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试验检测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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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试验检测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0-30 16:12:16     小编:笔砚

总结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新的思考角度。如何培养财商,合理规划理财是人们追求财富的关键。总结范文是一个学习和参考的工具,通过多读多思多练才能真正写好一篇完美的总结。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一

一、工作收获

在这几个月,我作为试验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质量管理控制流程,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收获:

1、原材料的取样存放工作

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要求,做到不漏取,不少取。学习各种原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合理存放。

2、样品检验

试验检验工作是一项精细的检验过程。“细节决定成败”,在试验的过程中我本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做每一项试验。目前我已掌握了所有原材料的检验方法及步骤。这要感谢我的师傅及我的同事们,是你们教会我了这些。

3、数据处理

在记录数据时我本着“务实求真”的原则对每一个实验数据进行记录、总结以及上报。做到无误报、谎报。

二、感想及体会

1、态度决定一切

工作时一定要一丝不苟,仔细认真。不能老是出错,有必要时检测一下自己的工作结果,以确定自己的工作万无一失。工作之余还要经常总结工作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并从中总结工作经验。虽然工作中我会犯一些错误,受到领导的批评,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可耻的事,因为我认为这些错误和批评可以让我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类似错误,而且可以让我在工作中更快的成长起来。在和大家工作的这段时间里,他们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自己缺少的东西。

2、勤于思考

岗位的日常工作比较繁琐,而且几天下来比较枯燥,这就需要我们一定要勤于思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时间。

3、不断学习

要不断的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这会使我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一个人要在自己的职位上有所作为,就必须要对职位的专业知识熟知,并在不断的学习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我就像一张白纸,刚进公司纸上一个字没有,到现在,纸上工整的写满了字迹。离开学校,单位是我的第二课堂。学无止境,工作是另一种学习方式。经过几个月在化验室的学习,现在我已达到了正式员工的工作水平。

三、自身的不足

1、工作中偶有因为马虎而造成工作失误,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后我会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仔细完成本职工作。

2、在于别人打交道中由于个性原因,不够主动。为了以后能更完美的完成工作,我会主动和领导以及同事多沟通交流。希望通过交谈从他们那学到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自从走出校门之后,踏入这个历史舞台,首先让我感觉到这个社会很陌生,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在人际关系上,对于我这个刚出茅庐的人来说,什么都是困难,经过这几个月的洗礼真的让我成长了不少。

20xx年的结束,20xx年的到来,是开端也是结束,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一片任自己驰骋的沃土,也分明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深入实践,不断提升自我,不辜负公司给我的这个机会和领导以及同事对我的栽培,我会和公司一起成长。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二

1、技术资料管理应由专人负责。

2、各类资料的。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查找。、

3、技术资料包括: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议器设备说明书,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各类原始记录;各类检测报告;样品登记本。

4、检测人员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

5、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经允许不准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6、资料室应做好防火、防盗、防蛀工作,以防资料的损坏。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三

(一)试验检测环境是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工区试验室用于试验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的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

(二)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

(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四

(1)外业检测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酒精法试验等危险物品试验时应遵守试验现场的安全操作要求。

(2)上工地进行试验检测时,司机应按行驶规定和章程进行操作,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试验检测前在检测路段应设臵明显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防止意外发生。

(3)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4)登高作业时,应使用安全绳。

4.2.2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1、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意识,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作业程序,掌握各种安全生产方法和技能。

2、对新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心、部门、生产项目),培训合格才能上岗操作,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3、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包括驾驶员、电工、高空作业人员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调换工种工作岗位时,要对其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转岗的安全再教育,未经转岗安全教育的转岗人员不得上岗。

5、临时劳务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

4.2.3加强安全保护

1、中心试验室根据国家和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按安全生产实际需要但不超过相关规定比例列入相应的安全生产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劳保用品购置计划,报管理层审批后购置。

3、劳保用品由资产管理员按有关标准和规定验收,登记后进库保管,各部门登记领用。

4、劳保用品由于破旧、损坏、过期等,失去原来的'防护功能的一律强制报废,重新购置。

4.2.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员应经常性到项目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月,任务繁忙时加大检查频率,并如实做好检查记录。

2、逢重大节假日,组织各部门对办公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3、各部门应针对危险、危害因素不断变化的特点,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4、安全生产检查结果纳入对部门和个人的考核中。

4.2.5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1、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以保证生产长治久安。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部门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限期完成;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3、安全管理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要求其继续整改直至满足要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情况均应形成相关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2.6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中心试验室主任主持会议,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无故缺席者给予通报批评,请假者应进行补课。

2、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分析安全生产的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布臵下阶段工作等内容。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员工传达、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

4.2.7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报警并立即通知管理层。

2、在外部救援到达前应积极开展自救工作,有伤亡事故发生时要马上送往医院救治。当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好标记和书面(影像)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3、在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重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0分种内如实向公司和项目业主报告,同时试验室管理层立即赶赴现场协助上级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4、对安全生产事故应责成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报告材料报上级公司和项目业主。

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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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运输行业标准《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828-中统一制定的格式。表格内容应填写完善,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2.试验检测人员按规程要求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后,应及时按要求编写试验检测原始记录资料,并签名。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3.试验检测原始记录资料编写完成后,交由相关专业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进行复核,签名后方可编制试验检测报告。复核内容包括: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是否正确;原始记录是否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原始记录及图表内容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晰、数据更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等。

4.试验检测报告经试验检测人员、复核人员签名后交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全面审核,并签名。审核内容包括:试验检测项目是否超出工地试验室授权许可范围;检测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检测方案的.要求;检测报告是否采用统一格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计量单位是否正确、不确定度表述是否符合要求;检测报告结论是否客观、规范、科学、准确、严谨,与原始记录信息是否一致等。

5.试验检测报告审核完成后,经试验室主任审批签发,并经登记、编号、盖印后方可发送。试验检测报告统一由资料员进行保管,按要求进行归档和登记台帐。

6.归档的试验检测资料除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同意外,任何人不得外借资料。

7.试验检测报告任何人不得更改。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六

一、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工程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施工场地部署........................................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混凝土搅拌站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散装水泥塔验算及基础设计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5.1水泥罐容量选择......................................错误!未定义书签。

5.2散装水泥塔组建......................................错误!未定义书签。

5.2.1承载力计算:(如图所示)........................................................错误!未定义书签。

5.2.2施工要求及工艺选择.................................................................错误!未定义书签。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七

监视和测量仪器管理及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业绩考核的补充规定

第一条 项目部开工前,由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出仪器设备配备申请,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呈报公司领导审批并统一调配。

第二条 根据项目仪器设备的使用申请计划,原则上主要仪器设备由公司工程部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统一调配,当确实不能调配时,报请公司批准后,根据下达的购置计划购买。并按规定进行组资,未经过审批同意而购置的监视和测量仪器设备,购置费用一律由项目自行承担。

第三条 根据公司下达的购置计划,由公司工程部会同使用单位在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前提下“货比三家”,所选销售厂商必须具有充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实际能力, 并统一购买经济适用的仪器设备,办理有关组资手续。

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将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购置合同和合同评审,以及销售厂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复印后寄公司工程管理部归档,由公司相关部门对销售厂商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建立合格销售厂商名录。

第五条 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当预计不再需用仪器设备时,应提前一个月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点并检查其完好性,建立台账清单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 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在收到调转计划前有责任继续对仪器设备进行保管和保养。

第七条 当收到仪器设备调转计划后,由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双方委派一名有责任心的人员到现场共同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点(包括仪器设备档案)和状态确认,并填写好设备交接单,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存档。

第八条 仪器设备调出单位对所有调出的仪器设备负责装车(精密仪器进行包装),保证仪器设备装车稳固、牢靠,不易移位损坏、淋雨并承担装车所发生的费用。仪器设备调入单位负责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所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试验室(未设试验室由质检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台帐建立,并按中铁二局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测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统一建立项目部测量设备的管理编号和各类台帐。

第十条 当仪器设备(器具)无设备编号时,必须采取打字钉或油漆进行自编号,编号不得少于二位数,确保仪器设备(器具)的唯一追溯性。

第十一条 对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的、使用非常频繁的和经常携带运输到现场检测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在用仪器设备,可采用等精度的仪器间的比对或标准物质进行验证等方法,在两次正式校准间隔期间内,必须完成期间核查,以防止在校准有校期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十二条 被例入固定资产、大型、须提供主要数据的仪器设备(器具)和高精测量设备必须按《测量设备履历书》的标准格式建立设备履历,并将设备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安装和随机资料 (对数显测量设备必须向销售厂商索取校准密码和校准操作指南) 原件寄公司工程管理部存档,项目部保留复印件。

第十三条 项目竣工后必须将第十条所例复印件、《测量设备履历书》和《测量设备使用保养履历薄》、整理装订后邮寄公司工程管理部存档,待该设备调出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寄往新项目部续用。

第十四条 《测量设备履历书》和《测量设备使用保养履历薄》及封面统一按标准格式建立,并认真填写,其记录应严谨,不得有简化的勾或叉来表真,对不需填报的空白处应打横线,以表示无漏项。

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其维修费用等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负责送检或自校,送检可到就近具有检定资格的机构进行检定,检定证书和校验证书随仪器设备保存,其检定费用由所使用的项目部承担。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经计量部门检定确认精度下降不能达到原有精度要求时,可降级使用或作报废处理。

第十八条 对需作报废处理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提出报废建议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第十九条 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仪器设备由公司工程部统一安排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工程试验室对已取得试验员证和从事试验检测在岗人员,必须建立《试验检测人员业绩档案》。

第二十一条 《试验检测人员业绩档案》包括人员简历、获奖情况、培训情况、科技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书籍及一些复印件(学历证明书、职称证、上岗证、课题完成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明等)所从事试验检测的人员须将以上证书复印件和填报表,邮寄到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试验室和人资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 业绩档案填报表统一按标准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简化的勾或叉来表示,对不需填报的空白处应打横线,以示无漏项。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廊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为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控制和指导施工方面的作用,使试验室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科学规范,为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评定提供可靠的数据,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招标文件和有关规范,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廊涿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廊涿高速公路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和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等。

第二章  试验检测机构、任务及职责

第三条 本项目设置承包人工地试验室、驻地监理试验室、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以及外委的社会检测机构、法定检测机构。各试验室应设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专业试验检测人员。

第四条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廊涿高速公路各监理、施工单位均应组建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人员应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试验检测需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须经法定计量标定部门标定。各级试验室首先应通过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取得临时试验室资质,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任务是:对本标段所有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现场检测试验(需外委的检测项目除外)按照规范规定的频率自检,使所有工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并达到质量标准。同时配合做好外委试验取样及验收试验检测准备工作。要充分重视做好首件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应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详实的试验检测报告。

第六条 驻地办试验室的任务是:检查验收承包人提供的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和承包人试验检测人员上岗情况;负责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材料抽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的委托试验;进行平行验证试验与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承包人试验仪器设备的校核标定情况及其试验检测频率、方式、方法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检查首件工程的试验情况,审查和评价试验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地为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项监理工程师提供对基础资料的评价报告;承担工程交工验收的试验工作;协助总监办试验工程师工作;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规定频率对所有工程进行抽检试验和检测。

第七条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任务是:负责核实试验标准、规程,编制各种试验表格,提供各种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指导与检查承包人、驻地办的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上岗情况,督促承包人、驻地办定期标定仪器;检查承包人、驻地办的试验工作,审查试验方法、检测频率和测试结果;监督检查首件工程试验情况;对c40、c50混凝土配合比、基层、沥青混凝土配合比等试验项目进行验证和批复;对关键项目应进行平行试验,对全线的试验项目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试验;负责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资质考核工作;参加单位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八条 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事前控制,主要是对材料、商品构件或工程设施采购前的预先鉴定或进场后的验收试验。验收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前的审查按筹建处《原材料管理规定》执行。

(二)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定批量和频率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建筑材料进场报验单》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自检报告及进场材料(商品构件)的数量按规定频率抽检。试验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本项目工程,并限时要求清理出施工现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关键项目按不少于10%,一般项目不少于5%的抽检频率独立进行抽检试验。

(三)在施工过程中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各级试验室可随机抽样进行符合性试验,以保证材料和商品构件的质量。

第九条 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工程施工进行事前控制确定标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标准试验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配合比、路面组成设计等。标准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填写《标准试验结果签认表》并附试验报告(原件一式三份),与试验资料一起报驻地办试验室审查。

(二)根据承包人的试验报告,驻地办试验室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进行独立复核(对比)试验;对c30(含c30)以下混凝土配合比、所有砂浆配合比,标准击实试验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查和批复,并报总监办备案,总监办认为必要时要做复核试验。其余标准试验在驻地办复核对比试验后,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复核试验,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根据复核试验结果进行审批。

第十条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事中控制,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其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强度等测定和试验。抽检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承包人按规定频率自检,监理人员对其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承包人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后,驻地办试验室独立进行不少于30%的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对于48小时内可以完成的一般性试验,要在48小时之内将试验检测结果书面告之承包人,如超过48小时未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可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受检结果已默认。

(二)当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有疑问时,驻地办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以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三)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不定期地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驻地办的试验检测结果。

第十一条 中间验收试验

中间验收试验是事后控制,是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的全面试验检测和评定。中间验收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承包人对已完项目应进行全面的试验检测。在试验检测前,承包人应提出试验检测方案报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批。承包人根据批复的试验检测方案进行试验检测,并汇总出具详实的试验检测报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

(二)驻地办试验室对已完工项目应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抽检,以鉴定承包人的试验检测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并汇总出具检测报告。

(三)总监办对承包人、驻地办的试验检检测过程进行全方位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抽查。

(四)筹建处工程科应按《廊涿高速公路工程监督管理办法》及时组织质量评定。

第三章 试验检测依据及数据报告

第十二条 试验检测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招标文件、合同图纸及说明、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冀交基字[2015]510号)交通部及河北省颁布的监理法规及业主的相关管理办法、监理大纲及监理实施细则等。

第十三条 试验检测频率

(一)承包人应按现行技术规范、招标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等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100%自检。自检频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检测频率,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散装水泥每车作为一个批次100%取样进行取样试验。

(二)驻地办试验室按30%以上检测频率独立抽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关键项目按不少于10%,一般项目不少于5%的检测频率独立抽检。与此同时应满足以下规定:

1、桥涵、路面、房建等混凝土工程及预制梁板的水泥净浆,驻地办应100%抽样。

2、散装水泥每车驻地办应100%取样。

3、路面基层、面层及其他野外工程实体的抽样试验,驻地办和承包人双方共同按承包人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总监办的见证率不应低于30%。

4、对于野外破坏性工程实体试验,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应共同进行检测试验。

5、对于新工艺、新材料及科技创新等试验检测,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可共同进行检测试验,必要时三方应独立进行检测试验。

第十四条 为及时掌握各级试验室自检、抽检、送检的工作情况,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建立试验月报制度。

(一)承包人试验月报表格包括自检、送检月报汇总表,并附主要进场材料数量汇总表。

(二)驻地办、总监办试验月报包括抽检月报汇总表。

(三)承包人、驻地办试验月报汇总表统计时段按自然月执行。

(四)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试验月报在每月初汇总上月试验检测情况并逐级上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及时综合分析汇总试验月报,写出总结报告并报总监办,总监办审查无误后于在每月5日前上报筹建处。

第四章 试验检测管理

第十五条 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

驻地监理人员应完成现场抽检的一切工作,并执行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以监督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运行情况,见证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驻地监理人员应对以下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旁站见证:

1、桥涵、路面、房建等项目的混凝土工程及预制梁板的水泥净浆项目,对于承包人所留取的混凝土(水泥净浆)试件强度试验进行100%旁站见证。

2、承包人所进行的水泥稳定性及28d龄期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3、承包人所进行的钢筋焊接试验检测从取样到试验结束全过程旁站见证。

4、对于路面基层、面层以及其他野外工程实体试验检测进行全过程旁站见证。

5、对于承重模板拆除、松张、张拉、压浆等试件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6、对于新工艺、新材料及科技创新等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7、对于重点部位或返工处理工程进行旁站见证。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不定期对监理试验人员旁站进行检查和业务考核。根据现场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总监办(驻地办)可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必要时驻地办监理人员进行旁站见证。

第十六条 取样见证制度

总监办、驻地办抽取试样必须有监理、承包人试验检测人员在场,对所抽取的试样共同见证,并在“取样见证单”上签字认可。取样见证的内容包括:样品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厂家,取样部位、地点、时间、方法、封存等。取样见证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取样方法和部位必须符合抽样原则。

(二)样品须由监理人员现场粘贴标签。标签要保证粘贴牢固,书写标签必须用碳素墨水或记号笔等标记。

(三)样品一般由取样单位封存。对于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试件抽样成型后,在工地现场由承包人负责养护一天(保证养护的温度和湿度),然后移交驻地办(总监办)。

第五章 试样取样、留存管理

第十七条 试件取样后必须及时进行有效编号,保证编号在试验前的清晰度,并做好取样台帐记录。

第十八条 对砂、石、水泥等原材料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如发现试验数据与实际检验情况相差异常,按无效报告处理,应按试验操作规程重新取样试验。

第十九条 监理工程师所应独立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利用承包人的试验室或以旁站方式采集抽检数据。

第二十条 水泥、沥青、水泥胶砂、砂浆、水泥净浆、混凝土、钢筋、灰土及路面等的各项试验的试件试验完毕后,试件残体暂时不要运走处理,以备溯源,要求留存6个月以上,检查后经总监办同意才能运走弃掉。

试件残体及溯源样品留存要建立独立的留存仓库,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存放,对留存的样品进行标识并建立台帐。

第六章 外委试验检测管理

第二十一条 外委试验检测管理:未经省质监站批准的试验项目,或因试验仪器等不能满足试验及精度要求时,依据《河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检测室临时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可外委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乙级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同时可外委具有行业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十二条 外委社会检测机构必须经总监办审查批准并报筹建处备案。总监办批准的外委社会检测机构必须在三家以上。非总监办批准的外委社会检测机构所进行的试验为无效试验,所出具的试验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二十三条 外委试验检测执行取样见证制度。外委试样必须由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取样见证,否则视为无效取样。样品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封存保管。

第二十四条 每一批样品外委试验检测前,总监办和筹建处从已经批准外委社会检测机构范围内协商选定外委社会检测机构;同一批样品可同时委托两家以上社会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总监办或筹建处进行外委送样和提取检测报告。在样品外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外委试验。

第二十五条 外委试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检单位承担,从受检单位工程结算中扣回。

第二十六条 必须完全外委试验项目包括:桩基检测、张拉所用材料、橡胶支座、伸缩缝、水泥搅拌桩检测、新工艺材料、土工格栅等。试验外委试验项目包括:路面面层、封层所用材料等。

第二十六条 筹建处对一切试验检测项目进行随时抽检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监理单位的试验结果。

第七章 数据处理及数据溯源

第二十七条 异常数据处理制度

(一)异常数据,是指测量值低于或高出标准值较多的数据。在试验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数据,应立即终止试验,如试验不能终止,也应该在试验段结束后暂停试验,不管属于哪种情况,须在事故后立即向所在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报告。

(二)出现异常数据后,应细心观察样品的状态,及时分析原因: 如属于非破坏性试验或样品有剩余,在证实试件本身没有可疑问题后进行复核试验;如发现试件的尺寸或品质有明显的问题,应纠正后再试验;如未发现样品的问题,应检查仪器,如发现仪器故障,须及时校正,并对之前试验数据做出处理;如仪器运作正常,则重点分析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和其它不可预测因素;不属于以上问题的,应向专业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分析工程实体质量。

(三)出现异常数据的样品,在原因查明之前,应存放在固定的地点并进行有效标识。

第二十八条 平行试验审批数据处理

标准击实试验采用驻地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的平均数据为批复数据,如两者数据之差超过http://则视为无效试验。

配合比及其它试验项目应执行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的数据。

第二十九条 数据溯源

各级试验室必须建立试验检测台帐和试验检测仪器使用台帐。

试验检测台帐应明确反映取样日期、取样地点、试验人员、检测频率、检测部位、材料批量、使用部位等。

试验检测仪器使用台帐应明确反映仪器操作人员、试验项目、试验日期、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运行情况等。

第八章 试验检测资料管理

第三十条 试验资料内容、格式应按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总监办文件要求填写。

第三十一条 资料整理要求分类归档,台帐条目清晰。

第三十二条 原始记录必须单独装订成册,手工填写,不允许记录在草纸上再转录于原始记录或计算机中,无原始记录的试验报告视为无效报告。

第三十三条 对故意弄虚作假、伪造试验检测资料的试验单位及个人,在全线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进行重罚。情节严重者,将相关责任人清退出场,并抄报省质量监督站备案。

第三十四条 报告审核必须认真严肃,签字不得代签、不得打印,否则视为无效报告。试验检测资料整理必须具有准确性、统一性、时间性。

(一)试验检测资料必须使用本工程规定的统一试验检测表格,填写方法、要求、内容要保持一致;试验资料统一使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系统”软件中的表格,纸型为a4型纸。

(二)试验检测资料应结论明确,评定依据、使用标准、评定办法、分析统计、参数代号准确、计算无误,并有齐全的签字和试验室专用红色印章;签字实行三级签字制度即:试验员、复核人、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三)原始记录要清晰,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只能在错处划双横杠,以示作废,在错误记录上方填写更正记录,并加盖试验室专用章;对空白部位要加盖“以下空白”印章。监理工程师应不定期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审核。试验室专用章及“以下空白”印章由总监办统一制定。

(四)试验检测资料归档按照河北省交通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内容有:试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试验台帐等。

(五)由计算机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要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打印,不得复印,并加盖试验室红色印章;同时备份电子版存档。在竣工验收时,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本试验检测资料。

第三十五条 档案管理:设一名档案管-理-员负责试验检测资料归档的管理工作。技术资料存档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技术资料交接单,统一编号。试验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时归还,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复制试验检测报告或原始记录;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技术保密制度,未经试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将技术资料借予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人员。

第九章 试验室检测人员及设备管理

第三十六条 试验室人员及资质管理

省质量监督站对试验室验收时通过考试并备案的人员,一般不得更换,确需更换时必须事先书面申请业主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质,并报省质监站重新备案与重新核定试验室资质。根据《河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检测室临时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未通过考试的备案人员无签字权。

试验检测人员资质、到位情况等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组织进行定期考核落实,并上报筹建处备案。

第三十七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4天(含)以内,必须向驻地办请假,4天以上需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擅自离开者按《监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

(一)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每年必须经市级以上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每次使用前由试验操作员检查是否完好,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二)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挂牌标示并及时修复、标定,在使用记录中应明确记录故障发生、修复时间,在此期间需进行的相关试验项目,应根据外委试验检测规定进行外委检测。

(三)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必须认真填写使用时间、使用人、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及本批次使用次数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九条 试验仪器的标定

为保证工地试验室数据的真实性,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经常到工地试验室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为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各级试验室须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标定,同时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不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对工地试验室仪器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工地试验室进行对比试验。

试验检测仪器的标定由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定期组织落实,并报筹建处备案。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请及时反馈,以便修改补充完善。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八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校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仍赃物、吸烟、吃东西,恒温恒湿室内不得喝水,禁止用湿布拖地,禁止开启门窗。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3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每周应彻底清扫一次。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

4定期对试验仪器进行清洁,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擦拭干净。

5试验室的固体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6试验室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由试验室所在地区的垃圾站统一处理。试验室设一个专门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存放一段时间达到一定的堆放量后,请具有专门处理建筑资质的公司清理,或运至建筑工地的弃碴场。

7对于可回收垃圾如钢筋接头,可交废品回收工区处理。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九

工程试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配合技术管理和质检的需要,完成对进场的各种材料、产品的抽检复试;开展施工企业产成品的技术鉴定,确保合格、优质的原材、产品用于工程,并督促分包单位向业主监理及时提供材质试验证明。为便于质量鉴定和质量把关,现场的`试验管理在各分包单位原有试验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下列内容:

(1)对混凝土浇灌频繁的特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参施单位应在现场就近设置标准养护室,避免运送试块造成对强度的不利影响。这是特大型工程现场技术管理的必要措施。

(2)建立砼f7早期强度检测制度。建立两级检查监督制度,即由二级公司项目部试验室和总包工程综合部分别建立现场混凝土浇灌台账,按期检查f7试验及强度情况,凡强度波动范围超出标准的由技术主管迅速作出决策,以不留后患为原则。

(3)建立商品混凝土现场质量控制制度。

a、开盘前的质量控制:由厂家负责向使用区段的施工单位提供配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剂材质证明,由使用单位技术部门提前向厂家索取,并报监理审查。

b、进场混凝土质量控制:进场混凝土必须随搅拌车提供混凝土出厂记录:载明出场时间、强度等级、数量、出机坍落度值,防止混凝土强度等级在搅拌厂出错。混凝土进场卸车前进行坍落度检测,以检验运输过程中坍落度损失值以确定是否符合泵送要求。对不满足泵送要求的混凝土按预先确定的技术措施在现场实行二次添加减水剂,由现场试验员根据每罐混凝土方量及水泥量换算添加减水剂量,并在该混凝土出厂记录上作出记载。同时由试验员列出该浇灌结构物出厂记录台账,以备一旦混凝土质量有问题,可作为分析的依据。

c、建立厂家提供f28强度报告制度:混凝土搅拌厂家做28天标养强度报告,并向使用单位按时提供。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

1、试验报告是反映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和工程完工后竣工交付的依据,必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其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正确。当天的'资料当天完成,并将资料复印件交给计划、技术部门作为计量依据。

2、试验报告中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有关误差理论进行处理。

3、保管好原始记录,原始数据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如确实需要更改,作废数据应划出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此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名章,签字手续要齐全。

4、试验报告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相符,不得有差错。

5、试验室要确保及时向项目部计量部门提供试验资料,若因试验资料不全而影响计量支付将追究试验室主任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6、试验资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按质量事故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一

2 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3 检测报告应按工程建设单位要求使用统一格式。检测试验报告一律用微机打印。

4 出具的报告不允许有更改内容,凡有更改情况的报告一律作废重写。

5 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6 报告要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

7 报告须经过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发,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与认证标志章,以保证报告的`法律效力。

8 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9 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和领取日期,要求手签。

10 试验检测资料使用统一编号。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实施xxx水电厂及设备维护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实现保护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合理正确的使用合格的工器具、仪表器具,特制定《试验用工器具、仪表器具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x水力发电厂。

3.1建立仪器仪表工器具的领用与台帐,确定尚不齐全或应该添置的项目。按说明书上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查大型、精密、稀有仪器,同时将图纸,技术资料交上级主管部门存档,班组一般只保存说明书。

3.2保证使用仪器仪表正常工作和数据的可靠、准确。

3.3做好维护、存放、检验、鉴定报废、记帐统计等工作。

3.4保管好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

3.5处理好仪器、仪表事故,始终使仪器仪表和工器具保持良好状态。注意仪器仪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正常情况下,仪器工作处要通风,没有强磁场,无腐蚀物和强烈震动,注意防尘。

3.6在技术规范允许尺度内使用仪器仪表要按规定范围使用,要保证仪器仪表都不带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负载使用。并未经许可不能拆卸分解仪器仪表。

3.7注意仪器仪表的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检查电源和其它动力源是否匹配,接触或密封良好,各外设附件是否配置得当。

3.8守周期校验制度,为了保证仪器仪表功能的准确性、一致性、可靠性,必须按照主管部门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搞好计量仪器的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

3.9搞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是防尘、防潮、反腐、防老化工作,要每天工作结束后用干布擦拭外壳,停用时应用布罩遮盖,部分仪器还有避光的`要求,对于仪器仪表中的灰尘要请有关人员定期清除。

3.10做好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精密、贵重、稀有仪器仪表应该从使用、保管、维护、检查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

3.11搞好仪器附件的管理做好仪器技术资料保管工作。公用仪器仪表的遗失或对于个人保管的仪器仪表遗失,不管主客观原因发生的遗失情况都应认真进行处理。

3.12外借出的仪器仪表和工器具必须登记记录,还回时必须检查是否完好。

4.1本制度由xxx水力发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xxxx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xxx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采血笔的临床使用,降低医疗器械导致医源性感染的潜在风险,减少交叉感染机会,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采血笔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一、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遵守临床采血操作规程,加强采血过程中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确保医疗安全。

1、手指一定要在干燥状态下取血。酒精消毒后要等酒精完全挥发后再用采血笔刺破手指,保证测量的准确,不宜采用含碘消毒剂(如碘伏、碘酒)消毒皮肤。

2、取血点选在手指偏侧面,取血后用棉棒按压手指10秒钟至不出血为止。

3、必须严格按无菌技术操作,防止采血部位感染,避免交叉感染。

4、必须每人每次一枚采血针,用过的采血针应丢弃在“锐器废物容器内”,并严格按照医院感染要求进行废物处置。

5、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使用后表面应进行常规清洁,以避免残留血液。

二、必须使用合法企业生产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采血笔和采血针,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实施操作。

三、可重复使用的.采血笔只限于一名患者专人专用,严禁用于多名患者。

四、对不同患者进行监测血糖采血操作时,必须使用一次性采血装置,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装置不得重复使用。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试验室是开展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二、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三、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试验操作室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清扫试验室外周边环境卫生,疏通排水管道和水沟。

四、各恒温室应随时保持清洁、无腐蚀性气味,并定期清理空调防尘罩。

五、废弃的混凝土、水泥浆以及经试验检测后的各种原材料,应按要求倒入指定的地点。

六、试验用的各种化学试剂,应按要求进行稀释达标后集中处理。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五

1、实验室内所有仪器有专人管理。

2、应保持仪器表面光洁,严防污损,并放置干燥通风处。

3、开机前必须熟悉各种器械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与注意事项,严禁盲目开机。

4、万元以上设备需有运转及使用情况登记表,并注明使用日期及使用者姓名。

5、医疗器械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检查,应对大型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每隔二年由省市检测一次)。

6、如发现仪器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原因,并进行登记,尽快与修理组联系,填写维修卡。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六

1、试验室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2、建立仪器设备总台帐,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情况、购买时间、价格、量程、精度等内容;仪器设备分为a、b、c三类,a类指送检设备,b类指自校设备,c类指一次性验收设备及工具,三类设备在总台帐中注明。

3、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仪器保管负责人;制定操作细则;建立档案,内装仪器设备说明书、检定证书、使用维修情况记录等,填写记录要整洁、清晰,不得涂改,做到准确无误,具有可追溯性。

4、主要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贴在墙上醒目位置,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使用或维修保养后,认真填写。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填写仪器设备事故与中、大修理或其他履历后,方可移交检验人员使用。

6、仪器设备在搬运、维修和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前应重新标定,仪器的维修、检定情况应及时填写在履历书上。

7、试验检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七

2、站长督促检测消防工作,经常要检查消防设施,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3、全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非电工不得擅自拆装电气设备、不得任意乱接电线,配电间严禁闲人入内,

5.电工必须为检测站安全用电负责,定期对电源线路,电气设进行安全检查,电线布置合理、安全可靠,防止触电,预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6、爱护消防设施,无火警时不得任意挪用,发生火警、火灾要及时报警,扑救,并保护现场。

7、送检车辆必须由引车员按有关规定进入检测间,经检测后及时驶离检测间,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检测间内,确需进入检测间联系工作时,必须先经站长同意后,方可入内.

8.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检测站,工作场所不得有浊污。检测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进出必须有明显标志,保持通信畅通.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篇十八

确保被检测/校准/检定物品对实验室的任何测量都不产生不利影响,并保证物品的完整性以及维护顾客与实验室的利益。

适应于本计量中心检测/校准/检定活动中的所有被检物品。

3.1技术负责人批准与检测/校准/检定物品有关的意外事故处理意见。

3.2班组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校准/检定物品的安全和保密管理进行监督;必要时对检测校准物品进行确认;组织编写本部门的检测/校准/检定物品标识作业指导书。

3.3物品管理员负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登记;对检测/校准/检定物品编号和标识;按照顾客要求在符合条件的环境中保存检测和校准物品并记录;及时做好已检物品留样期后的处置工作和校准物品的归还工作。

3.4检测/校准/检定人员负责在检测/校准/检定过程中对物品进行保管和保护。

4.1物品的接收

4.1.1固定实验室的物品接收

4.1.1.1在接收顾客送检物品时,物品管理员应根据委托检测/校准/检定项目,对其是否符合检测/校准/检定要求进行检查,若无问题,请顾客填写实验室《任务委托单》。

4.1.1.2若对顾客委托的物品是否适于检测/校准/检定有疑问时,应协助顾客填写实验室《检测/校准/检定任务委托单》。

4.1.1.3物品管理员核对《任务委托单》上顾客填写的内容。

4.1.1.4当顾客对物品及技术资料的贮存和保密性等有特殊要求时,物品管理员请顾客在《任务委托单》上注明详细要求,并按照顾客的要求对物品和资料进行处理。

4.1.1.5一般情况下,《检验/校准任务委托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顾客留存,作为检测/校准/检定后领取报告和领回物品的凭据;第二联由物品管理员留存待查,作为委托任务的统计凭据;第三联作为任务指令随物品一起转交检测/校准/检定人员。

4.1.2现场物品状态的确认

对于在现场检测/校准/检定的物品,项目负责人到现场评估现场环境、检查初始状态是否满足检测条件,并填写《现场技术服务顾客物品状态确认表》相关栏目。

4.2物品的标识

4.2.1物品的'身份标识

物品管理员根据各班组专业特点对顾客委托的物品进行身份标识。物品的身份标识应唯一,并确保物品编号与原始记录、报告中的编号一致。

4.2.2物品的状态标识

各班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可选择下列几种方式(但不限于)表示:

a)以待检、合格、不合格区域放置不同检测/校准/检定状态的物品。

b)以不同颜色的标签表示不同的检测/校准/检定状态。

c)以检测/校准/检定条件记录或过程参数记录表示不同的检测/校准/检定状态。

4.2.3应根据物品所处检测/校准/检定状态,及时进行状态标识或标识移植;并在物品的流转过程中,作好标识的保护工作,以保持物品识别的唯一性,可通过标识实现追溯。

4.3物品的流转

4.3.1检测/校准/检定人员收到被检测/校准/检定物品后,应进一步检查物品状态及标识情况,明确检测/校准/检定任务,并在《任务委托单》的第二、三联签字进行交接。

4.3.2如果需要进行物品制备,制备后的物品应更换包装的,转移物品的身份标识和状态标识。

4.3.3物品在制备、测试等过程中,应加以防护,防止丢失。

4.3.4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完成物品检测/校准/检定后应及时加贴表明试验状态的“已检”标识或将已检物品放置于合格或不合格区域。

4.3.5检测/校准/检定人员及时将检测/校准/检定完毕的物品移交物品管理员,并在《任务委托单》的第二、三联签字进行交接。

4.3.6物品测试完毕后,由物品管理员按照有关要求,将物品放置于专用区域,必要时应填写《物品入库和处置登记表》。

4.3.7需要送交分包试验室进行检测/校准/检定时,应将检验/校准物品进行包装或分装,并对物品进行身份标识,确保物品的特性不发生变化。

4.4物品的保管

4.4.1物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防潮,避免物品的损坏和丢失。

4.4.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被存放在规定的条件下,对其存放环境进行维持、监控和记录。

4.4.3保存物品的容器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存放。

4.4.4物品检测完成后的剩余检测物品,应存放在规定区域,并及时通知物品管理员。

4.5物品的处置

4.5.1固定实验室的物品处置

4.5.1.1物品管理员通知顾客领回物品及附件、技术资料。顾客需要凭《任务委托单》的第一联领回物品。在双方确认物品数量、附件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无误后,由顾客在《任务委托单》的第一联上签字。

4.5.1.2必要时各班组应规定物品的保存期限或留样期。物品保存期限或留样期满后,采取安全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填写《物品入库和处置登记表》中的相关栏目。

4.5.2现场检测/校准/检定服务的物品处置对于在现场检测/校准/检定的物品,项目负责人到现场评估现场环境,检查现场检测/校准/检定服务结束时的顾客物品状态,并填写《现场技术服务顾客物品状态确认表》相关栏目。

4.6物品的保密

4.6.1各班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物品的检测、贮存与处置,严格执行《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4.6.2检测和校准过程不允许无关人员参观,检测/校准/检定物品的技术资料不允许无关人员阅览和带离试验场所。

4.6.3对于具有专利技术的检测和校准物品,本计量中心一律不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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