开展,提高活动的实效性。组织召开了全局机关干部大会,局领导带头上好“争当‘三严三实’忠实践行者,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课。选派北新镇司法所季君民同志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刘荣贵、奉献在岗位”演讲比赛,获得了一等奖。

(二)竞岗轮岗,激发活力。开展了中层干部竞岗轮岗,全局7个科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全部换岗,各科室长都能够认真学习新岗位的业务知识,快速适应新的工作。根据省厅和市局关于“三化”建设工作要求,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摸底,收集相关信息,于20xx年5月底完成了省厅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三)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观看市司法行政系统“微型廉课”巡回讲演,人人撰写廉政心得。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亲自备课,为大家上好廉政党课。扬子江律师事务所谢洁华律师参加市司法局“微型廉课”课件评选活动,获得一等奖,并在全市巡回讲演。

一年来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镇区、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凝聚着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长期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基层基础仍有薄弱环节,工作体制与机制尚未彻底理顺,“四个全覆盖”体系的服务成效还不是非常明显,尤其在群众满意度、服务存在感等方面还面临着一些问题。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启动年,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365”工程达标年、队伍“三化”建设提升年,也是“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问题整改年。做好全年工作,对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至关重要。全系统在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时,必须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强烈的责任意识。徐锋书记在市委全扩会工作报告、黄卫锋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朱志强书记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报告中明确提出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任务。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作为政法成员单位,司法行政部门责无旁贷,需要我们一起付出艰辛的努力。二是前瞻的风险意识。要针对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前移关口、综合发力,加大预警预防和中期管控在司法行政业务链中的比重,更加注重发挥法宣、公证、律师等非诉法律服务在风险预防中的职能作用。三是执着的攻坚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锲而不舍的精神状态,牢牢抓住司法行政“三化”建设、司法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重点,推动司法行政机关由被动勤务向主动勤务转变。四是严明的纪律意识。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强化内务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启动问责机制,用纪律约束权力、用纪律规范行为,始终心怀敬畏之心,时刻绷紧廉洁之弦。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紧扣全面提升“两感两度”(存在感、获得感、知晓度、满意度)工作主线,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为“强富美高”新建设贡献力量。

围绕上述目标,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的新突破

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的新突破。

(一)强化合作共治,积极打造“互动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一是充分发挥“沙地普法名嘴”和“家庭普法站”在当地群众中的“广泛影响”,着力强化群众的自我教育,形成群众带动群众、群众影响群众的生动局面。二是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形成政社互动合力。三是将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多用社会和群众知晓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阐释法律制度,着力推进普法融合发展。

(二)强化需求导向,积极打造“服务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一是加快建立需求收集分析机制。区分社会不同个体、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和一定阶段社会面的共性需求,把“点对点、菜单式、个性化”的服务和面上工作的推进结合起来,为普法工作的“精细、准确、高效”奠定基础。二是加快健全服务产品研发机制。转变宣传理念,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搭平台、建机制、开菜单,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将自拉自唱、内部循环的普法小格局,拓展为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大格局。引导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专项普法产品的研发;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专业性较强的普法产品的研发;通过政社互动、社会激励,引导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直接面向基层的普法产品的研发。三是加快完善普法产品的供给机制。全方位提高普法产品的社会知晓度和消费的便捷度,保障群众能“找得到、用得上”普法产品。要明确宣传重点,围绕“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和“关键时期”的青少年,建立“两类人员”数据库,确保精准普法。特别是要针对当前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通过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以案释法、推介产品等多种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普法产品,实现普法产品供给与法律服务的一体运作。

(三)强化普法质效,积极打造“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一是注重实践创新。促进普法与治理相结合,促进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普法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促进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二是注重手段创新。加快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将信息化手段运用于需求分析、产品研发,提升普法效能。三是注重载体创新。拓展宣传阵地,加快建立技术先进、传播快捷的普法平台,健全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强化新媒体新技术的深度应用,集中打造普法资源、信息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等“四大平台”,更为广泛地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现代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实现法律服务质量方式的新突破

20xx年,我们基本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但是20xx年,我们要紧紧围绕“促发展”,更新工作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机制保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方式的新突破。

(一)坚持实战导向,进一步加强“立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机制,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继续开展“法润江海·春风行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对接经济建设,深入走访,开展法治宣传、调处涉企纠纷,办理投资融资、土地流转、环境保护、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二是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按照自主型和依托型两种模式(即:自主建立和依托镇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实现“四统一”(即:统一设置窗口、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公示材料、统一工作流程),建成真正服务群众的实战平台。指导和帮助当地群众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为当地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综合服务。三是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要定时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纠纷调解,零距离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强化“12348”话务平台建设,实现“7×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维权的作用。创新咨询服务方式,运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提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可及性。五是开展法援示范工作站点创建活动。按照《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意见》要求,统一标牌标识、公开公示内容和工作制度,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咨询、办案业务,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二)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加强“系统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建设。一是主动融入大局,提供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目录。从各种政策信息中、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中找准定位、把准方向,自觉把司法行政发展的“小逻辑”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逻辑”中谋划推进。“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修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产品目录,并向全市公布。二是加强研发宣传,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针对性和知晓率。比如,开发针对老年人的产品,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法律援助活动,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比如,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鼓励扶持一两个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三是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充分体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公共性和实效性。突出村居“一对一”法律服务品牌,重新整合资源,合理分配法律顾问,把愿服务、能服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配到一线,加强指导管理、检查考核,督促他们切实开展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拓展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领域,创新做好当前办证量较大的小额存款继承公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满意的公证服务。

(三)坚持效能导向,进一步加强“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建设。一是通过转变职能,落实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三个层次的服务工作体系,明确各自的服务职责,进一步强化服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投诉查处工作,充分发挥投诉查处工作的监督、惩戒作用。二是通过政府购买,引入市场服务,使更多的市场力量进入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三是通过公益引导,吸纳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家”和“调解中间人”作用,不断优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预防。除了继续坚持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市大调解中心、信访局“轮流值班”制度以外,推进律师参与重大、疑难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

三、实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新突破

特殊人群管理既是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难点。要围绕“防风险”,实行更加靠前的预警管控机制。要以底数准、动态清、管得住、服务好为目标,深入开展严格执法、严格管理、掌实情、重实控“双严双实”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六大专项行动预期目标全面完成。

(一)围绕系统治理,加强执法力量。努力适应社区矫正教育管理需求,保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社区矫正队伍整体素质。一是配齐配强一线执法力量。请各镇区领导进一步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所有1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负责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并按1:15的比例,配齐配强社区矫正社工,激发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的热情。二是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通过案件模拟、实战演练、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教育培训。有效整合资源,组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赴监所观摩,邀请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专家授课指导,积极开展互帮共建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人员考评制度。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与考评挂钩。

(二)围绕依法治理,强化规范执法。要深入开展“严格执法、严格管理”活动,加强信息核查和数据共享,集中开展不假外出、脱管漏管专项整治“天网行动”,努力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一是严格执行权利义务清单,确保每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有根有据,努力实现执法工作标准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实现程序规范、流程固化。积极推行社区矫正“中心+基地”建设模式提档升级,强化中心接收登记、宣告教育、电子监控、执法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提级谈话制度,总结推广提级谈话工作成果及经验。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科技手段应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体征信息采集、电话语音汇报、电子腕带定位等技术执法配备,不断提高执法记录仪、矫务通、考勤仪等执法设备的使用率和覆盖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全时段监控定位。

(三)围绕综合治理,完善工作平台。完善“社区控制网”、“定位控制网”、“视频控制网”和“数据控制网”四网融合的动态管控教育平台,实现在线执法管理、教育帮扶。利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多方位数据比对;通过多渠道社会力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多层次信息掌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沟通,不断完善部门协作协同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形势、通报共享信息,提高防范违法犯罪及快速反应能力。要针对“三无”等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让刑满释放人员在温暖、包容的环境中顺利回归社会。

四、实现基层基础实战勤务的新突破

基层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和命脉。我们要围绕“补齐短板”,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协调发展。

(一)推进实施“365”工程。“3”即从20xx年开始,以3年为期,分别实施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达标年、深化年“三年行动计划”;“6”即实现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基础保障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等六项目标;“5”即全面推进局所站的“一体化”建设、市司法局的“实战化”建设、基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基本保障的“规范化”建设、基层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等五项工作。20xx年是基层基础建设达标年,我们要从头抓紧,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建设。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规范司法所标牌标识,结合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司法所服务窗口化、功能区域化。有条件的司法所实行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让群众享受面对面的服务。司法所办公用房要因地制宜,基本统一设置为四大区,即:便民服务区、执法管理区、矛盾调处区、日常办公区。

(三)加强经费、装备保障。补齐短板,各项业务经费要向基层倾斜,支持基层业务开展和司法所建设。在以往基础上,再为各镇区统一配备一批电脑、生物考勤仪、电瓶车等必需的业务装备,不断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

五、实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新突破

20xx年是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的提升年,我们要紧紧围绕“提效率”,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

(一)以正规化建设为“首要着力点”,突出抓好源头规范。把全面从严管理作为正规化建设的根本保证。贯彻落实的重要讲话和各级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洁自律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延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增强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意识。举办一次以“学习先进模范、扎根司法行政”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展示全系统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崭新形象。修订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理队伍、以规定约束干部”。通过规范机构人员,规范岗位职责,规范执法执业,做到“明确标准、规范管理”,实现系统内各层级内部管理体制完善,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执法执业行为规范高效。

(二)以专业化建设为“长远增长点”,稳步调整队伍结构。要把加强业务素质作为提升能力的第一要务。组织全系统内20xx年新进人员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职业能力考试。建立健全干部培训交流、选拔任用、实绩考评等机制,实现人才配置“梯次化”;稳步实施专业培训,加强公证员专业技能培训和高端人才培养,在省、市的公证质量检查中,确保合格率100%。加快律师人才培养,开展新律师业务技能提升培训活动,有效提升律师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综合素质“全面化”。着重增强社区矫正实战能力,选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业务轮训,实现知识更新“及时化”;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促进和提高法律援助的管理水平和办案质量。大力推进能力培养,重点抓好机关干部执行、协调、写作、学习和创新等“五种能力”培养,广泛吸收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高素质人才加入司法行政专家库。

(三)以职业化建设为“发展根本点”,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初步建立职业能力素质评估培养和素质提升奖励机制,试点推行干部履职能力评估标准,保护机关干部身心健康;固化硬指标,全面落实职业保障,做到“凝魂聚神、树好形象”,实现职业制度更加完善。制定出台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专职社工队伍。传递正能量,积极弘扬职业文化,使得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精气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要继续做好“人民满意示范窗口”创建工作。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勇于担当,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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