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一把利剑,能够斩断懒惰和拖延的束缚。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思路。通过学习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丰富自己的写作技巧和表达能力。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一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地址: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二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之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银行按揭付款: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 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__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后,在《平顶山晚报》上发布该房产的签约公告,本签约公告就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正式签约通知,乙方应于自该签约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四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 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后,在《平顶山晚报》上发布该房产的签
约公告,本签约公告就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正式签约通知,乙方应于自该签约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五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六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七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 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八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生效。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九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________(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十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幢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号: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十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审核签字:财务确认: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十三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审核签字:财务确认: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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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乙方的职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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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设立公司的条件】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甲方:_____(姓名)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并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
一: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同意合作,甲方为经营方,乙方为合作方。
二: 双方协商确定,甲方的责任,
1、义务,
2、利益,
3、权利,
五、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责任,
1、义务,
2、利益,
3、权利,
六、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八、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十五
经甲方: 与乙方: (身份证号: )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以下培训项目合作协议。
一、合作培训项目内容为广州市秘书学研究会教育培训中心拥有的《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考证班》、《速记技术培训》、《信息化商务秘书》等,其他现有或以后推广的项目经双方同意也可列入本次协议内。
二、甲方为乙方的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的项目资料和必要的协助。乙方为甲方的培训顾问,负责按照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开展推广工作,招收学员。
三、双方仅为项目合作关系,不存在员工与企业的性质。甲方仅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乙方合作项目的提成,其他费用乙方自负。
四、合作期从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除非经双方商定再续,否则合作关系自行中止。
五、合作项目提成如下:
1、 (提成 %)
2、 (提成 %)
3、 (提成 %)
4、 (提成 %)
5、 (提成 %)
六、提成办法。甲方在完成招生手续,收取学员所有费用后,以双方商定的形式支付乙方提成。提成额以学员收费的总额为基础计算。
七、乙方在利用甲方名义进行招生的过程中,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不得将由合作项目招收的学员转移到第三方。
八、甲方在合作的过程中会介入了解调查乙方开展招生的情况,若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的合作。若乙方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若双方出现不可调解的矛盾,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决。若本合作项目出现不可抵抗的因素需暂停或结束,双方应本着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单位(学校):
代表: 乙方:
执照号: 身份证号:
合作协议诚意金篇十六
甲方: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 (乙方所在地)举办甲方推出的“全国ic设计师职业认证”培训考试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一. 合作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在 (乙方所在地)举办甲方推出的“全国ic设计师职业认证”培训考试工作。
二.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授权乙方在 (乙方所在地)举办“全国ic设计师考试认证培训班”的招生、培训、考试工作;并就该项目体系向乙方做详细说明。
(2) 乙方向甲方每年交纳注册费用人民币一万元整。
(3)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学员试卷及学员名录之后,及时组织专家阅卷并为通过考试的学员颁发《ic设计师证书》。
(4) 参加乙方培训班并考试合格的学员资料放入中国电子人才网的人才库中。
(5) 协助乙方培训ic设计师教师。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的不当之处采取批评、警告直至终止协议的措施。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因其责任而使甲方蒙受的经济、名誉损失进行赔偿。
(8) 甲方收取乙方培训费的 15 % 作为管理费。
(1)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2)招生前,将该期培训班的《办班通知》传真给甲方备案。
(3)培训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学员名单、试卷快递给甲方。
(4)乙方在申领准考证时将当期培训班的管理费、认证费、考试 费电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5)有权在协议规定的区域内按甲方的统一标准招生、培训、考试。
(6)乙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做法,不得有损于此项目的推进和发展。
四、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应当给与对方赔偿。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约定
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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