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感悟的人,会更加从容面对人生的起伏。通过比较、对比和分析,我们能够更好地从感悟中提炼出有用的启示和教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感悟文章,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一
《夏洛的网》是美国eb怀特的代表作之一《纽约客》前总编威廉肖恩曾说,他的人长生不老,他的文字超越时空。还有人评价,这实在是一本宝书。
读着读着,我便会进入书中。威尔伯是一只小猪,它的原主人是弗恩。后来威尔伯被卖到了朱克曼家谷仓。威尔伯在那生活的很开心,很快交到了一个知己——夏洛——一只蜘蛛。因为听说威尔伯要被制成熏肉火腿,所以夏洛帮威尔伯出主意了,最终威尔伯的名声很大,他继续活下去了,但夏洛的生命却结束了。
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当夏洛告诉威尔伯自己快不行了,威尔伯悲痛欲绝,感到惭愧。为了报答夏洛,它决定把夏洛的卵袋带回去,于是找坦普尔顿拿下来卵袋,但他并不同意一向贪吃的威尔伯拿自己的时候做交易……每当我读到这儿,眼里就控制不住的流下眼泪。因为夏洛已经快不行啦,仍然为朋友着想,因为威尔伯懂得报恩,将夏洛的后代抚养长大。
我最喜欢的主角是夏洛,因为我认为它不是一只普通的蜘蛛,而是一只机智过人,乐于助人,为他人着想无私奉献的蜘蛛,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在疫情严重时,无私奉献,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在大火中的不畏惧,勇往直前消防人员,在严寒酷暑,冰天雪地依然保卫祖国人民的军人……他们都是无私奉献的“夏洛”!
《夏洛的网》真是一本宝书啊!是它让我读懂了扣人心弦的故事,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人的一生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让生命更有意义和价值!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二
不管是在遥远的古代,还是在科技发达的现代,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神奇的魔法。《哈利波特》系列的一套书就带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快乐。
本书一共有七本,每一本书都讲了一个让人惊心动魄的故事。主要讲的就是男孩哈利波特小时候父母都被巫师界一听就让人毛骨悚然的伏地魔给杀害了。而哈利波特却大难不死,在自己的姨妈姨父家度过了11年痛苦的生活,在她12岁生日时,终于被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教授邀请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上课。
在学校里,哈利波特有朋友陪伴,有老师呵护,过着梦一般的生活。但他也经历了种种磨难,正是这些磨难,揭开了一个个新的神秘故事的面纱。
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中。他明明有机会可以杀死伏地魔的手下――小矮星彼得。小矮星杀死了哈利波特的父母,还害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在阿兹卡班(巫师监狱)被关了十几年。但是哈利最后并没有杀死他,反而饶恕了他。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像哈利一样大公无私,可以宽恕别人的错误,正如“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从哈利波特身上,我明白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勇敢。人生路上,我们总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不逃避、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我们一定能像哈利一样,战胜生活的所有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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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三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好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夏洛的网»我最喜欢。读完后,我心中起伏不平,被主人公夏洛的精神所感动。
«夏洛的网»描述的是一头叫威尔伯的落脚猪和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它们之间真挚友谊的故事。当威尔伯得知自己要被做成熏肉火腿时,它悲痛欲绝!可渺小,善良,聪明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从此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它用了几个晚上的时间,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些字,让人们认为威尔伯是头非比寻常的猪,最后夏洛又织出“谦卑”让威尔泊获得了比赛的特别奖和一个可以安享天年的未来。可夏洛却留下五百一十四个卵死去了威尔伯为了报答夏洛的恩情,整个冬天都在照顾着夏洛的卵,直到它们孵化出蜘蛛宝宝。
读完这本上书,我被这真挚的友谊所感动。这种友谊是单纯的,是用金钱买不来的。夏洛这种舍身忘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为朋友就要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挺身而出,不求回报。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要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要像夏洛那样编织出友谊的网。
记得前几天爸爸说要带我去看电影,在临出发前,张妍姐姐给我打来电话说:“我们之前约好我今天要做她的模特,帮她完成绘画考试的作品”,可我却忘得一塌糊涂。这可怎么办!这可是我期待已久的电影,再不去就下架了。可我毕竟答应姐姐今天去做她的模特,就在我两难的时候,夏洛那舍身忘我的精神出现在我的脑海,它宁愿失去自己的生命,去完成当初对威尔伯的承诺。难道我就不可以吗?答应别人的事,我要像夏洛那样,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我毅然放弃和爸爸去看电影,去完成我对姐姐的承诺。(刘双铨)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四
《哈利波特》是一本科幻小说,十分感人,看了这本书,我从中感受到了许多启示。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哈利自幼父母双亡,住在他姨妈家。之后因为明白了自我是巫师前往魔法学校学习。在通往优秀魔法师的道路上哈利认识了两位知心朋友,赫敏和罗恩。哈利从魔法学校里的猎场看守人,海格那里明白了伏地魔杀死了他的父母。于是,他为了给父母报仇在许多教师的指导下,不断努力,不断提高。把父母的事放在心里,夜以继日地学习。最终,父母的爱和教师同学的鼓励成了他的力量,战胜了伏地魔。
哈利没有用对父母的思念虚度一生,而是把思念变成动力和毅力,不断提高。他发誓要为父母报仇。他的毅力最终彻底打败了伏地魔。我认为哈利是个伟大的人,他勇敢应对了父母死亡的现实,带着所有人对他的期望和爱活了下来。
我懂得了最糟糕的并不是双亡,而是没有勇气。人的生命仅有一次,无论你生活多么艰苦也必须要勇敢地应对人生的困难与痛苦。无论发生什么事,你肯定也会以自我的方式勇敢地应对困难的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五
掩上书本,当我想到那些孤儿被抛弃、流浪汉无家可归、工人被拖欠工资的时候,才发现幸福原来是那么飘渺、那么遥不可及;但转念一想,每个人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的模样、为社会献出一份力、草坪上充满欢声笑语的情景却在脑海里一一浮现原来,幸福也是触手可及的呀!哈利是个幸福又幸运的大男孩。最平凡、平淡的生活,或许才是哈利.波特所希望的幸福吧!只因幸福靠自己去体会!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六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书是人成长的主粮,我一直在找寻我爱的书,看了许多,其中《狼王梦》给予我的震撼可谓惊天动地,它使我深刻认识到:远比人强悍而凶残的狼,之所以未成为地球的主宰,就是因为它的无德。
《狼王梦》以主人公一条母狼紫岚为主线,以紫岚为实现已死丈夫黑桑遗恨的狼王梦为主线的内核,讲述她对自己的四个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的充满心计的残酷培育故事。故事结局当然是悲惨的。书中深刻揭示了狼的无德,无德几乎渗透在书里的每个文字,令人不由得从内心深处蹿起一种对狼的刻骨的厌恨,人对狼这样的感情也是人类从古至今传递下来的一种传统文化。
狼的贪婪、自私、凶残、狡诈、毫无人性等,包括对自己的同类,都在书中,在书中的几乎每条狼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紫岚这个似乎充满“圣洁”母爱、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母狼,如此的狼。她对自己的猎物从未产生过一点同情。她为使双毛争夺狼王成功,对锒王洛戛与生死之交的古古的稳定联盟实施了极尽卑鄙的一切破坏,终成功,而洛戛、古古一直不知真相。洛戛是一只凭自己本事当上狼王,且是一个合格的狼王的。古古是一只强悍的大公狼,对洛戛极忠诚,洛戛的狼王宝座从始至终都是靠古古的捍卫,但古古从无争夺狼王的一点野心。紫岚的这种行为令作为读者的人,这种行为即使放在人类,也会令人对紫岚产生极度厌恨。
紫岚其实也不是真正无私地爱自己的狼崽。三个狼儿最终悲惨地死在争夺狼王的梦上,其根源在紫岚。紫岚从根本上一直在忽视狼作为一条生命,应获得平等对待、真爱、捍卫自己生命的基本权利。她在三个狼儿中挑选作为争夺狼王的后代的培养过程中,总是刻意且残忍地剥夺了其他三个狼崽的正常生长权利。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作为争夺狼王的狼儿可为所欲为、毫无仁义,只需他的狼的无德本性与肉体变得强悍无比即可,狼崽之间也毫无互助、关爱、无私奉献等美好品质。双毛就是紫岚的典型的悲惨的牺牲品。双毛从小遭受凶残的被奴役,在享受紫岚设计的奴役他人的人生极乐后,仍内心一直潜藏从小形成的深刻的自卑,终因自卑在争夺本成的狼王梦上悲惨地死去。
我想,假如,紫岚对狼崽的培育以德为根,自己也以身作则,培养、树立自己的德,她的狼王梦早成了,即使狼王梦未成,四个狼崽与她也一定生活平安、幸福,他们能得到许多其他的狼的关爱、帮助等。当然如果这样,狼也早成地球主宰,大面积繁殖,而不是人类。人类的无比的强,就在人的“德”。
无德之“狼”,悲哉。
《狼王梦》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一本由着名的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书,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她历尽艰险、千方百计、竭尽全力直至付出生命也不放弃这个梦想。
本书中最最令我震撼的是母狼紫岚那不输于人类的爱。虽然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而不惜对自己的孩子“残忍”,但它也还是非常爱自己的后代的,到最后它都愿意为保狼孙而死,可见它的爱并不是那么残酷的,但这就是我们人类伟大无私却慈祥的母爱啊。有一次她的孩子蓝魂儿和另外一只狼仔抢半只羊腿,结果被那只狼仔抢走了,蓝魂儿在向紫岚寻求帮助时,紫岚并没有帮蓝魂儿,反而重重地打了它一下,把它咬得狼毛飞旋。这种母爱,让我明白了只有靠自己才能夺到你想要的东,靠懦弱,靠眼泪是永远也得不到的。在狼族,只有弱肉强食,没有人会去可怜你,只有依靠着这个生存原则,你才能活下去,你才有可能当上狼王,母狼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她的孩子。
母爱,多么伟大,从母狼紫岚的身上,我看到了当下我们的父母,无偿付出一切,甘愿赴汤蹈火,母爱,往往很平凡,往往又很伟大,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这是个感人的故事,其中的母爱令人感慨,令人震惊。母爱——多么伟大!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七
哈利波特是一本广受喜爱的小说。主角哈利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佛地魔杀害,只有哈利成功的活了下来。他被阿姨收养,在那个家庭生活并不如想像中的温馨,阿姨、达力表哥整天叫哈利做牛做马的,简直把他当成仆人一样。某一天,在哈利生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庆生。但是,海格出现了,他带着哈利到霍格华兹办入学,哈利就和荣恩、妙丽一起开始冒险。
读后感想:
哈利波特的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将魔法与现实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在他的生花妙笔下,霍格华兹里聪明的妙丽、胆小的荣恩、自大的马份、巨大的海格都各具特色;起伏不断的故事情结,更是让我百读不厌。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哈利他们比赛魁地奇的那一段。那一段惊险刺激,哈利为了要抓到金探子,他勇于尝试,才让自己的学院得高分。哈利波特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哈利的勇气更是令我佩服,我真想和哈利坐着魔法扫把,四处去冒险,变成伟大的魔法师。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八
掩上书本,当我想到那些孤儿被抛弃、流浪汉无家可归、工人被拖欠工资的时候,才发现幸福原来是那么飘渺、那么遥不可及;但转念一想,每个人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的模样、为社会献出一份力、草坪上充满欢声笑语的情景却在脑海里一一浮现……原来,幸福也是触手可及的呀!哈利是个幸福又幸运的大男孩。最平凡、平淡的生活,或许才是哈利.波特所希望的幸福吧!只因幸福靠自己去体会!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九
前几天,我观看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上、下两部)。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一直是非常的精彩,拍成电影后也是十分好看,精彩绝伦的剧情与惊心动魄的打斗让人提心吊胆。
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阿瓦达索命咒击倒,醒来时彷佛进入一个生与死的边缘,碰到已死的邓布利多。哈利发觉咒语正巧击溃了藏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杀杀士气。哈利趁乱披上隐身斗篷,纳威敏捷地抽出格来芬多剑砍掉了巨蛇纳吉尼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但其实老魔杖是属于哈利的,所以伏地魔施的阿瓦达索命反弹到自己身上,落了个灰飞烟灭的后果,而哈利为了不让老魔杖再祸害他人,把它折断扔进了悬崖下。
这部电影相比之前几部,多了些黑暗与成人化,因为电影随着哈利成长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对巫师世界一无所知的孩子,他必须独立面对自己的命运,变得坚强起来,而这个故事已经可以算是非常的童话化了。
哈利进入与伏地魔意识连通的幻境,找到了一些魂器,但也让伏地魔发觉了他们的行动。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后推断出伏地魔的居所,三人来到了此地,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除掉斯内普,以把老魔杖魔力传给自己。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记忆送给哈利,原来他一直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因此从来都是站在邓布利多一边。哈利得知真相后披上隐身斗篷去与伏地魔战斗,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十
《师说》有云:“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每一个人生来不可能会是人才。方仲永小时候天资过人,堪称“神童”!但上苍赋予了他的只是天资禀赋,如果后天不拼搏、不努力,再优厚的天资也会消失殆尽。
方仲永五岁时突然能出手成诗,展露出惊人的才华,但由于目光短浅的父亲“不使学”,同县人只是“渐渐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加上自己不思进取,最终令人叹息地沦落为“众人”。方仲永的天资比一般人聪明得多,但即使再聪明,要是后天不接受系统的教育、自己不够努力,也必然会成为愚昧无知的人。俗话说,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的学问再渊博,如果不继续学习,就注定要逐渐落后。仲永的事例给人们以警醒:“不勤奋学习就会落后”是一个公理。不论什么时候,不管你目前拥有多少学问、多大成就,/需持之以恒地勤奋努力、刻苦学习。唯有如此,自身才会日趋完美。
爱因斯坦,科学界伟大的圣人,科学史上与他比肩的人寥寥无几。可他曾经是一个四五岁还不会说话的“笨”孩子,被老师们认为“无药可救”。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并且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在12岁就验证了毕达哥拉斯定理,最终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如果a代表一个人的成功,那么a等于x加y加z。勤奋工作是x,y是娱乐,而z是把嘴闭上。”这略显风趣的话是爱因斯坦的人生信仰,这恰恰造就了“伟人”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方仲永的鲜活事例从正反两方面告诉我们:不管你目前境况如何,永远不要放弃学习!不学习,意味着放弃了自己。学习、学习、再学习,终生学习,提高自我,是与时俱进、提升自我最直接、最切实际、最可行的方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十一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华出众,他出生于农耕家庭,从未接触过任何文学的作品,竟然5岁就能指物作诗,并让人啧啧赞叹。
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所以,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十二
最近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十三
仲永五岁时,一首即兴而作的诗作,令父亲和乡邻发现了他作诗的惊人天赋。于是他的父亲拉着仲永四处显摆其才能,尽情享受着眼前难得的收获钱财、得到尊重和自高自大的荣耀,而且始终如此,不知醒悟,最终令天资聪慧的仲永“泯然众人矣”。倘若,其父在仲永的才华刚刚被发现的时候,将仲永送去老师那里学习文化知识,熟读天下经典著作,那么原本就天赋过人的仲永定当更上一层楼,会成为一个处处受人敬仰的智者,而不是一个只在田里种庄稼的普通农民。
世上既然有天资优秀但后天不加珍惜的人,那么也必定会有天生愚笨但后天勤奋刻苦最终成就大事的人。
曾经有人对威特提出“先天的天赋比后天的勤奋更加重要”,威特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一直认为后天的努力比先天的天赋更加重要,但那时没有人认可他的观点。后来,没过多久,威特有了一个儿子,出生时特别轻,小小的、皱皱的,哭起来挥舞双手时,看起来象一只小白鼠。没有人看好他,连他的母亲也不例外,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孩子没有未来。但威特却并不这么认为,他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也叫威特,并开始对儿子进行系统的教育训练。八年后,小威特在老威特精心的教育下,掌握了数种语言,成为了同龄人中的天才,甚至比那些大他好多的大孩子还要博学。那个曾经愚笨的小婴儿,如今却是众人眼中的天才,如此巨变,若没有足够的后天学习、努力支撑,那它早就崩塌了。
同样是因努力而成才的还有爱因期坦。年幼的爱因期坦起步晚,却享誉全球。如果不奋斗,那么灯泡也不会亮起。他不懈地学习和努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更多的时候,天赋的作用并不多么巨大。恰恰相反,那些成功人士,无一不是勤奋刻苦之辈。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天生不聪明,那就努力让自己变聪明。只有努力过的人,才有资格说累,才有资格享受盛世繁华和写意轻松。
《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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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十四
郝思嘉,一个毫不虚伪、充分表现“自我”、敢爱敢恨而又有责任心的传奇女子,从当时愚昧而又纷繁复杂的社会中跳脱出来,用她的人格魅力,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从一个有着豆蔻年华的少女在战火和人生磨难中逐渐成长成为塔拉的支柱,支撑着几十口人的生活。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正是郝思嘉的这句人生座右铭,支撑她一直走下去。“我——我能顺利通过?”郝思嘉恐惧地坐在马车上,鞭打着那匹瘦弱到随时会倒下的小马,朝着未知的前方前进,和一个濒临死亡的女人、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一个愚蠢透顶的黑人小女孩以及一个惊恐害怕的孩子在一起,她只能靠自己了。让她带着他们去穿越长达数里长的战场、穿过落伍的散兵、北方佬、熊熊烈焰,以及只有上帝才知道的什么东西。恐惧也不能打乱她的思维,她有条不紊地安排着一切。谁说女人天生是弱者?在这一刻,她表现出来的镇定以及睿智丝毫不逊色于瑞德。她相信,所有的痛苦和挫折都将成为过去,明天将会是另一个新的开始,只要自己付出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这种乐观的态度,使得郝思嘉在面对社会的嫌恶时能够继续以她百战不殆的精神继续她的事业。她备受指责。一个美国诗人曾经说她吝啬迷信,还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人是要有精神的,这一点于她是不可理解的,至于说思想,她知道的最多的就是那种属于小农意识的卑劣的狡诈伎俩。基于这一点,除了她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之外,她什么也不看重。可是,她很执着,一旦她认定了的事情,就非完成它不可。她对卫希礼的爱坚定不移,为了曾许下的诺言,费劲千辛万苦照料着虚弱的媚兰——卫希礼的妻子。即使她百般不喜欢她。在食不果腹的日子,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使得生活渐渐起色。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仅要缩衣减食维持生计,还要时时刻刻防止北方佬的掠夺的情况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就显得极为精神可嘉了。
在这场为自己的生存而打的战役中,虽然郝思嘉采取的作战方式并不是全都合乎道德规范的,但是她至少没有躺下来等死,而是竭尽全力去拼搏,去奋斗。《飘》出版的年代刚好是美国历史上的大萧条时期,这种面对现实,克服困难的精神正是那个时期迫切需要的,而且不管是在现在还是将来,这种精神和勇气都将存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十五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十六
只在电视及新闻报道中见过白岩松。之前一直不太喜欢他,总觉得这个人惺惺作态、夸夸其谈、喜欢说教。因此我是抱着批判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看完后,我才知道自己太武断了。
要了解一个人,就得走进他的内心,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研读他的作品,那里面的一段段文字就像一串串跳跃的音符,演绎着人内心中最真挚的情感旋律。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老白涉猎广泛,小到个人荣辱,大到家国情怀。这或许是因为他是一名资深媒体人的原因吧,新闻嘛,‘’社会种种,人生百态‘’。但让人惊讶的是他不仅涉猎广,所涉每个领域还很有深度。这可能就不能简单的划为职业因素了,如果没有丰富的阅历,很难把问题看得如此通透、深邃。
这本书里有一个词不得不提,“人性”。其实不管是个人荣辱,还是家国兴衰,都离不开这两个字。大如我们这个国家,不也是由十几亿个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的人组成的吗。
人性是复杂矛盾的!人可以在有重大灾难发生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也会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因为抢一个座位,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拳脚相加。
不能简单的把人分为好人和坏人,也没有绝对的好事和坏事。“彼之蜜糖,此之砒霜”,这不是一个对立的二元世界,而是一个辩证的多元世界。就像老白书里说的“活着不是非赢即输;得失不是非有即无;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进退不是非取即舍;真相不是非此即彼”!
哈利波特读后感个人感悟篇十七
暑假,我看了《傅雷家书》,却没想到一本书能让我懂得那么多的道理。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怎样做人;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怎样对待人生。
打开《傅雷家书》,便看到傅雷给傅聪的信,是这样说的:“长篇累牍地给您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您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您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您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您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您做个警种,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读着读着,我感到了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
在《傅雷家书》中,随处读来,有反复叮咛,有温馨提示,有如朋友交心,这些如细流般温润人心的句句话语,难道只是一般父母意义上的唠叨吗?翻动着每一页字,沁人心脾,我的心总是被染的金灿灿的。
正是这一封封家书,才能时时给傅聪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困难。正是这一封封家书,为傅聪照亮了前方的路,引导傅聪走向光明的未来。这是一本不平凡的家书,是一本真正的爱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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