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设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并制定出最合理有效的方案。方案的实施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计划能力和组织能力。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经典案例,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一
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 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
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二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工作,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如何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呢?本站小编这就为大家分享关于食品药品宣传活动的一些实施
策划方案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需要,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工作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适时向全市推广。
(五)抓好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加强对辖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农村协管员队伍等宣传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
(六)确保经费投入。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核及追责
为督促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和追责工作。
(一)专项考核。将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实行计分量化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报送得分,各县局(分局)每月至少报送4条,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报一篇得0.1分;二是选用得分,市局选用一篇得0.5分,省局选用一篇得1分。二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二)综合评估。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县食品药品宣传情况,采取随机走访调查和查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对照工作要求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进行评分评估。
(三)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其真正抓在手上,做到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宣传不力,或出现明显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计入年终考核减分范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的工作部署,根据新形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工作部署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深化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宣传引导舆论、推进工作、扩大影响的功能,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影子,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图文,为强化我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监管、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能力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秦义勇,市食品安全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姚思聪,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首枰,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毅,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元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谭凤波,市食品安全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
蓝静,办公室主任
张肇峰,人事科科长
韦艳洁,财务科科长
肖明,行政审批办主任
莫舒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欧轩昂,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邓超,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自忠,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唐汉生,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覃继征,稽查科科长
王芳,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甘美荣,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苏毅,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人
黄甫壮,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
张妮,食品安全综合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凤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蓝静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妮、梁菊晶、杨帆。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宣传重点
(一)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
(三)需要及时公布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
(四)“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
(五)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八)其他需要重点宣传的内容。
四、具体举措
在抓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几件大事:
(一)丰富和完善示范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内容
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乡推进”示范乡—环江县大安乡乡政府所在地、七个行政村(社区)和移风易俗公共服务食堂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四品一械”政策法律法规信息及科普知识,增强农村群众自我法律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二)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根据节气和形势需要,预防发生季节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害和化妆品危害事件等,在河池电视台、河池日报和局机关网站上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
(三)在报纸上设立专版进行综宣传合性
在河池日报上设立专版,每月出版一期。一是刊登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科普知识;二是宣传“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三是宣传全市系统强化监管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四是宣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五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人事科。
(四)开展“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通过开展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丰富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事权划分,在金城江区选取人口密集的社区、市内学校、大型企业等公共场合设立固定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编撰“四品一械”安全小手册发放。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利用通信平台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预警信息
借助移动或联通、电信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送“四品一械”安全知识讯息和警示,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工作要求
“四品一械”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宣传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各科室要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宣传工作是做好“四品一械”监管工作内容之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积极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材料,使宣传更好地服务于“四品一械”监管工作。
(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各科室要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掌握“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要深化大局意识,既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宣传合力,共同把我市的“四品一械”宣传工作做好。
(三)健全机制,落实资金。办公室要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鼓励大家积极踊跃投稿,组织材料,开展“四品一械”宣传工作;财务科要强化经费保障,为“四品一械”宣传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以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为重点,深化“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满意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1、部分职责调整后食药监局主要职能介绍;
2、《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3、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预警信息;
4、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环节打假治劣所取得成效;
5、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和诚信档案的建立方案介绍;
6、有关申请示范街、示范店的详细说明;
7、药品检验技术支撑;
8、振兴地方新医药产业的重要举措、企业发展动态;
9、市民咨询举报投诉办理情况选登;
10、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三、重要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开展结对帮扶、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
时间:10月份。
责任部门: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药品市场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处负责所管辖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局团委负责社区宣传活动。
2、设计、编印食品药品监管宣传资料。组织编印介绍职能的形象折页以及包括职能介绍、向社会
承诺书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彩页。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县广播电台开设“食药监之声”。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在电视台播发“滚动字幕”。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在xx日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6、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通过与移动、电信等通讯运营商沟通,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成效、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7、开通食品药品监管微博互动平台。通过主流的新浪和腾讯微博,建立市民与食药监局的互动,加大与市民的沟通力度。并向市民宣传安全饮食和用药。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8、强化门户网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市局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网上投诉咨询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
四、相关要求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各履其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对外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富有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外宣传工作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强化外宣意识,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使对外宣传更好地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对外宣传的合力,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三)创新形式,营造声势。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介绍职能、宣传工作、展示形象”这条主线来部署和安排各项宣传活动。要多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功夫,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多与新闻记者交朋友,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强大声势、达到最佳效果。
(四)统一扎口,注重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外宣传稿件的质量,对需接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访的,要事先精心准备稿件,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以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为重点,深化“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满意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1、部分职责调整后食药监局主要职能介绍;
2、《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3、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预警信息;
4、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环节打假治劣所取得成效;
5、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和诚信档案的建立方案介绍;
6、有关申请示范街、示范店的详细说明;
7、药品检验技术支撑;
8、振兴地方新医药产业的重要举措、企业发展动态;
9、市民咨询举报投诉办理情况选登;
10、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三、重要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开展结对帮扶、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
时间:10月份。
责任部门: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药品市场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处负责所管辖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局团委负责社区宣传活动。
2、设计、编印食品药品监管宣传资料。组织编印介绍职能的形象折页以及包括职能介绍、向社会承诺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彩页。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县广播电台开设“食药监之声”。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在电视台播发“滚动字幕”。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在xx日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6、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通过与移动、电信等通讯运营商沟通,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成效、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7、开通食品药品监管微博互动平台。通过主流的新浪和腾讯微博,建立市民与食药监局的互动,加大与市民的沟通力度。并向市民宣传安全饮食和用药。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8、强化门户网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市局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网上投诉咨询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
四、相关要求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各履其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对外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富有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外宣传工作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强化外宣意识,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使对外宣传更好地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对外宣传的合力,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三)创新形式,营造声势。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介绍职能、宣传工作、展示形象”这条主线来部署和安排各项宣传活动。要多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功夫,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多与新闻记者交朋友,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强大声势、达到最佳效果。
(四)统一扎口,注重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外宣传稿件的质量,对需接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访的,要事先精心准备稿件,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四
一、活动目的: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之间的感情。二、活动地点:警缘餐厅
三、活动对象:10英语2全体同学 四、活动时间:2011年11月11日下午 五、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由班委沟通协商,就活动细节问题交换意见。
场地问题;警院食堂作为活动地点,由班委去进行沟通,场地当天可正常使用。
素材问题:(1)面粉、肉、菜
(2)碗、筷子、勺子、锅等
碗、筷子、勺子是自带还是学校餐厅准备 只能用学校的锅
宣传问题:由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和组织同学
到场。
2.活动具体流程;
第一部分:准备活动:摆上面粉,面皮,馅等材料。
第二部分:8人比赛揉面,前三名的为获胜。由班主任评比。
第三部分:8比赛擀面皮,前三名的为获胜。由班主任评比。
第四部分:单人赛;十位参赛选手开始比赛,以在限定的时
间内包出得有效饺子(由班主任评出)的个数作为成绩,评出前三名。
第五部分:团体赛:以四人位一个参赛单位(寝室),共计
10个参赛队,班主任和班长做裁判。以十分钟内各队包出的有效饺子个数为评比标准,评出前三名。
第六部分:煮饺子,做互动游戏。
第七部分:吃饺子。邀请老师及餐厅工作人员品尝,并对此
次活动做出评价。
请同学谈谈对这次活动的感受及意见。请班委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
给获奖的个人和团体颁奖。个人赛前
三名每人奖励一本笔记本。团体赛第一名奖励一大袋洗衣粉,第二名奖励中袋洗衣粉。第三名奖励小袋洗衣粉。
第八部分:活动结束后,派获奖同学及班委进行场地清理,其余同学自愿。
六、活动经费:面皮饺子馅、洗衣粉。预算200元。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五
药品招投标工作是关系企业经营的头等大事,各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和经营一线人员都要有为招标工作出一份力的意识,同心协力,分工协作,共同开展。为使公司的药品招投标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并能取得预期的结果,特制定。
一、成立药品招投标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高层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药品招投标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的落实及情况跟踪反馈、及时了解药品招标相关政策、接待厂商有关招标政策的咨询、药品招标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日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
二、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内容和招标政策。
要求公司及各子公司采购、销售、运管、质量、信息等部门人员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在一周内全面了解招标文件内容,并时时掌握药品招标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更好地为生产企业服务。此项要求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列入绩效考评。
三、设立各专项小组,明确分工
针对性地为生产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期实现公司预期目标。
1、招标品种目录整理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整理每期药品招标目录品种所涉及生产企业名称及其品种,并将品种目录分为一、二级目录,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做准备。此项工作力争在一周内完成。
2、采购谈判小组:
谈判分为一级目录谈判和二级目录谈判,一级目录品种谈判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负责,协议签定后再落实到具体部门进行后期对接工作;二级目录品种谈判,由同春供应链中心、各子公司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全体采购人员都可作为谈判组成员。
主要职责:了解、掌握招标实施方案,负责与一、二级目录品种相关生产企业做好招标对接工作,宣传企业经营相关政策,取得厂商的.认同,争取获得厂商的配送委托;指导厂商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保证公司客户品种的最大化;时时关注生产企业品种委托动向,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招标全过程关注生产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产品投标情况,第一时间给予关注。争取目录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外联组:
主要职责:负责公司招投标外部关系建立和维护。主要分为政府事务、上游客户维护、下游客户维护三部分。密切沟通,加强联络,及时收集招标相关信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吸引力。
上游客户维护主要由供应链中心及各子公司采购人员负责,医院事务
部及各子公司销售人员在与上游客户接触过程中也有责任尽可能为生产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将厂商关系维护好。
下游客户关系维护是由医院事务部及各子公司销售人员负责。
相关政府部门关系维护方面,经办人员可由公司对应职能部门负责维护,领导应由公司高层领导亲自负责建立和维护。
4、销售业务支持小组:
主要职责:协助生产企业做好品种增补和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确标工作的沟通,全力协助做好供应链中心厂家品种的维护及招标相关信息的收集反馈,加强医院货款的回笼,以保证厂商货款的及时承付。
5、招标政策咨询组:
主要职责: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全面解读招标文件内容,对有疑问的内容及时向招标办寻求帮助,以正确指导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对招标政策的理解,及时做出响应。
6、厂商招标资料审核服务组:
主要职责:对厂商将要递交的招标文件资料进行预审,尽早提醒厂商及时补充遗缺的资料,以保证正式递交文件时一次通过;同时为厂商提供复印、传真、打印、装订等服务。
7、后台数据支持组:
主要职责:及时为生产企业提供招标信息短信提醒服务,并同步在公司网站转贴相关招标信息,为生产企业提供有关数据下载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招标相关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8、综合服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外联车辆安排、企业宣传、货款承付、绩效挂钩、物流服务等
四、顾全大局,结成一体,统一对外
各子公司在与厂商谈判过程中要顾全大局,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把公司及各地控股参股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推出,争取获得厂商全区域的委托,在福州及省属区域委托方面,同春、常春、回春、省新四家公司要统一政策向外招揽厂商,不得在公司内部互相拆台,多沟通多协商。只要品种能争取到同春配送,厂商愿意放在哪个子公司配送都可以,其它公司要无条件放行。
五、设立专项奖励:对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成效的人员,以及通过个人努力争取到厂商的委托等方面,公司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订。
六、阶段性目标:
1、明确公司在货款承付期限、物流服务等方面政策
2、招投标实施方案初步完成,各专项小组人员确定。
3、品种目录收集整理完成,确定出一级品种目录。
4、完成一级品种目录厂商的拜访。
5、对公司现有经营的厂商有30%能签订协议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的工作部署,根据新形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工作部署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深化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宣传引导舆论、推进工作、扩大影响的功能,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影子,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图文,为强化我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监管、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能力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秦义勇,市食品安全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姚思聪,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首枰,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毅,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元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谭凤波,市食品安全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
蓝静,办公室主任
张肇峰,人事科科长
韦艳洁,财务科科长
肖明,行政审批办主任
莫舒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欧轩昂,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邓超,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自忠,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唐汉生,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覃继征,稽查科科长
王芳,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甘美荣,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苏毅,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人
黄甫壮,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
张妮,食品安全综合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凤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蓝静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妮、梁菊晶、杨帆。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宣传重点
(一)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
(三)需要及时公布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
(四)“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
(五)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八)其他需要重点宣传的内容。
四、具体举措
在抓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几件大事:
(一)丰富和完善示范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内容
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乡推进”示范乡—环江县大安乡乡政府所在地、七个行政村(社区)和移风易俗公共服务食堂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四品一械”政策法律法规信息及科普知识,增强农村群众自我法律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二)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根据节气和形势需要,预防发生季节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害和化妆品危害事件等,在河池电视台、河池日报和局机关网站上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
(三)在报纸上设立专版进行综宣传合性
在河池日报上设立专版,每月出版一期。一是刊登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科普知识;二是宣传“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三是宣传全市系统强化监管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四是宣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五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人事科。
(四)开展“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通过开展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丰富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事权划分,在金城江区选取人口密集的社区、市内学校、大型企业等公共场合设立固定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编撰“四品一械”安全小手册发放。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利用通信平台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预警信息
借助移动或联通、电信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送“四品一械”安全知识讯息和警示,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工作要求
“四品一械”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宣传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各科室要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宣传工作是做好“四品一械”监管工作内容之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积极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材料,使宣传更好地服务于“四品一械”监管工作。
(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各科室要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掌握“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要深化大局意识,既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宣传合力,共同把我市的“四品一械”宣传工作做好。
(三)健全机制,落实资金。办公室要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鼓励大家积极踊跃投稿,组织材料,开展“四品一械”宣传工作;财务科要强化经费保障,为“四品一械”宣传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工商广字〔2010〕24号)和《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1号)文件精神。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红食药监市〔2010〕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屏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深入整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药品广告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广告虚假违法宣传行为,坚决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适用法律有依据、监管措施有落实、综合治理有成效。
二、整治对象和查处重点
本次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对象为各类媒介在屏边县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重点整治利用报刊、电视频道、广播、信息网站等媒体以及在药品零售网点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重点:
(一)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身份,向老百姓推荐药品服务或者介绍药品服务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的广告。
(二)、超出审批的功能范围,对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广告。主要是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备案内容发布广告、利用失效文号发布广告等行为;以及在广告中对产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夸大宣传或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广告中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几个疗程痊愈”等不科学的用语和表述功效的断言等内容。
(三)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以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五)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进行宣传;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任意夸大疗效。
(六)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擅自发布药品广告;取得相关资质在互联网上发布未经审批的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性药品”广告。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药品广告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为7个月。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
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执法水平;综合部署,切实落实各项整治目标任务,杜绝虚于监管、敷衍了事。
要健全广告监测档案、监测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构建违法广告预防机制,建立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定期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企业进行约谈告诫,增强企业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企业广告发布信用档案,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
要建立广告监测主管有领导、监督有部门、监测有专人的工作机制,确定辖区内重点监测媒体,利用配备的摄像、录像等执法装备对重点电视频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重点报刊和重点广播进行定期监测和数据统计。在做好日常监测的同时,组织2次以上集中监测和检查,曝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广告品种,扩大整治效果。
要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广告的清理,及时监督各药品经营单位自行清理店内外的违法药品招贴、牍匾广告,同时对广告环节暴露出来的药品质量和药品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通问题,进行查处和规范。加大执行力度,监督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州局暂停销售通知,确保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到位。对监测中发现的一般违法广告,要及时对其广告主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广告主或相关媒体立即停止刊播,并发布更正启事,向药监部门作出整治承诺;对监测到的或外地移送的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要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同时报州局市场科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ip地址在本辖区内的网站的检查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移送同级通信管理部门核实关闭;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依法认定并责令停业;对拒不改正的,报州局上报省局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
5、将每月查处的违法广告填写《违法广告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梳理,提练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将专项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作为年度工作的重大事项,纳入开展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辖区内违法药品广告的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联动,联合监管。要主动向县党委、县政府汇报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广告监测和处理报告,力争将整治违法药品广告纳入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中;要加强与工商、电信、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完善监测信息的通报、移送、查办工作程序,建立快速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药品广告监管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整顿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取得的成效,跟踪报道一批典型案件,拟写专项整治工作简讯分送人大、政协、行政督查、纪检监察和行风评议等部门,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药品安全、监督药品广告的良好氛围。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八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
第二条 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九
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结对 帮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发[20**]3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局精准扶贫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20**]12 号),以及灵川县、平乐县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发[20**]3 号)关于确定的“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稽查支队干部对精准识别出来的灵川县灵田镇东田贫困村、平乐县平乐镇湖塘贫困村联系点的贫困户分期分批结对帮扶,全力推进我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行动,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实效。
助贫困村和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确保贫困村按期全部出列、贫困户全部脱贫并与全市同步实现小康。
三、
结对帮扶时间 20**年 7 月至 20**年 12 月 31 日,每个帮扶干部负责连续帮扶贫困户两年。四、单位结对包村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有关政策,特别是新一轮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措施,协助监督、检查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走访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和送温暖活动。
2.根据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村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进贫困村整体脱贫。
3.发挥单位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贫困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根据当地实际,帮助贫困村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助改善贫困村内的道路、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公共基础设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村的贫困户,原则上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结对帮扶。贫困户中的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原则上由所在县、乡(镇)的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联系。
结对帮扶干部要负责填写好《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记录本》、《扶贫手册》,并将结对帮扶情况录入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
(二)干部结对包户工作职责 1.在单位驻村干部和乡镇、村干部的指导与协助下,开展工作调研,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2.宣传好党和国家关于产业扶持、子女入学、基本医疗、危房改造、移民搬迁、计生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农惠农政策,并帮助落实好支农惠农各项措施; 3.协调、指导结对户落实 1—2 项增收产业; 4.指导结对户管好用好专项结对扶贫资金; 5.协调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对结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力所能及为帮扶贫困户办实事好事,解决实际困难; 6.对结对户收入情况进行监测,配合乡镇、村做好贫困户相关信息更新工作。
六、分批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户 局机关拟于20**年7月26日、27日分两批组织机关干部对东田、湖塘两个联系点的贫困户进行帮扶对接(详见附件 5)。局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要按照上述要求和时间节点抓紧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结对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
七、资金来源及管理(一)资金来源。市派定点扶贫单位干部结对帮扶的资金由市财政配套扶贫开发工作专项资金中切块到帮扶单位解决。
(二)财政扶持资金额度及使用。资金额度原则上为每户 2**元。要按照贫困户发展规划采取先建后补领报的方式,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贫困户家庭种养殖产业的种苗、肥料、农药、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和包村帮扶单位验收合格并完善各项手续,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领取补助资金。结对帮扶资金结合中央、自治区、市扶贫产业开发资金一并使用。在帮扶工作中贫困户未实施项目的不予补助。
(三)资金管理。干部结对帮扶资金的管理参照自治区、市、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每年由市财政预算,根据有关县(区)干部结对数、贫困户数等要素核算,经市财政、扶贫等部门商议报市领导同意后按年度一次性下达到帮扶单位或有关县(区)扶贫专户管理。
八、帮扶方式及措施 结对帮扶采取带项目、带资金的方式进行。在两年的结对帮扶期限内由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发展增收产业。
(一)制定扶持规划。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村开展工作调研,结合当地特点制定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跟踪服务,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在实施项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自己建立产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带动贫困户脱贫。
(二)个人帮扶资助。鼓励帮扶干部发扬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力所能及地捐助资金、物资帮助结对户发展生产和解难济困。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可捆绑财政帮扶资金共同使用,也可以单独用于自己意愿之项目。
(三)鼓励贫困户尽早脱贫。贫困户通过专项扶持、干部帮扶、自身发展等扶持后,经相关部门评估达到脱贫条件的应尽早脱贫,对提前脱贫的贫困户(未按要求实施产业项目的除外)进行继续扶持一年,扶持标准为:20**年脱贫的贫困户每户继续扶持 3**元,20**年脱贫的贫困户每户继续扶持 2**元,2018 年脱贫的贫困户每户继续扶持 2**元,2019 年脱贫的贫困户每户继续扶持 2**元。没有实施项目的贫困户不得享受政策补助,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其他结对帮扶工作。
(四)鼓励贫困村尽早脱贫出列。对脱贫摘帽的贫困村进行项目资金扶持,项目扶持资金按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扶持标准为:20**年脱贫的村委扶持***万元,20**年脱贫的村委扶持***万元,2018年脱贫的村委扶持 8 万元,2019 年脱贫的村委扶持 6 万元。
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结对帮扶 一是开展社会帮扶。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局机关应积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走进贫困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资源、市场优势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是开展邻里帮扶。引导村屯开展邻里帮扶、党员帮扶、农村致富能人带动帮扶,通过各方帮扶,实现扶贫对象稳定脱贫。
十、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帮扶干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实施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到户精准“六个精准”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我市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全局帮扶干部要充分认识“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在推进我镇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深入贫困村调研不少于 2 次,并定期召开包村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包户干部对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包村帮扶工作组要确定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包村帮扶工作。结对干部每个月不少于 1 次到贫困户家中指导、开展脱贫帮困活动。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将定期不定期地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建立包村包户工作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年度帮扶工作情况考核,每年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定点扶贫单位和帮扶干部在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情况列入专项考评,进行指标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总分值 5-**%的比例纳入单位绩效计分。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包村期满,要对单位结对包村、干部结对包户工作进行考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包村单位要继续履行包村和包户责任。
镇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_结对帮扶工作策划方案
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临桂区财政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
2015
〕
7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
由省药品采购机构统一发放用户名。
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全省统一的药品采购平台,分为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医保(新农合)药品(不含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和非医保(新农合)药品采购平台。各采购用户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按照规定在相应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网下采购。在我省医疗机构年采购总金额中药品品规金额占比排序累计
80%
以上,且有
3
2
家。采购用户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属于国家组织或委托谈判的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按照国家制定的谈判方案执行,各采购用户按照谈判结果进行采购。
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不足
3
家企业生产和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以及招标、谈判暂无结果的药品,均实行直接挂网交易,由
采购
用户根据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能力等因素择优自主议价采购。同等质量药品应按价格就低原则采购。
属于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由国家统一确定的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确定的价格和各采购用户的需求数量自行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通用名相同而非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采购用户可根据临床需求,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采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按国家现行规定,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采购。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除国家组织谈判议价的药品外,均采用直接挂网方式采购,由采购用户根据临床需求,与相关企业自行议价采购,并严格执行自费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确定的医保(新农合)、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等目录范围。医保目录中划分不明确的药品由省级医保部门确认后列入。其他有关目录划分不明确的药品,参照多数省份的认定结果。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与综合改革配套的自行采购具体办法,报省医改办和国务院医改办备案后执行。试点城市医疗机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须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国家组织谈判、定点生产药品应执行国家统一定价,其他药品成交价不得高于省中标价。成交价明显低于省中标价的,省中标价则按试点城市成交价进行调整。
属于直接挂网范围的药品,北京或天津市已审核通过的,可直接纳入我省数据信息库实现挂网交易,不再重复进行资质审核。积极推动统一药品资质审核标准,实现京津冀资质审核结果互认。
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其中,基本药物配送须达到全省所有采购用户全覆盖,每个生产企业在每个采购用户只能委托
1
家配送企业,全省范围内最多不得超过
55
家;非基本药物由生产企业按药品选择一定数量的配送企业配送。
急救用药原则上须在4
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须在
3
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配送企业应在接到采购用户网上采购订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配送,凡在实际配送过程中不能完成配送工作的,生产企业可自行变更配送企业,每月只能变更一次。
中标药品连续两个月或累计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80%
时,备选药品可依次增补;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70%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备选药品可依次替补。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药品,不得参加我省下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投标。
省药品采购机构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定期进行挂网药品增补,凡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合格的药品即可挂网交易。直接挂网药品连续两个月或累计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70%
或
6
个月内无交易的,终止其挂网资格。被终止挂网资格的药品,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挂网。
采购用户采购评标药品时,应按所申报的需求量在中标药品范围内选定药品,并与生产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配送批量和时限、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等内容。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参考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
3
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
2
种。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得高于医疗机构业务支出的
30%
。
各采购用户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管理组织,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审定的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以票决制方式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使用目录。
各采购用户按“每周
1
次”的原则,自行确定上网采购的固定日期。各采购用户要按照网上订单及时办理药品验收入库,不得接收与网上订单通用名、剂型、规格或生产企业等不符的药品。要实时网上操作,确保药品采购的各个环节全封闭网上规范运行。
各采购用户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
天
,
也不得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变相拖延付款时间。鼓励采购用户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鼓励采购用户按照互惠互利原则,由银行提供相应药品周转金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药品生产流通成本。医疗机构要将药品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坚持政府主导,维护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省有关部门要保障平台规范化建设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照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实现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院、医保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省药品采购机构要建立平台信息实时调整机制,根据企业的申请,对资质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审核和修正。
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医疗机构服务监控系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患者医药费用。对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的采购用户,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冻结网上采购资格、责令支付违约金、降低等级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行为。对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价格,要加强市场监测和跟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秩序。
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收集分析药品供求信息,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
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情况的监督。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将加强对高回扣药品品规重点跟踪监控,并建立
“黑名单”制度,切实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
。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关制度,
明确医师处方权限,规范医生诊疗用药行为,强化药师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控制“大处方”和过度医疗,促进医务人员合理用药,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成本调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垄断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伪造或虚开发票、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药品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快建立药品价格重点监测体系,科学确定监测品种,重点监测药品出厂价格、集中采购价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以及药品市场供应变化等情况。切实加强低价药品监测,及时汇总分析药品价格重点监测的相关信息,及时应对药品价格异常波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药品价格秩序。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提高药品招标采购、配送管理、评价、统计分析和动态监管等能力。定期公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数量、回款时间和各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名单
,
以及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配送率、不良记录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物价、保险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药品采购中质量安全、价格监测、配送使用和医保(新农合)支付等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向医保部门开放网上招标采购平台的运行情况,增强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与惠民实效。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要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足额结算医疗费用。各设区市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责任和指导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按时回款、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等重点环节和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及时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并通过制定药品采购指导目录等方式指导医疗机构合理选购药品,减少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盲目性。
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药品采购机构廉政制度建设,增强廉洁意识,坚决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防范和杜绝各种廉政风险。
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一
甲方:乙方: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法人: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购计划的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执行。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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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买实施方案表篇十二
甲方(购货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货方): 签订日期:
为了严格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保护合同双方权利,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根据《^v^药品管理法》、《^v^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单价、金额,甲方按下表所示向乙方采购相应物品: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商品必须保证销售时间:2年有效期的商品到货验收后必须有18个月以上销售时间;1年有效期的商品到货验收后必须有9个月以上销售时间。乙方所供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由于乙方商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夸大宣传、产品包装等)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顾客投诉、诉讼、行政处罚、媒体负面报道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之受连带责任的,乙方应 二 倍赔偿甲方因之所受的损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商品如因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商标专有权、专利权等引起医疗事故、纠纷的行政、法律、经济处罚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数量、单价及总金额每次以采购清单为准。
第四条 供方发来的产品包装到达甲方仓库要完好无损,如有破损、变形等影响销售,须退换或冲退货。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三个工作日之内
2、 合同签订地及交货地点: 八一大道371号
第六条 验收方法 按甲方收货要求验收(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按gsp要求规定验收。)
1、乙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经乙方要求代为处理,甲方负责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要求处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乙方给甲方明确结果,其处理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超过时间处理权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此合同内容只能为合同双方及签订合同当事人所知,任何一方不能将合同内容泄露,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主管部门例行的抽检、送检产品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商品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承担,货物到库日期不超过生产期 6 个月。
3、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进口药品管理制度的证书和文件。
4、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5、新品进场从入库之日起配送至门店试销三个月内出现滞销产生的退货,甲方有权在有效期内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所供在销商品如因市场原因发生滞销,甲方有权在有效期内无条件退换货,并确保最低市场价供货,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其货款。
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199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