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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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大全(18篇)
时间:2023-10-29 22:43:10     小编:梦幻泡

通过撰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提升。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通过举例子或者案例来加强说明与论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一

根据省、市、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局的安排,近日,我参加了20xx年度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尽管培训时间比较短,但在县府办、法制办的细致准备下,在市法制办老师的生动讲解下,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收获。

一、法律需要被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句人所熟知的话:“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如果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所有的法律都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法律被所有人追求和信仰,让法律占据心中至上的地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必定人人守法,人人依法。

二、执法程序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专门提出“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行政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首先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亮证、调查、制作法律文书、告知救济方式等程序,要做到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复议、经得起诉讼,坚决避免因程序原因导致的复议或诉讼败诉。

三、行政执法要合理。合理性是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要求。首先,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四、执法目的是为民。人民利益是党和国家立足的根本,是当前一切工作的努力方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就是要维护好人民权益。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要始终坚持为民监管,以人为本,把切实保护好人民健康和生命权益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依法行政事现代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一个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我认为必须加强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法律信仰、规范执法程序、合法合情合理行政、做到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树立并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推进“五个监管”,依法行政,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二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三

9月27日,傅思明教授用了大量鲜活的案例、生动的语言给西城研修班的学员上了精彩一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并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展。从基层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体会主要有三点:

一、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改变思想观念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中国是一个讲究人情的国家,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有很大的生存空间。权大于法、情重于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时有发生。比如在讲座的不少案例中,行政领导现场办公,当场拍板,当机立断,这种做法在表面上表现出领导者处事果断、执行力强、为民请愿,但事实上很难让人信服其依信行政。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大敌。因此我认为,当前基层行政机关推行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转变和克服人们思想观念上的错误认知,真正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党章》规定的根本宗旨。在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必须把这些根本要求作为对行政机关人员最基本的思想要求和自觉行动。

二、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区县和街道最基层做起

区县和街道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也是依法行政的最直接体现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是由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来处理和化解。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因此,我认为必须把加强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如何确保基层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除需要改变人的思想观念等内在因素,也需要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推进依法行政必须遵守公正程序

程序是行为的方式和步骤,实体是行为的目的或结果,两者密不可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就如设计与工艺的关系。完美的产品设计需要严格的工艺来实现,脱离了工艺的约束,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能是一堆废铁。同样,没有公正的程序,也不会有公正的实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仅要遵守或依据实体法,而且要遵守程序法的规定,这一点是我们很多基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欠缺的,其具体表现为这类事件在基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经常发生,说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太注重行政程序,特别是不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与违反实体法从表面上看虽有不同,但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都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基层推进依法行政,我们绝不能把其当作一句时髦的口号,而是要从观念、组织、人员、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强化认识和正确把握,并真正的贯彻执行,才能切实实现从人治行政向法治行政的全面深刻转变。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四

1、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也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2、依法行政是政府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目的是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依法行政,本质上是规范、约束、监督行政权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3、依法行政体现在六个方面: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

4、依法行政是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二、影响依法行政的因素及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1、政府机关内部职责分工不清影响依法行政;

2、行政体制下的“唯上”工作机制导致知法违法;

3、党政关系对依法行政具有影响;

4、在有些领域还存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

5、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

6、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7、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公务员群体)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甚至有些主体都不合法。

三、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

(一)切实增强**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1、树立法律的权威,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

2、树立**意识,民本观念和服务理念;

3、树立诚信意识,实现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

(二)澄清模糊认识,树立长期奋斗的理念

1、解决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2、处理好合法、合情、合理的关系及法律、道德、信仰的关系;

3、坚持立法宗旨,处理好良法与恶法的关系;

4、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学法、知法、用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的有效性。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五

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六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的措施,目的就是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途径。对推进依法行政,本人有这样几点思考。

依法行政,靠的是各级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他们是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其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推进。因此,要花大力气加强对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

要依法规范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规定其行政权力、责任和义务,使其实施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行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当行为要有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追究制度、行政行为纠正制度、对被管理者损失的补偿制度等,督促其依法行政。

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使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也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的历史,缺乏法治传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国家。要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花大力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使法律深入人心,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大环境,使依法行政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基础。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你们好!短短的6天军事化培训即将在我们的恋恋不舍中结束。老师们的博才多学、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显然我不能将所有感触都通过文字显露于纸上。但我还是绞尽脑汁,尽量能将培训所获得的体会和感受表达出来。下面就我所感悟的几点向各位领导和同志简单汇报一下:

一、队列会操带给我的思考

当年读书时我就非常向往军队的生活,这次的轮训,让我有了感受军营生活的机会,虽然很苦,但收获很多。军训不但培养人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能磨练人的坚强意志。苏轼有句话:“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成功的大门从来都是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的,甚至可以说是只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军训很苦很累,但这是一种人生体验,是战胜自我,锻炼意志的最佳机会。训练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团结合作的力量和团队精神的重要性。我相信,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它都将使我终身受益。

二、对执法课堂培训的几点体会

1.目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存在一些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趋利执法等问题,已经到了凸显期和爆发期,由此引发的不良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行业和政府形象。因此,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胡继祥副巡视员在交通行政体制改革方面作了全面且详细的分析和阐述,他强调指出:第一,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突出强调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调整,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第二,更好的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物中的作用。进一步向市场放权,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向社会放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通过他的课堂的学习,让我也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将贯穿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中。可以通过改革制度建设,提高决策水平,规范行业管理等几个方面进一步严格规范依法行政,从而促进交通运输改革的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因此,需要不断加强对我们港航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端正行政执法目的和动机,从而提高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的水上交通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快机构改革进程和法治建设进程。

2.行政执法,离不开文书的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监督检查,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书面文件的总称。文书是我们执法活动的原始记录,是行政主体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保障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立于不败之地的证据。执法文书反映的是办案活动的真实过程,体现了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行政约束力。执法文书对于保证行政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如实反映。我们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都需要用一定的文字凭证予以记载、反映。如立案调查、询问笔录、检查勘验、作出处罚决定、执法文书的送达等等,都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实施行政行为。(2)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体现。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制作的执法文书就是行政主体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最好体现。(3)执法文书是保障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履行举证责任的依据。执法文书是我们办理案件的文字凭证,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时,我们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述意见,连同案卷材料,证据应一并提交人民法院审查裁定。(4)执法文书是衡量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主要依据。执法文书是稽查人员执法办案活动的文字结果。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执法能力的高低,执法业务水平的强弱,语言文字功底的深浅,最终都必然从制作的执法文书中表现出来。我们在平时的执法检查中看到,文书制作比较规范的,则制作人的执法能力都比较强。因此,我们要提高执法水平,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一名优秀的执法人员,首先应从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入手。

3.自去年开始,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治水、治气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部署,加大了对矿山整治的工作力度。这直接导致了出港货源明显减少,部分船舶因无货装载而停运,部分未停运的船舶也因辖区矿产码头减少和外港船舶的激烈竞争,月度航次明显少,难以维持生计的问题。因此,作为以矿建材料运输为主的我市内河传统水运面临困境,我市水运经济转型发展迫在眉睫。

通过这次的专家讲座,更加让我们深深感到水运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性、必要性。因此,为了可持续发展,我们港航应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丰富职责内涵。在过去工作中,我一直认为管理和服务是矛盾的双方;但现在看来,港航管理部门和涉水企业是一种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关系。港航管理部门存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依法管理好水上交通安全,更重要的是促进地方经济和涉水企业的整体发展上。因此,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拓宽思路、转变观念,同时创新管理模式和改进工作方法,逐步实现把我们港航管理部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廉政教育的一些启示

通过这次的廉政教育学习,我更加深刻地懂得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特别是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带给我很多启示。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我们每一港航干部和职工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

总之,廉政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腐败,做到管住自己的口,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起到一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于律已的表率作用,从改进思想作风、转变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着手,一定能做到拒腐防变。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港航工作者,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同志。

这次培训中不但有水上交通行政处罚案例分析、执法文书制作的课堂讲座,还有港航论坛、执法文书制作比赛。在课堂上,专家们的教学方式灵活、生动形象,针对性很强,达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短短的6天军事化培训生活,不仅增强了我们的组织纪律观念,还让我们学会了谦让和宽容,最主要的是让我们明白了团结合作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我相信我们港航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意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的执法水平、能力素质也将会有质的提高,我们将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让群众满意,同时也让我们自己满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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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八

*市*管理委员会依法行政情况汇报近年来,管委为更有效担负起资源保护和旅游管理的神圣使命,始终把严格执法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建设服务型法制部门,在组织建设、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加强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执法调研、落实管理职能、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完善组织建设,明确执法权限,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管委围绕青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市”的目标,将依法行政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努力建设法制。成立了由管委主任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管委办公室作为法制机构,负责执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初,机构改革完成后,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成员,按照新的工作分工,组织各部门对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明确执法权限,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建立相应执法评议制度,形成了责任清楚、目标明确,逐级负责的执法管理体系。做到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二、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切入点,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管委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靠上抓,及时安排部署行政许可法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采取外请专家和内部宣讲的方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做到每次培训有主讲、有问答、有交流发言,极大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检验学习成果,利用计算机考试系统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三是按照全市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部署,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立足行政许可程序的科学、规范,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和政务公开制度,致力推行电子政务,强化人员培训,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效能行政执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运用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系统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管委积极健全执法监督及执法监督网络建设,从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一)完善法制工作机制。对重大法制工作事项列入行政办公会会议议程,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法制工作会议,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典型案例,纠正执法中的偏差和不足。(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根据青岛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从文件规划、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存档、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完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机制。将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由办公室及时提报市法制办审核,定期组织对文件进行清理,形成制度,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机制的建立,使监督工作由事后变成了事前、事中的全程监督,开辟了监督的新途径。(三)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制定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组主考、部门间互评的.评议考核机制,充分体现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促进部门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又使各部门间在交流中找到差距,激发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的积极性。四、以扩大宣传力度和深度为着力点,努力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建设部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依法治景进程的推进,管委立足对外、对内宣传,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对外,通过与周边村庄召开可持续发展座谈会、组织经营业户、讲解员培训班,开展护林防火宣传,组织普法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思想认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组织开展“靠山、用山、爱山、护山”宣传教育,并把国家对风景名胜区的有关政策法规印制成册,分发给内村庄、单位和农户。20年底,在北九水游览区评选73户“爱山护山”人家,使共爱山川意识深入人心。对内,编写发放《干部职工知识读本》,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在《信息》中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对涉及执法焦点、难点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这一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的建立,进一步拓展了执法工作的视野。五、以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调研为突破口,高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强化依法行政,管委对适用于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针对现行规章对管理权限规定不完整或不明确的方面,加快政府规章制定进程。目前,风市场准营制度已经列入青岛市政府立法计划,调研工作正在进行。同时,根据全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在风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调研工作,多次协调省、市的法制部门,组织调研,着力解决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和执法机构膨胀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探讨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综合执法新体制,为风景名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六、以依法加大综合整治为总抓手,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和秩序围绕旅游秩序整治工作的焦点、难点问题,管委立足机制创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起综合执法新机制,为科学执法、优化旅游秩序和环境提供重要保证。(一)坚持规划先行,为依法治景提供科学依据。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对保护工作造成的冲击,及时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召开规划修编联席会议,征求各方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向市领导汇报进展情况,为规划修编工作按计划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规划范围内海岛资源、文物资源的普查,为资源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依法查处和制止资源破坏行为。在规划建设中,管委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予以拨回,对不服从规划,违法占地私自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先后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拆除违章建筑50余处,建筑面积达2300余平方米;从社会上首批招聘10名热爱、责任心强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义务监督员,为资源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三)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创新讲解员管理机制。充分借鉴外地风的成功经验,对从业人员实行总量控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将讲解员数量由过去的360人削减到现在的180人;统一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完善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建立起文明、健康、有序的管理模式。同时,联合各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无证导游等违规行为,树立了讲解员队伍的新形象。(四)坚持建管分离的原则,全面提升旅游商品市场监管水平。建立市场准入和联席办公制度,与经营业户签订文明经营责任书,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营造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按照“控制总量,适当集中,提高档次,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开展旅游商品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有碍观瞻的市场摊点110余处,从严治理游商浮贩、乱设摊点、欺客宰客等现象,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秩序。(五)把封建迷信活动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欺客宰客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封建迷信活动在一定范围内蔓延的趋势,管委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封建迷信和黑导、野导拉客现象,累计捣毁封建迷信场所20余处,有效地净化了旅游环境。(六)切实加大监督巡查工作力度,创建“平安”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同辖区派出所110警车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预防苗头性因素;成立专门督查队伍,出台《旅游秩序督查办法》,切实加强了对辖区内饭店、车辆的检查、监控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闯卡行为,联合交通、交警进行集中打击,收到较好的治理效果。七、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围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管委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在完成82名执法人员审验执法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青岛市法律知识培训,又有121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围绕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制定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将督查结果与执法人员及所在部门月度和年终考核挂钩,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管委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不足,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围绕法制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推行。争取将与管理密切相关,特别是管理工作所急需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管委会行使。二是积极推进规划修编工作,界定保护范围,明确分级管理区域,完善分级管理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保障。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完善执法体系,进一步落实执法职能,大力查处破坏资源、扰乱旅游秩序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保护和发展的软环境。四是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完善各类执法相关的制度,建立执法顾问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机制,搞好新颁布的法律宣传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九

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利、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依法行政的

心得体会

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的措施,目的就是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途径。对推进依法行政,本人有这样几点思考。

第一,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提高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依法行政,靠的是各级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他们是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其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推进。因此,要花大力气加强对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

第二,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规范行政行为。要依法规范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规定其行政权力、责任和义务,使其实施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行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当行为要有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追究制度、行政行为纠正制度、对被管理者损失的补偿制度等,督促其依法行政。

第三,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完善监督制度。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使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也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四,要推进依法行政,还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的历史,缺乏法治传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国家。要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花大力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使法律深入人心,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大环境,使依法行政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基础。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20xx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保持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希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国务院法制办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将**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积极争取、承接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法制办、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积极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

工作计划

》,把编制法治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 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

工作方案

》,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

合同

、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今年出台后,我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办法》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修订完善了培训考勤、考试规则和监考员守则等培训考试制度,重新编写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市本级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执法人员1034名。在考试中,对37名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作了补考处理。

(三)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对宁都等4个县和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情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3个市直部门报备的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政策文件23个。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

建议书

,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法制办和市直单位有关同志,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意见》作出解析,印发至各县(区),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能力。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立案受理95件,不予受理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2件;目前审结80件,其中维持62件,撤销及责令限期作为12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1件,通过调解终止审理4件。

(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市政府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调解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及专项经费“五个到位”。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主体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1165件,其中行政争议2520件,民事纠纷18645件,涉及金额2.69亿元,调解成功17863件,调解成功率84.4%。

(三)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坚持用法律观点研判案情,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

近期,我们参与了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并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展。从基层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体会主要有三点:

一、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改变思想观念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中国是一个讲究人情的国家,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有很大的生存空间。权大于法、情重于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时有发生。比如在学习的案例中,行政领导现场办公,当场拍板,当机立断,这种做法在表面上表现出领导者外事果新,执行力强,为民请愿,但事实上很难让人信服其依信行政。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大敌。因此我认为,当前基层行政机关推行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转变和克服人们思想观念上的错误认知,真正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党章》规定的根本宗旨。在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必须把这些根本要求作为对行政机关人员最基本的思想要求和自觉行动。

二、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区县和街道最基层做起

区县和街道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也是依法行政的最直接体现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是由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来处理和化解。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外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因此,我认为必须把加强区具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如何确保基层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除需要改变人的思想观念等内在因素,也需要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

堆进依法行政必须遵守公正程序

程序是行为的方式和步骤,实体是行为的目的或结果,两者密不可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就如设计与工艺的关系。完美的产品设计需要严格的工艺来实现,脱离了工艺的约束,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能是一堆废铁。同样,没有公正的程序,也不会有公正的实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仅要遵守或依据实体法,而且要遵守程序法的规定,这一点是我们很多基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欠缺的,其具体表现为这类事件在基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经常发生,说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太注重行政程序,特别是不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与违反实体法从表面上看虽有不同,但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都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基层推进依法行政,我们绝不能把其当作一句时髦的口号,而是要从观念、组织、人员、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强化认识和正确把握,并直正的贯彻执行,才能切实实现从人治行政向法治行政的全面深刻转变。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依法行政学习体会

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依法行政工作细则材料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一

1997年,党的_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保障。党的_大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_大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标志着盐业管理与盐业执法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盐业管理部门作为依法成立、履行盐业市场管理的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如何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建设,完善对盐业行政执法权力的规范与制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盐,笔者对此作一粗浅思考。

盐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计划管理的行政权力。盐业部门既是盐业市场管理部门,同时又是食盐专营企业,除中央层面政企分开外,各省、市、自治区都是执法与经营合二为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企合一。盐业行政权力来自于政府授权,就是依据盐业法规的规定,管理盐业市场,这种行政权力不同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法定权力或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对盐业市场实施行政管理的目的是对食盐进行专营,对小工业盐进行计划管理,以保障食盐安全,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人口智力,提升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它的依法行政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盐业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有法可依。盐业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盐业法规和规章,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是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盐业地方法规、规章是主体。我国盐业属于行政法规的有:国务院1990年3月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1994年10月颁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6年5月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991年9月原轻工业部颁布的《盐业行政执法办法》,3月国家计委颁布的《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属于司法解释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省、市、自治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完善了地方配套的法规、规章。除此之外,还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所有行政执法机关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也是盐业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可见,我国盐业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为盐业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制基础。

2、盐业行政的职权法定

《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目前是国家发改委盐管办,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目前各省、市、自治区一般是盐务局或盐管办,是各级政府授权的盐业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包括独立行使盐政执法权,对盐业违法行为调查、询问、取证权,对涉案盐产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及运输工具的检查权,对盐业违法行为批评、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生产、运销、购进的原盐、加工盐,没收其非法所得等权利。国家盐业法规、规章赋予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盐业管理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授权,可以行使,但不得放弃,这种权力既是职权,更是职责,所以各级盐业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代表国家对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如不履行,就是失职,就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是行政不作为。

3、盐业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盐业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盐业行政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一方面实行罚缴分离,另一方面实行分级管理和层级管理。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盐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和盐政执法公示制等,对自身的盐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做到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此为内部监督。各级政府和上一级盐业主管部门是盐业违法案件复议部门,负责对下一级盐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还参与当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此为外部监督,通过内外监督相结合,使盐业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盐业行政的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盐业行政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的计划管理(其目的是防止对食盐市场的冲销),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实现了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但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盐业行政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的问题,影响了盐业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主要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我国现行的盐业管理法规大多发布九十年代初、中期,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现行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在运行了十余年之后,需要对盐业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如《盐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私营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发盐资源,但事实上,在生产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资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统天下,可让民营资本进入盐业生产;还有,随着小工业盐市场的逐步放宽管理,为有效制止小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对食盐专营的管理有必要上升为法律,因此亟须制定一部《食盐专营法》;甚至出现了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盐业公司卖给私人的违法行为,也必须从法律上予以明确制止。

其次,在盐业法规的制订过程中,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规条文规定不具体,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如在碘盐零售许可证问题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对无证户的处理不明确。二是某些法规条文规定较含糊,没有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盐业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如目前比较普遍的碘盐零售户不把私盐放在店中,而是放在家中或是寄存在他人家中,盐政执法人员因无权到店主家中或他人家中检查,难以依法处理,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规定,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地方法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盐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国家盐业法规体系作了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有将食盐专营扩大化之嫌,在两碱(纯碱、烧碱)工业盐放开经营,一些地区对小工业盐、多品种盐实行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四是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着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一是由于各地盐政执法人员大多不是科班出身,素质参差不齐,人数又比较少,盐业市场管理幅度较大,特别是人民群众素质提高后,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顾及下级机关脸面,怕得罪或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即群众痛恨的官官相护。三领导自身素质不高或本身不正,无法履行监督职能或自己的屁股红堂堂,造成当地盐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办事乃至违法办事而得不到及时纠正。四是由于垂直管理,有所在地政府监督不能而上级又监督不到的现象。

三、完善盐业行政管理的思考

当前,加强盐业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盐业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盐业行政管理涉及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盐业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必须在法制建设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wto,wto对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影响已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如何运用盐业法律武器,完善盐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捍卫食盐专营制度,已是摆在我们盐业人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

1、增强盐业法制意识,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加快盐业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提高全民盐业法制意识是盐业依法行政的基础。首先,作为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盐政执法人员的盐业法制水平要提高,要从思想上重视、从制度上入手,全面提高盐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如对现有在职人员,有计划地进行法制培训、学习、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待遇挂钩,以增强责任心,提高积极性。

其次,在盐行业内部普及盐法,自身要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不能一方面你查处别人违反盐业法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你自身也在违反盐业法规,如不按计划调运,将不合格盐产品供应给消费者等。要不断提高盐业各级领导干部和盐政执法人员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在全行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最后,强化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知识宣传,营造食盐专营氛围是盐业依法行政的关键。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运用现代宣传工具如网站、宣传画册、墙体标语等,同时,结合5.15消除碘缺乏病日,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联合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提高民众的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意识,使之具备较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食用合格碘盐,从而减少盐业违法案件发生,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不违法的社会氛围。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要做到自身的盐业行政行为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根据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盐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盐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因为每个具体的盐政案件都要靠盐政执法人员去实施,因此要把好入口关,凡进必考,不合格者坚决拒之门外;立足当前,尽可能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选拔到盐政执法岗位,不能把老弱病残或其他部门不好安置的人员安排到盐政执法岗位。同时抓好岗位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制度化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的管理,盐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特别是在脱装后,必须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执法种类、执法区域履行职责,以严肃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甚至与私盐贩子内外勾结的执法人员中的败类,坚决清除出盐政执法队伍,保持盐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三是实行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如对盐政执法人员到达发案现场时间,盐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荐优、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各类行为,依法追究案件承办人员、分管领导甚至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必要时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因本人原因导致的相关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错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盐业法规全面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一是落实层级管理。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约、约束机制,即在行业内,县一级对市一级负责,市一级对省一级负责,省一级对国家负责;在单位内,具体承办案件人员对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对主管负责人负责,主管负责人对上一级机关负责的机制。二是实行官员问责制。即当某地食盐市场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重大的违法违纪事件,借鉴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模式,由上级主管或分管领导承担责任。三是建立备案制度。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行上级备案监督管理。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内部健全法制机构,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在内部实行较大案件通案制度,大、要案不搞一人说了算,实行集体研究定案。另一方面完善外部检查监督机制,当地人大、检察院等法制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有计划地对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以加强对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自身的约束。当地政府法制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制度,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实行公开,将盐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盐政执法公示制以及社会服务承诺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二

“十五”期间依法行政规划“九五”期间,全系统上下认真贯彻实施《武宁县“九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和促进了全系统各项建设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实现。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全系统政治稳定、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化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综合协调地推进普法、行政执法以及各种类型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使我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依法保障和促进全系统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依法调处各种社会矛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立良好法律秩序,规范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我县得到正确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依法行政,全体干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系统各个方面的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二、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一)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义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干职工的法律素质,培养大家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树立崇尚宪法、尊重法律、维护法制的.良好社会风尚。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wto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与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每年要确定4―6个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增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依法治理进程。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找准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的结合点,提高全体干职工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推动系统社会治安的进步。(二)突出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1、认真做好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低触和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各单位要强化法制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界定职责权限,并自觉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和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认真执行《行政监察法》和《行政复议法》,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3、扩大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凡具有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应向社会公示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对其实施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为,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都应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4、进一步建立建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制度和执法工作考核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逐步形成持证上岗、定期轮岗、不合格者下岗直至辞退的管理新机制。(三)深化依法治理,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1、继续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构筑和完善以依法治理为主体、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为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进程,提高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2、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认真制定和完善依法治理实施方案。依法建章立制,把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生产经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3、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增强依法治理效果。找准、抓住影响和制约本系统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三、保障措施1、建立和完善由局总支统一领导,各单位分别实施、分类管理的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各支部要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依法治理工作职责,逐年确定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2、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划,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实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意见。各单位要做好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做到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三

自治区政府在银川召开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任高民同志通报了我区近五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主要精神。隆德县认真贯彻《决定》精神,结合前半年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县xx年前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依法行政基本情况

xx年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法制办公室的耐心指导下,依法行政工作在加快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我县将职工学法和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坚持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让领导干部树立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和民主行政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表率。县直机关和各乡镇坚持每周二、五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观看反腐警示片,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同时,围绕《公务员法》的实施,开展《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会,加强学习培训教育。认真实施法律六进活动,各涉法单位、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单、挂历、卡通画,借助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在全县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我县制定并公布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机构设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成立县人民政府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制定职责。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单位)明确公文处理流程、决策督查流程、和常务会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宁政发[xx]40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建立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县(区)直机构进驻窗口和集中办理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服务中心采用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模式,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今年5月13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督导组高瑞莉一行5人到隆德县检查政务服务工作,督导组对隆德县政务服务工作方法、措施给予高度肯定,并希望把隆德县定为全区政务服务市县级示范点。二是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今年以来,政府把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作为首要任务。政府常务会议和政策性较强专题会议法制办必须列席,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参与了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保证了政府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围绕《隆德县xx年城乡重点项目责任制、限时制》的通知要求,政府法制办严把涉及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等敏感环节,依法决策,有力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对于违反行政规定,不符合隆德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复核,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进行修订。三是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认真、准确、及时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xx年5月底,共处理信访案件67件、866(人)次,同比件(次)下降15.19%、人(次)上升125.46%。其中群体性案件23(批)次,803(人)次,同比件(次)上升43.75%,人(次)上升163.28%,接待群众来访65件866人(次),办理上级交办信件10件,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责任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认真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执证上岗。xx年继续推行桌牌明示制、挂牌上岗制、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去向示意制,逐步形成了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坚持由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收费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机关经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查纠了账外账,私设小金库行为,开展了两节市场价格、教育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坚决制止了多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通过有线电视、广播、政府橱窗,定期公示全县重点工程进展情况,xx年按照《隆德县xx年城乡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限时制》要求,定期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现场观摩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中心职能,实现了四大机关信息联网,便利了公众对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整理了党政内网,提高了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建立了隆德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管理网,加大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截至目前,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特别是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够深;二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行政机关的执法主体存在畏难情绪;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于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继续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完成以下五项工作:一是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隆德实际,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征地拆迁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对取暖费定价及收缴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努力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转变职能。强化宗旨意识,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更好的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借助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服务体制,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强化责任。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监察监督,强化责任意识,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四是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处置国有资产,严格操作程序。继续实施会计委派制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改革政府采购方式,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加强机关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五是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执行国家和区、市政府的决策、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广无纸化办公。继续实施行政机关效能监察,全面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现政府工作全面提速。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坚决依照法律规定行事。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参与社会生活多年来,我对依法行政有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感悟。

首先,依法行政能够提高政府效能。以前,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缺乏法治意识,执行工作常常随意性很大,导致决策不明晰、执行效果不佳。而在依法行政的理念下,政府必须坚决依照法律规定行事,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执行工作时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从而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的执行效果。依法行政追求公平正义,这对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也非常重要。只有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才能够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依法行政能够保护公民权益。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为公民提供公正合理的服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依法行政的环境下,公民可以更加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政府部门违法行政,公民能够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这为公民提供了法治的保障。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了公民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了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提供了法治的保障。

再次,依法行政能够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依法行政要求政府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事,不能滥用职权。这就要求政府在行使职权时遵循法律程序,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面的利益。只有政府依法行政,才能够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正因为如此,我国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下了大力气,通过对法治理念的宣导和执法能力的提升,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最后,依法行政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依法行政追求公平正义,能够有效地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减少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依法行政也能够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法行政要求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执行工作时需要考虑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不能只顾一时一地的利益。正因为如此,我国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下了很多功夫,通过立法和执法,进行环境保护和资源调控,促进可持续发展。

总之,依法行政是我国政府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能够提高政府效能、保护公民权益、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宣导和实践,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廉洁用权,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同时,也需要广大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同推动依法行政与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五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其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在实践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观念,培养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根据法律意识主体和水准的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一般性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和职业性法律意识。一般性法律意识主体是普通公民,是由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个人生活经验和所受法律教育的影响,自然形成的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是从事理论研究者通过对国内外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较为全面和深层的法律认识。而职业性法律意识是指具体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属于上述职业性法律意识的一种类型。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影响于社会,形成一种无形力量,作用于众多的普通公民,从而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和看法。由于行政活动几乎遍及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对社会一般法律意识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既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良好形象,强化人们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任,也同样会削弱以至销蚀公民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赖。因此,转变不符合依法行政的陈旧观念,培养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

1、转变“官贵民贱”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

封建时代“官贵民贱”,行政机关及其成员与普通百姓之间无平等可言。近代民主和法制社会的建立,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使行政机关及其成员和公民处于平等的地位。在我国社会中,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地位平等,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平等地对待国家公务员和公民。国家公务员与公民一样,必须同等地受法律的制约和限制。国家公务员也必须遵法守法,而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二是,国家公务员与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要求国家公务员与公民享有和承担完全一致的权利和义务,既然政府要管理社会,它就必须拥有特别的权力。现代法治要求的并非是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完全无差别的待遇,而强调的是“国家公务员不应当在普通法律上享有不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三是,公民享有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因行政行为违法而获取国家赔偿的权利。面对居于优势地位的行政机关,公民必须获得与行政机关相抗衡的权利和途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就是现代社会中公民寻求保护和对抗行政机关的两条重要途径。虽然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平等的思想和制度已在现代社会生根开花,但由于“官贵民贱”的封建思想残余仍然存在,加之国家公务员手握权力,在行政活动中往往处于管理者地位,也容易形成管理——服从思维定势。这种不平等观念既阻碍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正常交往和交流,也影响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甚至可能使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恶化。因而转变“官贵民贱”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至关重要。

2、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意识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现象如:家长作风,以权压法,以权弃法,徇私枉法等等都是“权大于法”观念的体现。因此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权力有限”意识刻不容缓。

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根据。“行政机关是法律的产儿。”行政机关的创设源于法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权力源于法律的授予,法律是国家公务员赖以生存的基础。与“法无明文规定即为公民自由”相反,对国家公务员而言,凡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国家公务员只能行使法律明确授予的职权,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因此,其权力具有有限性。职权法定和权力有限是国家公务员必须树立的法律意识。要行使权力,做出决定,必须首先看法律上是否有明确授予;同时,即使有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还必须按法律所设定的权力范围和要求去行使,而不能为所欲为。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和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力日益膨胀的现实,并不能否认“职权法定,权力有限”这一基本行政法治规则。其一,国家公务员因社会发展、社会需要而扩大了的权力,并不是自然取得的,仍然是通过法律的授予才享有的。社会对国家公务员的要求是以法律为中介得以实现的。其二,尽管国家公务员享有越来越大的权力,但并不能说国家公务员可以享有无限权力。任何社会必然有公民个人可自由生存而不受任何权力干预的空间;同时每一个国家公务员的权力无论多大,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域,只能在此范围内活动。其三,虽然代议机关常用笼统的法律语言授权行政机关,但也不说明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可以对该权力任意行使、任意解释。因为“不论授权法用了什么样的笼统语言,任何权力都应有限制”。同样,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这一事实,也不能说明国家公务员可以为自己设定权力。其一,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是被代议机关关系委任的权力,本身具有派生性。其二,它尤其要受法律优先、法律保留规则的限制。即行政法规范必须与法律规范相一致,而某些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等重要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设定权。

3、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公务员要尚法,执政过程要把法放在首位,一事当前,先考虑符合法的要求与否。心中有法,意识才能建立起来。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长官意志”、“个人专断”、“一言堂”等,都是“人治”观念的表现或变种。不彻底摈弃这种旧观念,崭新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就无法形成。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治的基本要求。国家公务员在进行行政活动时必须铭记在心。丰富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是培养和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直接前提条件。因为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纠正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甚至以权压法、以权弃法的不正常现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一切按法律办事,才能建立严明公正的法律秩序,实现依法管理的治国方略;才能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从而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学法懂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1、学法懂法,依法思维

如前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活动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和调整。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是由行政机关来实现的,国家公务员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进程。因此,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学法、知法、懂法。

邓小平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对于国家公务员而言,同样要通过教育的途径来提高其法律素质。一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理解认识到法的本质和精神、权力的来源与本质、依法治国的意义及途径、依法行政的内涵及重要性等内容,从而提高其思想认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这往往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二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集中而有序、短期而持久的依法行政能力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使国家公务员知法、懂法,进而守法,特别是按法定权限、程序和规则实施行政活动。三是,广大国家公务员还需自觉刻苦钻研法律,提高依法行政素养。

2、统揽全局,依法决策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根本。决策正确有利于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决策一旦失误,所有的行政活动将归于无效,甚至带来负面效应。

实行依法决策,关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决策程序法定化。依法决策程序过程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确保决策在程序上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二是决策内容透明化。决策内容透明化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按照法律制度、法规和程序行使权力,决定涉及整个社会的公共事务或其他有关事务时使社会全体成员可以有效地了解行政体系的活动,明白重大决策的产生机制、原因和条件,从而有效地监督行政活动。三是决策过程高效化。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在进行决策时一定要严守时限要求,使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从而避免以权谋私,侵权渎职等现象,减少行政管理工作发生失误、国家利益遭受损失,避免可能产生拖拉推诿、互相踢皮球之类的官僚主义现象,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的权威性和效力。四是民主参与制度化。凡重大决策都要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征询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长远效应。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民主参与制度化,从而使所定决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个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有利于决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五是决策科学化。科学的决策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决策要符合实际情况。具体说来,科学的决策,首先是应有明确和正确的目标;其次是决策的结果能够实现;再次是实现决策目标所耗费的代价最小;最后是决策执行后的副作用降到最低。六是决策责任明确化。谁的责任谁承担,可以引导决策机关加快和完善决策立法,明确决策范围和决策责任,从而避免“首长工程”、“献礼工程”、“胡子工程”、“样板工程”等。七是健全决策反馈机制。对以往的决策进行定期反馈,可以满足修正和完善决策的需要,而且更可以为后来者提供经验教训。

三、恪守行政道德,打造“责任行政”

1、遵守行政道德,奉行公正廉洁

行政道德是指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维持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合理、正当关系的原则和规范。在现阶段,出现了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和行政失当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公务员缺乏必要的道德修养,行政道德意识淡薄。由于行政主体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因此人们对其期望和要求都很高,他们也理应承担更多、更高的义务。行政主体对行政道德规范的违背,可能招致党纪、政纪的处分甚至民法、刑律的制裁,因此,推进行政道德规范法制化进程迫在眉睫。行政道德规范法规的内容应包括: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规范;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教育、培训制度;监督行政道德规范执行的专门机构;违反行政道德规范的责任方式等。

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要求的核心就是公正廉明。国家公务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对于人民赋予的行政权力,国家公务员只有用其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而绝不能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因而,这就需要国家公务员应具有公正廉明意识。所谓“公”,是指大公无私,勤俭奉公,严于律己,秉公执法;所谓“正”是指为人正派,刚正不阿,执法正确,公允持平;所谓“廉”,是指廉洁自律,见利思义,反贪拒贿,廉洁自守;所谓“明”,是指光明磊落,办事公开,尽职尽责,练达明职。这是公正廉明意识的基本含义。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说明,国家公务员要有效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就需加强自身修养,具备公正廉明意识。这就要求国家公务员以身作则,带头公正廉明,做出表率。凡是该办的快办,办好;凡是不该办的坚决不办;不讲人缘,不拉关系,杜绝“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做好;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2、坚持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

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必须有有效地制度相匹配。在外部环境上给予有利条件,需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各种监督制度。政务公开的目的是公正、便民、廉政、勤政。推行政务公开要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便民利民。要把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以及工作中应遵守的行政纪律等公布于众,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和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把办事的依据、程序、结果以及监督投诉途径公开,解决“暗箱操作”问题,以取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总之,凡需公众知晓的内容,都应向社会公开;凡需一定范围知晓的事情,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凡需当事人知晓的事项,要让当事人查询。通过政务公开将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履行职能,办理政务,执行公务,处理事务的运作情况置于有效地监督之下,有助于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政务公开有利于规范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使他们依法行政,杜绝和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国家公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

孟德斯鸠早已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当前,我国监督弱化的主要问题表现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对下监督多,对上监督少。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公务员缺乏应有的接受监督的思想,不习惯于有人对自己做出的决定或行为提出异议,不愿意作被告,因而想办法阻碍当事人起诉,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妨碍了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作为行政权的享有者和行使者就必须接受监督。因此,要进行有效监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健全监督工作网络。通过党风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全方位的工作监督网络,置所有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活动于监督之下,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二是强化政府法制监督。主要是采取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常规性的执法检查、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手段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通过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剖析和评议,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一般问题,要督促整改和纠正;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执法改进意见书,限时报告纠正结果。显然,上述措施仍主要靠国家公务员落实。

3、严格执法责任,杜绝违法行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不严格执行,都只能是一句空话。目前我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人员认为行政机关只要是与违法现象做斗争,只要是处理违法个人或组织,就是履行职责而不管自己是否有权力管理和处理这些违法现象。殊不知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在同违法现象做斗争时,也必须有法定职权;即使有权管理和处理,还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否则也是违法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不能以非法对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不能因相对人的违法而使自己的违法行为合法性。某些国家公务员责任意识淡薄,总以为职权为自己所享有,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因此,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行政违法者的责任势在必行。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六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管理事务时,以法律为依据,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深切体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价值。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体会,谈谈我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没有法律约束,政府的权力就难以得到规范和制约。依法行政可以保证政府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使政府的权力在一定的范围和规则内发挥作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使公民对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有更多的信任和满意,为国家治理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其次,依法行政是行政效能提升的必然选择。依法行政要求政府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合法、公正、高效的工作。通过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法律,政府行政机关能够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成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依法行政还能使政府行政机关更加规范,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和审批,释放企业创新创业的活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

再次,依法行政需要公务人员具备专业素养和能力。公务人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果。公务人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做到手中有法、心中有规,以法律为准绳,合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同时,公务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支持。

此外,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依法行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政府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使每个公民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尊重法律、依法行事。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可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执行的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是行政效能提升的必然选择,需要公务人员具备专业素养和能力,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实现依法行政的良好发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将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学习和能力提升,坚持依法行政,为实现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建设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七

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一直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当人类进入法治时代,只有法律被充分尊重并严格执行、法律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行为准则时,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安定有序,人与人之间才能进入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良好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和谐是法律的目标。法通过调整不同个体、群体、地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相对和谐的人际、群际、地区关系,形成相对和谐的社会关系。

和谐社会内涵丰富。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这一重要论述中可以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即“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一条主线,“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实现手段,“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文明、秩序和效益的完美结合,其基本的标志是: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律的轨道;法律建立在尊重民主、人权、理性和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之上;法律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模式和准则,法律成为社会权威,成为全社会的信仰,受到普遍的尊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自由、利益与机会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充足的理由不受剥夺。

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内涵和外延上基本一致。法治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核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法治的推动与保障,依赖于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调整,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法治。法治化程度高,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才能有效的促使社会成员诚实守信,和谐相处。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行为,而最有效的政府行为是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拥有着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双重职能,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对法治国家的建立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成功与否。

1、依法行政是构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使的行政权是公民权力和国家权力的体现,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手段,行政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社会各种阶层和各种社会关系利益的调整。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既存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一致的情况,也存在着相互对立冲突的情况。行政机关在调整二者利益时,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树立服务意识,为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提供更快捷、方便、有效的最好的服务,诚信对待每一位相对人,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最终一致,才能在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和谐一致的良好关系。

2、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建设要求政府科学地整合和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和管理手段,履行自身职能,维护社会秩序,有效地实现公共管理目标。而政府要履行自身职能,实现公共管理目标必须借助法律手段来完成。法治作为社会机关的调整器,以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追求目标,通过法律的具体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从而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依法行政体现了社会正义这种价值追求目标,维护政府行使权力的社会秩序,保证和谐社会的利益协调平衡。

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保证,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对依法行政产生深远影响。

1、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文精神为理念,是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整体文明社会。在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对行政机关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2、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了依法行政的新局面。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目标,必然要服务于多元和差异的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也必然要服务于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保证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力。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和谐关系,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公开、听证、信访、新闻媒体等沟通机制,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与人民群众形成一种服务与合作的相互信任关系,使行政机关的政务活动获得公众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务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相互统一,密切配合,共同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管理职责的监督力度,减少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为依法行政提供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保障依法行政顺利开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社会和谐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行政环境。

依法行政能力心得体会篇十八

4月1日,辽宁省政府公布了《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__—20__年)》(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规划。

通过对《规划》的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划》的理解,提高了对贯彻落实《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面把握《规划》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规划》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未来五年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这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目标、九项任务和六项保障。《规划》突出了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特点:

1、强化了深化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是为打造服务型政府,《规划》第3条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制定社会组织促进和管理条例;二是《规划》第4条提出的“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在依法行政规划中提出尚属首次;三是《规划》第7条开创性地提出建立行政审批项目设立和清理的良性衔接机制。

2、强化了完善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政府”

一是《规划》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信用评价机制。《规划》第8条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社会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信用评价工作”;二是《规划》还对信用人才培养、信用文化建设、信用中介机构培育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3、强化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一是针对当前行政相对人维权艰难的现状,《规划》第38条在全国首次提出建立健全赔偿或补偿义务机关先行支付制度;二是《规划》第12条还就完善各类保险、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民生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4、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硬性要求

《规划》在全国首次就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明确的硬性的规定。

5、强化了保障措施

为使《规划》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最终全面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规划》还突破性地规定了一些保障措施。如《规划》第47条规定:“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规划》第50条对“完善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贯彻落实《规划》,当前应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上重要日程

我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贯彻执行《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2、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对《规划》的学习和宣传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读书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各种形式,将《规划》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逐步形成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3、科学规划,认真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上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尽快制定出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明确今后五年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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