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小王子篇一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最喜欢的书刊小王子篇二
一天,我和爸妈一齐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立刻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可是老吕却一点都不一样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此刻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可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我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当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我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最终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可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激它。经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一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怎样样是不是很好看呢?如果你想明白更多的事情,那你就读读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小王子篇三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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