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自然史读后感以内(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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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自然史读后感以内(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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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可以记录和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同时也能够激发对其他作品的兴趣。怎样写出一篇不同于他人的独特的读后感?如果你正在苦恼如何写一篇完美的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以下范文。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一

暑假我读了一部文学巨作《自然史》。它包括动物史、植物史、人类史三大部分。

《自然史》的作者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是最早对“神学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之一。他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作,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

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逐渐恶劣的环境。正是被子植物的花开花落,把四季分明的地球装点得如此美丽。

人类创造出了肥沃的土地;曾经光秃秃的山顶已被葱郁的树木所遮盖;荒凉的沙漠变成了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人流穿梭;道路被开辟了,延伸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力量与团结的象征。

《自然史》不但百读不厌,而且是一本文学价值和艺术性较高的书。读过《自然史》,我被它独一无二的魅力所折服。《自然史》真好看!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自然史》。我觉得,他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有趣,更多的,反而是极其认真的叙述,这真的很让我反感。我最不喜欢这种书。但是,我还是粗略读了一下下。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综合了无数个事实,对自然界作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简介。破除各种宗教,把上帝从宇宙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

他坚持以他自己的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说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相似之处,地球竟然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然而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像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拥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经验。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理由,《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有些干巴巴的。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己的思想。

《自然史》虽然对各个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三

这个星期,我开始看布封写的《自然史》,这是一本关于自然、科学、道德伦理的著作,共有36卷。

布封,法国人,一个博物学家、作家,也是一位思想家。

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起源,他认为,是地球形成后的某些物质演变产生了动物、植物,才有了人类。他大胆地指出,当时人们迷信的《圣经》中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吃了禁果;从而有了智慧的说法是大错特错,人类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他开创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他倡导的生物转变论对后来的进化论也有着直接的影响。达尔文也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物种起源的第一个人。

布封的《自然史》一书,把科学与文学毫无瑕疵地结合在一起。

布封的语言富有艺术性、画面惑,又沾染着文学气息,用形象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让人感受到他反封建,信科学的思想,就像在用实行告诉全美国总统特朗普:要用科学的眼光去看问题!

《自然史》中的《马》令我印象尤其深刻,在文中,作者用文学的语言说明了马的习性,马的.种类,马的性格,又赋予了马人性的一种光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妩媚。这个句子,代表了作者布封的一种精神,一种思想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给世间万物一切人无法给它们的东西,人只能去扼杀它们的天性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文章对马那种剽悍,无所畏惧;强大而不欺凌弱小的性格与品质做了科学的介绍。还有一句话: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抗拒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来求服从得更好。这一句话和上面的一句,是将被驯服的家马、战马和在远方逍遥快活的野马进行对比,写出了这种动物忠心的性格是的,要么,不服从,要么,服从。它们是一种有性格,有追求的动物,就像身份卑微但心系国家安危的诗人杜甫,军人辛弃疾(确切的说是上马安天下,下马定乾坤)。

我们要学习布封笔下马的性格,更要学习布封出淤泥而不染,敢反对权威,文笔幽默的性格与写作风格。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四

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作者是布封。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整理自然史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自然史读后感1

很早以前,我就听说了《自然史》这本书,在前不久,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著名作家布封的作品,四个字:精彩好看。

这本《自然史》里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没看这本书之前,我特别想了解动物,特别是狗,虽然我家曾养过狗,但我还想进一步的了解它,可没想到,这本《自然史》里就有讲狗的。有看家狗和猎犬,当然,我了解的是看家狗。这里面说看家狗热情、温顺,只记得人们给予的恩惠。它们又坚忍谦恭,当遭受虐打时,从不恼怒,反而会更温顺地等待更大暴风雨的来临。我喜欢看家狗,除了它的外貌可爱,还因为它性格温和谦恭、情感丰富细腻;野狗则比较野蛮粗暴,甚至是凶狠残忍。看完这篇文章,我又证实了一个知识点:狗有一个天生的缺陷,它们没有汗腺,而且毛发又厚,这让它们身体的热量不能得以尽快散发。因此,炎炎夏日,我们总是能看到它们张大嘴巴,伸着舌头,气喘吁吁的样子。

这本书真好看,我要趁今天再看一遍!

自然史读后感2

暑假我读了一部文学巨作《自然史》。它包括动物史、植物史、人类史三大部分。

《自然史》的作者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是最早对“神学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之一。他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作,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

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逐渐恶劣的环境。正是被子植物的花开花落,把四季分明的地球装点得如此美丽。

人类创造出了肥沃的土地;曾经光秃秃的山顶已被葱郁的树木所遮盖;荒凉的沙漠变成了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人流穿梭;道路被开辟了,延伸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力量与团结的象征。

《自然史》不但百读不厌,而且是一本文学价值和艺术性较高的书。读过《自然史》,我被它独一无二的魅力所折服。《自然史》真好看!

自然史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布封的《自然史》以后,我认为自然界是神奇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里面讲述了人类史,地球史,动物史和矿物史等结合了丰富的事实材料,例如:人类史里面说了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智力和模样会怎么样,还有人的触觉,神经,大脑各个地方的联系,还有人的品种,黑人,白人他们的皮肤可能是某种基因或者天气的气候变成的。

动物史,里面中说了种属变种,例如:驴,它体内的脑子,心,肠道,肝脏等气官都类似于是马的气官,好像从马退化的一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类型的:山羊,如果一只公的山羊和一只符合的母羊就可以,和不符合的母羊就不可以。

自然界是神秘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读后感4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自然史》。我觉得,他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有趣,更多的,反而是极其认真的叙述,这真的很让我反感。我最不喜欢这种书。但是,我还是粗略读了一下下。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综合了无数个事实,对自然界作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简介。破除各种宗教,把上帝从宇宙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他自己的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说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相似之处,地球竟然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然而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像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拥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经验。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理由,《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有些干巴巴的。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己的思想。

《自然史》虽然对各个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

自然史读后感5

猫,想必大家都听过。它是我们的好伙伴,也是消灭老鼠的好帮手。

可是,你可曾想,猫并不能算是人类的宠物。这是为什么?因为猫从不主动探索与人的相处之道。即使它们遇到了它们喜欢的人,也不肯主动接近。因为猫很享受人类摸它们皮毛时的感觉,所以才勉强接近人类。

猩猩与人们多么相像,但是他们并不是人类。大自然赐给了人类灵性,让猩猩与人类从根本上区分开。这些猩猩虽然也有五官,也会模仿人类的动作,可那都是无意识的行为。人们拥有强大的思维和语言。尽管猴子确实和人很像,但是他们始终不会成为人们的另一个种类。这就是猴子与人的差距。

《自然史》让我知道了大自然谱写关于动物的“史记”,通过文字让我们了解了许多动物。更在提醒我们:动物只有在自由的空间里才是最美的。

自然史读后感6

最近,朱老师让我们读了《自然史》这本书,我越看越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布封了。

这里面,作者描写的动物大多用了拟人的手法,我认为他这样写很好,另外,他也大量用了对比的手法,比如:作者在写熊的时候,写了它不像鸡、鸭、猪一样喜欢与亲朋好友一样在一起,而是逃离束搏,独自生活,熊是一个我们不经常看到的动物,但作者为了让我们在脑子里浮现出熊的样子特地把熊比作鸡、鸭、猪一样的动物,鸡、鸭、猪是我们常看到的牲畜看到鸡、鸭、猪就会想到熊,应该是和老虎一样,是独居动物。

还有,作者写某一个动物时,层次很清楚,比如写狼的时候,作者专门写狼是怎样捕食的,后来又举例子与狗比较,在写马的时候,作者写了很多,还是专门写吗是怎样被人驯化的,和人怎样爱护马……总之,作者每写一个动物,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句来写的。

我还知道了一些鸟的习性,如猫头鹰总是在夜间飞行总是不知疲倦的四处奔波,巢穴总是被食物占得满满的,翠鸟主要吃鱼,有时为了捕鱼它能一连一两个小时不动……这让我收获很大。

现在,我越来越佩服那些作家了。他们是多么用功呀,我以后也要积累一些像《自然史》这样的好词好句,写好作文。

自然史读后感7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五

很早以前,我就听说了《自然史》这本书,在前不久,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著名作家布封的作品,四个字:精彩好看。

这本《自然史》里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没看这本书之前,我特别想了解动物,特别是狗,虽然我家曾养过狗,但我还想进一步的了解它,可没想到,这本《自然史》里就有讲狗的。

有看家狗和猎犬,当然,我了解的是看家狗。这里面说看家狗热情、温顺,只记得人们给予的恩惠。它们又坚忍谦恭,当遭受虐打时,从不恼怒,反而会更温顺地等待更大暴风雨的来临。我喜欢看家狗,除了它的外貌可爱,还因为它性格温和谦恭、情感丰富细腻;野狗则比较野蛮粗暴,甚至是凶狠残忍。看完这篇文章,我又证实了一个知识点:狗有一个天生的缺陷,它们没有汗腺,而且毛发又厚,这让它们身体的热量不能得以尽快散发。因此,炎炎夏日,我们总是能看到它们张大嘴巴,伸着舌头,气喘吁吁的样子。

这本书真好看,我要趁今天再看一遍!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六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自然史》,深有感触。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综合了无数个事实,对自然界作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简介。

破除各种宗教,把上帝从宇宙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他自己的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说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相似之处,地球竟然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然而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像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拥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经验。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理由,《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有些干巴巴的。

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己的思想。

《自然史》虽然对各个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七

最近,朱老师让我们读了《自然史》这本书,我越看越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布封了。

这里面,作者描写的动物大多用了拟人的手法,我认为他这样写很好,另外,他也大量用了对比的手法,比如:作者在写熊的`时候,写了它不像鸡、鸭、猪一样喜欢与亲朋好友一样在一起,而是逃离束搏,独自生活,熊是一个我们不经常看到的动物,但作者为了让我们在脑子里浮现出熊的样子特地把熊比作鸡、鸭、猪一样的动物,鸡、鸭、猪是我们常看到的牲畜看到鸡、鸭、猪就会想到熊,应该是和老虎一样,是独居动物。

还有,作者写某一个动物时,层次很清楚,比如写狼的时候,作者专门写狼是怎样捕食的,后来又举例子与狗比较,在写马的时候,作者写了很多,还是专门写吗是怎样被人驯化的,和人怎样爱护马……总之,作者每写一个动物,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句来写的。

我还知道了一些鸟的习性,如猫头鹰总是在夜间飞行总是不知疲倦的四处奔波,巢穴总是被食物占得满满的,翠鸟主要吃鱼,有时为了捕鱼它能一连一两个小时不动……这让我收获很大。

现在,我越来越佩服那些作家了。他们是多么用功呀,我以后也要积累一些像《自然史》这样的好词好句,写好作文。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八

清晨,一阵清脆的鸟鸣把我从梦中叫醒,打开窗户,对面树丛中的一只可爱的鸟儿正欢快的跳跃着,它一身黑白相间的外套,模样是那么娇俏。看着它向我欢呼问好,我有点内疚,我都不知道它的名字呢。

如今我们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已经越来越陌生,缺乏最基本的认识。看到的往往是些在动物园中娇生惯养的动物,生活在钢筋水泥之间的我们啊,看到的只是些被强迫了的改变了自己本色的动物。

合上这本《自然史》,回想一下,仿佛我刚才与飞禽走兽结交了一回朋友,就连我们生活中经常能看到的猫啊.狗啊.燕子啊.麻雀啊它们还有许多不被我们了解的地方。更何况那些我们叫不出名字,未曾谋面的朋友,带给我多少新鲜与震撼呀!

放下书,我来到窗前,那只鸟儿已不知何时飞走了,它栖息过的梧桐树,枝繁叶茂,深绿色的树叶,沐浴在早晨的阳光下,闪闪发亮,真美呀!我想,一定有更多的鸟儿来看它,并为它歌唱!如果你放慢些脚步,细细观察,侧耳聆听,你一定会发现,这真是奇妙的大自然啊!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九

翻开书籍,一张张生动,有趣的画面映入眼帘:翱翔于蓝天的白鹭、凶猛又庄严的狮子、肥胖笨重的河马……介绍了它们的生活习性、食物、特点,栩栩如生。我最喜欢的.还是强悍而雄壮的马,马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为人的动物,能与人同甘共苦,面临危急的情况,总能身先士卒、义无反顾。同时马也很顺从,不会胡乱表现自己的烈性,还会领会主人尚未表达的意愿,根据发出的指令来决定自己奔跑、慢行、还是停下来。马虽然力气很大,但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从来不会伤害别的动物,所以,马总是和平相处。除了上面说的优良天性外,马的体态也很优美,所有身材高大的动物中,马可以称为是最完美的了。读了《自然史》,使我懂得了更多关于动物的知识,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来看一看哦。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

这本书内记录着布封一生所经历的动物、植物甚至是人类。布封用毕生精力足足用了40年的时间写成了36卷巨册《自然史》其中在《自然史》中前半部分我最喜欢。

马儿天性豪放狂野,但不凶残不会欺负其它的小动物。跟其它动物相比,它们力气比较大。但马从来不会主动攻击其它的小动物,如果有其它小动物攻击它们,马也不会正面迎敌。

动物也有它们自己的生活,跟人类一样也有大自然的语言,都有

权利享受自由。人类不应该再伤害马了,应该还它们的自由!

《马》就像被赋予了人性的`光彩,它像英勇忠义的战士,又像驯服诚实的奴仆,像豪迈狂野的游侠,又像典雅高贵的绅士。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一

《自然史》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二

自然史是作者布封历经55年的调查总结所获得的成果,里面讲述了大自然的一切,植物,动物,矿物……让人看不过来,而那充满诙谐的语言更是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还记得在动物篇里“狗”的那一段,讲述了关于看家狗和猎犬的习性。家狗活泼可爱好动,讨人喜欢,主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它都一清二楚,同时还能通过气味嗅出敌人的气味,这也就是为什么当陌生人经过时,家狗会朝他吼叫的原因;而猎狗则不一样,它们充满野性,经常表现出战斗欲望,且聪明伶俐,训练有素,能听懂主人的命令他们拥有敏锐的嗅觉,是猎人们的好帮手。同时,家狗和猎犬都有的共同点就是对主人十分忠诚。

说到“狗”,这让我想起了我家的家狗,与书中描写的一样,她有着香槟色的毛发,有着水灵而又浑圆的大眼睛,有着匀称的身姿,一次跳跃,一次翻滚都充满了灵气,且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孩子般得粘人。她时常摆出一副细考的样子,歪着脑袋,禁止不动,这举动真是惹人疼爱。

还记得我曾经听到过一句话:“人类的一生,狗只是一小部分,而在狗的一生中,主人就是他的全部。”

为了某个人默默承受,这一种高贵品质,也就只有狗了,多么可爱乖巧的小生物啊。但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里却都有“狗”字,而成语里一些带“狗”字的也都一些贬义词,例如猪狗不如,打鸡骂狗之类的成语,毫不吝啬对狗的`贬低。

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十分值得我们去思考。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狗是忠诚的,但又为什么会有这些词语或成语呢?真是令人费解。

也许因为家狗只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凶狠,让一些从未养过狗的人家对家狗产生厌恶之感。一些句子中,形容某人吵闹会说成“狗吠”,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

其实,狗对主人忠诚的程度远远令我们无法想象,在电影“忠犬八公”里,一只狗的主人因突发心脏病死去,这只狗却从未间断它的习惯――在下午时,到火车站等待主人下班回来,就算主人再也不会回来。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也间接的证明了狗对主人的忠诚。

无论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在我心目中狗是我生活中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无法分开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忠诚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们是人类最重要最忠诚最不容易失去的朋友。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三

这本书内记录着布封一生所经历的动物、植物甚至是人类。布封用毕生精力足足用了40年的时间写成了36卷巨册《自然史》其中在《自然史》中前半部分我最喜欢。

马儿天性豪放狂野,但不凶残不会欺负其它的小动物。跟其它动物相比,它们力气比较大。但马从来不会主动攻击其它的小动物,如果有其它小动物攻击它们,马也不会正面迎敌。

动物也有它们自己的生活,跟人类一样也有大自然的语言,都有

权利享受自由。人类不应该再伤害马了,应该还它们的自由!

《马》就像被赋予了人性的.光彩,它像英勇忠义的战士,又像驯服诚实的奴仆,像豪迈狂野的游侠,又像典雅高贵的绅士。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四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成为后人引用的佳话。如今,鸿门宴成了阴谋的代名词。不过,里边的主要人物刘邦,司马迁给出的笔墨甚少,更多的是从部下和项羽一方的博弈。后人给刘邦的评价更多的是虚假诚恳。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的话,这样的评价是不公平的。假如今天我们都如樊浍那样的性情,恐怕这个世界早就打起来了。战争早已不知把这个地球整死几回了。这也说明了说我们后人巴不得别人好的通病,人家刘邦一个平民百姓,凭的是智慧上位的,现在的好多管理层、都是需要智慧的,如果一味的性情用事,那只能说是头脑不想事。

细细揣摩一下鸿门宴中刘邦说的几句话,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很简洁。更注重把问题让部下来回答,其实他自己早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这就是刘邦的智慧,正如那句话,难得糊涂,有点大智若愚的味道。

一来可以了解部下所想的,二来可以让部下感觉到在上司的眼里自己是存在的,若是采纳了自己的意见就更高兴了。倘若,部下和你想的一样,你却说出来了,时间久了那这部下肯定心里不舒服,越是性情之人,更乐于把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有种持久的存在感,因为他们更偏向于不愿意用逻辑思维来分析问题,越简单越好。有时,自己就在想,不管是不是利益所使,这都是一种尊重他人的表现,这是一个人心志成熟的表现。正所谓谎言有时也是美丽的。

刘邦登位后总结到:“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论抚慰百姓供应粮草,我又不如萧何;论领兵百万,决战沙场,百战百胜,我不如韩信。可是,我能做到知人善用,发挥他们的才干,这才是我们取胜的真正原因。至于项羽,他只有范增一个人可用,但又对他猜疑,这是他最后失败的原因。”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五

自然史读后感(精选 5 5 篇)今天,我读了布封的《自然史》以后,我认为自然界是神奇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里面讲述了人类史,地球史,动物史和矿物史等结合了丰富的事实材料,例如:

人类史里面说了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智力和模样会怎么样,还有人的触觉,神经,大脑各个地方的联系,还有人的品种,黑人,白人他们的皮肤可能是某种基因或者天气的气候变成的。

动物史,里面中说了种属变种,例如:驴,它体内的脑子,心,肠道,肝脏等气官都类似于是马的气官,好像从马退化的一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类型的:山羊,如果一只公的山羊和一只符合的母羊就可以,和不符合的母羊就不可以。

自然界是神秘的,是奇妙的。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自然史》,深有感触。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综合了无数个事实,对自然界作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简介。

破除各种宗教,把上帝从宇宙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他自己的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说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相似之处,地球竟然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然而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像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拥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经验。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理由,《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有些干巴巴的。

《自然史》虽然对各个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

很早以前,我就听说了《自然史》这本书,在前不久,我读了这本书。

可爱,还因为它性格温和谦恭、情感丰富细腻;野狗则比较野蛮粗暴,甚至是凶狠残忍。看完这篇文章,我又证实了一个知识点:狗有一个天生的缺陷,它们没有汗腺,而且毛发又厚,这让它们身体的热量不能得以尽快散发。因此,炎炎夏日,我们总是能看到它们张大嘴巴,伸着舌头,气喘吁吁的样子。

这本书真好看,我要趁今天再看一遍!猫,想必大家都听过。它是我们的好伙伴,也是消灭老鼠的好帮手。可是,你可曾想,猫并不能算是人类的宠物。这是为什么?因为猫从不主动探索与人的相处之道。即使它们遇到了它们喜欢的人,也不肯主动接近。因为猫很享受人类摸它们皮毛时的感觉,所以才勉强接近人类。猩猩与人们多么相像,但是他们并不是人类。大自然赐给了人类灵性,让猩猩与人类从根本上区分开。这些猩猩虽然也有五官,也会模仿人类的动作,可那都是无意识的行为。人们拥有强大的思维和语言。尽管猴子确实和人很像,但是他们始终不会成为人们的另一个种类。这就是猴子与人的差距。

这本书包涵了大自然各种动物的习性,活动地点于一身。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动物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们知道了许多:马有着均匀的体型,健壮的体魄,飞快的速度和无与伦比的勇气;猫和人很好,但并不适合做人的朋友;骆驼经过训练可以很长一段时间不吃不喝走上很远;斑马虽体形像马,但并不是马,也不是驴…… 《自然史》让我知道了大自然谱写关于动物的“史记”,通过文字让我们了解了许多动物。更在提醒我们:动物只有在自由的空间里才是最美的。

暑假我读了一部文学巨作《自然史》。它包括动物史、植物史、人类史三大部分。

布封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动物们画像。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像忠心耿耿的义仆,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 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逐渐恶劣的环境。正是被子植物的花开花落,把四季分明的地球装点得如此美丽。

人类创造出了肥沃的土地;曾经光秃秃的山顶已被葱郁的树木所遮盖;荒凉的沙漠变成了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人流穿梭;道路被开辟了,延伸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力量与团结的象征。

自然史读后感

自然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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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史》读后感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六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文学巨作《自然史》。这本书有三册,分别是人类史﹑动物史﹑和植物史这三个部分。

《自然史》这篇著作的作者是18世纪法国的一位物理学家——布封。他从大学毕业以后便一直从事博物馆的研究,花了整整40才写出了36册《自然史》。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作者文学的精髓,仿佛已经走进了这本书里,与书早已融为一体。

《自然史》令我百读不厌,书中的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可是如今人们砍伐树木,污染环境,生态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最后,我呼吁人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让小动物们有一个美丽的生活空间。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七

自然史读后感(刘瀚文)

[]这本书主要分为五大部分,分别是:动物.植物,矿石.人类和自然的世代。这五大部分里面又有许多小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马和蓝宝石。先说马吧。在导语中,布封写道:马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为人的动物,它甚至会迎合主人的意愿,用敏捷而准确的动作来表达和执行人的旨意;它能满足我们期望它做到的一切;它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不拒绝任何使命;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效力。这让我感受到马为了人而无私奉献和对主人的`忠诚,如:马懂得顺从,他知道如何去节制自己的动作,而不会肆意表现自己的烈性。当主人骑乘时,马不仅能服从主人的操纵,而且似乎还会揣摩主人的意愿――依据主人的面部表情来决定是奔跑还是缓行。这就是古时候人们代步和战斗时最常见的动物――马。

自然史读后感以内篇十八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社会人生悲剧,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贾宝玉,一个号称怡红公子的灵魂人物,从小和众多女子们天天在一起吟诗作对,然而在众多金钗之中,有两位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孤傲,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黛玉闻讯气死。尽管高鄂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我不是天生喜欢看别人的悲剧,只是觉得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看看宝钗的下场,更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以前我是很讨厌薛宝钗的,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得同情她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在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林黛玉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气质人人夸赞,可到头来,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赋会样样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可偏只念木石前盟,可叹端娴处子,到底误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可叹却遇中山狼,一味骄奢淫荡,叹芳魂艳质,一载去悠悠……才情万种的红楼儿女们散的散,去的去,曾经的繁华人生如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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