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 小学生学习宪法心得(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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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 小学生学习宪法心得(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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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我们在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篇一

虽然已进入二十一世纪,可是雷锋的名字及雷锋精神穿越时空,在当代的影响仍然是那么巨大。雷锋精神的实质是热爱祖国,处处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献身精神;是只讲奉献,不讲索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是服从大局,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的钉子精神。

我们已故的敬爱的周恩来对雷锋精神曾这样概括:“雷锋精神是伟大的,雷锋精神是永恒的。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结合的产物,是我们民族精神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全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个仅有22年短暂生命的普通共产党员,能够赢得亿万人民如此崇高和长久的敬意;一个普通的战士所表现的高贵品质,能够激励几代人的健康成长;一个群众性的活动,能够在几十年历史进程中延续不断,影响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这证明雷锋精神对于我们这个民族和社会过去具有、此刻仍然具有重大价值和时代意义。作为一名教师,就要像雷锋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我们的祖国贡献自我的力量,为教育事业奉献一生。

首先要发扬敬业爱岗精神,仅有真正做到甘愿为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而自觉投身到这种平凡工作,才能产生巨大的拼搏奋斗的动力。在实际工作中,我要严格要求自我,才能赢得学生的爱戴,家长的信赖和领导的认可。

其次要有刻苦钻研精神。平时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这就要求我们在不断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的前提下,不断学习,使自我具有“一条河流”源源不断的“活水”。苏霍姆林斯基说:仅有把自我知识的百分之一用于课堂教师就够了的教师才是真正热爱自我学科的人。可见,作为教师必须严谨治学,有精通的相关知识,才能到达厚积薄发。

最终要加强自身的修养。作为教师,就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注意自我的行为举止,言谈风貌。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更应当努力提升自我。

学习雷锋要学习他的“螺丝钉精神”,他以往说过:“自我要像一棵螺丝钉,拧在那里都要闪闪发光。”一所大厦要有栋梁支撑,也少不了小小螺丝钉的作用;不论是国家的栋梁,还是固定共和国大厦构件的螺丝钉,都应当闪闪发光。这就要真正使雷锋精神扎根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每一个岗位上,每个共产党员都能像雷锋那样,立足岗位、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学习雷锋,就要像雷锋那样,紧跟时代步伐,永不满足,永不懈怠,发奋学习。学习雷锋,就要像雷锋那样,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工作。

总之,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处处以雷锋为榜样,严格要求自我,努力学习、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力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让雷锋精神永生。雷锋精神,不仅仅属于昨日,也属于今日,更属于明天。

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篇二

说到雷锋,大家必须都不陌生!他是我们做人的一个榜样。时代在默默地前进,一代又一代的人为了民族的伟大而不断地努力和奋斗着。世间的一切都在随着时代的要求而变动着。有的衰亡,有的在时代中应运而生,然而在中国永远有一种精神在时代前进的方向上蓬勃的生机,那就是雷锋精神。顺着时代的发展。他总是能够在时代的前进中吸取养料,与时俱进,在新的时代,新时期不断地促进社会主义的建设,以他的光芒,温暖着这个时代的人们,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奉献自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都能体现出我们的雷锋精神,如;在公交车上为老人让位,看到地上有垃圾主动捡起,看到需要帮忙的人立马伸出援助之手。我相信每个人都在为这个社会默默的奉献,大家都不求回报,只求有个和平安定,人人互帮互助的完美社会,所以我们要学习雷锋,多做好事,共建完美社会。

世界上好人多。从小到大以来,我见过许许多多的好人。异常是我们学校中许多拾金不昧的同学们。记得小学的时候,我们学习有个惊人的消息。我校有个六年级的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轰动全校,因为她捡到的可是一比巨额啊!据说,那位同学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许多钱!银行卡,身份证等。这位同学并没有把钱包拿走,而是站在原地等待失主,所以她还迟到了。事后,失主写了一张大大的感激信贴在我校门口,校长也向学生们宣扬这位同学拾金不昧的好品质。

“学习雷锋。做个好少年”这是我对自我的要求。我期望我们全世界人民都能够学习雷锋,做好事,弘扬雷锋精神。

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篇三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篇四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我校将每年的12月份定为法制安全教育月。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相关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在全校开展了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重点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全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校园橱窗、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我校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四个一”为活动载体,开展了“宪法进校园”活动。全校高度重视,针对新时期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小学生学生的思想脉搏,制订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利用校会时间邀请法制副校长为在校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开展一次道德模拟法庭活动;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或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各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学习宪法心得2

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篇五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1)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2)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4)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篇六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错,那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屡教不改.总认为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做出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这不仅仅是给你的个人的形象抹黑,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某市有一个成绩不错的学生.可在坏朋友的引诱下,他在外面玩儿了整个通宵.渐渐的,他沉沦了下去,成绩也一落千丈.最后,竟发展到犯罪抢劫的地步.他进了派出所.另一个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甲是一名沉迷网络的中学生.一天他正在网吧打游戏,身上的钱用完了.他想起了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情景,他一开始学着向低年级的小朋友要钱,直到后来,他发现了用锡纸可以打开防盗门的办法.于是连偷了三家.最后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进了暗无天日的监狱.

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同学们我们正处在花一般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可不能因为这些毁了我们的一生呀.如果我们不克制自己的不良行为的话.那么,最终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进了失去人身自由的监狱.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小学生吧!

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学习宪法心得4

小学生学宪法心得体会篇八

法制是什么?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4月23日,新疆喀什巴楚发生了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坏人对从事日常工作的执法人员和手无寸铁的社区服务人员发动了突然袭击,造成了15人死亡、2人受伤。这个案件中的坏人残杀执法人员、残害无辜群众,充分暴露了他们反人类、反社会的真面目。

4月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通报“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情况,研判近期维稳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维护稳定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作出重要批示,对案件处置、善后、维护全疆稳定等作出指示、提出要求。自治区党委及全疆各级各部门迅速处置,措施得当。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疆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而犯罪的坏人,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由此可见,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是我国的既定方针。没有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可以容忍恐怖活动。我国的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你合法权益的重要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是我们如今幸福、安定生活的保障。法律正义的化身,是公正、的代表,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象征。它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譬喻,道出了法规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为祖国的明天绘下美好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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