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自我认知的过程,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强项和待提升的方向。学会分析语文题目,能够更好地解答试题。以下是环保专家总结的减少碳排放的措施和方法,请大家共同努力。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一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我公司积极行动,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教育局高度重视,我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共同与各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了工作谈话,再次宣讲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领导亲自抓,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二、加大力度,政策宣传
宣传设立“小金库”的危害性,宣传可能私设“小金库”的部门处室人员,宣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对设立“小金库”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集中对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制度约束私设“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小金库”治理,“治”是手段,“理”才是目的。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剖析检查发现的问题,从行政、人事、业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方式等多个方面,认真研究现行制度与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制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务管理的措施。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秩序,确保经费收支规范,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起“小金库”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各部门工作中严守四项财务纪律:一是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项收支全部纳入财务预算统一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实行收缴分离,取得的收入要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储存;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原始凭证,入账凭证必须是核定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对单位收支情况要实行定期公开,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四是严格执行采购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不按规定自行采购。
五、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在整改落实阶段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着重看列入治理范围的单位是否都进行了自查,达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的.要求。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本着“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并坚决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小金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查自纠“回头看”两条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整改。主要是:是否将“小金库”资金或资产纳入国家规定的账薄内,统一登记和核算;对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小金库”,是否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了“四不放过”:群众举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治理工作整改到位。做到了“三个归位”,即所有被清理的“小金库”资金归还财政、统一津补贴后仍发放的津补贴清理归还财政经营收益没有上缴财政的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落实,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七、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把私设“小金库”行为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评的内容,严格考评,落实责任追究。
我公司治理“小金库”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跟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相比,还需要改进和提高。今后,我公司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严防“小金库”死灰复燃,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贡献。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二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办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成立于20xx年2月,额定编制15人,借用国土、城建共计3人,临时招聘人员18人,领导4人,其中(主任、支部书记编制在县城建局),截止目前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8人。
单位成立至今,因资金匮乏等原因,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20xx年至今连续5年都是租用的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作为办公用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共有10个房间,共计面积211.9m2,其中领导办公用房有3间,面积55.9m2;综合秘书股、法规监察股、“两违”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股、财务室、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8个股队人员合并在6个办公室,总面积128m2,大部分都是6人一间办公室;会议室一间,占地面积28m2。我办科级以下人均办公面积仅3.76m2,没有超标。
根据文件要求,正科级干部最大使用面积18m2,副科级干部最大面积12m2,经7月28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我办主任办公室面积20m2,超出面积2m2,书记办公室15.9m2,超出面积3.9m2,但由于我办办公用房系租用,实行一年一租,并要求我办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性质、用途,因办公室用房紧张,没有单独的档案室及其它配套服务用房,全部增设在领导及其它办公室。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三
___市___监分局:
为加强储汇资金管理,确保储汇资金的安全、完整,促进邮政储汇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我局由分管局长带队,组织储汇、经营、视检、安全保卫科等部门,对储汇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现有储蓄网点个,汇兑网点个,各级储汇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并配有辆防弹运钞车专门用于出纳提送款和支局缴协款,出纳提送款和支局缴协款全过程使用运钞车并实行双人武装押运。对未设有移动金库的网点日终库存现金统一存放于市局金库,金库钥匙由储汇出纳双人保管,金库由保卫部门安排24小时监控值守。在检查过程中,各级储汇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储汇基本业务规章制度。各储蓄网点实行封闭作业,储汇营业员能够执行“三个天天”制度,收汇汇款做到了及时复核,库存现金基本上无超限,且账实相符。事后监督、事后检查对发现的差错及时缮发了差错通知单。储汇出纳严格执行了现金、凭证交接制度。储汇会计严格执行了提协款审批制度和邮储资金上划下拨审批制度;严格了银行账户管理,无未经省局批准擅自开户现象,且银行对账单齐全,银邮、上下级对账相符,无其他悬记账款。对实时监控、电子稽查、智能令牌系统管理使用情况(实时监控、电子稽查系统预警信息是否按规定核查、核销,是否建立核查登记薄。柜员、综合柜员、网点负责人是否严格执行智能令牌的管理,是否执行了三级权限,特别是大额交易和特殊业务的授权),岗位轮换和人员排查情况,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间,同时还制定了防范措施,防止酿成案件。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制定了相关内控文件,如邮储字[]号文件《关于规范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对邮政储蓄机构进行了彻底的清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支局长、网点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资金管理未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记录。有少数网点未组织营业人员学习业务范围和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
(二)从业人员未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1、个别网点未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交接班手续不齐全。
2、部份储蓄网点未严格按各项登记簿使用规定进行登记。
3、存在台席保险柜未启用密码或钥匙未及时取下的现象。
4、少数操作员离开柜面未退出工号。
5、个别营业员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业务专用公章及私章。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邮政储蓄网点、案件高发岗位的内部稽查检查和处理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操守的教育的培训,提高全员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杜绝案件发生,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切实防范案件风险,保障邮政储蓄稳建经营。
xx年xx月xx日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四
(一)依法依规操作原则;
(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申报和认定的原则;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四个阶段如何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清理整顿工作要遵循以下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 “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 3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清理整顿后,乡镇、村委会在固定的公示栏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人口、享受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家庭户主、保障人口、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家庭相关信息,由乡镇在低保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
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将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统一存档,乡镇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会及时交接。
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户调查时填写的“三书”、“三表”。
2、审核审批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是管理机关对农村低保申报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工作表格。
(2)入户调查图片和公示图片等材料。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包含家庭成员户口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级民主评议材料。
(4)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四)规范动态管理。镇民政办会组织对低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
1、年度审查。每年3—5月份组织对低保家庭的成员就业、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做到动态管理到位,低保变更及时有序。
2、不定期核查。对保障比例高的重点村(居委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对群众有异议和信访举报对象即时受理,即时调查核实,即时作出处理。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026元/人/年的困难家庭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这类家庭可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以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杜绝人为拆户、分户和合户。
(一)重点做好以下三大类对象的低保纳入工作兜底对象。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的五个条件、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镇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民发201723号)
文件规定的补充条件的家庭,整户纳入低保并实行兜底保障。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精准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扶贫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社会保障兜底申请。
1、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2、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之内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家庭主要劳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还需继续治疗的),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5、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
6、有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劳动力且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长期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7、已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但未按照“六看一听”建档立卡人口以户保足的,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符合上述第6款条件生活困难的,通过乡镇入户调查认可,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群众无异议的,也可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不符合兜底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中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和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
3、上级明确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一、二级成年残疾人,按申请审批程序以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除此之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几种类型
1、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17种现象作清退处理。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260元/人月)
(3)两女结扎户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低保成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原来享受农村低保时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已就业;
(15)原来因患病进入农村低保,但现已完全康复;
(17)群众意见大、对其享受农村低保有异议的。
2、原享受低保救助的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清退处理。此前,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的将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首先必须整体退出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退出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现行政策纳入优抚解困救助,救助标准与原低保标准相同。
3、原成建制纳入低保救助的失地农民的清退处理。此前,县政府为解决重点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失地农民矛盾多、补偿难的矛盾,已将106国道建设中的失地农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必须整体退出低保。退出后,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畴处理。
4、原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的清退处理。此前已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全部退出低保范围。对这类人员中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由民政部门根据自负费用额度,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具体医疗救助办法待县制定后公布)。
5、平江县四大工程伤残民工,由县移民局具体负责解释及落实。
6、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及落实。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五
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的指示精神,xx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和镇教育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于 4月9日、10日两天时间对我镇学校周边小吃摊、小餐馆和“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周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经调查发现,学校附近小餐馆缺少市食品安全部门统一颁发的卫生资格许可证,消毒防护配套设施不健全,餐具清洗不彻底,存在少量油污,卫生条件较差,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卫生许可标准。
(二)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杂乱、无秩序
学校附近流动食品摊再在着脏、乱、差的情况,摊子一走,垃圾满地,加大了人工清理的成本。其所售食品营养价值不达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食品质量标准,直接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部分校园门口食品经营者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不按规定履行查验制度,不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不建立退市制度和下架周转箱,以及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制度,造成食品经营相关制度的缺失,使劣质食品趁机流入校园。
(四)学校和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亟需加强
由于学生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学校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培训的内容相对较少,忽视了食品的安全教育以及专业培训,硬件软件不达标,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流动摊点屡禁不止。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走进校园进行宣传,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对借证无照或无证无照的经营业者,有严重违法的从严查处,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校园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察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督站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于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确保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改善,对于证照不齐全的经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或者关停。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六
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作风整顿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五项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月××日成立以来,每周四下午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副科级以上干部会、全局作风整顿和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侯亮书记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住建厅苏蕴山厅长对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动员会精神。在局大厅led显示屏上公示清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便于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工作。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科室、分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对策。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局督导组也可以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协调会议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截止目前,已召开协调会2次。
各科室、分局严格落实每周五16:00前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从××月××日开始,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周工作安排,向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各科室、分局对20××年以来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等措施,坚持边清理、边解决,对清理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凡是能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目标和时限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局督导小组对清理工作实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清理工作按照方案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的沟通联系,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成员作为联络员,保证上下协调联系无逢衔接、高效顺畅。同时,便于群众监督,在局机关门口设置举报箱,及时受理来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七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雨水充沛,林区及其周边草木生长茂盛,可燃物急剧增加,给森林防火带来了更大工作难度。当前即将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区周边可燃物,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缘防火隔离带开设和林区周边坟头可燃物清理工作。
实践证明,开设山下林缘防火隔离带是阻隔林外用火进山入林、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的有效措施。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必须全部在林缘地带开设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开设要以林缘环山路、自然障碍物等为依托,开设宽度不得低于20米,隔离带内荒草等各种可燃物必须全部清理干净。防火隔离带开设可采取割除、烧除可燃物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草高草密及重点火险区域,要将杂草先行割除后,再划成若干片段烧除。
坟头墓地历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高危区,据统计,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林火占到了林火总起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对坟头墓地周围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根除火患产生的物质基础,可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这次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主要是指林内所有坟头及林缘500米以内的坟头,清理面积要以坟头为圆心划圆、半径最小米,特殊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扩大清理范围,直至消除火灾隐患。林内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必须采取割除方式,严禁点火烧除;林缘区域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八
为了加强河道环境卫生的管理,落实“河长制”工作具体要求,近日,七里站街道城管中队组织队员对辖区二十埠河沿线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环境整治主要针对镇域内河段的漂浮物,白色垃圾,杂物以及河岸边的果皮、矿泉水瓶等进行清理,一些散落在草丛中的白色垃圾用夹子夹,夹不起来的,就用手捡,实现河岸无垃圾,河面无漂浮物的要求。
下一步,七里站城管中队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入户向河道周围的群众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逐步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增强群众“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的意识。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九
为积极推进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河道环境卫生质量,建设美好居住家园,11月19日,城固县天明镇天明社区组织村“两委”、党员、辖区志愿者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志愿服务活动。
在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大伙手拿火钳、蛇皮袋等工具,个个干劲十足,热情高涨。志愿者兵分两组,一组仔细清理散落在河道沿岸的废纸、塑料袋等垃圾,二组沿着河道,使用竹竿、网兜等工具打捞河道上游漂浮下来的.生活垃圾。
在清理过程中,志愿者充分发挥了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的志愿服务精神。不仅整治了河道环境,还为居民树立了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优秀榜样。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
(一)依法依规操作原则;
(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申报和认定的原则;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四个阶段如何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清理整顿工作要遵循以下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3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清理整顿后,乡镇、村委会在固定的公示栏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人口、享受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家庭户主、保障人口、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家庭相关信息,由乡镇在低保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
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将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统一存档,乡镇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会及时交接。
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户调查时填写的“三书”、“三表”。
2、审核审批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是管理机关对农村低保申报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工作表格。
(2)入户调查图片和公示图片等材料。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包含家庭成员户口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级民主评议材料。
(4)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四)规范动态管理。镇民政办会组织对低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
1、年度审查。每年3—5月份组织对低保家庭的成员就业、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做到动态管理到位,低保变更及时有序。
2、不定期核查。对保障比例高的重点村(居委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对群众有异议和信访举报对象即时受理,即时调查核实,即时作出处理。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026元/人/年的困难家庭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这类家庭可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以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杜绝人为拆户、分户和合户。
(一)重点做好以下三大类对象的低保纳入工作兜底对象。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的五个条件、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镇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民发201723号)
文件规定的补充条件的家庭,整户纳入低保并实行兜底保障。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精准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扶贫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社会保障兜底申请。
1、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2、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之内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家庭主要劳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还需继续治疗的),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5、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
6、有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劳动力且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长期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7、已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但未按照“六看一听”建档立卡人口以户保足的,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符合上述第6款条件生活困难的,通过乡镇入户调查认可,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群众无异议的,也可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不符合兜底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中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和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
3、上级明确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一、二级成年残疾人,按申请审批程序以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除此之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几种类型
1、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17种现象作清退处理。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260元/人月)
(3)两女结扎户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低保成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原来享受农村低保时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已就业;
(15)原来因患病进入农村低保,但现已完全康复;
(17)群众意见大、对其享受农村低保有异议的。
2、原享受低保救助的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清退处理。此前,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的将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首先必须整体退出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退出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现行政策纳入优抚解困救助,救助标准与原低保标准相同。
3、原成建制纳入低保救助的失地农民的清退处理。此前,县政府为解决重点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失地农民矛盾多、补偿难的矛盾,已将106国道建设中的失地农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必须整体退出低保。退出后,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畴处理。
4、原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的清退处理。此前已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全部退出低保范围。对这类人员中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由民政部门根据自负费用额度,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具体医疗救助办法待县制定后公布)。
5、平江县四大工程伤残民工,由县移民局具体负责解释及落实。
6、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及落实。
长期不上班和不能正常出勤员工整顿材料按照xx公司《关于对长期不上班和不正常出勤员工进行整顿清理的通知》文件精神,xx公司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积极推进,现把工......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一
9月1日,呼源镇针对今年2次30年一遇的洪峰过后,河道产生漂浮物的'实际情况,镇党政负责人带领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党团志愿者到呼源河重点地段开展清理河道活动。
活动中,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们分成3个小组,带着油锯、斧头、耙子等工具对呼源河重点地段的生活垃圾、杂草及其他漂浮物进行了统一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志愿者们还向河道附近的群众进行环保宣传,号召大家共同保护河道环境,杜绝向河道周边倾倒垃圾、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周围群众在志愿者们带动下也纷纷自觉地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的行列中,纷纷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经过一上午的清理,漂浮物垃圾得到了有效清理,河道面貌有了明显改善。
据了解,今年呼源镇遭遇30年一遇洪水,导致很多枯枝烂木堆积在河道之上,随着洪水退去,呼源河重点地段留下了大量漂浮物及垃圾。
下一步,呼源镇将继续加大河道垃圾清理力度,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镇域内河流环境健康发展。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二
为保护和改善我县河道生态环境,营造“水清、岸绿、景美、河畅”的良好环境,近日,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环卫清扫保洁工作人员开展了河道水面漂浮物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行动,对鱼尾渠、团结渠、太阳山渠等河道沟渠上垃圾进行清理。
在河道渠沟垃圾清理现场,大家分工协作,手拿漏网打捞河面上的垃圾和杂物,再将清理的垃圾装袋后送上岸,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过几个小时的'清理,河道面貌焕然一新,河道垃圾共清理50多车送至压缩站,各类垃圾约15吨。
“看着通过自己的劳动,使河道变得干净整洁,我也很开心。希望大家都行动起来,向河道及周边倒垃圾、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说‘不’,共同守护这片碧水蓝天。”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吴建说。
通过此次整治,县城区河道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治理。今后,我们将采取长效化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广大村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与河道保洁工作,杜绝向河中倒垃圾、抛杂物,共同维护河道整洁的环境。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三
河道垃圾清理方案(三篇)
河道垃圾清理方案一
为加快实施省政府湘江治理与保护”一号重点工程”,推进株洲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v^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改善城乡河道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株洲,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保洁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河道保洁范围
1.全市境内所有河道、撇洪渠、排水干渠;河道垃圾清理方案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水水源地;
3.全市所有大中小型水库。
(二)河道保洁内容
根据河道保洁特点,将保洁内容分为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两种。
1.日常保洁:一是强化河道巡查,加强对河岸、水库岸线周边区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的清理。二是清理河道水域岸线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三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的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四是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2.突发保洁:一是河道水域内发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通知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发现疑似病疫,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向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四是山洪、暴雨过后的3日内,相关保洁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岸线的干净整洁。
(三)河道保洁目标
以城乡河道和重要水域的保洁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两个确保,三个强化”,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一是以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垃圾不入河;二是以实施河道垃圾面上处置、集中打捞为抓手,确保各行政区域内河道垃圾不出境。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各县市区负责本地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行动,并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力度,实现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强化河道保洁责任,切实明晰河道保洁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县城以上城区河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城镇河道保洁明确专人负责,实现全市各责任段河道河面有专人定时进行清理;强化河道垃圾清理打捞,重点是饮用水源地、县城以上城区河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和城镇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实现河道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三、责任划分
(一)属地责任
1.湘江风光带河道保洁工作由其管护单位负责,其余范围内及”四港”(含水面)河道保洁工作由辖区政府负责。
2.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自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行动。
3.湘江株洲县和天元区共管段河道保洁的责任划分如下: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水域以湘江主航道为界线,天元区负责湘江左岸三门至雷打石段,株洲县负责湘江右岸洲坪至渌口段。
4.白石港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共管段河道保洁的责任划分如下: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水域垃圾清理按共管区域范围,由各区政府商定统一安排专业化队伍清理。
5.洮水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洮水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水域及其水库大坝管理范围,水库岸线周边区域保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6.酒埠江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酒埠江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水域(水库岸线周边区域)、水库大坝和电站等管理范围,水库岸线周边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酒埠江灌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干渠及电站管理范围内所有工程。
7.官庄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官庄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周边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官庄水库醴陵灌区管理所负责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官庄水库浏阳灌区管理处负责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
(二)部门责任河道垃圾清理方案
市湘江保护和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湘江办”)负责将河道保洁纳入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并强化督查、调度和考核。
水利部门负责全市河道保洁管理的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沟渠垃圾清理,依照水法律法规处理违法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排放污染物的案件,取缔水上餐饮。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利用及其设施的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
^v^门负责监督管理通航河道船舶垃圾分类集中并转运到停靠码头垃圾处理站点,监督管理港口经营人在港口码头内船舶的垃圾接收与码头内生成垃圾的处理工作,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并依法打击船舶乱丢垃圾、乱倒油污的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和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督促指导,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理念。
城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垃圾处理,确保建筑垃圾不入河。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指导沿河垃圾集中站点的建设,上岸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并依法对向城区段河岸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强卫生环境监管,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成果。负责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v^门协助做好涉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河道保洁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有关资金。
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河道保洁宣传、促使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在文明县城、文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结果。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部门职责,负责河道保洁的有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河道垃圾清理方案
将河道保洁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2017年9月开始,行动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7年9月)
制定我市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明确河道保洁工作的主要内容、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监督举报机制、考评机制,明确由各县市区湘江保护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主抓,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成河道保洁工作的部署动员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河道保洁办公室。
(二)摸底竖牌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
1.摸底清查: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河道保洁的工作内容,对辖区内河道、水域进行摸底调查,据实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并将资料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市河道保洁办公室。
2.竖牌公示: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河道、水域保洁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并在河道、水域显著位置设立河道水域保洁责任公示牌,公示河道、水域名称、长度(面积)、起止点,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1.建立河道水域保洁监控。每个县市区建设2个在线视频监控点,实施实时监测。
2.开展集中整治。各县市区以创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撇洪渠、水库干渠水域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并对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收旧废点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倒、乱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整章建制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
1.实现县级以上城区河段河道保洁专业化队伍全覆盖。
2.建立河道、水域巡查制度,明确专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与查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县市区长和属地管理的乡镇长双重管理的”双河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
(五)总结阶段(2017年7月)
各县市区要对河道保洁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河道保洁工作实施职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形成县市区、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道保洁责任。市、县两级湘江保护工作组要建立健全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与湘江保护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形成市、县、乡、村联动,全流域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按照”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将本区域内河道保洁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确保经费落实。县级以上城区河段河道保洁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保洁。
(三)强化部门协作。市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河道保洁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紧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水务(利)、环保、住建、交通、城管、农业、卫计、新闻宣传、公安、财政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分工负责的有关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要以开展河道水域清理整顿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综合执法力度,依法处理乱堆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县两级湘江保护组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倾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抗拒不从、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督查考核。省政府将对河道保洁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全省考评。市政府已将河道保洁工作作为2017年湘江保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根据各县市区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情况,以及12345市长热线、市湘江办、水务局湘江保护微博(微信)及在线管理平台的投诉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及时交办、督办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投诉处理不及时的将通报问责。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四
为进一步落实河道长效治理工作,还以居民一个干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连日来,天桥区河长办组织保洁队伍对辖区河段开展集中清理行动。
本次行动按照“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障碍物、水岸无垃圾”的工作标准,对河道进行全覆盖精细化保洁,全面清理各类河道垃圾、枯枝杂草等水面漂浮物,并对河岸两边及死角易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除,为河道清除障碍,确保河道畅通。
通过开展河道集中清理行动,天桥区河长办以点带面,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河道保护中,积极投身并监督河道治理工作,杜绝出现向河中倾倒垃圾、乱抛杂物等不文明现象,共同维护河道整洁的`环境。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五
为了加强河道环境卫生的管理,落实“河长制”工作具体要求,近日,七里站街道城管中队组织队员对辖区二十埠河沿线开展河道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环境整治主要针对镇域内河段的漂浮物,白色垃圾,杂物以及河岸边的果皮、矿泉水瓶等进行清理,一些散落在草丛中的白色垃圾用夹子夹,夹不起来的,就用手捡,实现河岸无垃圾,河面无漂浮物的要求。
下一步,七里站城管中队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入户向河道周围的群众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逐步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增强群众“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的意识。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六
根据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建委及文件精神,我物业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和全体保安队员进行了学习并传达了文件精神。使我公司全体工作人员时刻都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小区内的消防安全意识。
作为居民小区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的节前安全检查,确定了白班及夜班安全负责人。工作安排如定:
一、清理小区楼内各单元、各层次楼道的可燃物及堆放物并张贴防火通知广而告之业主;
二、清理物业办公室各职工宿舍、保安宿舍的可燃物;
三、清理地下天井、地下车场、地下楼道内的可燃物;
四、清理各设备房可燃物;
五、清理小区楼顶、庭院及绿植区内可燃物易燃物垃圾等;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我公司将小区庭院内楼顶等四处作为清理工作重点,共清理可燃物20余件。安排每天由保安人员进行巡查,每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为确保春节期间消防安全,让居民过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我公司布置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区域,并及时进行清理烟花爆竹残屑。做好保安兵力部署,加强加大巡逻力度;各个工作岗位要严阵以待,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管辖小区消防安全。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七
按照《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农经发[20xx]7号)、广农业[20xx]108号文件净胜,我镇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有关问题的处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向村级组织收费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现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纠正和查处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取消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升级活动,建立和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村级农村和谐稳定。
为开展好此次清理整顿活动,我镇迅速成立了以镇纪委、农业、财务等部门的联合清理整顿小组,由镇纪委书记刘燕任清理整顿小组组长,镇纪委委员、分管农业副镇长兰道波认清理整顿小组副组长,镇纪委委员武昌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黄志坚、农经站余洋阳、镇财管所出纳刘丽君任成员,清理整顿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由农经站余洋阳负责日常工作。
针对清理内容及对查出问题的处理原则,我镇组织镇清理整顿小组集中学习了此次专项活动清理重点,并对清理工作进行的培训,使每个小组成员都明确清理重点。
(一)清理内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此次清理整顿重点是对20xx年1月1日以来(以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主要内容包括:
1.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转由村级组织承担;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等;
4.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5.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二)处理原则
5.对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各地应一律取消;
6.对村级组织向农民多收或不该收的款项,各地应如数退还农民。
清理整顿小组成员分成两个组,经过五天的时间,通过查看会计账簿、凭证、发票,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村镇干部群众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我镇九个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整理相关线索。同时我镇开通了举办电话5840115,24小时接受举报。在此次清理整顿活动未发现违规问题。
1、缺乏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应尽快建立并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
2、需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河道清理工作汇报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有效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切实提升辖区河道生态环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乡党委书记陈雷深入礼亭村巡查河长制工作,对该管辖河道进行全程踏勘,巡查各河道、河段的`环境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礼亭村委会主任林杨武向陈雷书记详细汇报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陈书记指出,一是河道治理要突出问题导向性,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全力推进河道整治和提升工程建设;二是加大河道沿线违章拆除和截污纳管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抓起,有效地推进水、岸环境同步治理工作,规范河湖岸线管理,加强岸线规划;三是广泛发动沿线村民积极参与河道保洁工作,实现“水清、河畅、岸美、景美”等目标。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256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